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实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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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福利、生物安全、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

动物福利、生物安全、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

动物福利、生物安全、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动物福利、生物安全、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是保障动物权益和保护人类健康的重要制度。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分别介绍这三个制度的概念、实施情况和未来发展。

一、动物福利1、概念动物福利是指对动物生命尊严的尊重和保护,确保动物在其自然本性范围内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得到满足,避免遭受不必要的伤害和苦难。

基于生命尊严和爱和平的道德理念,动物福利已引起全球范围内广泛的关注。

2、实施情况动物福利是全球各国政府和社会应保障的法律权利。

中国政府在2016年出台的《家畜福利条例》就明确规定了加强动物福利保护的措施,要求对家畜进行健康监管、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疫病控制、康复治疗、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人为伤害和折磨。

3、未来发展在未来,动物福利将成为全球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同时,科技的发展和实施会使动物福利逐渐得到更为规范和保护,从而实现保护动物、造福人类的目标。

二、生物安全1、概念生物安全是指在疾病发生和传播威胁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情况下,采取有针对性控制手段,有效维护有关生物的安全。

生物安全关键是维护社会公共卫生,预防病毒跨种传播,维持自然生态平衡。

2、实施情况生物安全始终是全球卫生安全的重要方面。

WHO管理生物安全方面的全球计划自2008年开始实施,并提供概述国家如何在生物安全方面实现效益最大化的指导。

而政府和国际组织一直致力于生物安全研究和交流,提高生物安全教育和意识,防止生物灾害和疫情的发生。

3、未来发展生物安全将成为未来全球卫生安全的战略重心,因为与生物安全建设相关的问题涉及多个领域。

未来发展将涉及更加科学化、系统化、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三、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1、概念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是指商业和政府实验室在使用动物做实验等的时候必需要接受专门的伦理审查,确保这些实验能够保护动物,同时也不能令人类或环境带来危害。

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动物的权利,防止不正确的动物试验和不必要的伤害。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规定(3篇)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实验动物作为科学研究和医学实验的重要资源,其生物安全管理关系到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科研人员的健康安全。

为规范实验动物的使用和管理,预防和控制实验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实验动物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1. 实验动物单位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实验动物单位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生物安全责任,确保生物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3. 实验动物单位应定期对生物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生物安全培训1. 实验动物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生物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动物疫病防治等。

3. 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实验动物生物安全操作(一)实验动物引进1. 引进实验动物前,应了解其来源、品种、遗传背景、健康状况等信息。

2. 引进的实验动物应经过隔离检疫,检疫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引进的实验动物应具有合法来源,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二)实验动物饲养1. 实验动物饲养环境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实验动物的健康和舒适。

2. 实验动物饲料、饮水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实验动物的营养需求。

3. 实验动物饲养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疫病传播。

(三)实验动物使用1. 实验动物使用前,应了解其品种、遗传背景、健康状况等信息。

2. 实验动物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实验动物使用规范,确保实验动物的福利。

3. 实验动物实验结束后,应进行合理处理,防止疫病传播。

(四)实验动物疫病防治1. 实验动物单位应建立健全实验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制度。

2. 发现实验动物疫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

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在现代医学和科学研究中,动物实验一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对于这些实验过程中的动物福利和生物安全问题,社会逐渐关注和重视起来。

为了保障动物实验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实验室内动物的生存环境和健康状况,减少实验对动物造成的伤害和痛苦。

该制度涵盖了实验前、实验中和实验后的方方面面,从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到异常情况处理,均在其监管范围之内。

首先,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重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实验室内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生物安全相关法规。

动物实验涉及到对动物的操作,对实验人员的素质和道德要求较高。

制度中应规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计划,引导实验人员正确对待动物,确保实验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注重设备设施的规范和维护。

设备设施的合理配置和良好维护,不仅有助于提高实验效率,还能有效预防实验中可能出现的生物安全问题。

动物实验室应具备适当的防护设施,包括密封实验室、消毒装置、生物安全柜等,以确保实验过程中的生物安全性和动物福利。

此外,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调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

例如,当实验中有动物死亡、疾病传播、事故等情况发生时,制度中应明确处理流程和责任划分。

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事态扩大并保障生物安全和动物福利。

除此之外,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还应规定实验过程中动物数量的合理控制,以减少不必要的实验和动物伤害。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实验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审批,并规定实验项目的周期、目标和模式,避免过度使用动物和重复实验。

综上所述,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动物实验安全性和合规性的重要保障机制。

通过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设备设施的规范和维护、异常情况的处理和动物数量的合理控制等方面的要求,该制度能够确保实验室内动物的健康和福利,为科学研究的推进提供有力支持。

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章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章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止实验室生物事故的发生,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动物和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管理1.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3.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责1. 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负总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落实。

2.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

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与设备1. 实验室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安全柜、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设施、消毒设备等生物安全设施。

2. 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实验室应设置生物危险标识,明确生物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

五、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1.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前,应进行生物安全培训,掌握实验操作规程和生物安全知识。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个人防护。

3. 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动物管理制度,对实验动物进行规范饲养和管理。

4. 实验室应建立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管理制度,实行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制度。

5. 实验室应定期对实验场所、物品、设备等进行消毒杀菌,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六、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处理1. 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实验室应将生物安全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七、实验室生物安全违规行为处理1. 违反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应给予警告或纪律处分。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规范2003年10月15日农业部第302号公告发布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实验室的分级、各级实验室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本规范为最低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兽医实验室的建设、使用和管理;2 引用标准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中的条款作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国务院304号令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1996农业部7号令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国家科委2号令GB 14925-2001 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GB/T15481-200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6803-1997 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术语GB/T14295-93 空气过滤器GB/ 13554-92 高效空气过滤器GB 50155-9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J 19-8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WS 233-2002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OIE 2002 国际动物卫生法典JCJ 71-9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NF EN l2021 可呼吸空气生产标准3 定义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兽医实验室Veterinary Laboratory:一切从事兽医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研究与使用,以及兽医临床诊疗和疫病检疫监测的实验室;动物Animal:本规范涉及的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其他动物;兽医微生物Veterinary Microorganisms:一切能引起动物传染病或人畜共患病的细菌、病毒和真菌等病原体;人畜共患病Zoonosis:可以由动物传播给人并引起人类发病的传染性疾病;外来病Exotic Diseases:在国外存在或流行的,但在国内尚未证实存在或已消灭的动物疫病;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Biosafety Containment of Laborato-ries: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病原微生物、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材料或寄生虫时,为确保实验对象不对人和动物造成生物伤害,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在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的设计与建造、使用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守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所采取的综合防护措施;微生物危害评估Hazard Assessment of Microbes:对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可能给人、动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所进行的评估;气溶胶Aerosol: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粒径为—100μm的固体、液体微小粒子形成的胶溶状态分散体系;通风橱Chemical Hood:是通过管道直接排出操作化学药品时所产生的有害或挥发性气体、气溶胶和微粒的通风装置;高效空气过滤器HEPA,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fil-ter:在额定风量下,对粒径大于等于μm的粒子捕集效率在99.97%以上及气流阻力在245Pa以下的空气过滤器;物理防护设备PhysicalContainmentDevice:是用于防止病原微生物逸出和对操作者实施防护的物理或机械设备;生物安全柜Biosafety Cabinet:处理危险性微生物时所用的箱形负压空气净化安全设备;分为Ⅰ、Ⅱ和Ⅲ级;4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总则4.1.1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内容包括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二级防护,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与规程;4.1.2 兽医实验室除了防范病原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感染外,还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病原体的逃逸;4.1.3 对每一特定实验室,应制定有关生物安全防护综合措施,编写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手册,并有专人负责生物安全工作;4.1.4 生物安全水平根据微生物的危害程度和防护要求分为4个等级,即Ⅰ、Ⅱ、Ⅲ、Ⅳ级;4.1.5 有关DNA重组操作和遗传工程体的生物安全应参照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与病原微生物直接接触的初级屏障;4.2.1 实验室必须配备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设备;所有可能使病原微生物逸出或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必须在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控制条件下进行;4.2.2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体防护用品防护帽、护目镜、口罩、工作服、手套等;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的要求实验室的选址、设计和建造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3.1 实验室必须依据所需要的防护级别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并满足本规范中的最低设计要求和运行条件;4.3.2 动物实验室除满足相应生物安全级别要求外,还应隔离,并根据其相应生物安全级别,保持与中心实验室的相应压差;生物安全操作规程4.4.1 本规范规定了不同级别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手册中明列,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4.4.2 本规范对各种病原微生物均有明确的生物危害分类,各实验室应根据其操作的对象,制定相应的特殊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列入其生物安全管理手册;危害性微生物及其毒素样品的引进、采集、包装、标识、传递和保存4.5.1 采集的样品应放入安全的防漏容器内,传递时必须包装结实严密,标识清楚牢固,容器表面消毒后由专人送递或邮寄至相应实验室;4.5.2 进口危害性微生物及其毒素样品时,申请者必须要有与该微生物危害等级相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并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4.5.3 危害性微生物及其毒素样品的保存应根据其危害等级分级保存;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参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去污染与废弃物废气、废液和固形物处理4.7.1 去污染包括灭菌彻底杀灭所有微生物和消毒杀灭特殊种类的病原体,是防止病原体扩散造成生物危害的重要防护屏障;4.7.2 被污染的废弃物或各种器皿在废弃或清洗前必须进行灭菌处理;实验室在病原体意外泄漏、重新布置或维修、可疑污染设备的搬运以及空气过滤系统检修时,均应对实验室设施及仪器设备进行消毒处理;4.7.3 根据被处理物的性质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如高压灭菌、化学消毒、熏蒸、γ—射线照射或焚烧等;4.7.4 对实验动物尸体及动物产品应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4.7.5 实验室应尽量减少用水,污染区、半污染区产生的废水必须排入专门配备的废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管理制度兽医实验室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微生物危害评估按照微生物危害分为4级;在建设实验室之前,必须对拟操作的病原微生物进行危害评估,结合人和动物对其易感性、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性、预防和治疗的获得性等因素,确定相应生物安全水平等级;5 微生物危害分级微生物危害通常分为以下4级生物危害1级:对个体和群体危害程度低,已知的不能对健康成年人和动物致病的微生物;生物危害2级:对个体危害程度为中度,对群体危害较低,主要通过皮肤、粘膜、消化道传播;对人和动物有致病性,但对实验人员、动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动物致病微生物,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生物危害3级:对个体危害程度高,对群体危害程度较高;能通过气溶胶传播的,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疫病,导致严重经济损失的动物致病微生物,或外来的动物致病微生物;对人引发的疾病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生物危害4级: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高,通常引起严重疫病的、暂无有效预防和治疗措施的动物致病微生物;通过气溶胶传播的,有高度传染性、致死性的动物致病微生物;或未知的危险的动物致病微生物;根据对象微生物本身的致病特征确定微生物的危害等级时必须考虑下列因素●微生物的致病性和毒力●宿主范围●所引起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疾病的传播媒介●动物体内或环境中病原的量和浓度●排出物传播的可能性●病原在自然环境中的存活时间●病原的地方流行特性●交叉污染的可能性●获得有效疫苗、预防和治疗药物的程度除考虑特定微生物固有的致病危害外,危害评估还应包括●产生气溶胶的可能性●操作方法体外、体内或攻毒●对重组微生物还应评估其基因特征毒力基因和毒素基因、宿主适应性改变、基因整合、增殖力和回复野生型的能力等;6 兽医实验室的分类、分级及其适用范围分类:兽医实验室分两类;6.1.1是指对病原微生物进行试验操作时所产生的生物危害具有物理防护能力的兽医实验室;适用于兽医微生物的临床检验检测、分离培养、鉴定以及各种生物制剂的研究等工作;6.1.2 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是指对病原微生物的动物生物学试验研究时所产生的生物危害具有物理防护能力的兽医实验室;也适用于动物传染病临床诊断、治疗、预防研究等工作;分级上述两类实验室,根据所用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对人和动物的易感性、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性、预防和治疗的可行性等因素,其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各分为四级,一级最低,四级最高;6.2.1 生物安全水平分级依据一级生物安全水平BSL-1:能够安全操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动物无明显致病性的,对环境危害程度微小的,特性清楚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水平;二级生物安全水平BSL-2:能够安全操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动物致病性低的,对环境有轻微危害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水平;三级生物安全水平BSL-3:能够安全地从事国内和国外的,可能通过呼吸道感染,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疾病的病原微生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知的病原体,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决定是继续在此种安全水平下工作还是在其它等级生物安全水平下工作;四级生物安全水平BSL-4:能够安全地从事国内和国外的,能通过气溶胶传播,实验室感染高度危险,严重危害人和动物生命和环境的,没有特效预防和治疗方法的微生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识的病原体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决定是继续在此种安全水平下工作还是在低一级安全水平下工作;6.2.2 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水平ABSL一级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水平ABSL-1:能够安全地进行没有发现肯定能引起健康成人发病的,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动物和环境危害微小的、特性清楚的病原微生物感染动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二级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水平ABSL-2:能够安全地进行对工作人员、动物和环境有轻微危害的病原微生物感染动物的生物安全水平;这些病原微生物通过消化道和皮肤、粘膜暴露而产生危害;三级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水平ABSL-3:能够安全地从事国内和国外的,可能通过呼吸道感染、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疾病的病原微生物感染动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识的病原体感染,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决定是继续在此种安全水平下工作还是在低一级安全水平下工作;四级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水平ABSL-4:能够安全地从事国内和国外的,能通过气溶胶传播,实验室感染高度危险、严重危害人和动物生命和环境的,没有特效预防和治疗方法的微生物感染动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知的病原体动物试验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决定是继续在此种安全水平下工作还是在低一级安全水平下工作;实验室致病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等级见附表一7 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物理防护分级和组合初级物理防护屏障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配备初级物理防护屏障,它包括各级生物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器具;次级物理防护屏障实验室的设施结构和通风设计构成次级物理防护屏障;次级物理防护的能力取决于实验室分区和室内气压,要根据实验室的安全要求进行设计;一般把实验室分为洁净、半污染和污染三个区;实验室保持密闭,通风的气流方向始终保持:外界→HEPA→洁净区→半污染区→污染区→HEPA→外界;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水平的实验室中,污染区和半污染区的气压相对于大气压的压差分别不应小于-50Pa和-30Pa;生物安全水平BSL的构成生物安全水平依赖于初级防护屏障、次级防护屏障和操作规程;三者不同形式的组合构成了4个级别生物安全水平,Ⅰ、Ⅱ、Ⅲ、Ⅳ级安全水平逐级提高,从而构成Ⅰ、Ⅱ、Ⅲ、Ⅳ级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根据实验的生物安全要求进行各种组合的设计;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要求7.4.1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指按照BSL-1标准建造的实验室,也称基础生物实验室;在建筑物中,实验室无需与一般区域隔离;实验室人员需经一般生物专业训练;其具体标准、微生物操作、安全设备、实验室设施要求如下;7.4.1.1 标准操作●工作一般在桌面上进行,采用微生物的常规操作;工作台面至少每天消毒一次;●工作区内不准吃、喝、抽烟、用手接触隐形眼镜、存放个人物品化妆品、食品等;●严禁用嘴吸取试验液体,应该使用专用的移液管;●防止皮肤损伤;●所有操作均需小心,避免外溢和气溶胶的产生;●所有废弃物在处理之前用公认有效的方法灭菌消毒;从实验室拿出消毒后的废弃物应放在一个牢固不漏的容器内,并按照国家或地方法规进行处理;●昆虫和啮齿类动物控制方案应参照其它有关规定进行;7.4.1.2 特殊操作:无;7.4.1.3 安全设备初级防护屏障●BSL-1实验室可不配置特殊的物理防护设备;●工作时应穿着实验室专用长工作服;●戴乳胶手套;●可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7.4.1.4 实验室设施次级防护屏障●实验室有控制进出的门;●每个实验室应有一个洗手池;●室内装饰便于打扫卫生,不用地毯和垫子;●工作台面不漏水、耐酸碱和中等热度、抗化学物质的腐蚀;●实验室内器具安放稳妥,器具之间留有一定的距离,方便清扫;●实验室的窗户,必须安纱窗;7.4.2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指按照BSL-2标准建造的实验室,也称为基础生物实验室;在建筑物中,实验室无需与一般区域隔离;实验室人员需经一般生物专业训练;其具体标准微生物操作、特殊操作、安全设备、实验室设施要求如下;7.4.1.2 标准操作●工作一般在桌面上进行,采用微生物的常规操作和特殊操作;●工作区内禁止吃、喝、抽烟、用手接触隐形眼镜和使用化妆品;食物贮藏在专门设计的工作区外的柜内或冰箱内;●使用移液管吸取液体,禁止用嘴吸取;●操作传染性材料后要洗手,离开实验室前脱掉手套并洗手;●制定对利器的安全操作对策见7.4.3.2的避免利器感染;●所有操作均须小心,以减少实验材料外溢、飞溅、产生气溶胶;●每天完成实验后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实验材料溅出时,要用有效的消毒剂消毒;●所有培养物和废弃物在处理前都要用高压蒸汽灭菌器消毒;消毒后的物品要放入牢固不漏的容器内,按照国家法规进行包装,密闭传出处理;●昆虫和啮齿类动物的控制应参照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菌、毒种,使用要经负责人批准并登记使用量;7.4.2.2 特殊操作●操作传染性材料的人员,由负责人指定;一般情况下受感染概率增加或受感染后后果严重的人不允许进入实验室;例如,免疫功能低下或缺陷的人受感染危险增加;●负责人要告知工作人员工作中的潜在危险和所需的防护措施如免疫接种,否则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操作病原微生物期间,在实验室入口必须标记生物危险信号,其内容包括微生物种类、生物安全水平、是否需要免疫接种、研究者的姓名和电话号码、进入人员必须佩戴的防护器具、遵守退出实验室的程序;●实验室人员需操作某些人畜共患病病原体时应接受相应的疫苗免疫或检测试验如狂犬病疫苗和TB皮肤试验;●应收集和保存实验室人员和其他受威胁人的基础血清,进行试验病原微生物抗体水平的测定,以后定期或不定期收取血清样本进行监测;●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具体的生物安全规则和标准操作程序,或制定实验室特殊的安全手册;●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人员和辅助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生物危害防护的专业训练,定期培训;必须防止微生物暴露、学会评价暴露危害的方法;●必须高度重视污染利器包括针头、注射器、玻璃片、吸管、毛细管和手术刀的安全对策见7.4.3.2的避免利器感染;●培养物、组织或体液标本的收集、处理、加工、储存、运输过程,应放在防漏的容器内进行;●操作传染性材料后,应对使用的仪器表面和工作台面进行有效的消毒,特别是发生传染性材料外溢、溅出,或其它污染时更要严格消毒;污染的仪器在送出设施检修、打包、运输之前都要给予消毒;●发生传染性材料溅出或其它事故要立即报告负责人,负责人要进行恰当的危害评价、监督、处理,并记录存档;●非本实验所需动物不允许进入实验室;7.4.2.3 安全设备初级防护屏障●实验室内工作必需穿防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到非工作区如餐厅、图书室和办公室之前要脱掉工作服;所有工作服或在实验室处理或由洗衣房清洗,不准带回家;●可能接触传染性材料和接触污染表面时要戴乳胶手套;完成传染性材料工作之后需经过消毒处理,方可脱掉手套;待处理的手套不能接触清洁表面微机键盘、电话等,不能丢弃至实验室外面;脱掉手套后要洗手;如果手套破损,先消毒后脱掉;●能产生传染物外溢、溅出和气溶胶的操作,包括离心、研磨、搅拌、强力震荡混合、超声波破碎、打开装有传染性材料的容器、动物鼻腔注射、收取感染动物和孵化卵的组织等,都要使用Ⅱ级生物安全柜和物理防护设备;●离心高浓度和大容量的传染性材料时,如果使用密闭转头、带有安全帽的离心机可在开放的实验室内进行,否则只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当操作微生物不得不在安全柜外面进行时,应采取严格的面部安全防护措施护目镜、口罩、面罩或其它设施,并防止气溶胶发生;7.4.2.4 实验室设施次级屏障●设施门要加锁,限制人员进入;●实验设施地点离开公共区;●每个实验室设一个洗手池;要求设置非手动或自动开关;●实验室结构要便于清洁卫生,禁止使用地毯和垫子;●工作台面不渗水,应耐酸、碱、耐热和有机溶剂等;●实验室家具应预先设计,便于摆放和使用,表面应便于消毒,并在其间留有空隙便于清洁;●生物安全柜的安装,室内的送、排风要符合物理防护参数要求;远离门口、风口和能开的窗户,远离室内人员经常走动的地方,远离其它可能干扰的仪器,以保证生物安全柜的气流参数和物理防护功能;●建立冲洗眼睛的紧急救护点;●照明适合于室内一切活动,避免反射和耀眼,以免干扰视线;●只要求一般舒适空调,没有特殊通风要求;但是,新设施应该考虑机械通风系统能够提供通向室内的单向气流;如果有通向室外的窗户,必须安装纱窗;7.4.3 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指按照BSL-3标准建造的实验室,也称为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室需与建筑物中的一般区域隔离;其具体标准微生物操作、特殊操作、安全设备、实验室设施要求如下;7.4.3.1 标准操作●完成传染性材料操作后,对手套进行消毒冲洗,离开实验室之前,脱掉手套并洗手;●设施内禁止吃、喝、抽烟,不准触摸隐形眼镜和使用化妆品;戴隐形眼镜的人也要佩戴防护镜或面罩;食物只能存放在工作区以外的地方;●禁止用嘴吸取试验液体,要使用专用的移液管;●一切操作均要小心,以减少和避免产生气溶胶;●实验室卫生至少每天清洁一次,工作后随时消毒工作台面,传染性材料外溢、溅出污染时要立即消毒处理;●所有培养物、储存物和其它日常废弃物在处理之前都要用高压灭菌器进行有效地灭菌处理;需要在实验室外面处理的材料,要装入牢固不漏的容器内,加盖密封后传出实验室;实验室的废弃物在送到处理地点之前应消毒、包装,避免污染环境;●对BSL-3内操作的菌、毒种必须由两人保管,保存在安全可靠的设施内,使用前应办理批准手续,说明使用剂量,并详细登记,两人同时到场方能取出;试验要有详细使用和销毁记录;●昆虫和啮齿类动物控制应参照其它有关规定执行;7.4.3.2 特殊操作●制定安全细则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验室特殊而全面的生物安全规则和具体的操作规程,以补充和细化本规范的操作要求,并报请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细则,认真贯彻执行;●生物危害标志要在实验室入口的门上标记国际通用生物危害标志;实验室门口标记实验微生物种类、实验室负责人的名单和电话号码,指明进入本实验室的特殊要求,诸如需要免疫接种、佩戴防护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器具等;实验室使用期间,谢绝无关人员参观;如参观必须经过批准并在个体条件和防护达到要求时方能进入;●生物危害警告实验过程中实验室或物理防护设备里放有传染性材料或感染动物时,实验室的门必须保持紧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门口要示以危害警告标志,如挂红牌或文字说明实验的状态,禁止进入或靠近;●进入实验室的条件实验室负责人要指定、控制或禁止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和辅助人员;未成年人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受感染概率增加或感染后果严重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只有了解实验室潜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并能遵守有关规定合乎条件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与工作无关的动植物和其它物品不允许带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要进行与工作有关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生物安全防护专业培训;实验人员需经专门生物专业训练和生物安全训练,并由有经验的专家指导,或在生物安全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工作;必须学会气溶胶暴露危害的评价和预防方法;。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A.个人防护一. 着装: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 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3.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4.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5.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二.洗手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2.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洗手.3.实验室应为过敏或对某些消毒防腐剂中的特殊化合物有其他反应的工作人员提供洗手用的替代品.4.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使用基于乙醇的“无水”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5.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6.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或动物后,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行“六步法”洗手.7.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B. 操作准则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3.严格禁止用嘴吸液.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3.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4.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5.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6.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7.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工作台表面应消毒.8.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实验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条实验室建立技术档案,由专人、专柜统一保管.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与论文、学习培训、技术服务等与技术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第二条各种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建卡、分类保存,尤其是进口仪器资料,绝对不得遗失.第三条仪器使用人员借阅仪器使用操作手册等,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且按时归还,不得损坏、遗失.仪器维修手册仅供维修人员使用.第四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资料应保持完整,单独立案,包括下列资料:仪器到货、验收时间、安装调试、性能鉴定的详细记录资料;仪器主机部件与附件;合格证;仪器维修手册;仪器使用操作手册或仪器说明书,建立仪器维护、保养、修理登记册等.第五条仪器设备档案是评价仪器设备性能,了解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的重要文件.第六条实验原始记录要求认真、完整填写.实验数据及结果须由实验指导老师签名确认.第七条所有资料、原始数据,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实验室,确认需要使用相关资料时,应由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借出,要求按规定时间归还.第八条资料室要做好清洁、防潮、防火、防盗等相关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操作规定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章取试剂1、手应该保持清洁干爽, 瓶盖不准乱放,取过试剂后应立即封闭瓶盖.2、取固体试剂时,应该用清洁的小勺取用,取强缄试剂后应立即清洗干净小勺.3、取液体试剂时,取液体试剂的吸管在没有洗干净的情况下不准进入别的液体试剂中.4、所有配制好的试剂应该有标签并标有配制的时间、日期和配制的比例.5、配制的试剂应按所需的配制,不要配制太多,以免造成浪费.二、配制好的试剂的保存易腐蚀的氢氟酸氟化钾氟化铵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等配制好的试剂应放在塑料瓶中.见光易分解过氧化氢高锰酸钾氯化亚锡硫酸亚铁铵氨水乙醇...... 等配制好的试剂应放在避光的棕色塑料瓶中.要封闭好.3、各种有挥发性的试剂应放在通风干燥避光的地方保存.4、有毒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三、配制试剂时注意事项1、配制硫酸溶液时应将硫酸缓慢的加入有冷水的耐热玻璃容器中.2、取各种酸性液体时应注意,不要溅出来,最好是戴防护手套.3、取高氯酸时不准戴手套操作.四、装机器时的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装配说明或装配图装配2、再装配玻璃器皿时要小心轻放,往管道里装时要沾涂润滑剂肥皂水洗涤剂,以免弄伤.五、使用分析天平时要先校准后再使用.六、化验室化验人员在当班时要注意安全,在当班时要离开的人员要交代清楚后方能离开七、化验室化验人员下班时要检查水电气,关好水源, 切断电源,关闭氧气后方能离开八、化验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实验室样品管理制度为了对待检样品的收发、保管和处理进行有效管理,制定本制度.1、实验室接收检验样品后认真填写样品登记卡.登记卡上应详细记录样品的来源、时间、地点、畜主、送检单位等情况.保存、发放无误.2、所有送检样品均应制备副样.副样以原始状态密封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启用副样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3、样品的保存时间:根据样品性质不同,制定不同的样品保存期限.4、样品的保管须分类、分标、按序、按格有序存放.5、样品的保管要做到按相应的温度要求存放.6、样品室要做到器具整洁,定期清理消毒.7、超过保存质期的样品,要及时报批,并由专人进行无害化处理.8、样品的处理要做好登记.菌毒种管理制度1、菌毒种保管应由专人负责,保存于冰箱中,房门专人加锁,确保菌种安全.2、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交接手续.3、菌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包括形态,分离日期,鉴定日期,签发者,主要鉴定性能包括形态、染色、抗原结构、动物致病力等,并注明使用、转移、销毁情况及原因.4、各菌种应按规定时间接种,一般在接种三次后作一次全面的鉴定,注意菌种有无污染及变异,如发现变异时,应及时更换.5、菌种保存范围及向外单位转移,应按国家卫生部规定执行.6、所有存在的菌种应具备清单.7、使用菌种工作时,如发生严重污染环境或实验室人身感染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向当地卫生局报告,同时报告卫生部和有关保藏管理中心实验室剧毒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剧毒药品管理,防止毒害事故发生,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1、采购按工作需要,做出购买剧毒药品品种、数量计划,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由专人2人在指定商店负责购入、登记、建账入库,购买剧毒药品需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备案.剧毒药品入库时要标记清楚.2、保管剧毒药品应存放于双门、双锁保险柜内,存放剧毒药品的保险柜应存于远离人群、干燥通风的房间中,由2 人负责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人携带一把保险柜钥匙.3、领取和使用剧毒药品使用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剧毒药品领用审批制度,使用部门要提交书面申请,由实验室主任签字批准,保管人员根据批准意见,由两人同时开锁,并监督进行称量出库,领取人和保管人应在剧毒药品使用登记本中签字.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2人以上在场,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剩余药品立即送交保管人员入库,并履行相关手续.4、剧毒药品废弃物处理剧毒药品残液或废弃物应由使用单位指定专门机构会同使用部门经无害化处理后倒入废液缸,集中处理.5、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排除.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清理库存,做到账物相符,定期上报有关部门.7、如保管不当,工作中流失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及危及人、畜安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实验动物动物实验生物安全要求

实验动物动物实验生物安全要求

实验动物动物实验生物安全要求动物实验是科研和医学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它对于理解疾病的发展机制、测试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动物实验也引起了许多道德和伦理问题,而且可能对动物自身造成潜在风险。

因此,为了保障动物福利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需要制定一系列针对实验动物的生物安全要求。

首先,实验动物的源头管理是非常关键的。

采购实验动物的单位需要确保从信誉可靠、依法合规经营的实验动物供应商购买。

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提供适用于动物实验的相关品系鉴定报告。

这些文档包括供应商仓库的温湿度、空气质量等状况,以及经营者的许可证、动物饲养及疫情防控制度等。

其次,实验动物的饲养环境要求严格,确保其健康和安全。

饲养环境应该清洁、卫生,而且能够满足实验动物的生理需求。

实验动物的饲养场所应该具备必要的保温、通风和消毒设施,以及室内外合理的采光条件。

对于一些特殊物种的实验动物,如透明鱼类或无毛小鼠等,需要提供特殊的设施和饲养条件,以保证其生存和繁殖。

此外,实验动物的生物安全要求还包括对饲料、饮水和饲养物资的要求。

饲养动物所需的饲料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其营养需求,并且不含有因农药残留、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

饮水系统应当进行定期的检测和清洁,以保障实验动物的饮水安全。

另外,饲养物资如饲养箱、笼具、水槽等应该经过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并且定期更换,以防止潜在的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为了确保动物实验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动物实验应该得到科研机构的批准,并严格按照一定的实验操作规范进行。

实验过程中应该监测实验动物的生理指标和行为特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实验动物的相关记录和数据应该进行可靠的管理和保存,以保证实验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重复性。

此外,疾病防控也是动物实验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实验动物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疫情监测制度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动物疾病或异常情况。

对于一些潜在的感染性疾病,如屠杀病或实验动物病毒等,需要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动物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动物实验的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的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的安全管理制度动物实验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同时也涉及到动物的利用和权益保护问题。

为了保障动物实验的安全,许多国家和机构都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动物实验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探讨其优势和不足之处。

1.伦理委员会:许多国家和机构都建立了动物实验的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实验计划和监督实验过程。

伦理委员会由专家组成,包括动物权益保护专家、德育专家、行为学家等,以确保实验符合道德和伦理标准。

2.动物饲养和管理:动物实验必须在合适的饲养和管理条件下进行,确保动物的健康和福利。

这包括提供适当的饲料、水源和住所,定期检查和清洁动物舍所,以及提供必要的医疗照顾。

3.实验室标准和设备:动物实验必须在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实验室中进行。

实验室应具备防护设施,如生物安全柜、通风系统等,以防止实验过程中的毒素和污染物泄漏。

4.实验人员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动物实验的法律和伦理要求,以及相关的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涵盖动物饲养、处理和实验操作的技巧,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防范和应急措施等。

5.实验记录和报告:每个动物实验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和报告。

记录包括实验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以及动物的饲养和管理情况。

这些记录和报告可以用于监督实验的合法性和结果的科学性。

1.保障动物权益:通过建立伦理委员会和严格的饲养和管理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动物的权益,降低实验过程中的痛苦和困扰。

2.提高研究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实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熟练的实验人员和规范的操作可以减少误差和实验结果的不确定性。

3.保障实验人员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和设备配置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可以降低实验人员接触有害物质的风险,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但是,动物实验的安全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伦理标准的相对性:不同国家和机构对于动物实验的伦理标准存在差异。

有些人认为动物实验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不应该进行;而有些人认为动物实验在一定条件下是必要的。

动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动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实验动物的安全,预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从事动物实验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三、组织与管理1.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3. 各课题组负责人对本组生物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人员培训与准入1. 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实验操作规范、事故处理等。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实验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3. 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进行。

4. 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五、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1. 实验室应设立生物安全柜、洗眼器、消毒设备等生物安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2. 实验室内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并定期更换。

3. 实验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4. 实验动物应按种类、等级进行隔离饲养,饲养环境应满足实验动物福利要求。

5. 实验动物的使用、运输、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动物福利要求。

六、事故处理1. 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和生物安全委员会,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评估和整改工作。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实验室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实验室应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

3. 实验室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简称实验室)在研究动物疾病和微生物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实验室所涉及的微生物种类繁多且具有较高的传染性和致病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实验室人员管理、实验室设施管理以及微生物管理等方面分别进行探讨,以期加强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了解和认识。

一、实验室人员管理在实验室人员管理方面,应该建立健全的员工准入管理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和生物安全教育培训。

实验室应当明确规定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确保每位实验室人员都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对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设施管理实验室设施管理是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保障。

实验室应当拥有符合标准的实验室建筑和设备,以保障实验室内部的空气流通和洁净度。

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备的实验室物品管理制度,对实验室内部的实验器材和试剂进行分类、编号和定期检查,保障实验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

三、微生物管理实验室的微生物管理是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关键环节。

在微生物管理中,应该对实验室内的微生物进行分级管理和登记,并依据其传染性和致病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微生物样品采集、保存和处理制度,规范化操作流程,防止微生物泄漏和交叉感染。

在实际工作中,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验室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有效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应当不断加强对实验人员的生物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是一个综合性工程,需要从人员管理、设施管理和微生物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和有效实施。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提高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才能有效保障实验室内部的生物安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要求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要求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要求引言在科学研究中,动物实验是一项不可或缺的环节。

为了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需要对实验动物的生物安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的相关要求和措施,以保障实验人员和实验动物的安全。

实验动物来源实验动物的来源对其生物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一般来说,从合法渠道获得的实验动物更有保障,因为这些动物经过了严格的检测和筛选,确保其质量和健康状况。

对比起来,私人交易获得的动物存在较大的风险,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疾病和感染。

实验动物饲养实验动物的饲养环境对生物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实验室应该建立统一的饲养管理规范,确保实验动物的合理饲养、营养和生活条件。

具体要求如下:1.饲养环境应该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确保有良好的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系统;2.饲养环境应该保持干燥、洁净、清爽,不应该存在秽物、异味等;3.饲料和水源应该符合卫生标准,不能出现霉变等问题;4.通过建立清洁消毒和排除携带致病微生物的方法,确保实验动物不会被感染;5.实验动物需要有充足的运动和交流场所,环境温度、湿度、噪音、光照等应该符合实验需要。

实验动物使用实验动物使用的前提是必须确保其生物安全,目的是进行科学研究和试验。

针对实验动物使用进行下面的要求:1.必须通过实验伦理审核,研究人员需经过实验动物研究相关技术培训,并具备合适的研究能力;2.研究设计和实施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遵守实验操作指南和安全操作规程;3.实验动物的使用应该尽量减少其痛苦和痛苦时间,尽量使用最新和更加人性化的实验方法;4.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对实验动物进行安全处置,包括人道处置和生物安全处理。

结论实验动物生物安全是实验研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高品质的实验动物来源和科学的饲养管理能够确保实验动物的健康和质量。

同时,严格的实验开展和结束后的安全处理能够保障实验人员的身体安全和生物安全需求的满足。

我们需要尽最大努力做好生物安全的控制和管理,充分保障实验质量和实验人员的健康。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实验动物的生物安全管理,防范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校园环境和公共环境安全,依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第三条凡在学校各校区(园)内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并涉及实验动物生产和实验的各学院、直属系、直属单位、科研机构、附属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和相关人员,均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实验动物许可证申办和管理,以及与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相关的实验室建设方案风险评估、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置等的统筹管理。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在相应职责范围内落实与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涉及实验动物的各二级单位是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和管理,组织本单位相关建设项目和实验项目的风险评估及申报并落实相应风险防控措施,组织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置等工作。

第六条涉及实验动物的实验室是本实验室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学校、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实验室动物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负责本实验室实验动物许可证相关申请和日常管理,建立实验动物相关安全档案,进行本实验室相关建设项目和实验项目的风险预估及申报并落实相应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实验室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生物废物分类收集和事故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动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动物实验室人员安全,保障实验动物福利,防止实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从事动物实验的相关人员及实验动物。

三、职责1. 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实验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确保实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动物福利。

4. 实验动物饲养员负责实验动物的饲养、护理和健康监测。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实验动物来源及购买(1)实验动物必须来源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实验动物的质量和品种。

(2)购买实验动物时,应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动物许可证、检疫证明等。

2. 实验动物饲养(1)实验动物饲养环境应满足动物福利要求,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

(2)饲养员应定期对实验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实验动物饲养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3. 实验动物实验(1)实验人员必须接受动物实验培训,掌握动物实验操作技能。

(2)实验过程中,应确保实验动物福利,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

(3)实验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防止交叉感染。

(4)实验过程中,如发现实验动物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并报告实验室主任。

4. 实验动物处理(1)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动物福利要求,对实验动物进行妥善处理。

(2)实验动物尸体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 安全防护措施(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生物安全柜、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2)实验人员应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防止交叉感染。

6. 应急处理(1)实验室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故。

(2)实验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五、监督检查1. 实验室主任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实验室管理员应加强对实验动物饲养、实验操作的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动物实验的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的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必须办理相应的许可证,包括: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动物实验技术人员资格认可证等。

第二条动物实验设计要按照替代、减少和优化的原则进行,并应使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实验动物。

第三条动物实验环境设施要符合相应实验动物的等级标准,使用合格的饲料、笼具、垫料等用品;涉及放射性和感染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进行动物实验应根据实验目的,使用相应等级标准的实验动物及饲料、用品、用具。

不同品种、不同等级和互有干扰的动物实验,不得在同一实验间进行。

第五条凡用于病原体感染、化学有毒物质或放射性实验的实验动物,必须在特殊的设施内进行饲养,并按照生物安全等级和相关规定分类管理。

第六条对必须进行预防接种的实验动物,应当根据实验要求或《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预防接种。

第七条应善待实验动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应尽量防止和缓解在实验时所致的动物疼痛和不适。

实验完毕后,应对实验动物进行安乐处死。

第八条实验动物运输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实验动物的运输应使用与实验动物质量标准相符合的工具及笼器具,并备足饮水和饲料,保证运输过程中实验动物的质量及健康。

不得将不同品种、品系或者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混合装运。

第九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实验动物的防疫免疫工作,防止病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第十条在实验动物患病死亡时,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实验动物尸体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包装并贴标签后暂存所在二级单位专用冰柜,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

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废弃物经无害化处理后,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

禁止将使用后的实验动物私自处理。

第十二条落实实验室设施及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消毒灭菌制度,采取措施使设施内物品、空气等达到洁净或无菌程度。

防止昆虫、野鼠等动物进入实验室或实验室动物外逃,严防疾病传入动物饲养设施,杜绝人畜共患病发生。

动物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动物医院生物安全,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和扩散,保障动物和人员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动物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动物及动物主人。

三、职责1. 医院院长:负责全院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物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和检查各项生物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培训和考核,处理生物安全事件。

3.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生物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生物安全措施,确保本科室生物安全。

4. 所有工作人员: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

四、生物安全措施1.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1)实验室设立专用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操作。

(2)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实验室内实行严格的个人防护,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4)实验室内实行严格的废弃物处理,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2.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1)对疑似传染病动物,实行隔离观察,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

(2)对动物尸体和排泄物进行严格的无害化处理。

(3)加强动物饲养管理,保持环境卫生,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3. 人员健康监护(1)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2)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及时隔离治疗,防止传播。

(3)工作人员在接触动物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 应急处置(1)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2)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对生物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五、培训和考核1. 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考核,确保其掌握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补考,直至合格。

动物实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实验的生物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危害或风险,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动物的采购、验收和检疫一、实验动物的采购只能通过实验动物中心从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中购买,每一批动物都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实验犬必须有个体档案和疫苗接种记录。

实验人员未经动物中心许可不得私自采购实验动物。

二、禁止从无证个体农民中购买草狗等动物进行实验和教学,对一些非常规实验动物,如猫、羊等,需要由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购入的实验动物应分别由饲养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进行验收,实验人员在验收后应在验收单上签名。

四、购入的实验动物如有异常,应请兽医会诊。

如确认是传染病,应尽快按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处理,必要时通知供应商和向上级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和当地动物检疫、卫生防疫单位报告。

第三条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一、饲养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外源性病原微生物带入动物饲养室/实验室。

二、动物实验中发现实验动物患病死亡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尸体解剖,并记录在案。

三、对于确认患有重要人兽共患病和烈性传染病的动物,必须在兽医的指导下予以销毁或者隔离治疗。

对可能被污染的区域采取严格消毒措施,防止疫病蔓延。

四、对于非传染病死亡或实验后处死的动物尸体,应用黑色尸体袋包装,放到动物尸体冰柜内,定期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对于确认患有重要人兽共患病和烈性传染病的动物尸体和垫料,应用适当浓度的消毒液浸泡或喷洒后,焚烧处理;笼盒和饮水瓶高压灭菌处理。

第四条感染性动物实验的管理一、“感染性动物实验”是指用国家规定的第四类病原微生物进行的动物实验。

本中心不接受第三类以上病原微生物的动物实验。

二、感染性动物实验必须在专用的感染性动物实验室进行,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感染性动物实验必须预约申请,经伦理委员会风险评估,批准后方可进行。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题目: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CCAL-HP-MS-12第 1 页,共 6 页第十二章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2.1实验人员2.1.1从事实验动物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设施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实验动物医师、技术人员、研究人员、辅助人员等,其资质应满足相应的从业人员要求。

2.1.2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和预防接种,建立健康档案,有人畜共患病者调换工作岗位。

2.2实验环境2.2.1动物实验间环境技术指标CCAL-HP-MS-12第 2 页,共 6 页2.2.2屏障环境设施的辅助用房主要技术指标2.3.2辅助实验区:一更、二更、缓冲间、检疫室、洁净储物室、清洁走廊、污物走廊、洗消间。

2.3.3辅助区:包括监控室、值班室、总更衣室、饲料室、垫料室、储物室、纯水间、污物间、总机房、办公室、屏障系统外走廊。

2.3.4除灌胃、剃毛、标记外其他动物实验操作均在负压设施或设备内操作,禁止处理危害等级Ⅱ(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及更高危害等级的生物因子动物实验。

12.4笼具、垫料、饮水题目: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CCAL-HP-MS-12第 3 页,共 6 页2.4.1笼具的材质应符合对实验动物的健康和福利无害的无毒、无放射性、耐腐蚀、耐高温、耐压、耐冲击、易清洗、易消毒灭菌的要求。

2.4.2笼具的内外边角均应圆滑、无锐口,实验动物不易噬咬、咀嚼。

2.4.3笼子内部无尖锐的突起可伤害到实验动物。

2.4.4笼盖有防备装置,能防止实验动物自己打开笼具或打开时发生意外伤害或逃逸。

2.4.5笼具应限制实验动物将身体伸出,能避免实验动物伤害自己、人类或临近的实验动物。

2.4.6实验动物必须饲喂质量合格的全价饲料,垫料、饲料的质量应符合对动物的健康和福利、吸湿性好、尘埃少、无异味、无毒性、无油脂、无伤害、耐高温、耐高压的要求。

2.4.7垫料及饮用水须经灭菌处理后方可使用,定期(每三个月)检测灭菌后的垫料及饮用水,确保达到无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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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实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安全优先原则:实验操作必须优先考虑到人员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全。

确保操作人员不受伤害,并避免实验动物逃逸或释放到自然环境中。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建立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3.合理使用原则:合理选择实验动物,避免使用不必要的动物,减少
实验操作对动物的伤害。

二、管理组织机构
1.设立生物安全责任单位或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动物实验生物安
全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

2.设立动物实验生物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包
括制定和执行动物实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培训,检查实验现场等。

三、实验操作程序
1.实验前准备:实验人员必须了解实验操作所涉及的生物安全级别、
相关病原体,掌握相应的操作技术和个人防护方法。

2.实验现场:实验人员必须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
规程进行实验操作,如佩戴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3.废弃物处理:实验后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
防止病原体的泄漏和传播。

四、个人防护措施
1.佩戴防护装备:实验人员必须佩戴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防护装备,降低对身体和粘膜的伤害。

2.洗手消毒: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必须及时洗手,并使用适当的消
毒剂消毒,防止病原体的传播。

3.个人卫生:实验人员需要保持好个人卫生习惯,避免将病原体带入
实验现场或从实验现场带回家。

五、生物安全级别分级
根据实验所涉及的病原体的危害性和传播途径,动物实验生物安全级
别分为四级,分别为BSL-1、BSL-2、BSL-3和BSL-4,级别越高,对实验
人员的防护要求越高。

六、事故应急处置
1.物料泄漏:如果实验过程中发生物料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
堵塞泄漏口、清除泄漏物和进行消毒等。

2.实验动物逃逸:如果实验动物逃逸,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寻找和
捕捉逃逸动物,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七、培训和教育
1.动物实验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掌握相应的安
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组织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动物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
和应急处置能力。

总之,动物实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保护实验人员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相关的规定和程序,确保动物实验的进行不仅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还可以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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