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冻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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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现住址:深圳市南山区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在中国xx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xxxxxxxxx存款
人民币25xxxxx元。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深圳市xxxxxxxxxxx有限公司x、深圳市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3)深南法xxxxxxxx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上述账
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14年4月17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
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深圳市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篇二:续行冻结申请书
续行冻结申请书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年月日经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2012)民一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
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万元。现查封冻结
期限已到,因该案还在审理当中,为确保判决顺利执行,现申请贵院继续冻结
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万元。
此致
申请人:公司
年月日篇三:续查封申请模板
续查封申请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年月日
续查封申请
申请人:公司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高xx坐落于xxx市桥东区胜利北街178号神州嘉园x-x-xxxx号的
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我单位申请执行与被申请人高xx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在本案诉讼、执行过
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于2011年6月22日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x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司
2011年6月1日
续冻(封)申请书
申请人:深圳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续冻(封)
申请理由:申请人是(2008)深宝法民二初字第号案的原告。贵院于2006年10月依
法对本案被告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现在银行存款续冻期限等保全措施期限
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
二十九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续冻(封),望准许。
特此申请!
此致
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
2008年月日篇四:清收文书样式9-续封、冻申请书
清收文书样式9:
申请执行人上海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浦东南路379号25p,联系地址上海市
长宁区古北路678号同诠大厦22楼/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北塔10层。
法定代表人周智杰,董事长。
被执行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一、申请事项
依法对本案被执行人××××名下的××××××××××××(写明财产名称)进行
续封/冻。
续封/冻申请书 1
二、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1清收文书样式9的
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第29条的规定: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
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依照此条文对不同类型财产所规定的限制期限,案件承办人员通常应当在限制期限届满
前一个月向法院递交续封/冻的申请。
为××××××××,贵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
××××××××××(写明财产名称),查封/冻结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由于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申请执行人特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依法进行续封/冻。
此呈
××××人民法院
上海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篇五:续封申请书
续封申请书
申请人:×××,女,1971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济宁市中区××大街×号××小区××号楼×单元×××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请求事项:
请求继续查封被申请人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县××商贸城的房产,具体为:a4区14号楼14-1、14-12、14-15,a4区13号楼302、402、403、404、405、406、602、603、604、605、606、702、703、704、705、706、903、906、1003、1004、1005、1006,共计25套。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201×)济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了上诉,现案件正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申请人在一审诉讼过程中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济宁中院依法作出(201×)济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对山东金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县××商贸城的25套房产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2012年12月7日到2014年12月7日。现本案二审尚未审理终结,查封期间即将到期,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请财产保全续保申请,请求继续对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县××商贸城的25套房产予以查封,请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