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违法排污企业治理措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违法排污企业治理措施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塑料颗粒加工、石化化工、石化设备制造和医疗卫生行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运行机制的督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二、工作重点及要求(一)集中整治塑料颗粒加工和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环境违法问题1.在年专项行动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将我市的塑料颗粒加工和石化化工企业作为整治重点,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源。重点查清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的废物堆场。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要科学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对年排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开展全面后督查。2.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

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要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3.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医疗单位和石化设备生产企业,要加强辐射安全管理,达到如下要求:依照规定取得许可证;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对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就擅自进行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单位,以及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4.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督促企业制定方案,按期完成。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塑料、小化工、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区域,暂停其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肃查处“十五小”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

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二)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力度1.各地要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要求,规范设置保护标志和护拦。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污水排放口;禁止堆放、填埋、倾倒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粪便、建设工程渣土和其它废弃物;禁止设立沙石堆场和卖场。对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没有制订保护区或周边企业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实行挂牌督办。2.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要建立管理台帐,定期向环保和住建部门报告。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行为,杜绝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继续加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及建设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确保做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切实巩固污染物减排成果。(三)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长效运行机制的督查力度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规范畜禽养殖模式,倡导畜禽养殖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防治面源污染。水产养殖应当注重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各

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长效运行机制,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和引导力度,通过“一事一议”办法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垃圾及时收集清运。三、主要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相应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发动,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二)加强督查督办,确保组织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指导,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对基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多形式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要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作总结等方面加强对基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进行。对于逾期未能按要求取缔关闭违法企业的案件,一律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要求查清原因、分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三)实施“五个一批”确保查处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查处,做到跟踪督查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围绕阶段工作重点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要通过实施“五个一批”即:挂牌督办一批、严厉查处一批、媒体曝光一批、限期治理一批、移交移送一批,保证环境重点违法问题查处到位。(四)加强部门联动,建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