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怡酒店室内艺术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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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3)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4)
第三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12)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15)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16)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6)
第七部分招标艺术品清单制作技术规范 (29)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A 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方式,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审查条件,方可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经营范围须涉及室内外设计装饰、制造或艺术设计咨询、工艺品生产、销售;并且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实缴资本或等额实缴外币);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设计、手绘原创能力(有一批从事书画和雕刻的专业人员);
(3)投标人须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的在中国境内承接过著名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洲际、万豪、雅高、凯宾斯基、香格里拉、希尔顿、喜达屋、凯悦、豪生、悦榕庄等)旗下五星级(及以上)品牌酒店(宾馆)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同类案例1个(含)以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投标委托
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一旦参与了本次招投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本招标文件的使用内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B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须知附表要求递交。招标人将及时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包括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7.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7.3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或扫描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形式回复招标人。
C 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8.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组成
9.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信文件)二部分组成
9.1.1商务部分,包括:
(1)投标函(附件一)
(2)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二)
(3)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三)
9.1.2技术部分
一、技术部分,包括:
(1)投标产品技术响应:艺术品主要材质和内容响应,艺术品各部件组成系统说明,
等(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2)艺术品制造、加工、安装、验收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
(3)艺术品的技术服务(自中标后至验收过程中的工作流程表和服务内容)和售后服
务的内容及措施;
(4)详细的交货清单(附件四);
(5)对本酒店艺术品的合理化建议和理解;
(6)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提供样品;
(7)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
二、资信文件,包括: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所拥有的一批从事书画和雕刻的专业人员组成及简介;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
(5)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的国内五星级酒店或著名国际酒店管理公司管理的酒店(洲际、万豪、雅高、凯宾斯基、香格里拉、希尔顿、喜达屋、凯悦、豪生、悦榕庄等)艺术品的供货业绩。(要求详细说明酒店名称、合同起始时间、艺术品供货范围、主创人员组成、业主方联系人电话、合同标的金额,自备表格说明)。(附件六);
(6)参与本项目艺术品创作的设计团队组成和设计团队人员资质资历情况简介(附件七);
(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按第9条要求顺序分别装订
成册。
11.投标报价
11.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投标方案,投标报价应包括经业主验收合格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制作、供货、运输、安装、调整、验收、维护、保险、利润、规费、税金、贰年质保期保修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中标方应自行解决安装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人员住宿等。
11.2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3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汇总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1.4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报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
11.5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供: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2.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2.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包方与中标方签订了经济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
12.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
(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9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4.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