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有关表格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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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有关表格填写说明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查看样表)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

2.单位名称: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

3.申请日期:向登记管理机关送达纸质申请书的日期。

4.住所:本单位所在地的省、市、区(县)、乡(镇)及街道门牌号。

5.举办单位:举办单位的全称;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指所有发起单位名称。

6.经费来源:按照本单位经费来源情况,选择“财政补助”或“非财政补助”。网上填报“补充经费来源”栏时,国家机关举办事业单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文件选填“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或“自收自支”;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选填“财政补助”或“自收自支”。

7.开办资金:填写举办单位确认用于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资产数额。

8.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填写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名称及账号。尚未开立银行基本账户的单位,暂不填写此栏目。

9.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全称和批准本单位成立文件的文号。

10.执业许可证书: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如医疗、学历教育、出版、职业技能鉴定等)的,填写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名称及批准文号(证书号)。

11.机构规格: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机构规格,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2.人员编制: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填写批准的编制数额;非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不填写。

13.从业人数:指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14.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

15.分支机构简况: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6.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是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一般以一句话概括。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业务范围的界定。宗旨和业务范围一般不超过100字。

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主要职责任务填写;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需简明反映该单位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目的。

17.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拟任法定代表人确认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18.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签署意见并由举办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19.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查看样表)

1.家庭住址:××省××市(县)××路(街)××号××单元××号。

2.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公安局××派出所。

3.本人简历: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主要工作经历。

4.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举办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人事专用章。

三、《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查看样表)

1.填写事业单位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当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多于一处时,其他办公场所填列在“其他办公地址”一栏。单位住所要详细填写,如:××省××市(县)××区××路(街)××号。

2.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按实际情况填写。

3.住所所有权情况,按实际情况在五个选项之一后打“∨”。

并分别提交相应的材料:

(1)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4.本单位说明的填写,若租用其他单位用房的在此栏填写“租用××单位办公用房”;由其他单位无偿提供办公用房的,在此栏填写“无偿使用××单位办公用房”;除此之外,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报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即可。

5.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证明一栏,主要填写事业单位所填情况是否属实。

四、《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开办资金确认证明》(查看样表)

1.确认证明主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2.确认开办资金的截止日期为申请登记的时间。

3.确认的开办资金数额为各项资产数额的总和,开办资金以万元为单位,只保留整数部分。

4.确认证明需依不同情况选择提供申请登记时的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财务报表、开办资金进账单、财政拨款证明、实物资产划拨文件及划拨单等证明材料,并在确认证明正文后列明附件目录。

5.确认证明需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

6.该证明以固定格式采用A4纸型打印。

五、《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证明表》(查看样表)

1.经费来源按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复文件上编制性质进行填写,即: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填写财政补助或自收自支。

2.核算形式,填写独立核算。

3.未开立基本账户的单位,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两栏不填写。

4.本单位说明一栏,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报送”,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证明一栏,填写事业单位所报情况是否属实。由举办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举办单位财务章。

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备案表》(查看样表)

1.事业单位应在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60个工作日内将此表提交登记管理机关。

2.中文域名填写规范的专用“.公益”中文域名,并附《中文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代码。

4.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的基本账户情况,并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财务负责人是指本单位开户银行预留印鉴备案人。

6.人事部门章及业务专用章是指本单位刻制的人事部门及业务部门印章,无上述印章的不加盖。

7.印章印迹要完整清晰。

8.法定代表人签名由本人签名。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表内涉及的机构名称均要填写全称。

3.表格双面打印(A4纸型),并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4.表格一式两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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