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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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一、总说明1、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及税金组成。

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或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存在严重不合理报价。

2、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的描述须与本说明和规定共同使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招标图纸等技术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阅读、理解并进行报价。

3、招标图纸范围内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开列的项目或投标人认为清单工程量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招标人以答疑纪要方式确认后可增列清单项目或修正清单工程量,投标人未提出或未按答疑纪要增列和修正清单工程量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中。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进行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仅供投标人作为参考,投标人应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等因素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作出调整。

5、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按以下顺序执行:凡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已明确的须按该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未明确的按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和2006年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中均未明确的则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术语及说明1.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建设工程,发生于工程实体项目所需不包含进项税额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

(1)综合单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国家规范、技术文件标准等内容,采取综合单价包干计价的项目。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项目所需不包含进项税额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不可预见及风险费等,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内项目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并按照相应计算规则计算完成工程量。

1)人工费、材料费和机具费:是指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与《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的相关要求执行。

主材设备单价:指主要材料及设备到工地安装后的工程结算价,包含采购、保管、杂运费、装卸费及主材设备的安装损耗,不包含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是指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相关规定执行。

3)风险费:是指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投标人预计会对造价产生影响的其它因素等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水电费:在现场施工所用的用水用电由投标人敷设临时管线接入招标人指定驳接点,不设水、电表,控制价已扣除水电费。

2.综合合价:指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内容,采取综合合价包干方式计费的项目。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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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它是指在施工前对工程项目中所需材料、设备、工程量等进行详细清单化,以便实现建筑工程规划、预算控制、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施工进度控制等重要目的。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目的在于,精准计算工程的总成本,并为建筑工程的实施提供前期准备,同时帮助工程施工员确定合理的成本预算和项目进度。

因此,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要做到精细、准确和及时。

具体而言,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收集数据.初步了解工程建设的环境、地形、要求等情况,搜集工程用材、机械设备等信息2、编制、审核设计及施工图纸,确定设计方案,确定工程构造、施工工艺和施工序列。

3、按照施工图纸,确定清单编制的范围、方法,制定标准。

4、对工程项目进行详细测量,对室内外面积、墙面、顶面、地面等进行精确的计算。

5、根据测量结果制定工程量清单,细化工程材料用量、配合比、质量及价格等明细。

6、进行评审,确认清单中的合理性、合法性,并进行调整、审批。

7、清单的加工,和出具报告,包括工程量清单、价格(含税)清单,材料清单等的大量输出。

在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重点: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软件,尤其是相关的办公软件,这些软件可以帮助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提升工作效率;2、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要注意材料的来源、数量、质量等问题,尤其是对于一些关键性材料,要进行更加细致的核对;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该遵循标准,确保准确、明晰、统一,同时注重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现实工作环境;4、注重工程量清单的进度控制,任务分配要合理,完成时间要提前预判,以确保清单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总之,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建筑工程的重要一步。

在这个环节中,我们需要紧密关注工程管理的细节,遵循科学的工程管理方式,尽可能的提高作业效率和管理精细度,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成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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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规定的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进行编制。

对于清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并补充进清单中。

措施项目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等。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其他项目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预留金、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研究:基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视角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安排和质量控制等多方面。

因此,本文将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视角,深入探讨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重要性,并提出提高编制质量的方法和建议。

过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问题和改进方面。

一些研究表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计价不规范、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容易引发投标报价的不合理和争议,甚至导致项目的失败。

因此,许多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都提出了改进意见,包括加强编制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编制规范和流程、建立编制质量评价标准等。

本文的研究问题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是否是影响工程结算和项目成功的重要因素?基于这一研究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假设:提高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可以有效减少工程结算争议和降低项目风险,从而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为验证以上假设,本文采用了以下研究方法:通过问卷调查收集了50家建设单位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及其对工程结算和项目成功的影响情况;对参与问卷调查的编制人员进行深度访谈,了解他们对编制质量的看法和改进建议;通过实地调研收集了3个实际建设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情况。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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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总说明1. 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 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依据施工图计算的,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1.3除另有说明外,工程量清单内所有项目所述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及施工,工程量清单所述永久工程必须使用新材料、新设备。

1.4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应为综合性单价。

工程量清单和清单的综合单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图纸、资料等文件及招标文件、现场情况结合起来查阅、理解和计算。

1.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施工图设计的预计数量,结算与支付应以招标人代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而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

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应由承包人按项目指挥部认可的尺寸或断面计算进行计量,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

1.6工程量清单中应标价的细目的单价应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了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外的其它风险因素。

1.7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以及工程量漏项,均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总价中。

1.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

1.9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亦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与总额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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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xx一期工程改扩建项目1.2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xx,项目位于xx(xx一期工程范围规划线线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服务中心、体育馆及实训实验场合等。

1.3工程设计单位: 四川xx规划设计征询有限公司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1.建筑与装饰工程: 依据施工图、装修技术措施表, 涉及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栏杆、油漆、涂料、及其他工程等。

(具体项目见相关工程量清单)。

2.安装工程:依据施工图, 涉及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普通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具体项目见相关工程量清单)。

3.详见招标文献及施工设计图。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四川xx规划设计征询有限公司设计的《xx一期工程改扩建项目》施工图, 设计时间2023年5月第1版;2.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3.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文献;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及相关配套文献;5.2023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献;6.工程相关的施工和验收规范。

7.往来函件、工作联系函及相关单位对工作联系函的回复;四、投标报价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1.其他说明:无2.注意事项2.1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施工图、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图集等进行编制的。

2.2本工程所有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此), 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规定实行完毕该项工程并达成设计和验收规范规定的所有内容。

2.3如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性不完整, 以施工图纸和现行相关规范为准。

2.4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仅作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结算时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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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定南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工程、建筑面积7383.63平方米,框架结构七层,建筑檐高26.4米,属二类工程。

施工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

二、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及按招标文件、设计文件的规定。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3、2004年《江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4、施工图纸、国(省)标准图集及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5、建设单位的有关通知等相关资料。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1、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2、材料:①本工程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混凝土粗骨料为碎石;②本工程采用卷扬机吊、九夹板模板、木撑、钢管脚手架;③本工程主要材料按下表品牌计算、施工时由业主及委托的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五、土建装饰工程需要说明的问题:1、清单中列明所采用标准图集号的项目均包括标准图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特别说明不包含的项目除外)。

2、清单中的土方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以室外地坪标高为自然地坪标高,施工现场内开挖的土方及建筑垃圾的外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运输和清理。

3、清单中的钢筋子目不含化粪池的钢筋用量,该部分用量由投标人自行在相应的清单子目报价中考虑。

图纸中Φ6的钢筋清单按Φ6.5计算。

4、图纸中说明由专业公司另行设计、甲方自定、自理的项目未计算在内。

但玻璃幕墙,屋顶采光天棚已计算在内。

5、本工程清单中所有已标明厚度的材料,只允许正偏差,不允许负偏差。

6、一层平面图中,主出入口回车道路面做法,图集赣04J701-17-A标示不清,未计算在内。

六、安装工程需要说明的问题:1、生活给排水:按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计算(从外墙1.5米处起算至各卫生洁具,含卫生洁具)。

工程量清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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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城迁建新址场平工程工程量清单总说明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屏山县城迁建新址 A07-2、A07-3、A10、A11地块场平工程,该工程位于屏山新县城支路 1、支路 2、次干道 2、次干道 3和主干道 1D段之间。

2.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2.1因道路及排水工程与今后实施的地上建筑的布置可能有出入,且房建施工将造成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破坏,本次只招标土石方及护坡工程(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一期工程),不对道路及排水工程进行招标。

2.2一期为土石方及护坡挡墙工程,二期为道路排水、电力电信工程。

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3.1 编制依据:3.1.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本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说明的事项应与该规范一致,有说明的以本编制说明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为准;3.1.2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屏山县城迁建新址场平工程 A07-2、A07-3、A10、A11地块》施工设计图。

3.1.3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工程造价管理文件等;3.1.4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3.2 工程量清单说明:3.2.1 投标人所报本工程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应依据现行规范、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本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等为依据,完成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工程内容的完整单价,同时施工质量均应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3.2.2 本次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工程量是投标人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 ,竣工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经审核后确定。

3.2.3 场平工程挖方土石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今后概不调差。

4. 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4.1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与招标文件( 含补遗书、答疑纪要)中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技术要求、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规范(如:合同法、招投标法、道路交通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设计施工规范等,即:凡在招标公示前颁布实施的,对本项目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卫生等产生影响的规定及规范)、设计图等文件结合理解、解释和使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范本模板】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范本模板】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一、总说明1、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及税金组成。

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或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存在严重不合理报价.2、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的描述须与本说明和规定共同使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招标图纸等技术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阅读、理解并进行报价。

3、招标图纸范围内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开列的项目或投标人认为清单工程量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招标人以答疑纪要方式确认后可增列清单项目或修正清单工程量,投标人未提出或未按答疑纪要增列和修正清单工程量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中。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进行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仅供投标人作为参考,投标人应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等因素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作出调整.5、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按以下顺序执行:凡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已明确的须按该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未明确的按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和2006年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中均未明确的则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6、工程量报价清单内的每一清单子目均需填报综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工程量报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内。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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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一、工程概况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南大干线(省妇幼医院至市新路段)首期工程管线设计项目,设计起点于妇幼保健院起沿南大干线北侧辅车道,由西向东建设至市新路;主要设计内容为南大干线(妇幼保健院至市新路段)北侧110kV电缆管廊土建设计。

电缆管廊按六回路110kV 电缆设计,主要以沟、管形式建设,总长4.532km。

其中一般辅车道采用电缆沟设计,交叉路口采用车行型8C电缆管设计。

2.工程特征:市政工程3.计划工期:按招标文件前附表4.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行踏勘5.交通运输情况:投标人自行踏勘6.自然地理条件:投标人自行踏勘7.环境保护要求:周边的建构筑物、路树、管线等应保护完好。

8.其它:/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广州汇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19年7月编制的南大干线(省妇幼医院至市新路段)首期工程管线设计项目(10KV电缆管廊部分)土建施工设计图、南大干线(省妇幼医院至市新路段)首期工程管线设计项目(110KV电缆管廊部分)土建施工设计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8)》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市政/安装/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等。

3. 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粤价标函〔2019〕819号文件《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以及广州市住建委有关文件等。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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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一、工程概况:1.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为对云溪路(华南路-大观路)道路工程(岑村公路-科韵北路口)进行铺摊沥青,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

2. 计划工期:按招标文献前附表。

3. 环境保护规定:周围旳建构筑物、路树、管线等应保护完好。

二、工程实行范围:本标段范围内道路沥青摊铺工程,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1. 辽宁省城镇规划设计院07月设计旳《云溪路(华南路-大观路)道路工程—施工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导()》及《广东省市政/安装/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等。

3. 参照穗建筑[]744号文献《广州市住房和城镇建设委员会转发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根据有关事项旳告知》、穗建造价[]31号文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州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旳告知》等有关文献。

4. 材料价格取定期间:参照广州市造价站公布第二季度材料指导价。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旳特殊规定: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规定进行施工。

五、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旳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本工程所使用旳材料,除车行道排水井盖外,所有由投标人根据工程规定不低于施工设计图纸和材料清单规定档次自行采购;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在招标清单中旳承包人提供重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品牌一栏填上投标所报价格品牌;重要材料采用旳品牌规格应优先选择同等档次或高于清单“重要材料品牌参照表”中所推荐旳规格和质量原则旳品牌或厂家。

所有材料须报送样板、材料合格证书、材料检查证书等供发包人、监理审核确认方可进场使用。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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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主体为:雨污管网、泵站及河道养护工程。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中的工程范围及工作量;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及其配套文件;
3、本工程涉及的图集、规范等其他造价资料。
三、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本工程做如下说明:
1、工程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并结合2023年2月份宿城经济开发区雨污管网、泵站及河道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进行计算;
2、工程施工及生活用水由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后自行采取措施,投标单位将此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结算时不予调整;
3、投标单位应认真核查工程量清单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对本工程进行投标报价。
四、本工程及编制说明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中应充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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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对口支援巫山移民工业基地,本次编制范围为:101发酵车间一、201提炼车间一、202提炼车间二、203提炼车间三、301大新制剂车间、302合成制剂车间、501发酵动力车间、503发酵区域锅炉房、601菌种中心、602发酵中试车间、603提炼中试车间、701发酵产品综合仓库、702粉状原料库、703合成制剂仓库、704甲类仓库I、705气瓶库(建筑面积720m2)、706发酵罐区、804动物房、806(含8061、8062、8063)门卫房、808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约141678㎡,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

二编制依据:1、前项所列项目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建施、结施、水施、电施(全部为电子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3、本工程询价文件。

4、设计院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答疑、回复等;三其他说明:1、本工程编制范围根据《工作范围或者界面描述》确定,具体包括建施、结施的全部内容及水施中的排水部分(含808以外的卫生洁具),电施中的防雷接地(但不含洁净室内所有工程,设计明确由专业设计院设计冷库工程,防腐地坪,综合楼不含地砖、石材、地毯、地板、洁具及卫生间内部装修);2、人工挖孔桩暂按15m计取,土石成份结合地勘报告综合确定,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情况及要求,现场地貌按-1.00M计,土石方挖填平衡已综合考虑,不考虑弃方外运及借土回填;8、设备钢梯、钢平台及钢栏杆不在报价范围内;9、水池、配电房、围墙因为无设计、清单项为暂列项目,列入706单体内,其中围墙暂按100万元计,配电房暂按100万元计,水池暂按1800万元计;10、各单体内的设备基础部分,因图纸无设计,工程量为暂估;13、构造柱做法严格按施工及设计规范计算;14、综合楼包括所有土建结构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设备基础、防雷接地、预留预埋工程、屋面排水等;单体内部所有砖(砼)墙柱、天棚、抹灰 (不含涂料)、地面工程、卫生间防水、楼梯间扶手、防火门窗、卷帘等。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矩阵: BOSCH、INFINOVA、派尔高;
硬盘录像机:大华、海康威视、英飞拓;
液晶监视器:创维、TCL王牌、视霸;
防盗报警系统:BOSCH、HONEYWELL、GE;
电子巡查系统:VIDEX、蓝卡、集佳;
(6)多媒体会议系统:
投影机:松下、SONY、NEC;
音响、扬声器:美国EAW、日本TOA、美国RH;
8、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由于本工程地下室及走廊管线、桥架等较多,为保证吊顶高度及局部特殊要求而需要进行管线、桥架等相互间位置综合考虑部分由投标人负责,相应引起管线、桥架位置、尺寸等改变而产生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以后不得再作调整。
9、材料设备的工地二次运输、装卸、保管及安装等内容均由投标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6、夏季施工项目,建筑工棚安装空调费用(含运行费)在表1-3-4临时设施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中单列,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组织的要求,按照每间工棚安装一台空调的数量进行报价;
7、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总包单位已有的临时设施:如仓库、办公室、会议室、保卫、食堂、卫生设施、二级配电箱前的电路、道路、围墙、堆场、垂直运输、外墙脚手架等)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方在投标前须向总承包单位作充分了解,一旦中标后自行与土建总承包单位协商解决,如投标方认为不能满足,由投标方自行考虑解决,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否则视作优惠。
功放:美国BE、日本YAMAHA、美国皇冠CROWN;
自动调音台:PEAVEY(百威)、美国BIAMP、日本铁三角;
数字音频处理:日本TOA、美国PEAVEY、美国BIAMP;
无线话筒及鹅颈话筒:日本audio-technica、德国beyerdynamic、德国SHURE;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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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一、工程概况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变更-新增广园西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工程施工主梁计算主跨径为19-25m,桥宽为3.5m,梯道宽度为4.0m;天桥主梁采用16m+23m 连续钢箱梁。

(1)桥梁工程:新增广园西路交叉口人行天桥1座;2.工程特征:市政工程3.计划工期:按招标文件前附表4.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行踏勘5.交通运输情况:投标人自行踏勘6.自然地理条件:投标人自行踏勘7.环境保护要求:周边的建构筑物、路树、管线等应保护完好。

8.其它:/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7月施工图设计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变更-新增广园西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8)》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市政/安装/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等。

2.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粤价标函〔2019〕819号文件《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以及广州市住建委有关文件等。

3.参照广州市建委有关文件。

三、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

四、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全部由投标人根据工程要求自行采购。

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国家规范、技术文件标准等内容,采取综合单价包干计价的项目。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

综合单价包干的项目,除合同、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和政府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可以调整外,无论施工条件或施工图纸是否发生变化,在合同执行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各费用定义如下:1、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的定义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粤价标函〔2019〕819号文件《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3、不可预见费指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文件、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所产生的额外一切费用(项目建设所必须、政府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除外)。

六、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说明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国家规范、技术文件标准等内容,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发生于该招标项目承包期内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

措施项目的实施要求须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管字[2005]11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7]39号)、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3]106号)、关于修订并重新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08]93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建设工程余泥渣土场外运输费用计价办法的通知(穗建造价【2019】53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以及广州市住建委有关文件等。

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所列,因此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详细分析其所含的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自行报价,投标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相关费用内。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保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及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作为非竞争性报价,不低于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所有投标人按招标人公布的固定金额填报。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款专用,要求在承包人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清单备查。

在中标后,承包人须针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安全防护的实施以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进行,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总价不变。

(1)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控制措施费用;每日洒水降尘费用;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减轻噪声扰民的控制措施费用;除四害、预防传染性疾病的措施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2)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包括:现场施工围栏、围挡、围墙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外围墙美化、场容场貌、安全警示标志、人员岗位标卡、材料堆放、垃圾存置、现场防火、企业标志、五板一图、统一服装等的设置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3)临时设施费:指除招标人提供已修建好的临时设施外,承包人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招标范围内水、电、管线、排水设施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和摊销费,还包括因场地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或多次搬迁搭拆费用及场地租赁费(含办理用地手续费的费用)。

工程竣工后,除发包人通知需移交给发包人外,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的一星期内无条件拆除、恢复原状、清理场地并垃圾外运。

承包人报价时应考虑折旧、回收摊销及发包人视需要留用设施的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4)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包括: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用,保健急救措施费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安全设施的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费用;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建设工程实行平安卡制度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3、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指在不封闭的范围内,在维持通车的情况下,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由于受行车影响造成局部停工或妨碍施工而降低工作效率等所需增加的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4、交通组织、协调措施费(含交通协管员、协调费等):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为确保过往行人、行车安全及交通畅顺而所需的交通协管员费用及相关协调费。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5、地下管线保护及迁移费用(含地下管线探测、施工出入口位置的地下管线保护及迁移):是指施工时遇到红线内外地下管线(含施工出入口位置的地下管线)所发生的管线探测、避让、保护、迁移和由此停工而发生的损失等全部费用。

该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如必须由其它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专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方能迁移的地下管线,其相应迁移费用不含在该项目费用中,承包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缴费凭证等,按经监理及招标人签证确认的费用予以计量、结算。

6、赶工措施费:指承包人为达到本项目合同工期要求,而相应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投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赶工方案须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同意。

承包人必须依据合同工期严密组织,切实加大投入。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招标人有权视承包人工作完成情况依据合同条款相应计量支付、结算。

7、文明工地增加费:指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创建省、市文明工地,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及指示所需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招标人有权视承包人工作完成情况依据合同条款相应计量支付、结算。

8、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为保护各种市政地下交叉管线而影响施工所发生的降效补贴费用,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9、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及钢筋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模板及支架费:指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及钢筋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及因防火需要为模板支架淋水的费用。

要求充分考虑大空间、大体积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所需增加的费用。

10、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中的脚手架费用):指施工(含拆除)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另外,脚手架的搭投必须考虑到各专业工程施工的交叉协调,由于脚手架的搭设不当而影响其他专业正常施工时,承包人进行调整和修改及因防火需要为脚手架淋水费用不予增加。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11、垂直运输费:建(构)筑物施工中为了将所需人工、材料、机具自地面垂直提升到所需高度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塔吊及其基础、塔吊与墙体等建(构)筑物间的拉结连接、吊机行走线路、卷扬机及外用电梯和配合机械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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