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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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医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医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医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患者医疗知情同意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知情权和自主权,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患者的医疗服务,包含门诊、住院、手术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患者医疗知情同意应遵从法律法规的规定,敬重患者意愿,严格执行,不得违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

第二章患者知情权的保障第四条医务人员在患者接受医疗服务前,应当认真向患者说明医疗服务的程序、方法、风险、治疗效果及可能的后果,并告知患者可选择的医疗方案。

第五条患者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医疗服务,医务人员应当敬重和支持患者的选择,不得强制患者接受治疗。

第六条未成年人或无行为本领的患者,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代表其行使知情权。

医务人员在说明医疗服务时,应当确保法定监护人理解并同意。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依据患者的知情程度,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沟通,保证患者充分了解医疗服务的性质、目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向患者说明医疗服务时,应当使用简明通俗的语言,避开使用专业术语。

如必需,应当借助插图、图表等辅佑襄助工具,以便患者更好地理解。

第三章医院的责任与义务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的制度,供应标准、规范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向患者说明医疗服务时,应当准确、真实、全面地告知患者医疗服务的内容,并针对不同患者的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讲解。

第十一条患者医疗知情同意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包含医疗服务的目的、方法、风险、治疗效果及可能的后果等内容。

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并由医务人员签名。

第十二条患者医疗知情同意书应当由医务人员妥当保管,存档备查。

如患者反悔,医院应当敬重患者的意愿,但有关医疗服务已经开始的,应当连续执行。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患者隐私保密原则,不得非法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四章患者投诉和求助渠道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和求助制度,为患者供应及时、高效的反馈渠道,并乐观解决患者的问题和困扰。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对患者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特制定本院有关知情同意的管理制度。

一、告知的基本事项1、告知原则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有义务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

涉及的内容需要患者签字的,患者应当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医务人员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应力求全面而准确,避免因严重告知不当而导致医疗纠纷。

2、被告知对象(1)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患者,应当直接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

(2)对神志清楚的18岁以上的患者,可以直接告诉患者本人。

也可以告知患者委托的被告知人,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由于患者因恶性疾病,告知患者本人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应当告知患者亲属或患者委托的其他被告知人,应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医院只对患者授权的人进行告知。

(4)因患病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患者,可以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但对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况应当做记录。

(5)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思表示或为未成年人的,且无亲属或家属无法联系的,医院在进行到底抢救措施的同时应当迅速请示医务科及主管院长,可由主管院长或医务科负责人签字。

(6)经授权的被告知人应当确定一人为委托代理人,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

3、告知方式告知方式有口头告知、书面告知、见证告知三种。

(1)口头告知包括:门诊告示、急诊告示、挂号须知、留观须知、住院须知、医保患者就诊须知等涉及诊疗流程医院单方面的书面告知内容。

(2)书面告知包括:病历记录中的病情通知书、患者各种知情同意书及有患者及家属签字的各种医疗法律文书,对医疗诊治措施及其风险以书面告知为主。

(3)见证告知是指:第三人在场见证的告知方式,当医院有告知义务但患者及家属拒绝在书面告知文字上签字的情况出现时可以适用。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与流程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与流程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与流程患者知情同意是指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或手术等医疗行为前,应向患者充分告知医疗风险、治疗方案、可能的预后等信息,并取得患者的自主、明确的同意。

以下是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与流程的完整版:一、制度建立:1.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医院管理体系中。

2.制度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以及医院内部的规定和流程。

二、信息告知:1.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提供详细的医学信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预期效果等。

2.信息告知应使用易于理解的方式,确保患者或其代理人能够充分理解相关信息。

三、患者理解与询问:1.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其代理人询问是否已充分理解所提供的信息,并解答任何相关问题。

2.如有需要,可以提供其他资源或咨询专家的意见,帮助患者或其代理人做出知情同意的决策。

四、自主决策:1.患者或其代理人有权自主做出知情同意决策,包括接受或拒绝所提供的治疗方案。

2.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决策,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或诱导患者做出不符合其真实意愿的决策。

五、同意书签署:1.当患者或其代理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同意接受特定医疗行为时,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2.知情同意书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疗行为的详细描述、风险和预期效果的告知内容,以及签署日期等要素。

六、记录与存档:1.医疗机构应对患者的知情同意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信息告知、患者提问和决策过程等。

2.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存档。

七、异常情况处理:对于患者无法自主决策或无法提供知情同意的情况,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伦理规定,与其家属或法定代理人进行沟通,并取得合法的知情同意。

八、审查与评估: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进行审查与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2.根据评估结果,医疗机构需及时调整和优化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的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与流程的完整版本,具体的内容和细节可能因不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患者术前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术前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术前知情同意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要求各手术科室执行患者术前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临床手术是高风险医疗工作,手术的意外和并发症往往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甚至死亡。

为规范科室术前准备工作、落实术前各制度的执行,保证患者的手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手术科室对手术前知情同意落实情况的管理。

三、工作制度(一)、凡实施手术治疗患者,必须于下达手术医嘱前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知情同意书应由手术医师先签署,然后由患者或家属、授权委托人签署,签字需分别签署时间,精确到时、分。

(二)、手术前谈话由手术医师进行,知情同意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三)、手术前应向患者或家属、授权委托人充分说明手术指征、手术风险与利弊、高值耗材使用与选择、手术并发症、其他可供选择的诊疗方法等。

(四)、肿瘤手术需根据术中冰冻病理诊断结果调整手术方式的,在术前要向亲属、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充分说明,征得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术中需输血或使用血制品的,术前应向患者、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充分说明必要性、使用的风险和利弊、其他可供选择方法等。

(六)、术中需变更手术方式、手术范围的,须由手术医师再次向患者家属、授权委托人充分说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手术需进行观摩、教学或录音录像等可能涉及患者隐私的情形时,须术前向患者、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告知并征得同意。

(八)、使用自费的医疗措施、药物、医用耗材和医疗用品,需在使用前履行知情告知程序。

(九)、存在多种诊疗/手术方法,各方法间取舍困难时。

(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确保手术知情同意的效果。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范本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和诊疗活动。

第三条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对其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医疗风险、费用等信息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二章知情同意的告知义务第四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履行以下告知义务:1. 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医疗风险、费用等信息;2. 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及利弊;3. 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目的、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4. 主动解答患者或其家属的疑问,提供必要的医疗咨询。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以患者或其家属能够理解的方式和语言进行告知,必要时可提供书面材料。

第三章知情同意的签署程序第六条患者或其家属在了解诊疗信息后,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治疗方案。

第七条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包括:1. 手术治疗;2.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3. 输血、血液制品、麻醉等;4. 使用贵重药品或特殊治疗设备;5. 医疗机构认为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程序:1. 医务人员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诊疗信息,并解释相关事宜;2. 患者或其家属在充分了解诊疗信息后,签署知情同意书;3. 医务人员确认患者或其家属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方可实施诊疗活动。

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理第九条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第十条对急诊、危重患者,在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紧急救治。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设立患者知情同意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本制度,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由医院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管理制度

XXXX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管理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二、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有创操作、使用贵重物品或药品、试验性临床医疗等医疗活动时,应由患者本人、家属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2、患者因病(如昏迷、气管插管、窒息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或无法签字时,由其直系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无直系亲属者,由其关系人签字。

3、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直接说明的,须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的直系亲属,由直系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无法签字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直系亲属、
关系人和法定代理人须获得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四、病人存有疑虑拒绝接受检查、治疗,主管医师应进一步做出解释,告知由此可能导致的后果并记录;如病人仍拒绝接受,应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

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则不可实行,由病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五、由主管医师或其上级医师履行告知义务,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患者知情同意文书管理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文书管理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文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患者知情同意文书的管理,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疗机构和科室,包含住院部、门诊部、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等。

第三条医生应当认真履行医疗职责,遵守医德道德规范,严格依法操作,保护患者知情权和自主权。

第四条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供应相关医疗信息,并在明确了解医疗风险和效果的基础上做出知情同意。

第五条患者知情同意文书是患者知晓和同意医疗行为的书面文件,医生应当向患者供应。

第二章患者知情同意文书的管理流程第六条医生在进行诊疗行为前,应当认真告知患者诊疗过程、可能风险、预期效果等相关信息,并供应相应的知情同意文书。

第七条医生向患者介绍知情同意文书的内容,解答患者疑问,确保患者充分了解,并确保患者签字同意。

第八条医生应当将患者知情同意文书与病历一同归档,并妥当保管,确保患者知情同意文书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医生在操作过程中如需调整原知情同意文书的内容,应当及时告知患者,并重新订立新的知情同意文书。

第十条医生在术前准备阶段,应当与患者面对面进行知情同意,确保患者理解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等紧要内容。

第十一条医生在门诊就诊时,应当书面告知患者诊疗方案、用药风险等信息,并在电子病历中记录,患者可通过病历查询。

第十二条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供应知情同意文书的复印件,医生应当及时供应,并记录在病历中。

第十三条医生应当定期对患者知情同意文书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采取相应措施矫正不足。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知情同意文书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文书管理的规范性。

第十五条患者知情同意文书的保密性要求和管理应依法、依规处理。

第三章相关责任与惩罚方法第十六条对于未依照本制度要求供应患者知情同意文书的医生,医院将依据医生违规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对于有意隐瞒风险或虚假告知的医生,医院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法律惩罚,并严厉处理医生的职业资格。

患者诊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诊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诊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本制度为医院规范患者诊疗知情同意行为,保护患者的知情权,促进医患关系的健康发展,确保医疗事故风险的最小化。

2.医院在进行任何治疗或手术前,必需以书面形式征得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的知情同意。

3.医院将对医务人员进行患者诊疗知情同意管理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医务人员全面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患者诊疗知情同意程序1.医院在接诊患者时,医务人员必需向患者供应充分的医疗信息,包含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预后等,并让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明确知晓。

2.医务人员应当认真解释患者可能接受的各种治疗方案,包含不治疗的可能性,帮忙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做出知情决策。

3.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在明确知晓医疗信息后,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务人员应保存这些签字文件作为法律证据,以确保患者在接受医疗过程中的权益受到保护。

第三条患者诊疗知情同意书内容1.患者诊疗知情同意书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及预后、医学费用及支出方式、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的签名等内容。

2.患者诊疗知情同意书应以简明的语言进行撰写,确保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充分理解其权益和责任。

3.患者诊疗知情同意书应面向患者和医务人员两个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医务人员责任1.医务人员应对患者供应准确、详尽及时的医疗信息,确保其理解,并记录在案。

2.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知情权,耐性解答患者及其家属的疑问,确保其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3.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敬重患者的自主权和隐私权,严禁隐瞒、伪造或窜改医疗信息。

4.医务人员应遵从医疗伦理,不得强迫患者接受治疗或手术,应敬重患者的选择。

第五条医院责任1.医院将建立患者诊疗知情同意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相关文件的保管和备份。

2.医院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患者诊疗知情同意意识和水平。

3.医院将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患者诊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患者手术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

患者手术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

患者手术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医院手术知情同意书的管理,保障患者知情权利,确保医疗工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手术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手术知情同意书:指患者对于所要接受的手术、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治疗预期效果等相关情况,经医生向其进行认真讲解后,患者书面签署的同意书。

2.医疗团队:指医生、护士、麻醉师等参加手术治疗工作的医疗人员构成的团队。

第二章认真内容第四条订立与解释1.医院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学的要求,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相应的手术知情同意书格式,明确手术知情同意书的编写、管理和保管的相关要求。

2.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层全部。

第五条知情同意书的编写1.医生在与患者进行手术相关讲解时,应保证内容详实、准确、全面,遵从不借助术语或通过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的原则。

2.手术知情同意书的编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患者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等。

–疾病诊断及治疗需求:对患者的疾病做出准确的诊断,并说明所需进行的手术治疗。

–手术风险:认真列明手术可能显现的风险及潜在并发症,包含但不限于感染、出血、损伤器官、麻醉风险等,对可能的风险进行客观说明。

–手术效果及可能的不确定性:说明手术后可能的治疗效果,以及手术治疗的不确定性。

–替代治疗选择:如有其他治疗手段可供选择时,应说明替代治疗选择的相关情况。

–患者权利义务:认真说明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含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医疗费用支出责任等。

第六条知情同意书的签署1.医生应在向患者进行认真讲解后,与患者当面进行沟通,并予以充分时间考虑和提问,确保患者充分理解相关内容。

2.患者对手术知情同意书中所列明的内容应做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并在同意或不同意的地方签字确认。

3.对于未成年患者或无民事行为本领的患者,应取得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患者知情管理制度

患者知情管理制度

患者知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信息传递,增强患者对自身治疗情况的了解,保障患者知情权,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医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手术,以及其他医疗行为的知情告知和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患者及其家属就医疗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诊断、治疗方案、手术风险、费用等进行详细的告知,并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知情管理档案,记录患者的知情告知信息、同意书及其他相关资料,便于未来的追溯和管理。

第二章知情告知第五条医疗机构在接诊患者时,应当及时向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知识和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病情、诊断分析、治疗方案、手术风险、预后评估、医疗费用等内容。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患者的不同病情和治疗方案,定期进行知情告知,在医疗过程中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治疗进展、疗效评估、药物使用和不良反应等情况。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知情告知进行记录,包括告知的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患者及家属的反馈意见等,建立患者知情管理档案。

第三章知情同意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在知情告知的基础上,要求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接受相应的诊断、治疗或手术,并明确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在知情同意书中对患者进行详细的告知,包括医疗行为的必要性、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后果,以及患者拒绝治疗的权利和可能的后果。

第十条在患者未成年、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在法定代理人的陪同下向患者进行知情告知并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四章知情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知情管理部门,负责医疗知情告知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并及时更新知情告知内容,提高医务人员的知情告知水平。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知情告知的水平和意识,确保知情告知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知情管理档案,对患者的知情告知、同意书等进行记录和管理,如有争议或纠纷,可供追溯和查询。

患者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一、前言本医院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特订立本《患者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临床科室、护理科室、医技科室等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相关的工作。

三、患者知情同意书的定义患者知情同意书是指医务人员在为患者供应医疗服务前,向患者解释该项医疗服务的必需性、风险与效益,并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签署的法律文书。

四、知情同意书的编写与管理1.医务人员必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医疗伦理规范和本医院相关规定,编写患者知情同意书。

同意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医疗服务的名称、目的和方法–可能的风险、并发症、不良反应及并发症的发生概率–可能的治疗效果及可能的预后–对患者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他可能的选择方案及其风险、效果–患者享有的权利和义务2.知情同意书应以简明易懂的方式表达,避开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确保患者充分理解并能作出知情同意的决策。

3.患者知情同意书必需由医务人员亲自向患者进行解释,确保患者理解其中的风险和效益,并供应充分时间给患者考虑和提问。

4.编写的患者知情同意书需经医务科室主任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5.医务人员应将已经签署的患者知情同意书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十年,并严格保密。

五、患者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流程1.医务人员在与患者进行沟通后,依据医疗服务的具体情况,认真解释这项服务的目的、方法、可能的风险及并发症、治疗效果等。

2.医务人员应予以患者充分的时间考虑,并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在患者对医疗服务充分了解并决议签署同意书时,医务人员可以作为见证人。

3.患者或患者家属应用明确的语言书面表示对医疗服务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医务人员应在患者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并在医疗服务记录中注明知情同意情况。

5.如患者未能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务人员应认真记录患者或代理人拒绝签署的理由,并保存相关文件作为备案。

六、知情同意书的撤销和更改1.假如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认为医疗服务与医务人员事先解释的不符,或对医疗服务有任何疑问,患者有权撤销或更改知情同意书。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与流程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与流程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与流程在医疗服务中,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是至关重要的。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与流程的建立和完善,旨在确保患者在充分了解医疗信息的基础上,自主地做出决策,参与到医疗过程中,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一、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患者知情同意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信任,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患者知情同意的医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临床试验、输血治疗等。

3、职责分工(1)医务人员负责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提供真实、准确、充分的医疗信息,解答患者的疑问,帮助患者理解医疗方案和风险,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2)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因患者知情同意引发的纠纷和投诉。

4、知情同意的内容(1)病情和诊断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详细说明患者的病情、可能的病因、诊断依据等。

(2)治疗方案介绍拟采取的治疗方案,包括治疗方法、治疗目的、预期效果、可能的风险和并发症等。

(3)替代治疗方案如果存在其他可行的治疗方案,应向患者介绍并说明其优缺点。

(4)医疗费用告知患者治疗所需的大致费用,包括检查、治疗、药品、住院等费用。

(5)预后和康复说明治疗后的预后情况,包括可能的后遗症、康复时间和注意事项等。

5、知情同意的方式(1)书面同意对于重大医疗决策,如手术、有创检查、临床试验等,应采用书面形式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书面同意书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疗项目的名称、目的、风险、并发症、替代方案、患者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

(2)口头同意对于一般的医疗操作或治疗,在患者充分理解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口头同意的方式。

但医务人员应在病历中记录口头同意的过程和内容。

6、特殊情况的处理(1)紧急情况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抢救患者的生命,可以在无法获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医疗措施,但应在事后尽快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说明情况,并补签知情同意书。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程序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程序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程序一、引言患者知情同意是医疗和健康领域中一个重要的伦理原则和法律义务。

它要求医护人员在进行任何医疗或干预性操作前,必须向患者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操作的目的、可能的风险和效果,以及可选的替代方案。

患者在充分理解并接受这些信息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同意接受该操作。

为了确保患者知情同意的有效实施,医疗机构和个体医生应该制定和执行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程序。

本文将介绍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程序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二、制度程序1. 信息提供医护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应以尽可能简明的方式提供相关信息,使患者能够理解。

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操作或治疗的目的和原因•可能的风险和副作用•预期的效果和治疗时间•可能的替代方案2. 理解确认医护人员应在向患者提供信息后,确保患者理解了所提供的内容。

他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认:•向患者询问他们对所提供信息的理解情况•提供书面资料或信息单,以供患者阅读和参考•鼓励患者提问,并解答他们的疑问3. 决策权让与医护人员应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不能强迫或误导患者做出任何决定。

一旦患者理解了相关信息,他们有权决定是否参与操作或治疗。

医护人员应在接受或拒绝操作前,确保患者在明确的情况下做出决定。

4. 同意书签署在患者理解并决定接受操作后,医护人员应要求患者签署同意书,作为知情同意的书面记录。

同意书应包含以下要素:•患者的个人信息•操作或治疗的描述•知情同意的日期和时间•患者签名•医护人员签名5. 改变和撤销患者知情同意是可撤销的,患者有权在任何时候改变或撤销他们的决定。

医护人员应尊重患者的需求,并记录相关的信息。

三、监督与责任医疗机构和个体医生应建立监督机制,负责执行和监督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程序。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监督与责任措施:•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确保患者知情同意程序的合规性和执行情况•建立与监督部门的沟通渠道,接受外部监督和检查,并按照要求进行改进•建立投诉处理程序,对于患者的投诉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在医疗纪录中记录患者知情同意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四、总结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程序是医疗机构和个体医生必须遵循的重要规定。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患者知情同意是指医疗机构向患者供应医疗服务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患者相关医疗信息,取得患者明确同意的过程。

为确保患者知情同意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疗机构、科室及在职医务人员。

第二章患者知情同意的原则和要求第三条原则1.患者知情同意必需遵从自己乐意、平等、真实、完整和保密原则。

2.患者应当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医务人员应当敬重和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

第四条内容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供应与医疗服务相关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法、预后、风险、费用等内容。

2.医务人员应当依据患者的理解本领和医学知识水平,采用易于理解的方式向患者进行信息告知。

3.患者应当全面了解医疗服务的风险、效果、并知悉医疗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选择。

第三章患者知情同意的程序和要求第五条知情同意程序1.医务人员在供应医疗服务前,应当向患者进行信息告知,包含但不限于治疗目的、方法、风险、并供应必需的解释和说明。

2.医务人员应当耐性听取患者的看法和疑虑,并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3.患者在充分了解医疗信息后,可以表达同意或拒绝接受医疗服务的看法。

第六条口头同意和书面同意1.对于常规的医疗服务,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进行知情同意的程序。

2.对于可能涉及重点手术、高风险治疗或试验性治疗等情况,医务人员应当征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特殊情形的知情同意1.对于未成年人、无行为本领人、有限行为本领人及其他特殊群体,医务人员应当敬重其权益,征得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知情同意。

2.在紧急救治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当尽快采取必需措施,并在事后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医疗信息的告知和解释。

第四章知情同意的管理和记录第八条知情同意的文件和记录1.患者知情同意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和认真。

2.知情同意文件应包含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告知、同意或拒绝的看法等关键信息。

患者的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的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患者的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要求,订立本《患者的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患者的知情同意是医疗机构为保证患者知悉并自己乐意同意接受医疗服务而采取的必需手段,是医患之间的紧要法律关系。

第四条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前,应当依法享受知情同意权利,医疗机构应当敬重并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第二章知情同意的要求和程序第五条患者在接受诊疗和治疗前,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供应充分、准确、清楚的医疗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医疗目的、方案、风险、治疗效果、可能的并发症、费用等相关信息,确保患者全面了解并作出知情同意或拒绝同意的决策。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患者供应医疗信息,包含口头告知、书面资料、影音料子等,确保患者易于理解并全面掌握所需的医疗信息。

第七条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前有权要求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对医疗方案、风险、治疗效果等问题进行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作出解答。

第八条对于重点、多而杂的诊疗和治疗项目,医疗机构应当组织患者进行知情同意书面签字确认,并建立知情同意书档案,以备查阅。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患者知情同意过程的监督,确保医疗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向患者供应医疗信息,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患者。

第十条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供应特定医疗技术的证明文件和资质证明,以保障患者接受合法、规范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异议和申诉处理第十一条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对医疗机构供应的医疗信息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重新评估和解释,并保存相关证据。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召集专家会诊小组对患者的申请进行评估,并书面回复患者申请结果。

第十三条若患者对申请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申诉,并供应相应的证据料子,上级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召集专家评估小组对申诉进行评估,并书面回复患者申诉结果。

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5篇)

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5篇)

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1、病人在医院就诊、检查、治疗,享有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本制度。

2、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的应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病人在门诊、住院期间,接受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之前,经治医师必须向病人本人或直系家属充分解释说明各种处理的必要性、可能后果等情况,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住院病人应在病程记录中做相应记录。

3、知情同意书应由病人本人签字,本人不能签字时,应由其委托的直系亲属和按相关法律程序规定的相关人员签字方能生效。

患者委托代理人时,应由患者本人和被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向医师出示个人____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附在《授权委托书》上。

如遇紧急手术或抢救前无法征得病人或亲属签名同意治疗、手术时(如病人神志不清时),必须在病案中写明治疗、手术的必要性,由本院的两位医师签名,并报请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批准。

4、各种专项诊疗知情同意书由医务科统一制定格式,专业科室决定其内容,报医务科备案。

5、所有死亡患者(尤其对死因有异议的)均应由医务人员向患者履行“死亡(尸体解剖)告知”手续,患方拒绝尸检时需在尸检意见书上签字,拒绝尸检又不愿意签字的,经治医师需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7、如病人拒绝接受医嘱(检查及治疗)或处理(包括要求提早出院等),经治医师应告知不接受处理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将上述情况向病人充分说明后病人仍拒绝接受时,应要求病人在“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上签署理由及姓名,并在病程中记录。

9、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自备药品时,需认真执行“关于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规定”,并签署“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告知单”。

10、新闻媒体部门需了解病人情况时,必须通过医院负责公共关系的部门,并征得病人或亲属同意后予以安排。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人的情况通报给新闻部门。

11、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内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的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书面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交待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后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制度1.目的保障患者权益,履行告知义务,减少医疗纠纷。

2.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医技科室3.定义知情同意:指在医师或其他医务人员开始某项医疗操作或治疗前,患者在充分了解该项操作或治疗的性质、风险和可选方案的情况下表示的同意或许可。

患者在获得信息后,可以同意或拒绝该项操作或治疗。

4.工作程序4.1履行知情同意的人员4.1.1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

4.1.2委托代理人由患者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近亲属或代理人中选择,按照患者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的先后顺序依次担任。

4.1.3患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医务人员将告知内容直接告知其本人,应履行书面签字手续的由其本人签字。

4.1.4在下列情况下,可由患者的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4.1.4.1患者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如实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后可能造成患者不安,进而影响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的,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患者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不能理解或不愿了解各项诊疗措施的,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1.4.2患者不能完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昏迷、痴呆、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1.4.3患者以授权的方式指定委托代理人,并按医院规定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委托代理人代表患者行使其在医院治疗期间的知情同意权,签署各项知情同意书。

4.2知情同意告知内容4.2.1诊疗过程中的知情权4.2.1.1告知患者疾病诊断、可能的病因、具体病情及发展情况、需采取何种治疗措施及可选择的替代方案等。

4.2.1.2告知操作与治疗计划、诊疗方法、检查结果对诊断的必要性、有无副作用以及实施操作或治疗的负责人等。

4.2.1.3告知手术的目的、方法、成功率、预期效果、术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直接实施该手术的人员等。

4.2.1.4告知治疗计划可能的治疗效果和缺点。

患者知情同意与知情权保障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与知情权保障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与知情权保障制度1. 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对患者知情同意的管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促进医患双方的合作与信任。

2. 患者知情同意2.1 知情同意的定义患者知情同意是指医务人员向患者认真解释医疗诊断、治疗方案、可能的不安全性以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明确表达同意的过程。

2.2 知情同意的原则•自由选择原则:患者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医疗诊断和治疗。

•充分告知原则: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认真叙述医疗诊断、治疗方案、可能的不安全性和不良后果等信息。

•签署同意原则:医务人员应当确保患者对相关信息充分了解后,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

•保密原则: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2.3 知情同意的程序1.医务人员应当在与患者沟通时,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开使用专业术语,确保患者能够充分理解相关信息。

2.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供应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列明医疗诊断、治疗方案、风险及不良后果等内容,并让患者认真阅读。

3.医务人员应当与患者进行面对面沟通,解答患者对治疗方案和风险的疑问,并记录沟通内容。

4.在患者充分理解并同意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当要求患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

5.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知情同意书妥当保管,并在患者的电子病历中进行相应记录。

3. 知情权保障3.1 知情权的含义患者的知情权是指患者对自身健康情形、医疗诊断、治疗计划等信息的取得和知情的权利。

3.2 知情权的保障1.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取得医疗诊断和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

2.医务人员应当敬重患者的知情权,自动向患者供应相关信息,并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3.医院应当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沟通、解释和表达本领,以便更好地满足患者的知情需求。

4.医院应当建立患者健康教育系统,通过多种途径向患者传递健康知识和相关信息。

5.医院应当为患者供应知情同意书的样本,让患者清楚知晓本身的权利和义务。

6.医院应当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和知情权保障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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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第三医院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为了做好医疗行为的告知义务,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告知内容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并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
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部,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

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

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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