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成都天府新区优惠政策一览
建设用地指标单列
对天府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单列管理,按照规划和建设需要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天府新区建设占用耕地可在指定范围内实行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向天府新区倾斜。
自主确定土地类适用税额标准
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由成都、眉山、资阳三市按规定自主确定,报财政厅、省地税局备案。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由三市按规定自主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实行高效便捷通关
对天府新区范围内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低风险快速放行”和“低风险单证审核”方式,通过口岸海关进出口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支持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龙泉公路口岸建设,简化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海关与省内其他海关业务现场的转关手续,条件成熟时设立天府新区海关机构。
实施人才引进特殊政策
成都天府新区优惠政策一览
来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年12月31日前,对设在天府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12年起,根据企业对天府新区的贡献给予支持。
高端服务业要素价格按工业标准执行
天府新区的现代物流、企业总部、金融、研发、设计等高端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电等要素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业标准执行。
地方政府债券和产业投资基金向天府新区倾斜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安排成都、眉山、资阳三市,用于天府新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积极引导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优先投向天府新区重大产业项目。
支持天府新区金融业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2018-01-1822:26:37)分类:来源:张新军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认定办法》第4条规定,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加计50%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2、加计75%财税【2017】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注: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6条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成都天府新区优惠政策一览
对天府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单列管理,按照规划和建设需要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天府新区建设占用耕地可在指定范围内实行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向天府新区倾斜。
自主确定土地类适用税额标准
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由成都、眉山、资阳三市按规定自主确定,报财政厅、省地税局备案。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由三市按规定自主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设立天府新区发展专项资金
由省级财政出资20亿元发起设立天府新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天府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和生态绿地系统主干工程建设。
新增地方财政收入全额用于天府新区建设
从2012年起5年内,除中央分享税收和省级固定收入外,天府新区内新增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全部留给天府新区,用于天府新区建设和发展。
设立天府新区发展专项资金新增地方财政收全额用于天府新区建设地方政府债券和业投资基金向天府新区倾斜支持天府新区金融业发展由省级财政出资20亿元发起设立天府新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天府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和生态绿地系统主干工程建年内除中央分享税收和省级固定收入外天府新区内新增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全部留给天府新区用于天府新区建设和发展
地方政府债券和产业投资基金向天府新区倾斜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安排成都、眉山、资阳三市,用于天府新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积极引导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优先投向天府新区重大产业项目。
支持天府新区金融业发展
天府新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省政府审批权限授权于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省级财政在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时,对天府新区建设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激励。根据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实绩,对三市人民政府给予相应财力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
【收藏】科普一下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提出,到2025年,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特色园区。
到2035年,建成一大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也提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建立健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
持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进一步发挥高新区的发展潜力,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
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内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5.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6.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成都高新区创业有什么政策最近
成都高新区创业有什么政策最近01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概况:成都高新区孵化器面积已达到180万平方米,聚集了在孵企业4300家,并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已经建立起“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创新创业载体。
02不同层次人才补贴:给予大学生创业者、海外高层次人才以不同的优惠支持、政策补贴。
03公共平台技术支持:成都高新区针对初创企业、成长企业、成熟企业建立了梯度的融资体系。
05开展创业辅导:成都高新区每周举行创业培训,针对专业领域培训和通用培训。
06创新创业氛围营造:定期举行创业沙龙和项目路演。
07下一步规划:打造全国最大的众创空间:25万平方米的蓉创广场。
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创新创业载体总量达400家孵化场地面积总量达2000万平方米天使投资资金总额超过200亿元创业导师和孵化器专业管理人才超过2000人在孵企业和团队超过30000家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新格局。
支持政策1、支持改(扩)建创新创业载体引导和支持区(市)县、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国内外知名孵化机构等多元主体,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扩)建为创新创业载体,对其为提升孵化能力实施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发生的费用,经核定,给予费用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补贴。
2、支持新建创新创业载体3、支持校院地共建创新创业载体支持中心城区依托高校共建环高校特色知识经济圈;鼓励近郊区县发挥产业和科教资源聚集优势,共建校院地科技创新产业园;引导远郊市县根据资源优势和产业定位吸聚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经费补贴,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及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4、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引进来走出去对新引进的知名创新型孵化器运营机构来蓉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分级分类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贴。
成都创业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成都创业优惠政策相关规定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首违免罚”对大学生创业将落实“首违免罚”政策:即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对大学毕业生在创业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只给予警示告诫,帮助大学生创业者纠正,不给予行政处罚。
从校园到“商海”,为了帮助大学生能够顺利进入角色,我市将针对大学生的不同需求,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成功率。
优惠政策2、对海归创业提供创新基金小额资助。
3、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每人补助5万元。
4、高级人才所获得的奖励和股权收益,用于再投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或投资新办企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重点领域创业环境1、成都作为西南地区的枢纽城市,交通便利,商业发达,人才资源丰富,配套设施完善,是中国西部地区外商投资最集中的区域,同时也是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最集中的区域。
2、成都高新区先后成立了成都创业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信息安全产品专业孵化器、软件专业孵化器等27个孵化器。
(一)可享受创业补贴的对象有哪些?(二)创业补贴的项目有哪些?答: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的创业补贴包括: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要求的,按原规定执行。
附:毕业5年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本人首次申报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创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答: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
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即同一创业人或团队最多可申报10个项目)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3.一次性创业补贴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
(四)创业补贴能否重复享受?答: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终身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即: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成都最新创业优惠政策法规
成都最新创业优惠政策法规在成都创业是很多大学生们的选择,在成都创业现如今也出台了很多相关的优惠政策,大家知道这些创业优惠政策是什么吗?为你带来了“成都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政策支持措施
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政策支持措施成都作为中国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一直以来都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促进创业投资,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投入创新创业领域,成都市相关部门近日出台了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
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创业投资支持措施的实施对于成都市的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通过鼓励创新创业,扶持初创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成都市有望在未来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创新创业中心之一。
首先,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中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设立创业基金。
创业基金是支持初创企业和创新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可以帮助初创企业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其快速发展。
成都市相关部门将设立多个创业基金,覆盖不同领域和阶段的初创企业,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投资机会。
此外,成都市相关部门还将建立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
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是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帮助初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创新能力,加速成长。
成都市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其规模和影响力。
此外,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还包括税收优惠。
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成都市相关部门将对创业投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创业热情。
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建立健全的风险投资机制,为初创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和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帮助其快速成长。
梳理一下本文的重点,我们可以发现,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是成都市相关部门为了促进创新创业而采取的一系列重要举措。
这些措施将为成都市的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注入新动力,推动成都市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创新创业中心。
希望成都市相关部门能够不断完善,加大支持力度,为创新创业者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成都高新区做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成都高新区做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成都高新区做创业现在能够享受到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成都高新区做创业现在有哪些扶持方面的政策?成都创业扶持政策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成都高新区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成都高新区的创业政策优惠01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概况:成都高新区孵化器面积已达到180万平方米,聚集了在孵企业4300家,并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已经建立起“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创新创业载体。
02不同层次人才补贴:给予大学生创业者、海外高层次人才以不同的优惠支持、政策补贴。
03公共平台技术支持:成都高新区针对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等等,建立了完善的公共技术平台服务体系。
04融资体系的建立:成都高新区针对初创企业、成长企业、成熟企业建立了梯度的融资体系。
05开展创业辅导:成都高新区每周举行创业培训,针对专业领域培训和通用培训。
06创新创业氛围营造:定期举行创业沙龙和项目路演。
07下一步规划:打造全国最大的众创空间:25万平方米的蓉创广场。
2017成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首违免罚”除了贷款支持外,《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强化服务,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要简化手续,放宽市场准入。
其中,将免收大学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各项费用。
此外,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减半收取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
对大学生创业将落实“首违免罚”政策:即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对大学毕业生在创业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只给予警示告诫,帮助大学生创业者纠正,不给予行政处罚。
培训指导招募成功企业家当“志愿老师”从校园到“商海”,为了帮助大学生能够顺利进入角色,我市将针对大学生的不同需求,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川公司所得税中小型小微公司减免政策标准规定.doc
2019四川企业所得税中小型小微企业减免政策标准规定四川企业所得税中小型小微企业减免政策标准规定(二)(三)加强两化融合,提高小微企业创新能力。
一是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专项行动。
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信息化辅导站、培训基地、体验中心等服务机构的作用,开展“创新中国行”等中小企业信息化普及教育、宣传培训和应用推广活动。
推动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帮助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
探索和推动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支持小微企业的核心业务发展,提高小微企业的发展质量、效率效益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是继续开展“技术服务进园区”计划。
依托10个省级专业性服务平台和部分重点服务机构,深入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等中小微企业集聚地,开展技术研讨、质量测试、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活动,加强创新服务,助力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全年开展不少于10(场)次,服务企业1000家。
三是实施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工程。
鼓励小微企业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我省七大传统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性产业方向,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成链配套”发展能力,鼓励和引导“小升规”培育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推进全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集约发展、提升发展。
全年力争新增培育1000户“小升规”企业。
四是着力推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为基础,以“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为引领,2015年培育“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达到3000户,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0户。
(四)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开展管理咨询服务活动。
会同省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专业管理咨询机构等社会资源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在全省分片区开展“管理咨询下基层活动”,全年组织不少于10(场)次、服务企业1000家。
二是继续实施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计划。
通过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和我省“天府英才工程”、“千名企业家培育计划”,依托社会力量,广泛举办中小微企业家培训活动,年培不少于3000人次。
天府新区创业政策详情解读
天府新区创业政策详情解读1创业资金支持►1.入选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补助►2.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大赛奖的大学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补助►3.创办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可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三个档次的创业启动资金补助2办公场地支持►1.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的企业、总部型企业、税源型企业实际购房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购房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8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实际租房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部分,连续三年按照不超过租金30%、最高不超过3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租金补助和最高200万元物业管理费补助►2.入驻创新研发产业功能区的企业前3年可最高给予共计1000万元租金补助国务院正式批复四川天府新区成为国家级新区之后,为聚集多元市场主体在天府新区特别是成都直管区以下简称直管区投资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直管区实际,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制定的《产业发展促进办法2021年版》,对符合配套发布的《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鼓励发展产业目录》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获得在直管区注册的创投机构投资的,经管委会认定,给予每次所获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的创业风险补助。
3优惠政策时间更长►据企业贡献,资金支持达10年据了解,配套发布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鼓励发展产业目录》,包括互联网大数据、科技研发与创意设计、智能制造、创新型金融、会展博览、商业服务和其他战略新兴产业等七大门类,对七大门类进行分档支持,产业效益越高、成长空间越大、环境污染越小、土地需求越少的产业门类,支持档次越高、支持力度越大、支持范围越广。
发布的《办法》是直管区成立以来发布的首份促进产业发展的系统性政策,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其他国家级新区,优惠政策力度更大,时间更长。
比如,对《鼓励发展产业目录》的部分企业,依据其贡献,按标准给予“特惠级”产业资金支持政策,时间长达10年,一般这种优惠时间只有5年。
2021年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2021年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一、认定意义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引导企业自主研发。
高企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吸引人才,建立研发中心,加强研发投入,引导企业开展自主研发。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引导企业自觉用高企理念管理企业,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高企认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技术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优秀企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企化,高新技术企业优质化。
二、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所得税率由25%减按15%缴纳(所得税法2008版规定及实施条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含一次性扣除)(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财税[2018]54号)●延长高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财税〔2018〕76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财税 [2015]119号、财税[2018]99号)●政府给予企业研发费投入后补助。
(川科高〔2020〕3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优惠(财税〔2016〕49号)●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合同法》、《企业所得税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财税[1999]273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号)、国发[2006]6号 )成都市高企政策★高企奖励:《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23号)首次认定通过,市区两级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与30万元奖补,其中市级一次性15万。
复审通过,市区两级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与10万元奖补,其中市级一次性5万。
目前政策执行3年。
★补贴对象:前一年通过认定的高企,以拿证书为准。
天府新区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直管区投资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含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款)1亿元以上的企业
项目建成投产并经验收合格后,按该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金额,给予一年期基准利率贴息
企业在股份转让报价系统成功挂牌的
每户最高1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和融资板成功转让的
每户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直管区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变更到直管区的
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其改制过程中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补缴、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为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给予不超过认证费7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
通过GMP(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s,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际或国家级认证的企业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人才引进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等国内外著名科学家创办的企业
给予200—500万元一次性项目启动补贴,并按2:3:5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科研院所开展农业技术创新或研发转化应用,在直管区推广应用面积达500亩以上,科技成果获得市级(含)以上奖励资金的科研院所
按其获最高奖励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获得市级(含)以上部门立项的科技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
按10万元/项给予一次性奖励
建筑也企业资金支持
注册地在直管区的执行建筑工业化和绿色建筑三星标准的建筑业企业
经评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直管区区域夕卜、成都市区域内经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租用小试、中试场地
某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政策汇编
某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政策汇编某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政策汇编近年来,我市高新区一直致力于打造创新创业的热土,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为了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高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创业政策,来帮助企业解决创业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以下是我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政策的汇编。
一、金融支持政策1. 创业担保贷款:为了帮助初创期中小企业解决创业资金问题,高新区设立了创业担保贷款,对于有创新创业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帮助他们渡过初期的创业困难。
2. 创业贷款贴息:对于正式注册的中小企业,根据其需要和发展潜力,提供贷款贴息的支持,降低创业企业的贷款利率,减轻企业创业成本压力。
3.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鼓励创业投资,高新区成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提供资金支持给独立创业企业,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规模化发展。
二、税收减免政策1. 免税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和印花税等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税负压力。
2. 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创新创业中的中小企业,根据其创新成果和发展贡献,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创新奖励等方面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三、人才引进政策1. 人才引进补贴:对于通过创业的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的引进补贴,帮助企业引进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2. 人才优惠政策: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高新区提供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住房补贴等,吸引更多的人才到高新区创新创业。
四、场地资源政策1. 创业孵化器:高新区设立创业孵化器,为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和配套服务,如低租金、免费办公设备、法律咨询等,帮助企业降低企业初期创业成本。
2. 创业园区建设:高新区建设了一批创业园区,为中小企业提供适合创业的园区环境和配套服务,包括场地租金补贴、电力和水费补贴、交通补贴等。
五、科研创新政策1. 项目资金支持:对于具有创新性和市场发展前景的科研项目,高新区提供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加大科研创新力度。
眉山天府新区工业商贸企业(项目)激励扶持暂行办法
眉山天府新区工业商贸企业(项目)激励扶持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六稳”和“六保”政策,支持新区工业商贸企业(项目)做大做强,构建新型政企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眉山天府新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升规达限入统奖励1.对成功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新建入规企业10万元、成长入规企业8万元;对新建运营并成功入统的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成长型批零住餐及服务业企业成功入统,一次性奖励8万元;实施主辅分离并成功入统的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开门红”奖励2.春节期间“不停产”,且一季度税收达到50万元,产值增幅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
3.一季度入库税金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产值同比增幅20%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4.一季度入库税金达到5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且销售额(营业收入)增幅20%以上的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注:第2、3、4项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取一项计奖。
三、纳税激励奖励5.年入库税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工贸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年入库税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贸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扶持资金;年入库税金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工贸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扶持资金,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产值贡献奖励6.年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工业企业,经核实后,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以20亿元为基数,年产值每新增10亿元,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7.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
8.鼓励企业为新区申报产值、缴纳税收做贡献,连续三年产值正增长,且年产值达到10亿元,同比增幅达到20%,以其入库税金较去年增量的地方留存部分为基数,按年产值同比增幅比例给予奖励。
天府新区创业政策详情解读(2)
天府新区创业政策详情解读(2)天府新区出台新政:支持创新创业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获悉,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全面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发布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从强化载体建设、汇聚创业力量、强化科技金融、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创业品牌等5个方面对主要任务提出要求。
计划提出,到2017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初具规模,高新技术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涌现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高端优势产业集群。
各类创新创业人才达到1万人;建成创新创业载体10个,孵化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孵化科技企业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新增上市企业5家;设立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15支,新增创业服务机构20家;基本形成直管区“创业高地、圆梦天府”的创业文化。
到2020年,形成以成都科学城为核心、覆盖全域、带动全省、辐射西部、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开放型区域创新创业体系。
建成“众创空间”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汇集各类科技创业人才2万人;孵化科技企业20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50家,新增上市企业10家;创投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超过100亿元。
力争建成创新要素富集、创新能力突出、创业环境优越、创新经济活跃的国内一流创新创业高地。
计划提出: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梯级孵化服务体系,形成“一城一带多点”全域创新创业格局,包括加快推进成都科学城建设(一城),打造天府创新创业走廊(一带),建设特色创业小镇(多点)等。
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打造直管区“一节一汇”的创业品牌,积极参与、承办“创业天府·菁蓉汇”品牌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天府创业节”,搭建“天府创新汇”创业资源共享交流平台等。
在强化政策保障中,计划还要求天府新区新区每年投入不低于10亿元的创新创业资金(含基金),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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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B档的企业
“优惠级”政策支持:前2年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第3—5年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
给予不超过认证费7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
通过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际或国家级认证的企业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人才引进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等国内外著名科学家创办的企业
给予200—500万元一次性项目启动补贴,并按2∶3∶5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天府新区范围内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
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以上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工商登记政策支持
除省政府明确保留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再办理相关许可(审批)的登记制度
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获得国内专利授权
每件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
获得企事业单位国外发明专利授权
每件最高不超过4万元补贴
突破“零”专利授权的企业
最高不超过6000元奖励
企业新注册的普通商标和国际商标
普通商标每件1000元补贴、国际商标每件4500元补贴
每年新获得普通商标注册超过30件的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天府新区范围内节能服务公司
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评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直管区区域外、成都市区域内经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租用小试、中试场地
给予不超过1000平方米、每月不超过20元/平方米的2年50%房租补贴,补贴金额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直管区租赁办公研发场所2年(含)以上、年营业收入300万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评估其持续两年年总收入增长率高于20%
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C档的企业
“促进级”产业资金支持政策:前5年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
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A、B、C档并在直管区范围内从事产业建设的项目
分别按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直管区留成部分的60%、50%、40%的标准减免。
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D档并在直管区范围内从事产业建设的项目
按照其举办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承办跨地区跨领域的全国性、国际性的重大创业服务活动
根据活动的影响力、规模、效果及实际支出等情况,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企业参加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统一安排组织的全国性、国际性展会,开展各类技术经济交流、创新创业交流活动
经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评估认可、运转良好的直管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按服务费用的20%,给予运营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贴
每年评选5家在支持创新创业方面成效显著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
10万元奖励
主办或承办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安排的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成果展会、创业大讲堂等各类创业活动的直管区内企业、社会机构
已入驻直管区的科技型企业新引进或原有科研人员每入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一名
按国家、省、市标准,给予企业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参与成都市与在蓉高校及企业联合培养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在职(硕)博士的直管区企业人才
获得成都市在职(硕)博士学费补贴后,再给予10%的学费补贴
创新创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载体
纳入创业服务支持体系的创业咖啡馆、创客空间及创业工场等创新型孵化器
优先支持申报成都市农产品加工重大项目用地价格补助。被评为市农产品加工重大项目后,最高可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费用与工业用地指导价的差额部分的全额补助
直管区投资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含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款)1亿元以上的企业
项目建成投产并经验收合格后,按该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金额,给予一年期基准利率贴息
10万元补贴
主导制定并已公布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每项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采标证书的企业或组织
2万元补贴
新创中国政府质量奖、四川省政府质量奖、成都市政府质量奖、天府质量奖的企业
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管委会确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的企业;税源型企业、总部型企业;其他各类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外资不低于100万美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的企业(含初创企业);入驻直管区产业发展载体的企业
企业登记时提供“VIP直通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帮助登记、申办相关许可(审批)事项等服务等
金融服务类支持政策
成功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短期债券等债务融资工作的企业
按票面利息的50%给予贴息,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对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的企业
累计给予贷款贴息最高200万元,累计给予担保费补助最高50万元
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获得在直管区注册的创投机构投资的
按照参展费的7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各类创业服务主体按要求针对创业生态系统、新兴产业创业发展趋势、创业发展规律等开展研究
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以上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设在天府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在70%以上的企业
企业在股份转让报价系统成功挂牌的
每户最高1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和融资板成功转让的
每户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直管区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变更到直管区的
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符合《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其改制过程中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补缴、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为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其中特别重大、新区急需的,另行研究制定减免办法
直管区注册或迁入直管区的总部型企业
自在直管区注册成立之日起,按标准连续3年给予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的产业资金支持
从直管区外迁入的税源型企业(建筑业企业除外)
自在直管区注册成立之日起,按标准连续3年给予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的产业资金支持
直管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含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重点项目
购买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下属单位修建的创新创业载体内的办公研发场所,其购房款可以2年平摊缴纳
科技金融融合
担保机构优先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融资担保额度在300万元(含)以内
给予全额担保费补贴
融资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部分
给予50%的担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担保费补贴不超过10万元
自在直管区注册成立之日起,按标准连续5年给予不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的产业资金支持
注册地在直管区的建筑业企业,总产值分别超过50亿元、100亿元,年度工程结算收入(开票数)分别超过30亿元、60亿元,同时对直管区贡献分别达3000万元、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分别奖励100万元、200万元。
注册地在直管区的建筑业企业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
科研院所开展农业技术创新或研发转化应用,在直管区推广应用面积达500亩以上,
科技成果获得市级(含)以上奖励资金的科研院所
按其获最高奖励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获得市级(含)以上部门立项的科技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
按10万元/项给予一次性奖励
建筑也企业资金支持
注册地在直管区的执行建筑工业化和绿色建筑三星标准的建筑业企业
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
对融资成本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0%给予补贴,连续补贴三年,每家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具有重大商业模式或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经认定符合天府新区高端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管理要求
可通过股权投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科技服务体系
暂免征收营业税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业载体和专业会展(论坛、竞赛)资金支持
经管委会评估认可的公共服务平台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可
3万元补贴
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认可
2万元补贴
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可
2万元补贴
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认可
3万元补贴
获得CMMI(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等级认证的企业
除国务院规定必须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企业外,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取消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即企业每年通过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再年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允许同一地址申请登记为两家以上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企业在住所外设立多个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