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济施工资质资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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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建市字 2009 7号文

济建市字 2009 7号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济建市字〔2009〕7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招标信息公开及管理(一)招标人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时,应同步在济南建设网、济南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或公示。

(二)招标人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更改招标公告内容。

应公开招标的,中标人与投标报名人总数不满足1比3比例和每标段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暂停招标投标程序,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三)招标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格及建造师资格,工程有特殊要求需要提高资格标准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对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必要的“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条款。

投标人的“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应体现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班子和拟使用的劳务企业具备“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

“同类工程”应按照建筑面积(工程造价)、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中的全部内容或者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界定。

二、严格实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度工程发包应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禁止将房屋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防水工程肢解发包。

济南市外地进济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备案须知

济南市外地进济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备案须知

济南市外地进济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备案须知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济南市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济建发字【2011】21号通知精神,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二次装饰装修)施工活动的外地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参照本须知办理备案。

第一条、外地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实行单项工程备案制和分支机构备案制两种形式。

初次进济企业均按单项工程备案受理。

第二条、单项工程备案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标前资质资格核验并经过合法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取得的一项装饰装修工程后,办理一次单项工程备案登记手续。

第三条、单项工程备案(一)单项工程备案应具备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主项一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以上有效期);3、驻济机构设置在公共建筑内且具有不少于90平方米(套内面积)以上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办公电话和联系人固定;4、有与拟承接装饰装装修工程相匹配的自有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人员,且拟派驻人员符合济建建字【2011】21号《济南市建筑装饰装修市场有关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规定要求;5、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符合拟承揽项目等级要求;6、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至少取得一项省辖市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励;7、企业近两年内所施工的工程未发生过一般(含一般)以上质量安全事故;8、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9、已按要求在银行专户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项工程备案应提供资料:1、《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申请表》和《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济南建筑装饰信用网()点击“办事指南”下载);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书》(本省进济免);3.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4.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属直接分包的提交建设单位同意证明文件;5.拟派驻工程项目人员(即参照第三条、(二)、6、拟派驻工程项目人员配备数量)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键岗位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近6个月缴纳的经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费明细表,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账号、缴费额度等信息);6、拟派驻工程项目人员最低配备数量:工程规模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不得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各1人);工程规模在500-1000(含500)万元不得少于4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个1人);工程规模在200-500(含200)万元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工程规模小于200万元以下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6.16•【字号】〔2020〕第16号•【施行日期】2020.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公告〔2020〕第16号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更好地服务建筑行业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公告如下: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办理由我省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其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提出延续申请,对企业净资产、主要人员和技术装备等主要指标符合延续资质标准条件的情况作出承诺(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承诺书见附件1),并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为5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延续之日起计算。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应受理其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企业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延续,企业可在资质许可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

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如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活动,企业应从最低等级资质重新申请。

二、关于设计单位申请施工资质与施工单位申请设计资质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规定,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工程施工申报函

工程施工申报函

工程施工申报函您好!我们是XXX工程施工队,现准备对XXX工程的施工进行申报,希望得到领导的支持和批准。

一、项目概况XXX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市政建设项目,位于XXX区域,总占地面积XXX平方米,总投资额为XXX万元。

项目涉及到XXX的施工工序,包括XXX、XXX等工程内容。

二、施工安排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我们将按照以下施工安排进行工作:1. 组织人员我们将组建专业的施工团队,包括工程师、技术员、施工人员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人员配备齐全。

2. 施工计划根据项目要求,我们将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并做好进度控制和质量管控工作。

3. 施工技术我们将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4.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我们施工工作的首要任务,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施工安全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5. 环境保护我们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施工资质我们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拥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需求和建议为了顺利完成工程,我们提出以下需求和建议:1. 需要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监督,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 希望领导部门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解决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 建议领导部门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五、结语XXX工程的顺利进行离不开领导部门的支持和关心,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和专业的精神投入施工工作中,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最后,再次感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得到领导的批准。

谨此申报!XXX工程施工队日期:XXX年XX月XX日至此,本篇工程施工申报函内容已结束,如果还需要继续撰写,请告诉我需要补充的内容。

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山东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09.25•【字号】•【施行日期】2002.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东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年9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依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46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和有价值的古建筑的装饰装修,除执行本办法外,还要执行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新型装饰材料。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装饰装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单位的资质管理;(三)负责省外建筑装饰装修队伍进入本省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四)负责建筑装饰装修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五)负责查处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装饰装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单位资质的初审、申报和管理;(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装饰装修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四)负责查处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五)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外地入内建筑企业信用证明

外地入内建筑企业信用证明
企业注册所在地
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注:1、本表为外地建筑企业进入内江市参与工程招投标资质、信用采集表;
2、四川省住建厅直管建筑企业(四川省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核验手续时,
不再提交此信用证明。
3、表格内容除签字盖章部分,其余内容需打印生成,本表一式三份,内江市规建局、市招投标中心、施工企业各留存一份。
外地入内建筑企业信用证明表2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资 质
主项资质
和等级增项资质源自和等级兹证明该企业在汁册所在地近三年的建筑市场活动中,末发生以
下事项:
1、较大质量安全事故:
2、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行为,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3、围标、挂靠、违法转(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该企业信用良好,可到外省(市)正常开展市场经营活动。

项目经理基础知识统考习题集

项目经理基础知识统考习题集

项目经理基础知识统考习题集一、填空题1、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项目自至,实施全面的管理。

2、项目经理必须取得证书和证书,才能在项目经理岗位上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持有者复查一次。

复查结论分为、、三种。

连续二次复查结论为者,降低资质等级一级。

连续二次复查结论为者,需要重新注册认定后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4、《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持有者,在每年内,必须参加不少于学时的项目经理继续教育。

5、施工企业转让、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或者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情节严重,。

6、我市规定,凡单项造价在万元以上的土石方、桩基础、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幕墙、防水等专业工程施工的分包,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采购,层以上高层住宅及工程造价万元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建筑的主体劳务分包,必须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

7、投标人少于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一般采取方式确定。

9、目前我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承包商向业主提供担保的同时,业主应向承包商对等提供担保。

10、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11、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2、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资格后审文件内容包括

资格后审文件内容包括

资格后审文件内容包括: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①投标人基本情况(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申请人必须具有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核验登记通知书(如为外地企业)、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②近二年(2009年、2010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的复印件);③拟派项目经理、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机管员、劳管员等的工作履历;(人员数量按济建建字【2011】12号文规定执行,公开唱标后人员证件及“投标人拟派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表”交由招标代理单位暂为保管,中标单位证件由招标代理单位转交给济南高新招标办保管,未中标单位退回。

)④近三年(2008年1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⑤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的复印件);⑥近二年(2009年1月至)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对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

其中第①②③条为必备条件,若无则资格后审不合格,④⑤⑥条内容若无应注明情况,若资格后审中无④⑤⑥内容且未在资格后审文件中注明,则视为不合格,则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资格后审文件独立成册,格式参考投标文件,按21.3条执行。

这个内容帮我填一下:投标人:(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7.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表7.6项目经理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表7.7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表7.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7.5 投标工程名称:(二)项目经理简历表表7.6注:可另附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

山东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依据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46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和有价值的古建筑的装饰装修,除执行本办法外,还要执行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新型装饰材料。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装饰装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单位的资质管理;(三)负责省外建筑装饰装修队伍进入本省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四)负责建筑装饰装修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五)负责查处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装饰装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单位资质的初审、申报和管理;(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装饰装修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四)负责查处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五)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许可制度第七条新建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办理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

独立发包或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且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完善外来建筑业企业在汕从事经营活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完善外来建筑业企业在汕从事经营活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完善外来建筑业企业在汕从事经营活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9.11.16•【字号】汕府建[2009]175号•【施行日期】2009.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完善外来建筑业企业在汕从事经营活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府建[2009]175号)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外来建筑业企业在汕从事建筑活动,我局决定对《关于开展外来企业在汕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年度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府建[2008]21号)涉及事项加以完善,具体如下:一、外来建筑业企业在汕头市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的,应向市建设局办理年度或单项备案,取得《汕头市外来建筑业企业年度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年度备案证明》)或《汕头市外来建筑业企业单项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单项备案证明》),并依照《年度备案证明》或《单项备案证明》中标明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二、外来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年度备案:(一)具有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在汕头市设立分支机构,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其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具有相应的办公设备;并取得汕头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驻汕头市分支机构人员满足下列要求:1、行政负责人具备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经理从业条件,企业任职文件;2、技术负责人具备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技术负责人从业条件,企业任职文件;3、配置1名以上与承接工程相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建造师应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经济、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

(四)诚信记录良好。

企业在申请备案的前一年内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的不良行为。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行业企业办理资质变更等事项工作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行业企业办理资质变更等事项工作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行业企业办理资质变更等事项工作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9.21•【字号】粤建许函[2011]623号•【施行日期】2011.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行业企业办理资质变更等事项工作指南的通知(粤建许函〔2011〕623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单位:现将《广东省建设行业企业办理资质变更等事项工作指南》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广东省建设行业企业办理资质变更等事项指南为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工作指南》适用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办理企业(包括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设计和施工一体化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增证、补证、注销、打印增项资质等业务。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变更等事项可参照办理。

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企业资质变更等事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资质变更(一)审批权限。

各类企业资质变更的审批权限及注意事项(见表一)。

表一:(二)办理流程。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各类企业资质,其变更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各类企业资质变更流程表(略)(三)提交资料。

各类企业资质变更需提交以下的资料。

1.基本资料。

各类企业资质变更,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①在“三库一平台”在线申报资质变更,生成《广东省建设类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的变更,还应同时提供相应的申请表。

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转移

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转移

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转移一、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转移的定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转移是指施工企业在合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将其工程施工资质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资质转移到另一家施工企业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转移是在一家施工企业不具备某一项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而另一家施工企业又具备该项施工资质的情况下进行的。

二、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转移的流程1、申请人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利向资质证书受理机关提出资质证书转移申请。

2、资料准备需要向资质证书受理机关提供的资料主要是原资质证书盖有公章的申请书及其副本、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副本(3份)、资质证书原企业的委托书,书面声明同意接收其资质证书并承担相应责任及原企业同意同一个资质证书的实地核查。

3、业务受理受理机关应当自资质证书转移申请受理之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资质证书转移申请之日起15日内,在其主页和资质证书转移申请所涉及原企业和拟接受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公示申请文件。

5、审核通过受理机关应当自资质证书转移申请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应提交批准文件办理挂章手续。

6、发文手续受理机关自资质证书转移申请审核通过之日起3日内,经中国建筑业协会批准,下发《关于建筑业企业资格等级转让的批准文件》,补发资质证书。

7、资料备案资质证书转移申请审核通过后原企业应及时将《关于建筑业企业资格等级转让的批准文件》、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委托委托书、书面声明同意接收其资质证书并承担相应责任、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需备案的文件、资料送资质证书受理机关备案。

拟接受企业应提交实地核查意见。

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转移的注意事项1、申请方面的注意事项(1)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转移前,需要向资质证书受理机关提供的材料要完备,确保准确、清晰、规范。

外地企业进海南施工需要办理哪些备案手续

外地企业进海南施工需要办理哪些备案手续

外地企业进海南施工需要办理哪些备案手续政府部门办事都是很麻烦的,呵呵~~大概情况给你介绍如下:申请条件:(一)资质(资格)条件:施工企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1)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除上述(1)和(2)所列专业以外的其他施工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二)市场诚信条件:施工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三)其他条件1、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办理了税务登记。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施工总承包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其它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50㎡。

办公场所为租赁的,租赁期限应不少于2年。

3、分支机构负责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4、省外建筑业企业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数量应能基本满足在海南省开展业务的需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其中,施工企业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在海南省内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时,不得同时在省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5、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非注册类主要经济技术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施工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申请材料:1)《省外建筑业企业驻琼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申请延续备案应提供近2年招投标记录);(4)企业出具近2年未因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12种行为的诚信承诺书(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委托范围、责任),企业关于分支机构负责人和主要经济技术人员任职文件(6)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少于200㎡,其他施工资质不少于150㎡,租赁期不少于2年)(7)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建施交【2005】1号 关于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建施交【2005】1号   关于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建施交【2005】1号各省驻津建管处、各进津建筑业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促进依法经营,完善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机制,有效遏制借照、挂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的有关事项补充规定通知如下:一、进津企业备案方式2005年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方式分为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两类。

(一)初次进津企业实行项目备案。

由建设单位出具招标邀请函(含公开招标项目)或总承包企业出具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意向书,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凭《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项目备案通知书》参加投标或签订分包合同。

按项目备案的企业不得承揽备案项目之外的工程。

(二)经2004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年度备案,凭《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可全年承揽本市工程和签订工程合同。

(三)2004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企业一律实行项目备案。

2004年度按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备案,且考核为合格的企业,但全年承揽工程均为劳务分包工程或无工程业绩,一律实行项目备案。

(四)2004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予备案。

二、进津企业承包工程范围根据建设部关于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不得兼有劳务资质的有关规定,进津企业应严格按施工资质承包范围承揽工程。

(一)自2005年起,进津企业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备案的企业,不得从事劳务分包作业,否则签订的劳务合同不予备案。

(二)进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的,其劳务作业只能分包给已办理《分包交易服务卡》的劳务企业,不得分包给其他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

进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无劳务分包的(自行施工),在进津备案时必须提供所有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劳动合同、农业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开户证明和工资卡流水单。

(三)进津企业应进行施工资质备案,并在备案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长效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长效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长效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4.19•【字号】苏住建建〔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长效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3〕20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长效监管,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建立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市级许可施工资质(非市政类)动态核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41号)要求,市住建局组织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资质长效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及实地核查方式,对各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进行长效动态核查。

(一)企业自查情况截至2023年1月底,全市共收到3563家非市政类资质企业自查材料(详见附件1),自查达标企业3475家(占比97%),自查不达标企业88家(占比3%),仍有586家企业未报送自查材料。

(二)动态核查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核查80家建筑业企业的99项非市政类资质,其中,新取得资质企业3家(占比3.7%),企业主管部门调动36家(占比45%),被投诉举报企业8家(占比10%),混凝土企业9家(占比11.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企业24家(占比30%),发现18家企业的22项非市政类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1.虎丘区企业对自查工作不重视,实际报送自查材料家数仅占该区应报家数总量的51%。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一、施工单位中标后持工程招、投标书及中标通知书进场,并向项目部提供以下资料: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山东省施工企业许可证。

企业法人执照、项目经理证书与中标书、特殊工种及各专业上岗证书、主管部门介绍信。

2、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图。

(人员要求与现场相符,并要求持证上岗)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结构图(人员要求与现场相符),如有变动,须向监理及项目部提出。

4、标准合同文本一式十份。

5、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五份,内容含:(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特殊工种及各专业人员)名单(与现场符合),机械设备、检测仪器一览表。

(2)、工程进度计划、图示、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道路、施工临时用水、电线路布置图。

生活区平面布置图。

(3)、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及治理办法。

(4)、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进场规定,要求写出考察、合同签订、进场检验、材料堆放、标识、运输、防护、存储、保管、记录到可追漱控制措施。

(5)、重要部位工序、十六项使用功能、塑钢窗、外墙施工控制措施。

(6)、农业节假期间施工进度安排、人员安排、出勤保障措施。

(7)、设备、仪器检测工具的使用规定。

(8)、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移交档案馆的时间保证。

二、施工单位进场后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清除出终止合同。

三、施工临时用房用地,有项目部统一安排现房或用地,不经同意不得另行搭建。

进场后按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临时房屋等搭建手续。

四、施工及生活用水、电有项目部统一布置安排,生活用水、电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水电表,每月缴纳水电费或由甲方代缴后从进度款中扣除。

五、对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种地下管线进行摸底,并画图标注,施工过程中负责保护地下管线不受破坏。

六、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每月30日预交100元文件、资料、质量、记录等复印费、记帐管理。

七、现场实行每周二下午2:00工程例会制度,参加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研究工程进度、质量及其他问题。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提高建筑业企业的整体素质,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建筑业活动。

第四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资质、勘察资质、设计资质、监理资质、招标代理资质等五类。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审批、发证、变更、延续、注销等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建筑业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素质,提高员工技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活动。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应当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保证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六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的合规、透明。

第十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十八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第十九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员工权益。

第二十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技术水平,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外来施工企业税收征管现状问题及对策

外来施工企业税收征管现状问题及对策

外来施工企业税收征管现状、问题及对策陈为玉许传征随着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商品房开发的投入逐年加大,建筑市场的规模也随之快速扩张,而建筑市场对企业资质和工程质量的规范要求,使建筑企业异地施工现象越来越普遍。

就**市目前情况看,本地建筑企业因受技术资质和施工力量的制约,无法大规模地参与重点建设项目、高层商品房开发与建设,具有较高资质的外来施工企业已成为建筑市场的主力军。

据统计,我市规模较大的外来施工企业,2009年约有60多家,申报缴纳地方各税8000多万元;2010年85家,申报缴纳地方各税12000多万元。

这些企业的进驻,极大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增长,也为地税部门组织收入提供了充足的税源。

但外来施工企业同时也存在流动分散、建筑项目多、施工队伍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致使地税部门在对其进行监管时,普遍发现这些企业存在底数不清、难以征管、税收流失较严重等诸多问题。

为彻底规范外来施工企业的税收管理,胶南局自2010年开始对外来施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与清理。

一、外来施工企业征管措施为提高整治效率,我们确立了“个案解剖—风险自查—评估检查"的整治思路与步骤,“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一)点上解剖,挖掘纳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抽调10名业务骨干,选取有代表性的5户外来施工企业进行解剖分析,补缴营业税等地方各税及滞纳金865万元。

一是通过查询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情况,到建设局等部门采集有关施工许可信息、工程招投标信息和工程备案,全面掌握外来施工单位在胶南市的建筑施工活动;二是设计调查表格,责成外来施工单位提供施工项目、开竣工时间、工程进度、工程款收取、决算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缴纳等情况,分析比对报验登记的合同金额与纳税情况,查找纳税疑点;三是开展外围取证,到建筑管理部门调查取证拨付劳动保障金,到建设方取证甲方供料,然后与建筑单位核对落实。

(二)面上自查,帮助纳税人排除纳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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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济施工
资质资格核验登记通知书
编号:
(公司):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市场
有关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的通知》(济建建字[2011]12号)精神,经审核,你公司拟参与
工程投标的有关条件符合要求,请持本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到市城乡建设委(建设局)招投标主管处室办理投标手续。

(一)企业资质情况
(二)拟投标项目情况
-1-
(三)拟派驻人员资格情况
注:1、根据通知书表格内容、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复印件)备查。

2、企业参加投标人员须与已核准人员保持一致,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相关人员。

3、企业现场派驻人员须与中标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经市城乡建设委招标主管处室批准,同时报资质资格核验处室备案。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资质与资格管理处(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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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投标项目情况
(三)拟派驻人员资格情况
注:1、根据通知书表格内容、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复印件)备查。

2、企业参加投标人员须与已核准人员保持一致,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相关人员。

3、企业现场派驻人员须与中标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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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通知书表格内容、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复印件)备查。

2、企业参加投标人员须与已核准人员保持一致,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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