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中诉讼期限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司法实务中,有人由此提出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为2年”的说法。
笔者认为,要准确计算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就应全面系统地领会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起诉期限的有关规定。
一、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涵义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定期限。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法律设定的起诉条件之一,解决的是行政起诉能否进入司法实体审查的问题。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由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只有起诉期限的耽误,没有起诉期限的中断。
只有在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才有权对其进行司法审查。
超过起诉期限起诉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只能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在立案受理时没有查明,但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已超过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二、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不变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与民事诉讼时效制度不同,在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开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3个月起诉期限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在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后,有人对司法解释第41条存在片面的理解,认为凡是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其起诉期限就是2年,而排除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3个月的起诉期限。
在司法实务中之所以产生这种认识,是因为没有处理好行政诉讼法与司法解释两者之间关于起诉期限规定的联系,片面理解司法解释的规定,而忽视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从《行诉解释》第42条的理解谈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从《行诉解释》第42条的理解谈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该条规定,行政诉讼期间自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计算,逾期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的司法救济程序。
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其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些受侵害的个体或组织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司法救济,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期限是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行政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使申请人能够及时地行使其诉讼权利,同时也能够确保行政机关及诉讼对手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
在理解行政诉讼期限的规定时,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首先,行政诉讼期限的起算时间是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而非申请人获知行政行为的时间。
这是因为行政行为在作出之日起,已经具有了完整的法律效力,申请人应当在最短时间内行使其诉讼权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如果起算时间是申请人获知行政行为的时间,那么不少申请人可能会在期限届满前才了解到行政行为的存在,导致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诉讼程序。
因此,行政诉讼期限的起算时间是行政行为作出之日是比较合理的。
其次,行政诉讼期限的计算方式是“六个月内”。
这意味着,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申请人必须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期限届满后申请人仍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将被视为过期失效,法院不予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期限是法定期限,不受申请人的意愿影响,因此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期限的规定。
最后,逾期不予受理是一个强制规定,法院无权对其进行变通和解释。
这意味着,不论申请人的理由和情况如何,只要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均无权受理其诉讼请求。
这种强制规定的存在是为了维护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稳定性,防止任意滥诉和滥用诉讼程序。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期限是保障行政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重要规定。
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期限的规定,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六讲)行政诉讼的程序
3 审理
再审 ——提起人 ——诉讼对象 ——期限 ——审理方式 ——审理期限 ——法律效力
4.1 撤诉:自愿撤诉(和解)
被告改变被诉行为 ——原因 ——方式 原告撤回起诉 ——要求 法院裁定准许 ——条件 ——时机 ——内容
4.2 撤诉:不愿撤诉
对作为不愿撤诉 对不作为不愿撤诉 不撤诉并起诉新 “受”、“理”分离
3 审理
原则 ——没有调解程序(有例外) ——没有简易程序 一审 ——提起人 ——诉讼对象 ——期限 ——审理方式 ——审理期限 ——法律效力
3 审理
二审 ——提起人 ——诉讼对象 ——期限 ——审理方式 ——审理期限 ——法律效力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十六讲 行政诉讼的程序
1.1 起诉:起诉时限
诉行政作为的计算 ——全知道 ——知一半 ——全不知 诉行政不作为的计算 ——有履行期 ——无履行期 ——紧急情况 诉经过复议的行为 ——复议作为 ——复议不作为
1.2 起诉:起诉条件
原告适格 被告明确 诉讼请求及其相应理由 受案范围和管辖准确
7 对其他问题的处理
对刑事犯罪的处理 对行政违纪的处理 对民事争议的处理 ——一般情况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1)行政裁决形成的附带 (2)行政许可形成的附带
4.3 撤诉:视为撤诉
对象 ——原告 ——上诉人 条件 ——拒不到庭 ——中途退庭 ——诉讼费问题 后果 ——原则 ——例外
5 缺席判决
对被告缺席判决 ——条件 对原告和上诉人缺席判决 ——条件 缺席判决的效力
6 共同诉讼与合并审理
必要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 ——多对一 ——一对多 ——一对一
关于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的理解与适用
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的理解与适用
一、一般起诉期限
(一)作为类: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第46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执行解释》)(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不作为类: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专利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怎样的
一、专利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怎样的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和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认为行政机关逾期不作为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或者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按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与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期限是一致的。
利法第五十七条所规定的不服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关于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的起诉期限为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期限比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三个月期限短得多,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由此可知,对于行政诉讼来说,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复议决定或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部门逾期不作为的,不服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关于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的,其提出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相应决定或通知之日起或自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而对其余的专利行政诉讼,其提出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相应决定或通知之日起三个月。
专利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怎样的二、哪些案件能提起专利行政诉讼专利行政案件,是指当事人不服专利主管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专利主管机关作为被告而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变更或者重新作出行政决定的专利权的纠纷案件。
专利主管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三类:(一)我国主管专利的国家机关是知识产权局,其主要任务是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
(二)在我国设立有专利复审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而提出的复审请求、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复审决定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研究
各科专论 法学2004年第2期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研究张 弘内容摘要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由于 行政诉讼法 对起诉期限的规定比较简单,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两次进行了司法解释。
针对理论问题,本文就起诉期限规定的立法目的、起诉期限与诉权的关系、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与选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针对实践问题,本文对些许实践中易混淆、难判定的问题如复议期限与起诉期限冲突问题等进行了分析。
同时为完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 行政诉讼 起诉期限 理论 实践自1989年 行政诉讼法 明确规定起诉期限后,最高人民法院在之后的两部司法解释中都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作了具有操作性的规定(1991年司法解释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 、1999年司法解释以下简称 若干解释 )。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起诉期间实践中难以认定的问题,为法院的司法活动提供了依据。
与此同时,必须清醒看到的是,这三部法律文件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皆有一些不足,实践中,起诉期限认定困难的状况依然存在。
本文拟从法律规定、理论及实践等几个方面,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进行深入分析,以便对起诉期限的认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一、法律及司法解释确定起诉期限的演进及评析行政诉讼法 、 若干意见 、 若干解释 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是一个由简到繁、由一般到个别、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体现了起诉期限实践性特点。
这些规定,各自在当时的条件下及现实的情况下,起过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又都存在一些缺陷。
(一) 行政诉讼法 规定了直接起诉期限和经复议后起诉期限两种类型,而每种类型又分为一般起诉期限与特殊起诉期限。
1.直接起诉期限。
该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直接起诉的期限为3个月,从利害关系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诉讼一年起诉期限,应如何理解与适用
行政诉讼一年起诉期限,应如何理解与适用?2018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下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该一年的起诉期限应当如何定性?“知道或应当知道”如何理解?本文将结合案例、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对此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和探讨。
一.案情简介及问题的提出被告系某行政机关,曾就某大型项目作出规划批复。
地方政府依据该规划批复实施了征收行为,原告是征收行为的被征收人。
原告曾就地方政府的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在征收行为案件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将规划批复作为证据提交并送达给原告。
在起诉地方政府的征收行为案件败诉后,原告又针对规划批复提起行政诉讼。
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原告针对规划批复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应当从什么时间起算?对此问题,有一种观点是:在前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已经收到地方政府提交的规划批复,因此,应从原告收到规划批复的时间作为原告知道规划批复内容的时间,并相应起算起诉期限。
那么,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呢?二.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了以下几种不同情形下的起诉期除此之外,《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还规定了针对行政复议的十五日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第45条)和针对行政机关不履责的六个月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4条)。
简单来说,上表所列几种不同情形起诉期限的关系是:第一、如果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行政机关也告知了相对人起诉期限,则起诉期限为六个月;第二、如果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是行政机关没有告知相对人起诉期限,则起诉期限为一年;第三、如果相对人根本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则起诉期限分别为五年(非不动产案件)或二十年(不动产案件)。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年答案:C2. 某企业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能否变更或者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 A. 可以,但必须在诉讼前- B. 不可以- C. 可以,但必须在诉讼中- D. 可以,但必须在诉讼后答案:C3. 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如何确定举证责任?- A. 由原告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B. 由被告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C. 由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举证责任- D. 由人民法院确定举证责任答案:B4.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 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诉讼- C. 对行政指导行为不服的诉讼- D.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诉讼答案:C5.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主要审查哪些方面?- A. 事实依据- B. 法律依据- C. 程序合法性- D. 所有上述方面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提出以下哪些请求?- A. 撤销或者变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B. 确认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C. 要求行政机关赔偿损失- D. 要求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答案:ABCD7. 根据行政诉讼法,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不受理行政诉讼?- A. 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B. 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无利害关系- C. 被诉行政行为已经由其他法院受理- D. 被诉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答案:ABCD8.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 A. 财产保全- B. 行为保全- C. 证据保全- D. 强制执行答案:ABC##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9. 简述行政诉讼法中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及其计算方法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及其计算方法行政诉讼是指市民和组织对政府行政行为不满意或认为受到了侵犯自身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合法诉讼。
那么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呢?如何计算?下面就让本文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对特定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收到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对其他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
二、起诉期限的计算1.起诉期限的起始时间: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始时间,一般为当事人收到行政法律文书之日。
如何确定当事人是否收到行政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签收下达之日为收到的日期,要求送达人在送达时出具证明,被送达人不签收下达之日为送达的日期。
依此,对行政复议或行政处罚等行政法律文书,一般由当事人自取、送达或挂号信送达;若当事人接到其他渠道传递而来的法律文书,应以其知晓之日为起点。
2.起诉期限的计算方法:起诉期限应当从起始时间之日起计算六个月,以下一个计算目标日起点止。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符合起诉期限的最后截至时间必须是当月的最后一日。
(2)计算的起始、终止时间全日计算,不计划时间。
(3)终止时间和起始时间为同一日的,不计算起诉期限。
(4)起诉期限届满日期和当日相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的,向后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涉及到两个月时间的起诉期限,以较后的为准。
三、起诉期限逾期的后果起诉期限届满未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特殊情况下,行政法院认为逾期的原因充分说明,逾期不影响案件审理的,可以受理。
总之,在行政诉讼中,要了解起诉期限的规定和计算方法,合理利用起诉期限内的时间,以便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重要的权益。
行政诉讼立案期限
一、行政诉讼立案期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行政诉讼立案期限二、行政诉讼立案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
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2、有明确的被告。
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诉讼立案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但规定了整个审限。
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四十五天审结。
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行政诉讼法34条内容
行政诉讼法34条内容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第34条是该法律中的重要条款之一,该条款规定了行政诉讼中的重要程序和原则。
本文将对该条款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行政诉讼的管辖权第34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这意味着,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同时,该条款还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立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区域。
这是因为,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区域应当与案件发生的具体地点、行政机关所在地等因素相对应,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第34条第二款规定,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这意味着,当事人必须在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被认定为逾期起诉,无法受理。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行政机关的权利,避免长期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因素,同时也给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时间限制,促使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第34条第三款规定,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包括要求撤销或改变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的非法性、要求赔偿等。
这意味着,当事人在起诉时必须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不能仅仅是口头抱怨或一些不具体的要求。
同时,该条款还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与诉讼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在法庭审理时予以充分证明。
这是因为,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只有充分证据才能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四、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第34条第四款规定,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这意味着,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程序必须公开进行,任何人都有权进入法庭旁听;同时,法庭应当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确保庭审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此外,该条款还规定,当事人有权自由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并有权提出证据。
这是因为,庭审程序是行政诉讼案件的重要环节,只有充分的辩论和证据交换才能确保庭审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五、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第34条第五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依据
一、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依据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只有6个月,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时效中断。
通常认为,行政诉讼不存在时效中断,因为行政诉讼事关公共秩序,更强调效率,但大部分情况确是当事人更容易耽误起诉期限。
为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二、行政诉讼对起诉期限的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有5日、15日、30日、3个月四种情况。
1、起诉期限为5日的。
例如,治安行政条例或其他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的行政案件。
2、起诉期限为15日的。
例如,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商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都作了起诉期限为15日的规定。
3、起诉期限为30日的。
例如,税务、资源、海关等行政案件及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海关法等规定了起诉期限为30日。
4、起诉期限为3个月。
这是我国行政法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最一般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提出。
”.此外,专利行政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
三、行政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任何诉讼程序都包含各种各样的时效制度,行政诉讼也是如此,主要理由是行政诉讼是从民事诉讼发展而来的诉讼形式,很多行政争议产生于民事争议或与民事争议有密切的关系,有时解决行政争议就成为解决民事争议的前提条件。
再者,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时仍然要参照适用民事诉讼的程序及制度,采用民事诉讼规则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行政诉讼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司法救济程序。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审理期限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它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展开讨论。
一、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的意义及法律依据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是指诉讼程序中各个环节在一定时间段内完成的限制要求,它是确保司法程序得以顺利进行,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在我国,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主要依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从受理之日起,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
”这一条规定明确了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案件能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避免司法程序过长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不利影响。
二、行政诉讼中的审理期限的运作机制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在实际运作中有着具体的机制和流程。
一般来说,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可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受理环节:行政机关应当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的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这一环节称为受理期限。
2. 立案环节: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立案决定,并将案件书面通知当事人,这一环节称为立案期限。
3. 审查环节:在立案后,法院应当及时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一般情况下,这一环节不超过15日。
4. 宣判环节:审查合格后,法院应当在三个月内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这一环节称为宣判期限。
以上是行政诉讼审理期限的基本环节,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理期限应在六个月内完成。
三、行政诉讼审理期限履行情况的考核与改进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的履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权益保障。
因此,行政机关和法院应当密切关注审理期限,并加强对其履行情况的考核与改进。
诉讼时效的例子
诉讼时效的例子诉讼时效是指在特定的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寻求法律保护和解决争议的权利。
以下是关于诉讼时效的十个例子:1. 民事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在购买商品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质量赔偿诉讼,否则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2. 刑事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一般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例如,如果某人犯下了重大犯罪,警方应在二十年内将其绳之以法,否则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债权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合同法》,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借给某人一笔钱,但对方拒不归还,您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债权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追偿。
4. 债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债权法》,债务人主张债务履行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例如,如果您欠某人一笔钱,但对方在二年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您将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5.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例如,如果您与雇主发生劳动争议,应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超过时效将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6. 不动产登记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的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例如,如果您对一处不动产的登记有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无法改变登记结果。
7. 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例如,如果您受到他人的侵权行为,应在二年内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获得赔偿。
8.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的商标被他人侵权,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9. 行政诉讼时效: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一般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例如,如果您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有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撤销该行政行为。
行政起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起诉期限法律规定
(一)《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起诉期限程序规定
(一)起诉期限规定在《行政诉讼法》第39条和《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第42条。
《行政诉讼法》和《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是程序法。
而诉讼时效规定在《民法通则》第135条,《民法通则》是实体法。
(二)行政案件立案后,经过审查认为超过了起诉期限,会驳回原告的起诉,所用的法律文书是“裁定书”。
民事案件立案后,经过审查认为超过了诉讼时效,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用的法律文书是“判决书”。
(三)超过起诉期限,当事人丧失的是提起诉讼的权利,即根本无权要求进入司法程序取得保护。
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有权利进入司法程序要求保护,但法律拒绝为其提供保护,即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
行政诉讼法被告举证期限
一、行政诉讼法被告举证期限行政诉讼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被告要提供作出行政决定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且进行答辩,所以行政诉讼被告举证的期限是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0日内。
如果在举证期限内被告不提供证据的,是为举证不能,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很大可能会作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结果。
行政诉讼由被告承担举证的责任,但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行政行为是错误的,也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这样对原告维护自己利益是非常有帮助的。
行政诉讼法被告举证期限二、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概念。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
2、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这是行政诉讼法对被告举证责任范围的规定。
但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并不是对所有的待证事实都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对某些事项也将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第五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三、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种类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2、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
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
3、视听材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
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一、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
中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
二、新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确认标准
依据现行《民法》第137条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由于借贷双方事先并没有约定归还借款的时间,所以诉讼时效应从借款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权利人从第二天起即可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若债权人在借款的次日起,在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法院就应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中的合理期限规定
中的合理期限规定合理期限是指各种行为或者事务完成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在法律和商业领域,合理期限的规定对于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和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讨论中的合理期限规定。
一、合理期限的概念合理期限的概念是相对的,它根据不同的行为或者事务而有所不同。
合理期限的界定与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特定要求息息相关。
例如,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会约定特定的履行期限;而在法律程序中,涉及诉讼的合理期限则由法律规定。
因此,合理期限的确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二、合理期限的确定原则1. 诚实信用原则:在交易或者协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合理期限。
双方应当遵守约定,按时履行义务。
2. 具体情况原则:合理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工作条件、资源配置、实际操作等。
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3. 公共利益原则:在确定合理期限时,还需要兼顾公共利益。
合理期限的设置应当既符合各方当事人的要求,同时也要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三、合理期限的法律规定法律对于不同领域的合理期限也进行了规定。
以下是几个常见领域的例子:1. 合同约定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各类合同应当约定明确的履行期限。
一般来说,合同期限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内容和当事人的要求进行合理约定。
例如,商品购销合同通常约定交货期限、付款期限等。
2. 申诉期限:在行政法律程序中,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申诉期限为六个月。
3. 违约赔偿期限: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四、合理期限的重要性合理期限的规定可以有效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并促使各方按时履行义务。
合理期限的设置可以提高交易和合作的效率,减少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行政诉讼法实践指南如何维护公民权益
行政诉讼法实践指南如何维护公民权益一、引言行政诉讼法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法治社会稳定的基本法律制度之一。
本文将探讨如何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效维护公民的权益,并提供相关指南和建议。
二、行政诉讼程序1.起诉准备在起诉行政机关之前,公民应当充分准备,并确保自己的案件具备起诉条件。
在此过程中,建议公民积极收集证据、详尽记录和整理相关文件,以便在诉讼中使用。
2.起诉方式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可以采取口头起诉或书面起诉的方式。
在选择起诉方式时,公民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自身条件权衡利弊。
建议对于较为重要和复杂的诉讼案件,公民选择书面起诉,以确保起诉内容清晰详尽。
3.诉讼期限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
公民应严格遵守起诉期限,并注意在期限届满前提交起诉书或诉状。
如有特殊情况,公民可以依法提出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的延长期限申请。
4.行政赔偿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若公民因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受到损害,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公民应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受损的事实和损失的数额,并按照法定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申请。
三、行政诉讼中维护公民权益的实践指南1.请律师协助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公民可以请律师协助提供法律意见和代理诉讼。
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帮助公民分析案情、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并为公民提供法律保障。
2.注重证据收集在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
公民应充分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保持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若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公民可以请求法院调取。
3.积极参与庭审公民作为诉讼主体,应积极参与庭审过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庭审中,公民应注意听证、质证和论证等环节,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并提供相应证据支持。
4.维护诉讼权益公民在行政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益应受到保护。
公民可以请求法院保障他们的诉讼权益,如申请重新开庭、调解等手段。
在维护诉讼权益时,公民应注意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四、结论行政诉讼是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途径,公民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掌握行政诉讼程序,并在实践中合理运用相关策略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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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中诉讼期限是三个月,其中包含节假日吗?包含节假日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5日内一般是指自然日。
自然日包括工作日,工作日指工作时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
在《行政诉讼法》中,对“时效规定中时效是否不包括法定节假日”的问题没有具体规定,即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是第七十五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
即行政诉讼时效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但在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