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整编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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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整编内容
一、单位工程资料整编内容(共五卷)
(一)工程开工建设卷
工程开工建设主要资料有:
(1)可研报告及有关单位批文。
(2)地质、勘察、水文、气象等设计基础资料。
(3)初步设计及批复,其他设计文件。
(4)工程计划批准文件。
(5)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附件。
(6)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料。
(7)工程招标文件(招投标书单附)。
(8)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协议书。
1)设计合同。
2)施工合同。
3)监理合同。
4)监督书。
(9)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10)项目法人质量检查体系及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登记文件。
(11)项目划分及批准文件。
(12)其他有关资料(由项目法人负责协调处理的相关事宜的材料)。
(二)工程管理及施工技术卷
工程管理及施工技术主要资料有:
(13)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及文字说明。
(14)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监理指示、监理文件等)。
(15)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说明及要求、图纸会审记录或纪要、工程更改洽商单、通知单,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审批单(页数较多施工图可单附)。(1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方案、工艺、措施。
(17)工程建设大事记。
(18)工程施工大事记。
(19)工程施工日记。
(20)重大事故处理记录。
(21)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处理记录。
(22)施工过程中的来往函件。
(23)其他有关资料(施工中涉及的技术资料)。
(24)工程运用和度汛方案。
(25)工程运用及调度方案。
(三)工程鉴定检测卷
工程鉴定检测主要资料有:
(26)设备产品出厂资料、图纸说明书、测绘验收、安装调试、性能鉴定及试运
行等资料。
(27)施工定位测量、水工建筑物测试及沉陷、位移、变形等观测记录。(28)各种原材料、构件质量鉴定、检查检测试验资料。
(29)各种试验报告单(含发包人试验单,抽检报告单)。
(30)其他相关检测资料。
(四)工程验收报告单卷
工程验收报告单主要有以下资料:
(31)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成工程建设安排及完成工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32)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33)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34)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35)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36)重大技术问题专题报告。
(37)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38)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报告。
(39)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40)工程竣工审计资料。
(41)竣工档案资料自查报告。
(42)其他有关资料(验收中涉及的各类报告资料)。
(43)竣工图纸(页数较多可单附)。
(44)工程照片(发包人自存、验收主持单位两套资料必备,按照片档案要求整理、成册,单附)。
(五)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卷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资料:
(4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6)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含各种单元资料)。
(47)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48)单位工程质量核定资料。
(六)其他有关资料(验收涉及的相关资料)
二、工程资料归档要求
1.卷内资料印制要求
(1)资料由发包人存档的必须是原件,复印无效。
(2)分发有关单位的资料第五卷的45、47、48、49必须是原件,复印无效。(3)资料较多时可分卷装订,但需用代号注明。
2.卷内资料签字盖章要求
(1)卷内资料签字及记录必须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或油墨印刷,如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埴写无效。
(2)卷内资料由责任人签字部位必须由责任人签字或个人名章如有空缺无效。(3)卷内资料由责任单位签字盖章部位必须由责任单位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缺一无效。
(4)卷内资料的填写必须全面真实,并注明日期。
3.卷皮书写及装订要求
(1)卷皮一律采取档案部门统一规格的牛皮纸卷皮,用线绳装订。
(2)卷皮书写一律采用微机打字,字体及型号要求(详见附表1~附表3)。(3)各卷装订完毕后。统一装入纸壳档案盒。档案盒封面名称用微机白纸打字后粘贴,其书写字体及型号符合统一要求。
(4)归卷整理完整、干净、整齐。
4.各种资料用纸规格要求统一为A4纸
(1)各卷内必须设全套(一~五卷)总目录。
(2)资料归档必须统一编排页码,用打号机打印。
5.其他要求
(1)各种验收资料编写必须按照SL233-1999规程要求执行。
(2)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前,除单位工程质量核定意见,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竣工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工程档案资料自查报告外,其他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不能进行质量等级核定及完成验收。
(3)除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外,其他相关资料,必须在工程竣工前准备完毕以备验收检查,其资料不完备,不予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
(4)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对各阶段完成的单位工程资料,按照项目划分的构架或先后完成的时间,进行统一排序归档,工程项目归档设一总卷。总卷内目录要清晰、有条理,工程资料整编及归档要求,参照规定的各项要求。
6.档案填写规则
(1)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9、0),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之符号表示(MPa、m、m3、t等);
(2)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恰为整数,则小数后以0表示。例如:95.0%;
(3)改错: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禁止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4)表头填写: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名称填写;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③承包人:填写与发包人签订承建合同的承包人全称;④单元工程量:填本单元主要工程量;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4位数;月,填定实际月份(1~12月),填定实际日期(1~31日);
(5)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名称及编号;(6)检验记录: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