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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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农药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农药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农药规章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确保我国农业生产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规范危险化学品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危险化学品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等环节。

二、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三、职责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

四、危险化学品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管理1. 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农药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2. 经营环节:危险化学品农药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3. 使用环节:危险化学品农药使用者必须按照农药标签和使用说明进行正确使用,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确保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4. 运输环节:危险化学品农药运输企业必须取得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按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进行运输,确保运输安全。

5. 储存环节:危险化学品农药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储存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储存,确保储存安全。

五、监督与检查1. 公司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农药属于有毒、易燃危险化学品,为了保证农药经营过程的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农药经营单位必须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农药经营、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建筑物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4、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中须经国家授权的部门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5、农药经营、储存单位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6、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规模大小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7、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所涉危险化学品(农药)的性质分类、分库存放,禁忌物料不能温存。

8、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农药。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确保农药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1. 资质要求:农药经营企业必须依法注册,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必须备案登记,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 仓储管理:农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明确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农药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要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确保农药的存放、标识、出入库等过程符合规定。

3. 销售管理:农药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要确保销售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提供准确的使用说明和警示信息。

4. 废弃物处理:农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废弃农药和包装废物的处理制度,确保废物无害化处理。

禁止将废物随意丢弃或倾倒到水源、土地或其他环境中。

5. 安全培训:农药经营企业要进行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其对农药安全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农药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农药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农药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一、引言农药是一种用于预防、治疗或控制农作物、家畜或人类疾病的化学物质。

然而,由于农药大多数属于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和环境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为了保障使用农药的安全性,需要制定农药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二、法律目的和依据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农药使用的行为,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本条例的依据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农药使用的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药,包括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生长调节剂等各类农药。

四、农药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4.1 农药施用前的登记和备案使用农药前,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农药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将相关信息备案,包括农药品种、使用方法、使用量等。

4.2 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许可与备案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备案,包括生产销售单位的名称、地质、许可证号等。

4.3 安全技术措施农药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保障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具体措施包括使用农药前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在施药过程中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农药定期检查农药储存设施,确保设施完好,防止泄漏或事故发生。

4.4 农药包装和标识农药包装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标注明确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防护要求等。

4.5 农药残留监测和控制农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农药残留监测和控制制度,定期对使用过的农作物或土壤进行检测,确保农药残留量符合标准要求。

4.6 农药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农药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农药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和应急处置。

同时,还应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与执法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监督与执法工作,依法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六、结语农药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保护农作物生长、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农药管理制度(新)

农药管理制度(新)

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制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二、必须持证上岗,清楚了解安全操作步骤,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三、负责本公司的安全职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八、严把农药的质量、数量关,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不得经营剧毒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九、加强农药经营人员的安全教育,经销人员必须进行急救设施及安全设备的使用知识培训后上岗。

十、对于过期农药应当经过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后并贴上过期农药方可销售,不能使用的农药应退回供货方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扔农药。

十一、积极主动的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必须培训上岗,清楚了解安全操作步骤,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掌握农药的基本知识。

三、应提供适用于使用者需要的各种重量、含量和适宜的包装,并向用户说明使用的方法、剂量等有关知识。

四、坚持为农服务、客户之上的原则。

五、爱岗敬业,努力学习农药基础知识及安全防护知识.六、按规定保养防护,防水及安全设施。

七、对已失效的农药产品要及时上报处理;过期的农药产品须送农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获准销售后方可销售,不能使用的农药应退回供货方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扔农药。

八、积极主动配合负责人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农药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一、农药零售场所应经常保持通风换气。

二、装农药的容器应严密封好,如有渗漏,应及时处理。

三、每种产品必须有适合的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及包装标准。

四、农药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

五、食品、粮食、种子、化肥以及其他与农药无关的物品,不得与农药混储混放。

化肥和农药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肥和农药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肥和农药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 引言化肥和农药在农业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其特殊性质和化学成分,化肥和农药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化肥和农药的安全使用。

本文将重点介绍化肥和农药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 背景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化肥可提供土壤所需的养分,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增加;农药可以防治病虫害,保障农作物的健康生长。

然而,化肥和农药的危险化学成分对生物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一定的风险。

化肥和农药的误用、滥用、超量使用等不当操作可能导致土壤和水源的污染,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化肥和农药的残留也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减少这些风险,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条例来规范化肥和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和处置。

3. 化肥和农药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肥和农药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针对化肥和农药的特殊性质和危险性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条例目的在于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性,防止化肥和农药的滥用和不当使用,减少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风险。

3.1 基本原则化肥和农药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通过加强预防措施,减少化肥和农药的危害;•环境友好:鼓励使用环境友好型化肥和农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安全使用:推广化肥和农药的安全操作方法,降低事故风险;•制度完善: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3.2 规定内容•生产管理:规定化肥和农药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销售管理:要求化肥和农药销售企业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销售伪劣产品或过期产品,确保市场供应的安全性;•使用管理:对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使用时的控制措施、储存要求、外包装标识等,防止滥用和不当使用;•废弃物处置:规定化肥和农药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监督管理: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和执法机构的权力,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化肥和农药领域的监督检查。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1、诚信经营承诺书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台账。

二、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产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的服务。

向购买其农资产品的广大农民开据正规售货发票、出具统一信誉卡。

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实行召回制。

四、产品明码标价,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如发生质量纠纷协商解决,因农资假冒伪劣问题给农户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不做虚假不实的宣传,不误导消费者,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在销售活动中,尊重消费者的选择,不欺行霸市,强行销售或搭售自己的商品。

六、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

单位:责任人:2、废弃农药和农药包装器具回收处理规定一、严格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义务。

所有经营的农药产品都要与生产企业或上游供货商签订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协议,或受生产企业或上游供货商与具备资质的专业回收与处置机构签订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协议,明确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的费用承担方式及标准。

二、在销售农药产品时告知购买人农药废弃物回收的义务和要求,对积极配合回收的农药使用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补贴,确保农药废弃物的回收比例达到90%以上。

三、建立专门的农药废弃物存放场地,对农药废弃物按照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

统一进行处理。

四、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

五、定期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六、做好相关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记录并建立台账(农药废弃物回收登记表、废弃农药处理记录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处理记录表、农药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
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9、经营者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10、时刻注意防火、防中毒。

二、岗位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
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
4、农药摆放要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

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无故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O—三年三月七日目录一、农药安全经营责任制 0二、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1)三、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四、农药销售管理制度 (3)五、农药销售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六、营业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七、安全教育制度 (6)八、农药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7)九、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8)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一、农药安全经营责任制1、为了加强本经销部的农药安全经营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农药安全经营责任制》。

2、经销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培训,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岗,并对经销部农药经营过程全面负责。

3、经销部主要负责人在农药采购、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4、经销部不设农药库房,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按实际需要委托农药批发商送货上门,经营场所农药的最大储存量严格按“安全评价报告”中规定的最大量进行储存,不得超量储存。

5、经销部实行主要负责人、营销员二级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经销部农药经营的安全运行。

6、经销部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本经销部员工进行安全学习,员工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7、经销部主要负责人负责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保证员工了解并接受自己所承担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组织年度员工体检工作。

二、农药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经销部农药的安全管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2、农药为有毒品,属危险化学品,一切经营、仓储、运输、使用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3、农药的购买、品种的选择及其数量应由经销部负责人负责。

4、在农药购买过程中,应向供货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从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农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农业生产与农药使用的规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农业生产与农药使用的规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农业生产与农药使用的规范危险化学品在农业生产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农药的生产、储存和使用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范和安全管理措施,以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性与环境保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力地规范了农业生产中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对农业生产与农药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农业生产的规范在农业生产中,危险化学品一般指农药、化肥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农业生产中的危险化学品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和规范:1. 农药的选择与使用:条例规定,农药必须经过国家授权,并按照说明书和农药标签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违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此外,农药的购买和存储也有具体要求,要求保存合格的购买证明和产品标签等信息,保证农药的来源可追溯。

2. 农药零散包装:为了减少农药包装垃圾对环境的影响,条例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应当优先采用零散包装,鼓励经营者推广使用农药零散包装。

这对减少包装垃圾的产生和提高废弃物的处理效率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3. 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条例要求,在农药的注册审查和许可过程中,必须进行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这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 农药储存与防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农药的储存要求也十分严格。

采取防护措施,如专门储存农药的仓库要求配备防火、防爆措施等,为了避免农药意外泄漏带来的危害,储存农药应当与其他物质分开存放,以确保无法发生交叉污染。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农药使用的规范农药的正确使用对农业生产的质量和产量具有重要影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农药使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和控制:1. 农药使用的登记备案:使用者在使用农药前,应进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监督和管理农药的合理使用,并对农药使用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的专业能力。

2. 农药推荐使用和示范推广:条例要求,国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作物生产需要,制定农药推荐使用和示范推广目录,并指导农民选择合适的农药种类和使用方法,提高农药使用效果和农业生产效益。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药零售经营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营业场所、仓库以及消防等设施符合《农药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不销售国家、省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和质量、标签不合格以及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产品。

四、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产品存在的危险因素,不混营其他货物和日常生活用品。

五、发生事故时(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9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确保人身安全。

六、及时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七、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的危险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八、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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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畜中毒,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本管理制度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陕西蔡家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起草.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作物、植被病、虫害的预防与治理期间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领取、使用及用后回收活动.第四条原则本公司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领取、使用及用后回收活动均应依法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各部门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二章农药及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五条采购申请采购部根据技术部申报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或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采购要求所采购的农药需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实行采购比价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合理,质量上乘。

在农药或危险化学品购买过程中,应向供货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从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农药或危险化学品.第三章入库管理制度第七条交接制度农药或危险化学品购回时,由采购员向使用部门相关人员、仓库管理员逐件交接,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一)对单验收.指对照进货通知单、采购计划单、发票的品名、规格、质量、价格、数量等逐项检查商品,注意有无单货不符或漏发、错发的现象.(二)数量验收。

一般是原件点整数、散件点细数、贵重商品逐一仔细检对。

(三)质量验收,指保管员通过感官或简单仪器检查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价格,如外观是否完整无损、是否在有效期内、易碎商品是否破裂损伤、能否正常使用。

以上验收交接采购员负责数量清点、使用部门负责质量检验。

第七条入库验收入库验收应及时准确,尽快验收完毕.根据发票及清单,采购计划单、与实物核对一致,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验收完毕后,按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外购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采购人、验收等应逐一如实填写,不得漏项,如验收时遇到问题应及时提出,向采购人员及主管反映,以便得到妥善解决。

农药管理制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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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制度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农药使用行为。

第三条凡从事农药使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农药的分类及管理第五条农药分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杀螨剂等四类。

不同农药应按照其特性和用途加以分类管理。

第六条农药必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明。

第七条农药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农药储藏室内,储存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晒,远离火源。

第八条农药必须按照规定的用药方法和用量使用,禁止超量施用。

第九条使用农药必须严格按照农药说明书上的使用说明来进行,不得随意更换或混用农药。

第十条使用农药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服装和防护用具,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定期对农药使用过程进行检查,确保合格农药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农药购买及使用第十二条购买农药应按照农药登记证明上的农药种类、名称和用途要求来进行,不得购买过期或假冒伪劣农药。

第十三条农药的购买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按照所购农药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台账记录。

第十四条在使用农药前必须对使用环境和作业对象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无人类或动物存在。

第十五条使用农药时必须注意风向和风力,避免农药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第四章农药残留监测第十六条定期对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确保农产品合格。

第十七条农产品在经销售前必须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第十八条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必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纠纷处理第十九条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因农药使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农药八项管理制度

农药八项管理制度

农药八项管理制度一、农药购买管理制度1. 农药的购买必须持有效的农药购买证,网上购买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 农药经销商必须合法经营,购买农药时必须提供合法购药凭证。

3. 农药销售必须按照农药的登记证明进行,不得销售过期或者变质的农药。

4. 农药的购买数量必须符合田间使用的原则,不得超量购买。

二、农药存储管理制度1. 农药存储必须选择干燥通风、远离火源的地方,不得与食品、水源等物品放在一起。

2. 农药存储室内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标注有毒、易燃等警示标识。

3. 农药存储室内必须定期清理,保持环境整洁,不得存放杂物。

4. 农药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发生事故。

三、农药配送管理制度1. 农药配送必须按照合同制度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订单的内容。

2. 农药配送必须配备专业人员,做好农药的包装、运输等工作。

3. 农药配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农药的安全到达目的地。

4. 农药到达农田后,必须有专人进行验收,确保农药的品质和数量与订单一致。

四、农药使用管理制度1. 农药使用必须按照农药的使用说明进行,不得滥用或者错误使用。

2. 农药的施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条件下进行,不得在禁限制施农期内使用。

3. 农药喷洒必须做好周围环境的保护措施,避免农药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 农药施用后必须及时处理包装物,不得乱倒或者随意丢弃。

五、农药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1. 废弃的农药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倒或者随意丢弃。

2. 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必须进行分类处理,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在一起。

3. 废弃的农药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者销售。

4. 废弃的农药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数量、种类等信息,用于追溯和监管。

六、农药残留检测管理制度1. 农产品必须定期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 农产品一旦检测出农药残留超标,必须立即停止销售,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 农产品必须保存检测报告,用于追溯和监管。

农药指导管理制度

农药指导管理制度

农药指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的安全使用,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健康,推动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农药的单位和个人。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做到合理使用、科学施药、加强培训、强化监管,确保农药使用安全、有效。

第三条农药指导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农药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农药使用的安全性和效果,及时处理农药安全问题,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农药的指导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施药、安全生产”的原则,防止农药滥用,减少农药残留,保护生态环境。

第五条建立健全农药使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农药使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农药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划定管理权限,做好农药的采购、使用、销售等工作。

第七条农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农药使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科学施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八条农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药使用台账和档案,定期进行核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条农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农药市场动态,做好应急预案和危机处理。

第十条农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农药流通环节的监督,确保销售商合法经营,提高产品质量。

第三章农药使用第十一条农药使用人员应当遵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使用要求,按照施药季节、防治对象等因素合理选择农药品种和施药浓度。

第十二条农药使用人员应当穿着防护服、戴着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农药,注意个人卫生。

第十三条农药使用人员应当遵守农药使用原则,避免在风力较大、气温过高、雨雪天气等不适宜施药的情况下使用农药。

第十四条农药使用人员应当对农药使用时的药液浓度、施药量、施药时间等参数进行记录,并在使用后做好农药包装及残留处理。

第十五条农药使用人员在施药过程中如遇急性中毒症状,应当立即停止施药,及时就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农药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各类农药的单位和个人。

三、农药分类农药按照用途和性质可分为杀菌剂、杀虫剂、杀螨剂、杀鼠剂、除草剂等。

根据毒性分为高毒农药、中毒农药和低毒农药。

四、农药登记管理所有生产、销售的农药必须经过国家农药登记机构的审批登记,未经登记的农药不能生产、销售、使用。

五、农药储存管理1.农药的储存应符合相关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通风干燥处。

2.储存地点应设有明显的安全标识,并避免与食品、饮品等混置。

3.人员擅自进入储存区域不得接触农药,否则后果自负。

4.定期对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和清理,保持环境清洁整洁。

六、农药使用管理1.在使用农药前,对农药进行充分了解,掌握使用方法、用量、期限等信息。

2.使用农药时应佩戴防护装备,防止接触皮肤、呼吸道或误食。

3.使用农药时应注意风向,避免喷洒到非目标区域。

4.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

5.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洁喷雾器具,避免交叉污染。

七、农药废弃物管理1.废弃的农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并送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理。

2.禁止将废弃农药随意倾倒或混入水源或土壤中,以免引起环境污染。

3.对于过期、变质或不合格的农药,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制度宣导相关单位应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的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使用农药。

十、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农药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加强农药使用的监督力度。

十一、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由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解释和检查执行情况。

以上为农药使用管理制度,望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确保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

2024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2024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2024农药安全管理制度2024农药安全管理制度11、为了加强经销部农药的安全管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2024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2、农药为有毒品,属危险化学品,一切经营、仓储、运输、使用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3、农药的购买、品种的选择及其数量应由经销部负责人负责。

4、在农药购买过程中,应向供货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从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农药。

5、在农药运输时,应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格的车辆进行运输。

6、在农药装卸和保管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农药进货应进行入库验收,营业员必须对入库农药的生产许可号、登记证号、标准证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毒性等级、含量、成分等进行登记和验收,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库。

(2)营业员应对入库农药进行拆箱验收,每种农药验收2~5箱,若发现问题,需扩大验收比例,验收后将商品包装复原,并做好标记,验收完毕,合格的验收入库,填写验收记录及入库单。

(3)若包装破漏,必须更换包装方可入库,整修包装需在专门场所进行。

撒在地上的农药应清扫干净,集中存放,统一处理。

(4)农药堆放应符合安全、方便的原则,便于堆放、检查和消防扑救。

堆垛应按品种分类进行,垛高不应超过2m。

(5)营业员要保证农药安全,经营场所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置与农药性质适应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

经营场所应设置报警电话。

(6)经营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整洁,对散落的农药应及时清除。

(7)对经营场所进行定期检查,检查货垛是否牢固,有无异常,消防器材、防护用品、急救药品是否完好、有效。

(8)经营场所应在醒目的位置悬挂“禁止烟火”、“禁止吸烟”、“当心中毒”等警示标志。

(9)农药销售严格按生产日期先后出库,严格执行出库单制度。

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农药及危险化学品是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必要的化学品,但如果不加控制和管理就很容易对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伤害。

因此,在使用和管理这些化学品时必须遵照法律条例,确保安全、环保、高效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一、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在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尽量通过技术手段和操作规程降低化学品的危险程度,保证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预防为主:从源头上控制化学品危险,尽量减少化学品的使用量,延长化学品的使用寿命,实现“清洁生产”。

3. 综合治理:化学品管理不是单一环节的管理,而是从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全过程进行综合治理,实现全链条管理和无死角监管。

4. 依法管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必须符合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的分类1. 农药:包括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主要用于植物病虫害的防治。

2.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流程中、运输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能够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易燃物、毒性物质和腐蚀性物质等。

应在专门的机构和场所存储和管理。

三、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措施1. 化学品标识和标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场所应当明确标识警示性标志,以帮助人们认定化学品的种类、危险性质和注意事项。

2. 防护措施:在存储、装卸、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的防护措施,以防意外伤害发生。

例如,穿防护服、佩戴手套、戴口罩等。

3. 专人管理:必须指派专人管理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和销毁等问题,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4. 排放处理:对于一些有污染物的废弃物和废气,必须采取适当的排放处理方法,例如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和废气处理等。

5. 废品回收:对于一些废弃品,必须进行分类回收,以利于进行环境保护。

农药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农药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方针,针对农药经营涉及的所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并确保落实到位。

二、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产品标签或说明书的规定销售农药。

三、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规模大小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四、经营场所农药摆放要规范,现场要时刻留有营业人员,销售时严禁产品混淆、卖错、拿错,销售的农药要有详细台帐。

五、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应穿戴防护器具;发生农药渗漏、散落要及时妥善处理。

六、接触农药后要用流动清水将接触部位皮肤冲洗干净,发现不安全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对购药者当面耐心讲明使用农药防毒规程,指导其正确配药、施药,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合理使用农药,防止农药中毒事故发生。

八、假农药、劣质农药需进行销毁处理的,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农药废弃物的安全处理规程进行,防止农药污染环境。

一、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认真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

二、营业前做好柜台、货架、商品及地面等环境卫生,达到干净、整洁、玻璃明亮,随时保持商品及环境的卫生。

三、熟悉所负责管理的农药产品知识,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做到对所负责每种产品的用途、性能、产地、规格及特性都了如指掌。

四、营业中应随时保持柜台及货架上的展示产品充足和整齐,不得出现展示产品不足和摆放零乱的现象。

五、柜台到货须认真清点验收,作出登记,及时上柜,在货架上归类堆放整齐。

六、掌握产品定位陈列技巧和理货要求,负责本区位产品的上架补货和陈列。

负责对超出有效期,滞销货作出登记。

七、观察销售环境,注意防止产品被盗。

如有可疑情況和突发事件,沉着冷静,迅速通知保安和区域主管到场处理。

八、营业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如有事离岗须向上级或其他员工做好委托。

九、仓库管理人员要及时登记各种货物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达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李生晓梦制作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农
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掌握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及安全管理相关知识。

三、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四、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资质,不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产品。

五、不得在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同时经营其他农药投入品的,农药经营场所应当相对独立。

六、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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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畜中毒,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
本管理制度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陕西蔡家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起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作物、植被病、虫害的预防与治理期间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领取、使用及用后回收活动。

第四条原则
本公司农药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领取、使用及用后回收活动均应依法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各部门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二章农药及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五条采购申请
采购部根据技术部申报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或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采购要求
所采购的农药需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实行采购比价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合理,质量上乘。

在农药或危险化学品购买过程中,应向供货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从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农药或危险化学品。

第三章入库管理制度
第七条交接制度
农药或危险化学品购回时,由采购员向使用部门相关人员、仓库管理员逐件交接,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一)对单验收。

指对照进货通知单、采购计划单、发票的品名、规格、质量、价格、数量等逐项检查商品,注意有无单货不符或漏发、错发的现象。

(二)数量验收。

一般是原件点整数、散件点细数、贵重商品逐一仔细检对。

(三)质量验收,指保管员通过感官或简单仪器检查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价格,如外观是否完整无损、是否在有效期内、易碎商品是否破裂损伤、能否正常使用。

以上验收交接采购员负责数量清点、使用部门负责质量检验。

第七条入库验收
入库验收应及时准确,尽快验收完毕。

根据发票及清单,采购计划单、与实物核对一致,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

验收完毕后,按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外购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采购人、验收等应逐一如实填写,不得漏项,如验收时遇到问题应及时提出,向采购人员及主管反映,以便得到妥善解决。

第八条农药仓库管理制度
(一)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存放库,库房要相对独立、干燥整洁、存取方便;
(二)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制定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
(三)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
(四)农药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
(五)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记录。

(六)坚持发放物资必须填写出库单。

出库单上准确地记录物资种类、数量、经办人姓名,是仓库发出的原始凭证。

(七)企业生产环节需要领用的存货物资时,应先由领料部门填写企业统一印制的《领料单》,将需要领用的物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填写齐全后,送交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再至仓库管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四章农药使用制度
第九条使用制度
(一)技术部门应当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选用安全、高效农药,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工施药技术水平,并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二)技术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根据本地区农业病、虫、草、鼠害发生情况,制定农药轮换使用规划,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病、虫、草、鼠的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

(三)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四)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

(五)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第十条弃置农药药液和农药包装器具处理规定
(一)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
(二)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三)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
(四)定期(每季)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五)保留相关处理记录。

第五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事故预防
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特制订以下事故预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不得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
(三)仓库管理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入库的农药、油料等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危险因素;
(四)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油料类货物必须严格管理,注意防火;
(五)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六)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第十二条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如有事故发生,应遵循下列条例:
(一)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9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伤亡;
(二)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三)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四)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蔡家坡城建农业观光有限公司负责
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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