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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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8.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

河北省“8.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

河北省“8.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1年8月28日5时10分许,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境内401县道(该县七甲乡三义店村附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辆牌号为冀G03865的依维柯中型客车(核载17人、实载34人)与前方顺行临时停靠在道路右侧的一辆牌号为冀G71046(冀GN281挂)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造成客车上18人死亡、16人受伤。

据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路边临时停靠但未设置警告标志、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依维柯中型客车驾驶员未控制安全车速,在紧急情况下处置不当所致。

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该起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客车严重超员,车辆未经登记、检验,无相关车辆手续,套用号牌,非法营运;二是客车驾驶员不具备驾驶中型客车的资质,违章驾驶;三是半挂牵引车在路边临时停靠时,未设置必要的警告标志,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示;四是当地在车辆管理和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中存在漏洞。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查处实施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为重点,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97号)的工作部署,以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为重点,继续加大“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遏制群死群伤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015年11.17张家口事故

2015年11.17张家口事故

事故快报第三期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张家口发电厂煤仓清拱作业现场“11·17”人身伤亡事故快报2015年11月17日,张家口市宣化县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峰公司)在所承包的张家口发电厂4号锅炉4号煤仓清拱作业过程中,煤仓内侧壁存煤坍塌,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简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2015年11月16日,鑫峰公司工作负责人朱某某和张家口发电厂工作负责人武某某办理了“4号锅炉原煤仓清拱”工作票。

17日02时,确认煤仓内无有毒气体,准备工作就绪后,6名作业人员(2名监护人、4名工作人员)到达作业现场,4名工作人员进入4号原煤仓中进行清煤作业,其中1人负责仓内作业监护,3人负责清煤作业。

在清煤过程中,仓内上部侧壁存煤坍塌,将张某(男,41岁)埋入煤下。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开展了救援工作,17时15分左右将张某救出,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18时50分,经救治无效死亡。

二、暴露的问题1.作业人员严重违反“由上向下逐层进行清理”的工序要求,张某在煤层下方约2米左右作业,上部煤层坍塌后被埋。

2.作业人员安全绳、安全带使用不当,煤仓内安全绳预留长度过长(超过0.5米),未使用速差式保护器,且安全带佩戴不紧,安全防护用品未起到保护作用。

3.施工现场,甲、乙双方工作负责人均未履行安全职责,对违反施工方案的行为采取默认态度,集体违章。

4.对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存在以考代培的现象。

没有按照《安规》中有关清理煤仓作业的安全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

5.现场交底工作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为通用的标准格式,未结合实际工作内容进行交底。

6.《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未明确救援的流程和方法,过于简单。

事故发生后也未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存在侥幸心理,应急救援不力。

三、相关要求1.加强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各企业要针对原煤仓、干灰库、容器等密闭空间的作业,结合所面对工作介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全面分析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有效的防坍塌、防火、防中毒、防窒息等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现场作业人员逐项落实。

学习11.28故事通报心得体会

学习11.28故事通报心得体会

学习11.28故事通报心得体会
11月28日零点时41分,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动怒事故,造成23人死亡,22人受伤,事故起因为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后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了爆燃。

学习了解了这次爆炸事故的前因效果之后,我们除了感叹现实残酷之外更应该的是汲取事故教训。

平安,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不应该被遗忘。

平安隐患原来可以杜绝,但人们往往心存侥幸,觉得事故离我们很远不会发生,有些事故隐患明摆在眼前,却视而不见,直至事故发生后才得以看重,追究责任,此时为时已晚。

强化平安意识,加强责任心,对化工企业尤其迫在眉睫。

我们也是化工企业,该怎么做呢,我觉得:
首先要将“平安便是生命”的理念植根于职工心中,落实在日常的行动中,营造企业平安文化气氛,真正做到本色平安。

二是要进步职工的平安知识和平安技能,“无知无畏”在化工企业是异常危险的,只有增强职工的平安培训,知识全面了,才能进步了,才有可能知道什么叫危险,知道什么样的物料要怎样去运输、贮存、保管、利用才会平安,什么样的设备应该怎样去操作能力无事。

如果每一位职工都做到这一点,能力企业无事,职工安全。

三是必然要做好各类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

排查隐患必须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漏盲点。

四是要严格稽核,要考平安治理制度的落实是否到位,考业务技能是否适应岗位平安必要,考思想认识是否达到平安要求。

通过此次学习,希望能唤起每位职工的平安意识,做到不违章、不图侥幸、不怕麻烦,要依照标准依照规范,实实在在的干好本身的工作。

2015-2017年度重特大事故回顾(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准备)

2015-2017年度重特大事故回顾(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准备)

2015年重特大事故回顾1、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时间:2015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伤亡和损失:39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

责任追究:31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2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最高级别受处分人员为河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昕2、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时间:2015年5月15日;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境内;伤亡和损失:35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责任追究:20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3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最高级别受处分人员为陕西省铜川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惠荣。

3、包茂高速(重庆黔江段)“3•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时间:2014年3月25日零时30分许;地点:G65包茂高速公路1862km+900m(重庆秀山往重庆主城方向)处路段;伤亡和损失:16人死亡,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65.8万元;责任追究:2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最高级别受处分人员为泸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龙马潭区分局局长杜明远。

4、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3·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时间:2014年3月3日2时20分许;地点: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境内卡加曼乡依毛梁路段国道213线256公里+200米处;伤亡和损失:10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38.5万元;责任追究:2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2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最高级别受处分人员为甘南州政府副秘书长白玉林。

5、连霍高速甘肃瓜州“8•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时间:2014年8月26日;地点:连霍高速公路酒泉瓜州段2616公里加300米处;伤亡和损失:15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50万元;责任追究:1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最高级别受处分人员为乌鲁木齐市运管第六分局副局长张辉。

张家口市蔚县109国道“7·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张家口市蔚县109国道“7·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精选】张家口市蔚县109国道“7·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WORD版
【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张家口市蔚县109国道“7·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7月21日8时33分,位于张家口市蔚县黄梅乡小枣碾村附近的109国道219公里+330米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47.5万元。

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原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许勤、副省长张古江、李谦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强化管理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袁桐利赶赴现场,看望慰问伤员和遇难者家属,对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7月22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张家口市政府有关人员参加的省政府张家口市蔚县109国道“7·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

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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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国重特大事故统计

近年我国重特大事故统计
2016-08-16
12
甘肃嘉峪关市肃南县,酒钢集团宏兴福份有限公司西沟石灰石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
2016-08-11
11
山东淄博市博山区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
2016-08-11
22
湖北宜昌市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4人受伤。
2016-07-01
2016-05-07
19
浙江宁波市海域发生船只相撞事故,造成2人死亡、17人下落不明。
2016-05-04
10
辽宁大连市所属一艘渔船失去联系,船上10人下落不明。
2016-04-13
18
广东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中交四航局一公司发生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8人死亡。
2016-03-23
20
山西朔州市山阴县,同煤集团同生公司安平矿发生垮落事故,造成20人死亡。
11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1人死亡。
2017-07-06
19
广东省惠州市,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9人死亡。
2017-06-05
10
山东省临沂市临港区,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
2017-05-23
15
河北省保定市市辖区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5人死亡。
2016-09-24
12
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境内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2人死亡。
2016-08-28
11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
2016-08-22
10
云南红河州建水县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
2016-08-20
11

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爆炸事故通报

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爆炸事故通报

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各企业:2018年11月28日零时40分左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发生爆燃事故,目前,造成23人死亡、22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导致停放在公路两侧等待卸货车辆司机等人员大量伤亡。

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起事故人员伤亡重大,损失惨重,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再次暴露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复杂性和严峻性。

事故发生之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和伤员救治,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应急管理部迅速启动重大事故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深入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爆炸下限低,一旦泄漏造成事故,后果严重。

各地区、各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在完成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强化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及时发现装置、设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制定有效应对措施,保证安全运行。

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

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逐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二、严格厂区规划布局这次事故是由于化工企业风险外溢,造成大量社会人员伤亡,教训极为深刻。

张北南环路火灾事故原因

张北南环路火灾事故原因

张北南环路火灾事故原因张北南环路火灾事故发生在2021年12月23日晚上9点左右,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起火灾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让人们开始深入思考火灾事故的原因是什么,以及如何预防未来类似的事故发生。

一、事故背景张北南环路是河北省张家口市的一条重要交通干道,连接了张家口市区及周边的一些重要的工业区和农田地区。

这条路的交通量非常大,每天都有大量的车辆在这里穿梭。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缺少维护和管理,路面的状况非常糟糕,甚至有一些大的坑洞。

这给车辆的行驶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同时,张北南环路两旁有很多的办公楼和商铺,这些建筑物大多年代较久,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遇到火灾等意外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二、事故原因1. 道路缺乏维护张北南环路长期以来一直缺乏有效的维护和管理,导致路面的状况非常糟糕。

一些大的坑洞甚至都没有得到及时修补,给驾驶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特别是在夜间行驶的时候,由于能见度较差,很容易导致车辆失控,甚至发生意外。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的火灾事故就是由于一辆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陷入坑洞,导致机油泄漏所引发的火灾。

2. 建筑物安全隐患张北南环路两旁有很多老旧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年代较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由于长期以来缺乏维护,这些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基本处于废弃状态,一旦发生火灾等情况,很难及时得到有效的应对。

而根据初步的调查结果显示,这次火灾事故就是由于一家在路边的小商品店发生火灾所引发的。

3. 缺乏应急预案在张北南环路发生火灾事故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度非常严重。

显然,当时在场的人员没有得到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同时,在事发后,周围的居民和商铺员工也面临着疏散和救援的困难。

这一点也暴露了相关机构在平时缺乏有效的演练和培训。

三、事故救援在张北南环路火灾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努力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首先,当地消防部门迅速调集人员和物资,前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和救援。

河北境内4车相撞致7人死亡

河北境内4车相撞致7人死亡

河北境内4车相撞致7人死亡近日,河北省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4辆车相撞,造成7人不幸死亡。

这起事故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深思。

据报道,事故发生在河北省一个繁忙的高速公路上。

当天天气晴朗,交通状况较为繁忙,许多车辆在路上行驶。

然而,在这繁忙的公路上,一辆车突然失控,并迅速撞上了前方的其他车辆。

随后,其他车辆也无法及时避让,并相继发生了连环碰撞。

事故发生后,交警、消防、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他们全力救援被困车内的人员,并将伤者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然而,由于事故严重性和救援所需时间较长,7名受伤者最终不幸遇难。

调查人员立即展开对事故原因的调查。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据目击者称,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不慎,并对前方车辆的情况估计不准确,无法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同时,其他车辆的驾驶员也没能及时做出反应,导致连环碰撞的发生。

事故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保持高度集中注意力,时刻准备好应对突发状况。

只有时刻保持警惕,合理规划行驶路线,才能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此外,事故也引发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讨论。

目前,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交通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

要改善交通安全状况,需从多方面入手。

首先,需要加大对驾驶员的培训力度。

培养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驾驶技术和应变能力。

此外,加强驾驶员的考核制度和罚款力度,增加违规驾驶的惩罚力度,以提高驾驶员的遵章守法意识。

其次,需要改善道路基础设施。

增设更多的交通标志、交通信号设施,使驾驶员能够更清晰地了解道路情况;加强道路的维修和改造,修复坑洼路面和刮蹭路边的固定设施,确保道路的安全通行。

此外,要加强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对危害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加强对交通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和管制,减少交通堵塞现象的发生。

最后,要提升公众对交通安全的意识。

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加强对驾驶员和行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交通规则、安全意识的认知。

11 28张家口爆炸事故

11 28张家口爆炸事故
约谈指出,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造成23人死亡)是近年来中央企 业发生在化工生产企业伤亡最严重的事故,也是自2012年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造成 29人死亡)后,全国死亡人数最多的化工事故,影响恶劣,与中央企业形象严重不符 。
2018年12月18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了河北省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主约谈,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 了约谈,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人及河北省化工重点市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2019年2月3日,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事故发生后,盛华化工公司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瞒报事故, 误导事故调查。11月25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就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燃爆责任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认定,12名被告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事故经过
11·28张家口爆炸事故2018年11月28日零时41分,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一起 爆炸事故。
11 28张家口爆炸事故
社会事件
01 事故经过
03 事故处置 05 事故原因
目录
02 事故伤亡 04 事故回应
2018年11月28日零时41分,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初步 调查原因是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 火发生爆燃,导致停放公路两侧等候卸货车辆的司机等24人死亡(其中1人后期医治无效死亡)、22人受伤。
2019年11月25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就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燃爆责任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

安全科技概论

安全科技概论

河北省8.28重大交通事故2011年8月28日5时许,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境内401县道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辆核载17人、实载34人的依维柯中型客车与前方顺行临时停靠在道路右侧的一辆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造成客车上18人死亡、16人受伤。

经当地警方初步勘察:8月28日5时10分许,尚义县南壕堑镇西平山村班定营子自然村岳建兵驾驶白色依维柯载有34人沿401县道由南向北行驶从尚义县城到大青沟镇,行驶到三义店村北路段时,与前方顺行停在路右侧的张家口市宣化区庞家堡镇花家良村花智勇驾驶的汇达牌重型半挂车(冀GN281挂)发生追尾,造成当场死亡17人、受伤17人(其中1人因抢救无效于12时10分死亡),两车严重受损重大交通事故。

调查的主要原因有五个:一是雾天能见度低,肇事车辆未保持安全车速,肇事司机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

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没有使车辆在安全速度之下。

二是客车严重超员,车辆未经登记、检验,无相关车辆手续,套用号牌,非法营运。

该车是一辆依维柯中型客车,规定载客为17人,实际载人为34人,严重超载。

并且是没有相关手续的黑车。

三是客车驾驶员不具备驾驶中型客车的资质,违章驾驶。

肇事司机驾照准驾车型为B2,不允许驾驶17座以上车辆,准驾车型不符。

四是半挂牵引车在路边临时停靠时,未设置必要的警告标志,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示。

大雾天气路边停靠车辆没有按规定设置警告牌,甚至都没有打开报警闪光灯,导致客车司机没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五是当地在车辆管理和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中存在漏洞。

据一些当地居民表示,这条路上货车随意停靠已成习惯,无人管理。

客车乘客都为当地菜农,这种“多无”客车并不少见,当地没有监管。

给我们的启示:一,加强对客车超载的管理,严办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个人。

二,对客车司机驾照管理力度加大。

三,我们出门不要坐那些超载车辆,保证自己的安全。

四,政府应该加大对大型货车的管理,但是中小型客车的管理同样不能松懈。

11.28张家口事故

11.28张家口事故

11.28张家口事故近日,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不幸造成多人死亡和伤势。

这起事故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道路安全的深思。

据报道,11月28日下午4点左右,张家口市崇礼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一辆大货车失控冲出马路,撞上了几辆小型客车和摩托车。

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和医疗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不幸的是,据初步统计,造成至少5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事故。

目前,警方正在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根据目击者的说法,事故发生时,大货车突然失去控制,冲向了对向车道上的车辆,导致了这起悲剧。

有分析认为,事故的发生可能与驾驶员过度疲劳、技术故障或驾驶不当等因素有关。

但具体的事故原因仍需进一步的调查。

这起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不仅会给当事人和家属带来巨大的伤痛,也会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我们每个人要始终保持警惕,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做到文明驾驶、文明行车。

对于驾驶员来说,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合理安排驾驶时间,不过度疲劳驾驶。

驾驶大型车辆的驾驶员更应该注重自身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自己具备安全驾驶的能力。

此外,驾驶员还需随时保持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避免因为技术故障导致事故发生。

而作为乘车人员,我们也有责任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乘车时,务必系好安全带,不随意开车门,不行走在马路中央,不乱穿马路等。

同时,如果发现驾驶员行驶过于疲劳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提醒并报告相关部门,以避免潜在的危险。

此外,政府和交通部门也有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并且,应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要求。

另外,还应该加强道路巡查和维护,及时清理道路障碍和处理交通事故。

在这起事故中,多人失去了生命,许多家庭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

这起事故也提醒我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

2022年张家口车祸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2022年张家口车祸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2022年张家口车祸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张家口车祸赔偿项目】
张家口车祸赔偿项目
2022年张家口车祸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丧葬费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死亡赔偿金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张家口市两起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张家口市两起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张家口市两起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冀安委传[2011]1号【发布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9.01【实施日期】2011.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张家口市两起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冀安委传〔2011〕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2011年8月28日5时10分,张家口市尚义县401县道三义店村北路段,一辆载有34人的依维柯车与前方顺行停在路右侧的一辆解放牌重型半挂车发生追尾,造成18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初查原因是:一是雾天能见度低,依维柯车未保持安全车速,采取措施不当。

二是依维柯车准载17人,实载34人,车辆严重超员,加重了事故后果。

三是依维柯车原为北京号牌车,套用了本地车牌号,没有任何营运手续。

四是半挂车在路边临时停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提示。

五是肇事司机驾照准驾车型与实驾车型不符。

目前,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8月28日22时15分,张家口市万全县佳绿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制冷管道发生爆裂事故,致使液氨泄露,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目前,事故原因及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张家口市一天之内发生两起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产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也暴露出张家口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认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得力、防范措施不严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格等方面的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和其他较大以上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一、必须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全省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深刻吸取张家口市两起事故教训,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

要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时刻记在心上,挂在嘴上,抓在手上。

张家口市尚义县“8·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张家口市尚义县“8·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 、事 故原 因 及性 质 (一 )直 接 原 因 。 当事 人 岳 某兵 的驾 驶 证 与驾 驶 车 辆 车型 不 符 , 从 事 非 法 载 客 ,车 辆 制 动 性 能 不 合 格 ,未 能 及 时 发 现 前 方 顺 行 车 道 停 放 车辆 和 当事 人 花某 勇在 夜 间违 法 停 车 ,是 造 成 这 起 事 故 的 直 接 原 因 。岳 某 兵 驾 驶 的车 辆 严 重超 员 (核载 l7人 ,实 载 34人 ) 是 造成 事故 扩大 的重 要原 因。 (二 )间接 原 因。 I.尚义 县公 安交 管部 门对 县域 内无 证 非法 载客 车 辆 监 管 不 到 位 。 未 按 照 国家 三 部 局 关 于 集 中开 展 道 路 客 运 隐患 整 治 专 项 行 动 的有 关要 求 ,在 县 级 主 要 道 路 增 加 临 时 执 勤 点 ,对 7座 以上 客 运 车 辆 执 行 逢 车 必 查 ,认 真 检 查 客 运 车 辆 驾 驶 人 员 驾 驶 资格 、乘 载 人数 、审验 情况 、安 全 设施 配 备等 ; 对 县 级 主 要 路 段 巡 逻 管 控 存 在 死 角 ,对 客 运 车 辆
张 家 口 市 尚 义 县 ‘‘8 · 2 8 ” 重 大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20I1年 8 Ji 28日 5时 l0分 许 ,河 北 省 张 家 口 市 尚 义 县 40l县 道 七 甲 乡 义 店 村 附 近 路 段 , 发 生 一 起 最大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一辆 依 维柯 客 乍与 一 辆 半挂 货 /I 追 尾 ,造成 l 8人 死亡 (当场死 1j 17 人 ,后 义 仃 l 受 伤 人 员 在 医院 救 治 无 效 死 )、 l6人 受伤 ,A接经 济损 失 Il00万元 。
严 重 受 损 。 后 在 医 院 救 治 过 q1义有 1 受 伤 人 员 医 治 无 效 死 。

近年来法律热点案例分析(3篇)

近年来法律热点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法律热点案件层出不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将选取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法律热点案件进行分析,以期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二、案例分析1.案例分析一:张某非法集资案张某,原为一家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4年至2016年,张某虚构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5亿元。

在案发前,张某将大部分集资款用于个人挥霍和偿还债务,剩余部分被公安机关查封。

分析:本案涉及非法集资罪,张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

启示:本案警示我们,要加强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公众风险意识,防范金融风险。

2.案例分析二:杨某、李某环境污染案杨某、李某为某化工企业股东,2015年至2017年,二人指使企业员工在未采取有效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将含有重金属的废水直接排放至附近河流。

经检测,该河流水质严重超标,严重污染了环境。

分析:本案涉及环境污染罪,杨某、李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判处杨某、李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启示:本案提醒我们,要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企业环保意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3.案例分析三:陈某网络诈骗案陈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识被害人,以“投资理财”为诱饵,骗取被害人信任。

随后,陈某以各种理由要求被害人投资,并承诺高额回报。

被害人投入资金后,陈某将资金挥霍一空,携款潜逃。

分析:本案涉及网络诈骗罪,陈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启示:本案提示我们,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4.案例分析四:刘某、王某故意伤害案刘某、王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列车火灾事故案例统计分析

列车火灾事故案例统计分析

列车火灾事故案例统计分析引言列车火灾事故是一种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随着铁路交通的发展,列车火灾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逐渐增加。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列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本文将对近年来发生的列车火灾事故案例进行统计分析,并探讨其原因和对策。

一、列车火灾事故案例统计1. 2019年7月,河北张家口市,一辆载有数百名旅客的动车组列车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40人受伤。

2. 2020年3月,陕西西安市,一辆货运列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火灾,造成4名列车工作人员死亡。

3. 2021年9月,安徽蚌埠市,一列旅客列车在进站时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30人受伤。

以上列车火灾事故案例仅为近几年来的部分案例,可以看出列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列车火灾原因分析1. 人为因素人为因素是导致列车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旅客在车厢内吸烟、乘客随意携带易燃物品等行为,都有可能引发列车火灾事故。

此外,列车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疏忽大意也是导致列车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

2. 设备故障列车的设备故障也是引发火灾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

例如,列车的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电线短路或者火花产生,从而引发火灾。

此外,列车的制动系统、润滑系统等也可能因故障而引发火灾事故。

3. 环境因素环境因素也是导致列车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例如,高温天气下列车内部温度过高,易导致车内燃烧物品自燃;或者列车长时间行驶在恶劣的气候环境下,导致列车设备老化,从而引发火灾。

三、列车火灾事故对策探讨1. 加强宣传教育旅客应加强防火意识教育,引导他们不在车厢内吸烟、携带易燃物品等行为;列车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操作培训,提高防火意识,降低疏忽大意的发生。

2. 完善列车设备列车设备的完善可以减少因设备故障而引发的火灾事故。

例如,完善列车的电气设备、制动系统、润滑系统等,提高其稳定性和可靠性,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

3. 加强环境监测加强列车内部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导致火灾的环境因素。

张家口“11.28”爆燃事故工程伦理诱因分析与防范策略研究

张家口“11.28”爆燃事故工程伦理诱因分析与防范策略研究

张家口“11.28”爆燃事故工程伦理诱因分析与防范策略研究张家口“11.28”爆燃事故工程伦理诱因分析与防范策略研究近年来,中国在工业与城市化进程中取得了巨大发展和成就。

然而,令人深思的是,在一些工程项目中也频繁发生了影响恶劣的事故,不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预防此类事故,本文以张家口市近期发生的“11.28”爆燃事故为例,对其工程伦理诱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事故背后的原因。

据报道,张家口市的“11.28”爆燃事故发生在一家规划建设的化工厂,造成多人死亡和大量工厂房屋被破坏。

事故的诱因可以归因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不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时无法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2. 厂家或施工方的安全意识淡漠:在一些企业中,他们只关注项目的进度和经济效益,却忽视了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这种疏忽导致了各种安全事件的发生。

3. 工程质量问题:工程建设质量的不合格或工程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可能是由于质量管理不到位、工程材料不达标等。

4. 政府部门的监管缺失:政府部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不力,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存在隐形的安全风险,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在了解了事故的原因后,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防范策略,以减少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1.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提升企业安全意识:企业应加强对安全意识的培养,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范,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将安全放在首位。

3.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隐患。

4. 完善政府监管体制: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管体制和法规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逐步实现全过程监管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

2021年9月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2021年9月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2021年9月重大交通安全事故7月25日晚7时20分左右,河北张家口市张宣公路宣化区河子西路段一拐弯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奇瑞轿车和一辆尼桑轿车相撞,事故导致5人死亡,只有一名5岁左右的小女孩生还。

记者沿张宣公路采访时发现,该条道路存在多处安全隐患。

广大市民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消除这些隐患,加强治理,给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事故现场两车相撞一车起火26日上午,记者在事发路段看到,张宣公路河子西路段与市区只有1公里左右的距离,和宣化区河子西乡也只有不到1公里的距离,该路段车多人多,交通繁忙。

11时左右,记者在一位曾参与救援被困人员的出租车司机的指引下,找到了事发地点。

这里是张宣公路的一个弯道,从现场来看,事故留下的痕迹不多,只是泄漏的汽油已经染黑了近半个路面,现场遗落的杂物也被清扫,只留下一些很小的汽车玻璃等零件碎片。

据目击者介绍,25日晚7时20分左右,两辆轿车不知为何相撞,其中一辆轿车起火,随后,路过的部分司机及路边群众纷纷跑来救援,有的司机从车上拿出灭火器扑火,有的市民跑到附近的加油站借来消防工具帮助灭火,最先跑过来的市民从车里救出一个5岁的小女孩,这也是该起事故中的唯一生还者。

目击者表示,当时事故现场非常惨烈,看起来两辆车应该都是从宣化开往张家口方向的,不知为何就撞在了一起,而且撞得相当严重,奇瑞轿车的前部几乎全部撞得陷了进去,尼桑轿车也严重变形,车内人员被困在车里无法动弹。

随后,接到报警的张家口市宣化区交警部门及消防部门迅速赶到,火灾被彻底扑灭,消防人员将困在车内的人员救出,大约晚上10时左右,事故现场被清理完毕。

警方勘查事故造成5死一伤针对此次事故,记者和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化区大队取得联系,民警表示,事故经过主管部门初步调查为:7月25日19时20分左右,一辆尼桑天籁轿车行驶至110国道即张宣公路179公里+744米宣化下八里以南路段,与一辆奇瑞轿车相撞。

造成当场死亡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1人,两车严重损坏。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涿鹿县109国道“12·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涿鹿县109国道“12·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涿鹿县109国道
“12·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5.18
•【字号】冀政字〔2021〕26号
•【施行日期】2021.05.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涿鹿县109国道“12·31”较
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省应急管理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张家口市涿鹿县109国道“12·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冀应急呈〔2021〕3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同意《张家口市涿鹿县109国道“12·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要严格落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四、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
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事故调查报告由你厅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六、你厅要督促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各项要求,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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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死伤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河北张家口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5死1伤7月25日晚7时20分左右,河北张家口市张宣公路宣化区河子西路段一拐弯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奇瑞轿车和一辆尼桑轿车相撞,事故导致5人死亡,只有一名5岁左右的小女孩生还。

记者沿张宣公路采访时发现,该条道路存在多处安全隐患。

广大市民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消除这些隐患,加强治理,给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事故现场两车相撞一车起火
26日上午,记者在事发路段看到,张宣公路河子西路段与市区只有1公里左右的距离,和宣化区河子西乡也只有不到1公里的距离,该路段车多人多,交通繁忙。

11时左右,记者在一位曾参与救援被困人员的出租车司机的指引下,找到了事发地点。

这里是张宣公路的一个弯道,从现场来看,事故留下的痕迹不多,只是泄漏的汽油已经染黑了近半个路面,现场遗落的杂物也被清扫,只留下一些很小的汽车玻璃等零件碎片。

据目击者介绍,25日晚7时20分左右,两辆轿车不知为何相撞,其中一辆轿车起火,随后,路过的部分司机及路边群众纷纷跑来救援,有
的司机从车上拿出灭火器扑火,有的市民跑到附近的加油站借来消防工具帮助灭火,最先跑过来的市民从车里救出一个5岁的小女孩,这也是该起事故中的唯一生还者。

目击者表示,当时事故现场非常惨烈,看起来两辆车应该都是从宣化开往张家口方向的,不知为何就撞在了一起,而且撞得相当严重,奇瑞轿车的前部几乎全部撞得陷了进去,尼桑轿车也严重变形,车内人员被困在车里无法动弹。

随后,接到报警的张家口市宣化区交警部门及消防部门迅速赶到,火灾被彻底扑灭,消防人员将困在车内的人员救出,大约晚上10时左右,事故现场被清理完毕。

警方勘查事故造成5死一伤
针对此次事故,记者和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化区大队取得联系,民警表示,事故经过主管部门初步调查为:7月25日19时20分左右,一辆尼桑天籁轿车行驶至110国道(即张宣公路)179公里+744米(宣化下八里以南)路段,与一辆奇瑞轿车相撞。

造成当场死亡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1人,两车严重损坏。

据交警部门介绍,事故发生后,宣化公安交警大队领导立即带领事故勘查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消防、医疗人员抢救伤员,进行勘查和调查访问,同时逐级向上级各部门报告情况。

目前,张市交警部门正在对事故原因开展进一步的调查。

记者调查张宣公路隐患堪忧
据记者了解,张宣公路是张家口市重点工程,是连接张家口市和宣化区的重要通道,设计标准为双向10车道,被誉为张家口市的迎宾大道。

但是,随着该条张家口最宽阔的公路通车,交通事故也接二连三出现。

记者在沿路采访中发现,张宣公路隐患重重。

26日上午,记者驾车驶出张家口市,过了纬一路就算是广义上的张宣公路了,沿路往南走,在过沙岭子之前,路上的车的车速还算不很快,但之后,过了沙岭子,来来往往的车的车速明显提高,大部分车都超过了张宣公路的限制时速60公里。

在张宣公路沙岭子电厂拐弯路段,双向10车道突然变成了7车道,往宣化方向有三个车道还被围了起来,只剩下两个车道,而且这种情况从该路通车一直持续到现在,给过往车辆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注意到,就是在这个弯道,车道减少之后,有人把道路当作了停车场,给过往车辆带来不便。

同时,记者还注意到,在张宣公路几个弯道处,包括发生事故的两个弯道,路边都没有任何提示标志,提醒司机减速慢行,也没有在道路上设置减速带,很多司机表示,这些必要的警示标志,对防止事故的发生很有作用,希望有关部门能早日完善。

记者在张宣公路采访时正好看到一辆电子测速车停在路边,警车上宣化区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介绍,张宣公路超速现象比较严重,每天在这里都能拍下很多超速车,除去假牌、套牌、无牌的,每天都有几十辆车超速。

同时,记者在采访中还看到,数辆超大货车在张宣公路沙岭子电厂路段直接轧着双黄线违规掉头,大车横在路中间,把10车道堵了个严严实实,极其危险。

并且还有往返张宣的班车,直接停在快车道上下乘客,这些违章行为,如不及时消除,张宣公路发生重大车祸的隐患还将存在。

采访中,很多司机及市民表示,张宣公路的治理需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绝不是简单的限速拍照罚款能解决的,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这些安全隐患,避免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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