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管理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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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店管理制度

连锁店管理制度

连锁店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连锁店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连锁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三条连锁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执行公司决策,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连锁店经营活动必须坚持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连锁店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提升员工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二、组织架构第六条连锁店设立店长一名,负责店面的整体运营管理。

第七条店长以下设立若干名部门主管,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部门主管以下设立若干名员工,负责具体工作岗位。

第九条连锁店实行层级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对上级负责,对下级负责。

第十条连锁店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经公司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运营管理第十一条连锁店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经营策略,统一品牌形象,统一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连锁店应根据公司提供的商品目录进行销售,不得擅自销售非授权商品。

第十三条连锁店应根据公司提供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第十四条连锁店应根据公司提供的促销活动进行宣传推广,不得擅自举办促销活动。

第十五条连锁店应根据公司提供的培训资料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六条连锁店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连锁店应建立健全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商品安全。

第十八条连锁店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消费者权益。

四、人员管理第十九条连锁店应按照公司规定招聘员工,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

第二十条连锁店应按照公司规定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二十一条连锁店应按照公司规定对员工进行考核,奖惩分明。

第二十二条连锁店应按照公司规定为员工提供福利待遇,保障员工权益。

五、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连锁店应接受公司总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连锁店应接受公司总部派出的审计人员对财务、仓储、销售等环节的审计。

红旗连锁门店管理制度

红旗连锁门店管理制度

红旗连锁门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门店运营效率,提供优质的购物体验,促进公司整体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红旗连锁门店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管理、资金管理、进货销售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各项管理经验制定。

第二章门店经营管理第四条门店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规划货架陈列,根据季节和节日变化进行调整,保证店内商品陈列新鲜、吸引消费者。

第五条门店应保持环境整洁、明亮,定期清洁门店设施,保证员工和顾客的健康。

第六条门店应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能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避免疲劳导致的工作失误。

第七条门店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量符合市场需求,同时避免商品过期浪费。

第八条门店应建立健全的巡店制度,进行门店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九条门店应遵守相关劳动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方面。

第十条门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提升门店整体运营水平。

第十一条门店应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定,根据绩效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十二条门店应保持良好的员工关系,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员工问题,提升员工满意度。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门店应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转。

第十四条门店应建立完善的收银管理制度,保证收银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门店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表归档,确保账目清晰真实。

第十六条门店应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挪用公司资金。

第五章进货销售管理第十七条门店应根据市场需求和顾客反馈,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门店应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货物质量和供货周期。

第十九条门店应建立完善的商品管理制度,进行分类储存和防损防盗措施。

第二十条门店应对商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商品品种新鲜齐全,满足顾客需求。

餐饮联营店管理规章制度

餐饮联营店管理规章制度

餐饮联营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联营店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餐饮联营店是指由多家餐饮企业联合经营的餐饮服务场所,其各方平等合作,独立经营的联营形式。

第三条餐饮联营店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餐饮联营店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加强自律管理,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日常经营行为。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六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应当共同参与经营管理,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确保联营店的正常经营。

第七条餐饮联营店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口味,合理制定经营计划,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和去向,加强财务监管,防止财务风险。

第九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的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制定员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给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餐饮联营店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者的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三章各方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在联营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作关系互惠互利。

第十四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出资,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第十五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应当共同参与经营管理,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确保联营店的正常经营。

第十六条餐饮联营店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换或更换合作方,未经其他联营方同意,不得私自转让合作份额。

第十七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合作期满后如有继续合作意愿,应当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八条餐饮联营店的各方应当保守合作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合作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

合格连锁门店管理制度范本

合格连锁门店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连锁门店的管理,提升门店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确保顾客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连锁门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顾客至上,服务第一;2. 规范管理,持续改进;3. 依法经营,诚信为本。

第二章门店形象与规范第四条门店外观及装修应与公司品牌形象相符,保持整洁、美观、大方。

第五条门店招牌、标识、宣传材料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第六条门店内部布局合理,货架、柜台等设施清洁、整齐。

第七条门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八条门店不得摆放与经营无关的物品,保持店内环境整洁。

第三章顾客服务第九条顾客进店时,员工应主动迎接,礼貌用语,提供咨询、导购等服务。

第十条员工应了解公司产品知识,为顾客提供专业、准确的解答。

第十一条门店应设置顾客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第十二条门店员工应遵守服务礼仪,热情、耐心、周到地对待每一位顾客。

第四章库存与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门店应根据销售情况,合理控制库存,确保商品供应。

第十四条门店应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第十五条门店销售商品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六条门店销售过程中,员工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欺诈顾客。

第五章门店安全与卫生第十七条门店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门店安全。

第十八条门店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十九条门店应保持店内卫生,每日进行清洁,确保环境整洁。

第二十条门店员工应遵守食品安全规定,确保食品卫生。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二十一条门店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二条门店员工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十三条门店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性。

第二十四条门店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部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连锁店铺管理制度

连锁店铺管理制度

连锁店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连锁店铺的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效率,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连锁店铺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两种形式,直营店由总公司自行经营管理,加盟店由加盟商经营管理。

第三条连锁店铺应当遵循“统一形象、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保持品牌形象的一致性。

第四条连锁店铺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连锁店铺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第六条连锁店铺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店铺正常经营。

第七条连锁店铺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连锁店铺应当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连锁店铺的组织架构包括总公司、区域公司和店铺。

第十条总公司是连锁店铺的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整体经营策略和管理政策,监督和指导区域公司和店铺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区域公司是总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店铺,执行总公司的经营计划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店铺是连锁店铺的实际经营场所,负责实施总公司和区域公司的经营政策,提供商品和服务。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连锁店铺的经营管理包括市场调研、商品采购、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方面。

第十四条连锁店铺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求进行市场调研,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销售策略。

第十五条连锁店铺应当建立完善的商品采购体系,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十六条连锁店铺应当实施有效的仓储物流管理,确保商品的及时配送和库存管理。

第十七条连锁店铺应当提供优质的销售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促进销售额的增长。

第四章内部管理第十八条连锁店铺的内部管理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

第十九条连锁店铺应当建立人性化管理机制,激发员工工作激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第二十条连锁店铺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正常经营。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3篇(连锁药店员工管理制度)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3篇(连锁药店员工管理制度)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3篇(连锁药店员工管理制度)药店员工治理制度为加强药店治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养,营造良好的营业气氛,特制定如下制度,望仔细遵照执行。

一、卫生制度1、保持店内卫生清洁,药品摆放整齐有序。

每位员工应每天搞好自己担当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次罚款元。

2、搞好个人卫生,衣冠干净,着装统一,上班期间不戴帽子者,每发觉一次,罚款元。

二、考勤制度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准时向领导请假。

每天提前非常钟到岗做好上班前预备工作,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元。

2、事假:3日以内(含3日)按日扣发根本工资,4-6日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根本工资),7日(含7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发根本工资)。

3、婚假:婚假为7天,不扣工资。

4、丧假:直系亲属丧假为3天,不扣工资,非直系亲属丧假为1天,不扣工资。

5、病假:4日内(含4日)不扣工资,4-8日(含 8日)扣发根本工资,8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

注:根本工资=保底工资+岗位工资全额工资=根本工资+绩效工资6、年假:春节放假7天(三十至初六)初七全体员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每店必需留2人值班,其余人员放假。

值班人员可在“五一”或“十一”放假五天,不扣工资,假期不累积。

7、上班时间,不得频繁接打电话,接打电话每次不得超过2分钟,不得玩手机嬉戏,看电子书及上网等。

不能吃零食,包括口香糖、刺激性或有异味食物,违返以上一项者,罚款元。

8、工作期间不得与熟人长时间谈天,无特别缘由不得带孩子上班。

9、经理和店长负责考勤制度的监视执行,监管不到者罚款元。

三、效劳制度1、实行站立效劳。

热忱对待每一位顾客,急躁答复顾客的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口角,违返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令其向顾客赔礼赔礼。

2、实行首问负责制。

顾客进入店内方可询问,员工间不得因绩效相互争抢顾客,首先询问的员工负责该顾客当天的询问、销售等环节,其他员工如与其争抢并开销售单的,罚该销售单绩效的2倍,该绩效归首问者。

鞋连锁店规章制度

鞋连锁店规章制度

鞋连锁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鞋连锁店的经营行为,保障员工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鞋连锁店的所有员工,包括店长、营业员、仓管员等。

第三条鞋连锁店将坚持以诚信待人,以客户为中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发展良好的经营文化。

第四条鞋连锁店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集团总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五条鞋连锁店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9:00至晚上21:00,中午休息1小时。

第六条员工需按时到岗,并在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员工须穿着整洁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件,不得穿拖鞋、露脚趾等不符合形象的鞋子。

第八条员工需遵守店内各项管理和操作规定,勿私自接受客户引荐的订单或私下交易。

第九条员工需保管好店内设备和物品,发现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店长并进行登记。

第十条员工需积极配合店内各项工作,不得擅自请假、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服务规定第十一条员工要有礼貌待客,主动为客户服务,提供专业的鞋品咨询和推荐。

第十二条员工需按照指导及时为客户量脚、试穿鞋品,确保鞋子的尺码、款式符合客户需求。

第十三条员工要做到礼貌用语、微笑服务、主动问候客户,不得对客户冷漠、傲慢或随意。

第十四条员工需严格遵守退换货规定,按照相关流程处理客户退货、换货事宜。

第十五条员工需保持店内环境整洁、卫生,定期对鞋品、货架、陈列进行清洁和整理。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鞋连锁店将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奖惩,优秀者奖励,不良者惩罚。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服务态度好、业绩突出等将获得奖励,奖励方式包括金钱、荣誉等。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违规行为、服务不到位、工作懈怠等将受到惩罚,包括警告、扣减工资、停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如有其他违规行为或情况,鞋连锁店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不时修订。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奖金等处罚。

连锁店面经营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店面经营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店面经营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连锁店面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连锁店面经营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确保连锁店面的稳健发展。

第三条连锁店面经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连锁店面,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对连锁店面的管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连锁店面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连锁店面经营许可和证照第五条连锁店面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第六条连锁店面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装修和布置,确保店面形象统一,符合品牌形象要求。

第七条连锁店面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经营合法合规。

三、连锁店面经营管理和运营第八条连锁店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管理、财务管理、库存管理等,确保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连锁店面应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和标准,提供商品和服务,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连锁店面应积极参与公司的营销活动,配合公司进行市场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一条连锁店面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价格政策和折扣政策,确保价格体系的稳定。

第十二条连锁店面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连锁店面员工管理第十三条连锁店面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遵守公司的员工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连锁店面员工应接受公司提供的培训,熟悉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提高服务质量和销售业绩。

第十五条连锁店面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五、连锁店面经营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连锁店面进行经营监督和检查,确保连锁店面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连锁店面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连锁药店店长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店长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店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连锁药店店长的管理,提高连锁药店的整体经营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连锁药店体系内所有分店的店长。

第三条连锁药店店长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连锁药店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连锁药店总部有权对连锁药店店长进行管理监督,对违反规定或者影响连锁药店经营的行为进行纠正,最终进行必要的处理。

第二章连锁药店店长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连锁药店店长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拥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和业绩管理能力。

第六条连锁药店店长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员工、客户和总部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第七条连锁药店店长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够积极主动地为连锁药店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八条连锁药店店长应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连锁药店店长的管理职责第九条连锁药店店长应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总部的要求,合理安排店铺内的员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连锁药店店长应监督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店长应做好店面陈列和促销活动,提高店铺的形象和销售额。

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店长应做好库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减少滞销和过期药品的损失。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店长应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和意见,并及时反馈总部,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连锁药店店长的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店长的工作表现将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销售额、客户满意度、员工绩效等。

第十五条对于表现优秀的连锁药店店长,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机会等。

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不佳的连锁药店店长,公司将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降职、撤销店长职务等。

第五章连锁药店店长管理制度的执行与修改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店长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部反馈。

第十八条连锁药店总部有权根据经营情况和管理需要对店长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店长应予以配合。

连锁门店操作规程制度范本

连锁门店操作规程制度范本

连锁门店操作规程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连锁门店的运营管理,确保连锁门店的正常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连锁门店的日常运营管理。

第三条连锁门店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坚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门店管理第四条门店经理负责门店的日常运营管理,对门店的运营状况全面负责。

第五条门店应设立清晰的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门店运营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门店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商品管理、员工管理、顾客服务、环境卫生、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门店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员工熟悉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商品管理第八条门店应按照企业规定的商品分类和陈列标准进行商品陈列,保持商品整洁、有序。

第九条门店应定期进行商品盘点,确保商品库存的准确性,避免商品损耗和缺失。

第十条门店应加强商品质量监管,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门店应建立健全退换货制度,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退换货服务。

四、顾客服务第十二条门店员工应热情接待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积极解决顾客问题。

第十三条门店应设立顾客意见箱,及时收集顾客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门店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为顾客提供咨询、维修、退换货等服务。

五、环境卫生第十五条门店应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消费者购物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六条门店应加强噪音、气味、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安全防护第十七条门店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确保门店运营的安全。

第十八条门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门店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违规处理第二十条门店违反本规程的,企业将根据情况进行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理。

第二十一条门店员工违反本规程的,门店经理应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解雇。

连锁药店门店员工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门店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连锁药店门店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保障药品质量,确保顾客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连锁药店所有门店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四条门店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聘到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员工。

第五条门店员工需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知识、服务规范、职业道德等。

第六条员工培训结束后,需通过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权限第七条门店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八条门店员工应负责药品的销售、咨询、退换货等工作。

第九条门店员工应确保药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失效、假冒伪劣药品。

第十条门店员工应维护店容店貌,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第十一条门店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管理。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门店员工应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为顾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十三条门店员工在接待顾客时,应主动询问需求,耐心解答疑问。

第十四条门店员工在销售药品时,应向顾客详细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门店员工应保持微笑服务,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第十六条门店员工应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及时解决顾客问题。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门店员工表现优秀者,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门店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十九条门店员工在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日常管理第二十条门店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十一条门店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或浪费。

第二十二条门店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在店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

第二十三条门店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餐饮连锁直营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连锁直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连锁直营店的管理,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连锁直营店,包括门店管理、人员管理、菜品管理、卫生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餐饮连锁直营店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相关规定,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门店管理第四条门店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装修、布置,保持店内整洁、舒适、美观。

第五条门店应设立专人负责日常清洁、保养工作,确保店内设施设备完好。

第六条门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安全可靠。

第七条门店应按照公司要求,设置醒目的标识、价格标签等,方便消费者了解。

第八条门店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问题,提升顾客满意度。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良好服务意识的人员。

第十条员工应接受公司统一培训,熟练掌握服务流程、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着装整齐,佩戴工号牌。

第十三条员工应积极向上,团结协作,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

第四章菜品管理第十四条菜品制作应遵循食品安全法规,确保原料新鲜、卫生、质量可靠。

第十五条菜品口味应保持一致,符合消费者口味需求。

第十六条菜品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七条菜品价格应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涨价。

第五章卫生管理第十八条门店应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确保店内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手部清洁。

第二十条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应严格遵循卫生规范。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门店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清晰、透明。

第二十二条门店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成本。

第二十三条门店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调整经营策略。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连锁店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10篇)

连锁店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10篇)

连锁店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10篇)连锁店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10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连锁店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连锁店管理的规章制度篇1连锁门店的成功首先要具有规范的人员管理机制,从店长到店员,既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工作井井有条,又需要像团队那样一起工作。

一、门店组织结构。

管理岗位可设店长、店长助理,店员可设导购员及收银员岗位。

1、店长代表者——店长代表整个店铺的形象。

店长是连锁公司管理门店的代理人,对外处理与主管部门、顾客等之间的关系;对内又是店员的代言人。

经营者——指挥店员高效运作,对店铺的经营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同时创造一定的经营利润,并对各项工作作出正确决策。

管理者——控制和运用店铺的相关资源,管理店内营业活动并实现营业目标。

协调者——协调解决店铺出现的各种问题,使工作保持顺畅。

培训者——培训店员的各种技能,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激励店员不断为店铺创造效益。

2、导购员负责顾客接待、礼送,推荐门店商品,解答顾客疑问,整理维护商品,保持店面清洁等工作,是门店顾客服务的具体执行者。

3、收银员负责收银、现金管理、账目管理工作及顾客咨询等服务工作。

二、岗位着装识别连锁门店人员着装是连锁店重要的识别标志之一,也是规范经营,展示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因此,连锁体系各级员工都应该高度重视。

为方便顾客识别,连锁店员工应统一着装颜色、款式。

与此同时,各岗位人员应佩戴相应岗位标牌供顾客识别。

三、人员管理制度无以规矩,不成方圆。

作为连锁门店,必须制定规范的人员管理制度,并不折不扣的执行。

包括门店人员出勤、外出规定,交接班、排班制度。

同时,连锁门店实行统一的门店绩效管理、统一的薪酬福利管理及统一的岗位晋升管理。

四、团队协作连锁门店人员管理的成功除了需要有规范的岗位分工、规范的着装、规范的制度之外,还需要员工像团队那样一起工作,从而超过现有成绩,达到更高的标准。

永辉规章制度

永辉规章制度

永辉超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永辉超市的运营管理,维护良好的购物环境,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永辉超市全国范围内的所有连锁门店。

第三条永辉超市应当秉持“顾客至上、诚信经营、规范管理、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商品和服务。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四条员工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员工应当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明码标价,保证商品的质量和数量,不得出售有害健康的食品。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旷工、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请假。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形象。

第八条员工应当尊重消费者,礼貌待人,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吞、私用超市物资。

第三章商品管理第九条商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超市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商品的进货、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商品的新鲜度和口感。

第十一条超市应当定期对商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商品应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十二条超市应当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消费者购物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积极参与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不得乱丢垃圾。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超市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六章投诉处理第十七条超市应当设立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问题。

第十八条员工遇到消费者投诉时,应当保持冷静,积极沟通,认真记录,及时报告上级。

连锁店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连锁店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连锁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连锁店的管理工作,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1.3 连锁店的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品牌形象。

第二章组织架构2.1 连锁店设立一个总部,负责连锁店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2.2 总部下设多个部门,包括销售部门、采购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各部门职责明确。

2.3 每个连锁店设立一个店长,负责店铺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章店铺运营管理3.1 店铺的日常开闭店时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要与总部协调一致。

3.2 店铺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按要求备案。

3.3 店铺应有充足的商品供应,合理安排货架陈列,保持商品的新鲜和品质。

3.4 店铺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解答顾客的疑问和投诉。

3.5 店铺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性,并按规定对商品进行报损处理。

4.1 店铺应制定销售目标和销售计划,定期进行销售数据的汇总和分析。

4.2 店铺应合理安排陈列,根据销售数据和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和定价策略。

4.3 店铺应加强促销活动,提供优惠方案,吸引顾客消费。

4.4 店铺应定期进行销售培训,提高员工的销售技巧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5.1 店铺应招聘符合要求的员工,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

5.2 店铺应制定员工考勤制度,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并按规定请假。

5.3 店铺应进行员工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予以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指导和纠正。

5.4 店铺应建立员工激励机制,包括薪酬福利、晋升机会等,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第六章采购管理6.1 店铺的采购应按照总部的统一要求进行,确保采购的货品质量和价格合理。

6.2 店铺应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估和考核。

6.3 店铺应定期进行库存调整,根据销售数据和采购计划进行进货和退货。

连锁门店规章制度

连锁门店规章制度

连锁门店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门店的管理制度,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门店,包括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和顾客。

3.连锁门店的管理人员需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对所有人员进行培训和督导,确保其遵守本规章制度。

二、工作规范1.门店严禁在任何时候使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如偷税漏税、贿赂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门店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任何涉及非法行为的行为,如偷盗、抢劫等,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3.门店所有员工应按照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经过门店管理人员批准。

4.员工在上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并获得门店管理人员的批准。

5.门店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员工礼仪规范,如着装整洁、不允许穿拖鞋、睡衣等不得体的服装。

三、服务规范1.门店的所有员工应以顾客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员工须遵守对顾客的尊重,不得对顾客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侮辱。

3.员工应积极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回答顾客的问题,并以友好的态度与顾客沟通。

4.员工应保证顾客的隐私安全,不得将顾客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门店应在商品展示和陈列上,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使顾客有良好的购物体验。

四、安全规范1.门店所有人员应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或行为时,应立即向门店管理人员报告。

2.门店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警报器等,以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3.员工应熟悉门店的应急预案,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并确保顾客的安全。

4.门店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修复,确保门店的安全运营。

5.门店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门店内,严禁在门店内吸烟。

五、管理规范1.门店的管理人员应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督导,确保遵守规章制度。

2.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门店的管理和服务质量。

连锁店管理制度(3篇)

连锁店管理制度(3篇)

连锁店管理制度(3篇)连锁店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考勤管理制度为了使店铺的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同时也为了规范员工的各项工作标准,促进店铺的整体形象,打造一个适合的店铺管理制度,特订立此规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1、工作时间:1)直营店开业时间为早上9:00至晚上22:00,营业时间不得无故擅自更改,如需调整,需报总部批准执行。

2)直营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早班:9:00─16:00晚班:15:30─22:00.全部直营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

3)直营店人员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班休息。

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4)员工申请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2、打卡:1)店员应于营业时间前10分钟到达门店打卡。

按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工作服,全情投入工作。

2)店员上下班必需打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卡。

3、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分15分钟为三级过失,16分1小时为二级过失,1小时以上为一级过失,4、旷工: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1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

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或3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4)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于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5)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过失惩罚:三级过失惩罚10元,二级过失惩罚20元,一级过失惩罚50;旷工半天扣罚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6、假期及请假制度1)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①事假:员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

请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3天,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天。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②病假: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的,包含自然假和工伤。

病假须出示区级公立医院或以上“医院证明”可享受基本工资的50%。

③吊唁假:员工为三代以内的直属亲戚奔丧可享有3天吊唁假。

连锁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连锁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连锁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需求,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连锁公司所有门店、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以顾客为中心,关注顾客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2.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4.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质量职责。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连锁公司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架构、质量职责、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等。

第五条质量方针:以顾客为中心,追求卓越,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打造行业领先品牌。

第六条质量目标:1. 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 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 质量事故率控制在0.5%以内。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

2. 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和考核。

3. 监督、检查各门店、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4.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门店1. 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

2. 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开展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九条部门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总责。

2. 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产品和服务质量。

3. 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条质量控制分为采购控制、生产控制、销售控制、售后服务控制等环节。

第十一条采购控制1. 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生产控制1. 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执行。

2.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销售控制1. 销售人员应具备产品知识,了解产品性能和特点。

2. 销售过程中,确保产品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售后服务控制1.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顾客权益。

2. 及时处理顾客投诉,提高顾客满意度。

对连锁店规章制度

对连锁店规章制度

对连锁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连锁店的经营经营秩序,保障员工和顾客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连锁店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连锁店规章制度包括店铺管理、员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店铺管理第四条连锁店应建立健全的内容管理体系,确保商品的采购、陈列、促销等工作按照公司要求进行。

第五条连锁店应制定合理的运营计划,保证店铺的销售额和利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第六条连锁店管理人员应积极引导员工,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销售技巧。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七条连锁店应招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人员,确保员工的素质达到公司要求。

第八条连锁店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销售技能。

第九条连锁店应建立健全的考核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条连锁店应为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确保顾客的满意度。

第十一条连锁店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顾客的投诉和问题。

第十二条连锁店应加强对员工的服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第五章安全卫生第十三条连锁店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店铺的安全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第十四条连锁店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连锁店应做好店铺的清洁卫生,确保店铺环境整洁。

第六章其他第十六条连锁店应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七条连锁店应加强内部沟通,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八条连锁店应勤奋务实,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以上就是连锁店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所有员工能够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共同发展。

连锁店安全管理制度

连锁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连锁店安全管理,保障员工、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连锁店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连锁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连锁店总经理为连锁店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连锁店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员工为个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维护安全。

三、安全管理内容1. 物防安全:(1)连锁店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2)各门店应设置安全出口,确保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

(3)门店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 人防安全:(1)员工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员工应遵守连锁店各项安全规定,不得违规操作。

(3)员工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紧急情况,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3. 技防安全:(1)连锁店应安装监控设备,对门店内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安全。

(2)门店应配备报警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报警。

(3)门店应定期对技防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安全检查与整改1. 连锁店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整改。

3. 安全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依据。

五、应急处理1. 连锁店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2. 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等处分。

3. 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连锁店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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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店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目的:为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进一步规范连锁店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资料:加盟连锁店须以本办法确立各类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条:组织:
1.公司内设置加盟店本部,并可设各种委员会,以推动业务的发展。

2.本部决定“_____”商号、商标的使用,主持制订加盟店维持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3.加盟店商业机构所有者的加盟店享有平等的权利,并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4.委员会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可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选取数名担任委员,并遵从另行规定的委员会营运规则。

第四条:加盟资格:
1.与已加盟会员,不得进行恶性竞争。

具体竞争原则由本部认定。

2.要具备必须限度的经营规模。

营业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务必贴合公司最低标准。

3.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不得加人。

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宜经营者,务必专心经营。

5.加盟后要能够诚实经营并理解本部的经营指导及完全援助体制。

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务必要抱有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主动、用心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第五条:加盟条件:
具有第四条所列资格者,其加盟店的条件为:
1.使用公司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面安装规定的招牌和标志。

2.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_____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

3.要理解本部所规定各种教育培训。

4.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

第六条:特殊权利:
加盟店遵守本规章各条款时,即赋予如下的特殊权利:
1.使用公司商号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2.使用公司商号的商标开展广告宜传活动。

3.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方式管理。

5.理解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使用本部的指导要领经营。

6.理解经选取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定手册。

7.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宜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同活动。

8.理解有关连锁店之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参加本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理解经营计划的指导。

11.理解必要的商业情报。

第七条:确保加盟店的利益:为增进加盟店的业绩及确保其利益,由本部带给技术支持。

第八条:广为确保第七条所列的公司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并指导实施:
1.商品构成计划。

2.商品陈列计划。

3.毛利计划。

4.销售促进计划。

5.广告宣传计划。

6.进货补给计划。

7.其他关于连锁店管理的计划。

第九条:商品供给:
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__%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以实现进货集中化。

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

第十条:有关商品构成计划资料如下,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研究。

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

2.加盟店囤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

第十一条:支付货款: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下月5日以前回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以即期支票寄至本部。

第十二条:退货的处理:
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

以下状况可予以调换:
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的必须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适用前面的规定。

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所定每月结算。

第十三条: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
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
1.会费每月____元。

2.每月向本部进货金额的__%。

第十四条:特定费用的负担: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而开支的费用。

1.共同广告经费—实费或分担。

2.共同特卖经费—实费或分担。

3.各项活动经费—实费或分担。

4.调查、教育经费—实费或分担。

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费。

6.其他个性指导援助的经费—实费。

第十五条:机密的保守: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状况及资料不得泄漏于他人,个性须以下列事项作为重要机密保守,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

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资料,个性是关于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实绩的具体资料。

3.其他本部规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禁止事项:
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从本部进货的商品带给给非加盟店。

2.加人本组织以外的其他同业连锁店。

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

4.无正当理由的状况下,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带给给他人。

第十七条:纠正劝告:加盟店如不履行本规章所规定的义务及违反前条所规定的禁止事项,本部能够书面形式对该加盟店纠正劝告。

第十八条:有如下事由可解除加盟契约: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纠正劝告。

2.加盟店的经营恶化,连续亏损1年以上,经“营业委员会”决定无法改善经营状态。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

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业绩恶化,造成巨大的债务,因而加盟店的经营遭受较大影响。

5:对本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

第十九条:除名:
有下列事由时,本部可将该加盟店除名:
1.对本规章有重大违反。

2.显著妨碍本组织的信用。

3.显著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

第二十条:退会: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但解除加盟契约,至少应于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告本部。

第二十一条: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1.遵从本部指示,将店面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消除。

2.遵从本部指示,将经售商品目录、价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还。

3.本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服从本部的审定。

4.对本部或其他加盟店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规章的修正:本规章须经出席加盟店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透过,才能更改。

第二十三条:附则:关于加盟店的营运,本规章或另行规定的各种规定无明确条款约束时,应由本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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