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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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职工食堂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采购要求等。

第六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二)采购的食品应当来自合法的供应商,并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三)采购的食品应当遵循季节性、地域性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和质量;(四)采购的食品应当有明确的标识,包括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七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库房管理、食品分类存放等。

第八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的环境中;(二)食品应当分类存放,生食和熟食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的存放温度和湿度应当符合食品保存要求,及时清理变质、过期、腐败的食品;(四)库房内应当设立专门的验收、出库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九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食品加工流程、操作要求、卫生管理等。

第十条食品加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加工工具应当分类使用,生食和熟食的工具应当分开,避免交叉使用;(二)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个人卫生,操作人员应当保持手部清洁,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等;(三)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加热、冷藏、保温等,确保食品的温度和卫生。

民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职工及患者的饮食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食堂的管理工作,包括食堂的采购、加工、储存、供应、服务、卫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服务优质、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堂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物资采购、卫生监督、成本控制等。

第六条食堂厨师负责食品加工、烹饪,确保食品质量。

第七条食堂服务员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工作,包括接待、分餐、清洁等。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八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第九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第十条食堂加工、烹饪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应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第四章采购与储存第十二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应新鲜、优质,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质量。

第十四条食堂原材料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五章服务与质量第十五条食堂应提供品种丰富、营养均衡的膳食,满足职工及患者的饮食需求。

第十六条食堂应实行分餐制,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第十七条食堂服务员应热情、礼貌、耐心地为职工及患者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食堂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六章成本控制第十九条食堂应合理控制成本,降低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条食堂管理员应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成本控制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给予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民营医院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员工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营养,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员工食堂的经营管理、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食堂管理职责第三条食堂经营者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成本控制等。

第四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堂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五条食堂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食堂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八条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餐具、厨具的清洁卫生。

第四章服务与质量第九条食堂应提供营养均衡、口味多样的饭菜,满足员工不同口味需求。

第十条食堂应提供优质服务,员工用餐时,食堂工作人员应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第十一条食堂应定期收集员工意见,改进服务,提高员工满意度。

第五章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第十二条食堂应加强成本控制,合理采购食材,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透明、合规。

第十四条食堂应定期公布菜品价格,接受员工监督。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服从管理,遵守食堂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医院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十一条食堂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我院员工食堂的管理,提高员工用餐体验,促进我院和谐发展。

卫生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卫生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卫生院职工饮食安全,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加强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职工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卫生、营养、方便、节约”的原则,确保职工用餐满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卫生院职工食堂管理小组,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实施食堂管理制度;2. 监督食堂工作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3. 定期检查食堂卫生状况,确保食品安全;4. 调查了解职工用餐需求,不断改进食堂服务;5. 负责食堂成本核算,控制开支。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认真执行食堂卫生标准,保持食堂环境整洁;3. 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4. 热情服务,尊重职工,维护食堂秩序;5. 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七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第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等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对餐具、厨具、操作间等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原料。

第十二条食堂应配备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四章服务与供应第十三条食堂应提供早、午、晚餐,根据季节和职工需求调整菜品。

第十四条食堂应注重营养搭配,确保饭菜品种多样、色香味俱佳。

第十五条食堂应按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第十六条食堂应设置排队等候区,确保职工用餐有序。

第五章成本与财务管理第十七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八条食堂应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分析盈亏原因,改进管理。

第十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章奖惩与监督第二十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职工有权对食堂的卫生、质量、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篇)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篇)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卫生管理责任:负责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应明确,并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

2. 食品安全要求:职工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操作,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3. 食品采购和储存:食品采购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并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进行储存和保管。

4. 食品加工和制作:食品加工和制作的过程中应做到手洗消毒、食品分开加工、加工设备清洗消毒等,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5. 食品留样:每天应留样一定数量的食品,以备后期监测和检验。

6. 清洁和卫生:职工食堂应保持清洁和卫生,包括设施设备的定期清洗、环境的清洁等。

7. 员工培训:所有从事食堂工作的员工应接受卫生安全培训,学习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卫生管理知识。

8. 卫生检查和监督:定期进行职工食堂的卫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9. 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10. 监督与评估: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一、炊事人员必须有身体健康证,无证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二、食堂屋内要保持整洁干净,通风保持良好,墙不得有灰尘和蜘蛛网等。

三、操作间和库房熟食必须分开放置,使用的炊具、刀具也必须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夏季食品要用沙罩扣起来,以防苍蝇传播病菌。

四、要防止食物中毒,凡变质食物严禁给职工食用,隔夜食物要加温。

五、食堂用过的污水不能乱倒,必须经过沉淀后方能排出。

六、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炊事人员要勤换工作服、帽,勤洗澡、侵洗头、勤剪指甲。

七、以上各项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凡违反规定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严格处理。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食堂的卫生安全,规范食堂经营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食堂是指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膳食服务的场所。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食堂。

第三条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民营医院食堂的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食堂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职工及患者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堂管理水平,确保食堂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食堂的日常管理,包括食堂工作人员、食材采购、加工、储存、配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服务至上、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食材采购与管理第四条食材采购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材来源正规、质量合格。

第五条食材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

第六条食材验收时应严格检查数量、质量,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第七条食材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架的原则,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第八条食材加工过程中,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食材。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条食品加工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食品制作过程中,应确保烹饪时间、温度、火候适宜,保证食品熟透。

第十二条食品制作应注重色、香、味、形,满足职工及患者的口味需求。

第四章食堂卫生与安全第十三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第十四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穿戴工作服。

第十五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防滑设施等。

第十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第五章服务与监督第十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职工及患者咨询。

第十八条食堂应定期收集职工及患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职工及患者反映的问题。

第二十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职工的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卫生管理要求1. 食堂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 食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责任,落实卫生措施。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接受卫生知识培训。

4. 食堂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污染。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堂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 食品采购时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3. 食品储存应分区存放,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储存温度应符合要求,生食品冷藏温度不高于5℃,熟食品冷藏温度不高于10℃。

5. 食品储存期限应按照规定执行,禁止储存过期食品。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加工工具、容器、设备等应定期消毒。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防止污染,生熟食品操作人员应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应确保食品熟透,防止细菌滋生。

4. 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添加违禁物质,如亚硝酸盐等。

五、餐具与设备1. 餐具应使用一次性餐具或经过消毒的餐具。

2. 餐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3. 食堂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完好。

六、卫生监督与检查1. 食堂应定期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应建立卫生档案,记录卫生检查情况。

3. 食堂应加强内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的食堂,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食堂,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私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3]

私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3]

私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1.背景和目的私营医院食堂是为提供高品质饮食服务,确保医院员工和患者的身心健康而设计的。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私营医院食堂的运营符合卫生安全和食品管理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为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建立以下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管理2.1 食品采购和储存•食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优先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供应合同。

•食品进货时应进行验收,检查食品的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合格食品应及时退货。

•合格食品应按照不同种类和特性分类储存,并严格控制储存环境,定期进行食品库存盘点。

2.2 食品加工和制作•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员工必须佩戴工作服和帽子,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并保持良好的运作状态。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或不新鲜的食材进行加工,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食品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的时间和温度,确保食品加工完后尽快供应。

2.3 食品销售和供应•食品销售前应对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包装完好、标签齐全,并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

•食品销售设施应保持整洁,保持食品的展示环境符合要求,食品应放置在恰当的温度条件下。

•食品售卖过程中,售货员应戴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品。

售卖环节中应与顾客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4 食品安全检测•食堂应定期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食品安全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检测结果如有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留存相关记录。

3.食堂卫生管理3.1 食堂环境卫生•食堂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废弃物应及时清除,地面、墙壁等应保持清洁。

•食堂台面、餐具等应定期清洗、消毒,并保持储存的卫生状态。

•食堂设施和设备应定期保养、维修,并留存维修记录。

•食堂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进行卫生培训。

3.2 卫生监督和考核•食堂卫生检查和监督应定期进行,确保食堂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私立医院食堂管理制度

私立医院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食堂的经营管理,包括采购、加工、销售、卫生、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食堂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食堂设立主任一名,负责食堂全面工作,下设采购、加工、销售、卫生、安全等部门。

第五条食堂主任负责制定食堂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食堂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

第六条食堂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作,确保食堂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第三章食材采购与加工第七条食材采购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确保食材质量,价格合理。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对食材来源、质量、价格等进行严格审查。

第九条食材加工应遵循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条食材加工过程中,应防止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分开处理。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应按照规定时间、品种、价格进行,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第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主动为患者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食堂应设立意见箱,及时收集患者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卫生与安全第十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穿着整洁的工作服。

第十六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七条食堂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六章奖惩与监督第十八条对食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二十条食堂设立监督小组,负责对食堂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食堂主任。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食堂主任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食堂全体工作人员。

民营医院食堂的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食堂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食堂的安全、卫生、优质、高效运行,满足医院职工及患者饮食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食堂的经营管理,包括食堂工作人员、食材采购、食品加工、销售服务、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食堂人员管理第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持有健康证明,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不得在工作时间化妆或佩戴首饰。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熟悉食堂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

第三章食材采购与加工第六条食材采购应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供应商,确保食材新鲜、安全、合格。

第七条食材加工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标准,保证食品质量。

第八条食材加工过程中,应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食材加工工具和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第四章销售与服务第十条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菜品,满足不同人群的口味需求。

第十一条食堂应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确保患者和职工能够及时就餐。

第十二条食堂应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五章环境卫生第十三条食堂应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防止蚊虫滋生。

第十四条食堂应设置足够的洗手设施,方便就餐者清洁双手。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大扫除,保持清洁卫生。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食堂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章奖惩第十九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食堂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民营医院食堂的运营规范、安全、卫生,为医院职工和患者提供优质、舒适的就餐环境。

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医院职工食堂的卫生与安全,规范食堂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范围包括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加工、食品销售、食品分发等环节。

第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四条食堂食品采购应该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严禁购买过期食品和劣质食品。

第五条食品采购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对于每批次的食品都应该进行验收和记录,对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退回。

第六条食品的储存要求食品分类、分区、分层储存,保持食品的洁净、整齐、干燥、通风,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七条食品储存区域的温度和湿度要符合食品储存的要求,且要定期检测和记录。

第三章食品加工管理第八条食堂的食品加工环节要保证操作卫生规范,食品加工区域要保持整洁、干净,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九条食品加工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持有相应证书。

第十条食品加工工作人员严禁患有传染性疾病参与食品加工工作。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区域要保持干净、整洁,食品陈列要有明确的标识和说明,禁止使用过期或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销售。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保持手部清洁,并佩戴手套,使用专用工具进行食品分发和销售。

第十三条食堂食品的销售价格应当合理公正,并通过明显的方式告知职工。

第五章食品分发管理第十四条食品分发区域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存放其他非食品物品。

第十五条分发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定期清洁和消毒,定期更换。

第十六条分发食品时要按照明确的规定进行,严禁将食品碰触到其他物品或者受到其他污染。

第十七条食品分发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食品卫生安全,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并佩戴工作帽。

第六章责任与监督第十八条食堂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相关制度,并将食堂的卫生管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

民营医院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员工食堂的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员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员工食堂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食堂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2. 负责食堂的预算、采购、加工、销售、卫生等工作;3. 组织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4. 定期听取员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五条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七条食堂应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厨具、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第八条食堂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第四章食品采购与加工第九条食堂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采购食品原料,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食堂加工食品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质量。

第五章服务质量第十二条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菜品,满足员工的不同口味需求。

第十三条食堂应保持菜品口味稳定,确保菜品质量。

第十四条食堂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文明礼貌,主动为员工提供帮助。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员工需求,改进服务质量。

第六章节能与安全第十六条食堂应合理使用能源,降低能耗。

第十七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第七章奖惩第十九条对遵守本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工作不负责任的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美味的餐饮服务,提升员工满意度,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民营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民营医院职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规范食堂卫生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食堂卫生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管理的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民营医院的食堂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民营医院应成立食堂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卫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食堂卫生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食堂卫生相关制度和规范;2.负责组织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3.落实食品供应商的卫生管理责任;4.处理职工食品安全投诉事项;5.其他与食堂卫生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食堂卫生管理委员会由民营医院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设主任一名,由医院管理者任命。

第七条食堂卫生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会议,讨论卫生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食堂卫生设施和设备第八条食堂卫生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包括:1.食堂场地布局合理,通风明亮;2.食堂餐桌、椅子、餐具等设施整洁,无破损、污渍等污染;3.餐具储存设备干燥、清洁,不宜积水;4.食堂厨房设备完善,油烟排放、消防设施齐全。

第四章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第九条民营医院食堂应与有资质的食品供应商建立供货协议,并落实供货商的卫生管理责任。

第十条食堂应对食品采购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包括:1.优先选择合格供应商,并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质量和卫生管理情况;2.对所购食品进行验收,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货;3.食品采购记录要详细、准确,保留至少半年,以备查。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管理应注意以下要点:1.食品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并定期清洁消毒;2.严格区分不同类别的食品,避免交叉污染;3.储存食品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防止食品过期。

4.食品储存记录要详细,包括入库日期、数量和保质期等信息。

第五章食堂卫生操作规范第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食堂卫生操作规范,包括:1.外观整洁,穿戴工作制服,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2.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食品加工和烹饪,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3.食品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4.合理使用食品原材料,杜绝使用过期食品和变质食品;第十三条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1.对食堂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缮维护;2.对食堂卫生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3.食堂卫生检查结果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整改不合格项;4.由食堂卫生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食堂卫生培训。

民营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职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提高职工就餐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服务为本”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四条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第五条食材采购应确保新鲜、卫生、安全,严禁采购和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材。

第六条食材加工、储存、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健康体检,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需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八条食堂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地面、墙面、设备、餐具等定期清洁消毒。

第九条食堂应设置独立的消毒间,定期对餐具、厨具进行消毒。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十条食堂应提供丰富多样的菜品,满足职工不同口味需求。

第十一条食堂应保证菜品质量,确保新鲜、美味、营养。

第十二条食堂应合理定价,确保价格公道、合理。

第十三条食堂应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保持整洁、舒适。

第十四条食堂应设立意见箱,及时收集职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食堂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六条食堂工作人员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七条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食堂各项工作,确保制度落实。

第十八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例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九条对在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修订和完善。

民营医院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各类物品应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整体效果好,
无杂乱感。

2、操作间卫生在任何时间内都必须保持灶台、操作板、地面等处无杂物、无油
腻、无污水。

3、各种设备、橱柜等要垫起摆放,其物体表面及下面应保持干净、干燥、无杂物。

4、食堂墙壁、屋顶要经常打扫,保证无油垢、无蜘蛛网、无积灰。

5、厨房各种物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如:吸油烟罩、门窗、玻璃、电器、
灯具、水池、炊具、生熟菜盆、餐具要求无灰尘、无污水、无油垢、见本色。

6、餐厅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椅及餐厅内物品、门
窗、整齐、干净、无灰尘;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大清洗一次。

7、食堂内不允许住人、放置车辆、衣服等杂物。

8、食堂内安装灭蚊蝇、灭鼠及其它防范措施,要随时灭蝇,定期灭鼠、灭蟑螂、灭蚂蚁。

9、保持上下水道通畅,每日随时打扫卫生,保持清洁,垃圾、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10、燃料、蔬菜及其他物品必须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操作间、餐厅、储藏室等
处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危险物品。

11、每天打扫食堂门外区域,确保食堂周边干净整洁。

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规定

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规定

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规定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0篇)为保障医院职工的健康,做好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规定篇1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良好的卫生环境是食堂得以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保障。

为了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本食堂特制定以下规定:1、餐厅内卫生:(1)空气清新、无异味;(2)无蝇、无鼠、无污水沉积、泔水桶洁净并加盖;(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残渣;(4)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无油腻、定位放置;(5)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保持干净、无尘土及蜘蛛网。

(6)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2、售餐前,对售餐区和操作区紫外线消毒40分钟。

3、上岗前用用肥皂流水洗手并消毒。

如离开操作区,或接触不洁物品后,继续进行操作前,必须再次洗手消毒。

4、分发餐具时,不得用手接触餐具内面,发现不洁餐具立即更换,掉落的餐具不得接着使用。

5、售饭时:(1)收起食品盖被,接触食品面对叠放在指定位置:(2)食品盖被内外面标志明显,保洁清洁,每周消毒2次:(3)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并且要带口罩;(4)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5)售饭用具放在洁净盛具内,不得随意乱放:(6)掉落的食品及用具不许继续售卖或使用。

以上规定各负责人不能认真执行,由经理给予相应负激励处罚二、卫生检查制度为了切实使餐厅卫生安全落实到位,医院特做以下规定:(—)日常检查1、每天食堂经理、食堂主管对食堂重点环节(入库验收肉食加工、原材料存放、烹调过程、熟食加工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和指导。

2、班组长每餐对本班组操作及加工过程全程参与并实施监督检查。

3、质检员每天对食堂所有加工操作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

(二)周检1、从食堂后厨到前厅,以及食堂周围的环境,每周彻底打扫一次,检查一次,由食堂经理组织。

医院职工饭堂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饭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职工的就餐安全,提高职工就餐满意度,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卫生管理1. 食堂卫生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行,接受公司办公室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 保持食堂内部清洁,无积灰、无蜘蛛网,定期进行“除四害”工作。

3. 食堂外部(包括大门、垃圾桶、洗碗槽、厕所)应搞好环境卫生,每天及时打扫。

4. 职工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注重仪表、衣幅整洁。

三、食品安全管理1. 食品采购实行“四不制度”:不采购、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可口。

2. 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使用发霉、变质、过期食品,不使用未经清洗的原料,不使用未经消毒的厨具,不使用未经检验的食品。

4. 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气或煮沸)。

四、食堂环境与设施管理1. 食堂环境整洁,设施齐全,满足职工就餐需求。

2. 食堂物品放置科学合理,无鼠害,不受潮,无霉变。

3. 食堂内部空调、照明、通风设备运行正常,确保职工就餐舒适。

五、服务与管理1. 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主动热情地为职工提供服务。

2. 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

3. 食堂管理人员应加强食堂内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有序。

4. 食堂应设置意见箱,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 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食堂应认真研究并采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保证职工饮食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职工食堂的管理与运营。

第三条医院职工食堂是为医院职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场所,其卫生安全是医院的重要工作之一第四条医院职工食堂应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医院食堂的管理者及员工应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医院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应与医院的医疗卫生工作相互配合,共同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食品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

第八条食品供应商必须保证食材的新鲜、质量安全,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食材。

第九条食品供应商必须配备食品卫生合格的专业人员,按照标准进行食材的采购、存储和加工。

第十条食品供应商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测和自查工作,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医院职工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监控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监控和检测。

第三章餐厅卫生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记录卫生清洁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和整改。

第十四条医院职工食堂应配备卫生清洁人员,并定期进行卫生培训,提高其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包括餐厅、厨房、饮水设备、餐具等的清洁和消毒。

第十六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建立食品储存的分区管理制度,保持食材的新鲜和安全,禁止将腐烂、变质的食材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建立食品加工的流程管理,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食材。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管第十八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向相关卫生监督部门报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医院职工食堂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可追溯性。

第二十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医院职工小餐厅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小餐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职工小餐厅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职工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医院职工小餐厅管理委员会,负责小餐厅的全面管理工作。

2.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管理制度1.卫生管理(1)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

(2)餐厅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洁地面、桌面、墙壁等。

(3)餐具、炊具必须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4)食品原料采购渠道合法,质量合格,新鲜。

2.食品安全(1)食品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生熟食品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3)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量添加。

(4)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3.服务质量(1)餐厅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文明礼貌,尊重顾客。

(2)提供多种菜式,满足不同口味需求。

(3)保证菜品质量,注重营养搭配。

(4)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明码标价。

4.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2)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3)对餐厅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5.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对餐厅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2)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保障餐厅正常运营。

四、奖惩制度1.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表现优秀的餐厅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餐厅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院职工小餐厅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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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食堂管理制度
目录
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三、库房管理制度
四、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五、冰箱化霜、消毒制度
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七、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1、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

2、餐厅及厨房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洁净,无灰尘及蜘蛛网。

室内无蝇、无鼠、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3、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及油腻、定位放置;
4、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盖好,无交叉污染。

5、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6、食堂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工作时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性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7、食堂工作人员分发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开饭时要戴口罩,上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8、不供应变质、不洁食品。

无食物中毒发生。

9、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

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2、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5、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无老鼠、无苍蝇,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2、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离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

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

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贴有明显标识。

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

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四、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五、冰箱化霜、消毒制度
1、冰箱卫生、消毒、化霜有专人管理操作;
2、专管人员每日须查看冰箱运转情况及温度是否正常并及时做好记录;
3、半月进行化霜、清洗、消毒一次,消毒操作程序如下:
⑴进行彻底化霜,清除冰霜;
⑵用洗洁精将冰箱内外彻底擦拭,清除污垢;
⑶再用清水擦洗干净;
⑷最后用1%含氯消毒液擦洗一次。

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医院要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工作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都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5、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


7、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8、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9、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0、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11、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

12、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13、要求食堂管理人员每日自查一次,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检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七、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1、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食堂负责人实施监督,人员定点定岗,责任落实到人。

2、使用各种炊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使用保养。

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穿工作服和帽子,杜绝人身事故发生。

3、注意用电安全,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

人人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4、使用煤气时要检查煤气装置,发现漏气及时修理,开着火人不准离开,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

5、下班前,负责人要检查煤气、水。

电、门窗是否关闭好,做好防盗、防寒等安全工作。

6、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7、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检测制度。

8、保证48小时留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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