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表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两种类型:(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第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第四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事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第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第六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七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事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 负债 表 日后事项 包括资产 负债表 项两种 类型 :
第七条
企 业发生 的资产 负债表 日后
日后调 整事项和资 产负债表 日后 非调整事 法 院 判决 证实 了企 业 在 资产 负债 表 日已
非调整事项 . 常包括下列事项 : 通
( )资 产 负债 表 日 后 发 生 重 大 诉 讼 、 一
追溯重述 法 , 是指在发现 前期差错 时 , ( ) 三 会计估计 变更的影响数不 能确定 视 同该项 前期差错从 未发生过 ,从而 对财 的 , 露这 一事 实和原 因。 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的重估和调整。 披 第九条 企业对会计 估计 变更应当采 务 报 表相 关 项 目进 行 更 正 的 方 法 。 第十七条 企业应 当在 附注 中披露 与 第十三条 确定前期 差错 影响数 不切 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下列信 息: 用未来适 用法。
了变化 , 从而对资产或 负债 的账面价值或者 会 计估计 变 更仅 影响 变更 当期 的 . 其 实 可 行 的 .可 以从 可追 溯 重 述 的最 早 期 间 影响数应 当在变更 当期予 以确认 ;既影 响 当在变更 当期和未来期 间予 以确认。 第十条 企 业难 以区分 会计政策 变更 开始调整 留存收 益的期初余额 ,财 务报表 整 , 可以采用未来适 用法 。 也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 变更 当期 又影响未来期 间的 .其影 响数 应 其他 相 关项 目的期 初余 额 也应 当一 并 调 ( ) 一 前期差错 的性质。
( ) 产负债 表 日后调 整事 项 . 一 资 是指 该诉 讼 案件 相 关的预计 负债 , 或确认 一 项 仲 裁 、 诺 。 承 对资产负债表 日已经存在 的情 况提供 了新 新 负债 。 的或 进一步证据 的事 项。 ( ) 二 资产 负债 表 日后 非 调 整事 项 , 的事 项 。 ( ) 二 资产 负债表 日后 资产价 格 、 税收 ( ) 三 资产 负债 表 日后 因自然灾害导 致 ( ) 四 资产 负债表 日后发行 股票和债券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简称“CAS29”)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准则,它规定了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如何处理日后事项。
日后事项指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件,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CAS29对这些日后事项的处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CAS29规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分类。
根据事项的性质,日后事项可分为下列三类:1.前因:指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与营业周期结束时的日后事项有关的事项。
前因会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产生影响。
根据CAS29的规定,前因应该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反映充分和准确的信息。
2.后因:指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发生的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事项有关的事项。
后因不会对资产负债表日前的交易或事项产生影响。
根据CAS29的规定,后因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进行调整。
3.再因:指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发生的且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后续事项。
再因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继续发生的事项,其产生是由已经发生的后因所引起的。
根据CAS29的规定,当再因满足一定条件时,应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CAS29的规定,对于前因,企业应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和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资产负债表反映实际状况。
对于后因和再因,企业应在实质上考虑相关因素,并根据合理且可靠的证据进行估计。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企业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于前因、后因和再因的发生时间,企业应根据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界定,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企业应合理确定和估计日后事项的影响,并根据估计的大小进行相应的调整。
3.企业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日后事项的性质、发生时间、估计金额等信息,以增加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
综上所述,CAS29对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如何处理日后事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以确保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利润表(部分项目) 编制单位:甲公司 2009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本年累计数
营业外支出 。。。。。。
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调整前 (略)
调整数 100,000
-100,000 -25,000 -75,000
调整后 (略)
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 编制单位:甲公司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考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概念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 不利事项。应注意: (1)财务报告批准报出的组织机构是董事会或类似机构。(见公司法) (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 之间。例如,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在次年 4 月 30 日前报出。甲公司 200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 2010 年 3 月 10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则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为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10 日。
【考点二】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1.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 (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 样,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需要调整的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内容(即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所编的报表),但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正表。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 目的贷方表示利润的增加(即收入增加或费用减少),借方表示利润的减少(即收入的减 少或费用增加),期末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②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调增、调减“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③不涉及损益和利润分配的事项,直接调整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①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在一般情况下,调整利润表中报告年度的损益 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年末数,如报告年度为 2009 年,则调整 2009 年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的发生额及 2009 年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 ②调整当年编制的会计报表的年初数; ③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涉及前期数的,还应调整报表中的前期数。 (4)重编附注:调整之后和调整之前发生了变化,如或有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成为 确定性事项,附注要重编。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南)一、基本要求(一)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首先应当区分是属于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
对于其中的调整事项,应按本准则对调整事项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并调整资产负债表自已编制的会计报表,对于其中的非调整事项,应按本准则对非调整事项的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帐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这里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相关附表和现金流量表附注。
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次年,上年度的有关帐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帐后已无余额。
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帐务处理: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通过上述帐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2)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不需要对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但由于事项重大,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因此,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质量扣款的税务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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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扣款的税务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商品因质量问题而进行的扣款行为,属于销售折让行为,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扣款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八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方应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购货方相应冲减已售和库存商品的成本,同时转出进项税额,销售折让其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对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货款作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具体操作执行开具红票政策。
2、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款第三项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
2006新会计准则(含准则原文、解释和指南)
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11月11日最后更新)完整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组成。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也是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会计准则解释,第二部分为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主要对32 项具体准则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作出解释性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 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等6 项具体准则未作出解释。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主要根据具体准则中涉及确认和计量的要求,规定了162 个会计科目及其主要账务处理,基本涵盖了所有企业的各类交易或事项。
在32 项准则解释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解释包含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及其附注,《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解释包含了企业现金流量表格式及其附注,《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解释包含了企业合并报表格式及其附注。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涵盖了各类企业的各种交易或事项,是以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原则及其解释为依据所作的规定,其中对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的专用科目作了特别注明。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记录的规定。
这部分规定赋予企业一定的灵活性,即在不违反准则及其解释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
这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都将由财政部发文公布,同样具有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新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全面推行,也就是所有大中型企业同时执行统一的会计标准,而不再采取“先在上市公司实行”之类的分块分步推行办法,届时大中型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无需专门审批。
审计报告日期及相关日期误区分析
审计报告日期及相关日期误区分析(2011-03-11 15:18:51)转载▼分类:学习资料标签:杂谈作者:刘志耕由于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CPA”)对不同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着不同的责任,而审计报告日期正是关系到判断CPA是否承担审计责任和责任大小的关键时点,所以研究审计日期非常重要。
一、与审计报告日期相关的日期究竟有哪些?存在哪些误区?之间有何区别和联系?与审计报告日期相关的日期主要有六个,分别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声明书日”、“完成审计工作日”、“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签署已审计财务报表日”、“财务报表附注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财务报表报出日”。
从审计准则的角度看,由于审计报告日是区分CPA审计责任时段的关键时点,所以,CPA对审计报告日应予高度重视,务必正确确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CPA在日常审计实务中对包括审计报告日在内的上述各日期的使用往往较为随意或混乱,错误确定日期的情况常常出现,如经常出现如下六大误区:①直接将主任会计师签发审计报告的当日确定为“审计报告日”;②将在被审计单位现场审计过程中获取管理层声明书的当日确定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声明书日”;③将在被审计单位完成现场审计工作的当日确定为“完成审计工作日”;④将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意见的当日确定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签署已审计财务报表日”;⑤将资产负债表日确定为“财务报表附注日”;⑥将“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与“财务报表报出日”混为一谈等。
从以上误区可知,一些CPA 实际上没有弄清上述各日期的内涵及相互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为此,笔者结合现行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分别分析如下。
1.审计报告日是CPA签署在审计报告上的日期。
《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CPA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30-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三十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一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概述财务报告的编制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资产负债表日与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之间往往存在时间差,这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项可能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有重要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下简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标准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确实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概念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资产负债表日是指会计年度末和会计中期期末。
其中,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是指公历12月31日;会计中期通常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会计中期期末相应地是指公历半年末、季末和月末等。
如果母公司或者子公司在国外,无论该母公司或子公司如何确定会计年度和会计中期,其向国内提供的财务报告都应根据我国《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确定资产负债表日。
〔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通常是指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批准日期。
财务报告的批准者包括所有者、所有者中的多数、董事会或类似的管理单位、部门和个人。
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有权批准对外公布财务报告,因此,公司制企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对于非公司制企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三〕有利或不利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所称”有利或不利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肯定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一定影响〔既包括有利影响也包括不利影响〕的事项。
如果某些事项的发生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任何影响,那么,这些事项既不是有利事项也不是不利事项,也就不属于准则所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是自资产负债表日次日起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的一段时间,具体是指报告期下一期间的第一天至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2.15•【文号】财会[2006]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2006]3号2006年2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第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第四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第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第六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七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1年第1期)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1年第1期)2021年3月2日,商业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一期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个,内容涉及金融工具(11个)、租赁(4个),股份支付(1个)、债务重组(3个)和外币折算(1个)。
投资产品准则实施问答1、问:新冠肺炎疫情下,企业在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法时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答:(1)在不懈努力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前提下,企业应用的业绩预期信用损失法应当反映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内部信息。
在评估未来经济状况之时,既要综合考虑疫情的影响,也要考虑政府等采取的各类支持性政策。
(2)企业应当加强对预期信用记录损失法下使用模型的管理,定期对模型进行重检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
考虑疫情引发的不确定性,须要适当调整模型及其假设和参数。
在确定反映疫情影响下经济状况变化情景多种宏观经济的及其权重时,应当恰当运用据估计和判断。
包括适时调整经济下行情景的权重、考虑政府支持性政策对借款人违约概率及相关的违约损失率金融资产影响等。
无法或难以及时通过适当参数模型及其假设和调整反映疫情潜在拖累的,化工企业可以通过管理层“叠加”进行正向或负向适当调整。
企业应当规范管理层“叠加”的运用和审批。
(3)因借款人或广告主所在的地域区域和行业等受疫情影响程度不同,可能导致贷款、应收款项等特质金融资产的风险特征发生变化,企业应当主要考虑这些变化对评估信用风险金融资产相关对应所在组别的影响,必要时应当根据相关金融资产的共同风险特征重新划分组别。
(4)银行等金融机构因疫情原因获取临时性延期流感还款便利的,应当根据延期还款的具体条款和借款人的还款等分析判断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是否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例如,银行针对某类贷款此类的所有借款人提供延期还款便利的,应当进一步分析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既应当充分挞伐并及时识别显著借款人信用风险是否此类增加,也不应当仅因其享有延期本息便利而将所有该类贷款认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处理中存在难点及问题
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难点及问题摘要:本文分析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难点及问题,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有利于降低注册审计(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有利于控制企业不正之风的滋生,确保企业健康发展,由于在执行本准则过程中,需要会计人员在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本准则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知识、技术和经验做出专业判断,故难免产生偏差。
关键词:会计处理;资产负债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难点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区分以下事项:1.区分日后事项与非日后事项依据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
有些事项的发生对报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并不构成影响或者影响很小,在报告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可不说明,也并不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这样的事项就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即非日后事项。
2.区分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准则以列举的方式,说明了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但是并没有包括所有的日后事项。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会计人员作出判断。
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作为日后事项都是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事项,并且对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
所谓调整事项,是指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表明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已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应依据新发生的情况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人、费用、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判断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应当作为调整事项。
调整事项的特点是:①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得以证实的事项;②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南一、基本要求(一)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首先应当区分是属于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
对于其中的调整事项,应按本准则对调整事项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并调整资产负债表自已编制的会计报表,对于其中的非调整事项,应按本准则对非调整事项的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帐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这里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相关附表和现金流量表附注。
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次年,上年度的有关帐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帐后已无余额。
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帐务处理: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通过上述帐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2)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不需要对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但由于事项重大,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因此,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二、说明(一)关于引言本准则不涉及中止营业的议题。
中止营业,指企业出售或放弃一项营业,如企业营业的某一个分部、某一条生产线、某一种主要产品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不断壮大,企业的财务报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其中,资产负债表是企业财务报表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它能够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然而,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我们需要考虑到一些日后事项,这就需要用到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什么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的事情,包括已知事项和可能会发生的事项。
这些事项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进行适当的披露。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分类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可以分为两类:已知事项和可能发生的事项。
已知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企业已经知道并能够量化的事项。
比如,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签订了一份合同,按照合同规定需要支付一定的款项,这就是一项已知事项。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企业需要将这些已知事项进行适当的披露。
可能发生的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企业不能确定是否会发生以及发生的具体时间和金额的事项。
比如,企业可能会面临诉讼,或者可能会出现重大的自然灾害。
这些可能发生的事项也需要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进行适当的披露。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披露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企业需要将已知事项和可能发生的事项进行适当的披露。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的注释中进行披露,包括以下内容:1. 已知事项的披露企业需要在注释中披露已知事项的具体内容、金额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2. 可能发生的事项的披露企业需要在注释中披露可能发生的事项的具体内容、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可能的金额等信息。
同时,企业还需要说明这些事项是否已经计入财务报表中,如果没有计入,则需要说明原因。
3. 重要性的披露企业需要在注释中披露已知事项和可能发生的事项的重要性。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说明这些事项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对于已知事项,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作者:财政部来源:本站整理推荐讲师:安越发表于:2006-08-07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第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第四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第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第六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七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销售退回的账务如何处理
销售退回的账务如何处理企业销售的商品发生销售退回,应当分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一是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发出商品”科目,同时增加“库存商品”科目。
二是确认销售收入的销售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分为一般的销售退回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处理。
一般销售商品退回的账务处理对一般的销售退回,会计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一致,即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纳销项税额。
例,a公司2011年2月8日销售给b公司机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该机器设备成本80000元,机器设备于2011年2月9日发出,b公司2月15日付款。
当年7月,该设备出现严重问题,b公司将该机器设备退回a公司,a公司支付了退货款,并向b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117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贷:库存商品-8000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会计准则规定,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销售退回,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
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
企业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
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可能因发生于报告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相应产生会计与税法对销售退回相关的收入、成本等确认时间不同以外,对于其他的销售退回,会计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的,因此时会计报表还未报出,为保证报告年度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试题与答案(广东4)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法条2与应用指南 -—[复习]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中存货成本流转和实物流转相一致的方法有()。
(2分)A、先进先出法B、移动加权平均法C、个别认定法D、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存货的加工成本是指加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等,不包括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 ) (2分)A、正确B、错误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法条2 —- [复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
(2分)A、营业外收入B、营业外支出C、商誉D、投资收益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分)A、正确B、错误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法条2与应用指南 -—[复习]下列行为中,不征收营业税的是()。
(2分)A、销售建筑物B、销售构筑物C、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D、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盈余公积”科目()(2分)A、正确B、错误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如果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是靠实物抵债取得的,就应该用()确认该固定资产。
(2分)A、企业成本B、公允价值C、历史成本D、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应当按会计年度进行折旧,并且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2分)A、正确B、错误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法条3与应用指南—- [复习]下列选项不属于农产品的是()。
(2分)A、粮油和其他农副产品B、果蔬及花卉、林产品C、畜禽产品、水产品D、经济林、产畜和役畜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 )(2分)A、正确B、错误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复习]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计入().(2分)A、其他业务收入B、主营业务收入C、投资收益D、营业外收入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也是需要进行摊销的.()(2分)A、正确B、错误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2007年国家颁布实施的会计准则
答:2007年国家颁布实施的会计准则(共计38+1项)基本准则: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3、《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5、《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6、《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7、《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8、《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9、《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10、《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11、《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1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13、《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14、《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15、《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16、《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17、《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18、《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19、《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2、《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3、《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4、《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5、《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6、《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27、《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28、《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9、《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30、《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31、《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32、《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3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34、《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35、《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36、《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37、《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38、《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国家颁布实施的审计准则(48项):1、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一般原则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1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1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1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1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1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1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1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1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1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2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2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2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2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2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2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2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2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2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2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3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3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3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3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3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3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3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3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3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3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4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4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4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4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44、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45、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46、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47、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48、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会计准则的存货和审计准则的存货监盘的简单介绍《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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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表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两种类型: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第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第四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第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第六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七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第八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第四章披露
第九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报表进行修改的,应当披露这一情况。
(二)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第十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新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