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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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华侨大学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所

二○○八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第二章规划概述 (5)

第三章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制约性因素分析 (8)

第四章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12)

第五章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13)

第六章规划的协调性和环境可行性分析 (15)

第七章规划方案优化和调整建议 (17)

第八章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9)

第九章新项目准入条件 (21)

第十章公众参与 (22)

第十一章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22)

第十二章困难与不确定性 (22)

第十三章评价结论 (23)

第十四章建议 (23)

第一章总论

1.1规划由来

晋江市科技工业园区包括五里园和安东园2个园区,分别位于晋江市灵源街道和东石镇。2006年3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晋江科技工业园区、泉州安平工业综合开发区和晋江东海垵开发区整合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

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前身为晋江市(五里)科技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为五里工业区,是晋江市产业经济组团的核心区域,自1998年建设以来,工业区发展迅速,期间共经历二期的开发建设(即工业区一、二期工程),规划开发面积850hm2,已开发建设面积719 hm2,开发利用率为84.6%。区内已引进130家企业,现有企业投资总额突破50亿元,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现代工业为基础,以第三产业发展为辅助的产业发展格局,行业涉及食品、服装、电子、纺织、机械等传统产业及生物制药、精细化工、新型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

为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加快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同时也是为晋江市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提供良好的空间依托,推动晋江市经济新一轮建设。2005年晋江市政府决定调整五里工业区规划用地范围,在工业区原有规划范围的基础上向南拓展,增加规划开发用地面积11.87km2(即工业区三期工程),规划开发总用地面积达到20.37 km2,加上规划范围内保留村庄面积,规划区总面积24.91km2。受工业区管委会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06年1月就重新规划定位后的五里工业区编制了《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总体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委托华侨大学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所承担《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总体规划》(2006年1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为本项目)。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人员踏勘现场,收集资料,对规划进行分析,并根据现场踏勘、资料调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预测计算等结果,编制《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委托单位送环保主管部门评审。

1.2规划特点

规划方案于2006年编制,在此之前五里工业区已经过8年的开发建设,初具规模。本规划方案是在工业区一、二期工程规划整合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是对规划区内已开发用地的总结,同时也是对规划开发用地的指导。该规划方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规划区包括已基本建设完成部分(五里工业区一、二期工程)和规划开发建设部分(五里工业区三期工程)所组成。

(2)五里工业区一、二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建设,企业入住率高,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本次评价主要通过回顾性评价,找出工业区已建成部分现存的问题,并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五里工业区三期工程尚处于开发建设初期,大部分规划用地尚处于征地或土地平整阶段,在空间分布上,是本次规划环评的重点区域。

(4)规划区内涉及17个村庄,规划实施后将保留区内绝大部分村庄用地,形成“园中村”的格局。因此对工业区规划布局和功能分区上提出更高的要求,是本评价在规划布局分析上应重点考虑的对象。

1.3评价内容和重点

1.3.1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对规划内容分析,以及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对规划已实施部分的回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制约规划实施的环境要素;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识别、分析和预测;提出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优化和调整建议,以及降低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调查、分析和评价过程遇到的困难和由此导致的不确定性等。

1.3.2评价重点

(1)调查工业区已开发建设现状,查清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的环保措施和建议。

(2)分析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对规划目标的实际支撑能力。从环境保护角度优化工业园区功能分区和产业结构调整。

(3)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后对安海湾海域环境的影响。

(4)通过对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及安海湾环境容量分析,研究提出合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和分配要求

(5)提出规划调整优化方案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4环境保护目标

1.4.1水环境

(1)规划区污水汇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2)安海湾水质达到GB3097-97二类标准,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规划范围内的排洪渠水质达到GB3838-2002 地表水Ⅴ类标准。

(4)坝头溪、加塘溪和梧垵溪水质达到GB3838-2002 地表水Ⅴ类标准。

1.4.2大气环境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保证规划区内及周边的村庄等环境敏感点人居环境不受污染影响。

区内涉及村庄有林口村、张前村、小浯塘村、曾林村、灵水村、可慕村、林格村、英塘村、大布林村、小布林村、大山后村、后林村、田坑村、坝头村、上宅村、马坪村和力争村(垵内)17个村庄,涉及人口约3.8万人。

区外村庄主要包括可慕村、社坛村、坝头村、马坪村、古厝村、菌边村等村庄,涉及人口约1.5万人。

1.4.3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功能区划要求。保证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规划实施过程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1.4.4生态环境

①海域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滩涂、潮间生物机生态系统;海水养殖。

②陆域生态环境

规划区范围内不涉及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生境和名木古树用地等敏感目标,主要生态保护目标包括区内的植被群落和耕地。

表1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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