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
火工产品出入库检查及保管登记制度
火工产品出入库检查及保管登记制度1. 火工产品出入库检查及保管登记制度1.1 火工品概况火工品是指各种化学、物理和机械性能卓越的原材料和成品,广泛应用于煤矿、渠道、工矿、建筑、交通、军工、民爆、文娱,以及各种庆典和活动中,是人们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物品之一。
考虑到火工品的特殊作用,加上火工品容易引起安全事故,因此对其出入库和保管必须采取特殊的措施和制度。
1.2 出入库检查制度从火工品进入仓库开始,就要采取严格的检查工作,所有的火工品必须经过验收人员验收并记录登记,确保进入的火工品符合质量要求和种类规格。
同时必须对火工品进出仓库的人员进行查验。
出库的时候要准确核对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和用途等相关信息,记录登记并贴上出库单,确保火工品出库后可以追踪到使用单位。
此外,对进出仓库的火工品必须在仓库的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确保出入库量和实际库存量的准确性。
1.3 保管登记制度对于火工品的保管,在进仓库之前,要对其包装进行检查,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包装并进行记录。
在仓库内,要采用隔热、防潮、防火等措施,进行存储,并将其进行分类储存,确保每一种火工品的质量和数量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标记。
对于已经使用的火工品,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规范处理,并进行记录和统计。
1.4 安全管理制度火工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必须建立一系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例如,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和交通规则,规范运输车辆和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在交通堵塞或者危险沿线的区域行驶。
在仓库存储方面,必须采取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对于特殊易燃、爆炸等物品,必须进行隔离存放。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使用规程,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避免产生火灾、炸药等事故。
1.5 总结和展望火工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和制度进行严格的管理。
出入库和保管检查制度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火工品质量和安全的基础,必须在保证实用性、操作性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下设计实施。
火工品管理制度(5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为了强化火工品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库房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火工品的储量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炸药、雷管、导火索不准超过公安部门要求标准。
三、炸药、雷管、导火索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
四、库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它物。
五、严格爆破物品发放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和签字手续,做好退回登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六、对新购进的火工品必须逐箱检查登记,变质及性能不详的火工品不得发放使用。
库房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七、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设施。
火工品管理制度(2)火工品指的是具有爆炸、燃烧、放热或发光等特性的化学制品,如炮竹、烟花、鞭炮等。
为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需要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火工品的存放管理:明确火工品的存放区域,要求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要求。
存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 火工品的采购和配送:规定火工品的采购程序和配送方式,确保采购渠道合法,采购数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配送过程中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监管,防止火工品的泄露和损坏。
3. 火工品的使用管理:详细规定火工品的使用条件和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包括场地环境的检查和控制、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证书要求、使用时的防护措施等。
禁止未经许可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火工品。
4. 火工品的销售和展示:明确火工品销售的条件和程序,要求销售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要求销售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对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检查,防止非法销售和未成年人购买。
5. 火工品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定火工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的要求。
对火灾、泄漏等事故进行及时的报告和处理,确保及时控制事故扩大和减少人员伤害。
6. 火工品的检查和监督:建立火工品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通过对火工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火工品的存放:地面的火药库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必须有专用仓库存储,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其它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7、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第二条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1、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每班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按时交回,各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2、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不得代替。
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发放员本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条火工品的使用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3、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4、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火工品使用(领用、运输、退库)管理制度
固滴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引0+000m~引4+300m)火工品使用(领用、运输、退库)管理制度编制石映东审核申俊峰批准杨建科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水洛河固滴电站引水Ⅰ标项目部2014年4月10日火工品使用(领用、运输、退库)管理制度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
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
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
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1、应有专人在现场指挥、清点、验收和登记;2、炸药、雷管不能在同一个位置同时装卸、搬运;3、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4、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禁止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5、爆破器材装运量不得超过原车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
现场火工品领取、运输、使用、退库管理
〖火工品管理职责和处罚规定〗1、施工中,如:火工品使用,从领取、运输进洞、装药、爆破、出洞、退库要求安全员全程跟踪监控。
2、赶上吃饭时间要爆破时,安全员必须先服从跟班爆破后再吃饭,前题你要先通知食堂留饭菜。
3、严格落实火工品领用申请制度,必须做到一炮一领、一炮一退工作流程,当洞内需用火工品时,由爆破员向安全员申请;安全员再向分部安质科、物资科申请,分部安质科;物资科向炸药库填出库单申请;由炸药库按出库单数量负责送到洞口。
4、当炸药库把火工品送到洞口后,安全员确认申请的领用数量后,由安全员严格按规定的专用车辆,亲自将火工品护送到洞内施作点,并在现场负责监督装药、警戒和起爆等每个工作循环。
5、当工作面在装填炸药时,爆破工或安全员不得将电雷管、起爆噐带入装填炸药现场,应把电雷管装入矿泉水瓶內封好口,远离装药点存放,存放时远离电源和铁噐金属熔器。
6、待爆破工作结束,以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后,同炮工一起出洞,将剩余火工品清点,确认使用和剩余数量无误后,退还炸药库送料人员,并及时记入火工品使用跟踪卡。
7、监督炮工的装药、雷管连接和起爆线连接的全过程,比如:一步吹孔、二步装药与装毫秒管、四步串连毫秒管、五步先电雷管与,起爆线连接(主要是测试起爆线是否有破损,如有静电打火,电雷管会爆,但不会伤人,如果先连接装完药的毫秒管,一旦起爆线破损,发身静电或漏电,会引发爆炸)、六步电雷管与装完药的毫秒管连接(然后把起爆线轻轻地放在地面,慢慢放开远离爆破点,不要把起爆线挂在边墙钢筋和风水管上,避免产生静电引发爆炸)、七步起爆线与起爆器连接、八步确定警戒人员、九步确定爆破点区域内有无人员、十步下达起爆令(此八、九、十步工作由爆破员、安全员共同完成)8、起爆器必须由安全员管理,当洞内需用起爆器起爆时,由安全员把起爆器交爆破员使用,待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员应及时将起爆器交安全员管理,爆破工不得私自使用起爆器。
9、掌子面或其他部位爆破前连接毫秒管、电雷管起爆线、起爆器时,只留炮工2人操作,其他人员全部撤出,远离爆破区域。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3篇)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1、火工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部领导,安质部门审核后,在申请报告上签批认可,由物资部门填发料单作为结算依据。
2、使用单位申请,应由使用单位领导、安全及项目部现场安全监督员签字后方可,如签字不齐全,不得申请报批。
3、使用单位申请火工品的数量必须真实,严禁申请数量的随意性,如发生严重超量进行批准的,与实际不符的谁签批谁负责,如产生后果的追究责任。
4、现场领取,必须按有效证件人到火工品存放保管库内领取,领取人必须是爆破员、押运员、安全监督员。
5、库管员必须审核申请手续是否齐全,手续不全有权停止发放。
6、库管员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发放,并按申请如数发放,做好领取台帐,记录发放的数量及编码,并签字认可有效。
7、严禁领用途中雷管、炸药同时出发或混用同一车辆运输到现场,无论采用人工搬运或车辆运输必须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
8、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规定,检验合格,无故障无安全隐患等要求,否则不得发放,运输途中严禁在集市、村镇内、学校等停留。
9、火工领取运输到现场后,必须按申请数量进行点收并做好记录,点收应在现场临时保管员及项目部安全部门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记录必须把数量编码记录在册双方签字认可。
10、爆破过程中现场必须做好爆破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录爆破的地点或里程详细位置、爆破物品编码及数量。
11、爆破现场装药完毕后,应在各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清理点收,对剩余的雷管、炸药登记签认后立即在监督人员的陪同下退回库内,双方签认后方可完成。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2)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一般是由政府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和执行的。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防止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的制度安排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取:只有经过相关培训和资质认证的人员,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专业烟花表演团队才能领取火工品。
领取时需要出示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
火工品领退、使用制度(精选)
火工品领退、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为确保公司内火工品的领退、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合规,提高员工对火工品的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涉及火工品领退、使用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实验、办公等各个环节。
1.3主管部门火工品领退、使用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执行。
第二章火工品领退流程2.1领用申请2.1.1领用部门/人员需领用火工品的部门或个人提出领用申请,包括具体用途、数量等。
2.1.2领用审批领用申请需经领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保领用用途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2.2领用手续2.2.1领用单填写经审批后,领用人填写领用单,明确火工品种类、数量等信息。
2.2.2领用单审批领用单需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领用。
2.3领用实施2.3.1领用操作领用人员按照领用单的内容领取火工品,并签署确认。
2.3.2记录保存领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分别保存相关领用记录,确保领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4领用追溯2.4.1定期追溯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火工品领用情况进行追溯,确保领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4.2异常追溯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追溯领用记录,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异常情况。
第三章火工品退库流程3.1退库申请3.1.1退库部门/人员需退库的部门或个人提出退库申请,注明退库原因和数量。
3.1.2退库审批退库申请需经退库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保退库原因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3.2退库手续3.2.1退库单填写经审批后,退库人员填写退库单,明确火工品种类、数量等信息。
3.2.2退库单审批退库单需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退库。
3.3退库实施3.3.1退库操作退库人员按照退库单的内容将火工品归还库存,并签署确认。
3.3.2库存更新退库后,安全管理部门更新库存记录,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4退库追溯3.4.1定期追溯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火工品退库情况进行追溯,确保退库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3篇)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火工品属于危险、易爆物品,为了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1、所有出入火工品库的人员,必须遵守火工品库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严格执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
2、领用火工品时,由工点技术负责人开具《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记录》单,交该工点爆破员到火工品库领取,爆破员必须按照技术负责人开具的《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的数量进行领取,并与火工品库管库员办理签认手续(双方都必须签认),若爆破员不在,火工品库管库员对其它人员概不予发放。
3、火工品到达使用现场时,必须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实用的火工品和未用完的火工品,技术负责人和爆破员都必须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
4、未用完的火工口,由爆破员按类别分类存入防爆箱内,并填写《防爆箱火工品出入记录》。
存入防爆箱内还有剩余的火工品,在炸药库进行退库处理,处理时,爆破员必须及时将所退回的火工品交于库房,爆破员与火工品库管库员办理退库手续(双方都必须签认),并详细注明退库时间,非爆破员进行退库,火工品库管库员将不予签收所退回的火工品。
5、对未能及时将所剩余火工品(除防爆箱内存放的)退回库房的爆破员、将作出严重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此制度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签认必须完整,对于思想麻痹大意漏签的,对漏签者给予严肃处理。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2)是指对于使用和管理火工品的场所或单位,建立一套明确的领料和退料的程序和规定。
1. 领料:领料是指从库存中取出火工品使用的过程。
领料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领料人员:只有经过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才能够领料。
- 领料手续:领料人员需要事先填写领料申请单,并经过审核后方可领取。
- 领料数量:领料数量需要严格按照实际需要进行申请和审核,避免超量或不足的情况发生。
- 领料记录:领料人员需要填写领料记录,包括领料日期、领料数量、领料人员等信息,用于后续的管理和追溯。
火工品领退、使用、存放和运输制度及执行记录
火工品领退、使用、存放和运输管理制度准联煤矿2009、1、10火工品领退、使用、存放和运输管理制度一、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及管理职责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确保我矿火工品的管理及使用安全,特设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
(一)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王彩凤副组长:萧成学付鹏飞成员:满家喜卢喜任福曹二张铁成(二) 管理职责:1、矿长对火工品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对火工品管理负技术责任、副矿长对分管工作中的火工品管理负责。
2、火药库管理员主要负责火工品的验收、存放、保管、发放、清退登记、每月流向统计等工作。
3、生产单位负责人、班(组)长对本单位火工品的领取、运输、现场存放、使用、清退等工作负责.4、放炮员对火工品的领取、运输、现场存放、使用、清退等工作具体负责。
二、火工品存放管理制度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2、火工品的收发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对所购进的火工品应进行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对火工品的主要性能进行检验.(2)应建立火工品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料单和消耗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3)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火工品,不得发放使用。
(4)火工品应按其出厂时间和失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和使用。
4.同一库房内不得有不允许共存的火工品,应按要求分库存放.5.库房的门应向外开,库房必须严密,以杜绝鼠害。
6.库房外应加设围墙和铁丝网,其高度不低于2.0m.7.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库房内禁止安装电灯照明,可采用自然光或在库外设探照灯进行投射采光。
8.火药库应设避雷装置,火药库采用不燃材料构筑。
9.火药库必须建有火工品发放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
10.火工品领取人员不得进入火工品储存室,不得携带烟火,放炮器等进入库区.12、当火工品被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由于距装药还有一段时间,因此火工品必须按有关规定作临时存放,并遵守下列规定:(1)炸药、电雷管应分开存放在木制或其它绝缘材料制成的专药箱、管箱内。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模版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模版1. 引言火工品是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我们制定了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清退流程,以保障员工的安全,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和承包商,他们在公司进行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清退活动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火工品使用3.1 火工品使用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生产活动,任何非法、滥用或私自使用火工品的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3.2 使用火工品前,必须接受公司提供的相关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证书或资质。
3.3 使用火工品时,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循生产指令和安全手册的要求。
3.4 火工品的使用必须在专门的生产区域或指定场所进行,禁止在非控制环境下擅自使用火工品。
4. 火工品领取4.1 火工品领取必须符合实际需要,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授权。
4.2 领取火工品前,领用人必须填写领用申请单,注明使用目的、使用时间和使用地点等相关信息。
4.3 领取申请单必须经过领导审核签字,并交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4.4 领取火工品必须在专门的仓库或存放区域进行,严禁私自携带和领取。
5. 火工品清退5.1 火工品的清退必须在使用完毕或超过有效期限时进行。
5.2 清退人员必须填写清退申请单,并说明清退原因、数量和状态等相关信息。
5.3 清退申请单必须经过审批和核实后,方可进行实际的清退操作。
5.4 清退的火工品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清退人员、清退时间和清退方式等。
5.5 清退的火工品必须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验收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出售。
6. 安全责任6.1 公司领导必须重视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和持续改进。
6.2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部门内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6.3 所有员工都有安全管理责任,必须积极参与火工品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火工产品出入库检查及保管登记制度
火工产品出入库检查及保管登记制度火工产品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化学制品。
因此,其出入库检查及保管登记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可以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还可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作。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讨论火工产品出入库检查及保管登记制度的开展情况。
火工产品出入库检查1. 检查目的出入库检查的目的主要是确保火工产品的质量、数量、存储条件等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同时也是为了防止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安全。
2. 检查内容出入库检查的内容包括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货单、发票、合同等相关单据是否齐全、准确,货车或集装箱是否密封好、有无破损等。
3. 检查程序(1)检查准备:检查前,应根据需要制定出入库检查计划,并确保检查工具设备充足。
(2)货物检查:检查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分批次、逐一检查,确保准确无误。
(3)资料检查:同时进行相关单据检查,确保各项单证齐全,并与货物的实际情况相符。
4. 检查记录出入库检查的结果应及时、准确地记录下来,以备后续查询。
同时也需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退货、返修、销毁、罚款和追究责任等。
火工产品保管登记1. 保管目的火工产品的保管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其安全、有效和稳定的供应,同时确保各种管理措施的实施和有效性。
2. 保管要求(1)人员要求:保管人员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并经过专业培训和鉴定等。
(2)场所要求:保管场所必须符合相关的要求,安全、环保环境得到保障。
(3)设备要求:保管设备必须安全、可靠,能够满足火工产品保管的要求。
3. 管理制度火工产品保管登记制度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包括保管场所的管理、设备的管理、人员的管理等。
4. 保管记录保管记录应详细,包括进出库记录、现存量记录、期初余额、期末余额等,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下来,并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火工产品的安全有效保管。
总结综上所述,火工产品出入库检查及保管登记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确保其安全有效的运营。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第一章概述第一条引言为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规范火工品的领用和退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领用火工品第三条购买与领用1.火工品的购买和领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采购。
2.领用火工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四条领用手续1.领用火工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火工品领用申请表》,注明领用火工品的种类、数量、用途等相关信息。
2.领用申请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领取火工品。
3.领用人必须在领用时签署《火工品领用登记簿》,登记领用的火工品种类、数量和领用日期等信息。
第五条领用限制1.根据实际需求和安全要求,对火工品的领用进行限制,确保火工品的使用安全。
2.领用的火工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章火工品的使用第六条使用限制1.火工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禁止在非规定场所或非授权人员使用火工品。
第七条安全措施1.使用火工品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操作火工品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第八条火工品的保管1.已领用的火工品必须按照规定储存,确保安全。
2.火工品储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章火工品的退料第九条退料申请1.火工品的退料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填写《火工品退料申请表》。
2.退料申请表中必须注明退料的种类、数量、退回原因等信息。
第十条退料手续1.火工品的退料必须填写《火工品退料登记簿》,登记退料的种类、数量、退料日期等信息。
2.退料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确保退料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违规行为1.使用未经审批的火工品的,将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的,将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3.未经许可在非规定场所使用火工品的,将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处理措施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取消火工品使用资格等。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文(2篇)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文火工品属于危险、易爆物品,为了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1、所有出入火工品库的人员,必须遵守火工品库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严格执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
2、领用火工品时,由工点技术负责人开具《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记录》单,交该工点爆破员到火工品库领取,爆破员必须按照技术负责人开具的《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的数量进行领取,并与火工品库管库员办理签认手续(双方都必须签认),若爆破员不在,火工品库管库员对其它人员概不予发放。
3、火工品到达使用现场时,必须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实用的火工品和未用完的火工品,技术负责人和爆破员都必须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
4、未用完的火工口,由爆破员按类别分类存入防爆箱内,并填写《防爆箱火工品出入记录》。
存入防爆箱内还有剩余的火工品,在炸药库进行退库处理,处理时,爆破员必须及时将所退回的火工品交于库房,爆破员与火工品库管库员办理退库手续(双方都必须签认),并详细注明退库时间,非爆破员进行退库,火工品库管库员将不予签收所退回的火工品。
5、对未能及时将所剩余火工品(除防爆箱内存放的)退回库房的爆破员、将作出严重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此制度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签认必须完整,对于思想麻痹大意漏签的,对漏签者给予严肃处理。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火工品的领退料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火工品的领退料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
第三条公司内部涉及火工品的领退料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违反本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公司必须配备专门负责火工品领退料管理的人员,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二章领料管理第五条火工品领料属于生产领域,请先通过公司规定的领料程序进行操作。
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
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1、爆破器材库存放爆破器材时,各种雷管的箱子必须放在货架上,其他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放在垫木上。
架、堆之间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3米。
2、禁止在货架上叠放雷管。
3、雷管箱距上层货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厘米,架宽不超过两箱的宽度。
4、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
5、堆放导火索、导爆索和硝胺类炸药的高度不得超过1.6米。
6、库区必须设人守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7、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对所购进的爆破器材应进行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及数量,并对爆破器材的主要性能进行检验;(2)对发放的火工产品必须履行相关制度及手续,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的坚决不予发放;(3)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料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4)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5)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失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和使用。
盖州煤矿涉爆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为全面加强涉爆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涉爆人员素质和安全技能,规范涉爆人员正确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1、涉爆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涉爆岗位相关的安全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涉爆人员,不得上岗。
2、涉爆人员上岗后同所在本矿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书》,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涉爆人员带领下,工作满3个月,方可独立上岗。
3、人力资源部负责涉爆人员培训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涉爆人员培训教育经费的使用和审核;计划财务科负责涉爆人员培训教育经费的提取及使用。
4、吊销涉爆证件的人员要停止工作,参加“三违”培训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返还《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5、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健全培训档案,促进涉爆人员培训学习管理。
6、涉爆人员培训期间工资执行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培训工资有关规定执行,其出勤执行矿方考勤有关规定。
7、涉爆人员需按要求参加外出培训及本矿组织脱产和业余时间的培训,凡不按规定培训的,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按照矿方制定的培训学习制度执行。
火工产品出入库检查及保管登记制度
2023-10-30
目录
• 制度概述 • 入库管理 • 出库管理 • 保管登记 • 异常处理与事故预案 • 相关文件与附件
01
制度概述
目的和背景
确保火工产品的安全存储和使用,降低安全风险。
明确火工产品的出入库检查和保管登记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火工产品的出入库检查及保管登记工作。
05
异常处理与事故预案
入库、出库异常处理
要点一
验收不合格
要点二
数量差异
如果入库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火工产 品,应立即将其移至不合格区,并按 照规定进行退货或报废处理。同时, 需要记录不合格产品的信息,包括品 种、规格、数量等,以便于后续追踪 和管理。
如果入库或出库时发现数量与记录不 符,应立即进行核实和处理。如果差 异较小,可以通过调整账务或补退货 物等方式解决;如果差异较大或存在 疑问,应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相关部 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02
机械伤害
如果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立即停止 操作并撤离现场,拨打急救电话并报 告上级领导,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和处理。
03
化学伤害
如果发生化学伤害事故,应立即使用 相应的防护用品将受害者脱离危险区 域,并拨打急救电话并报告上级领导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火灾事故预案
初起火灾
如果发生初起火灾,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或 消防水龙头等灭火设备进行灭火,并拨打 火警电话报告上级领导,协助相关部门进 行调查和处理。
《火工产品安全检查表》
相关培训材料与教案
《火工产品基础知识培训教案 》
《火工产品安全使用培训教案 》
《火工产品出入库及保管登记 制度培训教案》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火工品过程中的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清退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天然气和焰火工品的情况。
3. 领取3.1 管理机构单位和个人使用火工品前,必须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过管理机构审核通过之后,才能领取火工品。
3.2 资格要求进行火工品的领取前,单位和个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要求,如年龄、学历、职称等。
3.3 领取方式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火工品前,需要在允许使用火工品的场所领取等量的相应火工品。
领取的具体方式和流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4. 使用4.1 操作流程在使用火工品时,必须按照操作流程精细操作,从而避免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4.2 安全措施在使用火工品时,必须遵守安全措施,如正确地存放火工品、关闭所有燃气和电器设备等,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5. 清退5.1 清查对于尚未使用的火工品,需要汇总清查,确认数量和规格。
5.2 处理方式对于已经使用过的火工品,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方式,如采取专门的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5.3 再分配对于尚未使用的火工品,经过清查后可以再次分配给其他需要使用火工品的单位和个人,但是需要重新申请,重新审核后才能领取。
6. 处罚对于不遵守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具体处罚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法律诉讼等。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制定单位所有。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所有规定将在实施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结语本制度的制定旨在保证火工品的安全使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希望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火工品时,能够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火工品领用及退库管理办法
火工品领用及退库管理办法第一篇:火工品领用及退库管理办法火工品领用及退库管理办法1、领用火工品时,由各施工作业队领工员开具《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交由当班爆破员与施工外协队领料员到火工品库领取,火工品库当班管库员与领料爆破员,必须严格按照领工员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开具的的数量进行发放与领取,并办理签认手续,以备月底统计和各使用单位进行查核,若爆破员与施工队领料员领料时任何一方不在,火工品库管库员将不予发放。
2、火工品到达使用现场时,必须由爆破员与施工队领料员及现场领工员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核实。
发现实物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派出所,同时原路返回仔细沿途查找。
3、施工现场实用的火工品和未用完的火工品,现场值班员、施工队领料员和爆破员都必须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核实、注明时间,对于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立即向火工品仓库进行退库处理。
4、退库时,爆破员与火工品库管库员及施工队领料员办理退库手续(三方都必须签认),并详细注明退库时间;退库时火工品库管库员必须认真核点所退火工品数量是否与《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相符,对于数量不符的应在发现的第一时间通知派出所,对所退火工品应当按实数给予退库。
5、对未能及时将所剩余火工品退回库房的爆破员、施工队领料员,将作出待岗的处理;因不及时退库造成火工品短少,丢失被盗引发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所有施工地点的《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都应在最后的退库手续签认完毕后交由火工品库管库员统一保存;若没有退库的,应当在该工点下次领取火工品时交于管库员,否则火工品管库员将不予发货;管库员在收取《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时应当查看各签认是否齐全,若签认不全应向物资部通报。
7、《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是火工品领、用、退过程记录控制的重要依据,火工品保管员应对《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进行妥善保管,并在月底按工点进行汇总交与物资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
1、爆破器材库存放爆破器材时,各种雷管的箱子必须放在货架上,其他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放在垫木上。
架、堆之间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3米。
2、禁止在货架上叠放雷管。
3、雷管箱距上层货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厘米,架宽不超过两箱的宽度。
4、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
5、堆放导火索、导爆索和硝胺类炸药的高度不得超过1.6米。
6、库区必须设人守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7、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对所购进的爆破器材应进行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及数量,并对爆破器材的主要性能进行检验;
(2)对发放的火工产品必须履行相关制度及手续,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的坚决不予发放;
(3)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料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4)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5)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失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和使用。
盖州煤矿涉爆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全面加强涉爆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涉爆人员素质和安全技能,规范涉爆人员正确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涉爆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涉爆岗位相关的安全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涉爆人员,不得上岗。
2、涉爆人员上岗后同所在本矿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书》,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涉爆人员带领下,工作满3个月,方可独立上岗。
3、人力资源部负责涉爆人员培训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涉爆人员培训教育经费的使用和审核;计划财务科负责涉爆人员培训教育经费的提取及使用。
4、吊销涉爆证件的人员要停止工作,参加“三违”培训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返还《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5、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健全培训档案,促进涉爆人员培训学习管理。
6、涉爆人员培训期间工资执行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培训工资有关规定执行,其出勤执行矿方考勤有关规定。
7、涉爆人员需按要求参加外出培训及本矿组织脱产和业余时间的培训,凡不按规定培训的,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按照矿方制定的培训学习制度执行。
8、所有在我矿上班的涉爆证件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9、职工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报销其培训费用。
10、职工取得相关证件后需从事相关工作岗位至少5年后方可从事其它岗位工作,若中途更换岗位(矿方安排的除外)则按实际工作年限比例在本人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11、员工在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证件上岗后,需尽职尽责,对于工作不负责任,责任心不强的员工,主管科室科长有权解聘其特殊工种岗位,同时根据工作年限扣除其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