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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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化、树木审批办事指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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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化、树木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12月发布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单位或个人在XX县行政区域内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的审批申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或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二、办理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

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一)新办(首次)、增项的准予批准条件: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

(二)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

(三)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

(四)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无。

(五)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单位或个人提出注销申请。

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股地址:云南省XX县金玉路8号交通方式:步行或出租车六、申请材料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3 -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增项、依申请变更、补证、依申请注销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13个工作日(县规委会待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八、审批收费收费项目:无。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

小区绿化工程施工手续

小区绿化工程施工手续

小区绿化工程施工手续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工程规划在进行小区绿化工程施工之前,首先需要进行细致的规划工作。

规划应包括绿化工程的整体设计和具体施工安排。

在设计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小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和居民需求,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小区整体风貌和居民的实际需求。

2. 立项申报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前,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立项申报资料。

立项申报包括工程的规划图纸、设计方案、施工计划、预算报告等相关资料。

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绿化工程施工。

3. 施工图纸审批在提交立项申报资料后,相关部门会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批。

审批工作主要包括对施工图纸的合理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施工。

4. 生态环境评估在进行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前,需要进行生态环境评估工作。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对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以及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预防和控制。

5. 安全生产方案在施工前,需编制绿化工程的安全生产方案。

方案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安全生产质量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 施工图纸备案施工图纸在经过审批后,需对施工图纸进行备案。

备案工作主要是为了管理和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图纸使用情况,确保施工图纸的合法有效性。

7. 签订施工合同在进行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前,需与相关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施工范围、质量要求、进度和费用等相关事项,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8. 安排施工人员在施工前,需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并进行培训。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9. 确定施工周期在进行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前,需要明确施工周期,并进行合理安排。

施工周期应考虑到施工队伍的安排、材料供应、施工条件等,确保工程能按时完成。

二、施工工程的进行1. 勘测和定位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开始前,需要对施工区域进行勘测和定位工作。

勘测和定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绿化工程的具体范围和位置,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实施办法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实施办法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二、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一、行政许可内容准许城市规划调整占用公共城市绿地、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三)《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XX年修正)第二十五、二十七条;(四)《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20XX年)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一)因城市规划调整占用公共城市绿地1.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2.经主管部门批准开设非临时路口;3.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建筑类建设项目。

(二)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1.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2.经主管部门批准开设临时路口。

(三)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1. 城市建设的需要;2. 修剪无法改变树木对人身、居住、交通或者市政设施等安全产生的威胁;3.树木需要迁移但无迁移价值或者无法迁移、树木死亡或者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确需砍伐的。

(四)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迁移或者砍伐公共城市树木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迁移或者砍伐公共城市树木,可以先行对公共城市树木进行迁移、砍伐或者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公共城市树木或者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的,应当在紧急情况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政府投资项目除外)临时占用公共绿地、迁移或者砍伐公共绿地树木的,应当按规定依法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政府投资项目除外),并按照要求进行围挡作业,文明施工。

延长临时占用期限的,应当双倍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五、申请材料(一)《深圳市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二)申请报告(其中内容包含:承诺确保施工以及对人身、居住、交通或者市政设施等安全,因施工造成安全及其它损失的,责任自负;涉及安全等需报相关部门的,应按规定报批办理;另外需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的,承诺缴交。

环境绿化规划备案审批流程及需知

环境绿化规划备案审批流程及需知

审批项目环境绿化规划备案一、办事程序:受理→审批→发证二、申报材料:商住类项目1.规划总平面图(附有规划审批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2.绿化规划方案文本二份(文本高270mm*长290mm侧面写明项目名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见附件2)和数字光盘一份;3.绿化设计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绿化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商住类项目1.规划总平面图(附有规划审批意见) 、用地规划许可证;2.绿化规划方案二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方案要求:1.方案需规范整洁,明确周边环境、绿地尺寸,明确苗木品种、规格、数量,明确绿地率指标和绿化面积统计明细;2.不得低于市规划局批复要求的绿地率;3.住宅小区内的硬地铺装、园林建筑设施面积、水面不得超过总绿地面积的30%;4.绿化设计以植物造景为主,合理配置乔、灌、草、花等植物;5.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0万平方米必须召开环境绿化规划方案专家论证会;四、收费情况:无行政收费五、办理期限:即办件六、服务电话:57379031昆山市建设局(园林局)绿化工程项目情况表绿化方案要点一、需委托有园林绿化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二、方案形式:文本高270mm*长290mm,侧面写明项目名称。

三、设计阶段:扩初设计。

四、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封面(明确开发单位、设计单位并盖章);2.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依据、项目概况等);3.绿化总平面图(技术指标、明确方位、方向、比例及周边用地概况,本张图纸可折叠,盖甲方和设计单位公章);4.总体效果图(即鸟瞰图);5.景区分析图、交通组织图、绿地面积分析图;6.公共绿地详图;7.公共绿地效果图、入口处效果图、邻里绿地效果图以及其他重要绿地效果图;8.植物配置图(要求能反映小区植物配置特点);9.景观小品布置图;10.竖向设计图;11.立面图(地形复杂的方案需提供)。

注:另彩色打印一张绿化总平面图(与文本要求相同)。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园林发〔2017〕3号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园林发〔2017〕3号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园林发〔2017〕3号各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绿化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5版)的公告》(渝府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审批中应严格把关,切实提高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审批的质量和效率。

执行中若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重庆市园林局2017年3月5日重庆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审批,保障城市绿化工程依法建设,根据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城市绿化工程,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绿化工程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

第三条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四条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责验收在市级部门办理初步设计并联审批的城市绿化工程;负责验收在本部门办理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的公园、游园、绿化广场和城市道路的附属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申请与批准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申请与批准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申请与批准流程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和环境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和提升城市绿化环境,对于园林绿化工程的申请与批准流程需进行规范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园林绿化工程申请与批准的流程,以确保申请与批准过程的公正、合法及高效。

一、工程申请阶段1. 取得相关资料: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申请前,申请人需取得相关的资料,如工程规划图纸、环保要求等。

2. 编制工程申请书: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需编制详细的工程申请书,包括工程的背景介绍、计划及施工方案等内容。

3. 提交申请材料:将编制好的工程申请书及相关资料递交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

二、工程审批阶段1. 材料初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 现场勘察:若材料初审通过,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对申请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3. 技术评审: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会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技术评审,评估工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4. 审批决策:基于现场勘察和技术评审的结果,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将进行审批决策,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工程。

三、工程批准阶段1. 批准通知: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决定批准申请工程,将发出批准通知书给申请人,通知其可开展相应的绿化工程。

2. 批准公示:根据相关规定,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需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批准的工程,以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3. 签订合同:申请人需与批准部门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工程的实施期限等细节。

4. 施工管理:一旦工程获得批准,申请人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工程标准进行施工,同时接受批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工程验收阶段1. 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完成后,申请人需向批准部门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工程验收: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达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3. 验收意见:验收完成后,批准部门将给予相应的验收意见,对工程是否合格、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作出评定。

广州市城市绿化办事指南

广州市城市绿化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一、办理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须知(一)办事依据:1、《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广州市公园管理条例》;3、穗价(2000)77号《关于广州市城市绿化收费问题的通知》。

(二)办理范围:1、在辖区范围内,需要砍伐、迁移单位附属绿地、居区绿地、次干道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数量在19株以下的,由越秀区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园林办”)审批,并报绿化主管部门备案;上述范围以外的树木砍伐、迁移,由市绿化处负责办理审批。

2、需要修剪枝条直径5厘米以上树木的,依照前款规定申报批准(城市绿化专业部门的正常作业除外)。

(三)办事程序:1、需要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的单位或个人,向区园林办或市绿化处领取《广州地区砍、移、修剪树木、使用绿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盖章后按照审批权限,送相应的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审批。

2、区园林办派员到现场查勘,并审查有关资料。

根据《广州市恢复绿化补偿标准》核算恢复绿化补偿费,发出广州市绿化收费通知书。

如需报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向申请单位或个人说明。

3、申请砍伐、迁移、修剪城市绿化部门权属的树木和绿化植物的单位或个人,持广州市绿化收费通知书到工商银行缴交恢复补偿费后,凭银行的交费回执到区园林办领取处理树木通知书。

4、申请砍伐、迁移、修剪单位或个人权属的树木的单位或个人,持广州市绿化收费通知书向树木权属单位或个人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后,凭银行交费回执到区园林办领取处理树木通知书。

5、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接到处理树木通知书后,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办理《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在有效期内处理树木。

(四)受理时限:1、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8:30—12:00时;2、经现场查勘,验明资料齐全后,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五)提交资料:各项建设工程需处理树木的,必须附送以下资料:1、基建工程:市、区规划部门或市、区国土部门批准的征地红线图和征地批文(复印件);市、区规划部门批准工程项目报建的审核意见书和用地(四置)红线图(复印件)。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办事指南一、办理条件:(1)因建设或其他原因确需进行异地绿化的(2)经权属单位同意(3)证件和有关资料齐全、真实、合法二、办理材料:(1)建设单位绿化规划实施保证书;(2)建设单位落实绿地的绿化规划图;(3)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包括投资金额表);(4)异地绿化申请书;(5)市城市规划部门建设规划红线图三、办理流程(一)网上办理流程:1.登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2.进行网上咨询注册登录; 3.转线下办理提交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受理。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4.受理审核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现场勘查; 5.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

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 6.下达通知决定 7.送达办结审批批准通过并通知自取。

(二)窗口办理流程:1.提交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受理。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2.受理审核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现场勘查; 3.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

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 4.下达通知决定 5. 送达办结审批批准通过并通知自取四、设立依据:法律法规名称《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小区绿化审批流程

小区绿化审批流程

小区绿化审批流程一、绿化项目立项1.确定绿化需求(1)评估小区现有绿化情况(2)收集业主意见①召开业主大会②进行问卷调查2.制定绿化方案(1)设计绿化布局①确定绿化面积②选择植物种类(2)预算资金①植物采购费用②施工费用③维护费用二、申请审批准备1.收集相关资料(1)绿化设计图纸①平面布局图②植物种类说明(2)资金预算报告①详细预算表②资金来源说明2.编写申请报告(1)报告内容①项目背景②绿化目标③预期效果三、提交审批申请1.确定审批部门(1)当地园林绿化管理部门(2)小区所属物业管理公司2.提交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2)设计图纸(3)预算报告四、审批审核1.初审阶段(1)材料完整性检查①确认文件齐全②核对信息一致性(2)现场勘查①评估现有环境②确认设计合理性2.专家评审(1)组织评审会议①邀请相关专家②讨论设计方案(2)提出修改意见①设计调整建议②预算调整建议五、审批结果反馈1.审批通过(1)下发审批通知(2)领取审批文件2.审批不通过(1)通知申请单位①说明不通过原因②提供修改建议(2)申请人进行修改①根据意见调整方案②重新提交审批六、施工准备1.确定施工单位(1)公开招标(2)选择合适的施工队伍2.签订施工合同(1)明确施工内容(2)确定施工期限和费用七、施工实施1.施工前准备(1)现场清理(2)材料采购2.施工过程(1)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2)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八、完工验收1.验收准备(1)收集施工记录(2)准备验收资料2.验收流程(1)组织验收会议①邀请相关人员②现场检查绿化效果(2)验收合格①下发验收合格通知(3)验收不合格①提出整改意见②进行整改后复验九、维护管理1.制定绿化维护计划(1)定期浇水(2)定期施肥(3)定期修剪2.监测植被生长情况(1)记录生长数据(2)及时处理病虫害。

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的意见征询

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的意见征询

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的意见征询办事指南(社会投资类)一、办理依据:1、《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绿地面积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配套绿化比例,应当达到下列标准:(一)新建居住区内绿地面积占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中用于建设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得低于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按照规划成片改建、扩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新建学校、医院、疗休养院所、公共文化设施,其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单位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中,传染病医院还应当建设宽度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绿地。

(三)新建工业园区附属绿地总面积不得低于工业园区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工业园区内各项目的具体绿地比例,由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以及交通枢纽、仓储等项目的附属绿地,不得低于项目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新建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的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工业项目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并应当建设宽度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绿地。

(四)新建地面主干道路红线内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道路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新建其他地面道路红线内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道路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五。

(五)新建铁路两侧防护绿地宽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得减少原有的绿地面积。

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本条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确因条件限制而绿地面积达不到前两款规定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绿化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缺的绿地面积向绿化管理部门缴纳绿化补建费。

绿化补建费应当上缴同级财政,专款专用,由绿化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所在区、县范围内安排绿化建设。

2、《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沪绿容[2010]384号(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六)新建其它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昆明市官渡区园林绿化局

昆明市官渡区园林绿化局

昆明市官渡区园林绿化局 2018年08月30日发布BSZN-××××××××××新、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新、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官渡区辖区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及验收的企业或单位。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审批材料不齐全,报审设计方案或指标不能满足《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项目规划条件、规划公示的要求;绿化设计方案没有按照昆明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公园绿地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没有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施工规范》、《园林绿化养护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及养护;完工后达不到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办理依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关于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昆政发〔2012〕73号)第十条。

法律法规查询网址:/(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三、实施机关昆明市官渡区园林绿化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

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许可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 审批材料齐全,报审设计方案指标符合《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项目规划条件、规划公示的要求;2. 绿化设计方案按照昆明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公园绿地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和市级部门等的要求进行设计;3.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施工规范》、《园林绿化养护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及养护并达到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审批材料不齐全,报审设计方案或指标不能满足《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项目规划条件、规划公示的要求;2.绿化设计方案没有按照昆明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公园绿地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和市级部门等的要求进行设计;3.没有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施工规范》、《园林绿化养护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及养护;完工后达不到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

绿化工程审批流程

绿化工程审批流程

绿化工程审批流程
绿化工程审批流程:
①项目立项:确定绿化工程的规模、位置和目的,完成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设计方案编制: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总平面图、绿化景观设计图等。

③方案审核:提交设计方案至城市规划或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④规划许可申请: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绿化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⑤绿化审批报建: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交绿化审批申请,提供所需材料,如项目批准文件、总平面图、绿化设计方案等。

⑥材料审核:绿化审批部门审核提交的所有材料,确认其完整性和合规性。

⑦现场勘查:相关部门可能进行现场勘查,评估绿化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⑧审批决定:绿化审批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可能包括修改意见或直接批准。

⑨综合验收条件确认:确认绿化工程是否满足国家、省市及本地的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要求。

⑩施工许可申请:取得规划许可和绿化审批后,向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证。

⑪工程实施:获得所有必要审批后,绿化工程可以正式开工,遵循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

⑫综合验收申请:工程竣工后,向相关部门申请综合验收,确认绿化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⑬验收与整改:绿化工程接受综合验收,如有不合格项,需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⑭发放验收证明:验收合格后,发放绿化工程综合验收合格证明。

⑮归档与备案:将所有审批、施工和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向相关部门备案。

2022年某市对于《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范文

2022年某市对于《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范文

2022年某市对于《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范文关于《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一、基本情况《某某某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启动地方立法的初步探索,是维护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对于我市完善地方法律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施行以来,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景观特色打造定位和工作方向,规范了绿地建设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程序,降低了损绿毁绿等违法或不良行为发生次数,强化了绿化监管力度和行政执法手段,全方位构筑了绿化建设成果的保护网络体系,为我市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彰显城市名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城市绿地加速建设。

某某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7.7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4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16平方米,较某某年均显著增长,年增长率远高于近年水平。

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首次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指标要求。

城市绿地数量和质量得以进一步提升。

——公园布局更加合理。

某某年全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3.19%。

全市新建、续建、筹建公园项目共计16个,年度投入资金超3亿元。

某某某易园、河滨公园、某某某七一公园、某某某某某公园获评省级重点公园。

某某某县被确定为首批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县,获1000万元省级创建补助资金。

某某年中国城市宜居竞争力排行榜某某某位列第44位。

——花城特色构建取得新突破。

全市采用开花植物作为行道树叧収的城市道路累计突破100公里。

以边坡、堡坎、桥墩、屋顶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立体绿化面积达319万平方米,其中某某年增加约10万平方米。

以某某、炮仗花、虎刺梅、树状月季等为代表的开花灌木及地被年均栽植超40万株。

某某年成功创建花园单位6家、花园小区4个、花园家庭2户、花园农家乐5个、园林式单位4个、园林式居住小区1个。

——爱绿护绿意识进一步增强。

《城市绿化条例》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市民知晓度达65%,公园宣传覆盖面达100%,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率达60%,年均处理市民关于绿地保护的投诉达300余件,其中市民以《条例》为武器捍卫自身利益事件超100余件。

景观工程绿化方案审批

景观工程绿化方案审批

景观工程绿化方案审批一、审批依据《建筑工程绿化管理条例》《城市绿地条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景观规划设计与施工管理办法》《城市环境绿化标准》《城市绿化管理规范》二、审批程序1. 项目立项:申请单位向相关部门提出绿化方案审批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及项目背景资料。

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 编制方案:受理后,申请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或团队编制绿化方案,并明确方案设计标准及要求。

3. 提交审核:设计单位完成绿化方案后,申请单位将方案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4. 审批意见: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绿化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申请单位据此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5. 审批结论:经过多次修改后,绿化方案满足相关规定及标准后,相关部门出具审批结论,并告知申请单位。

6. 施工验收:绿化方案审批通过后,申请单位按照审批结论进行绿化工程施工,并完成后向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7. 结案归档:经过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对绿化方案审批进行结案归档。

同时,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相关部门进行跟踪督办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审批要求1. 资格要求:绿化方案审批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团队进行编制。

并且应有相关经验和技术支持。

2. 环保要求:绿化方案应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切实做到环境友好型。

3. 安全要求:绿化方案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确保施工及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

4. 美观要求:绿化方案应注重以美观为主,同时兼顾绿化功能、生态环保等要求。

5. 可行性要求:绿化方案应符合实际施工、使用及养护的要求。

6. 效益考核:对于绿化方案施工后效果进行考核,确保绿化工程有实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四、审批标准1. 绿化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

2. 绿化方案应符合所在地区的城市规划及相关规范。

3. 绿化方案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确保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4. 绿化方案应符合施工及使用管理要求,确保绿化工程的长期保持及管理。

深圳市公园、绿地和绿道工程规划审批流程

深圳市公园、绿地和绿道工程规划审批流程

深圳市公园、绿地和绿道工程规划审批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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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方案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办事

规划设计方案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办事

规划设计方案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单位: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编号:附件1:规划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附件2: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要求一、政策和技术要求(一)方案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居住类项目不应建设单家独院别墅,居住和商住项目应满足商住比例要求,工业项目内的配套设施比例应满足国土和规划要求(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的7%,配套设施【不含无需计算容积率的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工业用地不能建设住宅,科研用地不能建设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等。

(二)方案应满足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包括单体建筑物功能)、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以及其他规划条件。

在统计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时,已报建建筑物的面积指标应以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三)方案的功能布局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方案申报的使用功能应与规划条件规定的用地性质相符,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应与使用功能相适应,单体建筑的空间设计应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

(四)方案的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1、建筑退缩和间距符合规划条件、《云浮市规划建设管理通则》要求。

居住性质的项目的日照标准满足国标(如《住宅设计规范》第7.1.1条)要求。

2、方案的空间和景观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区域相协调,主要包括:临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的功能布局合理、建筑立面处理美观,重要城市景观面的建筑连续面宽和面宽比合理、天际线优美,与周边区域的建筑布局、风格、颜色相协调。

3、方案应结合控规、城市设计和地块包装的要求预留并营造城市公共空间,尤其是城市的重要节点区域,方案应结合周边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进行统筹考虑。

4、方案应按照规划条件及《云浮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公建配套设施,公建配套设施布局合理(附建的配套设施按要求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览表的备注栏中注明附建位置)。

绿化竣工验收的设计阶段审批绿地面积

绿化竣工验收的设计阶段审批绿地面积

绿化竣工验收设计阶段审批绿地面积1. 绿化竣工验收的背景及目的绿化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后,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增加绿色环保元素,对工程完成后的绿化状况进行验收的过程。

绿化竣工验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绿化工程合格,符合相关绿化标准和规范,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审批绿地面积是绿化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之一。

绿地面积的审批是为了保证绿地占比符合规划要求,确保绿色空间的充足性和合理性,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平衡。

2. 绿地面积审批的基本原则审批绿地面积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法律依据:审批绿地面积的依据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绿地景观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

•绿地占比要求:根据区域城市规划和相应的绿化标准,确定绿地占地比例的要求,如公共绿地、居住小区绿地等不同类型绿地面积的占比。

•绿地位置布局:审批绿地面积时要合理布局,满足城市绿化空间的功能、连续性和便利性要求,考虑到用户的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生态环境保护:审批绿地面积时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考虑到植被类型、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要求,确保绿地具备生态效益。

•技术可行性:根据工程特点和实施条件,审批绿地面积时要考虑技术可行性,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3. 审批绿地面积的程序和要求审批绿地面积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3.1 提交绿地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单位或绿化设计单位在绿化竣工验收前,需提供绿地规划设计方案,明确绿地位置、面积、类型、植被配置、景观构造和设施设备等内容。

绿地规划设计方案应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等文件,并应满足以下要求:•符合城市规划和绿化标准要求。

•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具备良好的景观效果。

•植被配置合理,适应本地气候和土壤条件。

•设施设备规划科学合理,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

3.2 技术审查及论证绿地规划设计方案提交后,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和论证,主要内容包括:•方案的合规性:检查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

绿化审批办事指南

绿化审批办事指南

绿化审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绿化审批报建
二、受理范围: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
三、办理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
四、办理条件:《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四条至十六条
五、应提交材料:
注意事项:
1、复印件要求加盖提供方印章;
2、保存好绿化审批表和绿化景观总平面图,以备以后绿化
验收使用。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审批材料报送到长安区市容园林局
2、审核申报资料
3、核准人员签署审核意见
4、出具绿化审批表并在绿化总平图上盖章
6、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核通过资料。

七、应发放证明文件
1、绿化审批表
2、绿化总平图
八、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九、核准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十、办理机构:西安市***市容园林局
十一、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十二、办理流程图(10个工作日)
审批要求:
报批方报齐资料后,审批人员要经过详细计算审核,达到标准方可盖章,设计方要在绿化景观总平面图上详细标出乔木、灌木、草坪的位置、规格、数量,各种图例符号要清晰、明确。

环境绿化规划备案审批流程及需知

环境绿化规划备案审批流程及需知

审批项目环境绿化规划备案一、办事程序:受理→审批→发证二、申报材料:商住类项目1.规划总平面图(附有规划审批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2.绿化规划方案文本二份(文本高270mm*长290mm侧面写明项目名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见附件2)和数字光盘一份;3.绿化设计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绿化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商住类项目1.规划总平面图(附有规划审批意见) 、用地规划许可证;2.绿化规划方案二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方案要求:1.方案需规范整洁,明确周边环境、绿地尺寸,明确苗木品种、规格、数量,明确绿地率指标和绿化面积统计明细;2.不得低于市规划局批复要求的绿地率;3.住宅小区内的硬地铺装、园林建筑设施面积、水面不得超过总绿地面积的30%;4.绿化设计以植物造景为主,合理配置乔、灌、草、花等植物;5.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0万平方米必须召开环境绿化规划方案专家论证会;四、收费情况:无行政收费五、办理期限:即办件六、服务电话:57379031昆山市建设局(园林局)绿化工程项目情况表绿化方案要点一、需委托有园林绿化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二、方案形式:文本高270mm*长290mm,侧面写明项目名称。

三、设计阶段:扩初设计。

四、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封面(明确开发单位、设计单位并盖章);2.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依据、项目概况等);3.绿化总平面图(技术指标、明确方位、方向、比例及周边用地概况,本张图纸可折叠,盖甲方和设计单位公章);4.总体效果图(即鸟瞰图);5.景区分析图、交通组织图、绿地面积分析图;6.公共绿地详图;7.公共绿地效果图、入口处效果图、邻里绿地效果图以及其他重要绿地效果图;8.植物配置图(要求能反映小区植物配置特点);9.景观小品布置图;10.竖向设计图;11.立面图(地形复杂的方案需提供)。

注:另彩色打印一张绿化总平面图(与文本要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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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窗口号:226
一、事项名称: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二、办理依据:
1、《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其设计方案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同时报批。

第十四条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地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办理条件:无
四、数量:无限制
五、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含内容要求)
1、书面申请;
2、项目立项文件;
3、规划红线图(改建项目为改建范围图);
4、规划总平面图;
5、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纸质文本一式两套、电子文件(CAD格式、光盘)一套;
设计方案应当包含:规划设计总说明(含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现状用地平面图、现状植物调查图、总体规划设计平面图、竖向设计图、植物配置说明及苗木表、植物配
置平面图、喷灌、滴灌平面及系统图、绿地范围内其他管线和地下建构筑物等位置图、有设施绿化的需提供剖面图。

6、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7、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图纸或文件。

六、办理程序或流程(文字表述)
1、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法定材料,办理人员出具接收材料凭证;
2、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3、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
4、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
5、绿地率不达标的项目,申请人应办理“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手续并缴纳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后,凭有关票据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收费:《关于调整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8]263号)
八、办理期限:法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承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九、办理机构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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