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最新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发展是不断适应我国的国情需要而不断完善的,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是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
关键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不断适应中国国情,不断完善和发展,其发展历程大致分为这样几个阶段,简要论述如下。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萌芽与酝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是从学习俄国开始的,俄国十月革命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其成立了工农兵权力机构,随之建立了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苏俄宪法》。
该宪法规定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各级代表选举详细内容,这种新型政权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当时中国正需要找到自己的出路,处于迷茫状态中,中国共产党人受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开始探索自己的政权组织形式。
起初探索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工人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这些权利机关建立在城市和农村,尽管这些劳工专政的政权形式比较简单,力量是分散的,而且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实行,但从整个革命历史实践来看,这种政权组织的实现是为了适应当时的中国国情,当时的中国正处于饱受外国欺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面对这样的情形,无数的仁人志士正努力探索和尝试新的政权形态。
中国共产党为了使政权的建立更有科学性,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当时社会真实面貌相结合,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国化,为中国所用,工人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早的雏形。
随着历史的不断,形势的不断变化,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又出现了新的形式,革命根据地实行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建设红色苏维埃政权,毛泽东同志在领导秋收起义时提出,应当扩大宣传苏维埃政权,暴动力量强弱是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关键,苏维埃政权应该建立在暴动力量强的地区,工农兵代表大会就是行使苏维埃政权的权力形式。
这里所说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就是类似于今天的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出现的人民代表大会最初的形态,并且以国家形式出现代表人民的利益的权力形式。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摘要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9周年,赞颂人民代表大会取得伟大成就的时候;在大讲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候,我们不要忘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取得的成就,主要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系列重要改革的结果。
应该看到,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职权还远没有充分落实,人民群众还不够满意。
在新的形势下,人民代表大会又面临许多新的越来越大的挑战,不对人民代表制度进行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想的优越性就不能发挥出来,也就不可能很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所以,本文想谈谈人民代表大会当前面临的问题、挑战和如何改革的问题。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完善目录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实质 (4)(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 (4)(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 (4)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概述 (5)(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5)(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 (5)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6)(一)人大代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6)(二)选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8)(三)人大监督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8)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议 (9)(一)完善人大代表制度 (9)(二)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10)(三)完善人大监督制度 (10)五、结论 (13)六、参考文献 (13)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实质(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经过民主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并由权力机关产生其它国家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实行合议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保证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实行中央与地方适当分权,发挥两个积极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建立与发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建立与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建立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在实践中的体现。
本文将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起源、历史、制度、职权及作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起源中国的代表制度起源可以追溯到清朝晚期。
1909年,清政府为了向慈禧太后纪念六十大寿,发布了《辛未宪法》。
这是一部限制了皇帝权力,赋予民主权利的宪法。
它为最古老的宪法之一,也是中国革命民主派奋斗的重要资料。
其中,有一项重要的规定——设立参议院,由各省按照人口比例选出参议员,成为代表人民的另一种形式。
这是中国的第一部提出“代表制”权利的宪法。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
经过长期斗争,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此时代表制度也开始出现新的变化。
1949年9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召集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决定》,宣布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出并组成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1949年9月21日——9月3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参加的代表有三百一十二名。
会议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被推选为主席。
这次会议的召开是中国代表制度发展的分水岭,它标志着代表制已经成为新中国的最高决策机构。
194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这次大会有近八百名代表参加,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并选举出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实现了中国代表制的最高形式。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代表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史上经历了许多波折,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也是曲折的。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力得到充分发挥。
195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在人民代表大会推动下制定的。
它规定了我的国家存在的根本制度原则和国体;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与作用;确立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社会主义国家的奋斗目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作者:苏民来源:《上海党史与党建》2009年第05期一记者:今年是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5周年。
今年“两会”期间,吴邦国委员长进一步强调了我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
那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李林: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任何别的政治制度一样,不是凭空产生的。
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我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体,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国家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
它的核心内容,是全体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享有和行使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实现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载体,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应当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各个阶级、各种社会势力围绕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进行过探索和激烈的斗争,但都失败了。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了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了工农兵苏维埃,在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参议会,在解放战争时期建立了人民代表会议。
这些成功实践,为建国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第一届全体会议,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但当时在全国普选的条件还不成熟,自上而下地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难以进行。
所以在建国初期,确定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参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演变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性质决定的政权组织形式。
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经过长期曲折的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述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发展过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任何别的政治制度一样,不是凭空产生的。
在近代历史上,各个阶级、各种社会势力围绕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进行过探索和激烈的斗争,但都失败了。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领导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中,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指导,借鉴巴黎公社委员会制和苏联工农兵苏维埃制的基本原则,逐步创造、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政权组织形式。
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出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等组织,可看作是人民代大会制度的萌芽。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召开了苏维埃代表大会,建立了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初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色。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边区等根据地建立了统一战线性质的参议会,实质上是人民代表会议。
到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解放区建立了以贫农团和农会为基础的地区、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产生人民政府。
至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是呼之欲出了。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第一届全体会议,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但当时在全国普选的条件还不成熟,自上而下地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难以进行。
所以在建国初期,确定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和制度创新
··'( 1& IT U '9016【知识梳理】1.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和制度创新。
(1)禅让制:即将部落联盟首领的位子传给贤德之人。
(2)王位世袭制:禹建立了夏朝。
禹死后,他的儿子启凭借强大的势力继承了他的位置。
从此,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公天下”变为“家天下”。
(3)分封制:为稳定周初的政治形势,巩固疆土,周王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和功劳大小,将宗亲和功臣分封到各地,授予他们管理土地和人民的权力,建立诸侯国。
诸侯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但需要向周王进献贡物,并服从周王调兵。
受封者可以在自己的封地内进行再分封,从而确立了周王朝的社会等级制度“分封制”。
分封制保证了周王朝对地方的控制,同时稳定政局,扩大了统治范围。
(4)君主专制制度:确立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创立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
最高统治者称皇帝,总揽全国一切军政大权;中央政府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地方实行郡县制。
巩固(西汉)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建立刺史制度,削弱了诸侯国势力;“罢黜百家,尊崇儒术”,把儒家学说立为正统思想。
55(续表)完善隋唐时期,创立和完善科举制,选拔有才学的人,扩大统治基础。
加强北宋时,皇帝控制军队,削弱相权,派文臣担任地方长官,设置通判,实行重文轻武政策,等等。
宋朝时中央集权强化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皇权大大加强。
发展元朝时,在中央设中书省,并在其下设六部分管各项政务;设枢密院负责全国的军事事务;设御史台负责监察事务;实行行省制度,地方设行中书省。
顶峰明朝在中央废除丞相制度和中书省,权分六部,设立五军都督府;地方废行中书省,设“三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
清朝沿用明制,设军机处,兴文字狱,推行文化专制政策。
(5)郡县制:秦朝时建立由中央直接管辖的郡县制。
郡县制的实行,开创了此后我国历代王朝地方行政的基本模式。
(6)科举制:诞生隋文帝时,初步建立起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隋炀帝时,进士科的创立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确立。
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5日举行了隆重的庆祝大会。
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如何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有关专家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进行了解读。
4个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4个必须”的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沈春耀认为,坚持党的领导,从性质上讲,就是党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始终团结带领人民为崇高事业不懈奋斗。
从内容上讲,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从作用上讲,就是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从“豆选”“三三制”到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再到上世纪90年代8亿多农民实行村民自治,人民当家作主一直是社会主义事业不断走向胜利的力量源泉。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从加强法制建设到提出依法治国,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不断深化。
沈春耀说,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论是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还是对于保障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都具有不可替代和至关重要的意义。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介绍,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民主集中制决定了我国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局部必须服从整体,地方必须服从中央。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概况
第一届 1954年9月~1959年4月刘少奇一次会议(1954年9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五个组织法;通过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二次会议(1955年7月):通过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4年国家决算和1955年国家预算、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制定兵役法三次会议(1956年6月):通过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批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四次会议(1957年6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56年国家决算和1957年国家预算、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决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五次会议(1958年2月):通过1958年国家预算、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批准汉语拼音方案;周恩来总理作关于目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外交政策的讲话第二届 1959年4月~1965年1月朱德一次会议(1959年4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二次会议(1960年3~4月):通过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1959年国家决算和1960年国家预算、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周恩来总理作关于目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对外关系问题的讲话三次会议(1962年3~4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60年国家决算,确定发展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四次会议(1963年11~12月):通过1964年度国民经济计划、1963年国家预算和1964年国家预算初步安排、关于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第三届 1965年1月~1975年1月朱德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64年12月~1965年1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的初步安排;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第四届 1975年1月~1978年3月朱德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75年1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修改宪法;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第五届1978年3月~1983年6月叶剑英一次会议(1978年2~3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修改宪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二次会议(1979年6~7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1978年国家决算和1979年国家预算;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制定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作出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要决策三次会议(1980年8~9月):通过1979年国家决算和1980年国家预算;制定国籍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婚姻法;决定全面修改宪法并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四次会议(1981年11~12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80年国家决算和1981年国家概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98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制定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经济合同法,原则批准民事诉讼法草案五次会议(1982年11~12月):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六五”计划、关于198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家预算的决议;修改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第六届 1983年6月~1988年4月彭真一次会议(1983年6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82年国家决算;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二次会议(1984年5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新的兵役法;决定设立海南行政区三次会议(1985年3~4月):发展计划、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的报告;批准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方面可以制定暂行规定或者条例;制定继承法四次会议(1986年3~4月):通过“七五”计划纲要,1985年国家计划执行情况与1986年计划决议,198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决议;通过了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外资企业法五次会议(1987年3~4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86年国家计划执行情况与1987年计划决议,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决议;原则批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授权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联合声明的决定第七届 1988年4月~1993年3月万里一次会议(1988年3~4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8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草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通过宪法修正案、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通过成立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设立海南省、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定;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二次会议(1989年3~4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88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1989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草案;通过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授权深圳市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的议案决定三次会议(1990年3~4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89年国家计划执行情况、1990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草案;接受邓小平辞去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通过香港行政区基本法和相应的决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选举军委主席、副主席四次会议(1991年3~4月):通过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1990的国家计划执行情况与1991年计划决议,1990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家预算决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五次会议(1992年3~4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91年国家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计划决议,1991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国家预算决议;通过了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的决定;通过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八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第八届1993年3月~1998年3月乔石一次会议(1993年3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92年国家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计划决议,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决议;通过澳门基本法,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及相关决定,授权人大常委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的预备工作机构的决定二次会议(1994年3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93年国家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计划决议,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决议;通过预算法;授权厦门市人大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三次会议(1995年3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94年国家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计划决议,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国家预算决议;通过教育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四次会议(1996年3月):通过“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关于纲要的报告;1995年国家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决议,199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国家预算决议;通过行政处罚法,修改刑事诉讼法,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人大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各自的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五次会议(1997年3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96年国家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计划决议,199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国家预算决议;通过刑法,国防法,九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九届人大代表的办法;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第九届 1998年3月~2003年3月李鹏一次会议(1998年3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 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第二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
1954年宪法作出了哪些重要规定?它的颁布有什么重大意义?
3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11949年举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初步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人民政协代行人大职能结束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确立和发展
(1)、少数民族走进新时代: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2)、具体含义:
就是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 民族聚居的地方,按人口多少和区域的 大小,分别建立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区 域和自治机关。在民族区域自治范围内, 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 事务,行使自治权利。
回 族 白族
藏 族
三、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我国为什么要实行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制度?它是怎样确立 背景: 和发展的?
历史证明民主党派的议会斗争失败,资产阶级的救国方案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行不通,最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 创建了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 确立和发展:
1、1949年举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朝鲜族 黎 族
蒙古族
满 族
高山族
1947年,内蒙古自治 区。 呼和浩特街景
1955.10,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乌鲁木齐街景
新中国人大制度演进的三个阶段
新中国人大制度演进的三个阶段导读:本文是关于新中国人大制度演进的三个阶段,希望能帮助到您!新中国人大制度演进的三个阶段新中国人大制度演进的三个阶段口何俊志,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博士自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以来,新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
作为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变迁无疑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回顾和提炼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基本轨迹,既是寻求理解新中国政治变迁基本规律的客观需要,也是我们展望中国政治制度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
随着对人大制度研究的逐步深入,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中国政治的研究者,试图从不同的角度来总结和提炼新中国人大制度变迁的基本路径。
根据我掌握的材料,这些专门以人大制度为研究对象的总结方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视角。
大多数国内学者所采用的做法是,根据新中国政治发展的整体态势,从发生学的角度,将人大制度的变迁划分为制度初创、扭曲和恢复等阶段。
在这一思路下,有的学者将新中国的人大制度变迁粗分为开始确立(1954—1957).遭受破坏(1957—1978)、恢复发展(1978—)等三个阶段。
第二种视角依据中国的历次宪法修订为界,将新中国人大制度的整体变迁分成四个阶段,1954年宪法(1954—1975)、1975年宪法(1975—1978)、1978年宪法(1978—1982)、1982年宪法(1982—)等。
第三种视角则以重要的领袖人物为标志,以领袖的更替作为人大制度阶段性变迁的划分标准。
例如,欧博文在考察中国的人大制度时,就将其从整体上划分为毛泽东阶段和邓小平阶段。
这三种视角无疑都为我们理解中国人大制度变迁提供了某些启发。
我们估且将第一种视角称作制度的发生视角,将第二种视角称为制度的宪法视角,第三种视角则是制度的精英视角。
显然,第一种视角在很大程度上将制度的变迁视为一种自然的历史过程,第二种视角将制度的变迁视为宪法产物,第三种视角则将制度变迁视为精英意志的产物。
高一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析
高一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析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
本文将从历史渊源、特点和作用等方面进行解析。
一、历史渊源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形成源远流长。
早在中华民族古代社会中,就有类似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如封建时代的农民广场,农民代表大会等形式,体现了人民普遍参与社会事务的愿望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开始得到建立与发展。
二、特点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代表了人民的意志。
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2.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实行多党合作制度,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同时还有各种社会团体和人民团体参与政治决策的政治协商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少数民族享有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权益。
4.基层民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使人民在最基层的社会管理中积极参与。
三、作用1.促进人民民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对国家事务的广泛参与和决策权力,增强人民民主意识,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2.保护人民权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通过各级代表大会,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益。
同时,政治协商制度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也起到了保护人民利益的作用。
3.实现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为国家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和舆论环境,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4.推动改革进步: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民意表达渠道,推动了我国的经济社会进步。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这一制度体系促进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各级政治协商制度的有效运行,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于革命烽火之中,是人民自己创立起来的政治制度。
1928年,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就讲到了江西苏区的代表会议。
抗日战争时期在革命根据地召开的“三三制”的参议会,以及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解放区召开的区、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雏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确定了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但由于当时军事行动尚未完全结束,土地制度的改革没有完成,人民还没有充分组织起来,因而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实行民主选举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
在这样的条件下,在建国初期采取了过渡措施,即:在中央,以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地方,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议逐步代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后来,条件趋于成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1953年2月通过并公布了选举法。
6月以后,我国的民主普选便在全国基层展开了。
在此基础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陆续召开,并各自产生了出席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隆重开幕。
这次会议制定、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根据宪法,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从那个时候算起,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走过整整50年的路程了。
50年的路程很不平凡。
虽然有过挫折,但总的看来,是向前发展的。
特别是从上世纪进入八十年代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直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
五十年代中期,宪法实施后的头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基本上按期集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知识点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至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怀仁堂举行。
1226名代表首次行使国家最高权力。
这是一次人民的盛会。
(一)代表是怎么来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1226名,参加第一次会议的实到代表1211名。
15日,报到后,因事因病请假70人,出席1141人。
1.代表的由来。
是普选来的。
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成立了以刘少奇为首的中央选举委员会。
1953年4月,中央选举委员会发出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正式开始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这是中国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普选,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豆选等方式进行选举,极大地增进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热情和民主意识。
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于1953年12月8日晚在北京市西单区中南海投票站参加了投票。
广东省台山县大湾乡归国华侨陈聪在参加选举大会后兴奋地说:“我活了90多岁,到过许多国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民主的选举。
”这次普选,选出了包括各民族、各阶层、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代表人物。
2.代表的构成。
从1954年9月1日开始,参加大会的代表陆续报到。
工业战线的劳动模范王崇伦来了;农业战线的劳动模范李顺达来了;年龄最大的代表,93岁的齐白石老人来了;年龄最小的代表,刚到选举年龄的青年女工郝建秀来了;身穿各色民族服装的少数民族代表来了;从世界各地归国的华侨代表来了。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开幕了。
(二)会议是怎么开的1.地点:北京怀仁堂举行。
2.时间:1954年9月15日至28日。
3.会议的主要任务。
三项:制定法律;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选举新的国家领导人。
(1)法律。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最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有关民主时政简短(3篇)
第1篇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民主制度始终是时代发展的基石,它以其独特的力量,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民主,顾名思义,即“人民的统治”,它强调的是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以及人民对国家事务的广泛参与。
本文将从民主的起源、发展、意义以及在我国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民主的起源与发展1. 民主的起源民主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
在古希腊,雅典民主制度是最为典型的代表。
公元前5世纪,雅典民主政治达到鼎盛,成为西方政治制度的典范。
然而,当时的民主制度仅限于男性公民,妇女、奴隶和外邦人被排除在外。
2. 民主的发展随着历史的演进,民主制度逐渐发展壮大。
近代以来,英国、法国、美国等西方国家纷纷确立了民主制度。
其中,英国君主立宪制、法国共和制和美国总统制成为世界三大民主制度。
在我国,民主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民主制度。
二、民主的意义1. 民主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民主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的主人,充分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
在民主制度下,人民可以通过选举、罢免等途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
2. 民主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民主制度能够激发人民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在民主制度下,政府能够更好地倾听民意,制定符合人民利益的方针政策,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3. 民主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民主制度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国家稳定。
在民主制度下,政府能够通过民主途径解决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减少社会冲突,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民主在我国的应用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2. 政治协商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内容汇总
中共一大:1921年7月23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举行.其内容: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第一个决议.规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一达大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以及联合共产国际等;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党的纪律等;规定党成立后的中心任务是开展工人运动,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工人.中共二大: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二大宣言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中共三大:1923年6月杂广州召开.会议集中讨论了国共合作,建立统一战线的问题.中共四大:1925年1月在上海举行.中心议题是讨论党如何领导即将到来的革命高潮.大会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以及工农联盟的问题,制定了开展工农运动的计划,决定在全国建立和加强党的组织,以适应革命形势的发展的要求.中共五大:1927年四五月间在武召开.大会批评了陈独秀的右倾错误,强调了同资产阶级争夺领导权的重要性,但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反而对汪精卫主持的武汉政府抱有幻想.中共六大:1928年6月在上海召开.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的开辟.中共七大:1945年6月11日在延安举行.七大将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所创造的理论成果,正式命名为毛泽东思想,并将毛泽东思想规定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指针.中共八大: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确分析了国内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 ,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大会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执政党建设提出了正确的指导方针.中共九大:1969年4月1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这次大会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加强了林彪,江青,康生等人在党中央的地位.中共十大:1973年8月在召开.继续了九大的"左"倾错误方针.中共十二大:1982年9月日到11日,在北京召开.提出了"高度文明"和"高度民主"的奋斗目标,明确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 :"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足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共十三大: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大会完整的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并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中共十四大: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大会确立了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中共十五大: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大会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大会把邓小平理论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道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共十六大: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 .大会高度评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中共十七大: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大会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八大:主要矛盾为人民内部矛盾;经济建设稳步前进;九大:林彪被选为接班人;十大:王洪文被选为接班人;十一大:不明;十二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十三大:初级阶段;十四大:市场经济体制;十五大:邓小平理论写入党章;十六大: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十七大:小康社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发展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国共产党执政60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有55年,55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的道路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我国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理论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前,国家被看作是公意的体现,全民的代表。
但后来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表明,资本主义国家并不是像资产阶级所宣扬的那样,在社会和人的发展上实现了人类理性。
相反,它实质是统治阶级剥削、压迫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工具。
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所谓国家的本质,就是指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由哪个阶级专政。
国家的本质属性,在于它的阶级性。
马克思恩格斯不但指出了国家的实质,还指出了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以后应该组织什么样的国家形式。
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在推翻了资本主义之后,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
在《法兰西内战》中,他们强调:第一,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方面工人阶级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但另一方面工人阶级不能继承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而是要建立真正的工人自己的国家。
第二,公社是工人阶级执掌政权的形式。
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无产阶级的政府是什么类型的,公社提供了范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范本(2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一种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安排。
作为一种根植于中国国情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下面将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实施、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体现了人民民主的本质。
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全体选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机构,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这种制度确保了人民能够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与管理,以保证国家的政治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
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权力分立和制约机制。
我国的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的三个组成部分,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立法权的独立性,使立法机关能够有效制衡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滥用,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和有序。
另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施中注重实际问题解决。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们将真实的民意带入决策进程,作出符合实际需要的政策和法律。
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代表们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当下的紧迫问题,以期能够更好地解决人民的实际困难。
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它体现了人民民主的本质,保障了国家权力的分立和制约,能够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
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基础和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任务。
我们应该进一步发扬人民民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持续发展。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奋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民主和人民主权的重要途径和保障。
它的建立和发展,是中共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之一。
它的最根本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在国家决策中的主导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了人民利益,使人民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通过选举方式选出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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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演变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性质决定的政权组织形式。
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经过长期曲折的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述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发展过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任何别的政治制度一样,不是凭空产生的。
在近代历史上,各个阶级、各种社会势力围绕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进行过探索和激烈的斗争,但都失败了。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领导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中,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指导,借鉴巴黎公社委员会制和苏联工农兵苏维埃制的基本原则,逐步创造、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政权组织形式。
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出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等组织,可看作是人民代大会制度的萌芽。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召开了苏维埃代表大会,建立了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初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色。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边区等根据地建立了统一战线性质的参议会,实质上是人民代表会议。
到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解放区建立了以贫农团和农会为基础的地区、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产生人民政府。
至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是呼之欲出了。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第一届全体会议,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但当时在全国普选的条件还不成熟,自上而下地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难以进行。
所以在建国初期,确定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经过几年的过渡和积累,在1953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普选,自下而上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这部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至此,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根本法的形式正式确立。
宪法规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年一届。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成立,任期止于1959年4月,共开五次会议,每年一次。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于1959年4月至1964年12月,共开四次会议,其中1961年未开会。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64年12月举行第一次会议,后因文化大命停止活动。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75年1月举行一次会议,此后再未开会。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于1978年2月至1983年6月,共举行五次会议,每年一次。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于1983年6月至1988年3月,共举五次会议,每年一次。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于1988年3月至1993年3月,举行五次会议,每年一次。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于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举行五次会议,每年一次。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于1998年3月至201X年,举行五次会议,每年一次。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于201X年3月至201X 年3月,至今已举行三次会议。
从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情况来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彻底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才恢复到正常状态并逐步走上发展轨道的。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第一,各级人大代表都由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各级国家权力。
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选民和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也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作出的所有决议、决定都须经过充分的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进行。
第三,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第四,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和地方的大政方针。
这些大政方针一经决定,由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负责执行。
3、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要有:立法权。
包括修改宪法、制定法律等,建立我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一经施行,任何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
选举权。
包括选举国家元首、政府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并有权罢免或撤销上述人员职务。
监督权。
包括国务院、中央军事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须向全国人大负责,接受监督。
决定权。
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家预算,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战争与和平等重大事项都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出决定。
宪法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这些权力,表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整个国家机构中所处的最高权力地位,任何其他国家机关都不得超越它或与它平行。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要有: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组织和人事的任免权,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及其组成人员的监督权;对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法律规定的这些权力,也表明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级国家机构中所处的首要地位。
4、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表现在:人民通过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集中了人民的意愿,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人民委托进入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必须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人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不称职的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集体行使职权,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无论是选举还是通过决议、决定,都须经法律认可的多数通过方能生效,任何个人不得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撤销其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以及不适当的决定、决议。
在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地方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通过地方性法规,以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竞争力。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5、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系统依照法律规定,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立了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均设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同时,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设常务委员会,并有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以及常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事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上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有两种关系,即法律监督关系和工作指导关系。
法律监督关系表现在: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产生、任期、职权等作出统一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遵守和执行。
二是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必须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
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工作指导关系表现在:一是根据《选举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
二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遇到对所要执行的法律的理解有歧义,以致影响到正在进行的工作,可向上一级人大常委会请示,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应给予明确的指示,供下一级人大常委会执行。
三是上一级人大常委会进行调研工作,研究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报告或作出决定,指导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真正的人民性和广泛的代表性,便于有效地保证各族人民参加国家管理。
从选举制度上可看到,广大选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有精神疾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各民族、各阶级、各阶层、各地区、各党派、各主要方面,都有一定的代表名额,使各方面的意见都能得到反映。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妥善地解决了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效率的矛盾,在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同时,通过合理划分各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在不同的国家机关内部实行不同的工作制度,保证了国家政权的高效率。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妥善地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既能保证国家的统一,又能够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妥善地解决了民族关系,既实现了民族的团结统一,又为各民族的自我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保证。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它的基本特征是不会变的。
比如,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不搞多党竞选;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不搞三权分立;坚持实行一院制,不搞两院制等。
同时也要看到,它同任何别的制度一样,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在实践中既坚持又不断加以完善。
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发展,一些具体的制度、机制、程序和工作方式,将不断得到改革和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完善。
主要表现在:1.改革和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一是政党、社会团体,选民或代表联名都可以提出代表候选人;二是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三是把直接选举的范围由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乡、民族乡、镇扩大到县。
此外,还简化了直接选举的程序;规范了各级人大代表的名额,适当减少代表人数;缩小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
适当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加强它的组织。
1982年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仅能制定法令。
1982年宪法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并可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这实际就把大量的立法工作放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