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5〕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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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3.3.18 用火作业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与用火作业无关人员及设备不应进入用火区域;用火作业人员应在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并避开介质和封堵物可能射出的方向。

3.3.19 针对高风险的特级用火作业,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3.3.19.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
3.3.19.2 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安排消防现场监护;
3.3.19.3 用火作业所在单位应预先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3.19.4 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并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3.3.20 应急情况下的用火作业,现场制定用火安全措施并确认合格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方可实施用火作业。

3.4 用火分析。

3.4.1 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 0.2%为合格;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用火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

对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的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触媒燃烧式检测仪直接进行检测。

3.4.2 用火分析有效期。

用火分析与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
— 9 —。

新版精选2020年石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技能通用完整题库388题(含标准答案)

新版精选2020年石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技能通用完整题库38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石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技能通用考试题库388题[含答案]一、选择题1.依据《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包括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以上的作业。

A、挖土B、打桩C、钻探D、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标准答案:ABCD参考依据: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号)1.12.依据《中国石化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盲板抽堵作业包括在()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可能存有物料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

A、设备抢修B、检修C、设备开工D、设备停工标准答案:ABCD参考依据:中国石化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5号)1.13.溺水是指被水淹的人由于呼吸道遇水刺激发生痉挛,收缩梗阻,造成窒息和缺氧,对溺水者的急救要点有:()。

A、等待救援B、清除口腔和鼻腔异物C、倒出腹腔内吸入物D、呼吸停止或极为微弱时,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法标准答案:BCD参考依据:相关教材4.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时,控制泄漏源的措施有:()。

A、采用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切断泄漏源B、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C、对非溶于水且比水轻的易燃液体,可向罐内适量注水,抬高液位D、就地燃烧标准答案:ABC参考依据:相关教材5.油品发生泄漏后如处置不当,极易引发二次事故,以下处置油品泄漏方法正确的有:()。

A、人员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人员的安全防护B、设置警戒线,做好人员疏散工作C、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D、原地等待消防援助标准答案:ABC参考依据:相关教材6.地震时,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首先要做的是()。

A、切断水源B、切断燃气源C、切断电源D、关好门窗标准答案:BC参考依据:相关教材7.《公安部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1总则1.1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1.6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管理职责2.1用火作业申请2.1.1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许可证审批2.4.2用火监护人在接到许可证后,应在技术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

2.4.3用火监护人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当发现用火部位与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且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许可证,并向上级报告。

2.4.4用火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收回用火人的用火许可证,暂停用火。

2.5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按特级用火作业管理。

3.2.2一级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用火作业按一级用火作业管理。

3.2.3二级用火作业。

除特级用火作业和一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用火作业可按二级用火作业管理。

3.2.4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范围外,在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可划出固定用火作业区。

3.2.5遇节日、假日,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炼化企业装置证不超过48小时。

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3.3.5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进行可靠封堵隔离;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5年11月30日1 总则1.1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1.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 管理职责2.1 用火作业申请2.1.1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 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许可证审批2.2.1 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2.2.2 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2.2.3 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2.2.4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2.3 用火作业人职责2.3.1 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5版]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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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5版]
1 基本要求
1.1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1.2 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件);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油田企业井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进行正常岗位作业时、以及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3 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 以下两类人员应取得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相应高空作业操作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a) 登高架设作业
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b)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1.5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开票人员,开票人员需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许可证办理的资质。

1.6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持证上岗。

2 高处作业分级。

中石化通用安全知识技能题库(技能操作人员)

中石化通用安全知识技能题库(技能操作人员)

中石化通用安全知识技能题库(技能操作人员)一、单项选择题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A、劳动用工情况B、安全技术措施C、安全投入资金情况D、事故应急措施标准答案:D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模块: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依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在()后撤离现场。

A、经安全管理人员同意B、经单位负责人批准C、经现场负责人同意D、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标准答案:D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模块: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3、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的事项。

A、事故应急措施B、防止职业危害C、安全技术措施D、职业危害申报标准答案:B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模块: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4、《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提出赔偿要求。

A、本单位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工伤保险经办机构D、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标准答案:A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模块: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5、《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可以B、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C、不得D、一般不得标准答案:C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模块: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6、依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如何处理:()。

A、继续作业B、告诉工友注意安全继续作业C、自己想办法排除隐患D、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标准答案:D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模块: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7、依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1.1 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管理职责2.1 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 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3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 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 作业危害识别(JSA)3.1.1 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 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 作业安全措施3.2.1 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3.2.2.1 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 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含七项作业规定)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含七项作业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1总则1.1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1.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1.3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1.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1.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1.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审批。

2作业许可范围2.1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2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2.3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制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3管理和职责3.1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前的风险辨识、许可条件确认、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实施和核验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3.2安全监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管责任主体。

要对作业许可管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的资质培训和认定;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定期归档管理。

3.3企业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提供业务技术咨询和现场管理,对作业许可全过程的管理负责。

3.4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

负责参加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做好作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实现场监护和作业条件确认;按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关闭、现场恢复。

4监督、检查与考核4.1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4.2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中原油田监护人取证模拟试题

中原油田监护人取证模拟试题

1.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3 )天。

2.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分为(4 )个等级。

3.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严禁(无防护 )救援,并至少有1人在受限外部负责联络工作。

4.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项目负责部门 )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5. 中国石化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 )审批签发。

6. 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

7. 企业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提供业务技术咨询和现场管理,对作业许可全过程的管理负责。

8. 中国石化二级用火许可证不超过(48 )小时。

9. 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作业)或休息。

10. 临时用电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人 )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11. 中国石化用火监护人发现用火部位与许可证不相符合,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 )用火。

12. 《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规定,( 基层单位)及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3. 中国石化用火分析,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用火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

14. 临时用电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护套 )绝缘电缆。

15.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时,监护人应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进行监测。

16. 设备外部用火,应在不小于用火点( 10)m范围内对大气环境进行检测分析。

17. 中国石化盲板抽堵作业,有可燃气体挥发时,应采取水雾喷淋等措施,消除(静电 ),降低可燃气体危害。

18. 中国石化用火分析有效期要求,若中断作业超过( 1小时)后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分析。

中石化受限作业安全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受限作业安全安全管理规定

建议开票人 基层安全人员或工艺人员
审批人 基层单位负责人
会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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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新制度条款
原制度条款
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开票人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 行安全交底。
2.3由承包商进行的受限空间作业,基层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交底,基层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 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 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 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2.4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 监督,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 指派作业监护人。
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请。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 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许可申请,填报许可证。 2.2许可证审批。二级单位主管业务的负责人或经授 权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确认 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说明:提出基层安全人员或工艺人员作为开票人的原则性要求,指定了审批人。
特殊作业
分级
受限空间作业 /
说明:
1.明确了由开票人进行安全交底(7项特殊作业均明确由开票人交底)。
2.沿用了原制度作业人员职责。
59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新制度条款
2.4作业监护人职责 2.4.1掌握急救知识。 2.4.2核查相关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书。 2.4.3检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 2.4.4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检查,发现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中止作业。 2.4.5检查与受限空间相连接的阀门、管线隔离情况,以及受限空间内可燃 气体、有毒气体检测分析结果, 确保作业环境符合要求。 2.4.6应对进出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 业完毕后再次清点,防止遗漏. 2.4.7应在受限空间外实行全程监护,作业期间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从事与 监护无关的工作,严禁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受限空间。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1.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将安全措施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条动火作业分级1.一级动火作业(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三级动火区域除外);(3)在20时至次日8时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三级动火区域除外);(4)在运行的液化气罐区防火堤内及泵区检维修;(5)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等动火作业;(6)危险性比较大的装置或区域内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区;(5)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6)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3.三级动火作业(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检测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2)工艺系统管网;(3)经吹扫、处理、检测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5)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6)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动火作业。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职责
三、用火作业人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 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 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管理职责
四、用火监护人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和用 火监护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 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 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 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 事故的能力。
用火作业分级
◆ 一级用火作业
3)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灌装 油台及卸油台用火;
4)天然气净化装置、油气集输站(场)内的加热 炉、溶剂塔、换热设备用火;
5)石油液化气站内外设备、输油码头、油轮码 头内外设备及管线用火;
6)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用 火;
用火作业分级
7)钻穿油气层时井涌、气侵条件下, 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用火;
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 而下依次打开,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 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 方可用火。
管理内容及要求
二、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6 、装置全面停工检修和工程施工用火实行区域用火监护。 7、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8、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 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 放各类可燃液体。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 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交叉施工。
9、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 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10、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窖井、地沟、 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采取清除、封堵等措施,高处用火 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散落措施。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5版]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5版]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5版]
1 基本要求
1.1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1.2 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件);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人员(如油田企业井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进行正常作业时、以及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3 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 以下两类人员应取得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相应高空作业操
作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a) 登高架设作业
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b)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1.5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开票人员,开票人员需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许可证办理的资质。

1.6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持证上岗。

特级用火专项施工方案

特级用火专项施工方案

X X X X X X工程XXXXXXX用火连头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XXXXXXXXXX公司年月日目录1、工程概述 (1)1.1施工任务 (1)1。

2工作内容 (1)1。

3级别确认 (1)1。

4作业环境 (1)2、编制依据 (2)3、人员组成 (3)3。

1管理及监护人员 (3)3。

2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持证情况 (3)3.3主要防护器具及用品 (4)4、施工措施 (4)4.1 用火部位 (4)4.2施工方案 (5)5、应急预案 (7)6、采样检测 (12)7、附表JSA记录表及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清单 (13)7。

1附表JSA记录表 (14)7。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清单 (15)1、工程概述XXX工程隶属于XXX管辖,位于由XXXXX建设,XXXXXX公司设计,XXXXX公司监理,XXXXXX公司施工.工程所在地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

历年平均气温12。

6℃,年平均降水量587。

9mm,年最大风速20m/s.设计液量处理能力13500m ³/d,原油处理能力为2200t/d,目前进站液量7720 m³/d,油量1967t/d。

1。

1施工任务XXXXX工程XXXX管线动火连头施工。

1。

2工作内容本次用火主要内容:1.2。

1新建XXXX管线(φ355。

6×7。

1mm)与1#、2#、3#、4#油罐阀组连头,原有旧流程拆除,动火管线流程内介质:原油、污水、天然气;1.2.2新建管线与XXX管线(φ168×5mm)、XXX管线(φ219×6mm)、与XXX管线(φ114×4.5mm)连头,动火管线流程内介质:原油、污水、天然气;1。

2。

3更换该管线在联合泵房内的阀组、旁通阀,旧流程拆除,动火管线流程内介质:原油、污水、天然气;1。

3级别确认根据《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 〕659 号)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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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内用火,以及天然气柜和液化气储罐用 火;
用火作业分级
◆ 特级用火作业
04 05 06 07
长输管线、输油(气)干线(站际之间)在涵洞等受限空间内用火, 或在不停产紧急情况下以及停输不置换情况下用火; 天然气井口失控部分和自喷井井口失控部分用火;
处理油气井喷事故现场的用火;
用火 作业
管理内容及要求
二、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1、铁路沿线25m以内的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 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 12、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 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作业时,业务主管部 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 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13、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含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请, 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14、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 领导审查会签,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1名用火监护 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20、应急情况下的用火作业,现场制定用火安
全措施并确认合格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
令,方可实施用火作业。
管理内容及要求
1、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 数据小于 0.5 %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三、用火分析
2 、用火分析有效期。用火分析与用火作业间 隔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如现场条件不允许,
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特殊容器进行的用火作业。
用火作业分级
◆ 一级用火作业
一级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用火作业以 外的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用火作业按一级用火作业管理。
用火作业分级
◆ 一级用火作业
1)油库、联合站、压气站、
LNG接收站、油气集输站(场)
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 仪表间内用火,以及污油、污水
第三节
管理职责
管理职责
一、用火作业申请
1、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 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 位审批。
2、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 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管理职责
二、许可证审批
1、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2、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3、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4、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 方可审签许可证。
管理内容及要求
二、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6 、装置全面停工检修和工程施工用火实行区域用火监护。 7、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8、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 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 放各类可燃液体。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 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交叉施工。 9、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 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10、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窖井、地沟、 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采取清除、封堵等措施,高处用火 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散落措施。
设备、容器、管道首次用火,须采样分析。
7、施工单位(含承包商)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中心(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
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8、设备外部用火,应在不小于用火点10m范围内对大气环境进行检测分析。
管理职责
五、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 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 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许可证,停止 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由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违章者 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节
管理内容及要求
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用火作业分级
◆ 二级用火作业
1、单井油气管线用火;
2、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口处用火; 3、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 的桶、箱、槽、瓶用火; 4、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 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 用火;
用火作业分级
◆ 二级用火作业
5、采油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用火;
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监护人应佩
戴便携式可燃气报警仪进行全程监护。
管理内容及要求
三、用火分析
4 、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 3 、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 均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检测分析,并将分 析数据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分析单附在许 可证的存根上,以备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5 、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 度作检测分析。若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 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 施,并在许可证上注明。
四、用火监护人职责
2 、用火监护人在接到许 可证后,应在技术人员和 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 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 查用火现场的情况。
4 、用火过程中,不 得随意离开现场, 确需离开时,收回 用火人的用火许可 证,暂停用火。
3 、用火监护人监火时应佩戴明显 标志,当发现用火部位与许可证不 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 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 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 施,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 行“三不动火”且不听劝阻时,有 权收回许可证,并向上级报告。
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用火的作业方式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 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二节
用火作业分级
用火作业分级
用火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特级用火作业 ◆ 一级用火作业 ◆ 二级用火作业
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用火 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对采
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 60 分钟。
若中断作业超过 1小时后继续用火,监护人、 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分析。特级
用惰性气体置换的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
触媒燃烧式检测仪直接进行检测。
2)油库、联合站、LNG接收站等油气
用火 作业
站库罐区防火堤内 非油气管线和容器本体用火;防火堤外 油气管线及容器(特级用火规定的除外) 本体用火;
泵房、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
处用火;
用火作业分级
3)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灌装 油台及卸油台用火;
4)天然气净化装置、油气集输站(场)内的加热 炉、溶剂塔、换热设备用火; 5)石油液化气站内外设备、输油码头、油轮码 头内外设备及管线用火; 6)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用 火;
管理职责
三、用火作业人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 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 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管理职责
1 、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和用 火监护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 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 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 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 事故的能力。
1、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针 对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运用 JSA等方法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 序及安全措施。 2、制订的安全措施在许可证中应进行落实确 认。
管理内容及要求
二、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要尽可能减少用火作业。凡可用 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均应拆 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 2、日常维修用火实行每周2天集中用火。 3、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 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能用一 张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4、特级、一级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许可证不 超过48小时。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5、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 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进行可靠封堵隔离;经彻底吹扫、 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 而下依次打开,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 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 方可用火。
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首次
采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长期有效;当设 备、容器内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
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
分析合格后超过 1小时用火的,须重新检测 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管理内容及要求
三、用火分析
6、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化验分析合格后,工艺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中国石化——
1、用火的作业方式
2、用火作业分级 3、管理职责
4、管理内容及要求
5、用火许可证的管理
第一节
用火的作业方式
用火的作业方式
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 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
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
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 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 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
管理内容及要求
16、雨雪天、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
二、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用火,用
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7、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
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
作业人员迅速撤离,查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 施。 18、用火作业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与用火 作业无关人员及设备不应进入用火区域;用 火作业人员应在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并避 开介质和封堵物可能射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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