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排污收费制度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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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范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征收和支付排污费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三条原则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应当坚持“污者付费”、“责任在企业”、“节能减排”和“优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征收标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应当根据排放类型、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排放途径等因素确定。

第二章征收第五条征收范围排污费的征收范围应当包括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等环节,征收涵盖工业废气、工业废水、工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

生活污水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另行规定。

第六条征收机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排污费的征收机构,可以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企事业单位进行征收。

第七条征收依据排污费的征收依据应当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监测、检验结果和排污费征收标准计算的结果。

第八条征收时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征收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征收,并及时向征收对象公示。

第九条缴纳方式排污费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并建立相应的账户管理制度,确保缴纳的排污费用适时足额上缴。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条使用范围排污费的使用范围应当包括污染物治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和管理等方面。

第十一条使用计划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排污费使用计划,确定排污费的使用对象和具体项目,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十二条使用程序排污费使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的要求进行,确保排污费使用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三条使用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门机构对排污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第十四条排污费的管理排污费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排污费的征收、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监督,确保排污费的及时足额征收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监督机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的监督机构,可以委托法律、行政和环境监测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依法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放污染物的许可、备案和监管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从制度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首先,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排放污染物的问题日益突出,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我国于2003年开始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从简单的审批制向许可制转变,强调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其次,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这个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排污单位需要申请、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才能进行排放污染物的要求,排污单位必须提交详细的排放计划、排放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是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政府依法对排污单位进行许可、备案和监督检查,确保其排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是建立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制度,排污单位的许可信息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评制度、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许可制度等的衔接机制,形成环境管理的连续性。

再次,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

经过近20年的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方面,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降低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程度,减少环境风险。

另一方面,该制度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推动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同时,该制度的公开透明性,也增强了公众的参与意识,提高了社会监督的力度。

综上所述,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它在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加强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加公众参与的机制等,以进一步提高其实施效果,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的污水排放、废气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许可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是通过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控和监管,以实现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一、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大量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对空气、水资源和土壤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危害到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国不断加强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推行了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包括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过许可证的发放,可以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污染源控制和治理措施的落实,减少环境污染。

另一方面,由于许可证制度要求企业在排放污染物时必须取得许可证,若企业排放超过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限值,将会受到惩罚和罚款,从而形成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惩戒机制,进一步促使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减少排污行为。

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包括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许可条件的规定、监督检查和惩罚措施等。

1.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是指各地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申请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和审核,判定企业是否符合排污要求,进而决定是否发放排污许可证。

许可证的管理是指各地环保部门对已经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和监控,及时更新许可证信息,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许可条件的规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是基于企业对环境治理和监管的能力和条件进行评估的,并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和污染源特性,制定相应的排污许可条件。

许可条件通常包括排放限值、污染治理设施的配置和运行要求、监测报告的提交要求等。

企业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实现环境保护的要求。

排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费流程说明

排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费流程说明

一、排污收费项目附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二、排污收费依据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六条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6、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7《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第31号令)8、《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第17号令)9、《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财综[2003]43号)13、《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64号)10、《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187号)11、《关于排污费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环保总局财建[2003]284号)12、《关于做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103号)13、《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206号苏财综[2007]40号)14、《关于调整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0]306号苏财综[2010]64号)三、收费程序1、企业排污申报登记2、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审核3、环保部门排污量核定4、送达排污费征收文书5、企业缴纳排污费6、环保部门银行对账7、排污费解缴国库。

排污收费标准

排污收费标准

排污收费收费依据、标准一、收费依据《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四部委令第31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二、收费标准(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1、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2、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3、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染当量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4、排污费计算(1)污水排污费收费=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一、排污费的征收对象一、排污费的征收对象《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排污者,应当缴纳排污费。

而对于非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如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等费用的,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

另外,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二、排污费的征收方法二、排污费的征收方法排放水、大气、固体污染物按照排污就收费的原则征收排污费;排放噪声污染按照超标声级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收超标准排污费。

排放废水和废气实行总量多因子叠加收费,即将排污口排放的各种污染物量折合成为当量值,再将各种污染物的当量值合计计算排污费。

再将各种污染物的当量值合计计算排污费。

对于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予以处罚,排污费仍然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征收(《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限期治理的决定权限和违反限期治理要求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

);而对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当量值加一倍计算征收排污费。

而对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当量值加一倍计算征收排污费。

三、排污收费基本原则三、排污收费基本原则1、排污即收费的原则:针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排污即收费的原则:针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2、强制征收的原则、强制征收的原则3、属地分级征收的原则、属地分级征收的原则4、征收程序法定化的原则、征收程序法定化的原则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核定——排污费征收——排污费缴纳——不按照规定缴纳,经责令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的强制征收责令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的强制征收5、征收时限固定的原则:按月征收或按季征收、征收时限固定的原则:按月征收或按季征收6、政务公开的原则: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告。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一、案例介绍位于长江三角洲的江苏省,经济发展迅速,用电需求量与日俱增,扩建、新建电厂的呼声越来越高。

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就是因苏州市用电需求缺口较大而兴建的重点发电工程。

由于公司需要扩建发电供热机组,因此每年将增加2000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

在建厂期间,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虽然安装了二氧化硫的脱硫装置,仍然还有1700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标的缺口没有解决,导致工程项目建设一度停滞。

而南京的下关发电厂由于引进了先进的芬兰治理技术,使下关电厂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硫实际量比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减少了3000吨。

一个因扩建将造成排污量突破许可指标的上限,一个因脱硫成功实现了排污量指标剩余,面对两个不同地区的发电企业,经江苏省环保厅协调,通过排污权交易制度,两家企业最终达成了二氧化硫排污权的异地交易。

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每年从下关发电厂购买1700吨的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并以每公斤1元的价格,向下关发电厂支付170万元的交易费用。

两个公司通过排污权交易,在没有排污超标的前提下满足了各自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背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严峻的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要求,都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随着节能减排和污染整治工作的推进,实行与时俱进的环境政策,采取浓度、总量和质量相结合的综合控制手段来进一步实现污染减排的任务。

现行的排污收费政策,实际执行中演变成“付费即可排污”的后果,无法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有效控制,环境质量难以改善。

惟有探索市场对环境资源的配置、保护机制,方是治本之道。

我国各地都相继出台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制度办法,如湖州市政府出台的《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杭州市出台的《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都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规定,从而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工作步入正轨。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1.提出和试行阶段(1979-1981年)
• 1978年12月,中央批转了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首次提出 在我国实行“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
• 1979年9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的排污收 费制度。
2.建立和实施阶段(1982-1987年)
(二)排污收费基本程序
申报登记审核
排污收费计算
1
2
排污申报登记
3
4
申报登记核定
5 排污费征收与缴纳
5.排污费征收
(1)下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与公告
•根据计算的确定排污费征收额,经签发后,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作为排污者缴 纳排污费的依据。同时应建立排污收费台帐,还应采用报纸、电台、互联网及公示牌等形式向社 会公告排污费数额,接受社会监督。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kg )
b. pH 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数的计算: 污染当量(月 / 或季) = 污水排放量( t/ 月或季)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t )
c.色度污染当量数的计算: 色度污染当量数(月 / 或季) =污水排放量( t/ 月或季) × 色度超标倍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 t 水、倍)
• 排污者拒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和诉讼,可在诉讼期满后的 180 日内可直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排污费核算
4大类、118项因子的收费项目 1.按污染介质分类 “4大类”:水、气、声、危险废物。
2.按污染物因子分类
118项因子 (1)水污染因子
65项污染物和畜禽养殖场、小型企业、饮食娱乐服务业和医院等4个特征值收费项目。 (2)气污染因子
(7)对征收冷却水和矿井水排污费应扣除进水本底值。 (8)对同一排污口中的COD、BOD和TOC,只得征收其中一项污染因子的污水排污费。 (9)对同一排污口的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得征收其中一项污染因子的污水排污费。

解读中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2)

解读中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2)

解读中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一般做法大致可以概括为: 首先政府要确定一个区域内的环境质量指标,根据这个指标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 根据总的环境容量规定允许的最大排放量,然后将排放量分成若干份规定排放量,也就是若干排污权;最后政府要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来使排污权能够合法的进行买卖交易。

排污权交易理论起源于美国。

美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基本可以代表排污权交易制度理论和实践发展的主要阶段。

排污交易制度在美国的建立,缘于美国各界对完全采取行政措施的环境保护法的不满。

“排污权交易”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1968 年在其著作《污染、财富、价格》一书中提出。

之后10 多年,排污权交易理论不断被论证和完善,于20 世纪70 年代中期,部分地区逐渐开始尝试实施活性有机物、铅等的排污交易。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二氧化硫污染日益严重,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EPA)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引入了“排放减少信用”的概念。

于1975 年起,包括气泡政策、抵消政策、排放减少信用交易政策、银行政策在内的排污权交易政策被逐渐提出来。

美国国家环保局于1982 年 4 月,颁发的《排污交易政策报告书》标志着统一的排污权交易政策诞生。

1986 年12 月,在美国国家环保局正式颁布的《排污交易政策总结报告书》中,对排污交易政策及一般原则进行了全面阐述,同时,还制定了排污权交易的规模和准则,成为美国国家环保局在《清洁空气法》下指导“泡泡”削减污染物的主要依据。

20 世纪80 年代初,美国将排污权交易制度用于促进汽油中铅的淘汰,1987 年铅淘汰计划成功完成。

XX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

XX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

XX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XX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前言:为全面推进全省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工作,通过排污权交易实现对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以排污许可证实现对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有效监管,省环保厅总量处在全面分析全省工作的基础上,对江阴、常熟的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深入调研,总结成绩、分析不足,并就进一步推进全省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排污许可证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的申请,核发的准予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的凭证。

排污许可证制度已经在美国、日本、德国,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等地普遍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的核心都是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即排污权。

排污许可证通过法律形式对排污权予以明确,并依法对排污行为实施监管。

排污权交易通过市场手段对排污权进行交易,实现对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

推进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对于现阶段环保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发展排污权交易制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新环保法也明确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要求按证排污,无证不得排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对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厅党组安排,省环保厅总量处认真调研省内外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工作,总结成绩、研究问题,提出下一步政策建议。

一、我省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工作情况在对全省工作的全面调度的基础上,我们专程到江阴市、常熟市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政策体系、技术方法、人员机构等,并和相关专家、基层同志和系统开发单位、设备提供商进行座谈,深入调研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工作。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概述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是现代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旨在规范企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化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环境的稳定性。

环保法律法规中国环保法律法规体系覆盖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其中,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基石,为我国开展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及执法提供了依据。

根据该法规,排污许可证是企业排污行为的重要准入门槛之一。

排污许可证的基本要求•相关部门要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的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排污许可证申报须有具有建筑、工艺和环保等专业技术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专业技术申请书;•申请者必须首先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申报表格;•申请过程中需提供排放口环境类别、排污物种类和排放量等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应在接到企业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许可证的审核,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企业反馈;排污许可证的重要意义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可以强制企业规范自身生产环节及提高环保技术水平,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

具体而言,排污许可证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权责明确排污许可证是管理部门明确企业排污污染物种类、排放标准、监管责任的凭证。

企业必须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排放污染物。

管理部门要对持证企业开展日常监管,并强化惩罚非法排污行为,增强管理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誉度。

工艺改进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环境保护,主动采取相关工艺来降低排放污染物。

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必须提供自己的工艺流程,并经过审批。

管理部门审批时,会向企业提供建议,帮助企业实现治污目标。

安全保障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审核会对其生产和排污环节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对企业的防污设备、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进行监测和检验,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环保公示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行,完善了我国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使得排放企业的相关信息得以公开。

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排污收费制度详细分析

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排污收费制度详细分析

排污费征收项目
1.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计 征排污费。 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缴纳排污 费 3.对环境噪声污染超标,且干扰他 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计征 噪声超标排污费。 4.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贮存、处置 设施或场所不符合环境标准的,计 征固体废物排污费。
• 3.(技术方面)很多的单位企业逃避处理自己产生的污染物的原因 是由于处理技术落后,费用高昂。
应当确立排污收费,超标处罚原则; 研究调整排污收费标准,促进企业治理积极性; 在全国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 加大政府的监督力度; 对政府征收的排污费去向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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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收费计算方法及收费标准将每个排放口排放的每种污染物的排放量换算成污染当量数再把所有的污染当量数相加得出该排放口总污染当量数用总污染当量数乘污染当量收费单价即得出应缴纳的排污费额
组员: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 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 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 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排污许可证为主线,将现行各项环境 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具体要求,集中通过排污许可 证实行“一证管理”,目的是实现对排污单位综合、系统、 全面、长效的统一管理。
排放许可制度实施程序: 1.排污申报登记 2.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分配污染物总
量削减指标 3.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 4.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排污收费计算方法及收费标准
将每个排放口排放的每种污染物的排放量换算成污染当量数,再把所有的污 染当量数相加,得出该排放口总污染当量数,用总污染当量数乘污染当量收 费单价,即得出应缴纳的排污费额。

概论排污许可证制度

概论排污许可证制度

概论排污许可证制度新《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这就是说,新环保法再次明确了相关企业的义务,确立了排污许可证的法律地位。

作为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在大量工作实践和业务学习中,按照职责权限核发排污许可证过程遇到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以应对排污许可证管理中难以界定的技术层面问题。

1、排污许可管理政策现状排污许可证经过试点试行之后,新《环境保护法》以综合性、基础性法律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规定明确提升了企业的环境准入门槛,给现有重污染企业造成一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调整污染企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起到了一定引导和刺激作用。

但在实际执行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题。

国家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暂行办法》均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具备地方立法资格的省市已对此作出了专门的立法,但是还不足以指导基层环保部门监管排污许可证工作实践。

2、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2、1废水不外排企业是否属于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范畴在某辖区某采选金矿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但是这些单位环评批复验收文件中,工业废水不外排(尾矿经压滤废水澄清回用),尾矿干渣压滤堆存处置,废气中有少量重金属排放量(通过排气筒排放)。

该企业咨询该辖区环境保护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结果却无法办理。

2.2 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对象如何界定排污单位分为重点排污单位和一般排污单位。

哪些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按照各地排污许可证分级分批实施管理的规定,目前依法要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必须一是重点排污单位,二在重点排污名录,三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四是排放污染物,也就是所说的重点排污单位。

而排放污染物数量少、对环境影响轻微的生活源可以免除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义务。

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五章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第一节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一、外部性理论(一)外部性: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造成了影响,而又没有将这些影响计入市场交易的成本和价格中。

外部经济性:受外部性影响的社会成员福利增加夕卜部不经济性:受外部性影响的社会成员福利受损环境问题是典型的外部不经济性(二)外部不经济性的内部化庇古理论向污染者收税或收费一一“庇古税”在我国体现为排污收费制度二、排污收费制度的概念(一)定义国家环境保护机关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征收一定数量费用的制度。

(二)排污费的法律属性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bu排污者不得以缴纳排污费为由而拒绝承担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三、排污费的适用范围一切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直接排污: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间接排污:污染物首先排入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再排入环境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一一由城市污水处理企业缴纳排污费四、排污费的征收程序排污申报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登记程序排污申报核定确定排污费数额并公告送达《排污费缴费通知单》排污费确定及缴纳程序排污者到银行缴纳排污费责令限期缴纳与强制执行五、排污申报登记程序(一)含义由排污者依法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其污染物的排放和防治情况,并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二)排污申报登记的作用排污收费制度实施的前提基础排污收费制度的重点内容是如何确定排污费的数额排污费数额多少应当与排污总量、种类等因素相关联排污申报登记是环保部门了解企业排污信息的重要环节(三)排污申报登记的适用对象所有直接向环境排放工业污染物的单位――为排污收费制度的实施提供信息基础所有间接向环境排放工业污染物的单位――为其他环境管理提供信息基础(排污许可证制度)例外:排放生活污染物的单位无需申报排污情况生活污染物:生活废水、生活废气、生活垃圾、生活噪声(四)排污申报登记的内容1. 排污者的基本情况2. 生产工艺3. 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4. 排污地点、方式、去向5. 污染物的治理情况、治理设施(五)排污申报登记流程1. 排污申报(1)性质排污申报是排污单位自行申报的行为。

排污权交易制度解读及其应用

排污权交易制度解读及其应用

排污权交易制度解读及其应用排污权交易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并首先被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用于大气污染及河流污染管理,而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相继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我国自2002年起在部分省市开展了排污权交易的综合试点工作,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经济的作用,促使企业主动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最小成本实现减排目标。

本文试对排污权交易制度及其应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剖析。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所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有价资源”,可以“储存”起来以备自身扩大发展之需,也可以在企业之间进行商业交换。

那些无力或忽视使用减少排污手段、导致手中没有排放指标的企业,可以按照商业价格,向市场或其它企业购买指标。

排污权交易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并首先被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用于大气污染及河流污染管理,而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相继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如美国,据估计二氧化硫排放削减量大大超过预定目标,排污许可的市场价格远远低于预期水平,治理污染的费用节约了20亿美元,充分体现了排污权交易能够保证环境质量和降低达标费用的两大优势。

实践中,通常是政府向厂商发放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及其所代表的排污权是可以买卖的,厂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市场上买进或卖出排污权。

所以,排污权交易系统的运行包括三个基本环节:某区域或社会愿接受或容忍的污染程度的公共决策;对产生污染权利的限制与分配;以及建立有价买卖排污权的市场。

围绕这三个环节,排污权交易制度由两部分构成: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的交易。

排污权交易的理论渊源一般认为,产权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为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提供了经济学理论根据。

(一)外部性理论——庇古理论环境污染的经济理论源于庇古在二十世纪初关于福利经济学的分析。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环境容量既然作为一种功能性资源,排污指标应该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排污指标被企业无偿占有,其弊端有二:一是失去了用经济手段调整污染项目的市场准入功能,二是企业占用的现有排污指标无法流通,市场配置环境资源的功能难以发挥出来。

继1987年原国家环保局在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之后,1989年的第三次全国环保会议上,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一项新制度提了出来。

鉴于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国家从1996年开始,正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列入“九五”期间的环保考核目标,并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省市,各省市再层层分解,最终分到各排污单位。

总量控制是“十五”期间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

目前上海市已经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其管理的基本程序是: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年度复审。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给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尽管除了个别情况下基于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而由国家通过法律设立特别许可外,规定不得随意将许可证制度与创收相联系,不得滥设许可证乱收费。

但排污许可证制度却有其特殊性,即行政主体不仅是作为监督管理者,而且是作为公众环境权益的监护人,作为环境容量资源公共所有者的代理人。

资源是有价的,环境容量资源也不能无偿获得,在管理、转让这种环境容量资源时,既要尽到管理者的职责,又要行使代理人的权利,向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相应的行政成本和保护、改善环境的费用。

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后,容许排污权交易是国内环保制度的重大创新。

排污单位经治理或产业(包括产品)调整,其实际排放物总量低于所核准的允许排放污染物总量部分,经环保部门批准,允许进行有偿转让。

环境经济学之排污收费及排污权交易

环境经济学之排污收费及排污权交易
根据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对排污者征税, 用税收来弥补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 的差距,使两者相等。
排污收费理论依据
排污收费图解
货币
MNPB
MNPB: 边际私人净效益 MEC: 边际外部成本 Qs:社会最优产量 MEC t*: 最优税收
t* MNPB-t*
0
Qs
0
Ws
Qm 企业的产量 Wm 企业产生的污染
不完全竞争与排污税
价格或成本
MSC
(Q’, p’) MC’
MR
(p*, Q*)
D: 需求曲线 MR: 边际收益 MC: 边际私人成本 MSC: 边际社会成本 MC MEC: 边际外部成本 QM: 垄断产量(MR=MC) MC” Q*: 最优产量(p=MSC)
S*:
S*
D
0 QM Q*
产量
排污标准及排污收费(续六)
15.51 8.17 1.46 0.36 2.04 0.15 2.88
11.85
16.42 9.02 2.26 0.50 2.44 0.02 3.05
13.98
中国排污收费的缺陷
中国排污收费体系是一种超标排污收费,减弱在标准下 继续进行污染削减和污染控制技术的创新,同时导致对 污染排放浓度稀释或污染物代替。
MEC p*: 排污权最优价格
S*: 排污权供给曲线
Q* Q1 Q2
污染 排污权
排污权交易(续一)
排污权交易的优点—成本最小
排污权
S*
价格,
成本
P*
MAC=MAC1+MAC2
MAC1 MAC2
0 Q1 Q2 Q*=Q1+Q2
排污权
排污权交易(续二)

排污许可证制度(2篇)

排污许可证制度(2篇)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一种环境管理制度,旨在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污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它是通过政府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排污行为进行许可、监控和管理。

企事业单位需要获得排污许可证才能进行排污活动,并且需要按照许可证约定的排放标准和条件进行排放。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1. 管理监控: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可以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污活动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染物符合环境标准,避免对环境造成过度污染。

2. 促进节能减排:排污许可证制度可以要求企事业单位进行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3. 强化法律约束: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可以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处罚,强化法律约束力,促使企事业单位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4. 促进可持续发展:排污许可证制度可以要求企事业单位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方案,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行为,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排污许可证制度(二)尊敬的环保主管部门:我是某某公司的负责人,特此向贵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以便我们公司能够合法、规范地进行生产排放。

首先,我公司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并始终秉持着“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我们认识到,环境污染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止和治理。

因此,我们整合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智慧,加大了环保投入,并坚持不懈地改善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物的产生量和浓度。

其次,我公司具备落实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条件。

我们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并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和运营。

我们设立了专门的环保部门,负责监测和记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最后,我公司郑重承诺,一旦获得排污许可证,我们将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排放,并按照规定定期向贵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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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收费计算方法及收费标准
将每个排放口排放的每种污染物的排放量换算成污染当量数,再把所有的污 染当量数相加,得出该排放口总污染当量数,用总污染当量数乘污染当量收 费单价,即得出应缴纳的排污费额。 污水排污费计算方法为:污水排污费收费额 =0.7元*前三项污染物的污染当 量数之和。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 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方法为: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排 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排污费计算方法为:废弃 排污费征收额=0.6元*前三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量计算征收,每一 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排污收费制度的分析
• 我国自实行排污收费制度以来,这项制度在促进企业污
染治理,筹集污染治理资金,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
严格环境监测执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尤其是我
国在2003年颁布的《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进一步规 范了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使排污收费制度有了 新变化,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经排污费纳入财 政预算,增加个体工商户为收缴对象等。这些都为我国
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促进污染防治
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
向环境直接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污者)征收一
定费用的法律制度。

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排污收费制度是“污染者付费”
的环保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
排污收费制度的分析
• 1.(征收方面) 在我国的排污费各级政府都有权利征收,其收费制 度的不合理,使排污征收出现了很大的随意性,也就避免不了出现 少征,漏征的现象。 • 2.(管理方面)排污费往往不能收到应整治查收的单位,妨碍了环 境保护资金的收集和环境设施的投入。在管理方面存在着对于违规 设置的排污口监察不到位,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 • 3.(技术方面)很多的单位企业逃避处理自己产生的污染物的原因 是由于处理技术落后,费用高昂。
应当确立排污收费,超标处罚原则; 研究调整排污收费标准,促进企业治理积极性; 在全国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 加大政府的监督力度; 对政府征收的排污费去向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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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的体现,可以使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
排污费征收项目
1.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计 征排污费。 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缴纳排污 费 3.对环境噪声污染超标,且干扰他 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计征 噪声超标排污费。 4.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贮存、处置 设施或场所不符合环境标准的,计 征固体废物排污费。
• 排放许可制度实施程序:
• 1.排污申报登记
• 2.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分配污染物
总量削减指标
• 3.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
• 4.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优缺点分析

便于把影响环境的各种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 轨道,把各种排污活动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国 家能够有效地进行环境与资源管理。 便于主管机关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管理办法。 便于主管机关及时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制止有损环 境的活动。
• •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优缺点分析
• 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存在问题: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我国 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之一,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但目前适用 的法律来看,我国还没有确立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款。 • 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执行中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具体的步骤和措 施 •法律责任不明确,执行和处罚的力度不够 •排污许可证制度公众参与机制缺失
环境法学讨论课题 2013级环境工程134班 组员:裴睿涵 李碟 李雨鑫 张萌 王好韩 翟鹏
•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 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 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 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排污许可证为主线,将现行各项环 境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具体要求,集中通过排污 许可证实行“一证管理”,目的是实现对排污单位综合、 系统、全面、长效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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