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审定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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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通知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通知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2010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工程建设企业(单位)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投资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倡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质量优、管理佳、效益好、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表彰在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是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以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

国家优质工程的建设理念还应当符合国家在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设金质奖、银质奖,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负责,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应当是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工程和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煤炭、有色金属、化学工业、核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材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1、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的油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原油处理量300万吨/年(含)以上的炼油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2、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以上的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3、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以上(含)、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4、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厂;5、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厂;7、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8、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场;9、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及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电炉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的钢铁建设项目;10、生产能力5000吨/日以上的水泥生产线;生产能力500吨熔量/日以上的玻璃生产线;11、原煤生产能力9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建设目;洗选能力90万吨/年以上的选煤厂建设项目;煤层气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年以上的煤层气田建设项目;12、生产能力30万吨/年(含)以上乙烯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18万吨/年(含)以上合成氨工程;30万吨年(含)以上尿素工程。

2023年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指导

2023年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指导

2023年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指导一、背景介绍优质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过程中,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达到优秀性能指标和技术水平的工程项目。

国家优质工程申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部委联合组织实施,旨在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与改进。

二、申报范围2023年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范围将涵盖各个领域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信息技术工程、环境工程等。

三、申报要求1.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2.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3.项目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优秀水平;4.工程项目管理完善,施工组织合理,工程质量管控措施到位;5.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良好。

四、申报材料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所在地、工程规模、建设周期等;2.项目设计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3.工程施工过程控制文件:包括项目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计划等;4.工程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验收报告等;5.工程性能评估文件:包括工程使用性能评估报告、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6.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报告。

五、申报流程1.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2.归口审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归口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核;3.层层评审:通过初步筛选的项目将进入层层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各相关部委和行业专家组成;4.公示和反馈: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向申报单位提供反馈意见;5.颁发证书:通过评审的优质工程项目将获得国家优质工程称号,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六、评价标准1.施工质量: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将被拒绝申报,并对申报单位进行惩罚性处理;2.工程性能:项目性能指标必须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优秀水平;3.工期管理:工程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4.成本管理:项目的投资成本应合理控制在预算范围内;5.安全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注重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设施的安全性。

(03)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03)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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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10 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2010-04-21] [ 2010-4-23 9:41:00 ]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10〕4 号 关于组织申报 2010 年度 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下 发的《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确保工程 质量和投资安全,促进工程建设企业加快转变经营管理模式,强化工 程安全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 决定继续开展“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现将申报 2010 年度国家 优质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工作由各行业、地方协会负责。

请各行业、地方 协会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7 年修订稿) 》的要求和 1 附表名额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本行业未成立行业协会的国务院 国资委所属企业可按办法的要求自行组织直接申报。

 二、各行业、地方协会推荐的工程应在投资规模、工程质量和技 术创新等各方面代表本行业同类工程最高水平。

 三、推荐申报的工程,应是与批准立项项目一致且一次成优并已 设计奖和工程(施工)质量奖的工程 经获得省、部级的设计奖和工程(施工)质量奖的工程。

工程因质量 设计奖和工程 问题整修的不能参评。

 四、推荐申报的工程应是 2007 年 5 月 1 日至 2009 年 4 月 30 日 应是 内竣工的工程(公路建设项目应在 2006 年 5 月 1 日至 2009 年 4 月 30 日内竣工) ,无不良社会影响。

 五、曾参评其他奖项而落选的工程,不得申报国家优质工程。

 六、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须按要求填写《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表》一 式 2 份, 申报表从中国工程建设网下载 (网址为: www.cacem.com.cn) 。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2013 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意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各行业、各领域工程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

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在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

国家优质工程的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审查并提出最终推荐名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评选的项目应当是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

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1. 烧结机使用面积180 平方米(含)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含)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含)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 吨(含)以上,电炉公称容量90吨(含)以上的钢铁建设项目;2. 产量100万吨/年(含)以上重金属矿山和露天铝土矿山项目,产量60万吨/年(含)以上氧化铝项目,产量20万吨/年(含)以上电解铝项目,产量10万吨/ 年(含)以上多品种综合铝加工项目、单系列铜熔炼项目、单系列锌冶炼项目;3. 原煤生产能力在120 万吨/ 年(含)以上的煤矿(含相应建设规模的配套选煤厂),独立申报的洗选能力在300万吨/ 年(含)以上的中心或集中式选煤厂,煤层气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煤层气田建设项目;4. 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 年(含)的油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原油处理量300 万吨/ 年(含)以上的炼油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5. 天然气生产能力6 亿立方米/ 年(含)以上的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6. 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 公里(含)以上、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7. 年产30 万吨(含)以上的乙烯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年产18 万吨(含)以上的合成氨工程,年产30 万吨(含)以上的尿素工程;8. 电压等级500kV (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装机容量49M*含)以上的风电场,发电容量1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单机容量300MW (含)以上的火电厂,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厂,单机容量15MV(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厂,单机容量600M(含)以上的核电厂;9. 生产能力5000吨/日(含)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生产能力500吨熔量/日(含)以上的浮法玻璃生产线。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最高奖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工程设计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四)工程质量可靠,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已通过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或积极应用“四新”技术、专利技术,行业新技术的大项应用率不少于80%;(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其中,住宅项目竣工后投入使用满三年,入住率在90%以上;(八)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中施企协字〔2013〕4号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中施企协字〔2013〕4号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2013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意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各行业、各领域工程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

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在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

国家优质工程的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审查并提出最终推荐名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评选的项目应当是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

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1.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含)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含)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含)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含)以上,电炉公称容量90吨(含)以上的钢铁建设项目;2.产量100万吨/年(含)以上重金属矿山和露天铝土矿山项目,产量60万吨/年(含)以上氧化铝项目,产量20万吨/年(含)以上电解铝项目,产量10万吨/年(含)以上多品种综合铝加工项目、单系列铜熔炼项目、单系列锌冶炼项目;3. 原煤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含)以上的煤矿(含相应建设规模的配套选煤厂),独立申报的洗选能力在300万吨/年(含)以上的中心或集中式选煤厂,煤层气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煤层气田建设项目;4.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含)的油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原油处理量300万吨/年(含)以上的炼油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5.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6.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含)以上、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7.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乙烯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年产18万吨(含)以上的合成氨工程,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尿素工程;8.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场,发电容量1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厂,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厂,单机容量1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厂,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厂;9.生产能力5000吨/日(含)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生产能力500吨熔量/日(含)以上的浮法玻璃生产线。

多大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以参评国优

多大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以参评国优

多大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以参评国优国家优质工程奖设立于198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简称国家质量奖)的一部分,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方面设立最早、规格最高,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荣誉奖励,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主办。

参评并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将是对工程项目极大的认可。

那么,到底多大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以参评国优呢?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对工程项目规模标准的要求:一、工业建设项目钢铁建设工程: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含)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含)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含)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含)以上;电炉公称容量90吨(含)以上。

有色金属工程:重金属矿山和露天铝土矿山项目产量100万吨/年(含)以上;氧化铝项目产量60万吨/年(含)以上;电解铝项目产量20万吨/年(含)以上;多品种综合铝加工项目、单系列铜熔炼项目、单系列锌冶炼项目产量10万吨/年(含)以上。

煤矿工程:煤矿(含相应建设规模的配套选煤厂)原煤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含)以上;中心或集中式选煤厂洗选能力在300万吨/年(含)以上;煤层气田建设项目煤层气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年(含)以上。

石油、化工工程:油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含)以上;炼油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原油处理量300万吨/年(含)以上;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含)以上;长输油气管道工程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含)以上、管径273毫米(含)以上;乙烯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年产30万吨(含)以上;合成氨工程年产18万吨(含)以上;尿素工程年产30万吨(含)以上。

电力工程:送变电工程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风电场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光伏发电工程发电容量10MW(含)以上;水电站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火电厂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燃气发电厂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厂单机容量15MW(含)以上;核电厂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

国家优质工程奖方案

国家优质工程奖方案

国家优质工程奖方案一、评选对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以鼓励和推动全国优秀工程建设项目和工程建设企业为宗旨,通过评选出一批品质卓越、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环保节能的工程项目和先进的工程建设企业,以此激励更多的企业和团队努力追求卓越,同时引导和促进全国各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精细施工、优质管理、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精益管理,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

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定对象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矿山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农林水利工程、文物保护工程、环保工程、市政管网工程、能源工程等领域的工程项目,并将依托于工程行业领域内的协会和学会等专业机构,通过组织专家委员会,全国范围内推荐和评选优质工程项目和优秀工程企业。

二、评选标准1. 技术先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标准首先需要在技术方面具有独特性、创新性和先进性,体现技术含量的高低,工程施工技术的创新程度,并且能够有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2. 管理优质评选的工程项目和企业需要在项目管理方面具有规范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包括项目组织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等各个管理方面,保证工程建设过程的规范和有序,实现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

3. 环保节能评选的工程项目和企业需要在环保节能方面具有良好的表现,包括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环保措施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实现绿色施工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消耗,保护自然环境。

4. 安全可靠评选的工程项目和企业需要在安全方面具有可靠性和稳定性,包括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

5. 经济合理评选的工程项目和企业需要在经济方面具有合理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包括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国家优质工程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三条国家国家优质工程分金质奖、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奖牌、奖状。

第四条国家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行业(或委托部门、地方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授予的国家优质工程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负责,由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国家国家优质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计划的工程,正式报建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工程及国家正式立项的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和国防军工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设备安装工程。

评选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必须含有建筑工程;评选的建筑工程必须包括设备安装。

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

二、大中型交通、邮电工程,规模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对规模未明确的工程,按下列要求进行:1、长度在5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包括延伸部分);2、连续长度在2千米以上的隧道;3、连续长度在1.5千米以上的铁路桥;4、投资额在1.5亿以上的大型互通立交桥;5、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公路高架桥;6、投资额在1亿以上,主跨跨径在200米以上(含)的桥梁。

三、大型公共建设和市政、园林工程,评选工程的规模按以下规定: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4、2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5、4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6、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教学楼、图书馆;7、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候机楼、铁路站房;8、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9、桥面面积3.5万平米以上的独立立交桥(不包括引桥);10、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11、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12、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处理1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奖项介绍国家优质工程的创建倡导“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精神理念,评定注重工程质量的全面、系统管理。

工程质量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以及监理质量。

通过对获奖工程的表彰,鼓励建设单位用全面、系统、科学、经济的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和有效的管理方式,组织并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企业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

同时引导各工程建设企业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和创优活动,转变工程质量管理和经营管理观念,促进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质量全面提高和持续不断改进,进而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2023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标准

2023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标准

一、评选范围1.1 评选范围囊括建设工程、生产制造工程和管理服务工程等领域中取得显著成效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工程项目。

1.2 评选范围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行业重点工程和地方重点工程等不同层级的工程项目。

二、评选条件2.1 工程项目建成后应具备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对所在地区和相关行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2.2 工程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成果,对相关行业产生积极的技术引领作用。

2.3 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

2.4 工程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过程中,应遵守合同规定,建设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参建单位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意识。

三、评选程序3.1 提名推荐:各地区、各行业单位可通过国家优质工程奖全球信息站或相关部门提交工程项目的提名推荐材料。

3.2 材料审核: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候选工程项目。

3.3 现场考察: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入围候选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进行综合评定。

3.4 公示评定:评选委员会对考察结果进行公示评定,确定获奖工程项目并颁发证书。

四、评选标准4.1 经济效益: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与产出比、投资效益、财务收益等方面的经济指标。

4.2 社会效益:对就业、环境保护、能源节约、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和贡献。

4.3 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在技术研发、应用创新、工艺改进等方面的突出贡献。

4.4 安全环保: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4.5 规范管理:工程项目在合同履行、法规遵守、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管理表现。

4.6 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组织实施情况。

五、评选奖项5.1 优质工程奖:对符合评选标准,经过公示评定的工程项目颁发优质工程奖证书。

5.2 优秀组织奖:对在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参建单位或管理团队进行表彰。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截至2017年11月,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已创立30周年,共有2000多家企业承建的2246个工程项目获中国建设工程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109项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
2019年12月10日,建筑业科技创新暨2018-201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表彰大会在京举 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Ⅰ、Ⅱ、Ⅳ、Ⅵ标段)、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项目主体工程、北京 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A1工程、雄安市民服务中心等241个项目工程荣获“鲁班奖” 。
2022年12月,锡盟城投全过程代建的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已通过公示,获得2022—2023 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 已获得该地区或该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该 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中国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筑业 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杯
精神文化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秉承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

附件 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 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最高奖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工程设计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四)工程质量可靠,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已通过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或积极应用“四新”技术、专利技术,行业新技术的大项应用率不少于80%;(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其中,住宅项目竣工后投入使用满三年,入住率在90%以上;(八)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更多的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分金质奖和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奖状、奖牌。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或委托部门、地方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奖)授予的优质工程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负责,由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投资建设计划的重点工程,正式报建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工程及国家立项投资的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和国防军工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设备安装工程。

评选的建筑工程必须包括工业设备安装;评选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必须含有建筑工程。

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

二、大中型交通、邮电工程,规模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对规模未明确的工程,按下列要求进行:1、长度在5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包括延伸部分);2、长度在2千米以上的隧道(包括延伸部分);3、长度在1.5千米以上的铁路桥(包括延伸部分)。

三、大型公共建设和市政、园林工程,评选工程的规模按以下规定:1、3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4、1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5、3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6、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7、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8、桥面积3.5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9、建筑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10、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11、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处理1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修订版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修订版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建设部《国家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建设部《国家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建设部《国家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7.01•【文号】建监[1996]161号•【施行日期】1996.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建设部《国家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建监[1996]16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是国家级工程质量奖。

评审办法由建设部制定,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公布。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每年评审一次,数量控制在50项左右。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建设的工程,都可申报评选。

申报评选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应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

主要包括:一、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农林水利、民用和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二、10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三、2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村镇;四、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煤气、供气等工程;五、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六、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的基础上进行。

并应具有经地、市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先进合理的设计。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定,确定其达到了先进水平。

第六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标准,评定工程质量、如系一个单位工程的项目,工程质量必须优良;如系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项目,所含单位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主体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优良率应达到60%以上。

第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必须经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五项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方案

五项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方案

五项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方案第一章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激励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加强工程管理、科技创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国家优质工程示范项目,推动全国工程建设行业改革发展,推广先进工程管理理念和技术,树立行业技术标杆,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评选对象(一)本方案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是指规模适宜、结构合理、使用功能完善、安全可靠、造价合理、施工质量优良、具有先进的技术、规范的管理,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产生积极推动作用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主要评选对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交通运输、水利水电、环保绿化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第三章评选程序(一)报名自愿1.评选对象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自愿向主管部门报名参与评选。

2.报名材料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评选理由、技术经济指标、社会效益等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3.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工程项目进入评选备选名单。

(二)初审1.备选名单上的工程项目,应提交详细的工程建设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2.主管部门委托专家对初审资料进行审查,初审资料合格的工程项目进入评选终审阶段。

(三)终审1.组织专家对入围的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

2.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评选指标,确定获奖工程项目名单。

3.对获奖工程项目进行公示。

第四章评选标准(一)工程质量1.质量达标: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质量检测数据良好,工程结构安全稳定,施工工艺和材料合理可靠,工程运行正常。

2.设计先进: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设计方案合理、先进,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具有创新性和可持续性。

3.标准化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实行科学的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理。

(二)经济效益1.造价合理:工程建设投资合理,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资金使用透明、合理,综合投资效益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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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审定委员会名单
名 誉 主 任 : 朱之鑫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主 任 : 张汉亚 中国投资协会会长
常务副主任: 叶 汇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
副 主 任:罗国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
孟宪棠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助理巡视员
冯中圣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
傅仲保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巡视员
何建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
委 员:杨旭辉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委员
张晓雁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乔 木内蒙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曹家兴吉林省投资协会会长
李德善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王惠荣江苏省投资协会会长
刘 亭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水平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明善江西省投资协会会长
王玉祥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 旭广西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喜良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光进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兆生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
姜德群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
沈志群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
李启明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
张永贵中国投资协会秘书长
祁 榕国有投资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永亮京能集团副总经理、地方电力投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国家优质投资项目专家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 任 : 叶 汇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
副 主 任:吴兆生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
李启明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
杨忠民铁道部发展计划司司长
委 员: 胡文瑞 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会长
孙伯淮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理事长
安和人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理事长
刘育才 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
王瑞元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陈 勇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
王福清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
张玉祥 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李洪彦 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迟京东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欧阳昌裕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
曾令文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副秘书长
沈 渭 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顾问
肖 鹏 铁道部发展计划司综合处处长
郭晓英 挪威船级社 (中国) 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中心总裁
国家优质投资项目推介表彰办公室名单
主 任 : 柴寿钢 中国投资协会大中型委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 : 王 岚 中国投资协会大中型委秘书长
樊克勤 中国投资协会信息部主任
刘纯丽 中国投资协会培训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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