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排污费制度及其完善共15页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一、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污染问题不断地浮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逐渐建立了相应的“污染者付费”制度,其中排污收费制度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对企业、机构、个人等单位的排放污染物进行收费,以此达到鼓励环保、减少污染的目的。
排污收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有效地解决企业排放问题,推进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排污收费制度在我国的环保实践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下所述:1、收费标准不够合理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物,收费标准不同。
但是我国目前的很多地方的收费标准都较低,未能真正发挥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减排的作用。
同时,一些地方暂停或免收污染源排放费的做法,也造成了企业对环境的过度依赖。
2、政府监管不到位对排污企业实行民事责任,要求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一些企业违法违规排污未受到有效的惩罚,政府的监管机制还不完善。
因此,一些企业存在隐瞒排放数据、压低技术标准、安装欺骗性污染处理设施等行为。
3、难以确定污染源现有的排污收费制度中,缺乏对污染物来源的准确识别和取证手段。
对于零散式污染现象较多的小型企业,尤其是无证小作坊,其排放量、排放物种、排放路径等均难以监管,并容易造成监管漏洞。
4、与企业发展的不平衡排污收费制度实行的初衷是鼓励企业发展环保技术和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增加环保投入,减少环境污染。
但这种制度建立的太早,有些地区实行起来过于单纯,造成企业开展环保投入增加的压力,与企业发展规律不相符,限制着企业的发展。
三、结论排污收费制度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它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只有逐步完善收费标准、加强政府监管、拓宽监管渠道、鼓励企业自觉接受社会责任与企业自行解决污染问题,并将政策与法规、经济手段相结合,才能发挥行业环保引领作用,使排污收费制度达到更好的效果。
排污费制度在环保中的作用及完善
排污费制度在环保中的作用及完善环保,从过去的口号到如今的实践,已经跨越了数十年。
在这漫长的道路上,我们不断地追求着自然,创造着科技,也不断尝试制度的改革。
排污费制度便是其中的一例。
在环保中的作用,也同样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探讨。
一、排污费制度的起源排污费制度,是一种经济手段。
它的基本原则是“谁污染谁付费”,随着全球环保形势的不断恶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也开始引入了这种制度。
在我国,早在1990年,政府就曾经提出过“谁污染谁治理”的口号。
但是,在那个年代,我国还是一个生产型国家,政府对于环保的重视程度并不够高。
当然,人们对于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以及环保的要求也不断地提高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保形势变得更加严峻了。
2000年,我国的制度性排污费制度正式出台。
二、排污费制度的作用1.刺激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排污费制度让企业感受到了一种经济压力。
如果企业不进行环保措施,那么他们将无法逃避所需要支付的排污费用。
这种费用明显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收益,因此,企业不得不使用环保措施来减少或避免排污。
2.推进了环保产业的发展企业在进行排污处理的同时,也需要考虑花费的成本。
为了减少成本,他们必须找到一些环保的技术和产品。
这样一来,环保产业就得到了推广和发展。
3.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排污费制度建立的最初目的,就是通过经济手段来降低排污问题。
它可以鼓励企业更多地进行环保投入,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完善排污费制度的建议虽然排污费制度已经被证明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政策,但是,在现实中,我们也发现这个制度仍然存在一些缺陷。
以下是我个人对排污费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1.合理的费率标准排污费率应该根据企业所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特性和排泄量的多少,以及排放时间和排放的地点等因素,对不同类型企业制定不同的费率标准。
2.建立统一的收费机制在收费方面,推行市场化的手段,使排污费与资源环境费用接轨。
这样,排污收费可以和污染治理配额制度相结合,形成良性的市场化机制和管理模式。
浅析完善我国排污收费制度
方法。排污收 费明确了排污者应对排污 根据 “ 污染者 负担 ” 原则 , 在环境政策领 规 、 规章 的形式 固定下来 , 将征收对象 、 给社会公共环境带来的危害所应承担的 域 中逐步引入和实行 了向排污者征收排 范 围 、 体 , 体 与 主体 的 权 利 义 务 , 主 客 征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 国家环境管理 排污者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加快技术改 污 收 费制 度 。 自 1 7 开 始 至 18 年 9 9年 91 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根据排污者 向环境 造 创 新 , 行 清 洁 生 产 ; 是 节 约 资 源 , 底 , 国 有 2 省 、 推 二 全 7个 自治 区 、 辖 市逐 步 直 排放污染物 的数量、 浓度, 对其征收费用 减 少 浪 费 , 综合 利用 资 源 ; 是 充 分 发 挥 开展 了排 污 收 费 的试 点工 作 。 三 的制度 。实行排污 收费制度是世界许 多 治 理 设 施 的作 用 ,增 强 治理 环 境 污 染 能 围内的环境管理经济手段的主体。
第 三 阶 段 , 18 人 污 染 了属 于 全 体 使环 境 监 测 工 作 科 学化 、经 常 化 、制 度 污 收费制度改革、 发展和不断完善阶段。 社 会 成 员 共 有 的环 境 ,而 把 治理 污 染 负 化 。概 括 起 来 是 两 个功 能 ,一 是 筹 集 资 18 98年 7月 , 李 鹏 总 理 签 署 国 务 院 1 O 担 转 嫁 给 社会 ,这 正是 环 境 质量 恶 化 的 金 ; 是 鼓励 削减 污 染 。 二 号 令 , 发 了 《 染 源 治理 专 项 基 金 有 颁 污 重 要 经 济 根源 。 国家 实 行排 污 收 费制 度 就 是 为 了 将 这 种 外 部 不 经 济 性 内部 化 ,
论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文档
论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的理论基础及作用机制在实践中,与传统的“命令一控制”模式相比,环境经济手段如排污收费在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具有相对的优势,它不仅可以为减排提供持久的动力输出,而且见效快,通常2〜4年就能显露出明显效果。
“每条法律规则的产生都源于一种目的,即一种实际的追求。
”任何一种制度都体现了制度设计者追求的价值理论,排污收费制度也不例外。
排污收费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有:环境经济学的资源价值理论、环境问题的外部不经济性理论等。
1)资源价值理论。
环境资源是有价值的。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资源的利用少,产生的污染远低于环境的自净能力,整个环境系统是平衡的。
但随着生产力水平提高,人们对资源的利用多,产生的环境污染远高于环境的自净能力。
环境自身的再生能力被破坏。
为了继续生存下去,人类必须对环境的再生产投入劳动。
环境由此具有了价值。
其价值是环境资源再生产过程中人类投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既然环境是有价值的,那么应该对它实行有偿利用。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实质上是利用了有价值的环境资源,排污者利用了国家有限的环境资源容量,理应支付相应的补偿,也即缴纳排污费。
由于环境资源具有稀缺性,因此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价格会逐步得到提高,直至与环境资源本身的价值相当。
因此,针对环境的不同污染源征收不同的排污费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
2)外部不经济性理论。
“外部不经济性”理论是由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提出来的,他的学生庇古继承和发展了这一理论。
外部性也称外部效应,是指当生产活动或消费活动对他人产生附带性的成本或效益时,外部效应便“诞生”了。
也就是说,成本或效益被附加于其他人“身上”或“名下”,然而施加这种力”的人却并没有为此付出或支付代价。
外部效应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环境问题反映出来的正是环境施害人将本应由自己负担的成本转嫁给社会而造成的成本外溢效应。
环境施害人往往并不承担相应的成本,而是直接转嫁给社会。
关于中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分析
在“ 污染 者支付 原则( P 上的 。 P ) P” 在西方
经济学中 ,环境 污染被定义 为一种 外部 不经济性 , 即是会带来负 的外 部效应 。 如 果不对其进行一定 管理 、 限制 , 个企业 一 所带来 的环境污染将 由一个 地区或更大 区域 的人们 共同承受 ,这 对于他们来说 是 不公平 的 。所 以建立一 定的制度对污
公共物 品理论也是排污 费的形成理
保局 、 国家物价 局 、 财政部 发布 了《 于 关
调整 超标 污水和统一 超标噪声排污 费征
染 进行约 束 、 管理 , 使污 染者减 少 、 促 清
除污染 ,来 达到保护 和改善 环境的 目的 是势 在必行的 。下 面从 两个方面来说 明 排污收费 的理论来源 。 早在 2 0世纪初 , 国经 济学家庇古 英
维普资讯
E O O I A  ̄C ・ C N MC R C E 经济工作 ■■■—一 P
关于中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分析
文 / 国宴 张
一
、
排污收 费的理论来源
论, 可以说 是排污费最初 的理论来源 。 庇 古在论述 “ 社会资 源适 度配置理论 ”时 , 还通过 私人 边际成本 与社 会边际成本 的 关系, 进一步 阐述 了庇古税 的观 点。 他认 为 ,当存 在环境污染 等外部不经济现象
业 把 排 污 费转 嫁 给 消 费者 的不 正 确 行
为 ,同时能激发 企业对其污染进行 更得 力治理 的积极性 。
00 15元 / 这些政 策的出 台, t : 一方面约束
了企 业 的 排 污 行 为 , 彻 了 “ 污 染 , 贯 谁 谁 付 费 ”的宗 旨 , 一方 面规 范 了企 业 的 治 另
污 费的无偿使用 为有偿使用 ,逐步取消 “ 回” 策 。 返 政 这样 , 既解 决 了资金 分散 使 用的问题 ,使 排污 费更能集 中用于重 点 污染源 的治理 ,又增强企业 用款责任 心 , 高排污 费的使 用效益 , 提 同时还保证 了专款专用 , 防止将排污费挪作他用 。 ( ) 四 排污管理模式 的改革 建立健 全统 一的管理模 式 ,避免排 污费资金 管理的混 乱和环保 系统 内部 上
浅谈排污收费制度现状和完善建议0
摘要4 IT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 J关键字1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与沿革1.1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1.2排污收费制度的沿革 2我国排污收费的性质与特征2.1 排污收费的强制性42.2排污收费制度的特征43现行排污收费的具体规定53.1收费范围与标准确定53.2加收或减收、免收条件63.3 排污费用收缴程序64.排污收费制度的不足74.1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依据不足74.2收费政策的不经济性74.3协商收费和不足额收费等现象较明显74.4收费的被动性和烦琐性84.5现行收费体质处于失控状态85排污收费制度的完善95.1适度调整排污收费标准95.2扩大排污费的征收范围105.3 健全排污收费管理机制105.4加大排污收费稽查力度10结语11 参考文献12 后记,,,,,,,,,,,,,,,,,,,,,,,,,,,,,,,122 23 3 3浅谈排污收费制度现状和完善建议【摘要】: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法中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为了促使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我国实行了排污收费制度。
30余年来,排污收费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保护我国环境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本文主要介绍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和沿革,探讨排污收费制度的具体规定、性质,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对完善排污收费制度提出了笔者的看法。
【关键词】:排污收费制度定义性质完善【Abstract ] :The system on collection of discharge dues is a very improtant one in envriotmental prtection law and has benefited the cause of en vriotme ntal prtecti on grealy in Chna. In order to make polluters to stre ngthe n the man ageme nt, con servati on and comprehe nsive utilizati on of resources, polluti on, i mprove the en vir onment, China has impleme nted a charg ing system. More tha n 30 years, charg ing the con ti nu ous developme nt and improveme nt of the system for the protection of our country made a great contribution to the environment. In this paper, the definition of the charg ing system and the evoluti on of the specific provisi ons of the charg ing system, n ature, and the existe nee of the problem, last complete charg ing system, the author's views put forward.Key word: the pollution-discharge fee system definition property con summate【引言】: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始于改革开放之初,一直以来对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4.4排污收费制度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变化
• 1、排污收费和超标收费并行 • 根据修订后《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 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 环境保护法律规定,排污费由超标收费改 为排污收费。
排污费的减、免、缓
• 1、减、免的条件 • 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 排污者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 污染的,不得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 缴排污费
• 2、缓缴 • 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 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 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 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 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排污费的概念
• 国家环境保护机关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 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
• 特点: • (1)强制征收 • 对于拒缴排污费者,环保部门可以依法征收滞纳 金、处以罚款,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征收的排污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按区域 实行分级管理。 • (3)征收的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
排污费征收标准
• 2003《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
• 一、污水排污费 • (1)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 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 (2)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 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 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 准排污费。
谈谈我国征收排污费制度
谈谈我国征收排污费制度摘要:缺陷:1、排污费的性质不明。
2、收费标准低于污染治理成本导致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
3、收费的计算方法不合理。
同一排污口排放两种以上有害物质的,只按照其中收费高的一种污染物计征排污费,而不是按照多种污染物质累计收费。
4、收费的使用不合理。
改革方向:1、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排污费所具有的补偿环境损害、使污染者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性质。
2、提高收费标准,使收费标准略高于污染治理成本。
3、实行多项污染物累计收费。
4、对排污费全面实行有偿使用。
关键词: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费环境保护工作环境容量排放污染物环境问题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地方政府排污总量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手段,也是我国环境保护5大类主要政策手段之一。
该项制度从1978年底开始到现行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经历了制度设想、法律确定、收费试点、办法建立、标准改革、条例制度实施等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在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尤其在“十一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提出“十一五”末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和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三个转变”,使环境保护工作又面临着历史性的挑战和机遇,如何按照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手段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完成环境保护目标,变得尤为重要。
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仍有很多不适应形势要求、亟待改革和完善的地方。
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缺陷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依据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我国征收排污费制度并阐述其存在的缺陷及改革方向
我国征收排污费制度并阐述其存在的缺陷及改革方向一、征收排污费制度又称排污收费制度。
环境保护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收取一定费用的制度。
包括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
我国目前有两种意义的排污收费制度:①超标准排污收费。
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首先规定了在我国实行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制度。
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也明确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②排污收费,即《水污染防治法》第15条规定的,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即使不超过标准,也要征收排污费。
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
征收的排污费必须用于防治污染,不得挪作他用。
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并不意味着购买了排污权,也不排除其治理污染、赔偿损失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排污单位如果拒绝或者拖延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或排污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排污收费制度是依据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要求,污染者要承担对社会污染损害的责任。
排污收费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控制污染的一项重要环境政策。
二、征收排污费制度存在的缺陷(一)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不到位,企业谎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对排污收费的稽查力度不够,造成排污费征收金额流失。
目前,一些排污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故意瞒报或谎报其实际排污量和排污种类,从而达到排污费能少则少,能不缴则不缴的目的,而没有认识到排污收费同税收一样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有的企业还利用发展经济为借口,向区县政府申报少缴或缓缴,从而造成排污费源的流失。
同时,环保部门内部稽查力度相对偏软、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在排污申报、核定、收缴等环节中存在一些问题。
(二)我市可开征排污费源数量较大,收费队伍人员相对不足,造成排污费开征面不全。
收费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在我市环保系统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收费人员因受编制等因素所限明显不足,直接影响全市范围内的费源调查和监察、稽查工作,导致排污费开征面不足,没有做到应征尽征。
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的特点和内容是什么
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的特点和内容是什么?目前我国的排污费征收制度明确规定,按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为单位实行总量多因子排污收费。
与原有法规相比,现行条例实现了排污收费标准的4个转变,即由超标收费向总量收费转变;由单一浓度收费向浓度与总量相结合的收费转变;由单因子收费向多因子收费转变;由低收费标准向补偿治理成本的目标收费转变。
我国排污费征收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按照“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原则,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全部用于污染治理,包括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和污染防治新技术及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等。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加大了排污收费工作的执法和监督力度,对排污费缴纳、征收、管理及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均规定严厉的法律责任。
对不缴或者欠缴排污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及如何完善?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但从实践情况看,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不能弥补污染治理成本,不利于污染物的治理和减排。
造成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不利于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
二是排污费不能足额征收,影响了污染治理资金的筹集和环保设施的建设。
排污费不能足额征收,除政府干预、执法不严等原因外,还与目前监测手段落后、底数不清,不能准确核定排放量有关。
三是部分地方有截留、挪用、挤占排污费的现象,影响环境污染防治。
特别是有一些基层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严重不足,很大部分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支出。
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应包括:研究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推进环境污染外部成本进一步内部化。
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力争在“十一五”期间逐步提高到治理污染全部成本水平。
中国排污费制度及其完善共16页PPT
谢谢你的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中国排污费制度及其完 善
6、纪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黑格 尔 7、纪律是集体的面貌,集体的声音, 集体的 动作, 集体的 表情, 集体的 信念。 ——马 卡连柯
8、我们现在必须完全保持党的纪律, 否则一 切都会 陷入污 泥中。 ——马 克思 9、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坊没有水。— —夸美 纽斯
10、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 真而不 幼稚, 勇敢而 鲁莽, 倔强而 有原则 ,热情 而不冲 动,乐 观而不 盲目。 ——马 克思
中国排污费制度及其完善
中国排污费制度及其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历程:排污收费制度起源于工业发达国家,作为一项完整的制度,大约开始于20 世纪 70 年代初。
当时,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为了制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在环境政策领域中逐步引入和实行了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的制度。
我国实行排污收费制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8—1981 年。
这是排污收费制度的提出和试行阶段。
1978年12 月,中共中央批转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首次提出在我国实行“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的设想;1979 年9 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
自 1979 年开始至 1981 年底,全国有 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逐步开展了排污收费的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从1982—1987 年。
这是排污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阶段。
1982年 2 月,国务院在总结全国 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排污收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对实行排污收费的目的、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做出统一规定,标志着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正式建立。
第三阶段,从1989 年至今。
这是排污收费制度改革、发展和不断完善阶段。
1988 年7 月,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10号令,颁发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在全国实行了排污费的有偿使用,由此拉开了排污收费制度改革的帷幕。
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依据:制定排污收费法规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基本法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一系列单项法。
197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第十八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过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工业化的加速,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排污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减少和控制污染排放,保护环境,我国逐渐建立了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对企业、机构等单位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收费的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鼓励企业采取节能环保措施。
具体来说,它通过收费来增加排污企业的生产成本,以达到减少排污量的目的。
首先,排污收费制度可以推动企业减少污染排放。
传统的治理污染的方法是限制污染源的数量和强度,但这种方式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容易导致一些企业逃避监管。
而排污收费制度则能够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自愿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企业需要支付相应的排污费用,如果能采取一些减排措施,可以减少费用的支付。
这就激励了企业自觉地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标。
其次,排污收费制度可以促进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
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并不矛盾,绿色低碳发展是未来的趋势。
通过排污收费制度,污染排放成本上升,企业有动力转型升级,采用环保技术和装备,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
同时,排污收费制度还能够鼓励技术创新,推动环保科技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排污收费制度还能够提供资金支持环境治理。
政府通过收取排污费用,可以积累一定的资金用于环境治理、污染防治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
这样一方面能够提供资金保障,推动环境治理的深入进行;另一方面也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避免了纳税人过重的财政压力。
然而,排污收费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计费标准是一个关键问题。
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对污染排放的贡献度不同,计费标准要分别制定,以免偏离了初衷。
其次,排污收费制度需要避免成为企业的“净化费”,即企业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来掩盖真正的环境问题,而不采取真正的环境治理举措。
最后,监管和执法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政府需要加强对企业的排污行为监管和追责,确保排污收费制度的有效性。
排污收费管理制度
排污收费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污水、废气、废弃物等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环境管理措施,其中包括排污收费管理制度。
排污收费管理制度是一种通过征收排污费的方式,对企业和个人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督和控制的管理制度。
二、排污收费管理制度的概念和作用排污收费是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排放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收费的一种管理方式。
排污收费的基本原则是“污者付费”,即污染者应当承担污染治理的费用。
排污收费的主要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通过排污收费制度能够有效激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清洁生产,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 调节产业结构。
征收排污费可以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转型升级,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3. 促进环境治理。
通过排污收费制度可以提高环境治理的成本,促使企业加强治理措施,减少排放,净化环境。
4. 支持环保投入。
排污收费的征收额度可以用于环保投入,用于改善环境质量,提高治理水平。
三、排污收费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排污收费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1. 法律法规的支持。
排污收费管理制度的实施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之上,确立排污收费的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加强对污染者的监管和处罚,保障制度的严密执行。
2. 征收基础和范围。
排污收费主要是针对工业、农业、生活等各个领域产生的排放进行征收,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
3. 征收标准和政策。
排污收费按照排放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因素制定征收标准,政策灵活、合理,制定差别化征收标准,逐步推进征收水平的提高。
4. 征收方式和程序。
排污收费可以采用按年度征收、按批次征收、按次征收等不同的方式,加强对企业排放情况的监测和核实,建立健全征收程序,确保收费的公平合理。
5. 资金监管和使用。
征收的排污费用需建立专项账户进行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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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缺陷
排污费的开征范围不全面
1991 年、 2019 年先 后修订了
排污费征 收标准
2019 年将 超标废水 的污染因 子增加至 65 项
2019 年将
废弃物的
污染因子 由1982 年 的 21 项增 加至 44 项
2019 年增 加了危险 废弃物排 污费征收 标准
但目前排污费征收标准仍然不够全面, 放射性物质、 垃圾、汽车尾气
以及面源等污染物仍然没有排污费征收标准, 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带来了很大
的环境污染问题, 但由于政策对这些污染因素的规定很少,有的甚至没有任 何规定,从而造成受害方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只要排放了污染 物,就会给环境造成损害,就必须花费成本进行治理。 对这些排污行为不征收 排污费,违背了 “污染者付费原则” ,使排污收费政策存在无法干预的 “真 空”。
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缺陷
排污费使用不规范
根据 2019 年国务院颁布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 例》 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 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 区域性污染 防治、 污染防治新技术、 新工艺的开发、 示范和应用 等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 于政府工作不透明,对于所征排污费的用途不公开,所以 很多环保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着自身建设支出挤占污染 源治理资金的问题,一些环保部门甚至将全部排污费用 于自身经费支出,如人员经费、 办公费等。
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缺陷
排污费不能足额征收
全国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少缴、 欠缴、 拖缴排污费的问题, 全国平 均收费率 50%左右
排污处罚力பைடு நூலகம்不足, 超标加倍收费制而不止
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环境可以相对容纳、 稀释和消化的最高 限度,应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超标排放污染物已构成违法行为,应 追究其法律责任,给予行政处罚,而不仅仅是征收超标排污费。 况 且,在现行排污费标准偏低的情况下,加收一倍的排污费不足以遏 制超标排放的现象。
污费的对象,这就是一个进步。
扩大排污费 的征收范围
改革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对策建议
加强排污收费队伍建设, 加大排污收费稽查力度
1.开展对广大排污者现场稽查,及时纠正排污申报 不实的现象 2.开展上级对下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稽查,通过稽查 减少排污收费中的地方保护主义 3.开展环境保护部门内部稽查,纠正其排污收费中 的违规行为。
目录
排污收费制度的历程 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缺陷 改革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对策建议
排污收费制度的历程
第一阶段,从 1978—1981 年。这是 排污收费制度的提出和试行阶段。
第二阶段,从 1982—1987 年。这是 排污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从 1989 年至今。这是排 污收费制度改革、发展和不断完善阶段。
改革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原来没有显现的 污染因素逐渐突出,对环境的危害越来越大,如流动污 染源、 居民生活用水污染、 城市生活垃圾等。 因此, 按照 “污染者付费” 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向 环境排放了污染物,都应缴纳排污费。 当前应特别把 握排污收费的全面性,将排污收费对象由企、 事业单 位扩大到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所有排污者,除征 收废水、 废气排污费外,应加大噪声超标排污费和固 体废物排污费的征收。 对于新产生的各种污染源,都 应规定为征收排污费的对象,以扩大排污费的征收范 围,控制污染, 还百姓以洁净的水、 明亮的天、 宁静 的家园和和谐的环境。 2019 年国务院颁布的 《排污 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增加了个体工商户为收缴排
改革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对策建议
科学制定 排污收费标准
1.要高于污染治理成本,以实现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内部化, 促使排污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建议在
“十一五” 期间,逐步将二氧化硫、 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排 污费征收标准提高到治理污染全部成本水平。 当然, 提 高排污费不可能一步到位,应当从大城市逐步推广到中小 城市、 再逐步推广到广大乡村。 提高收费标准可能给困 难家庭带来负担,政府有责任提供补贴并直接补贴给居民;
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缺陷
1 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 2 排污费的开征范围不全面
3 排污费不能足额征收
4
排污处罚力度不足, 超标 加倍收费制而不止
5 排污费使用不规范
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缺陷
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 经济学角度
= 排污者征收的排污费
他给社会其他成员造成的损失
= 私人成本
社会成本
我国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征收的排污费往往 连治理污染的成本都无法完全弥补。 这种偏低的环境资源价格, 既没有反映资源的 稀缺程度, 也没有反映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枯 竭后的退出成本。
2.要以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10%”为约束性目标, 在总量控制、 逐级分解的基础上核定排污收费标准。 排污 收费标准的确定还可通过引入排放绩效指标,在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下实现对环境容量资源的有效配置; 3.要同步 调整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排污费会计处理的规定,因超 量超标而形成的排污费和罚款支出不得进入定价成本。
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依据
制定排污收费法规的法律依据主要 是基本法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一系列单项 法。
197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试行)》的第十八条规定:“排放 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 定缴纳超过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的 规定执行。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 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 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改革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对策建议
推进排污收费制度向税制的转变
实行 “费改税” ,将会产生更积极的作用: 1.既可增加国库收入,又可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为国家的区域性综合治理集中和积累财源;
2.强化了环境执法力度,向污染宣战,对排污者更具 有威慑力
3.确保了这项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4.归税后,税务机关本身有强制执行权,可更有效地 发挥其杠杆作用,促进治理与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