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工厂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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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标准

实验室标准

家用电器产品现场检测工厂实验室能力要求一.电冰箱、食品冷冻箱现场检测工厂实验室能力要求1.实验室应具备满足以下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和设施:1) GB4706.1-92《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2)GB4706.13-1998《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冰箱、食品冷冻箱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3)GB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4)GB17625.1-1998 《低压电气和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2.所有出具检测数据需计量的仪器仪表均应通过能溯源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的计量,并在有效期内。

3.实验室检测人员应通过资格考核评定和认证机构的备案,具备使用相关检测设备的资格及操作证,在实验室的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

4.实验室应具备相关标准、检测规范和指导文件。

5.检测标准1) GB4706.1-92《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2)GB4706.13-1998《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冰箱、食品冷冻箱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3)GB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4)GB17625.1-1998 《低压电气和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6.检测所需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表1)安全要求:2)电磁兼容要求二.空调器现场检测工厂实验室能力要求1.实验室应具备满足以下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和设施:1)GB4706.1-92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2)GB4706.32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3)GB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4) GB17625.1-1998 《低压电气和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工厂检查的要求

工厂检查的要求

工厂检查的要求第一篇:工厂检查的要求UL工厂检查的要求一.工厂检查前,工厂需准备以下文档资料以备检查:1.公司组织机构图2.质量控制流程图3.生产流程图4.产品更改流程图或文件5.QC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记录6.来料检验相关文件(如标准,作业指导书等)制程(生产)检验相关文件出货检验相关文档7.设备管理相关文档(如校准记忆,设备台帐等)基本的生产设备(如高压仪等).8.设计变更程序(认证产品一致性,认证报备变更等)9.不合格品控制二、工厂检查内容:1、组织机构和品质体系,质量部门在工厂中所处的地位,职责和工作情况人员情况(QC人员及关键工位的实际认知和操作)2、来料检验检验条件(环境,设备,计量/校准情况,人员)待检物品,合格品及废品的堆放及标识。

来料检验的实施(作业指导书:包括抽样标准,AQL水平,检验方法和判定信据试记录,判定和放行等)供货商的审核:3、仓库仓库条件(成品和零部件)零部件和成品的存入及标识,成品的保存和交递领发料的过程,领发料控制文档 BOM文件(零部件清单)的检查4、生产过程产品的标识及可追溯性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巡检人员的作业指导书及原始记录5、例行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操作情况及测试记录安全测试设备的计量/核准和日常功能检测记录6、出货前的抽样检验(最终检验)抽检的作业指导书(抽样标准:AQL水平及检验方法)抽检记录7、设备检验安全测试设备台帐,主要设备的核准方法和记录,内部核准方法和记录 8.认证产品一致性检验(适用于年度检验)三、职责1.研发部针对UL产品的新品研发要符合该类产品的UL标准要求;2采购部负责采购的物料符合UL中FUS细则要求和追溯要求;3生产制造部负责加工工序符合FUS细则要求和追溯要求;4品质管理部负责物料追溯材料的采集、物料的入库检验、加工工序的监控和成品检验,FUS细则的保存和更新,接待当地的UL检查员的检查工作。

四、UL跟踪检验程序(产品一致性要求)UL当地检查员会以事先不告知的方式到工厂检验,并依照UL的FUS细则做检查;工厂生产UL的产品类别属于TYPE L,L类服务主要用于和生命安全的有关的产品,检验频率取决于产品的产量,也就是工厂的出货数量,UL规定产量达到一定数量是就需要一次工厂检查,软线产品每生产100万英尺就需要一次工厂检查,一个季度最大检查次数为30次。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家用电器的使用不当或者质量问题,可能会对我们的生活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因此,制定和遵守家用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一、产品设计和制造要求家用电器的安全性首先取决于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

生产商应该在产品设计阶段时考虑到安全因素,确保产品具备以下要求:1. 绝缘和防触电保护:电器产品应该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确保在使用过程中减少电流泄露的风险,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2. 电器线材的耐火性:电器线材的绝缘材料应具备良好的耐火性,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 稳定的电压输出:电器产品应该提供稳定的电压输出,避免电压过高或者过低对用户和设备的损害。

4. 耐久性和可靠性:电器产品应该具备足够的耐用性和可靠性,能够在长期使用中保持良好的性能,减少故障率。

5. 线缆附件的安全性:电器产品的电线、插头和插座等附件应采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避免因附件问题导致的电器故障或意外伤害。

二、产品标识和警示要求为了提醒用户在使用家用电器时要注意安全问题,制造商应在产品上标识相关的警示和说明信息,确保用户能够正确使用产品。

对于标识和警示要求,应注意以下几点:1. 易于识别:警示标识和文字应使用清晰易识别的字体和颜色,并在产品上明显可见的位置进行标示,以避免用户忽略或误解。

2. 提供必要的信息:标识应提供必要、明确的安全信息,例如如何正确使用产品、禁止的操作或情况、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等。

3. 多语言标示:对于涉及国际贸易的产品,应提供多种语言的标识,并确保准确传达相应的安全信息。

三、使用和维护要求合格的家用电器不仅需要生产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确保安全性,同时也需要用户在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注意相关要求,以保障使用电器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使用和维护要求:1. 正确操作:用户在使用电器时应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正确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或者进行违规操作。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

家用和近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逼迫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工厂检查要求。

本文中的工厂涵盖认证委托人(生产者也许销售者、进口商)、生产者、生产企业。

1职责与责任工厂应规定与保证认证要求吻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有关的各样人员的职责及互有关系。

工厂应在其管理层内指定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拥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并有充分能力胜任:a)保证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获得有效的推行和保持;b)保证认证产品吻合认证标准的要求并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c)认识逼迫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逼迫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掉的条件,保证逼迫性产品认证证书、标志的正确使用。

1.2 工厂应在组织内部指定认证联系员,负责在认证过程中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其有责任及时追踪、认识认证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有关逼迫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或规定,并向组织内报告和传达。

认证联系员追踪和认识的内容应最少包括:a)逼迫性认证明施规则换版、产品认证标准换版及其他有关认证文件的宣布、校正的有关要求;b)证书有效性的追踪结果;c)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1.3 需建立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改正赞同体系的工厂,应在其组织内任命认证技术负责人、并保证其有充分能力胜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改正的赞同,保证改正信息正确及改正吻合规定要求,并对产品的一致性负责。

认证技术负责人应经认证机构核查认定。

要点件包括:要点元器件、重要部件和资料或要点元部件和资料。

2文件和记录2.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保证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记录以及必要的外来文件和记录进行控制。

对可能影响认证产品与标准的吻合性和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性的主要内容,工厂应有必要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样板、要点件清单等)、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2.2 工厂应保证文件的正确性、合适性及使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对新版《工厂检查要求》条款3的理解

对新版《工厂检查要求》条款3的理解

条 中关 键 件 的 技 术 要 求 相 一 致 。 工
工 厂 应 建 立 并 保 存 关 键 件 合 格 厂 应 保 存 与 其 所 实 施 的 控 制 关 键 件
可 对 关 键 件 质 量 负 责 的 生 产 厂 ,而 供 应 商 的 名 录 ,应 保 存 从 合 格 供 应 质 量 工 作 相 关 的 记 录 。 在 第 322 ..条 非 销 售 商 或 中 间商 。

◎ 文 ,杨辉 孙 芳 /
采 购 与 关 键 件 控 制 是 工 厂 确 ; 采 购 文 件 可 以是 供 需 双 方 签 订 程 序 中 的 验 证 要 求 ,至 少 应 验 证 所
检 查 要 求 》 中 的 一 个 重 点 ( 款 的 采 购 协 议 或 供 货 协 议 , 也 可 以是 采 购 关 键 件 的 型 号 规 格 、 技 术 参 数 条
于 工 厂 自 制 的 关 键 件 , 则 应 纳 入 要 求 工 厂 建 立 文 件 化 的 关 键 件 供 应
.. 工 厂 检 查 要 求 第 4 的 认 证 要 商 的 选 择 、 评 定 、 日 常 管 理 的 程 件 检 验 或 验 证 程 序 的 实 施 ,第 322 条 求 中。对于 家 用和类 似 用途设 备 , 序 ,但 为 保 障 采 购 的 关 键 件 持 续 满 条 要 求 工 厂 选 择 合 适 的 控 制 质 量 的
认 证并 保 持 文 件 化 的 关 键 件 检 验 或 验 条 的 关 键 理 解 要 点 有 两 方 面 ,一 是 致 为 前 提 ,确 定 ( 与 关 键 件 的 证 程 序 ,程 序 应 包 含 关 键 件 检 验 或 确 保 进 货 时 关 键 件 证 书 的 有 效 性 。 或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4706.1-1998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Safety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1、范围本标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这些器具可以带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他们的组合。

不打算作为一般的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的器具,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注1:这种器具的举例为:工业和商业用膳食供给设备,清洁器具以及在理发店使用的清洁器具。

本标准一般没考虑:──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2:对下述情况:──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对于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别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和类似部门来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的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录放机类似设备(IEC65);──医用器具;──手持或电动工具;──个人计算机或类似设备;──电栅栏增能器;──可移动式电动工具。

2、定义对本标准而言,下列定义适用:2.1、在使用电压和电流一词的地方,除非另有规定,否则都是指有效值(r.m.s)2.2.1、额定电压rated voltage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压。

注:对于三相电源,它是相间电压。

2.2.2、额定电压的范围rated voltage range是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压范围,用其上、下限表示。

2.2.3、工作电压working voltage器具以额定电压并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运行时,其所考虑的那部分所承受的最高电压。

注:在确定工作电压时,瞬间电压的影响可忽略。

2.2.4、额定输入功率rated power input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输入功率。

ul1017标准

ul1017标准

ul1017标准
UL 1017标准是由美国安全实验室(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简称UL)制定的标准,用于评估和认证家用和类似用
途的电器。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电风扇、动力工具、灯具和类似设备。

UL 1017标准涵盖了产品的结构、性能和安全要求。

UL 1017标准要求电器产品符合特定的电气和机械安全要求,
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和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等危险。

标准涵盖了电器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测试方法等方面的要求,也包括了产品的标识和包装要求。

只有通过UL的测试和认证,产品才能获得UL的安全认证标志,这也是产品在北美市场上获得广泛接受和销售的重要条件之一。

UL 1017标准的认证过程包括对产品样品的实验室测试
和工厂检查,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UL 1017标准是各种家用电器制造商的重要参考,也为消费者
提供了购买安全可靠产品的依据。

同时,它也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为通过UL认证的产品可以更容易地进入北美市场。

实验室标准

实验室标准

家用电器产品现场检测工厂实验室能力要求一.电冰箱、食品冷冻箱现场检测工厂实验室能力要求1.实验室应具备满足以下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和设施:1) GB4706.1-92《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2)GB4706.13-1998《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冰箱、食品冷冻箱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3)GB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4)GB17625.1-1998 《低压电气和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2.所有出具检测数据需计量的仪器仪表均应通过能溯源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的计量,并在有效期内。

3.实验室检测人员应通过资格考核评定和认证机构的备案,具备使用相关检测设备的资格及操作证,在实验室的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

4.实验室应具备相关标准、检测规范和指导文件。

5.检测标准1) GB4706.1-92《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2)GB4706.13-1998《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冰箱、食品冷冻箱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3)GB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4)GB17625.1-1998 《低压电气和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6.检测所需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表1)安全要求:2)电磁兼容要求二.空调器现场检测工厂实验室能力要求1.实验室应具备满足以下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和设施:1)GB4706.1-92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2)GB4706.32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3)GB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4) GB17625.1-1998 《低压电气和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工厂产品质量审查检测要求

工厂产品质量审查检测要求

CCC工厂审查指南————工厂产品检测要求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认证实施规则)中,针对每一种类的认证产品,提出了明确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要求,这是生产工厂必须要进行的检验项目的强制要求。

具体每类产品的要求如下:一、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2)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3)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4)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1 1次/批不少于一次/半年。

*电气强度试验不进行潮湿处理。

二、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注:(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2)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3)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4)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1 1次/批不少于一次/半年。

*电气强度试验不进行潮湿处理。

三、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注: (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2)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3)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4)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1 1次/批不少于一次/半年。

*电气强度试验不进行潮湿处理。

四、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一、引言二、认证标准1.GB8898-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通用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要求,包括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热款性能、防护等方面。

2.GB4943.1-2024《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该标准规定了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要求,包括电气安全、防护、机械安全、环境适应性等方面。

3.GB8897-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电磁兼容限值及测量》该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能要求,包括辐射发射、抗扰度、静电放电等方面。

该标准规定了信息技术设备的本地电源电磁干涉限值,包括辐射发射、抗扰度、电源电磁兼容性等方面。

三、强制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1.设备标识工厂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正确标注产品证书编号、认证标志、额定功率、额定电压、生产日期等信息。

2.电气安全测试工厂应按照标准要求,对电气安全进行必要的测试,包括触电保护、耐电压、绝缘电阻、接地连接等项目。

3.机械安全测试工厂应按照标准要求,对机械安全进行必要的测试,包括移动部件防护、机械强度、构造安全等项目。

4.热款性能测试工厂应按照标准要求,对热款性能进行必要的测试,包括温度上升、额定负载持续运行时间等项目。

5.电磁兼容性测试工厂应按照标准要求,对电磁兼容性进行必要的测试,包括辐射发射、抗扰度等项目。

6.环境适应性测试工厂应按照标准要求,对设备的环境适应性进行必要的测试,包括温度、湿度、震动等项目。

7.产品检验工厂应对产品进行必要的外观检验、参数测量等项目,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8.生产过程控制工厂应建立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四、总结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的强制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对保障产品质量和用户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工厂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测试,并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一、抽查目标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电器产品之一,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安全。

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实施细则,对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进行抽查监督。

二、抽查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市场流通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包括以下范围:1.家用插座:用于家庭生活场所的插座产品,如插座插座板、插座插头等。

2.公共场所插座:用于公共场所的插座产品,如办公室插座、宾馆插座等。

3.工业插座:用于工业领域的插座产品,如工厂插座、车间插座等。

4.特殊用途插座:用于特殊领域的插座产品,如医疗插座、防爆插座等。

三、抽查内容1.产品标识和包装:抽查样品是否标有产品名称、制造商信息、规格参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必要的标识,是否有外包装,外包装是否完整。

2.外观质量:抽查样品外观是否完整无损,无明显刮伤、变形、脱漆等缺陷。

3.额定参数:抽查样品是否符合规定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参数要求。

4.安全性能:抽查样品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如防火性能、防震性能、防漏电性能等。

5.使用寿命:抽查样品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寿命要求,如插拔次数、接触电阻等。

6.功能和可靠性:抽查样品的功能是否正常,接触部分是否可靠,是否有过热现象。

四、抽样方法1.抽样数量:根据市场占有率、产品生产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样数量。

2.抽样方式:采用随机抽样方式,抽取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地区、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样品进行测试。

3.抽样点:根据产品流通情况,从市场、生产企业、销售渠道等环节抽取样品。

五、测试方法1.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选取合适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2.测试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六、抽查结果处理1.抽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2.对于合格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结束,不再进行后续处理。

3.对于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通知生产企业,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措施改进产品质量,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设备、器材检查制度范本

设备、器材检查制度范本

设备、器材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身体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设备和器材的部门和员工。

二、术语定义1. 设备:指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和工作的各种机械设备和器材。

2. 器材:指公司内部各种非机械的物品和用品,如办公设备、家具、电子产品等。

三、检查人员及频次1. 设备和器材的检查由专门的检查人员负责,由主管部门指定,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

2. 设备的定期检查频次为每年一次,特殊设备的检查频次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器材的定期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特殊器材的检查频次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检查内容1. 设备检查内容:a. 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有无异常声音或异味。

b. 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锈蚀、裂纹、变形等情况。

c. 设备的电气部分是否正常工作,是否有漏电等安全隐患。

d. 设备的润滑、冷却、供电等系统是否正常运转,有无泄露或堵塞。

e. 设备是否存在损坏、磨损或疲劳等情况,需及时更换或维修。

2. 器材检查内容:a. 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如办公设备的显示屏是否明亮清晰,电子产品的电池是否正常。

b. 器材的电气部分是否正常工作,如插座和开关是否正常,线缆是否完好。

c. 器材的使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线等是否适宜。

d. 器材的外观是否干净整洁,如键盘、鼠标等是否有污渍或灰尘。

e. 器材是否存在损坏或潜在安全隐患,如家具是否稳定,电源线是否破损。

五、检查报告和处理措施1. 检查人员在完成检查后,需填写检查报告表,详细记录检查的设备或器材名称、检查日期、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2. 如发现设备或器材存在故障、损坏或安全隐患,检查人员需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 上级部门收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进行安排,如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等。

家电3C工厂检查新旧要求解读

家电3C工厂检查新旧要求解读

了这些资料和 记录在证书 到期后,仍需保存 l 2
个月 以上 ”的要 求单列入 2 条 “ ”中 ,并 新 . 4 a
摘要: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是列入 《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
品。CN A一 1 06: 0 0 《 C 0 C一 1 2 1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
效 的实施 和保持 ”。 ( )在原b 4 )中增加确 保认证产 品与 “ 已 获 型式 试验合格样 品一致 ”的要求 。 ( )删 除原C 5 )中建 立 认证 标志 的文件 化程序 的要求 ,将 原关于认证标 志的要求转 入
量保证 能力检查实施细 则,报 国家 认监委备案 后公布 实施。此外 ,还应按照 《 家用电器工厂 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进行检查 。
增 “ ”和 “ 要求 。 b c“
33采购和进货检验
( )新要求将 本 条名称 改为 “ 购和进 1 采
货检验 ”。
用途设备》为第2 次修订。本文就此次修订工厂检查要求试做探讨、解析其主要变
化,并对此实施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 :产品认证 ;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及类似用途设备;工厂检、音视 频设备 、信 家
息技 术设备 强 制性认证 工厂检 查要求 》 ,取
代2 0 版 工厂 质保能力 。 07
新 要求第 9 中 ;同时增加 质量 负责人 “ 条 了解
强 制性 产品认证证 书的使用要 求 ”, 以及 了解 “ 强制性产 品认证 证书注销 、暂停、撤销 的条 件 ”的要求 。
( )新 要求将 生产过 程控 制范 围界定为 3 特殊 工序。 ( )新要求删除 了原4 、43 . 。 4 . _ 4 2 、4 条 ( )新42 5 . 条为原41 .条中拆分出来单独形 成 的条 款,要求基本相 同。

家用和类似用途微压富氧舱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

家用和类似用途微压富氧舱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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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工厂检查要求》第8条审核要领

新版《工厂检查要求》第8条审核要领
策 划 等进 行 论 述 。
( N A- 1 - 2 : 1 ) C C 0 C 0 0 0 0; 2
(《 2 强制性认证 T厂检查要求 》 8条 ” ) 第 认证产 品的一致
性要求 ” ; () 3型式 试 验 报 告 ( 括 安 伞 和 E C ; 包 M) f 生产 企 业 相 关 规 定 。 4 )
箱 L 明 的 产 品 名 称 、 号 规 格 、 术 参 数 应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并 标 型 技 与型式 试 验 报 告 和 工 厂 的规 定 一 致 。) a 查 开 关 电 源 适 配 器 上 的 铭 牌 , 产 品 名 称 f 关 电 源 . 检 有 开 适 配 器 )型 号 (MP 一 2 0 0、 入 :0 — 4 V~ 0 0 z . 、 S S 10 5 )输 10 2 0 5 / H 5 6 0 A、
c.
经理答复该 x电容是 由其批准变更 为上海 X X公 司生 产的 X
电容 的 , 出 示 了 批 准 书 。但 由于 该 变 更 未 向认 证 机 构 备 案 , 并
检 查 厂 提供 的铭 牌 和 包 装 箱 的 图纸 , 实 际 样 品 并 无 】 与
不一致 。
违反了认 证实施规则 的规定 , 在不符合项 。 存
审 核方法 、 样品 策划 等进行 论述 。
关键词 : 厂; 工 检查 ; 求 要 中图 分 类 号 :4 3 F 2.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3 00 ( 1) —0 10 10 — 172 1 3 05 -2 0 0
Ab ta t T i p p rnrd c st s e t nrq i me t f r u — l s f { e u e nsfr a tr o cin a sr c: hs a e i o u e e i p ci e u e n b ca e 8o t h n o r so s u R q i me t o coyms e t r f o}

家用和类似用途开关检验规范

家用和类似用途开关检验规范

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家用和类似用途开关检验规范文档号:版本:A/0拟制:审核:一、适用范围:适应本公司开关NO:CX1/02、NO:CX1/04、NO:CX1/08 10A 250V~二、检验方法:1)对产品进行100%全检。

2)对产品的尺寸和物理性、部份功能采用抽样检验,抽检的样品数量每批次不能少5PCS。

3)抽检方案及AQL:GB2828.1-2003《逐批检查计数程序及抽样表》其中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ⅡAQL=0(CR)、AQL=0.65(MAJ)、AQL=2.5(MIN)。

三、检验的环境及条件:1)检验时照明光线:功率(2×40W)的日光灯,光源距离被测面45~50CM。

2)观察角度:待测物被检测面与视线成45度,距离约30CM,上下左右转动被测物15度以内。

3)检验员的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不可有色盲。

4)观察时间:每件检验时间10S。

5)检验工具:样板、游标卡尺、塞规、耐压测试仪。

四、检验内容:检验项目/检验标准使用工具CR MAJ MIN1.规格型号:外包装标示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与内包装实物一致;目视2.内外包装良好,不得有少装、多装说明书、螺钉等配件。

目视3.外观检查(全检)3.1面板表面与样板基本一致,没有明显色差。

3.2产品表面光滑、洁净,没有明显脏污、刮花、披锋缩水等。

3.3产品正面:(1)可见黑点直径≤0.2mm,且3平方CM内不差超过2个;(2)划伤:手摸无感L≤5mm,手摸有感L≤3mm,H≤0.2mm,不超过1条。

3.4产品表面商标、后座电流、电压、型号、规格及有关标志要清晰规范正确;3.5;3.6导电部件光洁,无毛刺、腐蚀、氧化现象;3.7成品不得少装接线螺丝,螺丝头不能残缺;目视目视目视目视目视目视目视4.表识检验:用浸水的抹布擦15秒。

然后用禁酒精的布擦15秒,字迹清晰可辩。

注:每批次抽检2个(Ac Re)=(0 1)抹布5.结构配合(全检)组装好的成品用手摇晃不得有松动及大的响声(螺丝响声除外);面板和后座配合良好,扣位不能断裂。

安规工厂设备检查项目及要求

安规工厂设备检查项目及要求

工厂设备检查评估就开关产品安全认证的工厂设备检查,工厂需要的设备大致如下:1、电源、负载、开关动作驱动装置,以上设备应满足同时进行3个开关的测试,在闭路前后电压波动为±5%以内(含空载电压);2、开关动作计数器,仅仅记录驱动装置机械动作的计数方式不被接受;3、功率表(或其他可记录电压、电流、功率因素的仪表);4、秒表;5、万用表;6、耐高压测试仪;7、示波器(仅用于钨丝灯负载测试);8、J型温度仪,及J型28~32AWG(即0.03~0.08mm2,线径——φ0.20mm~0.32mm)的热电偶线若干(UL常规的AWG对应可以参见下表一所示,购买方式可看);9、15A或以下,UL列名(带UL圆圈标志)快断保险丝若干,该保险丝连接测试开关非带电的安装金属面和地(或回路的另外一端)。

注:以上所有测量仪器仪表(除计数器),及耐高压测试仪,均需要外送校验,并提供一年期的校验报告,报告上要有具体的测试记录数据,精度在±2%以内。

另,上面提到的J型测温设备和UL列名保险丝,必须在到厂审查前确认已经准备好!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1、检测试验室的设备放置平面图,该平面图应能标示开关检测设备在试验室中的位置;2、开关检测设备的电原理图,该电路图应能标示供电电源、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或功率因数表)、负载和测试开关的连接,同时该电路图应能标示出计数器和保险丝(请参考第二点)的连接。

3、上述开关检测设备的电气原理图:开关应该是处在电源火线进入处、且应该在负载的前端,然后(见下页UL图纸要求)电流经过负载接到零线位置。

4、D型回路要求:在开关以上为UL要求的条件,以下为设备检测现场的记录:1、耐压测试仪校验记录的时间应该为1分钟(60S),现有校验记录只有30S;2、如果报备马力负载,则负载柜应该将功率因素COSθ校验到0.3,因为UL要求:阻性負載( Resistive ) –負載功率因數( Power Factor ) 爲0.98-1.0.感性負載( Inductive ) –負載功率因數( Power Factor ) 爲0.75-0.80.馬力負載( Horsepower ) –負載功率因數( Power Factor ) 爲0.40-0.50.3、温度测量仪需要校验J型档位,而不是K型档位,且要求连J型感温线校验,J型热电偶精度为±2%以内;4、验证:在实际的负载线路中证明:电阻型负载和感性负载电路连接为串连连接而非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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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CC-QOG-4717-B/0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工厂检查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工厂检查要求本文件内容包括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信安中心”)强制性产品认证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要求、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工厂检查结论、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检查、市场抽样检测或检查项目等。

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1 职责和资源1.1.1 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认证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与认证活动相关的职责包括:产品设计、采购、检验试验、质量管理、生产现场操作和管理、设备维护管理、计量校准管理、仓库管理、包装搬运、内审管理、文件记录和认证档案管理等。

工厂应在组织内的管理层中以书面方式指定质量负责人。

当工厂具有OEM获证模式证书时,质量负责人可为生产者(制造商)的管理层人员。

质量负责人可为一个人或一组人,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地建立、实施和保持;b)确保认证产品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产品认证依据标准,认证依据标准见信安中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以下简称“实施细则”);c)确保产品设计、生产、检验、交付等适用质量环节,对产品一致性进行有效的控制;d)确保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加施CCC标志产品的证书状态持续有效;e)通过信安中心网站了解强制性认证规则换版,标准换版等信息;通过国家认监委网站了解认证证书有效性;f)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国家级或省级监督抽查结果信息;1.1.2 质量负责人的能力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至少满足下列条件:a)熟悉工厂生产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产品的认证依据标准;b)了解工厂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产品所包含的关键件(含安全和EMC关键件);c)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要求,见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d)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的条件,见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e)对于ODM认证模式,熟悉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的公告》的内容;f)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和信安中心实施细则的要求。

1.1.3 认证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实施关键件简化流程备案的生产企业需要任命认证技术负责人,建立文件化的控制程序,并保持变更备案记录。

认证技术负责人应满足如下要求:a)认证技术负责人通过信安中心的考核获得证书并经企业任命授权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当获证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要求发生重大变更时,认证技术负责人应重新通过信安中心的考核,获得新证书,原证书作废;b)认证技术负责人应为生产者(制造商)或工厂人员。

质量负责人可以兼任认证技术负责人;c)认证技术负责人应了解认证产品及其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熟悉获证产品的原理、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参数和性能要求,以及各部分之间的相关性;d)认证技术负责人应熟悉获证产品一致性管理要求和变更管理要求。

1.1.4 资源工厂应根据认证产品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试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产品的需要。

工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应理解操作要求。

生产线末端的电气强度和接地电阻测试人员能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和设施。

对于租赁方式使用的外部资源(不包括人力资源),工厂应确保外部资源的持续可获得性和正确使用。

工厂应保存获取、使用外部资源相关的记录,如合同协议、使用记录文件等。

1.2 文件和记录1.2.1 工厂应建立认证产品质量管理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

认证产品质量管理文件至少包括:文件和记录管理、关键件进货检验/验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内部审核、产品变更和一致性控制、生产设备维护保养。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不低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

对影响产品一致性的主要内容,工厂应有必要的图纸、样板、关键件清单、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设计文件。

1.2.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管理程序,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外来文件、记录进行有效的控制。

这些控制应确保: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能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误用;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1.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管理程序,明确记录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要求,本文件提及的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可追溯,以作为产品符合认证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确保在本次检查中能够获得前次检查后的记录,保存期应不少于24个月。

适用时,质量记录至少包括:文件清单、外来文件清单、记录清单、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货检验记录、关键件进出库记录、例行检验记录、标志使用台账、成品进出库记录、认证产品确认检验记录、关键件的定期确认检验记录、内审记录、校准检定记录。

工厂应保留获证产品的经销商、销售网点信息或其他销售对象信息,并在需要时向信安中心及时提供。

1.2.4 工厂应识别并保存与产品认证相关的重要文件和质量信息。

适用时至少包括:型式试验报告、工厂检查报告和整改资料、认证证书及认证变更批准信息、认证技术负责人变更备案信息、证书暂停、撤销、注销通知书、监督抽样检测报告、CCC认证标志购买或印刷模压备案证书、产品质量投诉及处理结果。

1.3 采购和关键件控制1.3.1 采购控制工厂应识别采购的关键件。

对于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关键件,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其技术要求,该技术要求还应确保最终产品满足认证要求。

工厂应建立、保持关键件合格生产者/生产企业名录并从中采购关键件,工厂应保存关键件采购、使用等记录,如进货单、出入库单、台帐等。

1.3.2 关键件的进货检验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在进货(入厂)时对采购关键件的技术要求进行验证和/或检验,并保存相关记录。

文件中应规定抽样原则、检验验证方法、接收准则和检验验证内容等。

检验验证内容至少包括:核对关键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生产厂/生产者(制造商)的信息是否与型式试验报告中一致。

对于获得认证证书的关键件,还需核对证书的有效性。

1.3.3 关键件的质量控制对于采购关键件的质量特性,工厂应选择适当的控制方式以确保持续满足关键件的技术要求,以及最终产品满足认证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

适当的控制方式可包括:a)获得CCC证书或可为最终产品强制性认证承认的自愿性产品认证结果,工厂应确保其证书状态的有效;b)没有获得相关证书的关键件,其定期确认检验应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定期确认检验可由供应商完成并提供记录,或由工厂自行/委托检验;c)工厂可自行制定控制方案,其控制效果不低于本条款a)或b)的要求。

对于采用此方式的工厂,应建立关键件质量控制程序。

明确具体控制方案的内容,评估其效果不低于本条款a)或b)的要求,并保留评估记录。

1.3.4 当从经销商、贸易商采购关键件时,工厂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采购关键件的一致性并持续满足其技术要求。

对于委托分包方生产的关键部件、组件、半成品等,工厂应按采购关键件进行控制,以确保所分包的产品持续满足规定要求。

对于自产的关键件,按1.4条款的要求进行控制。

1.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1.4.1 工厂对关键生产工序应进行识别并有效控制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关键工序的控制应确保认证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产品一致性。

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应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流程图等使过程受控。

适用时文件中应包括:设备环境要求、装配步骤、操作方式、工艺参数、过程监控方式等。

文件的详略应与产品生产的复杂程度、操作人员的能力、设备能力相匹配。

产品结构可采用照片等方式,确保产品一致性。

文件应放置合理位置,使操作人员方便使用。

1.4.2 产品生产过程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生产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电气强度和接地电阻试验人员的工位要具备相应防护措施。

如在测试区地面放置绝缘安全垫,使测试人员与地面隔离。

耐压测试仪应确保良好接地。

具有老化场所的工厂要采用适当的方式,监控老化场所的环境温度及制定防控措施等。

对于生产过程中有防静电要求的情况,工厂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如佩戴防静电手环,腕带系统有效接地;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或涂刷防静电材料;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等。

1.4.3 必要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视、测量,并保存记录。

1.4.4 建立并保持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能力持续满足生产要求,并保持记录。

1.4.5 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符合认证标准、产品结构和关键件与型式试验报告一致。

如生产产品的首件检查、批量产品的抽样检查等。

1.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1.5.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文件内容至少应包括:检验频次、项目、内容、方法、抽样方案和判定准则。

文件中对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规定应不低于1.5.2和1.5.3中的要求。

工厂应实施并保存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

1.5.2 例行检验例行检验原则上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实施。

例行检验应为100%的检验。

具体试验方法见实施细则附录5。

1.5.3 确认检验确认检验的项目和频次应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确认检验的产品至少应覆盖到不同的制造商(不包括ODM派生的制造商)和工厂检查类别。

若确认检验由工厂委托外部机构实施,工厂应确保该机构具备相应的能力,并保存相关能力的评价结果,如实验室认可证明。

1.6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1.6.1 基本要求工厂应配备足够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确保在进货检验、生产制造、最终检验试验等环节中使用的仪器设备数量、量程、精度满足认证产品批量生产时的检验试验要求。

对于生产0、0I、I类器具的工厂,至少配置电气强度的测试设备(如耐压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设备(如接地电阻测试仪)。

对于生产II类器具的工厂,至少配置电气强度的测试设备。

对于生产直插式设备的工厂,还应配置长度测量设备(如游标卡尺)。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正确地使用仪器设备,掌握检验试验要求并有效实施。

1.6.2 校准和检定用于确定认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校准周期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频率、前次校准情况确定。

对内部校准的,工厂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

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

仪器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如在仪器设备上加贴标签,标明设备的状态和检定校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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