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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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2.23•【字号】济政办字〔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23日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管理效能,建立“全市一张图”的专项规划数据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项规划,是指市域范围内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涉及国土空间利用的各类规划,包括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通、市政设施、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消防、人防、防震减灾、城市更新、给水、排水、供电、电信、供热、燃气、绿化、林业、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防洪等专项规划。

第三条行业主管部门为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主体。

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配合提供所需基础资料,并全程参与专项规划编制。

第四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下一年度全市专项规划编制计划,明确编制内容、经费额度、经费来源、进度安排,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编制任务,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确需启动编制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专项规划,由组织编制主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编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全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居住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居住区教育设施是指在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的居住生活聚居地配建的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满足该区域居民子女就学需求所需的教育设施,主要包括中学(含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小学、幼儿园。

居住区教育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征收、同步拆迁熟化、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二、规划管理(一)市教育、规划部门负责编制《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以下简称《三年建设规划》),市规划部门负责做好《三年建设规划》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对接工作,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1号)的Ⅱ类标准各项指标,新城区开发时有条件的区域应按照Ⅲ类标准各项指标进行规划。

新建学校统一配套学生集中就餐场所,已建学校应加快配套完善集中就餐场所。

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区政府以及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以下统称相关区政府)要积极参与《三年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优先解决本辖区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5〕13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5〕13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5〕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泉城”目标,积极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与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为本,着力改善广大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规划引领,全方位实施超前谋划与策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安全为重,切实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坚持生态优先,统筹推进生态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升。

二、实施超前谋划和科学规划3.科学编制专项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统筹处理整体与局部、近期与远期、需要与可能、地上与地下等方面的关系,推进各专项规划与城市发展实际、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统一。

2015年底前,完成地下空间利用、综合交通、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地下管线、油气长输管线、供水、节水、供气、供热、供电、排水防涝、污水处理、河道水系、环境卫生、绿地系统、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审(修编)。

各县(市)根据工作需要完成相关专项规划编审(修编)。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1.17•【字号】济教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济教发〔2023〕2号各区县教体局,各驻济民办高校、市属职业院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依法治教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2023年1月17日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依法治教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一、工作目标将规范管理作为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通过三年努力,使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在全市职业院校得到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标。

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方案

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方案

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方案专业专项规划教育篇规划范围本次基础教育专项规划编制范围为《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以及遥墙片区、唐王片区的用地,具体范围:东至东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东(归德镇界),南至南部双尖山、兴隆山一带山体及规划的济莱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及济青高速公路、遥墙机场,面积约132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分为三个阶段:近期规划为2008年-2010年,远期规划为2011年-2020年,远景为2020年后。

规划目标在《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与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盘活教育用地资源存量,提高学校建设用地标准,完善基础教育设施空间布局体系,实现基础教育设施的均衡化、优质化、公平化,促进济南市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1)综合目标:——增加基础教育容量,优化教育资源质量;——协调幼小初高发展,均衡教育资源布局。

(2)建设目标:——增加教育资源:对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在新建高标准校舍的基础上,扩建和改建市内老学校校舍,增强其教育容量,增加教育资源。

——扩大学校规模:新建、扩建的学校,强调其合理办学规模,在具有规模效应的前提下创设小班化的教育条件,确保教学硬件条件的充分合理利用。

——提高建设标准:新建学校,严格按照相关的建设标准与规范,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作。

改建、扩建的学校,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的改善教学环境,从软硬件两个方面确保优质校园环境。

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标准与指标体系1.千人指标基础教育设施配套千人指标为:托幼37生/千人,小学63生/千人,初中32生/千人,高中16生/千人,中等职业学校16生/千人。

2.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幼儿园:适宜办学规模6、9、12、18班(旧城可考虑设置3班幼儿园);班额30生。

(2)小学和初中:适建规模为24、30、36班,旧城区和人口未到规模的独立地区,可考虑设置18班的小学或初中;小学班额45生、初中班额50生。

济南城市规划2016-2020全文(最新版)

济南城市规划2016-2020全文(最新版)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 2、《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等上位规划; 3、《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等区域发展战略; 4、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规划期限 2011 年—2020 年。
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1、市域:济南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 槐荫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济阳县、商河县和平阴县,面积 8177 平方公里。 2、中心城:东至东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东(归德镇界),南 至南部双尖山、兴隆山一带山体及济莱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及济青高 速公路,面积 1022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即济南市区,包括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 区、历城区和长清区的全部,面积 3257 平方公里。
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 规划 2020 年中心城城市人口规模 430 万人。
用地规模 规划 2020 年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410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 地面积 95 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 2020 年,城市开发建设的集中区域(中心城)边界范围 1022 平 方公里;其他县(市)、镇(乡)开发边界按照上位规划要求,在各自
(1)章丘城区 位于济青产业聚集带,发展重型汽车、先进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 业,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商务金融、文化教育、旅游休闲等功能, 形成具有历史文化传统和泉水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2020 年,城镇人口规模约 60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 70 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西发展为主。 (2)济阳县城 位于济盐产业聚集带,发展能源、机械、化工工业,形成以工业 为主导功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城市。 2020 年,城镇人口规模约 35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 40 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西、向南发展为主。 (3)平阴县城 位于济郑产业聚集带,著名的“玫瑰之乡”,发展为济南工业生产 配套服务的加工制造业,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绿色农副产品 精深加工、旅游及商贸物流等功能,形成现代化山水生态城市。 2020 年,城镇人口规模约 20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 23 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西南、向东发展为主。 (4)商河县城 位于济盐产业聚集带,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轻工工业和加工 制造业,利用温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度假休闲、会议商务等功能, 形成现代化新型城市。 2020 年,城镇人口规模约 20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 23 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南、向东发展为主。

济南市总规文本含规划图

济南市总规文本含规划图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第一章总则第1条 2000年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济南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济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等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省会济南各项事业步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济南市的行政区划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发展目标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济南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了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申请。

根据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建规函[2003]255号)的精神,编制《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第2条本规划为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区各项规划的制定和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须遵循本规划。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五个统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注重市域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各类脆弱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的要求;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促进城市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4条规划原则⑴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

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协调好济南与区域、城市与周围县(市)的关系,优化人口、资源、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⑵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资源保护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自然保护区、山林绿地水系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乡生态环境。

⑶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布局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特别关注弱势群体需求,倡导公众参与,实现区域公平、城乡公平、个体公平和代际公平。

文化设施专项规划方案

文化设施专项规划方案

一、前言为响应国家关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文化设施专项规划方案。

本方案旨在优化文化设施布局,提高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助力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1. 规划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包括城市、县城、乡镇、村庄等。

2. 规划期限: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1. 人均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达到0.5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2. 建成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3. 打造彰显历史文化名城和泉城特色的黄河流域文化中心、世界文化名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高地。

四、规划布局1. 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省市级、区县级、街镇级、社区(村)级。

2. “两轴、两带、四核、两副、多点”的布局结构:(1)“两轴”:南北泉城特色历史文化轴、东西城市现代文化展示轴。

(2)“两带”:黄河历史文化带、齐长城历史文化带。

(3)“四核”:西客站、老城、CBD、大桥四个文化主核心。

(4)“两副”:新东站、莱芜两个文化副核心。

(5)“多点”:孙村、唐冶、商河、济阳、长清、平阴、章丘、钢城等。

五、规划内容1. 图书阅览设施:图书馆、档案馆、方(史)志馆等。

2. 博览展览设施: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科技馆、美术馆、非遗馆等。

3. 群艺活动设施:文化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

4. 表演艺术设施:剧院(音乐厅)、戏院、演艺中心等。

六、实施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2.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文化设施建设资金。

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

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文化服务水平。

5. 完善政策措施,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文化设施建设。

通过本文化设施专项规划方案的实施,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文化服务,助力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基础教育全学段衔接“泉引桥”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基础教育全学段衔接“泉引桥”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基础教育全学段衔接“泉引桥”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6.21•【字号】济教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基础教育全学段衔接“泉引桥”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济教发〔2022〕9号各区县教体局,直属各学校(含民办学校),直属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将《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全学段衔接“泉引桥”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教育局2022年6月21日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全学段衔接“泉引桥”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要求,聚焦破解“减负提质增效”难题,持续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开展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教育衔接,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

坚持以德为先,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公平发展、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深化全学段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为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
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期刊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16
【摘要】济政办发[2018]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全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居住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页数】6页(P38-43)
【作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7
【相关文献】
1.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2.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3.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济南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
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4.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2009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5.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济南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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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第三条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泉城特色,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条实施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城乡规划和规范标准的规定,优化用地布局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七条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可结合规划策划研究确定。

第九条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按照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和市政规划建设用地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项目自身建设的用地,市政规划建设用地是指城市道路、河道、绿化保护带、高压走廊等的用地。

第十条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内容为强制性规划内容,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

按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因城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实施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强制性规划内容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根据建设用地类别,可以在用地内适建相关类型的建设工程,适建比例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合理确定。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1983年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78年,2000年)》,对济南的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为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根据建设部、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济南市人民政府1995年5月22日发布《关于做好〈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工作的通知》(济政发[1995]6号),决定对原总体规划进行修订。

编制《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

第二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济南统计年鉴(1995)》《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4年,2010年)》第三条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市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为济南市全部行政辖区。

面积8227平方公里。

规划主要内容是城镇体系规划。

市区为市辖行政五区,面积2119平方公里。

规划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和卫星镇建设规划。

中心城区以古城区及商埠区为核心,东至机场路,西至玉符河,南至分水岭及崔马庄,北至黄河及济青高速公路,面积526平方公里,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规划范围。

第四条总体规划期限为1996年,2010年,重大问题考虑到21世纪中叶。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到Z000年。

第五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辖行政五区和市域内的城市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等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区域。

总面积约2570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市性质第六条济南是山东省省会,著名的泉城和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开放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方案

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方案

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方案规划范围本次基础教育专项规划编制范围为《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以及遥墙片区、唐王片区的用地,具体范围:东至东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东(归德镇界),南至南部双尖山、兴隆山一带山体及规划的济莱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及济青高速公路、遥墙机场,面积约132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分为三个阶段:近期规划为2008年-2010年,远期规划为2011年-2020年,远景为2020年后。

规划目标在《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与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盘活教育用地资源存量,提高学校建设用地标准,完善基础教育设施空间布局体系,实现基础教育设施的均衡化、优质化、公平化,促进济南市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1)综合目标:——增加基础教育容量,优化教育资源质量;——协调幼小初高发展,均衡教育资源布局。

(2)建设目标:——增加教育资源:对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在新建高标准校舍的基础上,扩建和改建市内老学校校舍,增强其教育容量,增加教育资源。

——扩大学校规模:新建、扩建的学校,强调其合理办学规模,在具有规模效应的前提下创设小班化的教育条件,确保教学硬件条件的充分合理利用。

——提高建设标准:新建学校,严格按照相关的建设标准与规范,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作。

改建、扩建的学校,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的改善教学环境,从软硬件两个方面确保优质校园环境。

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标准与指标体系1.千人指标基础教育设施配套千人指标为:托幼37生/千人,小学63生/千人,初中32生/千人,高中16生/千人,中等职业学校16生/千人。

2.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幼儿园:适宜办学规模6、9、12、18班(旧城可考虑设置3班幼儿园);班额30生。

(2)小学和初中:适建规模为24、30、36班,旧城区和人口未到规模的独立地区,可考虑设置18班的小学或初中;小学班额45生、初中班额50生。

济南市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布局规划方案公示 济南市学校规划

济南市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布局规划方案公示 济南市学校规划

一、介绍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济南市的教育事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对教育资源的需求,济南市政府制定了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布局规划方案,并进行了公示。

本文将结合该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和讨论。

二、规划背景济南市是山东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一座拥有悠久历史和文化的大城市。

教育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其发展对于全市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济南市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存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制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布局规划方案,可以更好地调配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公平性和质量,满足市民对教育的需求。

三、规划内容分析1. 教育资源布局济南市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布局规划方案主要包括教育资源的布局和调配。

规划方案对全市教育资源的分布进行了全面调研和分析,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区和教育资源短缺区域,确定了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造计划。

通过合理的布局和调配,将更好地满足市民对教育资源的需求。

2. 教育改革创新规划方案还强调了教育的改革和创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的传统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求,因此需要对教育进行改革和创新。

规划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方法、提升教师素质等,以适应新时代的教育需求。

3. 教育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教育信息化已经成为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

规划方案还提出了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包括校园网络建设、教学设备更新、在线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

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更好地提升教学质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4. 教育质量提升教育质量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也是规划方案的重点关注对象。

规划方案通过各种途径提出了提升教育质量的措施,如加强师资培训、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等。

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提升济南市的教育质量,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四、规划实施规划方案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省会城 市群经济圈”建设发展为契机,全面落实“五个统筹”的要求,注重 协调城乡区域发展,注重有效保护各类生态资源,注重合理控制城市 规模,注重完善城市功能与促进集约发展,努力建设实力济南、魅力 济南、宜居济南,推动城市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式向内涵 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建成与山东经济 文化强省相适应的现代泉城。
市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
市域生态功能区划 全市划分为南部山区水源涵养区、中心城城市建设区、山前平原 农业区、黄河沿岸湿地保育区、北部平原农林区 5 个生态功能区。 1、南部山区水源涵养区:通过退耕还林、荒山绿化、小流域治理、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矿山开采区恢复治理、水资源调控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 公园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治理水土流失,提高水资源涵养能力,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 通过生态农业、生态小城镇、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业建设,提高可持 续发展能力。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 2、《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等上位规划; 3、《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等区域发展战略; 4、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规划期限 2011 年—2020 年。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1、市域:济南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 槐荫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济阳县、商河县和平阴县,面积 8177 平方公里。 2、中心城:东至东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东(归德镇界),南 至南部双尖山、兴隆山一带山体及济莱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及济青高 速公路,面积 1022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即济南市区,包括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 区、历城区和长清区的全部,面积 3257 平方公里。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发展共同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发展共同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发展共同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9.28•【字号】济教基字〔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发展共同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各区县教育(教体)局: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动各区县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推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办好有温度有品质的济南教育,现就建立教育发展共同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办学模式,优化办学机制,强化办学保障,提升教育品质,推进教育公平,加快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推进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转变,为到2020年我市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启动建设紧密型义务教育发展共同体,实施薄弱学校精准托管和学校互助成长项目,发挥优质资源优势,带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携手共进,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办好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

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覆盖率8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共进模式。

各区县根据本区域学校办学实际,以实施学校精准托管和互助成长两个项目为依托,探索以优质学校为核心,带动其他学校构建教育发展共同体,既聚焦学校全方位工作的精准委托管理,又聚焦单个关键项目的互助成长计划,将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发展水平相对接近的学校或处于不同发展层次的学校、不同空间区域的学校,组建为教育发展共同体,如“优质学校+新建学校”、“优质学校+薄弱学校”或“优质学校+农村学校”,通过优质学校输出办学理念、文化品质、管理模式、课程资源、干部教师等方式,带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共同发展。

某校区建筑方案设计以济南市历城二中及稼轩学校唐冶新校区为例

某校区建筑方案设计以济南市历城二中及稼轩学校唐冶新校区为例

Mou xiao qu jian zhu fang an she ji某校区建筑方案设计以济南市历城二中及稼轩学校唐冶新校区为例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教学需求,济南市历城区计划建设一个90班高中(历城二中)和72班初中的中学(稼轩学校),满足4500名高中学生以及3600名初中学生使用,总建筑面积约为24.6万赤。

一、项目背無历城二中始建于1958年,地处南宋爱国词人辛弃疾故里济南市历城区。

是省级规范化学校,是济南教育的窗□学校,2013年成为"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学校"。

新校区选址于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唐冶东路以东,总用地面积25.8hm2,被道路从西到东分为大、中、小三块面积不同的区域。

西临城市主干道,南临次干道,北侧有支路。

高中和初中用地之间有小河及支路穿过,初中用地西南角有交通用地,用地与住宿用地间有斜向支路分隔。

二、整体设计思路校园环境有育人的责任。

设计以跨越道路、河流的宽阔空中连廊串联起校园主要建筑,表达辛弃疾博大的爱国情操,终生一以贯之的侠义精神,同时也象征学生茁壮成长的主干,教学、生活单位枝状在两旁伸展表达学生在校园中不断地丰富认知,人格逐步完善。

空中连廊在功能方页也使得学校各功能区交通安全便利,高中、初中部分功能的共享也有了良好的保证。

三、总体布局根据功能的不同,校园分为四个区。

分别为:体育区、教学区、公共教学服务区、生活区。

项目用地西、南临城市干道,噪音干扰大,东、北区域相对安静。

设计将体育区置于西、南侧闹区;教学区、生活区置于东、北侧相对安静的区域;教学区与生活区之间设有景观,成为一个共享空间;同时又可以减少两个区域的相互干扰。

体育区置于校园西、南侧,设有综合体育馆,400m标准体育场和看台,以及各种球类活动场地;2.公共教学服务区包括广场、图书馆、礼堂、艺术楼。

礼堂和图书馆因时段性功能相对安静,设置于东西主轴线上,同时考虑连廊作为联系;3.教学区分为高中教学区和初中教学区。

济南起步区详细规划方案

济南起步区详细规划方案

济南起步区详细规划方案项目背景作为山东省省会城市,济南市一直在城市发展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为了更好地推进城市发展,济南市政府决定推出一项名为“起步区详细规划方案”的项目,旨在规划济南市的城市发展蓝图,为城市未来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方向和指引。

规划目标本次“起步区详细规划方案”的目标是:•确定济南起步区的城市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完善济南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推进济南市的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城市品质和居住体验;•促进济南市的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的发展潜力;•为济南市未来的发展规划提供支持和指引。

规划内容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提高济南市的综合竞争力,起步区规划方案将推进以下基础设施建设:1.交通建设:建设新的轨道交通线路,改造并扩大公路网,提高城市交通容量;2.水利设施:新建水库和水厂,完善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3.能源设施:推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改善城市能源结构;4.通信设施:推行“宽带中国”战略,加强城市通信设施建设。

城市环境整治为了提升城市品质和居住体验,起步区规划方案将推进以下城市环境整治措施:1.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提升城市生态品质;2.完善城市环卫设施,加强垃圾处理和污染治理;3.推进城市景观提升,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4.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形象。

产业发展支撑为了促进济南市的经济发展,起步区规划方案将推进以下产业发展支撑措施:1.加强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导,推进新兴产业的发展;2.完善城市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3.强化城市品牌建设,促进城市国际化发展;4.加强金融支撑,提高对城市经济的支持作用。

结束语“起步区详细规划方案”是济南市政府为城市发展推出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济南市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对该规划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希望对读者了解济南市的城市发展方向、重点领域和未来规划带来帮助。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的批复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的批复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
三年建设规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9.06
•【字号】济政字〔2018〕61号
•【施行日期】2018.09.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
设规划的批复
济政字〔2018〕61号
市规划局、市教育局:
你们《关于批复〈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的请示》(济规政〔2018〕12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建设规划》)。

批复成果包括文本和图集,共同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

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与该规划不一致的,按照《三年建设规划》执行。

二、《三年建设规划》是我市近三年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依据,各项教育设施须严格按规划建设实施。

各区政府作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设施建设责任
主体,要尽快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全力以赴推进本区域内教育设施建设,力争两年完成主要建设任务,确保三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教育设施建设资金到位、建设进度到位、质量控制到位。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9.28•【字号】鲁教基字〔2015〕22号•【施行日期】2015.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字〔2015〕22号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要求和省政府电视会议精神,现就编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摸清存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城镇中小学逐一摸底清查,准确掌握现有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情况,按照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小学规模12至36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为12至24个班)、初中学校规模18至30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为6至12个班)、高中学校规模24至48个班的标准,测算需要增加的学位数、班数、学校数和教职工需求数。

二、测算增量。

按照本地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综合参照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计生政策调整、高中选课走班等因素,测算需要增加的学位数、班数、学校数和教职工需求数。

三、制定规划。

坚持市域统筹、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在摸清存量、测算增量、调整优化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会同编办、财政、人社、国土、住建、金融等有关部门,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确定新建、改扩建学校数量以及与之有关的建设用地、建设资金和教师补充数量等有关事项,列出建设项目清单,明确建成时间表和路线图。

禁止建设超大规模学校和豪华学校。

各市要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填写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表和明细表(见附件1、附件2),同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于10月31日前上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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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方案专业专项规划教育篇规划范围本次基础教育专项规划编制范围为《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以及遥墙片区、唐王片区的用地,具体范围:东至东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东(归德镇界),南至南部双尖山、兴隆山一带山体及规划的济莱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及济青高速公路、遥墙机场,面积约132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分为三个阶段:近期规划为2008年-2010年,远期规划为2011年-2020年,远景为2020年后。

规划目标在《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与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盘活教育用地资源存量,提高学校建设用地标准,完善基础教育设施空间布局体系,实现基础教育设施的均衡化、优质化、公平化,促进济南市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1)综合目标:——增加基础教育容量,优化教育资源质量;——协调幼小初高发展,均衡教育资源布局。

(2)建设目标:——增加教育资源:对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在新建高标准校舍的基础上,扩建和改建市内老学校校舍,增强其教育容量,增加教育资源。

——扩大学校规模:新建、扩建的学校,强调其合理办学规模,在具有规模效应的前提下创设小班化的教育条件,确保教学硬件条件的充分合理利用。

——提高建设标准:新建学校,严格按照相关的建设标准与规范,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作。

改建、扩建的学校,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的改善教学环境,从软硬件两个方面确保优质校园环境。

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标准与指标体系1.千人指标基础教育设施配套千人指标为:托幼37生/千人,小学63生/千人,初中32生/千人,高中16生/千人,中等职业学校16生/千人。

2.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幼儿园:适宜办学规模6、9、12、18班(旧城可考虑设置3班幼儿园);班额30生。

(2)小学和初中:适建规模为24、30、36班,旧城区和人口未到规模的独立地区,可考虑设置18班的小学或初中;小学班额45生、初中班额50生。

(3)九年一贯制学校:适建规模为36、45、54班,旧城区和人口未到规模的独立地区,可考虑设置27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班额45生、初中班额50生。

(4)普高:普通高中(不含寄宿)适建规模为24、30、36、48班,若新建普通高中为寄宿制学校,办学规模为36、48、60班。

新区高中建设需规模化,寄宿制。

高中班额50生。

3.济南市城市基础教育学校配置标准(表格见附件)4.旧区差别化配置原则旧城改造地块确实难以按Ⅱ类指标落实用地的,可按70%折减,但必须大于改造前的用地面积。

规划建筑指标不变,主要考虑通过适当提高学校的建设容积率,来满足学校的办学需求。

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1.学前教育设施规划根据“居住社区——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的居住用地规划组织模式,同时考虑幼儿园覆盖服务半径,以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为单位,确定各个幼儿园的布局,最终形成覆盖中心城区的学前教育网络。

中心城区规划幼儿园共785所,规划班级数8125班。

中心城区幼儿园规划一览表行政区规划人口(人)规划学校个数(所)规划学校班数(班)历下区78.35 103 1020 市中区97.03 116 1220 槐荫区90.44 109 1183 天桥区72.97 85 970 历城区170.01 213 2163 长清区53.12 81 836 高新区57.01 78 733 合计618.93 785 81252.九年义务教育设施规划根据居住用地的布局,同时考虑学校覆盖服务半径,以规划片区为单位进行学校合理均衡布局,最终形成覆盖中心城区的九年普通义务教育学校网络。

规划小学357所,规划初中134所,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56所。

总计规划小学阶段学校班级数9284班,初中阶段学校班级数4431班。

中心城区九年义务学校规划一览表行政区小学学校(所)初中学校(所)九年制学校(所)小学阶段班数(班)初中阶段班数(班)历下区49 13 12 1176 540 市中区52 19 15 1360 620 槐荫区58 26 4 1396 702 天桥区42 15 7 1164 537 历城区92 34 14 2514 1189 长清区31 16 1 858 468 高新区33 11 3 816 375总计357 134 56 9284 44313.特殊教育设施规划济南市特殊学校含弱智学校、聋哑学校及其它综合类特殊学校等类型。

济南市中心城区规划共七所特殊学校,规划学生数2327人,其中保留或扩建六所现状特殊学校,并新建一所聋人学校。

4.高级中学教育设施规划高中学校建设布局应地域性服务与区域性服务结合,在就近服务的同时面向更大的城区范围,因此学校设置考虑城市综合平衡的发展,各个行政区都设置一定数量的高中学校,使得城区的均衡性得到提高。

规划高中60所,其中普通高中29所,寄宿制高中31所。

总计规划高中班级数2459班,普高余量可以考虑吸纳中心城区外的农村地区的高中学生入学。

表3-4 中心城区高级中学规划一览表行政区学校个数(所)学校班数(班)历下区7 275市中区13 408槐荫区8 318天桥区 6 276历城区15 690长清区 5 228高新区 6 264总计60 24595.中等职业教育设施规划结合城市外围组团和城市产业发展基地,设置并形成多个中职教育中心,与旧城区的中职学校共同形成中职教育网络。

规划保留与新建的中等专业学校共37所,规划职业高中学校11所,共可容纳中等职业学生11.33万人,满足远景办学要求。

(1)中等专业学校:根据城市规划及现状学校的办学规模及建设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28所中职学校进行拆除搬迁,对具备办学条件但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有出入的24所中职学校进行现状保留及调整,新规划中等职业学校13所,总计可容纳中职学生87004人。

(2)职业高中学校:规划职业高中学校11所,可容纳职业高中学生26262人。

发展对策与保障措施1.重视教育设施规划,建立完善的城市规划动态监控体系建立符合实际的规划指标体系,规范教育设施的建设;重视教育设施的规划,建立合理的基础教育布局体系;在规划上保障教育用地的供给;建立完善的教育规划动态调整体系。

2.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策略推进城区之间优质教育均衡;展开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推进职教与普教协调发展;加强优质教育的区域合作。

3.建立完善的教育设施建设管理体制多部门联动管理;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发展社会化、专业管理方式;促进教育结构与管理体制的改革。

4.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

5.完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相关政策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公民对基础教育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策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基础教育配套建设政策;建立住宅小区配套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建设保障机制;保障基础教育建设的实施。

济南市规划局济南市教育局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附件:济南市城市基础教育学校配置标准表济南市城市基础教育学校配置标准(单位:平方米/生)学校类型指标内容Ⅰ类Ⅱ类生均用地12—15 9.6——12幼儿园 生均建筑 8.5—9.9 8.5—9.9 小学 生均用地 19.97——23.48 13.98——17.15 生均建筑 6.65——6.96 6.65——6.96 初中生均用地 22.02——24.38 15.41—17.07 生均建筑8.67—9.47 8.67—9.47 普高生均用地23.40—26.18寄宿学校:30.56—34.18 18.72—20.94 寄宿学校:24.45—27.34 生均建筑9.17——9.72 寄宿学校:15.67—16.679.17——9.72 寄宿学校:15.67—16.67 九年一贯制生均用地 19.20—21.5015.36—17.20生均建筑7.32—7.53 7.32—7.53济南市城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园规划建设定额指标 (单位:平方米)学校类别指 标6班 9班12班18班 24班27班30班36班45班54班幼儿Ⅰ类用地面积合计 270378468648园生均用地面积15.0 14.13.0 12.0Ⅱ类用地面积合计216302437445184 生均用地面积12.11.2010.49.60 建筑面积合计1773248131824590 生均建筑面积9.9 9.2 8.8 8.5完全小学Ⅰ类用地面积合计19017248722896532359 生均用地面积23.4823.0321.4619.97Ⅱ类用地面积合计13891183182048822651 生均用地面积17.1516.9615.0213.98建筑面积合计5638751793910773 生均建筑面积 6.96 6.96 6.96 6.65初级Ⅰ类用地面积合计21884292603529739640中学生均用地面积24.3224.3823.5322.02Ⅱ类用地面积合计15319204822470827748 生均用地面积17.0217.0716.4715.41建筑面积合计7801105601420116229 生均建筑面积8.67 8.80 9.47 9.02九年一贯制学校Ⅰ类用地面积合计29025371704455051840生均用地面积21.520.65 19.8 19.2Ⅱ类用地面积合计23220297363564041472生均用地面积17.2 16.5215.8415.36 建筑面积合计9544135541694319764生均建筑面积7.53 7.53 7.53 7.32 注:如有寄宿学生及自行车存放,另增加相应面积。

济南市城市高级中学校园规划建设定额指标(单位:平方米)学校类别指标24班30班36班48班60班普通高中Ⅰ类用地面积合计30689 35636 47126 56158 生均面积25.57 23.76 26.18 23.40 Ⅱ类用地面积合计24551 28509 37701 44926 生均面积20.46 19.01 20.94 18.72 建筑面积合计11460 14575 17398 22015 生均建筑面积9.55 9.72 9.67 9.17寄宿制高中Ⅰ类用地面积合计61524 75360 91680 生均面积34.18 31.40 30.56 Ⅱ类用地面积合计49230 60288 73350 生均面积27.34 25.12 24.45 建筑面积合计30006 38808 47101 生均建筑面积16.67 16.17 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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