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员工弹性考勤管理制度内容完整实用Word文档

管理层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明确公司考勤制度,打造高效团队,有序体现人性化管理模式及严明的奖惩制度,提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及公司方针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市场部、采购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及实验室管理层人员。

三、工作时间

1.公司员工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2.公司作息时间为:上午时间:08:30 ~ 12:00

午餐时间:12:00 ~ 13:00

下午时间: 13:00 ~ 17:30

3.休息日:星期日及法定假日

4.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为法定节假日,

休息时间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勤、打卡规定

1.打卡规定

1.1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考勤统计时以员工当日上午最早及最末,下午最早及最末四

次刷卡时间为准。若未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刷卡的,则视为非正常出勤。当日首次进入公司及末次离开公司均须刷卡,此为当日考勤记录。

1.2当日刷卡异常者(忘记打卡、指纹无法录入)须在当日填写《特殊考勤登记表》并由部

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于人事资源部,以便第一时间更正考勤记录,逾期将不予受理。

2.弹性工作制考勤规定

2.1弹性工作制是指在不影响项目及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团队规定的工作任务及固定的工作

时间长度的前提下,员工可根据以下条款享有弹性工作制。

A.在确保公司正常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员工每月弹性工作制上限为3次。

B.弹性工作时间规定:迟到时间为半小时内,迟到次数为不大于3次包括3次,不计迟到,启动弹性工作制,

C.员工到岗时间如超过8:30,其中8:00~8:30的时间部分计入弹性工作制1次,超出8:30的时间部分,将以8:30开始计算其考勤迟到时间,并给予相应的考勤

处罚。

D.员工每人每月只能拥有3次弹性工作考勤机会,超过3次将不再视为弹性工作考勤,相关部门直接给予考勤处罚。

2.2迟到、早退考勤处罚规定

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10-30分钟内扣30元,30分钟以上工资按缺勤半天扣除,大于半天部分视为旷工1天,并扣除当日工资;

2.3凡因业务需要,前往它处办事而迟到或早退者应事先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于人力资源处填写特殊考勤登记,否则以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2.4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需调用公司车辆的,需在人力资源部填写《出车申请单》,外出时需在门卫处进行外出登记。

2.5中午正常的午休时间为12:00~13:00,如因工作需要提前或推迟午休,需在人力资源部补写特殊考勤登记,违规者按迟到进行处理。

3.旷工考勤规定

3.1 如因个人考勤问题而使公司正常工作或项目进度受到影响,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公司给予

不同程度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2 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的休假、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或拒绝工作、不服从工作调动、未于规定

时间内到岗,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休假的,视为旷工;

3.3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团队建设,视为旷工;

3.4 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收容审查、传讯、审判等造成的不能正常工作,

视为旷工。

五、请假规定

1.请假程序及注意事项

1.1请假必须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特殊情况除外)。申请时须注明请假起止日期、时间、

事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由部门负责人核准,人事行政部复核,若与公司规定不符,则通知当事者修正。病假必须出示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一率按事假处理。

1.2假期的批准权限为:

请假天数批准人请假提前申请时间

三天内部门负责人审批至少提前一天申请

三天以上总经理提前一周申请

1.3上一年内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的或事假超过12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2. 假期类型

2.1 事假

事假没有工资,但符合弹性考勤制度的员工如有急事需请假的话,在上级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允许有两次带薪请假,公司政策:允许但不鼓励。

2.2 病假

2.2.1病假必须出示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一率按事假处理。

2.2.2职工本人因入院治疗或休息而不能亲自到公司请假的,应由其同住成年家属持上述

材料到公司办理手续。公司批准病假的,其病假前所请之假转为按病假处理。

2.2.3职工请病假的,必须在初次就诊后7日内到公司提出,逾期,则此前不在岗期间按事

假处理。

2.3.4可出示医院证明者,病假工资扣除方法为工资的40%。

2.3 婚假

2.3.1婚假一般为3天,晚婚者(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可享受 15 天假期。您

应在依法履行结婚注册手续后提请休假。

2.3.2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不享受婚假。

2.3.3婚假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

2.3.4婚假期间不扣薪。

2.4 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2.4.1女员工产假的请假标准:非晚育:90 天;晚育:105 天。如果女员工非顺产,增

加产假 15 天;若为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增加产假 15 天。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以上产假规定中,男 26 周岁、女 24 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2.4.2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

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2.4.3护理假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

2.4.4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2.4.5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2.5 丧假

如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给予3天的假期。

2.6 年薪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5天;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7 其他

2.7.1用假证明假理由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2.7.2试用期内不享受婚假、产假。

2.7.3休假(包括事假、病假等各种假)期满后不续假、又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7.4婚假、产假、丧假、年薪期间公司会全额发放您的基本工资。

六、工伤

1.1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指定医院的医嘱享受停工留

薪期。

1.2工伤治疗完毕或者治愈出院,或停工留薪期满,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如果要求

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按照《山东省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1.3发生工伤后,如不需要治疗,没有医嘱休息建议书又没有按有关规定鉴定的,不享受

工伤假待遇。

1.4工作期间轻微伤,需短时休息,由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人事部门确认休假天数。

七、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人员加班,因个人工作未完成需下班后继续工作的不算加班。

其他情况加班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生效。

八、员工违反考勤制度处罚规定

旷工薪资:旷工扣发双倍工资;月度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累计旷工5天的,扣发全月薪资,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九、员工全勤奖励规定

公司提倡并鼓励每位员工按正常作息时间出勤工作,并以一月为周期,对考勤表现优异的员工奖励100元。

十、附则

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