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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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经验:银行账户的开立及管理

会计经验:银行账户的开立及管理

银行账户的开立及管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管理 一、概念解释 银行存款通常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即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具体如下表所示。

 分类解释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需通过本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借款转存。

与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企业,可申请开设一般存款账户。

企业可以通过此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交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依据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或当地有关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开立的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特定用途如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等 二、业务要点 1.银行存款账户的使用 银行账户是各单位与其他单位通过银行办理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工具。

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的正常开展,各单位应加强对银行账户的使用。

银行存款账户的使用规定有以下几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银行信贷结算和现金管理规定。

银行检查时,单位应提供账户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

 (2)单化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供本单位业务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3)各种收付款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不得套取现金、套购物资。

严禁利用账户搞非法活动。

 (4)各单位在银行的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空头的付款凭证和远期的支付凭证。

 (5)各单位应及时、正确地记载银行往来账务,并及时与银行寄送的对账单进行核对;若发现不符,应尽快查对清楚。

 2.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原则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应遵守以下几项基本原则,如下表所示。

银发2006 71号

银发2006 7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针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执行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实施工作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一)基本存款账户1.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因年代久远,批文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的,凭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具的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可以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录入账户管理系统时,如该类单位有两个组织机构代码,可分别录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名称对应的组织机构代码;如该类单位只有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则只可录入一个组织机构代码,且该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单位名称应与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2.外地常设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对于已经取消对外地常设机构审批的省(市),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派出地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3.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具该附属机构隶属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相关批文。

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仅指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可以凭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应按照《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可为单位名称加资金性质,即单位名称后加“工会”字样。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流程是什么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流程是什么

开⽴基本存款账户流程是什么我们很多⼈对于题⽬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起往下⾯看看吧。

开⽴基本存款账户流程是什么开⽴基本账户的流程:1、带上资料到⽬标银⾏,填写开户申请书,等银⾏开⽴账号。

2、银⾏递交资料给⼈⾏。

⼈⾏审批后,颁发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代码证。

3、等银⾏通知去⽹点领取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代码证。

银⾏激活账户。

账户正常使⽤。

申请开⽴基本存款账户需要的材料存款⼈申请开⽴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出具下列证明⽂件:(1)企业法⼈,应出具企业法⼈营业执照正本。

(2)⾮法⼈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或证明。

(6)民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9)个体⼯商户,应出具个体⼯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或证明。

(11)独⽴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

(12)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或证明。

本条中的存款⼈为从事⽣产、经营活动纳税⼈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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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操作流程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操作流程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操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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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企业或其他主体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银⾏账户管理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凡在中国境内开⽴⼈民币存款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以下简称存款⼈)以及银⾏和⾮银⾏⾦融机构(以下简称银⾏),必须遵守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1)外汇存款账户的开⽴、使⽤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执⾏。

(2)存款⼈在其账户内应有⾜够资⾦保证⽀付。

(3)存款⼈在银⾏开⽴基本存款账户,实⾏由中国⼈民银⾏当地分⽀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4)银⾏对存款⼈开⽴或撤销账户,必须向中国⼈民银⾏分⽀机构申报。

(5)存款⼈不得违反规定在多家银⾏机构开⽴基本存款账户。

(6)存款⼈不得在同⼀家银⾏的⼏个分⽀机构开⽴⼀般存款账户。

(7)存款⼈的账户只能办理存款⼈本⾝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

(8)开户银⾏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开⽴、撤销的账户进⾏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账户管理档案,定期与存款⼈对账。

(9)开户银⾏对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存款账户的开⽴或撤销,应于开⽴或撤销之⽇起7⽇内向中国⼈民银⾏当地分⽀机构申报。

简述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流程

简述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流程

简述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流程《简述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流程:一场充满小波折的“开户之旅”》嘿呀,如果你要开基本存款账户,那就像是踏上了一段有点复杂但又新奇有趣的小征程呢。

首先,你得选好要开户的银行,这就像挑对象,得看看哪家银行服务好、网点方便、手续费也合理。

你可能在几家银行间犹豫徘徊,心里想着“这家利率高一点,但是那家离我公司近啊”,最后一咬牙选定一家。

选定之后,大戏就开场了。

你得带上一摞材料。

这些材料感觉就像你要去参加一场超级严格的入学考试。

营业执照那是必须的,它就像你的“身份证明”,告诉银行你是个正规合法的企业或者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证也不能少,它就像是你的“入学准考证”,没有可不行。

还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这就好比是领队的通行证啊。

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那更是要带上,这几个章感觉像是三把神秘钥匙,可以开启开户的大门。

到了银行,你找到对公业务的窗口,就像走到了游戏的闯关点。

银行的工作人员就像严格的考官,开始一项一项审核你的材料。

如果你少了个章或者某个证件有点小问题,就像游戏中踩到了个小陷阱,工作人员会一脸严肃地说:“哎呀,您这个不行呢,少个啥啥啥。

”这时候你可能就像个犯错的小孩,心里咯噔一下。

然后如果材料全部审核通过了,你还不能松口气,因为还要填一大堆表格。

那些表格的栏位就像一个个小坑等着你去填。

你得小心翼翼地把各种信息填好,什么企业信息啦、联系人信息啦。

这个时候可不能马虎,一旦填错一个数字,那就像走在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

都填好之后呢,银行还可能会派人去你的办公场所实地核查,看看你是不是真的在运营。

这就像是突然有人来你家视察一样,你得把办公室收拾得整整齐齐的。

最后,经过一系列等待,如果运气好,银行就会通知你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成功啦。

这个时候你就像打游戏通关了一样,心里那个爽啊,可以开开心心地用这个账户进行经济活动啦。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肯定是充满了各种小忐忑、小惊喜,就像一场妙趣横生的冒险呢。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鲁财库[2003]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商业银行(不含城、乡信用社)。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严格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

未经财政部门同意的,各单位一律不得随意开立、变更或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须由财务机构统一办理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国有、国家控股或经财政部门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不能办理单位信用卡。

第二章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置第七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由本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该账户用于办理本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自筹以及往来等资金的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可开立一个售房收入、住房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专用存款账户;一个个人公积金及购房补贴专用存款账户。

分别用于核算职工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缴纳的购房款、单位住房基金和维修基金等。

第九条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可开立一个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本单位使用的各种基建资金。

第十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和财政部有关规定需开设外汇账户、外汇人民币限额账户的单位,可按本规定的要求办理账户开设手续。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独立核算的幼儿园、招待所、食堂,根据有关规定和业务需要可以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非财务管理部门严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党团组织、工会经费在同一专用存款账户核算。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开设如下账户:(一)垂直管理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确需开设的基本存款等账户;(二)系统财务与本级机关财务机构分设并对所属单位有转拨经费的主管部门,确需开设的经费转拨专用存款账户;(三)行政事业单位因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确需开设的一般存款账户;(四)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设的账户。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及种类1.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种类(1)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包括零余额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1.核准制: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开立的账户——4个:(1)基本存款账户;(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 专用存款账户)。

2.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开立的账户——3个:(1)一般存款账户;(2)其他专用存款账户;(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1)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2)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2个章:一是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二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 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有效证明。

【例题·多选题】下列银行账户中,需要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有()。

A.个人银行结算账户B.基本存款账户C.一般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需要核准开立的账户有:(1)基本存款账户;(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

(一)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

(⼀)基本存款账户的开⽴(⼀)基本存款账户的开⽴1、存款⼈⾝份证件资料:存款⼈类别及应出具的证明⽂件种类⼀览表存款⼈类别定义应出具的证明⽂件种类企业法⼈是指具备企业法⼈条件的全民所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

企业法⼈营业执照正本⾮法⼈企业包括企业法⼈的分⽀机构、合伙企业、个⼈独资企业等。

企业法⼈的分⽀机构应出具《营业执照》正本;个⼈独资企业应出具《个⼈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合伙企业应出具《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合伙企业分⽀机构应出具《合伙企业分⽀机构营业执照》正本。

机关应出具政府⼈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定要有批⽂号)。

需要区分是中央预算还是地⽅预算机关,中央预算的机关,应出具财政部或财政专员办签发的《中央预算单位开⽴银⾏账户批复书》;地⽅预算的机关,应出具地⽅财政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化、卫⽣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条件。

应出具《事业法⼈登记证书》正本。

需要区分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还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中央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财政部或财政专员办签发的《中央预算单位开⽴银⾏账户批复书》;地⽅预算的事业单位,应出具地⽅财政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营利性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的分⽀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分⽀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作委员会、专项基⾦管理委员会等。

社会团体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承办该社会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

第十一章 对公活期账户管理 第一节 账户的开立

第十一章 对公活期账户管理 第一节 账户的开立

第十一章对公活期账户管理第一节账户的开立一、基本概念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是指单位客户在我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可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

(一)按照用途分类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对下列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军队、武警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特定用途的军队、武警单位资金;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4、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二)按照是否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登记分类1、核准类账户核准类账户是指开户时,银行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

核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为合格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及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2.07.26•【文号】银发[2012]183号•【施行日期】2012.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货币政策正文本篇法规中第四条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自2021年2月4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发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文印发)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一)境外机构在境内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境外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可以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等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根据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二)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应当采取措施对境外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在境内开展相关活动所依据的法规制度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开户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并据此出具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合法性审核书面声明并加盖签章(见附件1)。

银行账户的开立及管理

银行账户的开立及管理

银行账户的开立及管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管理一、概念解释银行存款通常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具体如下表所示。

分类解释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需通过本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借款转存。

与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企业,可申请开设一般存款账户。

企业可以通过此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交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依据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或当地有关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开立的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特定用途如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等二、业务要点1.银行存款账户的使用银行账户是各单位与其他单位通过银行办理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工具。

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的正常开展,各单位应加强对银行账户的使用。

银行存款账户的使用规定有以下几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银行信贷结算和现金管理规定。

银行检查时,单位应提供账户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

(2)单化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供本单位业务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3)各种收付款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不得套取现金、套购物资。

严禁利用账户搞非法活动。

(4)各单位在银行的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空头的付款凭证和远期的支付凭证。

(5)各单位应及时、正确地记载银行往来账务,并及时与银行寄送的对账单进行核对;若发现不符,应尽快查对清楚。

2.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原则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应遵守以下几项基本原则,如下表所示。

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国有资金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单位是指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乡镇场(街道)、经费渠道直接来源于县财政的县直部门等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以及与县财政局有经费领拨关系的社会团体。

银行账户是指上述单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三条单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实行财政核准、备案制度。

第四条单位须由其财务机构统一办理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二章银行账户设置第六条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求,结合财政和单位财务管理实际需要,县财政局对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单位经县财政局核准后可以设置以下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

用于核算本单位历年结余、往来资金、经营性收支等资金的收付。

(二)专用存款账户。

单位可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本单位财政经费收支;按相关法定章程规定可开设党费、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公立医院、学校等单位为方便就医群众医疗缴费、教师学生校园卡缴费等,开展银医合作、银校合作的,可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工程建设企业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主管部门可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其他特殊情况,按确需原则经批准后开设专用存款账户。

(三)单位取得银行贷款,且在提供贷款的银行没有开立过银行账户的,可在该贷款银行开立一个有期限的一般存款账户,待贷款到期清偿债务后即销户。

(四)单位核算同一类型资金的账户,原则上只允许在一个银行开设账户,确需新设账户的需报经县财政局核准。

(五)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立的账户。

第三章银行账户开立第八条单位须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申请程序,报经县财政局核准后,方可履行银行账户开立程序。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核准制与备案制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核准制与备案制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核准制与备案制一、核准制核准制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该类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通过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后才正式生效。

下列银行结算账户属于核准类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二)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三)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四)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专用存款账户注意:中国人民银行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特殊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或存款人。

核准工作日的时限以人民银行签收资料的次日开始计算,节假日顺延。

例:人民银行于2006年6月12日签收资料,则6月13日,6月14日为人民银行审批时间,6月15日可领取审核结果。

如人民银行于6月14日签收,则报送银行(或存款人)应于6月19日取审核结果。

加急业务由存款人向开户行提出申请,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经人民银行审核通过,于当天办理完毕所有核准手续。

二、备案制开户银行对存款人报送的申请书、账户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为其开立、变更、撤销账户,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后需在完成行内系统处理后,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

下列银行结算账户属于备案类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二)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注意: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

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后应完成行内系统处理,再登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完成向人民银行的备案工作。

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生效日制度(一)开立日期的界定1、核准类账户“正式开立之日”为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2、非核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为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制度

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制度

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制度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它是企业最主要的资金往来账户。

对于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流动和使用。

在制定管理制度时,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重点考虑的:一、账户开立与使用1.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 开立账户时,应提供完整的企业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企业应按照银行规定使用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二、资金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资金审批流程,确保每笔资金的出入都有明确的用途和合理的依据。

2. 对于大额资金的调动,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防止资金滥用风险。

3. 定期对账户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三、结算管理1. 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和银行规定,及时办理各类结算业务,保证资金的正常流转。

2. 对于收到的支票、汇票等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办理托收,避免资金滞留。

3. 定期对账单进行核对,确保所有交易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风险控制1. 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外部经济环境和内部财务状况进行分析,预测和防范潜在风险。

2. 对于存在的风险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调整资金结构、优化收支计划等。

3.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监督与审计1. 企业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或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规范操作,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初会基础第14讲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初会基础第14讲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考点二 银行结算账户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一)基本存款账户概念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核心词】办理日常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1)企业法人;(2)非法人企业;(3)机关、事业单位;(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5)社会团体;(6)民办非企业组织;(7)异地常设机构;(8)外国驻华机构;(9)个体工商户;(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包括食堂、招待所、幼儿园;(12)其他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需要的证明文件以企业法人为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如果委托办理)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成立后在某银行申请开立了一个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该账户的性质属于(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 A【解析】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基本存款账户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基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支取业务B.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C.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不得开立基本存款账户D.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答案】 C【解析】(1)选项ABD: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2)选项C: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包括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中原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流程

中原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流程

中原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流程【实用版】目录1.中原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概述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材料3.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流程4.注意事项正文中原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概述中原银行是一家以服务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为主要目标的银行,其基本存款账户是面向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一种基础金融服务。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可以帮助客户管理资金,方便日常收支,同时还可以享受银行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材料要开立中原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2.非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正本;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4.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5.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军队(含)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6.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团结还须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7.民办非企业组织: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8.外地常设机构: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9.外国驻华机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10.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11.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12.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13.其他组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14.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流程1.客户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到中原银行网点;2.银行工作人员审核客户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3.如果材料齐全、有效,银行工作人员将指导客户填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申请表》;4.客户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5.银行工作人员将客户的开户申请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6.审批通过后,客户领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7.客户携带开户许可证、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到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手续;8.银行工作人员为客户办理开户,并告知客户账户相关信息;9.开户成功,客户可以开始使用基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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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
1、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开设所需的全套资料;
2、存款人当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根据存款人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资金性质,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资金性质 资料 住房基金 主管部门批文 基本建设资金 更新改造资金 社会保障基金 粮、棉、油收购资金 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财政预算外资金 财政部门批文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按照人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规定出示相关资料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双方签署的资金存放协议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证明 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有关的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4、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开立该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批文批复,批文批复中应注明该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资金性质。
2、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只能在其临时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
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还可出具户口簿或护照;
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的华侨,可出具中国护照;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
军队(武装警察)离退休干部以及在解放军军事院校学习的现役军人,可出具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或军事院校学员证;
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
外国边民在我国边境地区的银行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可出具所在国制发的《边民出入境通行证》;
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可出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
2、下列单位财务部门具有权限审批:总后勤部财务部和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总政治部直属工作部、总后勤部司令部、总装备部后勤部、军兵种后勤部、军区联勤部本级的财务部门。因此,军队单位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出具以上单位财务部门的《军队单位开户核准通知书》 武警部队单位 包括武警部队队列单位、事业单位、保障性和福利性企业。 1、武警部队单位应出具单位财务部门的《武警部队单位开户核准通知书》。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根据《工会法》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是社会团体,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经批准登记后,由工会管理部门发给《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组织应出具《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本。
2、下列单位财务部门具有权限审批:总部后勤部财务部和总队、机动师、指挥部本级后勤财务部门。因此,武警部队单位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出具以上单位财务部门的《武警部队单位开户核准通知书》。 律师事务所 有国家办和合伙办的,是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目前有属于国家事业单位性质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出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两种: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税务师事务所经登记后,由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发给《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因此,税务师事务所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出具《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正本。 外地常设机政府主管部门的颁发的《驻X办事机构登记证》正本或批文。
(一)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
1、存款人身份证件资料:
存款人类别及应出具的证明文件种类一览表 存款人类别 定义 应出具的证明文件种类 企业法人 是指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非法人企业 包括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出具《营业执照》正本;个人独资企业应出具《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合伙企业应出具《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应出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 机关 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一定要有批文号)。需要区分是中央预算还是地方预算机关,中央预算的机关,应出具财政部或财政专员办签发的《中央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地方预算的机关,应出具地方财政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 事业单位 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应出具《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正本。需要区分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还是非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中央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财政部或财政专员办签发的《中央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地方预算的事业单位,应出具地方财政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 社会团体 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社会团体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承办该社会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 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经登记后,由民政部门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经登记后,由民政部门发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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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 非临时机构 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 1、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
2、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 1、营业执照正本;
(三)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
1、存款人(非临时机构)基本存款账户开设所需的全套资料;
2、存款人(非临时机构)当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不同开立原因的临时存款账户,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临时存款账户 开立原因 资料 备注 临时机构 设立临时机构 驻地主管部门批文 1、只能在其驻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
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民办非企业组织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 个体工商户 分为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和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其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登记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 个体工商户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军队单位 包括军队队列单位、事业单位、保障性和福利性企业。 1、军队单位应出具单位财务部门的《军队单位开户核准通知书》。
对于已经取消对外地常设机构审批的省(市),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派出地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 大使馆、领事馆 应出具政府外事部门的批文。 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 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正本。 外资企业办事处 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正本。 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仅指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应出具隶属单位批准设立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的批文、隶属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隶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及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类似民办学校 应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福利机构 包括孤儿院、养(敬)老院、残疾人救助部门。 单位性质属于民办非企业的,应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单位性质不属于民办非企业的,应出具《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照》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由民政部门和乡以上级政府(含乡级和办事处)签章的《当选证书》等证明。 其他组织 指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成立的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 应提供其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示的证明。 备注 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的,还需要出具税务登记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无法取得税务登记证的,在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可不出具税务登记证,但应出示证明其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文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赋码范围之内的存款人,还应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因年代久远,批文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的,凭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具的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可以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录入账户管理系统时,如该类单位有两个组织机构代码,可分别录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名称对应的组织机构代码;如该类单位只有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则只可录入一个组织机构代码,且该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单位名称应与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可以凭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应按照《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可为单位名称加资金性质,即单位名称后加“工会”字样。工会账户资金的存入和使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2、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授权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可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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