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4.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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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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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以财政部令第68号颁布,并于2012年4月1日起全面施行。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令第8号,《规则》执行的15年,是国家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最快的15年,部门预算改革、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非税收入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对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影响较为明显,《规则》已不能适应改革的变化,也不能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

因此,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和统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共性和突出问题,财政部历时4年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出台了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下载论文网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滞后问题预算管理方面现行的零基预算办法缺乏对预算单位和人员的有效控制,缺乏编制预算时所需的基础数据及其合理依据,缺乏对现有数据真实性、合理性的有效鉴定手段,缺乏对经费定额确认的科学手段;预算的审批与资源配置具有主观性,影响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预算科目属于粗放型模式,编制不规范,预算批复不及时以及年度预算调整频繁;预算模式过于陈旧,绩效与经费不配比、预算编制与资金管理,预算透明度模糊。

会计核算方面收支计量与确认存在局限性。

《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在其经营性业务的会计核算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对非营利性业务采取收付实现制。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事业单位既要接受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的价值管理,也要对自身预算资金的价值与实物双重管理,而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往往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异性,采取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方法,造成会计事项的不配比。

目前,一些事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除财政资金外还有其他收入来源,甚至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还可以收抵支;同时,诸如收支等重大会计事项是跨年度的各类学校,采用收付实现制则直接影响收支计量与确认以及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科目的设置与核算内容不合理、不规范、不科学、不配比。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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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繁 荣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 批复》(国函81号)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行修订。2012年2月7 日,谢旭人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68号,公布修订后的《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 人就《规则》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第628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2012年11月9日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6年10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6年10月22日财政部令第8号发 布)。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2022年1月19日消息,财政部公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以下简称《规则》),对原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进行了修订。主要做了四方面修订:
近年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不断深入,新出台的《行政事业型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 理提出新的要求,与之相衔接,《规则》增加了事业单位应当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职责、设置国有资 产台账、汇总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定期盘点资产、及时办理资产权属登记等要求,增加了利 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程序性要求,并规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进一步完善开展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有关内容。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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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国民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的单位,其财务规则与一般企业有所不同。

下面将详细介绍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一些基本内容。

一、收入管理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有财政拨款、事业所得、捐赠收入、政府购买服务等。

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财政拨款,并按照财政拨款的用途进行管理和支出。

针对事业所得、捐赠收入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事业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二、支出管理事业单位的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运行费用、项目支出等。

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拨款及自有收入的用途,制定支出计划。

支出计划应合理、有效地分配财政拨款及自有收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支出的合规性。

三、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目的是向政府、社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会计制度包括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档案等,目的是保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并为其经营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五、内部控制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风险的控制。

内部控制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明确的权限和流程,保护事业单位财产安全,并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六、财务监督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财政部门有权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检查,并对其进行财务管理指导。

此外,利益相关者、社会大众也有权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要求事业单位公开财务信息和运行情况。

总之,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事业单位的财务安全、有效开展公益事业,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和社会形象。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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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九条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

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条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

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2012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精品文档6页

2012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精品文档6页

2012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此次规则的修订,总体上顺延1997年1月1日施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但在内容上有一定的调整,并新增加了《财务监督》这一章节,从总体上体现了我国事业单位财务领域更加注重与时俱进的思想,并汲取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先进的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理念,使得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规则更能顺应时代的潮流,更加体现与时俱进的先进管理理念。

本文,笔者将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的背景、修订的目标以及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的时代背景2011年国家提出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到2015年,我国将用5年时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要建立起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今后事业单位要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改革,即将经营性的单位转变为企业,将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单位划归政府变成政府部门,保留具有纯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所以说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尤为突出的主导理念。

这是因为当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分类不明确,从而导致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使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及部分事业单位下属的企业的财务制度不明确,财务核算划分不清晰,影响了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效果和效率,也使得财政部对于事业单位财务指标的统计出现了偏差。

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的目标距1997年1月1日施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有15年有余,在这十五年之间,物价变动很多,人们的工资水平也翻了两番,所以对于资产的计量标准的调整也体现着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同时,新的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能再依靠陈旧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此次修订规则,将企业管理中的先进理念,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会计的事前监督,事中核算,事后控制的理念都引入到此次规则的修订之中。

此次《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的目标是以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借鉴企业的先进管理思想,更加完整、准确、严谨地核算,并引入绩效评价和风险控制的思想,加强效率与效益并进的想法,将财务核算、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一体化。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九条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

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条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

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4.1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4.1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4.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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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巩固国有资产管理成果 新规则要求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 (1)适度提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把固 定资产的单位价值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 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 (2)明确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 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3)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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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订原则
(一)全面反映各项财政改革成果,创新和充实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手段
(二)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三)注重解决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 问题,促进和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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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规则的主要变化
1. 重新界定收入支出的定义及范畴 (1)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定义,即财政补助 收入为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核算内容不仅包括事业费,还包括基建费、社会保 障经费、住房改革收入等。 (2)将事业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强调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 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 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事业单位规定,报主 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4)增设了其他支出,核算与其他收入相应的内容, 如捐赠支出、利息支出等。
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 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 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了保障其
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 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务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务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务主讲老师谢路一一、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简介2012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下简称《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则》已经过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一)我国事业单位的构成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事业单位包括28个行业事业单位的行业包括: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其他。

2011年3月23日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2020年改革涉及到126万个机构,4 000多万人利益。

(二)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分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分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2)《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3)《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4)《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二、我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修订的过程和背景(一)历史变迁建国初期,财政部最早于1950年颁布了《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这可以视作是我国第一个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66年财政部又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行政事业单位简易会计制度》,1988年又重新制订了《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这表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渐趋完善。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7年修正本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7年修正本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7年修正本)公布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12.04 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有效门类:财政(2012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发布根据2017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财政部集中颁布一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范

财政部集中颁布一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范

财政部集中颁布一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作者:来源:《新会计》2013年第02期编者按:本刊编辑部汇总整理了2012年财政部集中颁布的12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分别列示了发文文号、生效日期、适用范围、内容概览、废止文件名称和废止文件文号等项内容,并摘要提示部分重要规定,以方便广大读者学习贯彻。

一、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8号。

生效日期:2012年4月1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内容概览:总则、单位预算管理(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

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管理(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管理(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结转和结余管理(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专用基金管理(专用主要包括修购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资产管理(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负债管理(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新_2012年4月执行)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新_2012年4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文章一:《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指针对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

它旨在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体现了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原则和基本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制定是在深入研究国内外有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实践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由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

它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依据之一。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财务监督制度等。

这些制度对于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财务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核心内容。

它规定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责、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等。

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确保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规范有序运行,减少财务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其次,会计核算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规定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账簿的建立和管理、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提供等。

会计核算制度的实施,能够保证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准确、可靠,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再次,预算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规定了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预算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的经费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此外,资金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的重要环节。

它规定了事业单位资金的募集、管理、使用和监督等。

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有效管理事业单位的资金流动,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浪费和滥用。

最后,财务报告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补充和完善。

财务报告制度规定了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开要求;财务监督制度规定了对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措施。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学习资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学习资料

第一部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台背景一、《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我国自2001年开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2.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部门预算改革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

其中,支出功能分类取消了基本建设支出。

因此,如何全面反映事业单位财务运行情况,改变目前事业财务与基建财务相对独立的状况,就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旧规则的政府补助收入只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费,不包括外事经费、社会保障费、住房改革支出等。

从2000年开始,实行部门预算改革,要求一个部门将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按照统一的内容和形式在一本预算中反映,做到一个部门一个预算,以保证预算的统一性、完整性。

因此,需要重新界定政府补助收入的核算范围。

3. 事业单位收支管理不断规范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出台规范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支出管理、结余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要求将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如利息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分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事业单位将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并分别实行定员定额管理、项目库管理;要求将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分为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并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1、 1997年5月发布、自1998 年1月 1 日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则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和内容分类、主要项目的计量方法、会计报表构成等。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虽对事业单位会计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作了初步的探索,但缺乏系统性,如欠缺对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等重大概念问题的阐述。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7法信汇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0号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7法信汇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0号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7法信汇编版)正文:----------------------------------------------------------------------------------------------------------------------------------------------------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发布*“法信”平台根据2017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发布时间:2012/8/22 15:36 阅读次数: 3906)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2012年2月7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签署财政部令第68号,公布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共12章68条,较原《规则》增加了1章21条。

下面以问答的形式就《规则》变化的部分内容给大家作一个解读。

问:《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第2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将原来的“国有事业单位”修改为“事业单位”。

1996年原《规则》颁发时全国既有国有事业单位,又有非国有事业单位,98年颁布、2004年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科教文卫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因此,事业单位即是国有的,在“事业单位”前再加“国有”已没有必要了。

问: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规则》之间有什么关系?答:第62条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次修订将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纳入《规则》的范围,主要是通过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决算表等来反映单位基建的相关财务信息。

同时明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是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制度。

问:怎么理解“在部分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引入权责发生制”这个说法?答:第66条规定:“……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

”首次明确允许引入权责发生制,是本次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是更加准确真实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需要;二是实行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三是及时揭示财务风险的需要。

新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比表(12-2)

新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比表(12-2)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事业单位,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从收入中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规则》讲解

《规则》讲解

第一讲 总则和附则—之六:关于制定行业事业单
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地方事业 单位具体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与《规则》的关系
《规则》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最高层次的基本制度, 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依据《规则》,结合行业的 特点制定的,是该行业内所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执行 的制度,是《规则》的补充和细化,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体系中处于第二层次,不得与《规则》相抵触。
一是符合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要求。 二是符合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
第二讲 单位预算管理—之二: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办法
(一)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1、核定收支:事业单位应当将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统 一编列预算,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主管部门和 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 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核定事 业单位年度预算收支规模。
基本原则
(二)坚持3条基本原则 ▲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 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
▲ 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 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一讲 总则和附则—之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
主要任务
(一)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 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二)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
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
防止资产流失。 (五)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
范财务风险。
第一讲 总则和附则—之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体制
《规则》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 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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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九条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

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

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四条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八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事业单位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经济核算,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五章结转和结余管理第二十八条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九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第三十二条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三条专用基金包括:(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三十四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三十九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

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四十二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四十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四条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

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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