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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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全面启动

第一旅游网:发布时间:2013-08-10 字号:【大中小】

[摘要]记者昨日从全省文化旅游名镇规划建设工作会上获悉,陕西31个文化旅游名镇昨起全面启动建设。根据第一个五年计划,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的旅游设施与基础设施将达到完善,年旅游人达3100万人次,吸纳就业

人口15万,旅游收入达到150亿。

记者昨日从全省文化旅游名镇规划建设工作会上获悉,陕西31个文化旅游名镇昨起全面启动建设。根据第一个五年计划,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的旅游设施与基础设施将达到完善,年旅游人达3100万人次,吸纳就业人口15万,旅游收入达到150亿。

陕西文化旅游名镇有望后来居上

丽江古城、平遥古城、周庄、乌镇,这些知名的名村名镇,在保护建设、文化旅游等方面成为全国的样板。昨日,随着陕西31个文化旅游名镇的全面启动建设,我省在这一领域将有望后来居上。

省住建厅副厅长韩一兵介绍说,文化旅游古镇作为载体是历史留给人类的宝贵物质和精神财富,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价值逐渐得以显现,不仅保护了文化传统,弘扬了地方的文化特色,而且发展了地方经济,致富了地方百姓,提升了宜居水平。

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杜绝盲目模仿

韩一兵说,此次省上确定的31文化旅游古镇,是经过省市住建、文物、旅游部门层层筛选,认真确定的。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避免建设性破坏。文化旅游古镇要杜绝盲目模仿大中城市的风格,不顾历史城区的空间格局、尺度和当地文化传统特色,简单生硬地建广场、住高楼、修宽马路、绿地,防止破坏千年以来形成的传统格局和历史。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和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

各类配套设施建设同步推进

在遴选的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于昨日起正式全面启动的同时,我省提出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使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旅游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建成,年旅游人可达到3100万人次,吸纳就业人口15万,旅游收入达到150亿。每一个镇都将建立项目库,加快各类设施的配套建设,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和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悉,对省政府确定的31个重点示范镇,省财政连续三年给予每镇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的政策,延续执行两年。2013至2015年,除享受有关支持政策外,省级财政每年给予每镇500

万元资金专项支持。同时,每年评出10个建设比较好镇,另外再奖100万元。

西安4镇列入文化旅游名镇

在陕西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中,西安有4镇入围,分别是:户县祖庵镇、周至县厚畛子镇、蓝田县葛牌镇、蓝田县玉山镇。

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还包括武功县武功镇、永寿县永坪镇、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铜川市

耀州区照金镇、白水县林皋镇、大荔县朝邑镇、吴起县铁边城镇、子长县安定镇、神木县高家堡镇、横山县波罗镇、宁强县青木川镇、洋县华阳镇、南郑县青树镇、留坝县留侯镇、勉县武侯镇、旬阳

县蜀河镇、汉阴县双河口镇、柞水县凤凰镇、山阳县漫川关镇、镇安县云盖寺镇、麟游县九城宫文

化旅游街区、凤翔县城关文化旅游街区、凤县双石铺文化旅游街区、岐山县凤鸣文化旅游街区、绥

德县名州文化旅游街区、石泉县城关文化旅游街区、白河县城关文化旅游街区。

陕西每年安排1.55亿元

支持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

本报讯(记者程慧实习生郑夏雨)从2013年起,我省全面启动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工作,每年安排1.55亿元支持资金。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省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街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全省小城镇建设。

据悉,对省政府确定的31个重点示范镇,省财政连续三年给予每镇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的政策,延续执行两年。同时,将沿渭河的眉县常兴镇、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揉谷镇、高陵县泾渭镇、潼关县秦东镇等4个镇列为省级重点示范镇,享受有关土地、财政支持政策,2013至2017年省级财政给予每镇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从今年起,全面启动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工作,2013至2015年,除享受有关土地支持政策外,省级财政每年给予每镇5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文化旅游名镇建设重点为保护修缮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延续名镇古色古香风貌。

从2013年起,省上每年评选5~8个成效显著的市级重点镇,“以奖代补”由省财政给予每镇600万元的补助资金。同时,将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区)2013~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省上对每年分别评选出的10个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先进镇,年终给予每镇100万元奖励。

陕西确立31个文化旅游名镇

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省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每年省级财政安排1.55亿元专项支持资金。

此次确定的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等方面问题,省文物局局长赵荣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编制文物保护规划

记者: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原则是保护修复、修旧如旧,建设重点是保护修缮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作为文物管理部门,如何对众多的文物遗存实施有效的保护?

赵荣:文物是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中最核心、最重要的资源,也是文化旅游名镇的价值支撑,更是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因此,在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中要强化文物保护的理念,始终坚持文物保护的原则,按照“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突出特色”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的做好各项工作。

尽快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特别是文化旅游名镇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先行启动,为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规划编制要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管理审批办法》的规定,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并提高保护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做好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规划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衔接。目前,31个文化旅游名镇中已经有14处国保、省保单位完成或正在编制文物保护规划,这些规划的区划、措施以及管理规定要求更高,一旦批准实施,将依法强制执行,将成为名镇建设规划的有力支撑和保障。所以,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规划编制时应充分吸纳文物保护规划的相关内容,避免资金浪费和重复建设。

四道防线避免大拆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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