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及完整附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
出差管理方案
一、出差审批
1. 出差审批:
(1)出差审批流程:
出差人员应提前两日填写《出差申请单》(附件1)交领导审批,申请表上须列出具体的出差时间、出差事由、出差地点、预支费用、
出差工作计划等备查。
员工根据已审核的《出差申请单》填写《请款单》,向财务预支差旅费用,后将《出差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考勤备案。
(2)出差审批权限:
①所有人员出差均需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
②当日往返不适用于本办法;
③远途国内出差,三天内返回的由部门经理核准;
④三天以上的由主管副总核准;
⑤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出差,一律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准;
⑥国外出差,一律由董事长核准。
二、出差工作汇报
1. 所有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必须于3日内填写《出差业务汇报表》(附件
2)及《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附件3),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没有
经过签字审阅的《出差业务汇报表》及《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附件3)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2. 经签字审阅后的《出差业务汇报表》(复印件)统一报人资部备案留存。
三、出差费用说明
1. 公司或部门安排的异地展览或学习等活动,由人资部或该部门经理统一
申请。
2. 未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四、差旅报销标准
1.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下级必须随同上级领导出差的,可以乘坐与上级领导相同的交通工具并按上级领导的标准报销。
(3)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出差的,向总裁/董事长提出申请,总裁/董事长同意后公司给予报销。
2.交通费用支付标准
3. 住宿交通伙食费标准(单位:元)
4. 其他说明:
(1)符合上述乘坐标准规定的,交通费按票面金额实报实销;高于乘坐标准的,超额部分由出差人自行承担。
(2)票据丢失的一律不予报销;出差人员夜间乘火车,购买餐车茶座的费用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3)住宿费符合住宿标准的,按住宿金额实报实销;高于标准的,超额部分由出差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须单独书面说明原因并经董事长/
总裁明确批示后报销。
(4)下级必须随同上级领导出差且在同一地点住宿的,导致下级人员住宿费高于标准的,可以按上级领导的标准报销。若与董事长/副董事
长同行的,按本人职务级别标准报销,如遇特殊情况提升标准的,
需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5)出差人员住宿费发票必须与实际的出差地点一一对应,方可报销,若发票与实际出差地不符,则该住宿费用不予报销。
(6)在外出差由第三方免费提供住宿及用餐的,则不能享受住宿及餐费补助。
(7)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和短期学习,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费或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会议期间或学习期间的出差补助及交通补助。
(8)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采取“去头留尾”的原则。例如:9号出差12号返回者,给予3天的补贴;如果员工能提供9号9:00前出发或
12号17:30后离开出差地的相关证明,则可给予4天的餐费补贴。
(9)到集团总部、下属子分公司及各项目地点(属于西安地区、咸阳地区、眉县范畴)出差的人员不按此办法执行。
(10)所有出差人员须严格按以上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者,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并对相关签审人员进行每人两倍(报销金额)经济处罚。
五、出差借款与报销
1. 出差费用预算
公司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原则。各部门及子分公司对本单位的出差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审批、董事长/总裁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公司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
2. 借款说明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2)公司人员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
3. 借款流程
(1)员工根据已审核的《出差申请单》填写《请款单》。
(2)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财务部审核签字。
(4)董事长审批。
(5)财务部领款。
4. 报销说明
(1)出差人员在出差返回后3天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清出差借款。当月借款、当月结算完毕。
(2)出租车、公交车等票据出现连号时,须注明原因,否则不予报销。
(3)财务部严格按报销审批程序办理出差报销。
5. 报销流程
(1)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
(2)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财务部审核签字。
(4)董事长审批。
(5)财务部领款。
六、出差期限延长说明
1. 出差期限延长
(1)所属部门经理视工作需要,事前核定出差期限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只管领导请示,并报人资部备案;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
间,如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其延长期差旅费不予报销。
2. 销差
(1)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须先到部门报到,然后到人力资源部核对出差时限后进行销差。
(2)出差期间如遇公休未休者,回公司后经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审批可在当月予以调休。
七、注意事项:
1. 所有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必须于3日内填写《出差业务汇报表》(附件
2)及《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附件3),一同交部门经理审核;以上工作文档经部门经理确认后,交人资部存档。
2.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不得损坏公司形象、信誉、出卖公司商业机密,谈论
企业内部管理状况等。公司职员出差期间如遇客户宴请(工作餐除外),一律不得参与;如遇客户提供住宿应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