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塑料制品表面质量检验规范
塑料制品表面质量检验规范1. 背景介绍本文档旨在制定塑料制品表面质量检验的规范,以确保塑料制品在生产过程中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
塑料制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受到表面缺陷的影响,因此表面质量检验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和外观十分重要。
2. 检验标准2.1 外观检验- 检查塑料制品表面是否平整,无凹凸或波浪现象。
- 检查塑料制品表面是否光滑,无明显的划痕或毛刺。
- 检查塑料制品表面是否清洁,无污渍或灰尘等杂质。
2.2 色彩检验- 检查塑料制品的颜色是否均匀,无色差或斑点。
- 注意检查塑料制品的色调是否与规定的颜色相符。
2.3 尺寸检验- 检查塑料制品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长度、宽度和厚度等方面。
- 注意检查塑料制品的尺寸公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 检验方法3.1 外观检验方法- 使用目检或触摸等方法来检查塑料制品表面的平整性和光滑性。
- 使用放大镜或显微镜来检查塑料制品表面的缺陷,如划痕、毛刺或污渍等。
3.2 色彩检验方法- 使用光色差仪等专业设备来测量塑料制品的颜色值,并与标准值进行对比。
- 使用颜色卡等参考物品来判断颜色的一致性。
3.3 尺寸检验方法- 使用尺子、卡尺或量具等工具来测量塑料制品的尺寸。
- 使用定制的模具或模板来验证塑料制品的尺寸公差是否符合要求。
4. 检验记录对于每个被检验的塑料制品,应该有一份完整的检验记录,包括产品信息、检验日期、检验人员和检验结果等内容。
检验记录应该保存在合适的地方,以备追溯和参考。
5. 结论本文档所述的塑料制品表面质量检验规范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了具体指导。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检验,以确保塑料制品的表面质量符合要求,从而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建议定期检查和修订本文档,以适应未来的技术和需求变化。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一、目的及适及范围(一)为了保障产品的质量,建立和规范塑料件制品的检验方法,对塑料件产品生产及出厂的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以保证检验结果一致性和全面性及准确性、特制定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二)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塑料件的检验与验收。
二、术语(一)翘曲(弯曲,变形):主要是因为成型品的收缩不均,而造成成型品内部形成应力,一旦脱模,成型品内部应力松弛就造成形状的改变。
(二)缩水(塌坑、平面凹陷):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是在成型品表面呈现凹陷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材料在冷却因化时,体积收缩引起的,常见于肉厚较厚的部位。
(三)流痕(波纹、流纹):是熔融材料,在射入成型空间时,由于温度下降急冷固化,造成材料的粘度增高,降低流动性。
尤其是在成型品表面,材料的固化速度最快,在受到后续树脂的推动下,会形成以浇口为中心,垂直于射出方向的波纹。
(四)缺料(短射):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是射出的熔融树脂,在射入模穴中对于模穴的某一角落无法完全充填,而造成不满模的情况。
(五)气泡(空孔):是成型品内部产生空隙的现象。
对透明的成型品而言,严重影响成型品外观。
这是由于成型品在料厚部份中心处冷却最慢,所以材料会在中心部产生空孔。
另外熔融材料若含有水份或挥发性气体,则也会在靠近成型品表面有空孔或气泡的产生。
(六)喷痕(喷流、冷料):是材料在射出时,从浇口进入模穴中,熔融材料呈曲折的带状固化现象,在成型品的表面会形成蛇行状的流痕。
其形成主要原因是由于材料射入模穴时,材料的温度过低或冷却太快,使材料的前端迅速固化。
接着受到随后进入的热材料压缩,而造成明显的流动纹路。
这种不良现象,在侧面浇口较容易发生。
(七)熔接缝(结合线、合胶线):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是熔融材料在合流的部份,由于流动的树脂前端无法完全合流,所产生的条纹,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八)断裂(裂痕):塑料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料外观查验标准一、目的 :为规范塑料外观查验标准,保证经IQC 查验之部品切合产质量量要求。
二、职责本标准一定经由培训合格之查验人员履行查验中若有疑问及争吵,须由MQE 主管协调办理。
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波及的项目,应立刻通知MQE 工程师改正或解说本标准。
三、参照文件GSM FQA 外观查验标准DBTEL 电池板外观查验标准客户要求的有关文件四、缺点定义点 (含杂质 ):拥有点的形状,丈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毛边:在塑料部件的边沿或联合线处线性突出(往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部件表面褪色(往常为白色 )。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汲取湿气,所以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绝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崛起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别或冷却不良惹起的塑料部件变形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往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缺料:因为模具的破坏或其余原由﹐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况.断印:印刷中因为杂质或其余原由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状况。
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点大于0.3mm,也被以为有漏印。
色差:指实质部品颜色与认可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高出允收值。
同色点: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靠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流水纹:因为成形的原由﹐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熔接痕:因为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部件表面的线性印迹装置空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空隙外,由两部组件装置造成的空隙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印迹(往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部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往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凹痕缩水:部件表面出现凹陷的印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往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颜色分别: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往常因为加入重生资料惹起 )不行见:指瑕疵直径< 0.03mm 为不行见, LENS 透明区除外 (依每部品资料所制定之检测距离 )碰伤:产品表面或边沿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印迹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样原由此致使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修边不良:产品边沿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毛屑:散布在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作业指导手册
则可能使成品发生白化,变形或龟裂之现象。
造成脱模不良的主要原因有:1、模具制作不良,容易在射出时产生毛边。
2、成型条件不适当。
3、成型品脱模时,会附在模具的定模上。
4、顶出系统不良,脱模销位置不适当等。
(十九)烧焦和黑条:1、烧焦的现象通常发生在成型品的合模线部位,或是在成型品的最后成形的部位产生。
这主要是由于模穴中空气不能顺利排出,而受到射入材料的压缩,此气体压缩将造成大量热能放出,从而使某部位的材料发生烧焦的现象。
2、黑条的现象是由于材料在料筒中的温度过高,在未射出前已有裂解产生。
所以在射出成型时,会沿着材料流动方向呈现黑色的条纹。
三、检验1、原料报验:开机打样测试,观察制品的颜色、材质、外观是否合格。
2、塑料件的材质就是成型塑胶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塑胶产品的材质一般不作检验,由原材料的供货商提供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以保证所用之材料符合图面或合同之要求。
在发生质量异常时,若经分析是原材料物性的不良,可依据质量保证书进行追溯和索赔。
3、产品封样:试产时由客户指定专人对制品外观、结构、颜色、材质予以承认。
4、首件检验:依封样件作为生产线生产标准。
5、塑料件的配合面100mm范围内不直度、不平度小于0.5mm。
6、塑料件的配合面、型腔内表面、外露面不得有翘曲(弯曲,变形)、缩水、流痕(波纹、流纹)、缺料、气泡、喷痕、熔接缝、断裂(裂痕)、泛白杂物及线性毛尘等缺陷。
7、尺寸。
按产品图对影响产品功能,组装配合等重要尺寸作量测,依据尺寸公差做出正确的判断。
量测尺寸(1(2(3要记(1(2。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1 目的及适及范围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塑料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
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料件的检验与验收。
2 参照文件本检验规范参照《产品设计图纸》。
3 内容3.1 术语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8)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9)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油丝:油痕,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12)污垢:光滑面上的污迹,通常在不干净的环境中造成。
3.2 检验方法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视力和色感;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目测距离: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3.2.2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使用游标卡尺、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2.3实配用端子等其他零件实配对接。
3.3 不合格类别划分B类: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C 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3.4 检验标准3.4.1 塑件的检验标准(表1) 3.4.2 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2)关于塑件的外观A 、B 、C 面检验的方法: 所有的塑件都应分为外观的A 、B 、C 面 A 、B 、C 面划分图例:A 、B 、C 面示意图注: A 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可见的表面。
注塑件外观通用检验规范-模板文件
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 版本 生效期 准备 审核 批准 1/121. 目的:预防生产使用时出现重大品质事故,保证生产能够正常进行,提高产品品质。
2. 范围:适用于注塑部件的检验判定。
3.4.检验条件及步骤:4.1 检验条件检验位置:被检验件应放在自己面前10cm ±1cm 处的检验桌面上检验背景:灰色(需丝印的透明件背景颜色为黑色和白色两种) 检验距离:35~50cm灯光:800~1200lux 白炽灯 检验时间:注:推荐检验时间,根据产品复杂程度调整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2/124.2检验步骤5.注:不透明腕枕的正面(丝印面)为Ⅱ类表面,其他表面为Ⅲ类表面;透明腕枕的上盖和侧面(透明面)为Ⅱ类表面,其他表面为Ⅲ类表面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3/126.检验表面的分类及可接受的非超标缺陷个数:7.抽样水准:按照GB/T2828逐批计数抽样标准执行,一般检验水平II, AQL: CR:0, MA:0.65, MI:2.5从每批来料中按照日期分别抽取相应数量产品进行检查。
8.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4注:在缺陷定义中未定义的缺陷,请参照与之相近的缺陷来检验9.检验内容及标准:9.1 包装标识检查:①包装标识正确,需与实物相符,无混料,缺陷等级MA。
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5/12②包装完好,外包装无破损,内包装无散落,缺陷等级MA。
塑料制品质量检验规范
塑料制品质量检验规范一、引言塑料制品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产品的使用安全和性能稳定性。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塑料制品质量检验非常必要。
本文将从塑料制品质量检验的流程、方法和标准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为各行业提供参考,以确保塑料制品的质量达到相应标准。
二、检验流程1. 检验前准备在进行塑料制品质量检验之前,需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明确检验目的、制定检验计划、准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试验样品等。
2. 外观检验外观是评价塑料制品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外观检验中,需检查产品的色泽、表面光洁度、无色差、无明显气泡等。
同时,还需检查塑料制品的尺寸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 物理性能检验塑料制品的物理性能包括强度、硬度、耐磨性、耐抗冲击性等。
在物理性能检验中,需要进行相应试验,如拉伸试验、冲击试验、硬度试验等,以评估产品的物理特性是否满足要求。
4. 化学性能检验化学性能检验主要针对塑料制品的耐酸碱性、耐氧化性、燃烧性等方面进行。
常用的检验方法包括酸碱浸泡试验、氧指数检验等,以确认产品的化学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 环境适应性检验塑料制品在使用过程中,常需要承受不同的环境条件,如高温、低温、湿度等。
环境适应性检验旨在评估产品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耐久性和稳定性,以确保产品能够适应各种使用环境。
6. 安全性检验安全性是塑料制品质量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安全性检验中,需评估产品是否存在有害物质的释放,如塑料中的重金属铅、镉等,以及塑料制品的臭味、挥发性有机物等。
同时,还需检查产品的尖锐边缘、锐角等是否存在,以防止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7. 标识检验塑料制品应有清晰完整的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标识检验旨在确认产品的标识是否准确和合规,以便消费者正确识别和使用产品。
8. 检验报告生成检验完成后,需将检验结果整理成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检验目的、样品信息、检验方法和结果等内容,并附上相关的检验证明和记录。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标准
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是经喷涂可以覆盖)
5
白印
A面:不允许有白印;
B、C面允许有不明显的白印
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是经喷涂可以覆盖)
6
熔接缝
长度不超过料流方向的1/3,深度不挂指甲为准
长度不超过料流方向的1/3,深度不挂指甲为准
7
滋边(毛边)
通风孔及透孔不允许有毛刺,凡分型面处允许有厚度小于0.3mm的滋边不影响使用。
关于塑件及喷涂件的外观A、 B、 C 、D面检验的方法:
不论手写板、机、手写笔都应分为外观的A、B、 C 、D面
A、B、C面划分图例:
批准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制定人签名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制定日期
第3页 共页
作 业 指 导 书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
编号
HWMQ—
第 2 版
第 0 次修改
生效日期
A、B、C面示意图
注: A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上盖、前端及接口处
B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常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侧面
C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可见的表面。如:产品底面
D面:指产品结构的非外露面。如:产品的表面及表面的结构件
说明:
1.接受的水平是基于表面工艺和表面分类的基础上的。这种标准应用于每个独立的表面上。当缺陷位于产品的LOGO、产品名称或图标的40mm时,应重新审核决定此是否达到了影响标识、产品名称或图标的程度。
9)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油丝:油痕,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1.目的及适及范围:目的是为塑料制品的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
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认可的封样作为判定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塑料件的检验与验收。
2. 内容:2.1术语:1) 异色点:与塑料制品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暴露在塑料制品表面上的混入树脂中的杂点。
2) 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
它与制品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 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表面下陷。
4) 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 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 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 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的多余料。
8) 断裂:塑料纹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9) 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制品表面的现象。
10) 油丝(油痕):由于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该痕迹表面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11)污垢:制件光滑表面上的污迹,通常在不干净的环境中造成。
2.2 检验方法2.2.1 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视力:具有正常视力(1.0---1.2)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6秒(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2.2.2尺寸检验方法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2.3 检验项目及标准检验项目及标准见下表:注:A类缺陷为重缺陷;B类缺陷为轻微缺陷。
塑料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料件外观检验标准塑料件外观检验标准⼀、⽬的:1.1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职责2.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员执⾏2.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MQE主管协调处理。
2.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应⽴即通知MQE⼯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参考⽂件3.1 GSM FQA外观检验标准3.2 DBTEL电池板外观检验标准3.3客户要求的相关⽂件四、缺陷定义4.1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直径为其尺⼨4.2 ⽑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3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体使塑料零件表⾯退⾊(通常为⽩⾊)。
这些⽓体⼤多为树脂内的湿⽓,某些树脂易吸收湿⽓,因此制造前应加⼊⼀道⼲燥⼯序4.4⽓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产⽣圆形的突起4.5变形:制造中内应⼒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4.6顶⽩: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及变形﹐通常发⽣在顶出稍的另⼀端(母模⾯) 4.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4.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点等情况。
4.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或字体断印缺陷⼤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4.10⾊差:指实际部品颜⾊与承认样品颜⾊或⾊号⽐对超出允收值。
4.11同⾊点: 指颜⾊与部品颜⾊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点。
4.12流⽔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4.13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形成在零件表⾯的线性痕迹4.14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4.15细碎划伤:⽆深度的表⾯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操作时造成) 4.16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的深度线性伤痕(通常为⼿⼯操作时造成)4.17凹痕缩⽔:零件表⾯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于设计尺⼨(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18颜⾊分离:塑料⽣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痕(通常由于加⼊再⽣材料引起)4.19不可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4.20碰伤:产品表⾯或边缘遭硬物撞击⽽产⽣的痕迹4.21油斑:附着在对象表⾯的油性液体4.22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部份因异常原因⽽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4.23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修边⽽产⽣缺⼝等不规则形状4.24⽑屑:分布在喷漆件表⾯的线型杂质。
塑壳检验规范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一)为了保障产品的质量,建立和规范塑料件制品的检验方法,对塑料件产品的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以保证检验结果一致性和全面性及准确性、特制定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二)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塑料件的检验与验收。
(三)规范来料质量,使IQC在检验来料时有据可查,避免争议。
使公司的来料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确保后续产品的品质符合要求。
职责:品质部负责依据此检验标准进行对塑胶的检验和判定工作。
二.检验方法:(一)外观检验的方法及要求:1.视力:具有正常视力1.0---1.2视力和色感2.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眼睛距离产品30CM-----40CM直视为准观察时间:3---8秒3.光源与被检视物之角度为45∘。
4..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使用游标卡尺或普通长度测量仪(卷尺)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5..检验设备游标卡尺(0--50)、卷尺50cm、6.检验项目及标准塑件的检验标准根据外观位置,轻重不良的区分,关于塑件的外观A、B、C 、D面检验的方法: 不论何种产品,都应分为外观的A、B、 C 、D面注:A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可见的表面。
如:产品的上盖、表面位置前端及前面接口处B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常可见的表面。
如:产品的侧面C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可见的表面。
如:产品底面或被履盖面D面:指产品结构的非外露面。
如:产品的内表面及内表面的结构件如:塑件内的柱子说明:是对于外观可接受的范围:基于产品表面位置和表面的分类上来判断的。
这种标准应用于每个独立的表面位置和表面的分类上来判断的。
当缺陷位于产品的正面或较重要的位置时,应认真审核此决定是否达到了影响外观标识、产品名称缺陷的程度。
1. 在实际执行时依照检验标准的条款或参照生产中产品的样品。
2.. 检验注意事项3. 检查游标卡尺是否对零,光源是否正常,工具是否有超出规定的检定周期使用,如有,停止使用。
塑料件检验标准
1目的本标准为IQC对塑料(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料(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6.1塑壳6.1.1外观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
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6.2.1尺寸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7.1外观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9等级分类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10 品质评定10.1检验办法塑料(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IQC 塑胶件检验标准
注:装配之后非拆卸不能见到的披锋不计外观缺陷,但因功能需要在使用时要打开的部位内部,按“底壳底面”标准接受披锋;目视为锯齿状或手感锋利的披锋不接受。
4.1.4亏料:外表不允许有35cm视距可见的亏料现象。
注:部件在组装后不可见的内部区域亏料,在不影响装配、功能、强度时可接受。
组合按键:指装配时成套使用或一台机里由多个同类键组合成套的键.
丝印位置:
a.借助参照线,整体偏斜≤0.2mm可接受;
b.个别字体图案、字组允许偏斜长度1/100,但正常视觉不应太明显。
c.水平方向平移应≤0.4mm,上下方平移应≤0.2mm;
d.带LCD窗口的镜片,丝印边线位置和偏斜应不影响LCD显示功能;
在厚度≧5mm玻璃板上可晃动间隙在0.3 mm以内
装配后配合缝局部间隙过大
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0.3mm以内
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0.2 mm以内
错位
错位小于0.3mm以内
错位小于0.2 mm以内
4.1.8脱皮、烧焦、银纹
类别
部位
接受标准
底、面壳
正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侧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底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b.附着力测试:用12 mm美纹纸粘贴在塑料件表面,用橡皮擦压实(去除里面的空气),然后沿450方向快速拉起,共撕5次,喷油丝印未脱落为合格。
4.5检验使用仪器、工具及方法
4.5.1检验用仪器、工具:游标卡尺、色限度样板、电批、塞尺。
4.5.2外观:使用目测法,色限度样板
4.5.3结构尺寸:使用游标卡尺、塞尺进行量测
3.9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注塑件外观检验质量标准及规范
√
宽度>0.9MM,长度>10MM
√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规格要求
检验方法
缺陷划分
CR
MA
MI
异色点
A表面
在≤100c㎡的塑件表面上可接收≤0.25mm的异色点两颗。
标准菲林
异色点直径≤0.5MM时可接收一颗
√
直径>0.5MM
√
B表面
在≤100c㎡的塑件表面上可接收≤0.35mm的异色点两颗。
异色点直径≤0.75MM时可接收一颗
√
直径>0.75MM
√
C表面
√
C表面
在≤100c㎡的塑件表面上可接收<0.8mm的两颗
直径≤1.25MM时可接收一颗
√
直径>1.25MM
√
项目类别
检验项目
规格要求
检验方法
缺陷划分
CR
MA
MI
批锋
手触摸得到的地方
高度≤0.2MM且不刮手
手感
√
高度>0.2MM且刮手
手感
√
不得影响装配,如超出此范围
目视/试装
缩水
检验产品有无缩水
产品外部件,要求缩水不明显,不影响外观。
3.定义
3.1缺陷划分
对人身安全有危险或存在对人身健康有危害的缺陷。如漏电、漏水、塑胶有毒、利边等。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1、目的规范塑料成型件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品质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塑胶产品检验。
3、职责3.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3.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质量部主管协调处理。
3.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质量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4、抽样方案按照MIL-HKJ-888抽样检验计划执行,一般检查水平Ⅱ,AQL:MAJ=0.65 MIN=2.5。
5、相关检验标准5.1等级面划分标准A级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
B级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看到。
C级面:一般看不到,但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
5.2检验条件a)光源要求: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1000流明)。
b)目测距离:A级面为300mm B等级面为500mm C等级面为1000mm。
5.3缺陷分类5.3.1致命缺陷:对使用者、携带者有危害,伤害性命或潜在不安全是我卫生性、环保性缺陷。
5.3.2严重缺陷:影响或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或功效。
5.3.3轻微缺陷:不影响产品的性能或功效,但对外观有一定影响。
5.4塑胶产品(含丝印产品)缺陷定义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2)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3)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
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塑料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料件外观检验标准塑料件外观检验是指对塑料制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成品出厂前进行外观质量的检查和评定。
外观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直观认知。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塑料件外观检验标准对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外观检验项目。
1. 表面平整度,检查塑料件表面是否平整,是否有凹凸不平或者明显的划痕。
2. 色泽和色差,检查塑料件的颜色是否均匀,是否存在色差,是否与标准色号相符。
3. 毛刺和气泡,检查塑料件表面是否有毛刺、气泡等缺陷。
4. 表面光泽,检查塑料件表面的光泽度,是否符合要求。
5. 印刷和标识,检查塑料件的印刷和标识是否清晰、准确。
二、检验标准。
1. 表面平整度,按照国家标准GB/T 11942的相关规定进行检验,表面平整度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2. 色泽和色差,根据产品的标准色号和色差范围进行检验,色泽和色差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3. 毛刺和气泡,毛刺长度不得大于0.5mm,气泡直径不得大于2mm,且数量不得超过每平方厘米2个。
4. 表面光泽,使用光泽度计进行检测,光泽度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5. 印刷和标识,印刷和标识应清晰、准确,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三、检验方法。
1. 目测检查,通过肉眼观察塑料件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的检验。
2. 量具测量,使用相关的量具进行测量,如毛刺测量仪、色差仪等。
3. 光泽度测定,使用光泽度计进行光泽度的测定。
4. 印刷和标识检查,对印刷和标识进行目测检查和量具测量。
四、检验频次。
1. 生产过程中,在塑料件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定期的外观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
2. 成品出厂前,所有成品在出厂前都应进行外观检验,确保产品达到标准要求。
五、检验记录。
1. 外观检验记录应详细、准确地记录下来,包括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
2. 对于不合格品,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六、外观检验的意义。
1. 保证产品质量,外观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外观检验可以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塑料件外观验收标准
塑料件外观验收标准1、缺陷定义1.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塑料颗粒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产品的表面上;1.2毛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1.3缩水:收缩凹坑(在塑件脱模顶杆处,允许有不影响外观及装配要求的凸台和凹坑,但不得发白,及凸凹不平);1.4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或少料;1.5裂纹:塑料局部断开后的缺陷;1.6弯曲、变形:表面弯曲变形;1.7结合线、合胶线: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1.8油痕: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1.9孔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飞边或多胶造成不通;1.10气孔: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留下的痕迹与产品底色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2定义:2.1 A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可见的表面。
2.2 B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常可见的表面。
如:产品的侧面2.3 C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可见的表面。
如:产品底面或被履盖面3、缺陷允许表:(3)胶件外观1、缺陷定义1.1飞边:额外的不属于产品的多余材料;1.2 划伤:表面有擦伤,磨损,沟槽,凹下或割痕;1.3杂质:表面有可见的微粒:如灰尘,脏污,油印等;1.4破损:有人为造成刀伤或脱模拉伤等产生的破洞或裂口2、允许准则:六、处理规程1、退回/拒收不合格品的处理:1.1、无法使用或采取措施仍无法使用的不合格品,由采购部依据《外购信息反馈单》,做退回或拒收处理。
2、让步接收、放行不合格品的处理:2.1、为满足顾客要求、生产需求或降低供应商的损失,对不合格品可采用让步接收、放行。
2.2、让步接收、放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应通过充分验证。
②验证方法应得到批准,并按照相应方法进行了验证,验证结果真实、有效。
③验证结果应会签、批准,必要时应得到顾客批准。
2.3、验证结果应附带《外购件信息反馈单》、《检测报告》方可办理让步、放行,批准、会签后存档、反馈。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作为现代工业制品的主要材料之一,塑料制品在各种工业领域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
塑料件外观是制品质量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塑料制品的美观度和使用寿命。
而为了确保塑料制品的质量,制定一套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就尤为重要。
一、检验标准:在制定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时,需要根据塑料制品的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检验标准。
通常,根据ISO、ASTM、GB等标准制定检验规范,以确保制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二、检验方法:塑料件外观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手工检验、仪器检验和人眼视觉检验。
其中手工检验和人眼视觉检验是体验感和感性判断的方法,可以检测到细致的缺陷;而仪器检验则是以图像处理软件和数学算法为主要手段,可以获取更加客观的数据结果且效率更高。
因此,在具体检验过程中需要根据制品的特点和程序要求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
三、检验项目:塑料件外观检验项目可以分为瑕疵检验和尺寸检验两大类。
其中瑕疵检验主要包括外观缺陷、表面光泽、色差、气泡、熔痕、毛边、黑点、白点、流痕等;尺寸检验主要包括尺寸精度、尺寸偏差、壁厚分布等。
四、检验流程:在具体实现塑料件外观检验时,应该遵照以下流程:(1)准备工作:根据检验规范,对检验工具、设备进行校准和保养。
(2)根据规范对塑料件进行分类:按照塑料件的不同类型,对应用不同的检验方法和标准。
(3)对塑料件进行瑕疵检查:通过人工检验和机器检验,对塑料件外观进行检查。
(4)对塑料件进行尺寸检查:对于长、宽、高等尺寸的变化进行测量,尺寸精确度的计算和分析。
(5)数据记录和分析:对于检验结果进行数据记录、整理和分析,计算出正常范围和不良范围。
(6)优化生产流程:通过对不良范围的统计分析,找到问题的短板,进而优化生产流程和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五、不良品处置:对于不合格的塑料件,应该进行及时归类和处置。
通常不合格品可以返工、报废或者退货等多种方式处理,以免影响企业的信誉度和效益。
总之,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保障产品质量的必要手段。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1.目的及适及范围: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塑料件及喷涂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
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料件制成的电子产品(外壳及有关塑料件)以及二次加工件制品(喷涂)的检验与验收。
2.参照文件本检验规范参照《检验和试验工作手册》3.内容:3.1术语:1) 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 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 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 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 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 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 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8) 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9) 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 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 油丝:油痕,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12) 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13) 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14) 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15) 分界线不清: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
16) 针孔: 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
17) 露底:该喷没喷的部位称露底。
虚喷: 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塑胶件检验技术术语、俗语其它名称和定义熔接痕(俗称:夹水纹;其它名称:夹线、夹纹)• 定义:在注塑过程中,两股料流相遇时,其世界面处未完全熔合而造成的痕迹。
缩痕(俗称:缩水;其它名称:无)• 定义:注塑件在模腔内冷却凝固时,由于注塑件壁厚不均匀、射胶压力不足、冷却时间不够等原因而在注塑件表面产生的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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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白印 油印
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 是经喷涂可以覆盖) 长度不超过料流方向 的 1/3,深度不挂指甲 为准
6
熔接缝
长度不超过料流方向的 1/3,深度不挂指甲为准
7
滋边(毛 周边不允许有毛刺,凡分型面处允许有厚度小于 0.3mm 的滋边 边,) 不影响使用。 A 面允许有深度小于 1mm,∮≤3mm 的塌坑 1 个 B、 C 面不允许有明显塌坑 2 个 D 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在产品任何部位不允许有该现象 A 面: 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 0.1*5mm 划伤 1 个;0.2*3mm2 个两 点间距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2 个 B 面:在直径 100mm 内允许有 0.2*6mm2 个;0.2*3mm3 个,距离 大于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3 个 C:面:无明显影响 D 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ABCD 不允许
编 第
号 版 第 次修改
生效日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 40W 日光灯或 60W 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产品 40-----50CM 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 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 3 秒) 3.3.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4 不合格类别划分: B 类: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C 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3.5 检验项目及标准 3.5.1 塑件的检验标准(表 1) 3.5.1 二次加工(喷涂)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表 2) 3.5.3 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 3) 关于塑件及喷涂件的外观 A、 B、 C 、D 面检验的方法: A、B、C 面划分图例:
3
异色点
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 是经喷涂可以覆盖)
4
气丝 料丝 高温丝
A 面:不允可视的气丝 B 面: 直经 100 mm 内允许有 0.5*5mm2 个;0.5*3mm3 个,两点 间距大于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 C 面:允许有不明显气丝 是经喷涂可以覆盖) D 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A 面:不允许有白印,油印 B、C 面允许有不明显的白印,油印
二次加工(喷涂)件
名称 漆点 颗粒 垂流 针孔 皱皮 涂膜 露底 分界线 不清 虚喷 喷花 泛白 杂物 (毛 尘) 划伤 √ √ √ √ √ √ √ √ √ B 类不良 C 类不良 √ √ √
注:被判定不合格批量制品,由委托方视不良情况进行返修后,方可移交重新检验
10
划伤
11
泛白
12
杂质/纤 维丝
13 14
附着力 色差
油 漆 件/喷 塑 件 检 验 标 准
塑料件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名称 变形 缺料 异色点 气丝\油丝 白印 熔接缝 滋边(毛 刺) 塌坑 断裂 油印 拉毛 缩印 √ √ √ √ √ B 类不良 √ √ √ √ √ √ √ C 类不良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批准人签名 批准日期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制定人签名 制定日期
作
业
指
导
书
编 第
号 版 第 次修改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A、B、C 面示意图
生效日期
A
C A
B
C
注: A 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高能度见区的表面。如:产品的正面,上盖,前端及接口处
B 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常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侧面 C 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可见的表面。如:产品底面 D 面:指产品结构的非外露面。如:产品的内表面及内表面的结构件 说明: 1. 在实际执行时依照检验标准的条款或参照产品的封样
批准人签名 批准日期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制定人签名 制定日期
江苏高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塑料件/铝材外观检验规范
19) 喷花: 涂膜厚度不均匀的部位。 20) 杂物: 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 21) 泛白: 涂膜表面呈气雾状。 22)污垢:光滑面上的污迹,通常在不干净的环境中造成。 23)缩印:在注塑过程中有凹凸不平整的部位,手感可以触摸出来 3.2 自制件分类说明: 3.2 .1 塑料件 一类: 高精度高要求的外观塑料件及透明制品; 二类: 需喷涂的塑料件(公司内检验用) 3.2.2 二次加工件(喷涂) 一类: 高精度喷涂制件; 二类:丝网印 3.3 检验方法 3.3.1 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 视力和色感
1
漆点颗 粒, 杂质
2
流挂
3
针孔
5 6 7 8 9
露底 分界线 不清 漏喷 花斑 涂膜
有分界线上,由于工装问题允许有小于 0.2mm 混色现象 非 ABC 面允许有轻微的漏喷 A、B、C 面不允许有花斑现象 D面:不影响使用 应平整光滑,亮度符合要求 A 面: 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 0.1*5mm 划伤 1 个;0.2*3mm2 个两 点间距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2 个 B 面:在直径 100mm 内允许有 0.2*6mm2 个;0.2*3mm3 个,距离大 于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2 个 C:面:无明显影响 D 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A、B、C 面不允许有泛白 A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 0.1*3mm 杂物 2 个:0.1*1mm4 个, 间距大于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B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 0.1*5mm 杂物 2 个:0.1*3mm3 个, 间距大于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C 面: 无明显影响 A、B、C、D 面不允许脱落现象,厚度≥8ū 以上 A、B、C、D 面不允许有色差现象,色差要求对比色板≤0塑料件/铝材外观检验规范
1.目的及适及范围:
编 第
号 版 第 次修改
生效日期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 司的塑料件及喷涂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 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料件制成的电子产品(外壳及有关塑料件)以及二次加工件制品(喷涂)的 检验与验收。 2.参照文件 本检验规范参照《检验和试验工作手册》 3.内容: 3.1 术语: 1) 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 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 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 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 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 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 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8) 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9) 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 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 油丝:油痕,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 流动样。 12) 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13) 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14) 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15) 分界线不清: 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 16) 针孔: 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 17) 露底: 该喷没喷的部位称露底。 18) 虚喷: 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8
塌坑
9
断裂
10
划伤
不允许有喷涂盖不上 的划伤
11 12
油印 拉毛/顶 白
允许存在不明显的油印 外露面不允有明显的拉毛,顶白现象
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 是经喷涂可以覆盖) ABCD 不允许
油 漆 件 检 验 标 准
序 号 标准 缺陷 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 A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4mm 颗粒 2 个; ∮≤0.2mm4 个,两点间距大于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B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6mm2 个; ∮≤0.2mm4 个, 两 点间距大于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C 面不明显影响 A、B、C 面不允许有流挂 A 面: 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3mm2 个; ∮≤0.2mm 点 3 个, 两点间距大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B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4mm 点 2 个;∮≤0.2mm 点 3,两点间距大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C 面:无明显影响 A、B、C 面不允许有皱皮;在非外露面允许有轻微的皱皮 4 皱皮 A、B、C 不允许露底 备注
批准人签名 批准日期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制定人签名 制定日期
塑 料 件 检 验 标 准
序 号 1 2 标准 缺陷 变形 缺料/不 足 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 100mm 范围内不直度、不平度小于 2mm(pp 料另做要求) 在产品任何部位不允许有不足或缺料现象 A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4mm 点 2 个;∮≤0.2mm 点 4 个,两点间距大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B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6mm 点 3 个;∮≤0.4mm 点 4 个,两点间距大 45mm; 同一表面上数不得大于 4 个 C 面:无明显影响 D 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备注 ABCD 不允许 ABCD 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