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理货交接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仓库理货交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库场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为加强公司仓储业务管理,规范理货交接,确保理货数字的准确性,保证公司货运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仓储理货交接包括分对外理货交接和对内理货交接。

第二章对外理货交接

第三条对外理货交接是指库场理货员按确定的交接方式与船方、外理、货主或货主代理人等,对货物数量、质量进行交付、接收的工作。对外理货交接分装卸船理货交接、汽车装卸理货交接。

第四条装卸船理货交接

:

(一)按交通部颁发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货规》)、《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规》)规定,实行双边交接,禁止信用交接。双边交接指交接双方按照事前商定的理货方法对作业货物的数量和

质量进行的计数、检验、交接工作。

(二)根据不同的装卸船舶、货种和装卸方式,由交接方确定交接位置。理货双方交接人员的位置应该在船边、码头、甲板、舱内或磅房(卡口),理货员必须按规定上岗定位。

(三)交接方式:对外交接一关一签,手持机确认,严禁按车计数。同时按“三定关”要求督促装卸工班做好标准关(即定关、定量、定型)。发现多件或少件,应及时纠正,以件交接的件杂货,按编码或唛头以划关计数交接,手持机录入确认;散货装卸船按水尺计量、水路货物运单或地磅衡重数进行交接;集装箱装卸船,空箱按集装箱的箱号进行划码交接,手持机录入箱号确认,重箱按集装箱的箱号和铅封进行划码交接,手持机录入箱号确认。

(四)装卸船作业库场员需核对确认所装卸货物的船名、货名、唛头、规格,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理货交接。

(五)件杂货装船交接必须在货物起吊时和船方或外理签字确认,数据录入手持机。卸船交接必须在货物过船舷后才能和船方或外理签字确认,同时数据录入手持机。

(六)根据交接当时货物实际状况,分清工残、原残。原残必须取得外理或船方签证;工残由库场员按规定编制《工残记录》,并取得当事人签字,指导员确认。

(七)当班作业结束,按规定与船方或外理当场办理当班交接手续,开具《船边理货单》。单船装卸货物结束,办妥《水路货物运单》及《货物交接清单》。

(八)交接双方发生理货争议,应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及时逐级汇报,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

第五条汽车装卸理货交接

(一)按交通部颁发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国内港口货物作业规则》规定,凭有效提单提货,提货时实行双边交接,严禁白条提货或信用提货。

(二)理货员交接位置应该在汽车边或堆位旁,散货在磅房(卡口)。

(三)交接方式:以关交接的件杂货按关签字确认交接,手持机录入确认,同时督促装卸工按“三定关”要求做好标准关,发现多件或少件,应及时纠正,每车交接完毕,由司机拿着交接单去出门证打印处在打印出的交接清单上签字

确认,取出门证离港;以件交接的件杂货,按编码或唛头号,实行划关计数交接,手持机录入确认;散货装(卸)车按单车地磅衡重数进行交接;集装箱进提箱装(卸)车,空箱按集装箱的箱号进行划码交接,手持机录入箱号确认,重箱按箱号和铅封进行划码交接,手持机录入箱号确认。

(四)严格按提单所确定的吨位或件数发货,严禁超提单数发货。

(五)以关交接的实行一关一签,严禁以车计数。以件交接的货物(钢材、设备等)要分清货主,按货种、规格、

编码、唛头进行交接,并做好上述内容的交接记录。

(六)发货库场员必须随带运作正常的手持机,核对船名、货名、件数及编码唛头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货,发货时必须坚持每车按关手持机确认数量,不得多车同时发货。

(七)发货完毕,库场员必须做到提货车辆离开所提货物的仓库、场地后方能离开,严禁车未离,人先离。

(八)工班或装卸车结束,库场员必须按规定开具《库场理货单》,办理交接手续。提单数发完后,应向货主或货主代理人及时收回货方提单联。

(九)交接双方发生理货争议,应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及时逐级汇报,做好记录。

第三章内部理货交接

第六条内部理货交接指按确定的交接方式,库场员之间或库场员与平面运输司机之间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进行交付、接收的工作。

(一)内部理货采用手持机双边理货方式。收发货库场员要严把数字关,督促装卸工做好标准关(车)。

(二)手持机录入数据必须规范,要按手持机内容逐栏录入完整。

(三)码头至场(库)、场(库)至码头或跨区域转栈,

发货库场员核对货名及数字后,手持机录入数据。收货库场员核对数字后,按实录入手持机数据。如果数据不一,由组长处理,其他车辆货物继续作业。

(四)交接双方必须坚守岗位,由本人操作手持机,禁

止装卸工或其他无关人员操作手持机。

~

(五)工班作业结束(包括内部转栈),交接时上工班

按规定退出手持机界面,由接班库场员监督完成。

(六)安全管理部加强内部理货交接复核验收,对复核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内部理货交接复核验收制度分进库(场)理货交接复核验收和出库(场)理货交接复核验收。

第七条进库(场)理货交接复核验收主要有:

(一)库场员之间进行复核,即接班库场员对上班库场员所进行的货垛数字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安全管理部进行处理。

(二)当班交接员对本工班的作业情况与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并且在系统中核实。

(三)安全管理部对上昼夜库场数字进行复核。

第八条出库(场)内部理货交接复核验收主要有:

(一)货物出运时发货库场员对发货堆垛数量进行复核。

}

(二)装船交接库场员与拆垛发货库场员之间的双边复核。

(三)地磅衡重对汽车提发货理货数进行复核。

(四)库场交接员对本工班作业情况与数据进行核实,并且在系统中进行核实。

(五)业务员对上昼夜理货数字进行复核。对复核中数字发现有差异的,按业务员实际复核数或最终出库数为准。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