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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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协议书

为深入贯彻“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有利于发展学生个性,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备战2009年本溪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本校将在全校学生中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比赛。第一阶段的训练内容以全面身体素质训练,选拔优秀运动员为主,逐步转向专项训练,最后确定专项和副项。在继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基础上,提高力量,耐力,速度的能力,用科学的训练,争创优秀成绩。

运动员、家长须知:

运动员必须保证:大力弘扬优良的体育道德,服从指挥,认真训练,奋勇拼搏,勇创一流,努力争取运动成绩和体育道德双丰收。以饱满的热情和激昂的斗志积极参加本次的运动员选拔训练。如有违反者将退出训练队。具体要求如下:

1、运动员(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内容。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情须向学

校请假,经批准后才可离开。运动员如有生病的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出示病假单。参加选拔训练的运动员在训练期间或被选中成为正式运动员,不得自作主张随意退出训队,如有违反者学校将会追究责任,后果自负。

2、运动员在训练中应注意安全、卫生、积极预防与运动损伤的发生。

3、运动员要积极配合教练员努力完成各项运动任务,全面发展速度、耐力、力量、柔

韧、灵敏、协调等素质。运动员除参加专项比赛外,还要通过多项训练,提高运动员所必备的素质,为专项打下基础。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

4、未到时间训练运动员不得以训练为由自行离开班级,必须以学习为主,训练为辅。

为了保证日常训练的顺利进行,确保参赛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各自愿参家选拔的运动员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负责,在训练前应由家长带领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经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训练。如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或身体不适合激烈运动的学生不能参加选拔训练。符合选拔标准的学生必须由学校、监护人(父、母)和本人的同意并在本协议上签字方可参加训练。

训练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第三节课下课15点30分—16点30分,训练时间一小时。

备注: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训练时学校将会及时通知学生或家长。

符合本次运动员选拔条件的学生如对本协议无议,请在下方签字。

学校签字(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联系电话:

学生本人签字:

本溪市实验小学

体育组

200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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