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各单位科级机构与科级领导干部职数调整设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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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信息公开

合肥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信息公开

合肥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合肥工业大学章程》,设立合肥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简称校学术委员会)。

第二条校学术委员会是保障学校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学术组织,是学校的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致力于发扬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弘扬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营造宽松的学术氛围,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对校长负责。

第二章组成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教学和科研岗位上的在岗教师中的代表组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43人,其中45周岁以下委员不少于10人,在任的校级党政领导成员不参加校学术委员会。

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履职能力,学术造诣较深,学风务实,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第七条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兼秘书长),副主任2~3人。

设立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学校学术事务。

第八条按学校学院以及学科分布设立:机械、生化与材料、电气与信息、资环土建、数学与管理、人文社科六个学术委员会学部分委会(简称学部),各学部由9~13名委员组成,设正、副主任各1人。

第九条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风建设和发展规划两个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成立临时专家工作组,完成校学术委员会授权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每届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依照民主、公开、自愿原则,按学校分配的人数由各学院民主推荐,经前一届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校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由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校长任命。

学部主任、副主任由各学部选举产生。

经选举产生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校长签署和颁发聘书。

具体操作在每一次换届前制定细则后实施。

第十一条校学术委员会个别委员因违法违纪等丧失委员任职资格,或因对参加委员会工作不负责任不再适宜担任委员职务时,可以由委员会以全体会议讨论投票或通信投票的方式,免除其委员职务并公示。

高校大部制

高校大部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教育体制改革的六项任务。

为积极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于2010年底正式启动,其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构建有利于高水平大学科学发展的内部管理体系,推进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

合肥工业大学将建设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作为学校“十二五”期间的总体发展目标,把“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作为实现目标的重要保障措施。

自2011年3月启动行政管理大部制改革以来,制度框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各项工作运行平稳,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开展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

一、以“横向六模块、纵向三层次”为基本框架《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

”在传统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存在着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界限模糊,管理与服务、经营与服务职责不清,办理权与监督权空间不明,使得体制运行缺乏活力,工作人员缺乏动力,部门单位之间、上下左右之间缺乏合力,各层级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

合肥工业大学紧迫地认识到,要想提升学校的层次水平,实现学校“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向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迈进,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解决发展的潜力、活力、动力与合力问题,达到活化机制、激发潜能、提高效益的目的。

在此背景下,学校提出全面推进行政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和实践探索。

行政大部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明晰关系、明确职责、规范权限、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为原则,以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活化机制、激发潜能、提高效能为目标,全面推进职员制和管理重心下移,打通本研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机构再造、职责再造、流程再造和制度再造,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分离、经(营)与(服)务分离、(行)政与学(术)分离、办(理权)与(监)督(权)分离,构建与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机构体系。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条中层(科级)干部是学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校级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环节。

为加强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奋发向上,适应学校改革与发展要求的科级干部队伍,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五条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

按需设岗,强化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实施聘任,注意选拔高素质高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有发展潜力的科级干部队伍。

第三条工作原则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岗位管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注重实绩和潜力、群众公认原则和适当交流轮岗原则。

第四条科级机构的设置及科级干部的职数科级机构的设置及科级干部的职数,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设置。

设置情况详见《四川省档案学校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调整改革方案》。

第五条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一)能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政治素质较高,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强。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办事思路清晰,勇于开拓创新,勤奋务实。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四)能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勤政廉洁,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务热情周到,群众基础好。

(五)身体健康。

(六)提拔任副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提拔任正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及年龄限制。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5号(附:合肥工业大学章程)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5号(附:合肥工业大学章程)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5号(附:合肥工业大学章程)【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5.03.11【实施日期】2015.03.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5号)合肥工业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4年11月5日你校第7届党委会第23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合肥工业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年1月20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教育部2015年3月11日合肥工业大学章程序言合肥工业大学始创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

历经与安徽工学院、安徽水利电力学院合并重组。

在长期发展历程中,学校始终以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为己任,扎根江淮、艰苦创业、兴校图强、工业报国,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能,培养了众多杰出人才,取得了丰硕自主创新成果,为国家、行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强化内涵建设、凝炼办学特色、深化管理改革、培育校园文化”的办学理念,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勇攀高峰”的精神,努力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学校奋斗目标,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合肥工业大学,中文简称为合肥工大、合工大,英文全称为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FUT。

某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方案

某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方案

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
数调整设置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大部制,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院、机关及部分直附属单位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进行相应调整。

决定:成立人事部,并调整部分大部(院)的办公室(中心)设置;撤销中共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科研院党组织关系归属校直机关党委;撤销中共工业大学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直属支部委员会,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党组织关系归属校直机关党委;成立中共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翡翠湖校区管委会,成立中共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总支部委员会,撤销翡翠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成立中共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撤销中共共达职业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等。

校区中层机构及中层干部岗位职数不作调整,各专职研究院(所)暂不作调整。

学校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具体如下:
一、办学实体:
二、党群部门:
三、行政部门:
四、直属单位:
五、附属机构:。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方案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方案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
位职数调整设置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大部制,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院、机关及部分直附属单位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进行相应调整。

决定:成立人事部,并调整部分大部(院)的办公室(中心)设置;撤销中共合肥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科研院党组织关系归属校直机关党委;撤销中共合肥工业大学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直属支部委员会,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党组织关系归属校直机关党委;成立中共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翡翠湖校区管委会,成立中共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总支部委员会,撤销翡翠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成立中共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撤销中共共达职业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等。

宣城校区中层机构及中层干部岗位职数不作调整,各专职研究院(所)暂不作调整。

学校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具体如下:
一、办学实体:
二、党群部门:
三、行政部门:
四、直属单位:
五、附属机构:。

合肥工业大学科级干部岗位设置方案

合肥工业大学科级干部岗位设置方案
4、综合审计科科长
5、宣城校区审计科科长
3
党委组织部、党校
4
1、组织员(3个)
2、秘书兼组织员
4
党委宣传部
6
1、新闻中心对外宣传办秘书
2、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台长
3、新媒体管理与运营中心主任
4、理论宣传科秘书
5、文化建设(文明办)办公室秘书
6、部办公室秘书
5
党委统战部
1
1、统战部秘书
6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挂靠)
1、机关党委秘书
合计
46
三、行政部门:
序号
单位
科级干部岗位数
科级干部岗位
1
校务部
党政办公室
9
1、文字主管(2个)
2、文书主管
3、电子政务主管
4、信息主管
5、保密主管
6、接待主管
7、机关事务主管
8、综合主管
发展规划办公室
5
1、规划主管
2、政研主管(2个)
3、法务主管
4、教育发展主管
保卫办公室(党委保卫部、人武部)
2、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主任
3、函授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4、业余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5、自考与培训管理办公室主任
6、教学与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10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产业党委
1
1、产业党委秘书
11
建筑设计研究院、党总支
1
1、党总支秘书
12
出版社、直属党支部
0
13
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0
14
校友会办公室
2
1、校友事务主管
2、校友会、教育基金会财务主管
合计

关于岗位调整的决定

关于岗位调整的决定

关于岗位调整的决定导读:本文是关于关于岗位调整的决定,希望能帮助到您!关于岗位调整的决定范文一校内各单位:为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第二○三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机构及岗位调整如下:一、增设的机构1、独立设置党委宣传部,设置正处级职数1个,副处级职数2个(含新闻中心,新闻中心挂靠党委宣传部),科级职数3个。

2、独立设置党委统战部,设置正处级职数1个,副处级职数1个,科级职数2个。

3、独立设置学科建设处,设置正处级职数1个,副处级职数1个,设置科级机构及职数各3个。

4、独立设置研究生学院,设置正处级职数2个,副处级职数3个,科级机构及职数各6个。

5、增设的科级机构及职数(1)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与平台建设科,设置科级职数1个。

(2)成立计划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设置科级职数1个。

二、调整的机构1、将心理咨询中心调整为独立设置的处级直属机构,处科级职数不变。

学生(部)处、武装部内设机构及职数不变。

2、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挂靠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处科级职数不变。

三、增设的职数(一)增设的副处级职数1、增设教务处副处级职数1个。

2、增设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级职数1个。

3、增设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级职数1个。

(二)增设的科级职数增设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副科级职数1个。

年12月31日关于岗位调整的决定范文二各嘎查党支部、嘎查委员会、二级单位、中心站(所):因工作需要,经苏木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干部岗位进行调整:党政综合办公室刘建平任组织干事。

乌仁塔娜任宣传干事兼关心下一代干事。

城镇管理办阿拉腾宝鲁德任城镇管理办主任。

城镇管理办工作人员:冯瞾军、乌仁塔娜、乌吉木、武强。

机关服务中心乌力吉门都任后勤主任,免去文化站副站长、关心下一代干事职务。

水利站苏日嘎木吉任水利站站长。

水利站工作人员:农林牧水服务中心抽调天然气办古斯勒图任天然气办主任。

天然气办工作人员:农林牧水服务中心抽调请以上同志做好工作交接,迅速到岗。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团结协作的领导集体的要求;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全校中层领导干部(含处级纪检员、处级组织员、处级宣传员等)。

中层领导干部指正处级领导干部、副处级领导干部和五级职员领导干部、六级职员领导干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校工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书记、副书记在换届时,依照党章、工会法和团章等有关规定产生;届中任命的按照本办法执行;选拔处级秘书、处级辅导员参照本办法执行;校办企业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命,由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决定后,实行董事会管理的向董事会推荐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未实行董事会管理的由学校任命。

第五条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可采取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直选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校党委视情况确定。

第六条学校党委及其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七条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与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及开拓进取精神;(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有团结协作精神;(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勤奋,真抓实干,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实绩突出;(五)正确行使学校党委、行政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能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工业大学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工业大学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工业大学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人员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实现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定编设岗的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促进发展的原则。

编制及岗位的确定要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相适应,要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考虑人员编制及机构岗位设置,确保机构组织之间协调一致,岗位职责明确,各类人员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总量控制,保证重点的原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紧缩非教学科研人员编制,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保证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重要管理岗位的需要,为建设高水平工业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和人才支持。

对有特殊作用的关键技术岗位或学科建设与发展中亟须加强的薄弱环节,在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

(三)分级管理,精干高效的原则。

学校对编制岗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精简机构和管理人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管理重心下移,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提升各单位的办学活力与管理水平。

(四)因事设岗,满负荷工作的原则。

各单位须在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论证、周密分析的基础上,按需规划,因事设岗。

制订岗位说明书,做到岗位结构合理、职责明确、任务饱满、目标考核。

凡低一级岗位能够完成的职责不设高一级岗位,凡岗位工作量不饱满的要与相近业务归并设岗。

根据实际情况,一岗多能,多职合一。

(五)留有余地,虚位以待的原则。

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用发展的眼光,对能推动学科发展,带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科研上层次的关健岗位设置校级特聘教授岗,面向全校乃至国内外公开招聘。

各单位在进行岗位设置时,要留有余地,虚位以待,用以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学科建设急需的特殊人才。

二、编制的分类根据职能、任务和性质不同,学校全民事业编制主要分为:校本部编制、附属单位编制和机动编制。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方案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方案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
职数调整设置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大部制,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院、机关及部分直附属单位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进行相应调整。

决定:成立人事部,并调整部分大部(院)的办公室(中心)设置;撤销中共合肥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科研院党组织关系归属校直机关党委;撤销中共合肥工业大学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直属支部委员会,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党组织关系归属校直机关党委;成立中共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翡翠湖校区管委会,成立中共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总支部委员会,撤销翡翠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成立中共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撤销中共共达职业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等。

宣城校区中层机构及中层干部岗位职数不作调整,各专职研究院(所)暂不作调整。

学校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具体如下:
一、办学实体:
二、党群部门:
三、行政部门:
四、直属单位:
五、附属机构:。

管理学院科级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职责

管理学院科级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职责

管理学院科级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职责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科级机构与岗位设置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科级岗位的设置方案及岗位职责编制如下:一岗位设置方案(共8人)二岗位职责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兼行政秘书岗位职责1、支持和配合院领导做好有关工作,当好助手。

2、协助院领导做好有关经费的使用、结算工作、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学院办公用品的购置、使用管理工作。

3、协助院分管领导做好全院及办公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负责日常后勤维修及管理工作。

4、协助院领导做好对外接待安排等工作。

5、负责院党政联席会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协助督促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负责办公文件的及时下载并进行通知、落实、执行;落实好院务公开制度。

6、负责学院党政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管好办公室,保证其正常运转,完成办公室日常的有关工作任务;了解办公室各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负责办公室人员的统一调度及有关考勤考绩工作。

7、严格按规定使用印章。

8、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校友工作。

9、协助分管领导完成兼任的其他工作(如离退休、工会等方面工作)。

10、协助院领导参与处理学院有关的突发事件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管理学院党委秘书职责1、草拟院党委有关文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等文件。

2、负责院党委各种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协助督促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3、协助领导检查、督促党委各项工作计划的实施,催办已经下达的各项工作。

4、协助领导检查各支部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做好考勤工作。

5、负责各单位来文的登记,并交有关领导审阅处理,文件处理完毕及时立卷归档,以便备查。

6、负责年度文件的清理、立卷、归档工作。

7、负责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外调和函调的接待处理,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申诉。

对重大问题,将情况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

8、按照院党委的要求,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全院教职工理论学习、党员教育、党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安排,拟定学习教育计划,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合肥工业大学机关直附属单位专职科研机构度

合肥工业大学机关直附属单位专职科研机构度

合肥工业大学机关、直(附)属单位、专职科研机构2016年度业绩简表人事部2017年1月4日目录纪委办公室、监察处2016年度业绩简表 (1)审计处2016年度业绩简表 (2)党委组织部、党校2016年度业绩简表 (3)党委宣传部2016年度业绩简表 (4)统战部2016年度业绩简表 (5)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挂靠)2016年度业绩简表 (6)党委离退休工作部(处)2016年度业绩简表 (7)校工会2016年度业绩简表 (8)校团委2016年度业绩简表 (9)机关党委2016年度业绩简表 (10)校务部2016年度业绩简表 (11)人事部2016年度业绩简表 (12)教务部2016年度业绩简表 (13)研究生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 (14)科研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 (15)财务部2016年度业绩简表 (16)总务部2016年度业绩简表 (17)国际事务部(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016年度业绩简表 (18)学术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业绩简表 (19)宣城校区管委会2016年度业绩简表 (20)翡翠湖校区管委会2016年度业绩简表 (21)图书馆2016年度业绩简表 (22)档案馆2016年度业绩简表 (23)学报杂志社2016年度业绩简表 (24)分析测试中心2016年度业绩简表 (25)继续教育学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 (26)校友会办公室2016年度业绩简表 (27)校医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 (28)光电技术研究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 (28)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 (29)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 (31)建筑设计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 (33)出版社2016年度业绩简表 (34)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简表 (35)共达学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 (36)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 (37)附属中学2016年度业绩简表 (38)纪委办公室、监察处2016年度业绩简表审计处2016年度业绩简表党委组织部、党校2016年度业绩简表党委宣传部2016年度业绩简表统战部2016年度业绩简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挂靠)2016年度业绩简表党委离退休工作部(处)2016年度业绩简表机关党委2016年度业绩简表研究生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国际事务部(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016年度业绩简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业绩简表宣城校区管委会2016年度业绩简表翡翠湖校区管委会2016年度业绩简表图书馆2016年度业绩简表档案馆2016年度业绩简表学报杂志社2016年度业绩简表校医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光电技术研究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建筑设计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出版社2016年度业绩简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简表共达学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2016年度业绩简表附属中学2016年度业绩简表。

合肥工业大学师资补充实施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师资补充实施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师资补充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新补充教师的质量,适应我校建设创新型高水平大学的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师资补充工作应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各单位编制以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进行。

第三条师资补充原则(一)师资补充应以编制为依据,坚持按需补充的原则。

(二)师资补充要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师资补充要坚持优化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学缘结构的原则。

第二章师资补充的形式、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师资补充的形式(一)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第五条师资补充的条件和要求(一)对新进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要注重考察其学历背景,对第一学历原则上要求为“211”或“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

(二)对调入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所从事学科是学校教师急缺学科,调入前学校是“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

(三)对于新进的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40岁。

(四)学校在师资补充工作中要注重改善学缘结构,对于本、硕、博阶段都在我校学习的,原则上须到其它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博士后研究后才能来校工作。

第六条师资补充的程序(一)制定计划:每年10~11月各学院(所、中心)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根据本单位编制数和岗位需求,提出初步的师资补充计划,人事处汇总后根据学校编制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二)公开招聘:人事处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及人才市场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应包括: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基本要求、联系方式等内容。

各学院(所、中心)应主动出击,积极寻求优秀人才来校工作。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可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试讲、答辩等形式。

合肥工业大学会议管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财务部

合肥工业大学会议管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财务部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会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的组织和管理,切实改进会风,厉行节约,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会议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合肥工业大学名义和以合肥工业大学各二级单位名义召开的有校外人员参会的正式会议。

第三条管理原则和要求:(一)精简会议数量。

严格审定年度会议计划并认真执行。

提倡主题相近、内容相关、出席范围相似的会议合并召开。

多开小范围研究解决问题的专题会、座谈会,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

(二)严格经费管理。

按照从严、务实、节俭原则安排会议经费。

尽量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不宴请与会人员,不安排驻地代表住宿。

加强对会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提高会议实效。

严肃会纪会风,简化会议议程,讲话和发言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新,力戒空话、套话。

第二章会议分类第四条合肥工业大学会议主要分为三类:(一)国内业务会议。

国内业务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需要举办且无国外代表参加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

(二)国内管理会议。

国内管理会议是指除国内业务会议之外的其他国内会议。

(三)国际、双边及港澳台会议。

国际会议是指与会代表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

双边会议是指与会代表来自两个的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

港澳台会议是指有来自港、澳、台地区的与会代表参加的会议。

第三章会议审批第五条合肥工业大学各类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统一备案。

第六条合肥工业大学所有会议原则上均须按要求列入年度会议安排,有经费支出的必须列入经费预算。

会议计划审定批准后由校务部统筹协调,原则上不得临时新增会议。

第七条以合肥工业大学名义召开的会议须提前 3 个月在学校会议管理系统中报批,经由校务部审核后,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

关于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要求

关于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要求

内工大党组字[2011]3号关于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要求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新一轮全员聘任工作方案》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科级机构及科级干部职数按照学校人事处核定的科级机构数和干部职数进行聘任。

二、聘任的条件和资格(一)基本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3、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4、具有本岗位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5、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6、身体健康。

(二)聘任资格1、聘任副科级职务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三年及其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博士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工作经历不做具体要求。

2、聘任正科级职务人员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任职两年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正科级职务应具备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因共青团岗位的特殊性,专职共青团干部的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1年。

4、年龄原则在男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科级干部聘任期限本轮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任职期限为三年。

四、聘任程序和办法参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大党发[2010]14号第三章第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1、本次科级干部聘任由各单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科级干部聘任严格在学校核定的干部职数内进行。

3、科级干部实行年终考核,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党组织负责参照学校院处级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办法进行。

考核结果报组织部备案。

六、本文件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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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各单位科级机构与科级领导干部职数调整设置的决定按照《合肥工业大学2003年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各单位科级机构与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职数作如下设置。

一、党政职能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1 纪委机关、监察处、审计处7
2 党委办公室 3
3 党委组织部 4
4 党委宣传部(含党校)7
5 党委统战部 1
6 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含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5+2+③
军事理论教研室)
秘书 1
思想教育办公室1+①
学生管理办公室1+1+①
就业办公室1+1
国防办公室1+①
7 离退休工作处(含党总支)3+⑴
8 校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含校友会、董事会办公室) 6
9 人事处(含职改办、职业技能鉴定所、人才交流中心)7+2
办公室(含档案室)1+1
人事科1+1
劳资科 1
职教科 1
师资科 1
职称改革办公室 1
人才交流中心 1
10 教务处(含招生办)(其中③为翡翠湖校区7+2+③
教务实验办公室科级干部兼任)
办公室1+1
教务科1+1+①教学研究科 1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
实践教学科1+①
高教所 1
教学质量科1+①
翡翠湖校区教务实验办公室 3
11 科研处(含科协、生产力促进中心、安科院工大分院、4+3
汽车研究院)
办公室(科协) 1+1
科研科 1
知识产权事务科 1
科教开发部1+1
汽车研究院+1
12 研究生院7
⑴研究生培养处:
招生办公室 1
学籍管理科 1
专业学位教育管理科 1
⑵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秘书 1
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1
学科建设办公室(含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1
⑶研究生工作部:
秘书 1
13 设备实验室处5+②
秘书 1
设备科 1
实验室与教学管理科1+①
实验综合科1+①
设备实验中心 1
14 保卫处(部)7+3+⑴
秘书 1
治安一科1+2
治安二科(北校区管理委员会保卫办公室) 1+1
政保科 1
消防科 1
经警队(挂靠)2+⑴
15 财务处10+3+⑴
秘书 1
计划管理科 1
科技财务科1+1
审核报销科1+1
会计科 1
国有资产管理科 1
财务结算中心(挂靠)1+⑴
基建财务科+1
招标管理办公室 1
财务委派 1
翡翠湖校区财务室 1 16 基本建设计划处3+1
秘书 1
规划科 1
工程科1+1 17 后勤保障处(含爱委会办公室、绿委会办公室) 5+2
办公室(含爱委会办公室、绿委会办公室) 1+1
后勤管理科 1
修缮管理科 1
房产管理科1+1
居民委员会 1
18 产业处(含直属党总支) 3
二、群众团体
1 工会3+1
福利部(兼秘书) 1
组宣部 1
文体(俱乐)部1+1
2 团委3+②
三、直属单位
1 翡翠湖校区管理委员会和党的工作委员会(含直属党支部)6
翡翠湖校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秘书) 2
翡翠湖校区后勤办公室(副主任、秘书) 2
翡翠湖校区保卫办公室(副主任、秘书) 2 2 北校区管理委员会 1
办公室 1
3 校直机关党委 1
秘书 1
4 成人教育学院6+2
办公室 1
夜大函授部1+1
自考办 1
继续教育部 1
成人脱产部 1
学生工作部(团总支) 1+1 5 档案馆 3
6 学报杂志社 2
7 图书馆(含直属党支部)6+2+④
秘书、翡翠湖校区办公室副主任1+①
采编部 1
流通部1+1+①
信息系统部1+①
阅览部1+1+①
咨询服务部(情报) 1
8 附属中学7+1
小学部1+1
中学部 6
9 校医院7+1+①+⑵
办公室1+⑴
医务科1+①+⑴
护理部 1
计划生育办1+1
预防保健科 1
药械科 1
医疗管理办公室 1
10 信息与电教中心3+②
信息管理部1+①
网络管理部 1
电教管理部1+①11 工业培训中心 3
副主任 1
办公室 1
教学办公室 1 12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
秘书 1
团总支书记 1 四、教学实体
五、经济服务实体
1 建筑设计研究院(含直属党支部) 1
办公室 1
2 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 1
说明:科级岗位的“1+1”第一个“1”代表正科、第二个“1”代表副科;
“①”代表翡翠湖校区现场;
“(1)”代表北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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