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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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审核情况表

天津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审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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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不能确定职工完整从事特殊工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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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核意见

(一)经审核,申报情况属实,同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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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审核,不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不予受理。 ( )


经办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见 (公章):
注:本表不得涂改,一经涂改,自动作废。
年月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天津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审核情况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所从事企业特殊
工种单位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申报工种
出生年月 档案所在单位
起止时间
一、受理情况
(一)已核实本人身份,符合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 ( )
(二)申报工种属于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及
申 我市认定的特殊工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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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档案等原始材料能完整体现本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符合

提前退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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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过企业公示无异议。 位
二、受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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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属实,材料符合申报要求,予以申报。

经办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一、审核情况

(一)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无矛盾、疑点。

用工、退工、退档和失业保险等业务的相关表格

用工、退工、退档和失业保险等业务的相关表格

用工、退工、退档和失业保险等业务的相关表格用工、退工、退档和失业保险等业务的相关表格开发区各用人单位:根据《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须及时为其办理用工、退工、退档和享受失业保险资格确认及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等手续,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是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

用人单位用工时,要在建立劳动关系的30日内为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要在15日内为其办理退工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主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同时办理享受失业保险资格确认、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对档案已春放在开发区并在本企业名下的天津市城镇户籍人员,还要办理退档手续。

如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办理相关手续,后果由企业承担。

企业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达到20人时,须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30日前向劳动部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达到20人时,须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办理退工手续,在提交退工材料的同时办理规模退工备案。

2012年8月日起,企业不得再接受个人委托,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今后失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由本人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

有关的业务流程中所需的表格文件等可以在我科下载中心中“劳动用工管理部分中”下载,因为业务流程和相关表格会不定期更新,所以要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在我科网页下,查阅最新的经办流程,下载最新的各种表格。

最新更新日期:2012年11月26日附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工登记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工备案表不需核定失业待遇的人员办理退工、退档需准备材料清单(适用于劳动者提出终解劳动关系人员)需核定失业待遇的“天津城镇户籍人员”办理退工、退档递交材料清单需核定失业待遇的“天津农籍及外省市人员”办理退工递交材料清单用人单位与离职人员关于失业保险缴费情况核查表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书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名册劳动合同用章授权书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工报告派遣单位办理退工情况表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工备案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接收失业职工退工登记表送档案花名册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核表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证明天津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失业人员登记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

某年度劳动保障书模板面审查报告书模板

某年度劳动保障书模板面审查报告书模板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送《报告书》或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实施处罚。

四、本《报告书》应由用人单位妥善保管,待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日常检查时查验。

五、本《报告书》由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由劳动
保障监察机构核发,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和复制。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填报单位: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审查内容
专用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
位根
据用
工坐
落区
域与
所在

(县)
劳动
保障
部门
联系
书面
审查
事宜。

保税区企业加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

保税区企业加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

保税区企业参加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共10页(含一页劳动合同签订、续订情况表),用人单位填写第3-8页,不能有空栏,无情况的须填“无”。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后直接报送或发电子邮件均可。

2.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3.第一部分基本情况“登记、注册执照类型”栏区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特种行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挂靠协议书、租赁协议书、许可证、机关单位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请对照选填。

4.《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部分填报内容注意事项:A.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等。

B.行业类型:农林牧渔业、制造业、贸易、物流、工业、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计算机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

C.经济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其他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

5.第6页中(一)劳动用工情况和(二)劳动合同情况的人数均填写2017年12月末的数据,(三)劳动报酬情况的“上年度”均指2017年度。

有劳务派遣用工的用人单位,据实填写派遣人数及派遣单位;派遣单位超过两家的,应另附页详细说明派遣单位和人数。

第7页中(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上月”统一填写2017年12月份的数据。

6.第二部分(一)劳动用工情况中:单位从业人员数=订立劳动合同人数+其他从业人员数。

7.报送方式资料下载网址: [资料下载]电子邮箱: smsc@报送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32室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明一、本《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印制。

王炜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炜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炜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5【案件字号】(2020)津01行终30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桂英李柏翠韩宇【审理法官】王桂英李柏翠韩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炜;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天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当事人】王炜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天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炜【当事人-公司】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天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婷婷天津德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婷婷天津德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婷婷【代理律所】天津德熙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炜【被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天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上诉人市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第三人复议机关质证关联性新证据行政复议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上诉人市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本案中,上诉人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被申请人,以被上诉人天津市天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向被上诉人市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上诉人在复议申请中提出依法确认2009年1月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批准天津市天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停止缴纳上诉人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行为无效,恢复原社会保险关系等请求。

被上诉人市人社局提供的证据及法律依据能够证实,天津港保税区分中心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该辖区社会保险登记、征缴等工作,且办理了上诉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手续等工作。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39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39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39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法》(津劳局〔2006〕132号)规定,决定开展201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进行审查。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审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时间、方式(一)时间1.全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统一在20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内完成,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的工作实际,确定具体实施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0年6月30日至7月20日在天津劳动保障网及主要新闻媒体发布201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宣传报道。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法》规定的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审查材料,接受审查。

3.用人单位可登陆天津劳动保障网"网上下载"栏目,下载《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表式),通过互联网进行填报;也可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填写后直接报送。

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设立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专用邮箱,接收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报送的材料及书面审查报告书。

已取得天津市劳动保障网网上经办系统电子认证证书的用人单位,可登陆天津劳动保障网"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在线报送书面审查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投标书范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投标书范本

千里马招标网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工作服务项目招标文件TBEC-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工作服务项目采购人(盖章):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年月目录投标邀请函 (2).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5). 投标须知 (11). 招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开标和评标 (19). 授予合同 (21)附件:评标办法 (23). 合同格式 (31). 项目需求书 (33). 格式范例 (40). 技术标 (40). 商务标 (40). 技术标 (41). 商务标 (49)投标邀请函受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 BE C-二、项目内容、主要标的:本项目是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工作服务、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采购预算:.万元(根据中标单价和实际入户调查数量据实结算)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在新版《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企业劳动书面审查报告

企业劳动书面审查报告

企业劳动书面审查报告1. 起因本次企业劳动审查的起因是收到了一份匿名举报信,举报信中指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

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本次审查针对举报信中的问题展开。

2. 审查过程2.1 收集证据根据举报信提供的相关材料,我们细致地梳理了证据链,以确保审查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2.2 召集相关人员在审查过程中,我们邀请了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员工等人员参加了听证会,并通过听证会了解到每个当事人的观点和情况。

2.3 调查问卷除了听证会,我们还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向全体员工进行了调查。

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员工对公司的整体情况和相关问题的态度。

2.4 分析与总结通过收集证据、召集相关人员以及调查问卷的形式,我们对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总结。

并综合各方意见,形成了最后的审查结论。

3. 结论及建议3.1 结论经过审查,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 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指控是不实的。

根据所查证据,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在劳动法、企业法规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行为。

2. 公司在员工待遇和福利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员工对公司的待遇和福利表达了不满,这需要我们重视和改进。

3. 公司沟通与管理方式有待提升。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一些员工对公司的沟通方式和管理方式不满意,这也需要我们倾听和改进。

3.2 建议基于以上结论,我们给出以下建议:1. 加强员工待遇和福利,提高员工满意度。

我们将进一步调查员工对待遇和福利不满的具体原因,寻找改进的方法,并在合理范围内增加员工福利,以提升员工满意度。

2. 改进公司沟通与管理方式。

我们将开展内部沟通和培训活动,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沟通效果。

同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改善沟通渠道,缩短信息传递时间,确保沟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我们将更加注重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建设,使员工能够更好地认同和融入企业文化,并将企业文化融入到公司管理和日常工作中。

劳动审查填表说明

劳动审查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书的用人单位名称填写,不可用简称。

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

2-2.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此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编号〈九位数〉,尚无证书的不填。

3-1.单位类型:填写此用人单位的单位类型,对照下表内容填写。

3-2.经济类型:按照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批准文书上的注册类型,确定经济类型,对照下表内容填写。

3-3.行业类型:按照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批准文书的职能,确定其所属行业,对照下表内容填写。

4-1.登记、注册执照类型:按照批准成立的执照(文件)类型,对照下表内容填写。

4-2.营业执照种类:按照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种类,对照下表内容填写。

4-3.登记、注册执照机关:按照批准成立的机关填写,对照下表内容填写注册登记机关。

5.营业期限:填写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

6-1.成立日期:按照登记、注册机关核发的证件上的成立日期填写。

6-2.核准日期:按照登记、注册机关核发的证件上的成立日期填写。

7-1.用工地所属街道:按照此用人单位实际经营(办公)地址所属街道填写。

7-2.用工地址:按照此用人单位实际经营(办公)地址,填写包括区、街道、镇、路/巷、门牌号、楼层、房号。

8.注册地址:按照登记、注册机关核发的证件,填写此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址,包括区、街道、镇、路/巷、门牌号、楼层、房号。

9-1.法定代表人姓名:按照登记、注册机关核发的证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填写。

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按照实际使用的身份证件类型填写。

9-3.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按照实际使用的身份证件号码填写。

10-1.劳资负责人姓名:填写此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劳资人事部门)负责人的姓名。

10-2.劳资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按照实际使用的身份证件类型填写。

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登记表【模板】

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登记表【模板】
附件2
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劳动人事负责人
联系电话
E-mail
在职职工总数
正式工人数
劳务派遣工人数
情况
是否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是□否
2、社会保险情况
是否及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
3、福利待遇政策
是否发放劳动者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等福利待遇:□是□否
4、劳动合同情况
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
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情况:□是□否
是否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是□否
5、经济性裁员情况
是否存在经济性裁员情况:□是□否
6、劳资争议情况
是否存在劳资争议情况:□是□否
7、经营重大事项
是否存在关闭、停产、并购、转移等情况□是□否
8、其他
是否存在其他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是□否
内容:
存在问题
意见建议
企业对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请如实填写该检查登记表。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22号滨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后院实训楼B区2楼。电话:********、********,传真:********。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分级标准
注:1.本次考核分级标准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企业。

2.考评时按照各项内容逐项对照相应的分数;企业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安监局,年终安监局普遍对企业进行考核分级,考
评结果作为表彰的重要依据。

3.不涉及的内容注明缺项,不得分。

4.区安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自评不实事求是的,视情况扣8-12分。

5.企业安全分级:100--90分为A级企业、90--80分为B级企业、80—60分为C级企业,60分以下为D级企业,分别为优、良、中、差。

6.企业标准化管理的项目严于本标准的按企业已有标准进行管理并将本标准内的项目进行补充,但评分按本标准执行。

7.仓库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
⑴安全检查制度;⑵伤亡事故管理制度;⑶安全教育制度;⑷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⑸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⑹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⑻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⑼电器临时线审批制度;⑽库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⑾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⑿安全奖罚制度;⒀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⒂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⒃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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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劳动保
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印制。

二、本《报告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书
面审查的主要备案资料,反映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
规及规章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

三、用人单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用人单位
须携带本《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审查。

对逾期不报送《报告书》或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实施处罚。

四、本《报告书》应由用人单位妥善保管,待劳动监察机构日常检查时
查验。

五、本《报告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核发,或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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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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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Array单位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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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劳动管理规定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管理规定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3.10.28•【字号】•【施行日期】1993.10.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加工贸易保税监管正文天津港保税区劳动管理规定(1993年10月28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28日公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天津港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港保税区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员和工人(以下简称职工)。

第三条保税区劳动管理部门负责保税区劳动管理工作,对保税区企业依法进行劳动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企业录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五条企业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二章职工的招聘第六条企业依法享有用工自主权。

企业用工可以自行招聘,也可以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代为招聘。

保税区劳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有关用工手续。

第七条企业录用的职工,应当在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从事有毒有害和繁重体力劳动的,应当在十八周岁以上。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第八条企业录用职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由职工与企业个别签订,也可以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集体签订。

集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由职工本人附签。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职工的录用、辞退和辞职,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合同的变更、解除条件和违约责任,职工的培训,生产和工作任务,工资和奖惩,工作时间和假期,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劳动纪律以及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必须经保税区劳动管理部门鉴证。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权,属保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第十条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采取强制、胁迫、欺骗等手段,不得有对职工的歧视性条款,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安栋梁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安栋梁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安栋梁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确认【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6【案件字号】(2020)津03行终6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曹伟吕本文魏欣【审理法官】曹伟吕本文魏欣【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安栋梁;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施洛特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当事人】安栋梁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施洛特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安栋梁【当事人-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施洛特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石俊峰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卢嘉亮天津拓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石俊峰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卢嘉亮天津拓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石俊峰卢嘉亮【代理律所】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天津拓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安栋梁;施洛特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被告】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安栋梁是否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被上诉人保税区人社局所作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第三人鉴定结论关联性重新鉴定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安栋梁是否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被上诉人保税区人社局所作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是否合法。

上诉人主张其2018年3月27日在原审第三人公司搬运工件时扭伤腰背部,后经医院诊断为腰背部肌筋膜炎,腰4/5、腰5/骶1间盘膨出。

王彦波、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王彦波、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王彦波、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13【案件字号】(2021)津03民终156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田雷闫萍李浩【审理法官】田雷闫萍李浩【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彦波;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当事人】王彦波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彦波【当事人-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贝建春天津欧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贝建春天津欧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贝建春【代理律所】天津欧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彦波【被告】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王彦波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上诉人王彦波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2 03:00:32王彦波、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津03民终1567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彦波。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二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春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贝建春,天津欧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王彦波因与被上诉人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津0116民初261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王彦波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费》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王彦波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报告书》编号

《报告书》编号
三、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万元)
内容
项目
实际缴费
职工人数
实际缴费
金额
累计欠缴
金额
当年欠缴
金额
养老
失业
医疗
工伤
生育
四、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情况
上年末全部技术工人(人)
元)
合计
其中:
持有国家职业资格
证书人数
第三部分:补充资料
一、综合情况
1、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是□ 否□
应订立劳动合同
(协议)人数
实际订立劳动合同人数
(含劳动协议)
未订立劳动合同
(协议)人数
未订立劳动合同
(协议)情况说明
二、执行工资规定情况
企业工资总额
(万元)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万元)
每月发薪日期
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是□ 否□
是否拖欠职工工资 是□否□拖欠万元、涉及人
如拖欠工资,是否填报《企业欠薪情况报告书》是□否□
劳资负责人
职务
电话
二、职工情况
单位从业
人员总数①
其中:女职工
人数②
在岗职工
人数③
本市城镇
职工人数④
本市农村
劳动力人数⑤
外省市劳
动力人数⑥
其他从业
人员数⑦
不在岗职
工人数⑧
注:①=③+⑦;④、⑤、⑥项是③的其中数;③+⑧是应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数;⑦是应订立劳动协议的人数。
第二部分:审查内容
一、劳动合同、协议订立情况
《报告书》编号: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表
(报告书副本)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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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电话
二、职工情况
单位从业
人员总数①
其中:女职工
人数②
在岗职工
人数③
本市城镇
职工人数④
本市农村
劳动力人数⑤
外省市劳
动力人数⑥
其他从业
人员数⑦
不在岗职
工人数⑧
注:①=③+⑦;④、⑤、⑥项是③的其中数;③+⑧是应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数;⑦是应订立劳动协议的人数。
第二部分:审查内容
一、劳动合同、协议订立情况
2、实行特殊工时是否审批;是□否□
3、是否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是□否□
4、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是□否□
5、是否建立劳动规章制度是□否□
6、是否成立工会组织是□否□
其它情况需文字说明的,请填在此栏内。
二、历年参加书面审查情况
年度
审查结果
年度
审查结果
2006
2007
2008
用人单位意见:
《报告书》编号: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表
(报告书副本)
2006年
填报单位:
单位法人代码:
填报时间:年月日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性质
单位用工地址
主管部门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
发照机关银行账号注册源自金人民币万元美元万元
法定代表人
或经营者姓名
职务
电话
劳资负责人
该单位报送的2006年书面材料,经审查:
审查人:审查单位:
(盖章)
审查时间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四部分:审查意见
一、审查期间落实整改情况
补签劳动合同
(协议)(人)
补发职工工资
(万元)
补办职业资格证书(人)
补缴养老保险费
(万元)
补缴失业保险费(万元)
补缴医疗保险费(万元)
补缴工伤保险费(万元)
补缴生育保险费
(万元)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应订立劳动合同
(协议)人数
实际订立劳动合同人数
(含劳动协议)
未订立劳动合同
(协议)人数
未订立劳动合同
(协议)情况说明
二、执行工资规定情况
企业工资总额
(万元)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万元)
每月发薪日期
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否□
是否拖欠职工工资是□否□拖欠万元、涉及人
如拖欠工资,是否填报《企业欠薪情况报告书》是□否□
三、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万元)
内容
项目
实际缴费
职工人数
实际缴费
金额
累计欠缴
金额
当年欠缴
金额
养老
失业
医疗
工伤
生育
四、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情况
上年末全部技术工人(人)
提取总额
(万元)
其中:用于技术工人技能培训费(万元)
合计
其中:
持有国家职业资格
证书人数
第三部分:补充资料
一、综合情况
1、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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