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法权威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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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知识产权法)专业考博参考书-考博分数线-专业课真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知识产权法)专业考博参考书-考博分数线-专业课真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知识产权法)专业考博参考书-考博分数线-专业课真题一、专业的设置北京大学法学院共招生52人,其中拟招本院硕博连读生约10名。

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不提供参考书目和往年试题。

今年实行申请考核制。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系所名称法学院招生总数52系所说明其中拟招本院硕博连读生约10名。

各专业拟招生名额见备注。

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不提供参考书目和往年试题。

今年实行申请考核制,详见法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方案。

招生专业:法学(知识产权法)(030120)研究方向指导教师考试科目备注01.知识产权法学张平易继明刘银良面试本专业拟招生4人左右,其中02、03方向共用一个调控计划名额。

考生须具备法律学专业学位。

02.互联网法同等学力者须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四篇以上论文。

03.传媒法与知识产权报名时需同时填报专业、导师及导师一栏是否接受调剂等信息。

专业间不进行调剂。

三、导师介绍张平,女,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1991年至今兼任北大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中国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第三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

著作:《知识产权法详论》、《网络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透析》、《域名与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法律评论》(主编)、《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合著)、《共享智慧开源软件知识产权问题解析》(合著)等。

易继明:男,1968年2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私法一般理论方向学科带头人。

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在华中科技大学破格晋升教授。

兼任《私法》主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科技法学年刊》编辑部主编。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及其英文版《China Legal Law》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

撰写、翻译和校订著作《私法精神与制度选择――大陆法私法古典模式的历史含义》等10余部。

易继明教授已于2011年3月调往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

历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历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历届十杰青年法学家第一届(1995 年) 第一届王利明:1960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要著作有《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物权法研究》等。

、、公丕祥:1955 年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论述》《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等,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赵秉志:1956 年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犯罪主体论》《刑法改革问题研究》等,编有《中国刑法实用》《刑法新教程》等。

、、曹建明:1955 年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

主要著作有《国际产品专利概论》《国际经济法新编》、,发表论文二百三十余篇。

范健:1957 年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德国商法》《反倾销法研究》、、《法理学》等,发表论文一百五十余篇。

胡建淼:1957 年生,国家行政学院法律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出版专著、教材74 部,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黄进:1958 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国际、冲突法研究》《中国国际私法》等,发表论文九十余篇。

、夏勇:1961 年生,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民权哲学》《法治源流———东、、方与西方》等。

沈木珠:1955 年生,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法要论》《论商法比较研究》等,发表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顾培东:1956 年生,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

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

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标题: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他们的教学成就与思想启示导语:在每一所高等学府里,教师是知识传授和学术引导的重要角色。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都曾受益于这些才华横溢的教师们的教育和启发。

他们以他们的学识和热情塑造了整整一代法学学子,深受广大本科生的爱戴和崇敬。

本文将评选出历届中国法学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并探讨他们的教学成就和思想启示。

1. 张教授:审判学教育的先驱张教授在法学教育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影响力。

他提倡实践教学,在课堂中引入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辩论等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理论并培养实践技能。

他的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贡献了审判学教育的发展,对学生的职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2. 李教授:国际法的权威学者李教授是中国法学界的权威学者,尤其擅长国际法研究。

他的教学风格深入浅出,使复杂的国际法理论变得易于理解。

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际法的争议和案例研究,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他的思想启示为学生把握国际法发展趋势和适应国际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3. 王教授:法律伦理与法治思维的引领者王教授在法律伦理和法治思维方面有独到的见解。

他的课堂以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解释为特点,引导学生思考法律伦理和法治思维的本质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

他的个人观点重视法律职业道德和责任,对学生培养法治精神和道德勇气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 赵教授:法律经济学的开拓者赵教授是法律经济学领域的专家,他致力于将法学与经济学融合,并运用经济学原理分析法律问题。

他的教学方法富有启发性,通过经济学原理解析法律规制对社会效益的影响,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思考。

他的个人观点认为,法学应该与其他学科相互交叉,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

5. 黄教授:司法制度改革的倡导者黄教授一直关注司法制度改革和司法独立问题。

他研究中国的司法体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并鼓励学生参与相关研究和讨论。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是招收法律硕士的重要院校,不但招生人数在全国位于前列,而且其学术实力与师资力量也在中国大陆名列前茅.因此,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了解这几所名校,现做一些比较介绍,提供一个报考择校参数。

一,博士专业及导师一、法理学:北大:巩献田罗玉中周旺生朱苏力法大:1、法哲学徐显明教授郑永流教授葛洪义教授2、人权理论徐显明教授刘金国教授3、法律学说史舒国滢教授4、法社会学郑永流教授5、法学方法论舒国滢教授廖美珍教授葛洪义教授6、法律文化刘金国教授清华: 无人大:孙国华吕世伦朱景文朱力宇二、法制史:北大:贺卫方武树臣张建国李贵连法大:1、中国法律史张晋藩教授朱勇教授郭成伟教授刘广安教授崔教授徐世虹教授怀效锋教授2、中国法文化史张晋藩教授郭成教授刘广安教授郭世佑教授怀效锋教授3、比较法制史朱勇教授曾尔恕教授人大:曾宪义郑定叶秋华赵晓耕清华: 无三、宪法与行政法:北大:罗豪才袁曙宏姜明安应松年法大:1、宪法学王人博教授2、行政法学马怀德教授朱维究教授张树义教授薛刚凌教授刘莘教授刘善春教授潘汉典教授应松年教授3、行政诉讼法学马怀德教授张树义教授薛刚凌教授刘莘教授刘善春教授应松年教授江必新教授人大:许崇德韩大元胡锦光杨建顺清华: 无四、刑法:北大:陈兴良郭自力刘守芬王世洲张玉镶周振想储槐植法大:曲新久王牧薛瑞麟阮齐林张凌何秉松孙谦乐国安罗大华人大:高铭暄王作富赵秉志卢建平韩玉胜黄京平谢望原何家弘清华: 无五、民商法:北大:刘凯湘钱明星尹田清华:章程王亚新张明楷车丕照博迁中马靖驹霍建远王株树朱慈微施天涛何美欢法大:1、民法学(含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罗马法)江平教授方流芳教授王卫国教授赵旭东教授米健教授李永军教授费安玲教授张楚教授许传玺教授巫昌祯教授2、商法学(含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江平教授方流芳教授王卫国教授赵旭东教授米健教授李永军教授费安玲教授张楚教授许传玺教授人大:赵中孚杨大文王利明杨立新龙翼飞叶林清华: 无六、知识产权:北大:郑胜利法大:黄勤南人大:刘春田郭禾清华: 无七、诉讼法:北大:陈瑞华汪建成潘剑峰清华:无法大:1、民事诉讼法学陈桂明教授宋朝武教授杨荣馨教授2、民事执行法学陈桂明教授宋朝武教授杨荣馨教授3、刑事诉讼法学,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宋英辉教授刘根菊教授刘金友教授杨宇冠教授沈德咏教授4、证据法学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宋英辉教授刘根菊教刘金友教授杨宇冠教授沈德咏教授人大:江伟程荣斌陈卫东王新清甄贞八、经济法:北大:刘剑文刘瑞复张守文清华:无法大:经济法学(含基础理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金融法、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等方向)徐杰教授李曙光教授符启林教授徐晓松教授杨帆教授人大:刘文华史际春徐孟洲吴宏伟九、国际法北大:白贵梅龚刃韧饶戈平邵景春吴志攀清华:无法大:1、国际法周忠海教授2、国际私法赵相林教授3、国际经济法(含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WTO法)周忠海教授王传丽教授赵威教授莫世健教授许浩明教授张玉卿教授人大:董安生赵秀文郭寿康十、环境资源法北大:金瑞林清华:无法大:1、环境法学王灿发教授孙佑海教授2、国际环境法王灿发教授孙佑海教授人大:周珂法大:还有如下:军事组织法学薛刚凌教授军事立法学周健教授武装冲突法学周忠海教授全球问题与全球政治蔡拓教授中外政治思想张桂琳教授丛日云教授杨阳教授政治文化传统与政治现代化张桂琳教授丛日云教授杨阳教授政府改革理论与实践石亚军教授蔡拓教授评述:从博士生导师的分布情况上,可以看出中国政法大学占有绝对的优势。

郭寿康:备受敬重的法学泰斗

郭寿康:备受敬重的法学泰斗

郭寿康:备受敬重的法学泰斗作者:聂士海来源:《中国知识产权》2013年第12期郭寿康教授是国际知识产权界的著名学者、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著名法学教育家。

令人敬佩不已的是,现年已87岁高龄的郭老依然活跃在我国知识产权教学研究的第一线。

无论是在各类学术性论坛上,还是在国内外机构主办的交流活动中,本刊记者都经常能够见到郭老那备感亲切的身影。

至2013年,郭寿康教授已从教65周年,今年又恰逢郭寿康教授的《郭寿康法学文选》正式出版。

借此良机,郭寿康教授从教65周年暨《郭寿康法学文选》出版座谈会于9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

来自国家有关部委、法院系统和相关协会的领导,以及北京部分高校、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实务界代表、知名媒体等出席了座谈会。

与会代表回顾了郭老在推动立法、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感谢郭老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的建设和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在65年的从教和治学生涯中,郭老融贯中西、淡泊名利、所求唯真。

他的人生经历传递的是一种精神的品质和人格的魅力:历经坎坷而不堕青云之志,享誉中外而不失质朴之心,永不失儒雅之风。

此次出版的《郭寿康法学文集》收录了郭老多年来公开发表的数十篇论文,内容涵盖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及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

这些文章记录了郭老半个多世纪来学术生涯的心路历程,总结了其探索知识产权真谛的真知灼见。

专家表示,《郭寿康法学文集》的出版对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一方面,文集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另一方面,文集更具有积极的启迪意义,有助于研究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现状和探索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未来方向。

在致辞中,郭老谦称这部文集是自己的一部“习作”,并对协助出版此书的各界友人一一表达感谢之意。

他的发言既令与会人士为之动容,又着实令诸位晚辈深感惭愧。

郭老曾全面参与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是我国惟一一位参加全部知识产权立法的学者。

风雨兼程三十载,,铅华褪尽见本真-褪尽铅华是什么意思

风雨兼程三十载,,铅华褪尽见本真-褪尽铅华是什么意思

风雨兼程三十载,,铅华褪尽见本真:褪尽铅华是什么意思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法律思潮交汇于19世纪下半叶风云际会的中国,并由此掀起了一波知识产权保护的浪潮。

这股浪潮虽无排山倒海之势,却绵延不息影响到其后100多年的中国历史,演绎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喜剧,为现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跌宕起伏的发展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久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曲三强教授披阅数载撰写的著作——英文版《中国知识产权法》,由久负盛誉的KluwerLawInternational出版社在全球同步出版发行。

该书被认为是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数不多的大陆作者用英文撰写的全面系统解读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著作。

该书的发行,不仅展示了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的丰硕成果,而且还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日渐成熟。

怀着先睹为快的冲动和对作者本人的崇敬之情,本刊记者对曲三强教授进行了专访,并从中收获了一个知识产权法学专家完整的成长故事。

用曲三强教授自己的话说,他属于“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伴随着共和国的步伐成长起来的一代人。

”尤其是他的成年,经历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的亲历者和见证人。

北大青春作为我国著名的知识产权法律学者,曲三强教授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治学经验。

他于1977年考入中国法学界最负盛名的学术殿堂——北京大学法律系。

众所周知,1977年是我国“文革”后恢复高考制度的第一年,当时全国“积压”了一大批为“十年动乱”所误而错失高等教育机会的青年。

能在这一年“冲出重围”考上大学的考生,无一不是万里挑一的拔尖人才;而有机会考入北大就读的,更是其中为数不多的精英之才。

曲三强当时便是他们中的一员。

现今回想起来不免有些讽刺,当时的北京大学法律系竟然是该校的“绝密系”,不公开对外招生,因此法律系的学生基本上都是从其他专业调剂而来的。

据了解,在当时国内高校当中,首批恢复法律专业招生的仅有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七七级”学生的总数仅是寥寥的百余人。

北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刘银良

北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刘银良

2010 年第 6 期;
10.
“RegulationofGMOsinChina”,JournalofInternationalBioethics/JournalInternationaldeBioethique(
Paris),2008;
11.
爱考机构 中国高端考研第一品牌(保过 保录 限额)
“InvestigationoftheImmatureStageoftheCordBloodBanksandTheirRegulationinChina”,JournalofI nternationalBioethics/JournalInternationaldeBioethique(Paris),2008; 12. “JustificationofSubject-MatterforLegalProtectionofTraditionalKnowledge”,EuropeanIntellectual PropertyReview(London),Issue11,2007; 13. “ExplorationoftheBio-PoliticsofGMOs:UsingGoldenRiceasaModel”,AgriculturalSciencesinChin a,publishedbyElsevier,December2006; 14.“角色促销:商品化权的另一种诠释”,《法学》,2006 年第 8 期(人大法学复印材料 2006 年第 12 期全文转载); 15.“金大米:转基因作物生物政治分析的一个范本”,《中国农业科学》,2006 年第 6 期; 16.“金大米的知识产权问题分析及启示”,《中国农业科学》,2006 年第 5 期; 17.“传统知识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知识产权文丛》第 13 卷,2006; 18.“史诗作品的法律保护”,《政法论坛》,2006 年第 1 期; 19.“如何保护传统知识:客体的选择及排除”,《专利法研究(2005)》,2006; 20. “IPRProtectionsforNewTraditionalKnowledge:WithCaseStudy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E uropeanIntellectualPropertyReview(London),Issue4,April2003 联系方式 邮箱: yinliangliu@ 其他事项 主讲课程: 知识产权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科技法

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 问题与思考

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 问题与思考

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一、前言知识产权是当代社会中极为重要的法律领域之一,它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这一背景下,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法教程备受关注,他的教程涵盖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各个方面,为学习者提供了全面深入的学习资源。

二、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1.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类在创造性思维和劳动中所形成的智力成果的产权。

它通常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这些权利是基于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成果产生的,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2.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它可以保护创新者的权益,鼓励创新和发明活动;知识产权可以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保护企业的商业利益和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还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用户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发展。

三、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法教程1. 教程内容概述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法教程涵盖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等。

他在教程中系统地阐述了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适用范围和实践操作,为学习者提供了全面深入的学习资源。

2. 教程特点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法教程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程不仅介绍了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还深入探讨了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与挑战,为学习者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评台。

- 国内外案例分析:教程中引入了大量国内外的知识产权案例,分析案例中的争议和解决方式,帮助学习者理解知识产权法在实际情况下的适用与运作。

- 多元化教学模式:除了传统的课堂授课外,教程还采用了上线教学、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多种教学模式,增加了学习的趣味性和有效性。

3. 教程对学习者的启发和意义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法教程对学习者的启发和意义较为深远,它有助于:- 提升学习者对知识产权法的理论认识和实践应用能力,为将来从事相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增强学习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和自觉,促进知识产权法的落实与推广;- 培养学习者的团队合作和创新思维,提高了学习者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中关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院正式成立曲三强教授出任院长

中关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院正式成立曲三强教授出任院长

龙源期刊网
中关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院正式成立曲三强教授出任院长
作者: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2013年第04期
3月23日,中关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院成立仪式暨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学术论坛
在北京举行。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曲三强教授出任院长,并主持本次成立仪式。

据了解,研究院由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的知名专家共同发起设立,聚集了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理论界和实务界精英。

其宗旨为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科技和文化交流,直接服务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配合相关政府和司法部门,开展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的研究。

研究院将通过专题研究、专项研究、学术报告、国际交流、人才培训、成果展览等多种形式,对知识产权进行全方位研究,实现协同创新。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研究院荣誉顾问江平在成立仪式上表示,“知识产权保护属于民事权利的一部分,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滞后于知识产权的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研究院荣誉顾问陈光中表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标志着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

我国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刑事案件为数不少,因此,刑事领域的专家和业内人士也应该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


众多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充分显示出业界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关爱与支持。

本次活动对于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影响,中关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院将成为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Lug-co_t华政73老师评价

Lug-co_t华政73老师评价

|_~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

--《荀子·劝学》援引自华政学校论坛,人云亦云,只是学生对老师的爱评徐永康教授法理学,是法理学的主编,戴副眼镜,看似斯文但有点凶,不苟言笑,听过几节课,印象不深。

顾亚潞教授法理学,顾亚潞是出名的好好先生,我大二的专业限选就是他上的,法理是华政最难的课程之一,但他上课我能很容易地听懂,并且他对学生非常友好,一般上半节课,然后半节课是看电影和电视剧(和法律有关),考试也很松,打分不错。

李桂林教法学基础的...得上他的课很纠结..最痛恨迟到的同学..来4.5个人还好...到后面他火大了就难搞了...曾经锁门不让同学进教室..也痛恨经常不来的同学..他时常上课抽人起来读书上的概念...就是种变向点名...连续被他点到3次不来...如果他对你印象不好..那么你的平时成绩就危险了...如果一次不来被他发现..之后他就会常常点你的名...这是让同学不大喜欢的一点..但是他讲课很系统..围绕着书和例子..而且考试的范围都是他上课说过的..最后的时候他会把考试范围都告诉你们..他的PPT很全..但是不分享的..所以上课要认真..个人觉得他的课还可以的..纠结的是..不想上他的课..但是不上又不行...如果有认真学习的同学可以考虑选他的课...但是如果有不认真的同学..建议不要选他的课...潘小军教授法理学,潘小军是我大一必修课的法理老师,他是专业素养很强的老师,上课严谨,很能说,并且能运用法理来联系实际,偶尔会说一两句冷笑话,因为他从来不笑,人也长的挺帅,就是一点,他教的是法理,一门极度抽象的课,一个下午四节课,到第二节就撑不住了,因为根本听不懂,说实话,法理学是我大一的噩梦。

张玉堂法理学讲师,大一的法理学是他教的,对于各个法学流派相当熟悉,为人严谨,偶尔来点小幽默,上课听好,能听懂,但是学术气息不足,对于大一新生似乎非常合适。

蒋德海很好的老师,考前也会划,还说考试不用担心,因为是他批的考卷,言下之意就是..陈灵海很好的老师,教的很不错,上课模式比较丰富,有时候看看电影搞搞辩论什么的,考试前的范围给的又很详细殷啸虎教授宪法学,宪法学的主编,上海市政府的客座教授,但不给本科生上课王月明宪法学的老师,个人对他的印象非常好,很受学生欢迎,上课重点突出,上他的课确实会对宪法有很好的理解,是一个很好的老师,不过现在好像专门去上研究生了,能上到他的课很难得刁振娇教宪法的..给我们来代课的老师..不点名的..但是如果太多人不来..(>50)...她会点下..个人对她的印象比较深的就是她的PPT了..很全的...几乎都是书上的内容..然后她有网上课堂..全部提供下载..密码问她要就可以了..然后她平时都笑笑的..没看过她发什么火..重点是..她对于中国宪政建设的观点和刘松山是完全相反的- -不知道他们搞什么...不过个人觉得..听她的课想过宪法..应该不成问题的..刘松山教宪法的..个人没有什么印象...虽然这个学期是他教..但是他才上过没2节课就说身体不行..找了个代课的刁振娇来给我们上...个人觉得上他的课不如上刁的课...他的课没有什么意思... 何勤华教授外国法制史,中国外法史协会老大,华政老大,北大毕业,外表不作点评了,我上过他的课,大二选修了他的外国民商法导论,说实话,他上课不怎么样,照本宣科,而且经常上了一半去开会,没办法,人家是校长嘛,能给我们这些小本科生上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印象比较深的是,有一次他上课,下面学生老是进进出出的,打电话或者尿尿,何老怒了,一拍桌子:“你们这届学生怎么这种素质!多怪我这个当校长的没把好关”下面一片嘘声。

格“知”穷理知行互发——读李扬教授《知识产权法基本原理》

格“知”穷理知行互发——读李扬教授《知识产权法基本原理》
第2 6卷
第 1 期
开封大学学 报
J OURN AL OF KAI ENG U VE I Y F NI RS T
Vo . 6 N . 12 o 1
M a-2 2 l 01 .
21 0 2年 3月
格“ " 知 穷理
— —
知 行 互 发
读李扬教授 《 知识产权法基 本原理》
这 是 一 块 “ 砖 ” 重 量 为 1 5千 克 , 2 方 , . 长 3厘
法—— 反不 正 当竞争 法—— 民法 的整 体性 知识 产权 法思 想指 导下 , 利用 立 法 论 和解 释 论 相 区别 的方 法 论 , 中探 讨 了知识 产权 法 的各 种 问题 , 书展 现 了 集 全 作者 独特 的解 释视 角 和 智 慧 , 一 本 贯 通 了知 识 产 是 权 法基本 理论 和实 践 的难 得 的好 书 , 合 于各 个 层 适 次 的知识 产权 人才需 要 。 _( ’ ”】厢 李扬 教授 在前 言 中 _ 介 绍道 , 书 的最大 特 点在于 体 系性 、 践性和 新颖 该 实 性 。《 本原 理》 法哲 学 、 学方 法 论学 科 角 度 出 基 从 法 发, 深入 分析 了知识 产权 保护 的法哲 学基 础 , 凸显 了
部《 知识 产权 法基本 原理 》 加 上此 前 出 版 的吴汉 东 ,
基本理论来 阐释知识产权法 , 例如, 将民法的请求权 理论 , 权利滥 用理 论 以及不 当得利 、 因管理 等理论 无
充分 运用 到各 知识产 权特别 法 的 阐释 当 中。这些 论 述使该 书洋 溢 着鲜 明 的私 法气 质 。过 去 , 民法 著 作
朱 与 墨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思想政 治理论课教 学部 , 湖南 长沙 40 0 )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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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书目推荐知识产权书目推荐1. 《知识产权法概论》这本书是由李斯特·施维亚特(Lister S. Lev) 和史蒂芬·坎普曼(Stephen R. Chapman)合著的,是一本经典的入门级知识产权法教材。

该书详细介绍了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法律框架以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对于初学者来说非常友好。

2. 《知识产权法典案例选》这本书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编写,是一本集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案例选读。

通过精选的案例分析,读者可以加深对知识产权法的理解,掌握实际应用技巧。

3. 《专利法概论》这本书是由韦辛(Hermann Wehling)和克拉布(William W. Shapland)合著的,是一本系统介绍专利知识的经典教材。

该书详细介绍了专利的定义、保护和实施等内容,并提供了大量的实例,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专利的本质和应用。

4. 《商标法原理与实务》这本书是由何克抒教授和尹光天教授合著的,是一本专门介绍商标法的权威教材。

该书详细介绍了商标的定义、注册流程、权利保护等内容,并通过实务案例讲解商标法的实际应用。

5. 《著作权法概论》这本书由王振滔教授编写,是一本系统介绍著作权法的教材。

该书详细解析了著作权法的重要概念、著作权的取得与保护、著作权侵权等内容,并通过实践案例进行讲解,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著作权法的实践应用。

6. 《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评价》这本书是由刘卓佳教授编写的,是一本系统介绍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评价的教材。

该书详细介绍了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基本概念、目标和方法,并通过案例分析深入探讨了知识产权评价的理论与实务。

以上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一些知识产权书籍,这些书籍内容丰富、权威性强,适合不同层次的读者阅读。

希望通过阅读这些优秀的知识产权书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知识产权,为创新和发展做出贡献。

理论与实务完美融合的典范——评王迁著《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四版)

理论与实务完美融合的典范——评王迁著《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四版)


1 5 6・
祝 建军 : 理 论与 实务 完美 融合 的典 范
2 0 1 5年 1 月
识产权大致可 以分为著作权 、 专利权和商标权 , 其 中著作权 自 成一体 , 而专利权 和商标权 被合称 为工 业产权 。体系化是理解知识产权制度 的最佳方式 , 王迁教授 的《 知识产权法教程》 依 照上述传统 的知
2 0 1 1 年, 该书被评 为“ 第八届全 国高校 出版社优 秀畅销 书一 等奖 ” , 这对王迁 教授所 付 出的艰 辛努
力来说 , 实至名归 。“ 法律 的生命在 于经验而非逻辑 ” , 知识产权 法学作 为一 门应用 类学科 , 除 了有 其 自身 的基础理论体 系以外 , 还受到很强的 国家政策 、 司法政策 的影 响 , 同时 , 亦更 强调 以利益平衡
研 读法律类专业书籍一直是笔者 的兴趣所在 , 但在笔 者所 阅读 的法 律类专业 书籍 中, 王迁教授 的《 知识产权法教 程》 在较短 的时 间 内多 次修订 出版 , 在业 界并 不多见 。在 王迁教 授看来 , 能给读 者提供全新 的体 系化 的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专业 书籍 , 一直是他应尽的任务与使命 。“ 功夫不负有 心人 ” 、 “ 天道酬 勤” , 王迁教授 一直 以来精 心研 究 、 哺育 的《 知识产 权法 教程 》 受到 了读 者 的好 评 ,
No.1 2 01 5
暨南 学报 ( 哲 学社 会科 学版 ) J i n a n J o u r n a l( P h i l o s o p h y a n d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
总第 1 9 2 期
S u m No .1 9 2
[ 文章编号 ] 1 0 0 0—5 0 7 2 ( 2 0 1 5 ) 叭一 0 1 5 5— 0 6

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七版王迁 pan

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七版王迁  pan

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七版王迁 pan
对不起,由于篇幅限制,我无法提供一篇5000字的文章。

但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个关于《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七版王迁的框架和一些主要内容,你可以根据这个框架进行扩展。

标题:《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七版王迁解读
一、引言
在这部分,你可以简要介绍王迁教授以及他的《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七版的主要内容。

你可以提到这本书在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重要地位,以及它对于法学研究者和实践者的参考价值。

二、主体部分
1. 《知识产权法教程》的主要内容
这部分可以详细地列出《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七版的主要章节和主题,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商业秘密法等,并对每一部分内容进行简单的解释和评价。

2. 王迁教授的学术观点
这一部分可以详细分析王迁教授在书中表达的关于知识产权法的观点和理论。

例如,他对知识产权的本质的理解,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及其限度的看法,他在具体案例中的法律应用等。

3. 《知识产权法教程》的实用性和影响
在这部分,你可以讨论这本书的实际应用和影响。

例如,它是如何帮助读者理解和应用知识产权法的?它的理论和观点是如何影响了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实践的?
三、结论
在这部分,你可以总结你的文章,再次强调《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七版和王迁教授的重要性,并提出你自己的看法或建议。

四、参考文献
在这里,你可以列出你在写作过程中引用的所有资料,以证明你的论述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以上就是这篇文章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对每一部分进行详细的扩展和深入的研究。

《中国知识产权法》英文版

《中国知识产权法》英文版

《中国知识产权法》英文版作者:来源:《中国知识产权》2012年第12期曲三强,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他在刑事法学和知识产权法学两个领域都颇有建树,被誉为中国法学界难得的“复合型人才”。

著有COPYRIGHT IN CHINA(英文版)、《知识产权法原理》、《窃书就是偷——论中国传统文化与知识产权》、《现代知识产权法》等多部专著及教材。

作者:曲三强出版: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国际标准图书编号(ISBN):9789041133533定价:243美元出版日期:2012年9月25日精装本:736页阅读提示该书是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数不多的中国作者用英文撰写的全面系统解读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著作。

它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以来存在于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界“西学东渐”的潮流,将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的理念和制度推介给西方世界,为不同制度国家了解和认识中国的法学理念及其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

独特性该书从分析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入手,探寻知识产权浸入中国的缘因,发掘隐藏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背后的哲学思想和理论基础,阐释知识产权发生与发展的社会经济规律,论证知识产权的本质及其存在的合法性。

该书坚持认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应简单地蹈循西方的知识产权概念。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要想在中国特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取得合法性,就必须要与中国社会的各种重要元素契合起来,完成其本土化的过程。

这种过程绝不应该是一种简单的移植或复制,而应该是一种融合或同化,即在建立形式的法律制度过程中,铸造其民族自我的独立品格。

系统性全书分为7个部分,共计40章。

该书系统地阐述了知识产权基本原理、专利、著作权、商标制度,还论及了其他知识产权制度制度,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竞争法的内容。

基本涵盖了知识产权法领域所遇到的各理论问题,全面反映该领域的权威观点及新颖见解。

王先林专著《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影响

王先林专著《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影响

专著《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影响独创性成果说明(突出独创性和解释力,不超过500字)王先林教授独著的《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是我国学术界有关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交叉领域的第一本专著,该专著最早全面系统深入论述了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该专著的相关观点已被我国制定和实施的《反垄断法》所采纳,该著作的引用率在整个法学领域的作品内是处于前一百名之内的,该专著和该专著的修订版(《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研究》(2008年修订版))不仅引用率非常高,而且对该著作的积极评价非常多,该著作的学术影响力非常大。

该专著以受到广泛关注的美国微软垄断案件为典型实例,深入分析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复杂关系,知识产权作为合法的垄断权,是鼓励创新、促进知识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其正当行使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它一般是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领域。

但是,知识产权如果被滥用,并且对反垄断法所保护的自由公平竞争造成破坏时,就要受到反垄断法的相应规制。

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既在法律属性、目标和功用上相互统一,也存在对于滥用知识产权予以规制的潜在冲突,正确处理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要立足于二者之间的一致之处,从保护消费者、促进创新和维护竞争的角度出发,合理平衡反垄断法对于滥用知识产权的规制,将是对于中国目前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指南和规范性文件的有益启示。

该专著在学术界内开创性提出了以往没有引起应有关注和重视的两个问题:一是知识产权不仅有一个受保护的问题。

二是有一个行使行为的正当与否的问题。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联系不仅是知识产权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专门、补充和兜底保护)问题,而且还包括知识产权行使行为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问题。

反垄断法也不是笼统一刀切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其适用除外的重要内容,而是把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同等对待,既不特别严苛,也不特别优待,一旦知识产权这种合法的垄断权利被滥用行使而造成限制竞争行为,则应接受反垄断法的审查和追究,其应适用反垄断法的一般分析框架和方法,对其滥用造成的限制竞争行为或垄断行为给予制裁,本专著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机进行了系统全面地阐述和分析,其提出和论述的观点也写入了现行《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执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李正华教授的个人简历

李正华教授的个人简历

个人简介李正华,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研究生,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主持工作),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首批“百名知识产权培养人才”。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总干事、广东省法院系统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顾问、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司法厅中级公证员评审委员。

1995年日本东海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

主讲本科生“民法”、“经济法”、“合同法”、“涉外经济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主讲研究生“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人格权法”、“民商法”等课程。

为MBA学员讲授“商法”、“中国营商法律制度”等课程,多次到香港为大型集团公司主管讲授“营商法律问题与对策”课程。

在香港出版了《中国营商法律问题与对策》著作,在中国大陆出版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主编了《企业技术创新与合同法律保护》,参编了《法学大辞典》、《精编法学辞典》、《国际贸易法大辞典》、《民法大辞典》,参加编写了《商法》等全国统编教材。

在全国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论文100余篇。

曾赴日本东海大学法学部进行访问研究,担任过松下电工(广州)等中外合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曾为西部石油公司分析评解多年的合同,现每年承担50多件仲裁案件的审理工作。

每年代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多起。

为国内大型企业或者相关行业做法律讲座多场。

基本经历1981年9月——1985年7月中山大学法律学系本科学生1985年7月——1988年1月广州军区军事检察院检察员期间1987年到连队挂职锻炼任指导员1988年1月——1988年6月广东省肇庆地委党校法律教员1988年6月——1992年12月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企业培训中心广州中心)法学助教期间1989年9月——1992年12月在职中山大学读经济法研究生1993年1月——至今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期间1995年2月——1996年2月日本东海大学法学部访问研究员期间2001年9月——2004年6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期间2001年9月——2004年9月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学博士研究生生活照。

吴汉东教授:孜孜不倦做学问 辛勤耕耘求创新--法学院-法制网

吴汉东教授:孜孜不倦做学问 辛勤耕耘求创新--法学院-法制网
记者:现在整个社会学历层次越来越高,您如何看待我国的法学教育?
吴教授:中国的高等教育已进入到大众化阶段,应该说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力资源大国是很重要的。法学教育在量的扩张这方面做得很好,我记得新世纪初全国有260多所法律院校,现在已有650多所,在校法科学生76万人,其中本科生40万人。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法学教育应该是发展最快的领域,我对此是忧喜参半。首先法学教育规模的扩张势在必行,因为要满足人们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但是法学教育的兴办必须特别注重质量,注重规格,实行必要的准入制度,不能过于盲目、过于功利。有些专业是比较热门而且难以入门的专业,比如计算机专业,有些专业是非常热门也比较容易入门的专业,比如法学。有些学校就“十几个人、七八条枪”,就敢办一个法学专业,现在已经入门的已有650多所了。我觉得法学教育不能自乱江湖,盲目扩张,现在到了一个注重质量的重要发展关口了。我觉得法学教育学历层次有不同的目标,我曾谈到本科教育是通才教育,研究生是一个专才教育,博士生是一个高才教育。从法学来看,虽然走向了大众化,但是依然应是一个精英教育。关于这个问题,我在09年的西安会议上讲过法学教育的大众化与精英化的问题。过去法学职业的教育层次比较混乱,从职高到大专到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到博士后。我认为法学职业应该以本科为起点,以法律本科作为进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起码资格。现在从事司法职业有一种学历在逐步提高的趋势,很多法院以研究生为必要条件,但是我认为法律共同体的进入,可以以法律本科为基础,以法科研究生为补充。以我校学生而言,本科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研究生阶段则要在专业上增加就业竞争力,这是我对学历层次的看法,它应与今后的工作相联系,不是越高越好。我特别指出,博士阶段不是培养法律实务人员,而是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人员。我认为研究生只有很少一部分来攻读博士,博士主要从事教学研究。当然这里的研究工作也包括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的政策与法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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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知识产权法权威教授篇一:知识产权名校排名知识产权名校排名目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知识产权建设是全国一流的,领军人物是吴汉东,博导很多,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学院.应该说从人员配备和科研力量,物质条件看是最好的.也是这个大学重点发展的学科.北大知识产权学院也很强,以郑胜利和曲三强(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博士)为首中国政法大学的知识产权法是在民商法分支中,实力也很强,以冯晓青为首,留学加拿大的博士后.还有就是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大的著作权研究应该说是全国领先的,其博导刘春田提出了很多新颖的观点.而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是以世界知识产权案权威郑成思为首的,现郑教授已经去世,但其它的老师也很牛,因为多是郑成思的大弟子.我的目标是中国政法大学.呵呵篇二:尔雅通识课《法学人生》参考答案1《论解放区战场》的作者是A、毛泽东b、邓小平c、朱德D、刘少奇我的答案:c2日本统治大连时期对于占领区人民实行什么样的教育方式?A、贵族教育b、平民教育c、精英教育D、奴化教育我的答案:D3日本人称占领区人民为A、日本人b、中国人c、满洲人D、关东州人我的答案:D4吕世伦老师初中时期文章的主要宣传的内容不包括A、中苏友好b、人民政府c、解放战争D、抗日战争我的答案:D5吕世伦老师的祖母认为他们是什么人A、日本人b、中国人c、大清人D、伪满洲人我的答案:c6吕世伦老师在人民日报上批判西方自然法学是在A、1963年b、1964年c、1965年D、1966年我的答案:A7《论解放军战场》是谁的作品:A、刘少奇b、朱德c、毛泽东D、蒋介石我的答案:b8吕世伦老师1940年进的公学堂是哪个国家办的:A、美国b、英国c、日本D、中国我的答案:c9太平洋战争发生在:A、1942年b、1941年c、1940年D、1939年我的答案:b10吕世伦老师曾任哪个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A、清华大学b、南开大学c、复旦大学D、北京大学我的答案:b11《论联合政府》的作者是A、毛泽东b、蒋介石c、朱德D、刘少奇我的答案:A12吕世伦老师的出生地当时是哪个国家的殖民地A、英国b、德国c、俄国D、日本我的答案:D13中苏友好是吕世伦老师中学期间写作的主旨之一。

14文革后,人民大学于1976年宣布复校。

我的答案:×15吕世伦老师1934年7月出生于金州一个县城。

我的答案:√16朱德曾写过《党章修改报告》。

我的答案:×17当今的共青团的前身是东北民主青年联合会。

我的答案:√18吕世伦老师1943年7月出生。

我的答案:×1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问题出版于:A、1980年b、1981年c、1982年D、1983年2下列不属于吕世伦老师中学期间写作主旨的是:A、宣传中苏友好b、宣传解放战争c、宣传国民政府D、宣传人民政府我的答案:c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前身是:A、西南联合会b、东北青年联合会c、北京大学学生会D、以上都不对我的答案:b41970年人民大学解散,吕世伦老师被派遣到A、北京市法院b、北京医学院c、北京大学D、政法大学我的答案:b5人民大学是在哪一年宣布复校的A、1977年b、1978年c、1980年D、1981年我的答案:b6人民大学复校后吕世伦老师讲授的课程是A、西方法律思想史b、中国法制史c、法理学D、民法学我的答案:A7吕世伦老师尚未出版的著作是A、西方法律思想史b、马列选读c、毛泽东、邓小平法律思想史D、列宁法律思想史我的答案:c81969年吕世伦老师在五七干校从事的是A、养牛b、种地c、养猪D、喂马我的答案:c9人民大学宣布复校是在:A、1981年b、1980年c、1979年D、1978年我的答案:D10吕世伦老师在党校一个房间里闷头几个月的作品是: A、《马列法学原著选读》b、《黑格尔法律思想研究》c、《列宁法律思想史》D、《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我的答案:b11吕世伦老师开的课程不包括:A、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b、法律基础c、东、西方法律思想史D、法理学课程我的答案:c12吕世伦老师曾和哪位法学教授一起分配到北大医学院?A、高铭暄b、赵秉志c、王利明D、巫昌贞我的答案:A13吕世伦老师的研究领域不包括A、法哲学b、法理学c、西方法律思想史D、当代罗马法体系我的答案:D14中国人民大学于哪一年复校?A、1976.0b、1977.0c、1978.0D、1979.0我的答案:c15《黑格尔法律思想研究》是吕世伦老师的专著。

我的答案:√161984年年底,吕世伦老师应南开大学邀请,辞职到进入南开大学,创办了法学研究所。

我的答案:×17《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是吕世伦老师至今仍在编著的书。

我的答案:×181985年,南开大学已经开设了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点。

我的答案:×19蛀书虫和教书匠是吕世伦老师对自己的评价。

我的答案:√201970年人民大学解散,法学专业学生与北大法律系合并。

我的答案:√1现代劳动立法的开端始于哪个国家?篇三:20XX《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一、著作权案例1、高丽娅是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小学语文教师,20XX年4月,因撰写论文需要参考自己历年所写教案,遂向学校要求返还上交的48本教案,但学校最终只返还了4本,其余的教案或被销毁或被卖给了废品回收站。

高丽娅认为学校不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状告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校私自处理自己教案本的行为侵犯了其对于所写教案的著作权。

此案一审判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教案不属作品范畴,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进而认定原告“编写教案的行为应为一种工作行为,所编写的教案应为工作成果,被告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

”二审判决则认定“虽然教案包含了教师个人的经验及智慧,但也是教师为完成学校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是教师在工作中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是一种工作行为。

”高丽娅不服二审判决,于20XX年5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重庆市检察院于20XX年11月25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根据案例和著作权法理论,辨析回答以下问题:(1)作品的概念与条件?(2)教师教案是不是文字作品,为什么?(3)什么是职务作品?什么是非职务作品?(4)本案中教师教案著作权的归属?为什么?答:(1)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构成条件: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2)文字作品是指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包括小说、诗歌、论文、文书、日记等作品无论附着在什么载体上,只要改文字形式得以显示其存在,就属于文字作品。

高丽娅老师的教学教案是一个人的思想智慧写成的,用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或情感,在形成过程中没有抄袭与剽窃,就有自己的独创性,因此属于文字作品。

(3)职务作品是指作者与所在动作机构应具有劳动关系;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使用属于单位的正常业务范围之内;不满足上诉条件的属于非职务作品。

(4)该案例中高老师的教学教案属于职务作品。

她与该学校具有劳动关系,作为教师记载教学教案属于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学校对于老师上交的教学教案有使用的权利。

本案中的教师教案的职务作品的完成并未使用该学习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因其著作权属于高老师所有。

2、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一部著作,199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署名顺序为甲、乙。

1996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

在该书付印之际乙未经与甲协商,即通知出版社调整署名顺序,将乙署名为第一作者,甲为第二作者。

图书出版后,甲见署名顺序被调,便告乙侵犯了其署名权。

试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答:甲的主张成立。

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也称姓名表示权。

该案例甲乙合作完成的著作属于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合作作者约定。

著作权的署名权包括决定署名顺序,乙要改变署名顺序应当与甲协商,擅自改变则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3、甲创作一首歌曲,乙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轰动效果。

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并授权戊复制发行。

请分析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哪些法律关系,以及各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甲创作歌曲,即享有对其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等。

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双方签订合同或作出约定,乙支付给甲一定的报酬,此时乙享有表演者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因此享有广播权,但需经过甲的同意,当然还需经过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丁录制成录音制品应经甲和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由此丁享有录制者权。

丁授权戊复制发行,需经过甲、乙、丁的同意并支付报酬,戊享有复制发行权。

4、20XX年9月20日,广东省中山市的一名法官徐业恒将中国电影集团导演黄军告上法庭。

理由是:自己根据在法院工作期间接触到的杀人案件,撰写了纪实报道《走近杀人犯》,发表之后发现,由被告黄军编剧的影片《不要欺负人》叙述故事的起因、发展、结构和主要脉络以及人物特征、对白等细节都与《走近杀人犯》吻合。

原告认为,被告擅自改编了自己的文章,侵犯了著作权。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一、确认原告的署名权;二、判令被告在《南方周末》上公开致歉;三、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被告黄军则认为:这部影片是自行创作的,与纪实报道相同之处仅为事实部分,这不是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作品。

被告认为,原告的作品是根据真实事件创作的,不具有独创性。

而原告则强调,文章的独创性并不体现在事实上,而体现在作者对文章的整体构思和选材及对一个事件的采访和挖掘上,这体现了作者的风格和个性。

被告的影片不是来源于一个客观事实,它来源于原告的文章,是作品事实。

根据案情,试回答以下问题:(1)原告对《走近杀人犯》一文是否享有著作权?(2)电影《不要欺负人》是什么作品?其著作权属于谁?是否侵犯原告的著作权?(3)结合案例分析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事实与表述的区别)答:(1)原告对《走近杀人犯》一文享有著作权。

该文在完成的过程中,不是抄袭剽窃,是原告独立创作完成而产生的,作品中体现了作者的智慧与个性,是作者思想感情的外在表现,具有独创性,因此原告对其享有著作权。

(2)电影《不要欺负人》属于演绎作品,著作权属于被告黄军。

但在《著作权法》第12条的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的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有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而本案例的被告在行使其著作权时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3)5、20XX年某大学哲学系教授张某应邀到该市某考研辅导班讲授政治课,该考研辅导班为了那些有事未能及时参加听课的同学能听到张某讲授的课程,在征得张某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后,将其讲课内容录制到磁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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