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考《宪法学》简答题和论述题二(含答案)【重点题型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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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宪法学》简答题和论述题二

1.简述国籍的取得方式。

答:(1)在各国现行的国籍法中,通常有两种取得国籍的方式,一是出生国籍,即因出生而取得国籍;二是继有国籍,即因加入而取得国籍。(2)实行因出生而取得国籍的国家,有的采用血统主义原则,有的采用出生地主义原则,还有的采用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3)因加入而取得国籍的国家,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取得;二是不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的一定事实的出现而取得。

2.简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涵。

答:(1)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某些权益,是公民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性:①它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②它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必需的权利;③它具有母体性,能够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权利;④它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它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因而是所谓“不证自明的权利”。(2)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它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首要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基础,是反映和决定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和法律地位的重要因素。(3)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概而言之即两者间是相互统一的关系。

3.简述中国的人权观的内涵。

答:在长期的人权实践中,中国政府和人民形成了自己的人权观,主要体现在:(1)人权是有阶级性的;(2)各国人权实践总要受历史、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制约;(3)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生存权是首要人权,国家的独立权和发展权则是生存权的保障;(4)人权问题本质上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因而主要由国内法调整。

论述题

1.试论“公民权利产生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为公民权利服务,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

答:从宪法与宪政的角度来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公民权利产生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为公民权利服务,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1)从实证法的角度而言,宪法是由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制定的,因而是先有国家权力,然后才有宪法,然后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受法制保障的公民权利;(2)从自然法的角度而言,宪法是权利的产物,而不是相反,即是先有权利,然后才有宪法;而国家权力只能由宪法设定和授予,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得行使宪法所没有明确授予的权力;在这个意义上说,是先有公民权利,然后才有国家权力;(3)从宪政的角度而言,国家权力是有限的,它只能在宪法明确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行使,遵循“法不许可即禁止”的逻辑,并只能为着人民同意之目的而存在;否则,就构成对法制的侵犯,并最终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基

本界限,是制约国家权力的基本因素,国家权力必须受制于公民权利;(4)从人权的角度而言,权利必须受到保障;人权只受成文法的明确限制,遵循“法不禁止即自由”的逻辑,一切“法律明文所设置的界限”以外的限制,都意味着对人权的侵犯;国家权力是为保障人权而存在的,是公民充分享受和实现人权的基本的必要的条件;离开国家权力的有效保障,公民权利便只有回归到“自然状态”中去,回归到祈祷上帝保佑或私立救济的状态之中去;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得以保障和实现的条件和手段。

2.宪法对基本权利既有保障又有限制,试论之。

答:(1)从各国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其政治实践看,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物质保障,宪法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资条件;②政治保障,主要指国家政权的归属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③法律保障,即宪法不仅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证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2)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有二:①绝对保障方式,根据这种方式,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其他法律规范不能有任意限制或规定例外的情形。由于绝对保障方式直接依据宪法规定并通过宪法自身的制度而实现,因而又被称为“依宪法的保障”方式;②相对保障方式,即允许其他法律规范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加以直接有效的限制或客观上存在这种可能性的方式。它表现为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和保障方式由普通法律加以规定,对基本权利的限制也必须通过普通法律等。这种方式也称为“依法律的保障”方式。(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即有限制的。除最终受制于社会经济结构及由经济结构所决定的文化发展外,这些限制还有两方面:一是不得妨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二是不违反国家承认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目的。(4)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方式有三:①在宪法中直接加以具体的限制,即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某种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又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加以限制;②在宪法中不作具体限制,只规定依法限制的原则;③在宪法中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不作限制,但对各种权利和自由加以总的原则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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