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提升机工程安装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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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架体和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施工现场架体和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施工现场架体和设备安装验收制度是确保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架体和设备安装验收制度的内容。

一、施工现场架体验收制度1.验收依据施工现场架体验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工程合同要求进行,并参考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2.验收范围施工现场架体验收包括施工现场搭建的脚手架、防护网、扣件等构件的安装质量、稳定性及安全性的检查。

3.验收内容(1)架体结构的稳定性验收:- 检查架体的承重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扣件的连接是否紧固牢固;- 检查架体是否存在倾斜、晃动的情况。

(2)架体材料的验收:- 检查架体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检查材料的质量、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材料的防腐、防锈处理是否到位。

(3)现场安全防护的验收:- 检查现场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检查现场是否设置安全网、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 检查现场是否存在危险、隐患的情况。

4.验收要求(1)验收合格的架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架体结构稳定,承重能力符合设计要求;- 架体材料质量合格,尺寸符合要求;-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完善,不存在危险、隐患。

(2)验收不合格的架体应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

二、设备安装验收制度1.验收依据设备安装验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合同要求进行,并参考设备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说明、操作手册等进行验收。

2.验收范围设备安装验收包括设备的安装质量、技术性能、电气接地、防护措施等方面的检查。

3.验收内容(1)设备安装质量的验收:- 检查设备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检查设备的固定是否稳固牢固;- 检查设备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2)设备技术性能的验收:- 检查设备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进行功能测试,检查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 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漏水、漏电等问题。

(3)设备电气接地的验收:- 检查设备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4)设备防护措施的验收:- 检查设备的防护罩、防护板等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检查设备是否设置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

煤矿重要设备材料的查验制度

煤矿重要设备材料的查验制度

煤矿重要设备材料的查验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范围内煤矿重要设备材料的检查验收,防止和减少煤矿主要机电设备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第8号令《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要设备材料范围本规定所指的重要设备材料包括综采设备、综掘设备、大型固定设备、矿井供电设备、特种设备、通风设备、通用物资等。

二、重要设备材料验收采购部门应通知计划部门、机电部门、使用部门、设备供应商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安全质量检查、查阅合同和技术协议,看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其他设备及材料到货后,采购部门通知计划部门和管理及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并检查设备及材料的质量,验收各类文件资料手否齐全、有效。

如果到货设备及材料存在制造缺陷、严重质量问题、影响运行的安全缺陷,技术资料不全或与设计不符,都不允许安装或使用。

否则,将追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的责任。

三、重要设备工程验收煤矿主要机电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调试和试运转,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安装标准要求后,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会同安装单位进行初验。

2、使用单位初验合格后,应向机电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机电部门将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需在验收文件上签字认可,安装单位才能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对于需要上级部门验收的设备,必须由上级或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出具验收相关资料,方可投入使用。

3、煤矿主要机电设备中,特种设备的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煤矿重要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验收。

严禁未进行验收的设备投入运行。

四、重要设备检查1、新安装(大修后)的重要机电设备必须进行检测。

2、矿井主要设备(如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主提升机、架空成人装置和空压机)每年应进行一次检验和测试。

3、主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架空乘人装置和人车罐笼等设备,除了日常检查外,还需要定期进行检修、月检和半年检。

大型设备安装验收、周期检修、测试和试验制度

大型设备安装验收、周期检修、测试和试验制度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的使用及维修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及使用,结合本矿机电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第一章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验收制度1、设备到货后,要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修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设备禁止拆套使用。

2、安装前,由公司机电部在十五天前,约定制造厂家,参加开箱、组织使用单位、机电科、经营办公室、供应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验收单》、《备件附件清单》等。

3、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应由使用单位施工。

如需外委安装,承揽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使用单位必须对承揽单位进行审查,并与承揽单位签订商务合同和安全技术协议,报公司机电部备案。

4、设备安装前,安装人员应先熟悉设备的技术资料,编制设备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有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经使用单位组织人员审批。

大型工程(主提升系统、主通风机、主排水系统等主要生产系统)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须报送公司机电部审核备案。

5、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审批的设备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情况、安装技术数据要认真做好记录。

6、设备安装竣工后,要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安装好的设备进行静态试验及空负荷、轻负荷、重负荷试运转。

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设备,如:主提升机(主轴装置、制动系统、电控系统)、主扇风机、主排水系统等,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技术测定。

7、机电科要做好设备安装、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设备的安装质量要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隐蔽工程要进行中间验收;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技术改造工程等由公司机电部组织验收,其它由机电科负责组织验收。

8、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试运行、验收等资料,相关人员签字后存入大型固定设备档案。

GB-50270-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0-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ontinuous Conveyer equipmentinStallation engineeringGB 50270—98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 9 8年1 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1998 北京关于发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8]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下列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上述规范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全文

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全文

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全文在资源开采领域,我国现阶段使用最多的资源依旧是煤炭,尽管现阶段煤炭的开采产能可能过剩,但在资源开发的角度看,仍然需要不断地开采新的资源。

在开采煤炭时需要用到很多设备,相应的设备安装就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总则1.0.1为统一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及选煤厂的工业设备、钢结构井架、井筒装备、工作压力小于和等于10Mpa的工业管道、小于和等于110kv的电气装置、通信、集控和架空索道等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1.0.3本标准主要是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并参照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等编制的。

1.0.4本标准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及设备,建设单位可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本标准的制定原则,根据设计文件及设备出厂技术文件的要求自行补充临时标准,经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报煤炭工业部备案。

1.0.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质量检验评定的工程划分2.0.1煤矿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

2.0.2煤矿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2.0.2.1分项工程应按用途、设备类别及大型设备部件等划分。

2.0.2.2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的专业划分。

在选煤厂,则按同一年间内同一专业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分部工程,或按同一车间内同一工艺流程、同一专业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分部工程。

2.0.2.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及质量评定,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0.2.4各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区段划分,同一分项工程中有多台设备时,可按单台设备或成套(组)设备划分。

矿井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井主提升系统是煤矿机电运输关键环节,为加强矿井主提升系统的综合管理,确保主提升系统安全、经济、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矿井担负主要提人、提物任务且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的提升绞车及其配套装置的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安全责任划分: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安全管理责任的原则,各单位明确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安全体制建立: 矿井和公司必须明确主管矿井主提升系统的负责人,矿井机电主管部门和主管(区)队必须配齐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按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井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对设备的选型、改造、新装、移装后的调试和验收进行规范管理。

设备选型、改造必须公司组织方案论证,所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第六条主提升系统的安装、改造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厂家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第七条新安装、移装、大修和重大技术改造后的主提升系统,必须经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第八条新安装、移装及重大技术改造后设备和系统的各项制度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均要及时完善修订,做到完整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第九条各矿井应根据提升机设计及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能力核定,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能力生产。

第三章基础管理第十条主提升系统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必须具备下列资料,并妥善保管:绞车说明书绞车总装配图提升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润滑系统图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技术测定与探伤报告提升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润滑系统图、制动系统图、提升装置的主要技术特征参数等必须悬挂在绞车房内;在井口要公布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及每罐乘人数量(箕斗载重量)等,严禁超载重和超载重差运行。

第十一条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主提升系统的相关制度,并悬挂在绞车房: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图表、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保护装置定期检查试验制度、事故分析追查责任制、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防火制度、钢丝绳检查验绳制度、井筒装备检查制度、防坠器检查试验制度等。

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规范

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规范

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规范篇一: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结构设计与制作;5.动力与传动装置;6.安全装置与防护设施;7.电气;8.基础、附墙架、缆风绳与地锚;9.安装、拆除与验收;10.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11.使用管理。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规定物料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宜超过160kN,安装高度不宜超过30m,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增加限制条件;2.增加对曳引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钢丝绳在曳引轮上的包角及曳引力自动平衡装置的规定;3.增加对起重量限制器和防坠安全器的规定;4.对防护围栏、停层平台及平台门的强度、安装高度和安装位置提出具体的规定;5.附录中增加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

1 总则1.0.1 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证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施工作业及人身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所使用的以卷扬机或曳引机为动力、吊笼沿导轨垂直运行的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

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及升降平台。

1.0.3 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煤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程序

煤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程序

煤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项目管理讲义序言今天,我们在这里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我们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完成后能够最终顺利验收通过,能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生产,正常经营。

那么怎样才能使我们的建设项目最终顺利验收通过?需要我们做哪些工作?首先是我们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干完,各种资料收集完备,自己感觉满意,然后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的程序是要完成6个篇章和2个专项的验收,安全专篇、环保专篇、水保专篇、消防专篇、节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6个专篇,档案专项和工程质量认证2个专项验收,这6个篇章和2个专项的验收是在联合试运转期间验收完成,联合试运转最长为6个月。

今天,我主要给大家讲一讲工程质量认证中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技术资料收集整理。

一.煤矿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的划分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单位工程(矿井部分)划分三.验收程序和组织四.单位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目录五.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六.机械设备通用部分安装质量检验标准七.电气装置通用部分安装质量检验标准一.煤矿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分项工程按用途、设备类别及大型设备部件等划分分部工程按工程的专业性质或工程部位划分单位工程具备独立厂房或车间并能形成使用功能的工程称为一个单位工程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反映的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每一工序(分项工程)的真实反映。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标准,其实就是原先的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二.验收程序和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项目工程或单项工程,逐级检查验收的顺序进行。

1.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程序和组织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工程质量检验资料与工程实体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是机电设备工程施工质量基础,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中的相关内容,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AQ1035-2007 煤矿用单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安全检验规范

AQ1035-2007 煤矿用单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安全检验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1
中国工业检验检测网
http://www.industryinspection.com
AQ 1035—2007 GB/T 7679.3-2005 中 确 立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为 了 方 便 重 复 列 出 了 GB/T
7679.3-2005中的一些术语。 3.1
2007-01-01 发布
2007-04-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
中国工业检验检测网
http://www.industryinspection.com
AQ 1035—2007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国键、袁庆国、周国庆、臧梦、金丽莉、张晓君。
3
中国工业检验检测网
http://www.industryinspection.com
AQ 1035—2007
5.2 基本要求
5.2.1 提升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进行制造。
5.2.2 提升机结构性能和制造质量、使用范围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 JB8516-1997 等标准规定。
H — 提升高度,单位为米(m)。
立井中用吊桶升降人员时的最大速度:在使用钢丝绳罐道时,不应超过公式(1)求得数值的1/2;无
罐道时,不应超过1 m/s。
5.2.14 立井升降物料时,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不应超过用公式(2)所求得的数值:

煤矿竣工验收报告

煤矿竣工验收报告

****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扩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煤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按照**煤炭设计研究院对该矿扩建改造设计在上述四个井的基础上进行120万吨/年的改扩建工程。

矿井基建施工单位共有三个:**煤炭建设工程公司、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河南平顶山煤业集团昌盛工程公司。

1、采区划分及开采顺序我矿设计为五个采区,主井井筒以西700m至井田西部边界间,+1310~+1350m水平B8~B0煤层划分为一采区;+1250~+1310m水平以塔西河为界划分为二、三采区,西部为二采区,东部为三采区。

+1250~+1050m水平划分为四采区,+1050m水平以下划分为五采区。

一、二、三采区为单翼采区。

四、五采区为双翼采区。

目前开采的采区为一、二采区。

首采面定为一采区B7综采工作面和二采区B10综采工作面。

准备工作面为一采区B6煤层正在掘进,二采区B9综采工作面已于2011年准备完毕,因该煤层瓦斯含量较大,现布置瓦斯抽放钻孔,预抽该煤层瓦斯。

2、井巷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地面工程建设实际完成的主要内容及工程量①井巷工程由**煤炭建设工程公司、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河南平- 1 - 共12 页顶山煤业集团昌盛工程公司施工。

总工程量为19646.7米,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②设备安装由兵团设备安装公司、新天锅炉容器制造公司、华晨设备安装公司、**大明德电力有限公司、山东立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安装施工。

35kv供电线路、35kv变电所、地面主扇、锅炉、井下水泵房、制氮机房、副井绞车机房、主斜井皮带系统、机修车间、井下变电所、井下消防洒水管路、压风管路、防灭火制氮管路设备安装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③土建工程由**水利电力工程公司、石河子广联公司施工。

工业广场回填、防洪河堤、锅炉房、风机房、提升绞车房、食堂及公寓楼、宿舍楼、浴室矿灯房(调度楼)、检修厂、筛分楼、制氮车间、矿井水处理间、瓦斯泵站、黄泥制浆站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管理规定

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管理规定

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矿井主要提升设备是矿井安全生产重要设备之一,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有序进行,特制度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以《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一、二节相关内容规定为依据,编制本管理规定。

第三条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的定义:1.主、副立井提升机、提升辅助设施(井架、罐道、罐笼、罐耳、罐笼内阻车器、箕斗、天轮、罐笼到位信号装置等);2.主、副斜井提升机(滚筒直径1.2m及以上单、双滚筒)、提升辅助设施(天轮架、天轮);3.提升钢丝绳、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

第四条为保证主要提升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章制度(以下制度由各矿机电部编制):1.《矿井主要提升机机房管理规定》2.《矿井主要提升机司机岗位责任制》3.《矿井主要提升机司机交接班制》4.《矿井主要提升机运行、维修、保养规定》5.《矿井主要提升机巡回检查制》6.《矿井主要提升机机房要害场所管理制》7.《矿井主要提升机房管理人员查岗制》8.《矿井主要提升机房消防管理制度》以上规章制度必须悬挂在机房、硐室内。

第五条主要提升设备运行条件1.立井提升设备运行条件:⑴机房、提升设备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安装质量标准;⑵井架、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等齐全,完好、安全可靠;⑶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动作可靠;2.斜井提升设备运行条件:⑴地面机房、提升设备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安装质量标准;⑵井下提升机硐室、提升机除达到设计要求和安装质量标准外;提升机电气设备应选用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及矿用本质安全型电器设施并的煤安标志;⑶斜井提升辅助设施(阻车器、挡车栏、跑车防护装置、地滚、轨道、水沟)必须齐全,完好、畅通、动作可靠;⑷提升机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动作可靠;3.立井、斜井提升用钢丝绳的使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和能源公司《煤矿提升丝绳管理规定》;4. 立井、斜井提升信号要声光兼备,符合防爆电气要求。

矿井提升机检修技术要求

矿井提升机检修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多绳摩擦式提升机安装工程验收技术要求5.1 主轴装置安装5.1.1 主轴、滚筒、制动盘组装及轴承装配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5.1.2 摩擦衬垫与压块、固定块、筒壳间的安装应贴实和靠紧。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3 轴承箱内应清洁无杂物,转动部位接合面应不漏油,静止部位接合面应不渗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4 主轴装置轴心线在水平面内位置允许偏差:井塔式应为±2.0mm,落地式应为±5.0mm;主轴水平度应为0.10/1000;制动盘的端面跳动应为0.50mm。

检验方法:实测实量。

5.1.5 直连式的电机转子与主轴装置的组装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

5.1.6 主轴装置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6的规定(图5.1.6)。

表5.1.6 主轴装置安装的允许偏差图5.1.6 摩擦衬垫及绳槽尺寸1-摩擦衬垫;2-压块;3-固定块;4-主导轮中心线;5-筒壳;6-制动盘5.1.7 轴承座限位阻挡装置,应根据主轴安装找正后轴承座和预埋的阻挡设施之间实际空间尺寸加工阻挡限位斜铁,阻挡限位斜铁应成对布置,斜度不应小于1:25,表面粗糙度不宜低于,安装后斜铁之间、斜铁和阻挡装置之间、斜铁和主轴轴承座之间的接触面积不应低于75%。

5.2 减速器安装5.2.1 减速机安装,除设备文件规定不用解体、需整体安装外,其他均应进行解体清洗检查。

5.2.2 减速器内应清洁无杂物,转动部位的接合面油迹擦干后应5min不见油,30min不成滴;静止部位的接合面油迹擦干后应1h不见油。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5.2.3 减速器齿轮、减速器轴颈与轴瓦及滚动轴承等装配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5.2.4 弹簧基础减速器基础弹簧的安装,应按制造厂家的编号进行,安装质量应符合出厂技术文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P GB 50270-××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2007-××-×× 发布 2007-××-××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带式输送机 (5)4 板式输送设备 (8)4.1 板式输送机 (8)4.2 轻型板式给料机 (8)4.3 中型板式给料机 (9)4.4 重型板式给料机 (10)4.5 试运转 (10)5 垂直斗式提升机 (11)6 螺旋输送机 (15)7 辊子输送机 (16)8 悬挂输送机 (17)8.1 一般规定 (17)8.2 轨道 (17)8.3 回转装置 (18)8.4 道岔 (18)8.5 拉紧装置 (18)8.6 升降段 (19)8.7 悬具的导向装置,捕捉器,停止器,止退器………………………………………198.8 试运转 (19)9 水平振动输送机 (20)10 埋刮板输送机 (21)11 气力输送设备 (23)12 矿井提升机和绞车 (24)12.1 一般规定 (24)12.2 缠绕式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24)12.3 多绳提升机 (27)12.4 其他绞车 (29)12.5 试运转 (29)13 工程验收 (33)附录A 带式输送机输送带连接方法 (34)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37)1 总则1.0.1 为确保输送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促进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带式输送机,板式输送设备,垂直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辊子输送机,悬挂输送机,水平振动输送机,埋刮板输送机,气力输送设备,矿井提升机和绞车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1.0.3 输送设备必须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交付生产使用.1.0.4 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 基本规定2.0.1 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计和随机技术文件应齐全;2 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3 机电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包装应良好,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现象;4 钢结构构件应有规定的焊缝检查记录和预装检查记录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0.2 设备就位前,应按施工图和有关基础,支承建筑结构的实测资料,确定输送主要设备的纵,横向中心线和基准标高点,作为设备安装的基准.2.0.3 轨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轨敷设前,应按其制造标准检查直线度,扭曲和端面质量,合格后方可敷设;2 固定钢轨用的压板,螺栓等紧固件,其安装位置应正确,并应与轨道密切贴合,切实锁紧;3 轨道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2mm;4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行走部分前,后两行走轮间的距离;5 轨道的接头间隙不应大于2mm,接头处工作面的高低差不应大于0.5mm,左右偏移不应大于1mm;6 轨距的允许偏差为±2mm;7 轨道直线度每米不应大于2mm,在25m长度内不应大于5mm;全长不应大于15mm;8 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轨顶的相对标高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3的规定;且轨道弯曲部分的偏差方向应向曲率中心一侧降低.表2.0.3 轨顶的相对标高允许偏差(mm)2.0.4 组装驱动链轮和拉紧链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链轮横向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2mm;2 两链轮轴线应平行,且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1000;3 链轮轴的水平度不应大于0.5/1000.2.0.5 组装履带式驱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两链轮横向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1mm;2 链轮轴线至轨道面间的距离的允许偏差为±1mm;3 链轮轴线对输送机纵向中心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1000;4 链轮轴的水平度不应大于0.3/1OOO;5 两履带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为±2mm;6 履带轨道的纵向倾斜度不应大于1/1000;7 两履带轨道工作面的高低差不应大于1mm;8 两履带轨道中心线与两链轮横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1mm.2.0.6 托辊,滚轮和辊子装配后,其转动均应灵活.2.0.7 输送设备试运转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各润滑点和减速器内所加润滑剂的牌号和数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2 输送设备的输送沿线及通道,应无影响试运转的障碍物;3 所有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4 电气系统,安全联锁装置,制动装置,操作控制系统和信号系统,均应经模拟或操作检查,其工作性能应灵敏,正确,可靠;5 盘动各运动机构,使传动系统的输入,输出轴旋转一周,不应有卡阻现象;电动机的转动方向与输送机运转方向应相符合.2.0.8 输送设备试运转应由部件至组件,由组件至单机,由单机至全输送线;且应先手动后机动,从低速至高速,由空负荷逐渐增加负荷至额定负荷按步骤进行.2.0.9 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驱动装置运行应平稳;2 链条传动的链轮与链条应啮合良好,运行平稳,无卡阻现象;3 所有滚轮和行走轮在轨道上应接触良好,运行平稳;4 运动部分与壳体不应有摩擦和撞击现象;5 减速器油温和轴承温升均不应超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和密封应良好;6 空负荷试运转的时间不应少于1h,且不应少于2个循环;可变速的输送设备,其最高速空负荷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全部试运转时间的60%.2.0.10 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空负荷试运转合格后,方可进行负荷试运转;2 当数台输送机联合运转时,应按物料输送反方向顺序启动设备;3 负荷应按随机技术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逐渐增加,直到额定负荷为止;额定负荷下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h,且不应少于一个工作循环;4 各运动部分的运行应平稳,无晃动和异常现象;5 润滑油温和轴承温度均不应超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6 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和操作及控制系统应灵敏,正确和可靠;7 输送量应符合设计规定;8 停车前应先停止加料,待输送机卸料口无物料卸出后,方可停车;当数台输送机联合运转时,其停车顺序与启动顺序方向相反.3 带式输送机3.0.1 本章适用于输送各种块状,粒状等松散物料及成件物品的带式输送机的安装.3.0.2 输送机纵向中心线与基础实际轴线距离的允许偏差为±20mm.3.0.3 组装头架,尾架,中间架及其支腿等机架(图3.0.3)应符合下列规定:l一中间架;2一中间架支腿; L1,L2一机架横截面对角线长度(mm);L一中间架宽度 (mm)图3.0.3 机架组装1 机架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3mm;2 机架中心线的直线度在任意25m长度内的偏差不应大于5mm,在全长上应符合表3.0.3的规定;表3.0.3 机架中心线在全长上的直线度3 在垂直于机架纵向中心线的平面内,机架横截面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两对角线长度平均值的3‰;4 机架支腿对建筑物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1000;5 中间架的宽度允许偏差为±1.5mm,高低差不应大于间距的2‰;6 机架接头处的左右偏移偏差和高低差均不应大于1mm.3.0.4 组装传动滚筒,改向滚筒和拉紧滚筒应符合下列规定:1 滚筒横向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偏差不应大于3mm;2 滚筒轴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3 滚筒轴线的水平度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1‰;4 对于双驱动滚筒,两滚筒轴线的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0.4mm.5 滚筒装配时,轴承和轴承座油腔中应充以锂基润滑脂,轴承充油量为轴承空隙的2/3,轴承座的油腔中应充满.3.0.5 组装托辊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托辊横向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3mm;2 对于非用于调心或过渡的托辊辊子,其上表面母线应位于同一平面上或同一半径的弧面上,且相邻三组托辊辊子上表面母线的相对标高差不应大于2mm.注:①平面指水平面或倾斜面;②输送机凸弧段或凹弧段上的托辊辊子母线具有弧线型.3.0.6 块式制动器在松闸状态下,闸瓦不应接触制动轮工作面;在额定制动力矩下,闸瓦与制动轮工作面的贴合面积,压制成型的每块不应小于设计面积的50%,普通石棉的每块不应小于设计面积的70%.盘式制动器在松闸状态下,闸瓦与制动盘的间隙宜为1mm;制动时,闸瓦与制动盘工作面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80%.3.0.7 拉紧滚筒在输送带连接后的位置,应按拉紧装置的形式,输送带带芯材料,带长和起,制动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垂直框架式或水平车式拉紧装置,往前松动行程应为全行程的20%~40%;其中,尼龙芯带,帆布芯带或输送机长度大于200m的,以及电动机直接起动和有制动要求者,松动行程应取小值;2 绞车或螺旋拉紧装置,往前松动行程不应小于1OOmm.3.0.8 卸料车,可逆配仓输送机和拉紧装置等的轮子应与轨道面接触,卸料车,可逆配仓输送机轮子与轨道的间隙不应大于0.5mm;拉紧装置的轮子与轨道间隙不应大于2mm.3.0.9 绞车式拉紧装置装配后,其拉紧钢丝绳与滑轮绳槽的中心线及卷筒轴线的垂直线的夹角均应小于6°.3.0.10 清扫器的刮板或刷子,在滚筒轴线方向与输送带的接触长度不应小于带宽的85%.3.0.11 带式逆止器(图3.0.11 a))的工作包角不应小于70°;滚柱逆止器(图3.0.11 b))的逆转角不应大于30°,安装后减速器应运转灵活.a)带式逆止器b)滚柱逆止器1一逆止带;2一胶带;3一滚筒;4一星轮;5一固定圈;6一滚子;7一弹簧柱销; n一皮带运转方向;图3.0.11 逆止器3.0.12 带式输送机的卸料车,张紧装置导轨的装配,应符合本规范2.0.3的规定.3.0.13 输送带的连接方法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输送带连接后应平直,在测量10m长度上其直线度偏差不应大于20mm.3.0.14 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输送带接头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空负荷试运转;2 拉紧装置调整应灵活,当输送机启动和运行时,滚筒均不应打滑;3 输送带运行时,其边缘与托辊辊子外侧端缘的距离应大于30mm.3.0.15 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整机运行应平稳,应无不转动的辊子;2 清扫器清扫效果应良好,刮板式清扫器的刮板与输送带接触应均匀,应无异常振动;3 卸料装置不应产生颤抖和撒料现象.4 板式输送设备4.1 板式输送机4.1.1 组装机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架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偏差不应大于2mm;2 机架中心线的直线度偏差不应大于1/1000;3 机架横截面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两对角线平均长度的1/1000,并不应大于1Omm;4 支架对建筑物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1000.4.1.2 组装导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导轨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偏差不应大于1mm;2 轨距的允许偏差为±2mm;3 导轨接头应平整,左右偏移不应大于0.2mm,高低差不应大于1mm;4 接头间隙不应大于2mm;5 导向面应平滑,且铅垂度偏差不应大于10/1000mm.4.1.3 组装铸造小车输送机的拉紧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移动轨道与固定轨道的接头应平整,左右偏移不应大于1mm,高低差不应大于0.3mm;2 移动导轨与固定导轨的接头应平整,左右偏移不应大于0.2mm,高低差不应大于1mm;3 拉紧装置的滑块与滑道应配合良好,局部间隙不应大于1mm.4.2 轻型板式给料机4.2.1 机架主梁的纵向直线度偏差不应大于1/1000,且机架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0.5/1000,最大不应大于12mm.4.2.2 机架上与驱动轴和拉紧轴的轴承座的两对应平面应在同一平面上,对应平面的高度差,两轴承座对应孔的间距偏差,对角线长度差均应符合表4.2.2的规定:表4.2.2 两轴承座对应面高度差,对应孔间距和对角线长度差的允许偏差4.2.3 辊轮导轨应符合表4.2.3的规定:表4.2.3 辊轮导轨的允许偏差(mm)4.2.4 驱动链轮轴与拉紧轴间的平行度偏差应不大于实际轴距的0.4‰.4.2.5 链条中心线对链轮中心线的偏差不应大于1.5mm.4.2.6 轴承座加注的润滑油脂不应少于其容积的2/3.4.2.7 输送槽之间的间隙应均匀协调,相互接触处无卡碰现象.4.3 中型板式给料机4.3.1 机架主梁的直线度偏差不应大于1.5/1000,全长内不应大于10mm;机架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1/1000,最大不应大于10mm.4.3.2 机架上与驱动轴和拉紧轴的轴承座的两对应平面应在同一平面上,其高度差及基面间孔距,对角线的偏差均应符合表4.2.2的规定:表4.3.2 两轴承座对应平面高度差及对应孔间距,对角线长度差的允许偏差(mm) 4.3.3 辊轮导轨应符合表4.3.3的规定:表4.3.3 辊轮导轨的允许偏差(mm)4.3.4 驱动链轮轴中心线对机架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驱动轴轴承间距的1‰.4.3.5 驱动链轮轴与拉紧轴间的平行度偏差应不大于实际轴距的0.5‰.4.3.6 链条中心线对链轮中心线的偏差不应大于2mm.4.3.7 驱动链轮装置,尾部拉紧装置和辊轮(或辊子)等部件,对轴承加注润滑脂应不少于其油腔容积的2/3.4.3.8 输送槽交迭部位的间隙应均匀协调,应无卡碰现象.4.4 重型板式给料机4.4.1 驱动链轮轴中心线对机架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驱动轴轴承间距的1‰,水平度不应大于0.15/1000.4.4.2 驱动链轮轴与拉紧轴间的平行度偏差应不大于轴承跨距的1‰,水平度不应大于0.5/1000.4.4.3 各托辊上母线横向水平度和纵向水平度均不应大于1/1000.4.5 试运转4.5.1 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空负荷试运转不应少于1h;2 运行中应平稳,无异常的振动和冲击现象;3 链条与链轮应啮合正确,无跑偏现象,应运行平稳;辊轮转动自如,螺栓联接无松动现象.4 各润滑部位和密封应无渗漏现象.4.5.2 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负荷试运转不应少于3h;2 输送物料的块度,料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3 输送过程物料应无漏料,撒料,结拱和堵塞现象;4 轴承温升应不高于35℃;中型板式给料机最高温度应不超过65℃,重型板式给料机最高温度应不超过60℃.5 垂直斗式提升机5.0.1 提升机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轴的水平度不应大于0.3/1000;2 单链和胶带提升机上,下轴安装的允许偏差(图5.0.1-1)应符合表5.0.1-1的规定;(a)单链提升机(b)胶带提升机l一上轴;2一下轴;n一测量铅垂线;B一机壳内最大可测距离(mm);H—上,下轴的距离图5.0.1-1 提升机上,下轴安装表5.0.1-1 单链和胶带提升机上,下轴安装的允许偏差3 双链提升机上,下轴安装的允许偏差(图5.0.1-2)应符合表5.0.1-2的规定; 1一上链轮轴;2一下链轮轴;n一测量铅垂线;H—上,下轴的距离图5.0.1-2 双链提升机上,下轴安装表5.0.1-2 双链提升机上,下轴安装的允许偏差4 上,下链轮或滚筒组装后,转动应轻便灵活;5 双链提升机两牵引链条应选配,其长度应一致;6 机壳铅垂度 (图5.0.1-3)应符合表5.0.1-3的规定;1一机壳;n一测量铅垂线;H—上,下轴的距离图5.0.1-3 机壳组装表5.0.1-3 机壳铅垂度允许偏差7 机壳上部区段,中部区段,下部区段和检视门均应密封良好.5.0.2 料斗中心线与牵引胶带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5mm;料斗与牵引胶带的连接螺栓应切实锁紧.5.0.3 牵引胶带接头可采用搭接或硫化法连接.搭接长度应跨3个料斗,其联接螺栓轴线与胶带端部的距离(图5.0.3)不应小于50mm;硫化法连接的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C一联接螺栓轴线与胶带端部间的距离图5.0.3 胶带接头螺栓连接5.0.4 拉紧装置的调整应灵活;牵引件安装调整好后,未被利用的拉紧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的50%.5.0.5 提升机的上部,中部区段应设置牢固的支架,机壳不得偏斜,但不应限制机壳在铅垂方向的自由伸缩.5.0.6 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牵引件运转应正常,无卡链,跳链,打滑和偏移现象;双列套筒滚子链提升机的两根链条应同时进入啮合;2 连续运转2h以后,其轴承温升不得超过60℃.5.0.7 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输送量允许偏差为额定输送量的±10%.2 卸料应正常,并应无显著回料现象;3 满载运转时牵引件不应打滑,电动机不应超载;4 逆止器应可靠,当停止运转时,应无明显的反向运行.6 螺旋输送机6.0.1 本章适用于水平或倾斜角小于15°,且连续均匀输送松散物料的螺旋输送机.6.0.2 组装螺旋输送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机壳法兰面的连接应平整,其间隙不应大于0.5mm,机壳内表面接头处错位不应大于1.4mm;2 机壳法兰之间宜采用石棉垫调整机壳和螺旋体长度之间的积累误差;3 螺旋体外径与机壳之间的间隙,应符合表6.0.2—1的规定;表6.0.2—1 螺旋体外径与机壳之间的间隙(mm)4 螺旋输送机各中间吊轴承应可靠的固定在机壳吊耳上,相邻螺旋体连接后,螺旋体转动应平稳,灵活,不得有卡住现象;螺旋体轴线的直线度宜在吊轴承底座与机壳吊耳之间加垫片调整,其直线度应符合表6.0.2-2的规定.表6.0.2-2 螺旋体轴线的直线度6.0.3 进出料口的联接法兰面应互相平行,并不应强行联接;连接后应紧密,不应有间隙.6.0.4 螺旋输送机空负荷连续试运转2h以后,其轴承温升不应超过20℃.负荷试运转时,卸料应正常,无明显的阻料现象.7 辊子输送机7.0.1 机架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架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3mm;2 机架中心线的直线度偏差在任意25m长度内不应大于5mm;3 机架纵向水平度不应大于1/1000;4 机架支腿的铅垂度偏差不应大于2/1000.7.0.2 组装辊子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辊子上母线均应在同一平面内.任意相邻三个辊子上母线的高度差(图7.0.2)应符合表7.0.2的规定.(a)(b)(a)—三辊上母线上凸; (b)—三辊上母线下凹; △h—高度差图7.0.2 相邻三个辊子上母线高度差表7.0.2 相邻三个辊子上母线高度差2 辊子轴线对机架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辊子长度的1/500;3 直线段辊子的水平度不应大于1/1000,且在辊子全长内不应大于1.5mm;4 转弯部分的辊子应按径向正确排列,其水平度应在允许范围内,并应向内侧倾斜.7.0.3 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输送机上各辊子均应转动灵活;2 链条等传动件应无明显脉动,卡阻现象;张紧装置调整应灵活,无卡阻现象.3 驱动装置应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润滑良好,减速器应无渗油现象.4 整机运行应平稳可靠.8 悬挂输送机8.1 一般规定8.1.1 本章适用于通用悬挂输送机,积放式悬挂输送机,封闭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单轨小车悬挂输送机,封闭轨悬挂输送机和拖式悬挂输送机的安装.8.1.2 组装金属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吊架或立柱的铅垂度偏差不应大于1/1000;2 悬臂支架的水平度不应大于3/1000;3 平台的纵,横向水平度均不应大于3/1000;4 轨道支承处纵向中心线对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偏移不应大于3mm.8.2 轨道8.2.1 敷设通用悬挂输送机的轨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直线段轨道的横向直线度,在6000mm长度上不应大于3mm,在全长范围内不应大于7mm;2 直线段轨道的扭曲在6000mm长度上不应大于轨道高度的1%;3 垂直弯道的扭曲不应大于轨道高度的2%;4 水平弯道的扭曲不应大于轨道高度的1.5%;5 轨道接口处(固定接头,活接头和伸缩接头),轨道踏面的高度差和横向错位均不应大于0.5mm.8.2.2 敷设积放式悬挂输送机的轨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根直轨道的纵向直线度,在任意1000mm的长度上不应大于1.5mm,在全长上不应大于5mm;2 牵引轨中心线与承载轨中心线的对称度偏差不应大于1mm;3 直线轨道,水平弯道和垂直弯道两端面的扭转均不应大于轨道高度的1.3%;4 轨道接口处踏面的高度差和横向错位均不应大于0.5mm,接口间隙不应大于1mm.8.2.3 敷设封闭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的轨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轨道的直线度在任意1000mm的长度上不应大于2.5mm,在6000mm长度上不应大于6mm;2 牵引轨中心线与承载轨中心线的对称度偏差不应大于1mm;3 弯曲轨道出口,入口的车轮踏面的高度应一致,其允许偏差为±3mm.8.2.4 敷设单轨小车悬挂输送机的轨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轨道的直线度偏差不应大于0.8/1000,且不得大于30mm;2 轨道的铅垂度偏差不应大于轨道高度的1%;3 直线段轨道的扭曲在3000mm长度上不应大于轨道高度的0.5%;4 弯曲轨道的扭曲不应大于轨道高度的1.5%;5 轨道接口的错位不应大于1mm,接口间隙不应大于2mm.8.2.5 敷设封闭轨悬挂输送机的轨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轨道的直线度偏差在任意1000mm的长度上不应大于2mm,在6000mm长度上不应大于5mm;2 直轨道的扭曲在任意1000mm长度上不应大于1mm,在6000mm长度上不应大于3mm.8.3 回转装置8.3.1 水平弯轨底面的平面度,在1000mm内的允许偏差为±2mm.8.3.2 回转装置的链轮,光轮和滚子组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8.3.3 链轮的横向中心面与轨道底面距离的允许偏差为-1.5mm~0mm.8.3.4 链轮轴线与轨道纵向中心线距离的允许偏差为±1mm.8.3.5 滚子组回转装置的滚子外圆与轨道中心线之距离的允许偏差为±1mm.8.4 道岔8.4.1 道岔的直轨和弯轨应符合本规范第8.2节和第8.3节的有关规定.8.4.2 道岔舌应转动灵活,正确到位,且无卡阻现象.8.4.3 积放式悬挂输送机的道岔舌舌板工作面允许高出轨道踏面1mm;在额定负荷下道岔舌端部的最大下沉量不应大于1.5mm.8.4.4 封闭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的道岔舌平面与承载轨道踏面必须在同一平面上,且只允许舌尖上翘0.5mm.8.4.5 单轨小车悬挂输送机道岔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活动框架应运动灵活,平稳,不应有左右晃动和卡滞现象;2 接轨踏面的偏差不应大于1mm,接轨的间隙不应大于2mm;3 活动框架推杆轴线应与活动框架平面平行,运行时应无抬高或压低活动框架现象和卡阻现象;4 舌型道岔岔舌应转动灵活,准确到位,无卡阻现象;5 道岔舌舌板工作面高出轨道踏面不应大于1mm;在额负荷下,道岔舌端部的最大下沉量不应大于1.5mm.8.4.6 弯轨处的链轮,光轮或滚子组装应符合本规范第8.3节的有关规定.8.5 拉紧装置8.5.1 拉紧装置的活动架在其行程范围内应移动灵活,无卡阻和歪斜现象.8.5.2 拉紧装置活动架的四个滚轮在固定架内移动时,允许有一个滚轮脱离接触,对积放式悬挂输送机其脱离间隙不应大于1.5mm;对封闭轨悬挂输送机和封闭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其脱离间隙不应大于2mm.8.5.3 拉紧装置调整好后,未被利用的拉紧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的50%.8.6 升降段8.6.1 立柱的铅垂度偏差不应大于3mm;双立柱的两柱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3mm.8.6.2 升降段活动轨与固定轨对接时,轨道工作面的高低差不应大于1mm,横向位移不应大于1mm,接头间隙不应大于1.5mm.8.6.3 活动轨在升降过程中的倾斜度不应大于1.5/1000,且不应大于5 mm.8.6.4 升降段顶端与屋架或桁架应牢固连接,活动轨升降时应无晃动,卡阻,滑移及松脱现象.8.6.5 升降装置的两导轨的铅垂度偏差不应大于导轨高度的1‰.8.7 悬具的导向装置,捕捉器,停止器,止退器8.7.1 悬具的导向板与轨道中心线或面的距离的允许偏差为±2mm;导向面应平整,圆弧处应均匀平滑.8.7.2 组装捕捉器,停止器及止退器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8.8 试运转8.8.1 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盘车运行距离不应小于30m,牵引链条与驱动拔爪啮合应良好,牵引链条运行时应无卡阻及异常声响;2 应先点动数次,运行时间逐渐加长,无异常后再连续运转2h,运转应平稳.3 紧急停机制动,悬链安全捕捉器,升(降)段限位装置的动作,应灵敏,正确,可靠.8.8.2 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负荷试运转时,载荷应逐渐增加,应分别在额定负荷的1/3,1/2,1和5/4下,各运转1h;2 运转应平稳,无卡阻及异常声响.3 结构应无明显变形,连接应无松动现象.9 水平振动输送机9.0.1 组装输送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输送槽直线度偏差在任意1000mm的长度上不应大于3mm,横向水平度不应大于1/1000;2 输送槽法兰连接应紧密牢固,且与物料接触处的错位不应大于0.5mm;3 进料口,排料口的连接部分不得产生限制振动的现象;4 支承弹簧装配后,其静变形量不应大于额定振幅的1/10;驱动装置的安装角度应与振动方向角保持一致,其相位角度的允许偏差为±1°;5 所有紧固螺栓均应装设防松装置.9.0.2 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1 起动应平稳,迅速,振动应稳定,并应无左右摆动,跳动,冲击和不正常声响;2 振幅,振动方向角,振动频率的偏差均不应大于额定值的10%,长度大于15m的振动输送机,其前,中,后段的振幅偏差均不应大于额定振幅的10%;3 橡胶弹簧温升不得超过50℃,金属弹簧温升不得超过70℃;偏心连杆式振动输送机的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升均不得超过50℃;电磁铁线圈的温升不得超过65℃. 9.0.3 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 振幅下降量不应大于额定振幅的10%;2 物料在输送槽中应运动流畅,无明显阻料,跑偏,打旋和严重跳料现象.10 埋刮板输送机10.0.1 本章适用于可连续输送散状物料的埋刮板输送机的安装.10.0.2 组装机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每段机槽上标出的连接顺序号依次组装;2 输送机头,尾和中间机槽两侧对称中心面对输送机纵向中心面的对称度应符合表10.0.2的规定;。

煤矿机电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煤矿机电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煤矿机电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机电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要求,特制定本《煤矿机电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工作,旨在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质量验收范围1、机电设备安装质量验收:包括机电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等质量验收。

2、电气工程质量验收: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接地、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测试等质量验收。

3、自动化控制系统质量验收:包括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联调等质量验收。

4、其他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其他与煤矿机电工程相关的工程质量验收。

三、工程质量验收程序1、质量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质量验收时间和地点;(2)召集相关人员参与质量验收;(3)准备验收所需的验收标准和验收仪器设备。

2、质量验收的具体步骤:(1)对机电设备进行质量验收,包括机电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备的调试是否完成等;(2)对电气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接线是否牢固可靠等;(3)对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质量验收,包括控制系统的调试是否完成,控制效果是否符合要求等;(4)对其他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其他与煤矿机电工程相关的工程质量验收。

3、质量验收的结果处理:(1)如果工程质量合格,则予以通过验收,并出具合格证书;(2)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则需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质量验收;(3)如果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可能会导致整个工程无法通过验收,需要重新进行整体施工。

四、质量验收的注意事项1、质量验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的结果具有权威性;2、质量验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得造假;3、质量验收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拖延;4、质量验收过程中如有争议,需及时协调解决;5、质量验收结果需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

五、质量验收的管理1、质量验收工作由煤矿机电工程质量验收部门负责管理,负责制定验收计划、组织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报告等;2、质量验收部门需建立完善的质量验收档案,对每次验收进行备案保留;3、质量验收部门需要定期对质量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验收工作的规范进行。

2024年矿井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矿井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矿井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矿用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第一条提升系统是井下矿山的咽喉,也是安全生产的要害部位。

为此,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设置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

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二条矿井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包括:1.主机。

由主轴装置、减速器、深度指示器、操作台等组成;2.控制传动和闸控部分。

由主电机及控制系统组成;3.制动系统。

由液压站、管路、阀、制动缸、制动闸等组成;4.井架及井筒设施。

由井架、天轮、罐道绳(或钢罐道)等组成;5.箕斗提升的装置与卸载装置或罐笼提升装置。

第三条各个提升系统必须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____,以下同)第6.3.5.10条所列的符合要求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还应设置第6.3.5.11条所列的保护与联锁装置。

第四条提升系统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无缺,技术状况良好,动作灵敏,工作可靠。

第五条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安装,有关数据(如最大提升速度、加减速度、制动力矩、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等)的选择与调试,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每一个提升系统必须具备速度图、制动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等,并将这些图悬挂在提升机房内。

第二节矿井提升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第一条矿井提升机的选型设计,应由设计部门承担。

第二条矿井提升机的安装与调试,一般应由专业队伍承担。

第三条提升系统的技术改造,须经审批、设计、审查方可实施。

一般项目的改造,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重大技术改造和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改造,须报请局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技术改造完工后须经原批准机关组织验收,并将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第四条提升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

安装和大修工程的验收,应由局设备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中修工程的验收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组织。

小修以下的工程验收,由车间负责组织。

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全文

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全文

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全文在资源开采领域,我国现阶段使用最多的资源依旧是煤炭,尽管现阶段煤炭的开采产能可能过剩,但在资源开发的角度看,仍然需要不断地开采新的资源。

在开采煤炭时需要用到很多设备,相应的设备安装就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资源开采领域,我国现阶段使用最多的资源依旧是煤炭,尽管现阶段煤炭的开采产能可能过剩,但在资源开发的角度看,仍然需要不断地开采新的资源。

在开采煤炭时需要用到很多设备,相应的设备安装就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总则1.0.1为统一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及选煤厂的工业设备、钢结构井架、井筒装备、工作压力小于和等于10Mpa的工业管道、小于和等于110kv的电气装置、通信、集控和架空索道等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1.0.3本标准主如果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并参照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等编制的。

1.0.4本标准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及设备,建设单元可构造设计、施工单元按照本标准的制定原则,根据设计文件及设备出厂技术文件的要求自行补充临时标准,经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报煤炭工业部备案。

1.0.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质量检验评定的工程划分2.0.1煤矿装置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分部和单元工程划分。

2.0.2煤矿装置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划定;2.0.2.1分项工程应按用途、设备类别及大型设备部件等划分。

2.0.2.2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的专业划分。

在选煤厂,则按同一年间内同一专业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分部工程,或按同一车间内同一工艺流程、同一专业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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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检验内容
验收规范允许偏差
检查工具、数量
检测方法
检验结果
检验人
提升 机试
无负荷试运转时间
>8h
计时器
现场检测
负荷试运转试运转时间
>24h
计时器
现场检测
运转
提升机机运转情况
各部运行正常,减速器和主轴承不得 有漏油现象,导轮运行平稳
现场观察检查
滑动轴承温升(对比环境温度的增 加值)
<35C
测温仪
现场检测
中心距
±2
预埋地脚螺栓孔
中心线位置
10
测绘仪、直尺、水平仪
现场检测
深度
+20
孔壁垂直度
10
预埋活动地脚螺 栓锚板
标高
+20
测绘仪、直尺、水平仪
现场检测
中心线位置
5
带槽锚板的水平度
5
带螺栓孔锚板的水平度
2
备注:(1)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的最大值;(2)预埋地脚螺栓的标高,应在其顶部测量;(3)预埋
检查施工记录及现场 观察检查
液压站用油必须符合出厂技术文件 规定
与技术文件相符
制动手把在全制动位置时,直流毫 安表必须接近于零;制动油缸残压
<0.5MPa
现场观察检查
液压站外部油管
排列整齐不漏油、渗油
现场观察检查
表四:参考《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946—201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移 位 向 径 的 器 轴 联
表 分 千
表 分 千
导向轮及车槽装置安 装
仪 平 水
于度
与度 钱合
5a
1

盘式制动器安装
副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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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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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制

m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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亠母 标 装 安 站
求 要
1文V

液压站的油泵、阀、内部油管、油 箱等必须清洗干净,干燥后涂上机
油再进行装配
矿井提升机安装验收标准

工程
检验内容
验收规范
检验工具
检测方法
检验结果
检验人
开箱检验
零部件、配件的数量
零部件、配件应齐全
观察、检查设备质量 合格证明文件
滚筒和其它部位的主要安装尺寸
安装尺寸与设计应相符
卷尺、直尺
现场检测
提升机外露部位及重要部位
外露部位应无锈蚀、重要部位应无 碰伤、变形
现场观察检查
工程
检验内容
移 位 向 径 度 轴 同
5a
表 分 百
W隙
蛇形弹 簧联轴 器
移 位 向 径 度 轴 同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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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分 百
W隙
1a
表 分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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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仪 平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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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脚螺栓的中心距,应在根部和顶部测量。
容 内 验 检
m
z(\差
量 数M>杳 检
人 验 检
主轴装置的安装
\17m叫 径 半 一槽
6
1

尺 卡 标 游
之 径 直 小 最 大 最
D差

5a
减 减速器安装
立渦油 制见面 如不f由 器合n商接mm
ML的33
器 时 计
刚性基础减速器


啮 轮 齿 以
S况 装查 安检 蛋法 检压
滚动轴承升温(对比环境温度的增 加值)
<40C
测温仪
现场检测
液压站油温升(对比环境温度增加
值)
<35C
测温仪
现场检测
紧急制动时间
<0.3s
计时器
现场检测
制动器女全制动减速度(下放重物 时)
>1.5m/s2
现场检测
制动器女全制动减速度(提升重物 时)
<5.0m/s2
现场检测
>60%
现场检测
每组垫铁层数3层
+ 1层-2层
现场检测
垫铁总咼度不小于60mm
-10
现场检测
平垫铁露出设备底座面边缘10〜30mm
±5
现场检测
斜垫铁露出设备底座底面边缘10〜50mm
±5
现场检测
平面的水平度
每M
5
水平仪
现场检测
全长
10
垂直度
每M
5
水平仪
现场检测
全高
10
预埋地脚螺栓
标咼
±20
测绘仪器
现场检测
允许偏差
(mm
检验工具
检测方法
检验结果
检验人
设备基础的位置和尺寸
坐标位置
20
测绘仪器
现场检测
不同平面的标咼
0,-20
测绘仪器
现场检测
平面外形尺寸
±20
测绘仪器
现场检测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20
直尺
现场检测
凹穴尺寸
±20
直尺
现场检测
垫铁表面粗糙度
<6.3
粗糙度测试仪
现场检测
垫铁在基础上必须垫稳、垫实,放置垫铁的 基础面必须经过研磨接触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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