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海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海洋渔业安全救助保障能力
河北海事务虚会发言材料
河北海事务虚会发言材料标题:河北海事务虚会发言材料:致力于加强海洋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我是河北省海事局的代表,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发表发言,与各位共同探讨河北海事领域的发展和安全保障。
首先,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河北省海事局的历史和职责。
河北省海事局成立于1989年,是负责管理、监督和维护河北省海洋事务的专门机构。
我们的职责包括:海事管理、海洋经济与资源环境管理、船舶与航道管理、海难救助与灾害应急救援、海洋科学技术与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我今天的发言主题是“致力于加强海洋安全保障体系构建”。
海洋安全是海事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河北省海事局一直以来的关注重点。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海洋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海洋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首先,我们要加强海事管理。
加强海事管理,是构建海洋安全保障体系的基础。
我们将积极推动制定完善的海事法律法规,加强对海上航行规则的管理,完善航道标志系统,提高航线管理能力,同时加强对港口、海事企业等涉海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海洋运输的安全运行。
其次,我们要加强海洋经济与资源环境管理。
海洋经济是我国重要的发展方向,但同时也面临着海洋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我们将加强对河北省近海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规范渔业、海洋能源利用等经济活动,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和评估,推动海洋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我们要加强船舶与航道管理。
船舶与航道管理是航运安全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提升船舶检验和登记管理水平,加强船舶技术监督,完善港口航道建设规划,确保船舶安全、航道畅通。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船员培训和资质认证工作,提高海员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四,我们要加强海难救助与灾害应急救援。
海难救助和灾害应急救援是海上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我们将建立健全海难救助和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提高救援能力和反应速度,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助和救援工作。
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
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交通部编制,并于今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
这是建国以来编制的第一个国家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中长期规划,是全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的组成部分。
水上交通安全属公共安全范畴,涉及船舶交通的监管和险情救助。
水上交通事故突发性强,远离陆地,救援困难,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环境损失以及重大社会影响。
加强安全工作,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是政府的重要职能。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建设,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高,安全形势初步好转,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救助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2005年与2000年相比,等级以上运输船舶交通事故减少了15.9%,死亡人数减少了16.8%。
2001年至2005年期间,组织搜救行动8788次,救助人员71168人、船舶6877艘、财产价值约171亿元。
但是目前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仍然是低水平的,尤其是监管和救助装备的数量和性能与实际需求差距很大。
遵照2004年1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为实现到2020年水上交通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战略目标,制定《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
规划的地理范围是中央政府实施安全监管的水域,包括全部沿海水域(18000千米大陆海岸线,300万平方千米管辖海域面积)、长江干线(宜宾以下2700千米)、珠江、黑龙江水系主要通航水域、额尔古纳河和澜沧江下游水域。
规划的基础年为2005年,规划的水平年分为2010年和2020年。
一、现状评价(一)安全现状1.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机制基本形成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由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搜救应急指挥两大机制构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履行相应职责。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8•【字号】舟政办函[2010]38号•【施行日期】201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舟政办函【2010】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舟委〔2010〕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创新渔业安全管理模式,努力建立健全防范渔业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部署,明确责任目标,做到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渔业行政监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和指导责任。
各渔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具体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进一步明确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船东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和落实船长作为渔业船舶海上作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渔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尤其是对造成渔业船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应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10•【字号】苏政办发〔2021〕70号•【施行日期】202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沿海开放城市与开发区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7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沿海地区是全省、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区域布局中最具成长性的板块,是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规范江苏沿海海上交通、海洋渔业生产、海上风电施工运维、港口施工和作业、海上观光游览休闲、海洋开发等活动秩序,促进海上活动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进一步防范化解海上活动重大风险和隐患,规范海上活动秩序,增强海上活动监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海上活动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一)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
1.全面宣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积极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活动,切实加强船舶船员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障制度,全面强化航行安全监管,完善搜救应急和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江苏海警局、沿海设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全面摸排海上区域性、系统性的风险隐患问题,形成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加大海上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掌握海上违法违规船舶作业规律,建立健全重点水域综合治理机制。
关于加强渔船安全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的意见
关于加强渔船安全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的意见为防止或减少渔船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渔船安全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渔业尤其是海洋捕捞业是我省一项优势产业,也是公认的高危行业之一。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落实监管措施,认真做好渔船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是,目前渔船多与渔场小、捕捞能力大与渔业资源衰退的矛盾日益突出,渔船安全管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捕捞渔民盲目追逐效益,时常发生争占渔场、抗风航行、冒险生产等现象;海上交通日益繁忙、渔场与航线密集交叉,渔船之间以及渔船与商船发生碰撞的概率加大;外来渔工尤其是操作技能经验不足的渔工增多,增加了管理难度和安全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平安、惠民生、促和谐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加强渔船安全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努力保障渔民安居乐业、实现渔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二、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行政监管责任和渔船主体责任,创新渔船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社会组织协同监管、生产经营者全面负责、渔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不断提高渔船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渔船合作社(包括公司、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下同)为基础的基层渔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通过3—5年的努力,全省98%以上的441千瓦以上海洋机动渔船实现联网监控及纳入渔船合作社管理,99%以上的内陆渔船实现“数字渔政”联网监管,海洋捕捞事故发生率、渔民死亡率分别不超过每万吨产量0 8起、06人,较大以上渔船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8•【字号】闽政办[2011]208号•【施行日期】201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1〕20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活动,以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涉及许可事项的,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渔业生产服务船舶(渔业辅助船)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
第二章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统一领导本辖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二)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渔港建设、应急指挥系统、渔船通讯救生等应急救援装备、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加大对渔业船舶、渔工的保险力度;(三)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四)督促所属部门(单位)制定和完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及善后工作;(五)加强渔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六)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它渔业安全生产职责。
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
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渔业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和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然而,在渔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给渔船船员和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因此,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成为了当务之急。
本文将就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的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提升措施进行探讨。
一、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的重要性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渔业生产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渔船常常面临着恶劣的气象条件、海上交通事故以及装备老化等风险,因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渔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其次,渔业经济对沿海地区和渔民群体来说至关重要,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可能导致渔船损失,给渔民家庭的生计带来严重影响,因此,渔业安全也与社会稳定和渔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二、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渔船安全管理渔船作为渔业生产的重要载体,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应建立健全渔船检验制度,加强渔船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船体结构完好,船舶设备正常运行。
其次,加强渔船驾驶员和船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船舶的安全驾驶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此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救生衣、浮标等,为船员提供安全保障。
(二)渔业生产安全管理渔业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网具使用不当、作业区域选择不当等,对此,应建立健全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应明确作业区域的安全边界,禁止渔船进入禁捕区和危险区域,减少安全风险。
其次,加强对渔具的质量检测和使用培训,确保渔具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此外,还需加强对渔业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提前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渔业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渔业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是渔业安全保障的重要环节。
在渔船遭遇事故、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应迅速响应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渔业应急管理主要包括:建立渔船事故报警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完善渔业遇险人员救助机制,加强救援能力;建立渔业应急指挥中心,实施渔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的效率和准确性。
海洋灾害应急救援方案
海洋灾害应急救援方案近年来,海洋灾害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海洋灾害,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海洋灾害应急救援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针对海洋灾害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
一、灾害预警体系的建立灾害预警是海洋灾害应急救援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完善的灾害预警体系对于准确、及时地预测和报告海洋灾害事件至关重要。
首先,要加强对海洋灾害监测装备的投入,提高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灵敏度;其次,建立健全的灾害预警中心,集中收集、处理和分析海洋灾害相关数据,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最后,要加强与气象、海洋、地质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协同作战的态势,提升预警能力。
二、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建设一支高效、专业的应急救援力量是保障海洋灾害救援效果的关键。
首先,要加强救援力量的培训和培养,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技能水平;其次,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架构和指挥体系,确保救援行动的协同配合和高效运行;最后,要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和更新机制,确保救援装备的高效可靠。
三、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与演练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方案是有效应对海洋灾害的前提。
应急救援方案要包括灾害类型、应对策略、救援流程等内容。
首先,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海洋灾害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确保针对性和实施性;其次,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制定相互配合的救援流程和指挥机制;最后,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救援方案,提升救援效能。
四、公众救援意识的提升与宣传公众的救援意识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
要加大对海洋灾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海洋灾害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要加强公众救援常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此外,还要培养公众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海洋灾害的良好氛围。
五、灾后重建与预防措施灾后重建是海洋灾害应急救援的重要环节。
在灾后重建中,要充分总结灾害救援的经验教训,改善防灾减灾设施和措施;同时,要推动海洋灾害科学研究的发展,提升对海洋灾害的认识和预测能力,以便更好地预防和应对未来的灾害事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2014]50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2014〕5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海上渔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海上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渔业是我市海洋经济的传统产业、优势产业,同时也是公认的高危行业。
加强海上渔船安全管理,促进渔业生产安全,对于保证我市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渔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我市“平安渔业”建设,海上渔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目前海上渔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在:部分渔民盲目追逐经济效益,时常发生抗风航行、冒险出海、违规生产等现象;海上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渔船作业场所与商船通航路线交叉重叠,渔(商)船发生碰撞事故概率增加;老旧渔船海上生产仍占据较大比例,外来务工人员涉渔生产安全操作技能不高,渔船海上安全隐患增多。
特别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异常,海上灾难性极端天气频繁出现,进一步加大了海上从事捕捞、养殖及辅助生产船舶的安全管理难度。
海上搜救中心年度工作总结6篇
海上搜救中心年度工作总结6篇篇1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中,海上搜救中心全体员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海上搜救工作海上搜救中心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加强海上搜救工作。
一年来,共接报海上险情XX起,出动搜救力量XX余次,成功救助遇险人员XX人,搜救成功率达XX%。
同时,海上搜救中心还积极开展海上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 海上交通安全监管海上搜救中心加强了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船舶实施了严格的监管措施。
通过加强巡航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有效保障了海上交通秩序。
同时,还积极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船舶适航状态。
3. 海上污染防治海上搜救中心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加强了海上污染防治工作。
通过开展海上垃圾清理行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海洋污染。
同时,还加强了船舶防污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保障了海洋生态环境的安全。
4. 队伍建设与培训海上搜救中心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了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同时,还加强了团队建设,营造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海上搜救力量仍需加强。
目前,我中心搜救力量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内河及偏远海域的搜救力量相对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和布局。
2. 海上交通安全监管仍需加强。
虽然我中心已经实施了严格的船舶监管措施,但仍有部分船舶存在违规行为。
需要进一步加强巡航执法力度和船舶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海上交通秩序。
3. 海上污染防治仍需持续推进。
虽然我中心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少海洋污染,但仍有部分海域存在污染问题。
需要持续推进海上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4. 队伍建设与培训仍需加强。
【构筑海上人命安全的“钢铁长城”】构筑钢铁长城铜墙铁壁
【构筑海上人命安全的“钢铁长城”】构筑钢铁长城铜墙铁壁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担负着中国东部海域和黄海以南海域的救助任务,救助辖区北起连云港绣针河口,南至厦门宫口头,华东三省一市大陆海岸线长7 202公里,岛屿海岸线长8 532公里,包括长江口、舟山和台湾海峡等重点救助海域,代表政府履行海上人命救助神圣使命和国际海上安全义务。
东海救助局下辖单位设有:救助船队、应急反应救助队和后勤保障部。
救助基地有连云港(在建)、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和厦门共6个,各基地均建立了应急小分队,配备了从英国引进的“海上不倒翁”――“华英”救助快艇,有效发挥了近水域快速救助的功能。
各基地还配备了多型轻、重装潜水装具、移动式潜水供气系统、消防灭火设备等装备,保持全天时值班待命,可随时出动执行应急抢险救助任务。
与外高桥一墙之隔的高东机场,是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占地面积205亩,配有两架从美国引进的“S-76”型救助直升机,担负长江口及江浙沿海的救助值班任务。
坐落在厦门高崎机场的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配有一架“SA-365N”型海豚救助直升机,负责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的救助值班待命,他们是东海救助辖区的两支空中劲旅。
救捞体制改革以来,国家对救助事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正在建造的8 000KW“东海救113”轮和准备建造的1 4000KW“东海救101”轮,在救生甲板上设有直升机起降平台,可直接起降“S-76”型救助直升机,进行海空联合救生作业,是恶劣海况条件下海上救助的中坚力量。
按照“关口前移、站点加密、动态待命、随时出击”的方针,东海救助局在连云港、长江口、舟山水域、福州、平潭、厦门等七大区域共设置26个待命点,各类救助船艇21艘实行24小时动态待命值班,构筑了一道保障水上人命安全的“钢铁长城”。
据统计,截至2008年5月20日,全局共计完成海上救助待命2 738艘天,其中出动救助直升机30架次,出动救助船舶127艘次,出动应急小分队32次,救助遇险人员477人,救助遇险船舶24艘,获救财产价值人民币16.34亿元,为构建和谐社会,践行“三个服务”,保证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大力加强海上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
大力加强海上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海上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是保障海上安全的重要任务,也是应对突发海上事故和灾害的关键举措。
以下是对大力加强海上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
首先,建立完善的救援指挥体系。
海上救援行动需要高效的指挥和协调,因此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指挥体系。
这个体系应包括海上救援指挥中心、灾害救援协调中心、航运企业联合指挥中心等。
各级指挥中心应该加强信息共享、指挥协作,确保救援行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其次,完善海上救援队伍建设。
海上救援队伍是海上救援力量的核心。
应加强对队伍的培养和训练,提升队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建立健全救援队伍的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确保队伍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此外,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救援行动,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加强救援设备和装备的更新和配备。
海上救援行动对设备和装备的要求较高。
应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相关设备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提高救援装备的适应性和可靠性。
此外,还需要加强救援装备的统一配备和更新,确保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海上救援行动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这个体系应包括海上救援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救援行动的权限和程序、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地位等。
同时,应建立海上救援的保险制度,为救援行动提供经济保障。
第五,加强海上救援技术研发和创新。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的救援技术和装备不断涌现,对海上救援力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应加强海上救援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提高救援行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还应加强技术交流和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海上救援的水平和能力。
综上所述,大力加强海上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是保障海上安全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完善的救援指挥体系、完善海上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救援设备和装备的更新和配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以及加强海上救援技术研发和创新,可以提高海上救援的能力和水平,为保护海上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辽宁省渔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现状、问题与建议
量 ;二 是 加 强 政 治 、 业 务 学 习 ,研 究 探 索新 形 势 下 渔 业 执 法 新 思 路 、新 举 措 ,三 是 加 强 应 急 演 练 ,提 高 陆 地 、海 上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 门领导高度重视 ,将海洋 渔业 安 消防和海上抢 险救助能力 。 全生产 同绩效 考核结合起来 ,成立 了 由主要领导负责 的各 任明确 ,奖惩分 明 ,从组织层面确保安全 不出纰漏 ,渔业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
( 五 )加 强检 查 , 奠 定 基肚
通 信协作 、搜救应急 工作 会商等搜救联动机制 ,实现海上 水 上 应 急 救 助 提 升 救 助 空 间 。 目前 ,尽 管 辽 宁 省 大 多 数 地 区 建 立 了 自上 而 下 管 理
平 时 各 级 管 理 机 构 不 定 期 地 开 展 渔 船 设 备 及 船 员 配 体系 ,但距 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是有 些地 区还没有在主 备 、各 种 证 书 、证 件 及 渔 船 编 队 生 产 等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一 要 渔 村 、社 区 建 立 联 络 员 、信 息 员制 度 ,渔 民的 违 规 行 为
2 0 1 0 年 以来 ,辽宁省先 后在沿海六市一县全面推进 渔 装备建设 ,以提高安全适航能力 。 船 安全信 息系统 建设 ,系统总 投资 1 4 2 9 5 . 9 万元 ,其 中地 方 投资9 5 7 4 . 9 万 元 。系 统采用 渔船避 碰系统 ( AI S ),北
生 产应做到十必须 、十不准》、 转 港 生 产 渔 船 安 全 监 管
( 二 )进 一 步加 强渔 船 海上 安 全适 航 能 力
近 年 来 ,尽 管 辽 宁 省 加 大 了 渔船 安 全 救 助 信 息 化 装 备
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本预案旨在建立和完善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渔业生产、渔民生命财产的影响,保障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提高渔民、渔业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2)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确保应急工作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2、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3、各级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4、建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为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5、加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制定渔业船舶水上卫生管理规范,明确渔业船舶卫生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
(2)加强对渔业船舶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船舶卫生状况符合规定标准。
(3)建立渔业船舶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船东、船长、船员等相关人员的卫生管理职责。
关于加强渔船安全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的意见
关于加强渔船安全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的意见为防止或减少渔船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渔船安全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渔业尤其是海洋捕捞业是我省一项优势产业,也是公认的高危行业之一。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落实监管措施,认真做好渔船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是,目前渔船多与渔场小、捕捞能力大与渔业资源衰退的矛盾日益突出,渔船安全管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捕捞渔民盲目追逐效益,时常发生争占渔场、抗风航行、冒险生产等现象;海上交通日益繁忙、渔场与航线密集交叉,渔船之间以及渔船与商船发生碰撞的概率加大;外来渔工尤其是操作技能经验不足的渔工增多,增加了管理难度和安全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平安、惠民生、促和谐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加强渔船安全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努力保障渔民安居乐业、实现渔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二、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行政监管责任和渔船主体责任,创新渔船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社会组织协同监管、生产经营者全面负责、渔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不断提高渔船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渔船合作社(包括公司、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下同)为基础的基层渔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通过3—5年的努力,全省98%以上的441千瓦以上海洋机动渔船实现联网监控及纳入渔船合作社管理,99%以上的内陆渔船实现“数字渔政”联网监管,海洋捕捞事故发生率、渔民死亡率分别不超过每万吨产量0 8起、06人,较大以上渔船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
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交通部编制,并于今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
这是建国以来编制的第一个国家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中长期规划,是全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的组成部分。
水上交通安全属公共安全范畴,涉及船舶交通的监管和险情救助。
水上交通事故突发性强,远离陆地,救援困难,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环境损失以及重大社会影响。
加强安全工作,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是政府的重要职能。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建设,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高,安全形势初步好转,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救助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2005年与2000年相比,等级以上运输船舶交通事故减少了15.9%,死亡人数减少了16.8%。
2001年至2005年期间,组织搜救行动8788次,救助人员71168人、船舶6877艘、财产价值约171亿元。
但是目前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仍然是低水平的,尤其是监管和救助装备的数量和性能与实际需求差距很大。
遵照2004年1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为实现到2020年水上交通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战略目标,制定《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
规划的地理范围是中央政府实施安全监管的水域,包括全部沿海水域(18000千米大陆海岸线,300万平方千米管辖海域面积)、长江干线(宜宾以下2700千米)、珠江、黑龙江水系主要通航水域、额尔古纳河和澜沧江下游水域。
规划的基础年为2005年,规划的水平年分为2010年和2020年。
一、现状评价(一)安全现状1.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机制基本形成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由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搜救应急指挥两大机制构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履行相应职责。
保障海上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保障海上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保障海上安全生产工作是海洋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此,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提高海上安全生产水平,确保船舶、海洋工程设施和海运物流的安全运行。
本文将围绕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展开叙述。
一、技术措施(一)提高船舶安全性能1. 加强船舶设计和建造标准的制定,迅速推广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船舶的抗风浪能力、排水性能和抗冲撞能力。
2. 完善船舶监测系统,引入先进的遥感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和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实时监测船舶位置、动态、载货状态等信息,及时预警和处置潜在的安全隐患。
3. 推广船舶自动化控制系统,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和事故发生的概率。
例如,采用自动导航系统和自动防撞设备,提高船舶航行安全性。
4. 加强船舶安全设施的配置,包括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和船用通讯设备等,确保船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救援措施,保护船员生命安全。
(二)加强海洋工程设施安全管理1. 加强海洋平台的设计和建设,确保其抗风浪和抗冲撞能力,减小自然灾害和事故对海上设施的影响。
2. 建立健全海洋工程设施的巡航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设施的运行状态和结构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问题。
3. 完善海洋工程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制度,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及时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4. 加强海洋工程设施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制定,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人为操作错误和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提高海运物流安全保障能力1. 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共享系统,实时监控海运物流的动态、货物的运输路径和运输状态,减少信息不对称和运输风险。
2. 推行船舶货物跟踪技术,可以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实时监控货物的位置和状态,防止货物丢失和损坏。
3. 加强港口和码头的安全管理,建立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货物安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渔业是现代农业和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海洋渔业快速发展,结构不断优化,海水产品产量大幅增长,渔民收入显著增加,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但是,我国海洋渔业发展方式仍然粗放,设施装备条件较差,近海捕捞过度和环境污染加剧。
为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地建设海洋强国,以加快转变海洋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生产方针,着力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升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调整海洋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加快建设现代渔业产业体系;着力提高海洋渔业设施装备水平、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海洋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着力加强渔村建设和优化渔民就业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相结合。
合理开发利用海洋渔业资源,严格控制并逐步减轻捕捞强度,积极推进从事捕捞作业的渔民(以下简称捕捞渔民)转产转业。
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坚持转变发展方式与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
大力发展海洋渔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海洋渔业应急演练方案总结
一、背景随着我国海洋渔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渔业生产活动日益频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
为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增强渔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1. 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
2. 完善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优化应急预案。
4.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演练内容1. 渔船火灾应急处置:模拟渔船发生火灾,检验渔民和救援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
2. 渔船碰撞事故应急处置:模拟渔船与其他船只发生碰撞,检验渔民和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3. 渔船人员落水救援:模拟渔船人员落水,检验渔民和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
4. 海上遇险人员医疗救助:模拟海上遇险人员受伤,检验渔民和救援队伍的医疗救助能力。
5. 渔船弃船逃生:模拟渔船遇险,检验渔民和救援队伍的弃船逃生能力。
四、组织机构1. 指挥部:负责整个演练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2. 演练组:负责演练方案制定、演练实施、演练评估等工作。
3. 救援组:负责火灾、碰撞、人员落水、医疗救助、弃船逃生等应急处置工作。
4. 宣传组:负责演练宣传、报道、资料整理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1. 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制定演练方案,组织参演人员培训,准备演练器材和物资。
2. 演练实施:按照演练方案,模拟各种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检验参演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3. 演练评估: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演练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4. 演练总结:撰写演练总结报告,总结演练经验,推广成功做法。
六、预期效果1. 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
2. 完善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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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海洋渔业经济安全发展保障能力陈剑近年来,随着江苏沿海大开发的逐步实施,海洋渔业发展空间不断受到挤压,加之全球海洋气候的恶劣变化,随之而来的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灾害事故也接连不断。
2001年到2013年间,南通市共发生较大级别以上滩涂紫菜养殖安全生产6起,死亡63人;渔船翻沉事故5起,死亡(失踪)32人,其他事故8起,死亡(失踪)61人,这些事故不仅反映出海洋渔业生产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更对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海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修改后《安全生产法》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对于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加强海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确保海上人员生命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海上渔业生产环境,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关注民生安全、保障民生安全的重要职责。
一、如东海洋渔业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现状如东是全省海洋渔业大县,拥有88公里海岸线,滩涂近100万亩,所辖海域面积4800平方公里,有紫菜养殖加工企业124家,紫菜一次生产线173条,二次生产线15条;有各类渔船900余艘,滩涂运输拖拉机1400余辆。
全县有6个沿海乡镇,10个专业渔业村,一线海洋捕捞与滩涂养殖人员1万余人。
滩涂养殖是如东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的重中之重,为应对海上突发情况,2008年,如东县政府投入400余万元,在沿海定点设置4个滩涂应急救援平台,每座应急平台由1艘190马力渔业专业救助船及1艘150马力救助快艇和5名专业救助人员组成,实行24小时应急待命,建立起全省首支渔业海上专业救助队伍(隶属于县渔政监督大队海上搜救中心)。
队伍建立以来,共处置接出警254次,救助船舶83艘次,救助人员233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860万元,为全县渔业经济发展和港口开发发挥了巨大的保障和服务作用,救助工作得到各级好评。
近年来,如东在应对海洋渔业突发事件尤其是滩涂养殖生产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救生浮筏临时避险效果明显。
按照滩涂通道每50米设置1个路靶、公共下海通道每500米设置1个路标和救生浮筏,紫菜养殖每200-300亩、贝类养殖每1000-2000亩设置1只救生浮筏(船),非连片养殖区、事故易发地段应设立警示标志、设置救生浮筏(船)。
县财政对新建的滩涂安全救生浮筏每只予以1000-1500元的补助。
全县共设置有238个(养殖救生船19艘)。
滩涂救生浮筏为滩涂从业人员遇险提供了良好的避险场所,2010年9月19日下午14时许,丰利镇环堤村村民孙某携妻子许某在滩涂上从事紫菜养殖时因延时作业时遇险,所幸登上用滩企业当天设置的救生浮筏而脱险,像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二)救生衣保障行动初见成效。
近年来,我县按照救生设施全覆盖要求,借鉴渔业企业为渔民配备新型保险救生衣的做法,采取县、镇两级补助、渔民自筹措施,在全县推进救生衣保障行动(目标“两个100%”:即从业人员100%配备救生衣,从业人员登临甲板或临水作业100%穿戴救生衣),2014年为全县渔民配备保暖救生衣6185件,工作救生衣3758件,滩涂保险赠送救生衣5351件,尤其是新型保暖救生衣深受渔民喜爱,穿着后也方便海上生产作业。
“救生衣保障行动”实施后,从业人员海上意外落水死亡事故明确下降。
2014年11月13日凌晨,苏如渔养18855船在省管海域装载四角蛤苗种航行时发生侧翻,两名船员落水,其中穿着保暖救生衣的船员在落水后两小时被成功救起。
(三)突发事件救助保障有力。
我县根据沿海开发变化,在沿海主要下海通道规划设置下海卡口15座,确保了滩涂作业车辆、人员出海的扎口管理,各下海卡口切实加强出海车辆及人员安全救生设施的检查把关,筑起了渔业安全保障的第一道防线。
在建立县组海上渔业专业救助队伍的同时,切实加强镇区、用滩企业应急救助基础力量建设,沿海丰利、长沙等重点镇区和用滩企业拥有多条快艇用于近岸滩涂搜救。
2014年5月1日长沙镇东源滩涂公司2人遇险,接到报警后,县海上搜救中心、长沙镇、长沙滨海滩涂公司等多方联动,经过5个小时左右的搜寻,将在鳗鱼苗网具上进行自救的2人成功救起。
当然,在海洋渔业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置中,离不开从业人员应急自救技能的提升,离不开渔业企业严格而细心的自主管理,离不开沿海镇(区)滩涂稽查、下海卡口的严格监管,更离不开大量的安全保障资金的投入。
二、当前海洋渔业安全救助中的存在问题分析近年来的海洋渔业突发事件,主要是渔民对异常性灾害天气缺乏警惕,安全意识淡薄,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渔业安全投入不足,渔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渔业安全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以及受船员航海技术、天气海况等因素影响,而更深层次因素是渔业救助缺乏有效、快捷的救援手段和设备设施。
由于海上突发事件大多发生在天气海况较为恶劣的情况下,普通救助手段和设备、设施难以开展有效救援。
从海上突发性事件应对实践分析,如2007年的“4.15”重大海难事故,尽管各级领导及时赶到事故现场,但由于夜间天黑、海上大风、潮水增水异常、报警不及时、自救措施不当、应急处置体系运行不畅等原因,更因为缺少有效的海上救助设备,无法组织实施有效救援,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同时,当前海上救助还面临以下问题:(一)作业单元信息不明,报警不够及时通畅。
目前,渔船配备的通讯设备形式多样,各市县配备的标准不一,少数渔船乱用编号、呼号,不按规范正确开启和使用通讯监控终端设备;海上无线电通讯设备众多、通道拥挤,加上沿海风电场建设较多,空间磁场干扰大,致使渔船应急通讯渠道不畅,渔船动态监控难以准确定位;滩涂运输拖拉机试行的定位手机由于手机功能差、通信部门服务管理不到位,加之通信运行费用高等因素影响,在前几年推出后渔民弃之不用,加上从业人员滩涂作业流动性大,人员无定位设备,至海上人员遇险或落水位置不明确;再加之事件发生初期渔民怀有侥幸心理,报警求助不及时等因素影响,严重影响了应急救援有效实施。
(二)救援体系不够完善,整体联动不够有力。
尽管目前我县沿海有海事、渔政及专业救助船、镇区等多家救助力量,重大救助中虽偶有联系,但在日常工作中缺少联络沟通,定期会商、定期联合演练组织少,海洋渔业部门主动联系不够,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相互之间总体协调不足,统一指挥协调体系运行不畅。
同时,相对于体系完善的海事应急救援体系而言,由于海洋渔业部门的海上应急救援管理缺少专业性业务知识培训,日常仅满足于简单应对一般性突发事件,在应对程序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善后处理与总结评估方面缺少相应的管理规范和管理经验,也直接导致了应急救援运行质量的下降。
三是救援资金投入不足,恶劣海况难以施救。
就如东而言,渔业专业救助队伍的日常运行经费受限于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省、市两级没有定向补助,应急救援经费保障不足,渔业专业救助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招聘到合格的渔业专业救助人员,加之日常演练次数和时间严重不足,造成渔业专业救助队伍整体素质下降,甚至因人员离职而造成两艘救助船艇停止运行。
同时由于渔业救助船舶马力小、航速慢、抗风等级低、适航能力差等因素影响,无法在恶劣天气海况下开展有效救援。
而从近年来海上突发事件分析,由于沿海周边就近缺少飞行救援力量,遇有突发情况,需要从上海基地调动飞机前来救援,同时飞机抗强风、暴雨能力差,特别受航程远、航行时间长等因素制约,直接影响最终的救援效果。
由此可见,提升海上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已成为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三、解决海上应急救援的对策建议针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难题,个人结合日常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夯实渔业结对编组生产措施。
一是结合“阳光培训工程”的实施为渔业从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教育机会,按照不同作业类型与生产季节特点,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渔业企业负责人、安全员、渔业船员、滩涂从业人员安全基本技能培训教育,大力提高各层次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技能,夯实渔业安全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好现有渔船安全管理服务组织、渔业企业的责任主体作用,采取政府奖励补助、考核等措施,建立完善的编组结对生产作业制度,加强动态编组监控和调控,扎实推进编组结对生产制度常态化、规范化,有效落实各作业单元动态编组、动态监控和出海日报告制度,同进同出,相互照应,有效提升互救自救保障能力。
三是各沿海镇(区)政府、渔业企业应落实渔业安全管理专职人员,配备配齐海上作业单元动态监控设备设施,督促各作业单位保证动态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加强与海上各作业单元的定时联系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二)确立资金投入财政保障,不断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一是各级政府要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组织编制渔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规划,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对体系建设纳入规划并有序实施,不断完善《预案》,化被动型救助管理向事前预警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
二是县政府应将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省、市财政加强政策扶持并向沿海重点县(市)倾斜,加大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定向建设投入,结合海域海况特点,引进行动迅速、救援方便快捷的应急救援工具,如高速救助船、两栖飞机等,加强与海事、交通等部门的对接与联动,强化网格化海上救助值守布局,着力提高海上应急救援的速度、能力和效率。
三是政府要对救援组织的队伍建设、人员配备、设施装备及经费保障等问题加以明确,以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保证救助队伍的稳定。
(三)加强灾害预警应对,努力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一是要善于挖掘并统筹运用社会各方面的救助能力,将海事、渔政、边防、海警、渔业专业救助、渔船渔民自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统一协调的海上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健全快捷、通畅、高效的安全应急救援网络,全面提升应急救援的指挥能力。
二是要加强应急救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和锻炼,加强海事、渔政、渔业求助队伍的互动,建立正常的联勤会商与联动演练机制,组织开展贴近实战的应急救援演练,相互配合,取长补短,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实现“拉得出、反应快、救得到”救援目标。
三是政府要统筹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救援救助基金,提倡引导和鼓励开展自救、互救、协救,对积极参加应急救援的行为予以奖励和补偿。
同时,各级海洋灾害预警部门要整体联动、加强灾害信息会商与信息分享,统一发布规范、准确的灾害预警预报、应对措施提示,让渔民能够有时间采取正确的避险防范措施。
通过落实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的应对措施,有序有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海洋渔业经济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提升安全保障。
以上建议,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