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电商相关政策梳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录:互联网医疗在政策变动中前进
前期互联网医疗企业主要在医药电商方面探索。随着医疗系统信息化程度
提升,医改逐渐深入,互联网医疗在服务方面的探索也开始深入。我们将从
医药电商和医疗服务两方面来看互联网医疗在政策变化中的成长。
●医药电商
2000年《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部分省市开始进行非
处方药线上销售试点。2005年出台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正式放开非处方药线上销售。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资格证书包括B2B的B证
和B2C的C证,以及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的A证三类,都需要国家审批。
2014年《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首次允
许互联网药品经营企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可以看到,在这段时间的政策态
度比较支持。
但在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叫停了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
工作,试点网站天猫医药馆、八百方、1号店下线了所有OTC药物,停止线
上药品零售。
在2017年医药电商又迎来了好消息。国务院先后宣布取消了互联网药品交
易的B、C和A证的审批,改为备案制。这意味着医药电商的全面放开,受
政策放开的影响,医药电商交易规模激增。
2019年,药品领域的最高法《药品管理法》开始实施,相较于之前公布的
修订草案删去了禁止网售处方药的描述,虽未规定网售处方药细则,但除部
分限定品种外的处方药网售已实质性放开。
图表36:互联网医疗政策&文件梳理(医药电商)
1999年12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处方药、非处方药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
2000年6月《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在部分省市开展网上非处方药销售试点。
2005年9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允许网上药品交易,但只能销售非处方药
2013年10月《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药品交易网站只能销售非处方
药,一律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
2013年11月& 2014年7月《关于开展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
售试点工作的批复》
•于2013年11月同意在“95095”平台进行互联网第三方平台
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95095”平台于2014年被阿里巴巴
集团收购。
•于2014年7月同意在“八百方”和“1号店”平台进行互联网第
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2016年7月无,通过《中国医药报》发布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
药品监管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
工作。
2017年1月《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
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B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和C证(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审批,放宽网上药店准入。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规
定》•取消A证(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服务)审批,医药电商准入全面放开。
2018年2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
•禁止向个人消费者网售处方药,禁止单体药店网售药品
2018年9月《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对互联网诊疗准入、执业规则、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规定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医师可以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线开具处方,但不能是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
201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
订版)•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最终通过版本相较于2019年4月版《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删去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的规定。
我们将医药电商领域的政策变化整理在下图,能看到政策是呈现出逐渐放开的态度。
图表37:医药电商政策发展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