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XX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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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术语规范,用于界定买卖双方在货物交付、风险转移和费用承担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自1936年首次发布以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经历了多次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环境。

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于2020年1月1日生效,为了更好地理解新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我们将对比一下新旧版本的主要变化。

一、引言新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引入了一些新的概念和条款,以适应全球贸易的发展趋势。

新版通则将更多地考虑数字化贸易和电子商务的现实,以及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术语变化1. 新版通则将“Delivered at Terminal”(DAT)术语修改为“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DPU),并增加了对目的地安装服务的明确规定。

2. “Free Carrier”(FCA)术语中对于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的条件作了修改,并将卖方对卖方指派的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4. “Free Alongside Ship”(FAS)术语中增加了装卸费用的明确规定,以确保卖方对装卸费用的支付义务明确。

5. “Cost and Freight”(CFR)和“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IF)术语中对于货物交付的地点和时间作了修改,以确保买卖双方在交付和风险转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清晰可辨。

三、风险转移新版通则进一步明确了在货物交付过程中的风险转移规定,以便买卖双方更好地了解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新版通则规定了货物交付的具体地点和时间,并对于交付后的风险转移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四、数字化贸易新版通则考虑了数字化贸易和电子商务的需求,对于电子文件和信息的转移和控制作了明确规定,以适应数字化贸易的实际需求。

五、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新版通则在货物交付、运输和保险等方面增加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国际贸易活动对于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并推动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导言第一部分通则的目的和范围通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国际贸易中各方对术语的理解一致,避免因术语的多义性或误用而导致的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

通则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术语,无论是商品贸易还是服务贸易。

第二部分通则的原则和定义通则的原则包括准确性、一致性和普遍适用性。

准确性指的是术语的定义应该精确无误,具有明确的含义;一致性指的是术语的使用应该一致,避免混淆和误解;普遍适用性指的是术语的定义和应用应该适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活动。

通则对一些常见的贸易术语进行了定义,例如:FOB(离岸价格)、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等。

这些定义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各方在贸易中对这些术语的理解一致,避免因为不同理解而导致的纠纷和误解。

第三部分通则的应用通则规定了术语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在使用术语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使用通则提供的定义,并严格遵循其含义;2. 避免使用歧义的术语,如果有歧义应及时解释;3. 对于缺乏明确定义的术语,可以参考通则中的解释或与相关方进行沟通;4. 在书面和口头交流中使用术语时应保持一致,以避免误解和混淆;5. 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术语,应该参考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四部分通则的效力和纠纷解决通则的内容应被各国和地区的相关机构、企业和个人遵守。

在国际贸易中,如果发生有关术语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

通则对于解决纠纷提供了一些指导原则和程序。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出台是为了确保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避免因贸易术语的混淆和误解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各方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应该熟悉并遵守通则的规定,确保贸易术语的正确使用,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合作。

(字数:336字)。

2024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24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的定义1.2 双方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的证明文件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 术语的定义第二条:适用范围2.1 适用通则的版本2.2 不适用通则的情况第三条:订立合同3.1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2 合同的有效要件3.3 合同的订立方式第四条:货物的描述4.1 货物的名称和规格4.2 货物的数量4.3 货物的质量4.4 货物的包装第五条:价格与支付5.1 价格的确定5.2 支付的方式和时间5.3 支付的币种和汇率第六条:交货6.1 交货的方式6.2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6.3 交货的验收第七条:运输7.1 运输方式的选择7.2 运输的时间和路线7.3 运输风险的承担第八条:进出口手续8.1 进出口许可证的办理8.2 海关税费的支付8.3 进出口手续的完成时间第九条:检验与索赔9.1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9.2 索赔的条件和时效9.3 索赔的金额和方式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违约的定义和处理10.2 违约的赔偿方式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争议的解决方式11.2 仲裁的地点和机构11.3 仲裁的时效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2.1 合同变更的条件12.2 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3.1 合同终止的条件13.2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保密条款14.2 法律适用条款14.3 不可抗力条款14.4 合同的翻译和复印件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2 双方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具体包括:[填写双方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名称和编号] 。

1.3 本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正本一份;(2)本合同附件一份;(3)双方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或者附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合同适用通则的版本,双方应遵守通则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引言国际贸易术语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用于描述各种商业活动和交易的特定术语和短语。

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业务人员来说,掌握这些国际贸易术语并理解其含义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并对其含义进行解释。

1. 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付至目的地)CIF是一个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负责承担货物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直到货物到达目的地为止。

具体来说,卖方需要自行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指定的港口或目的地,并购买相应的运输保险。

2.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FOB是另一个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的责任是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装运港,并将货物放置于船上。

一旦货物放置于船上,买方即承担货物的风险和责任。

3. L/C(信用证)L/C是指买方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用于向卖方证明其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

卖方在货物装运前,需向指定的银行提交相应的单据,以便获得支付。

一旦银行确认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银行将根据信用证的条款向卖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4. 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由国际商会编制的一套用于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则,旨在统一各国间的贸易标准和交易规则。

INCOTERMS规定了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的权益和责任分配。

常见的INCOTERMS有EXW、FOB、CIF等。

5. EXW(离厂价)EXW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只需要完成其在工厂内的责任。

买方需要承担为货物运输、清关和支付相应费用的责任。

6. 保险单据在国际贸易中,保险单据是指与货物运输保险相关的文件,包括保险证书、保险申请书、损失通知书等。

在货物损失或损坏时,保险单据是索赔的依据。

7. 港口自提港口自提是指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港口后,自行负责提取货物的行为。

买方需要承担提货的费用和责任。

8. 关税关税是国家对进口和出口货物征收的税费,旨在保护国家的产业和经济利益。

(2020年编辑)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全本)

(2020年编辑)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全本)

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实践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国际商会于2007年发起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Incoterms 2000)进行修订的动议,并组建了修订小组。

为了将中国商界的利益和要求反映到Incoterms®的最新版本中,中国国际商会于2009 年牵头组建了ICC 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带领国内商界多次向国际商会提交中方针对Incoterms®2010修订稿的意见,其中大部分意见被采纳到新通则中。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商界在世界经贸舞台上的地位得到迅速提高,中国的参与已经成为世界商业规则制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Incoterms®2010的修订工作历时3年,征集了全球商界大量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最终版本于2010年9月正式面世,并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为帮助国内经贸界尽快学习和熟练掌握新的规则,并将规则及早应用于贸易实践,中国国际商会在第一时间组织了中文版本的翻译工作。

同时,作为被国际商会授权唯一可以举办Incoterms@2010培训的中国机构,中国国际商会举办了一系列培训,帮助中国企业深入理解和正确应用Incoterms®20 1 0各种条款。

在此,我要感谢ICC 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的专家对每一次的修订稿件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使中国商界的声音得以准确及时地反馈给国际商会。

我还要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Incoterms 2000译审专家魏家驹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严思忆教授在百忙之中对中文版本进行的细致严谨的审校工作,从而保证了本书译本的权威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ICC China的专家们此次还对Incoterms的译名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他们一致认为,Incoterms字面和实际内容并无“解释”之意,贴切的译名应为国际贸易术语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引言国际贸易在当今世界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贸易术语作为国际贸易的基础,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各国商务部门普遍接受国际贸易术语的标准化和统一解释的需要。

二、解释原则1. 通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各方对贸易术语的解释达成一致,减少误解和争议的发生。

2. 解释应遵循国际惯例和国际商法原则,使贸易关系更加透明和可预测。

3. 解释应尊重各方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当地法律环境。

4. 解释应综合考虑上下文和贸易习惯,保持合理和公正的原则。

三、解释内容1. 基本术语的解释,包括商品、运输方式、价格条款等。

2. 大宗商品贸易术语的解释,如石油、谷物、金属等。

3. 贸易条件和规则的解释,如FOB、CIF、INCOTERMS等。

4. 计量单位和货币术语的解释,如吨、美元、欧元等。

四、解释程序1. 当贸易双方对术语解释出现分歧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可寻求第三方仲裁机构的协助,其决定应具有法律效力。

3. 双方可以选择适用国际贸易规则和相关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

五、解释质量保障1. 解释机构应具备专业性和公正性,具备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知识和经验。

2. 解释机构应定期更新贸易术语解释,跟踪国际贸易发展趋势。

3. 解释机构应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法律机构保持沟通,提供准确和权威的解释。

六、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制定对于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商务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遵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的标准,为国际贸易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024版年度全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24版年度全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CHAPTER术语定义与作用01国际贸易术语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为了简化交易过程、明确交易双方责任和义务而制定的一些标准用语。

02这些术语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广泛应用,对于规范交易行为、减少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贸易中常用术语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承担装船前的风险和费用。

CIF(Cost, Insurance …成本、保险加运费,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目的港,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用。

DDP(Delivered Duty P…完税后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所有税费和关税。

EXW(Ex Works)工厂交货,卖方在其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所有其他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术语解释通则重要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贸易中的基础规范,对于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使用标准的国际贸易术语,可以减少交易双方之间的误解和纠纷,提高交易效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不断更新和完善,有助于适应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和发展。

CHAPTER为适应数字化贸易的发展,新增了与电子商务、电子数据交换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数字化贸易术语可持续性贸易术语供应链安全术语为支持可持续性贸易实践,新增了与环保、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为加强供应链安全管理,新增了与供应链风险、安全控制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030201新增术语及定义修改或删除部分术语修改部分过时术语根据国际贸易实践的变化,对部分过时或不再使用的术语进行了修改或重新定义。

删除重复或冗余术语为避免术语重复和冗余,对部分重复或相似的术语进行了删除或合并。

调整术语分类为更好地反映国际贸易实践,对部分术语的分类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适用范围2024版通则适用于国际货物贸易以及相关服务,包括海运、空运、陆运、铁路、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

注意事项在使用2024版通则时,需要注意术语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

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什么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概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由国际商会(ICC)制定的一套关于国际贸易中常用术语的解释规则。

这套规则有助于商业各方明确各自在国际贸易中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了交付货物的方式、费用分担及风险承担等问题。

Incoterms的准确使用对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国际商会(ICC)于1936年开始研究和制定这套术语,首次发布于1936年,并在之后的几十年中进行了多次修订和更新。

最新版本的Incoterms 被称为Incoterms 2020,于2019年发布。

二、国际贸易术语的分类根据国际商会的规定,Incoterms将国际贸易术语分为四个类别:1. E类术语(Ex Works,即工厂交货):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只需完成基本生产工作。

卖方无需承担任何运输费用或风险。

买方负责所有费用和风险。

2. F类术语(Free Carrier,即卖方交付):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运输方,此时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此类术语涉及多种交付方式,如交货车辆运输、航运、铁路运输等。

3. C类术语(Carriage Paid To,即运费付至):卖方必须支付运费并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运输方。

此时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此类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4. D类术语(Delivered,即送达):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给目的地或指定的仓库,并承担全部费用和风险。

此类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根据具体的交易条件,商业各方可以在合同中选择适用的Incoterms。

三、常见国际贸易术语与解释1. FOB(Free On Board,即离岸价):买方在卖方装运完货物、交付给船公司后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船公司会将货物装上船,风险在货物离开码头后转移给买方。

2.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即成本、保险、运费):卖方负责安排货物运输、购买运输保险,并支付全部费用。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月1日生效)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概述(1)根本宗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由国际商会(ICC)首次于 1936年颁布,现为2000年版本(2000年1月1日生效)。

其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2)制定机关-----国际商会(3)适用范围:第一,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第二,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也即其涵盖的范围只限指“有形”货物,不含“无形”货物,如电脑软件如涉及货物进口和出口清关、卖方交付货物(含货物单据)的义务、买方受领货物(含付款)的义务、风险转移的时间和地点、运输方式、保险负担等。

第三,Incoterms并未涉及货物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如抵押)、违约(如产品质量、数量、包装问题)、违约行为的后果(法律责任)以及某些情况下的免责(如不可抗力)等。

即产权转移、合同违约、法律责任(含免责)3项内容(4)主要内容A、涉及事项: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3、运输方式; 4、风险转移;5、保险办理;6、费用承担;7、出关手续8、货检费用B、划分依据:按照双方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C、表示方式: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10项相对应列明;如卖方义务(10项):A1、A2、A3----A10;买方义务(10项):B1、B2、B3----B10;(5)基本结构:====四组13种贸易术语E组(发货/发货合同)───────────────────────────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主要运费未付/装运合同)───────────────────────────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通常为出口国)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装运合同)───────────────────────────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组(到达/到货合同)───────────────────────────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通常为进口国)- DAP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AP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AT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APDDP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注意:①术语名称均以卖方的义务和交货的地点来命名的;②术语名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买卖双方责任、风险和费用的划分:如交货地点、保险负担、运输方式(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FAS、FOB、CFR、CIF 、DES、 DEQ)和风险(货物灭失或损坏)转移的地点和时间;③术语的排列以卖方的义务由小到大依次排列,如E组EXW术语下卖方的义务最小,而在D组DDP术语下卖方的义务最大;④术语也反映了货物的价格构成,并与其排列顺序一样由低到高依次排列,如E组EXW术语下价格最低,而在D组DDP术语下价格最高。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内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内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内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一项旨在统一和解释国际贸易中常用
术语的指南。

这些术语是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使用的专业术语,用于描述贸易中的各种经济活动和交易。

该通则旨在提供对国际贸易术语的一致定义,以确保在全球范围内的商业交流中,各方对术语的理解是一致的。

这对于跨国企业、贸易机构和政府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至关重要。

国际贸易术语通则通常由国际贸易组织或国际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

其中最著名的是国际商会(ICC)制定的《国际商会对外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Incoterms详细解释了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和风险转移等方面。

除了Incoterms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国际贸易术语通则,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CISG)和国际金融术语(IFTA)。

这些通则对于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都有所涵盖,如货物的质量、付款条件和交货期限等。

国际贸易术语通则的制定和遵循有助于减少误解和争议,并增强国际贸易的效率和可预测性。

全球范围内对术语的统一解释使得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业伙伴能够更加容易地进行贸易和合作。

总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在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指南,它们提供了对各种专业术语的一致定义,促进了全球贸易的顺利进行。

通过遵循这些通则,各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各种情况,从而提高交易的可预测性和有效性。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术语解释国际贸易涉及大量的专业术语,为了避免在贸易活动中出现误解、争议或纠纷,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被广泛应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及其解释:1.1 出口商(Exporter):指向其他国家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个人、公司或组织。

1.2 进口商(Importer):指从其他国家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的个人、公司或组织。

1.3 贸易术语(Trade terms):用于确定在国际贸易中各方之间责任和义务的规则和条款。

1.4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指在卖方支付货物成本、保险费和运费的基础上进行交货。

1.5 FOB(Free on Board):指在卖方将货物装上船后进行交货。

1.6 EXW(Ex Works):指在卖方将货物提供给买方的指定地点进行交货。

1.7 装运通知书(Shipping advice):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经装运并提供有关货物的详细信息的文件。

1.8 运输单据(Transportation documents):包括提单、运输保险单、装运清单等,用于证明货物所有权和保险责任的文件。

1.9 有效期(Validity period):指合同或报价的有效期限。

1.10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事件,如战争、地震、洪水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 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如下:2.1 样品合同范本2.2 运输清单模板2.3 收款证明样本2.4 报关单格式2.5 银行担保函模板3.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解释如下:3.1 合同法:指规范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等行为的法律法规。

3.2 适用法律(Applicable law):在国际贸易中,由各方约定的适用于合同的法律。

3.3 裁决(Arbitration):通过公正第三方仲裁解决争议的过程。

3.4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IPR):指专利、商标、版权等权利。

《202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3版)

《202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3版)

《2019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9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范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旨在对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进行统一解释,以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并防止因术语解释不明所导致的争议和不愉快情况。

第二条术语的定义通则涉及的术语包括货物、运输、保险和贸易支付等方面的术语。

所有术语的定义应遵循通则规定的解释。

第二章货物第一节货物的术语解释1.适用范围:本节适用于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各类货物的术语解释。

2.术语解释:货物包括实物以及能够被转让的无形物质,如电子文件等。

第二节货物的分类1.按用途分类:货物可以根据用途分为消费品、生产资料和中间产品等。

2.按特性分类:货物可以根据特性分为易腐烂货物、危险品、高价值货物等。

第三章运输第一节运输方式的术语解释1.适用范围:本节适用于国际贸易中涉及的货物运输方式的术语解释。

2.术语解释:运输方式包括海运、空运、陆运和多式联运等。

第二节运输工具的术语解释1.适用范围:本节适用于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各类运输工具的术语解释。

2.术语解释:运输工具包括船舶、飞机、火车、卡车等。

第四章保险第一节保险的术语解释1.适用范围:本节适用于国际贸易中涉及的货物保险的术语解释。

2.术语解释:保险指对货物进行损失、损坏或失窃等风险的补偿。

常见的货物保险有海上货物保险、航空货物保险等。

第二节保险条款的解释1.适用范围:本节适用于国际贸易中涉及的货物保险合同中的各类条款的解释。

2.术语解释:保险条款包括保费、续保条款、索赔程序等。

第五章贸易支付第一节贸易支付方式的术语解释1.适用范围:本节适用于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各类贸易支付方式的术语解释。

2.术语解释:贸易支付方式包括信用证付款、现金付款、跨境电子支付等。

第二节贸易支付工具的术语解释1.适用范围:本节适用于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各类贸易支付工具的术语解释。

2.术语解释:贸易支付工具包括汇票、支票、电汇等。

附件:1.2019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关法律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是一种国际商务术语,指卖方承担货物运到指定目的港口、支付保险和运费等费用的责任。

2023修正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2023修正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引言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专门术语,用于统一和规定国际贸易中各方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为了确保国际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国之间制定了一系列的贸易术语,并对其含义和解释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对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通则进行详细介绍。

二、常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以下是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及其解释:1. CIF(成本、保险费与运费)CIF是指卖方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口,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的费用。

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同时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风险。

2. FOB(离岸价)FOB是指卖方只需将货物交付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并自行支付货物装货和运输费用。

一旦货物装上船,所有的风险和费用就转移给了买方。

3. EXW(工厂交货)EXW是指卖方只需将货物交付给买方,而不承担任何装运和运输的责任。

买方负责安排货物的运输和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4. L/C(信用证)L/C是买方向银行开立的一种支付方式,用于保证卖方在交付货物后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获得付款。

银行按照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对货款进行支付。

5. T/T(电汇)T/T是指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付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买方将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完成交易。

6. 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解释通则,用于规定交货和承担风险的责任归属。

其中包括了常见的术语如EXW、FCA、CPT 等。

三、国际贸易术语的重要性在国际贸易中,准确理解和正确使用国际贸易术语是非常重要的。

国际贸易术语能够确保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和风险承担,避免纠纷和误解的发生。

其次,国际贸易术语也能够提高业务的效率和可靠性,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合作。

四、国际贸易术语解释的注意事项在使用国际贸易术语进行交易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对于不同的国际贸易术语,要确保双方对其含义和解释有一致的理解,以避免误解和纠纷的发生。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引言国际贸易术语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使用的特定词汇和表达方式,用于准确描述交易中涉及的各种条款和条件。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旨在统一对这些术语的解释和使用,以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2\通则的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所有涉及国际贸易术语的活动和合同。

不同国家和贸易团体之间的特定协议和惯例对贸易术语的解释可能存在差异,但本通则的规定应作为基本准则。

3\贸易术语的定义3\1 出口出口是指一国或地区向其他国家或地区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3\2 进口进口是指一国或地区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购买货物、接受服务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3\3 运输运输是指将货物从一个地点(装运地)运送到另一个地点(目的地)的过程,包括海运、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各种方式。

3\4 保险保险是指贸易双方之间根据协议,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购买的保险服务,以保障货物免受损失或损害。

3\5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是指贸易双方就货款支付方式达成的协议,包括信用证、托收、现金支付等方式。

4\贸易术语的分类和解释4\1 国际商会(ICC)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国际商会制定了一套被广泛接受的贸易术语规则,即《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用于规范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运输和保险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4\2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CISG)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的合同形式,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的规定,包括货物的交付、数量和质量保证等条款。

4\3 国际商谈术语国际商谈术语是指买卖双方在洽谈和签订合同过程中使用的特定词汇和表达方式,用于明确双方的意图和约定。

4\4 国际运输术语国际运输术语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使用的特定词汇和表达方式,用于明确货物的承运人、运费分摊和运输责任等条款。

5\附件本文档附带以下附件:5\1 《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最新版)》5\2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样本》5\3 《国际商谈术语示例》5\4 《国际运输术语示例》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CIF是一种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在货物出口国支付货物运输、保险费用并将货物交至目的港口的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对比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用于全球贸易中的标准术语解释。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不同国家和地区使用的贸易术语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交流,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一些常用术语的含义和使用进行了统一解释。

下面将对两个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比较。

版本一是在1980年发布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80)。

这个版本对贸易术语的解释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说明。

它将贸易术语分为两个大类:适用于任何方式的运输和适用于仅限于海上运输的贸易术语。

适用于任何方式的运输的术语有13个,包括EXW、FCA、CPT、CIP、DAF、DES、DEQ、DDU、DDP等。

适用于仅限于海上运输的术语有4个,包括FAS、FOB、CFR和CIF。

这个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较为详细,并将贸易活动中的运输方式进行了划分和规范。

除了贸易术语的分类和数量变化之外,1980年和2010年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还存在一些其他的差异。

在2010年版本中,对处理进出口许可证和安保要求方面的责任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和调整,以适应现代贸易环境的变化。

2010年版本还对一些术语的含义和使用进行了进一步的澄清,以避免潜在的歧义和争议。

这些修改和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更准确、一致和清晰的贸易术语解释,以促进全球贸易的顺利进行和交流。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两个版本在贸易术语的分类和数量上存在一些差异,并根据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进行了更新和调整。

这些版本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统一的术语解释框架,以便全球贸易参与者之间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贸易术语,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合作。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1990年4月国际商会第五次修订,同年7月1日生效)序言目的1.本通则的目的是为在对外贸易中最经常使用的贸易术语的解释提供一套国际规则。

这样,在不同国家对这类术语作不同解释的不确定性可以避免,或至少可减至最低程度。

2.合同的当事人往往对他们各自国家里不同的贸易惯例并不一定了解,这样就会发生误解、争议、诉讼,金钱和时间都白白浪费了。

为了补救起见,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出版了一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则。

这些规则称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1936》,其后又于1953、1967、1976、1980年作了修改和增补,现在的1990年版是为了使这些规则与当前国际贸易的做法相一致。

修订原则3.出版1990年修订本的主要原因是企图使贸易术语与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使用的日益增加相适应。

在当前的1990年版本中,当事人有义务提供各种单据(例如商业发票、清关所需的单据或证明已经交货的单据以及运输单据)时,这样做就有了可能。

当卖方必须提供可流通的运输单据(提单)时,就有这种特殊需要,因为提单一般经常用作出售运输过程中货物之用。

在这种情况下,在使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信息时,保证买方所具有的法律地位与他从卖方那里收到提单时所处的地位一样,就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新的运输技术4.进行修改的另一个理由是由于运输技术的变化,特别是在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和在近海运输中与陆路车辆及铁路车皮相衔接的滚装(Rollon-Rolloff)运输中所采用的货物单位化(Unitisation)所引起的变化。

在1990年的新版本中,“向承运人交货术语(Free Carrier)…指定地点”(FCA)已能适用于各种方式的运输,不管其方式如何或以何种不同方式结合。

因此,在过去版本中所出现的术语,诸如涉及某一特殊运输方式的FOR/FOT和FOB机场交货术语已予删除。

新的编排方式5.在国际商会工作组进行修订工作时,有人建议,为了便于阅读和理解起见,用新的方式对贸易术语进行编排。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玩意儿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高大上,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别担心,让我用咱老百姓能懂的话给您唠唠。

咱就先从一个小故事说起吧。

有一次我去逛街,想买双鞋。

走进一家鞋店,看中了一双漂亮的皮鞋。

我就问老板:“这鞋多少钱?”老板说:“100 块,这是工厂价。

”我一听,觉得挺便宜,就准备买了。

结果老板又说:“但是运费您得自己出。

”这时候我就有点懵了,心想这运费得多少啊?这其实就涉及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里的一些概念啦。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交易时使用的术语,就像是我们买鞋时说的那些条件一样,规定了谁来承担运输费用、保险费用、风险啥的。

比如说,“FOB”这个术语,意思是“船上交货”。

假设中国的一家工厂要把货物卖给美国的一个客户,用了 FOB 这个术语,那就是说,只要货物一装上船,风险啥的就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了。

再比如说“CIF”,这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还是刚才那家中国工厂和美国客户,如果用了 CIF 术语,那工厂就得负责把货物运到指定港口,还要买保险,承担运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就像是一本规则手册,让全世界做买卖的人都能有个统一的标准,避免出现像我买鞋时那种不清楚谁负责运费的情况。

想象一下,世界各地的商家,说着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文化,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则,那得多乱套啊!比如说,一个印度的卖家和一个巴西的买家谈生意,如果没有明确的术语规定,可能会因为谁来负责运输过程中的损坏而吵得不可开交。

而且啊,这些术语还会影响到价格呢。

有时候,同样的货物,因为使用的术语不同,价格可能就会有差别。

比如说,用“EXW”(工厂交货)术语,卖方几乎不需要承担什么费用,价格可能就低一些;要是用“DDP”(完税后交货),卖方要承担的责任可就大多了,价格自然也会高一些。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贸易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更新。

就像我们的生活一样,总是在不断变化,规则也得跟着变,才能适应新的情况。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概念国际贸易术语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英文缩写表的专门用语。

国际惯例国际上使用最为广泛的是国际商会于1936年编纂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目前实行的是《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通则》(以下简称2000年通则)。

在任何一个买卖交易中,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以下几项:交货地、运输保险事宜、货物价格的构成(二)2000年通则的主要内容2000年通则保留了1990年通则的术语种类,2000年通则共规定了十三种贸易术语,这十三种贸易术语的排列顺序是从卖方承担费用、风险和责任最小的工厂交货,即EXW,到卖方承担费用、风险和责任最大的目的地完税后交货,即DDP,这十三个术语分别依其特点共分为四组。

1、E组(内陆交货合同)EXW——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卖方义务最小的贸易术语。

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卖方的义务是:(1)履行交货义务,即在其所在地(一般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买方;(2)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

买方的义务是:(1)自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2)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3)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各种运输方式。

2、F组(主要运费未付)(装运合同)F组共有三个术语FCA,全称Free Carrier,意为“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全称Free Alongside Ship,意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全称Free on Board,意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组的术语均为装运合同,即卖方均在货物的装运地或启运地或出口地完成其在销售合同中的交货义务,因此主要运费应是由买方来承担的,对于卖方来说则是“主要运费未付”。

内容卖方的义务是:(1)履行交货义务,即在出口国承运人所在地或港口将货物交承运人;(2)办理出口清关手续;(3)向买方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关释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是国际商会为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于1936年制订的,命名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 NCOTERMS1936》)。

随后,为适应国际贸易实践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进行过多次修订和补充,其中,1990年国际商会为使贸易术语能适应日益广泛使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和不断革新的运输技术变化的需要对该通则作了全面的修订。

为使贸易术语更进一步适应世界上无关税区的发展、交易中使用电子讯息的增多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国际商会再次对《通则》进行修订,并于1999年9月公布《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2000》(以下简称《2000年通则》)。

《2000年通则》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

《2000年通则》的适用范围《2000年通则》明确了适用范围,该《通则》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交货有关的事项。

其货物是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等。

《通则》只涉及与交货有关的事项,如,货物的进口和出口清关,货物的包装,买方受领货物的义务、以及提供履行各项义务的凭证等,不涉及货物所有权和其它产权的转移、违约、违约行为的后果以及某些情况的免责等。

有关违约的后果或负责事项,可通过销售合同中其它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2000年通则》指出,该《通则》是一套国际商业术语,适用跨国境的货物销售,也可用于国内市场的货物销售合同,在此情况下,通则中有关术语的A2,B2条款及任何与进出口有关条款的规定则无作用。

该《通则》还明确,如合同的当事人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表示按《通则》规定办理,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应在合同中明确使用的版本,即应在合同中规定:按《2000年通则》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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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2011年1月1日实施)目录前言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

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

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前言Incoterms 2010规则阐释了一系列在货物销售商业(商事)合同实践中使用的三字母系列贸易术语。

Incerotms 2010规则主要描述货物从卖方到买方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分配。

如何运用Incoterms®2010规则1.将Incoterms®2010规则订入到你的销售合同中如果你要使Incoterms规则2010在你的合同中适用,你应该在合同中,通过如“所选择的Incoterms规则(含指定地点)附上Incoterms规则2010”这类文字以明确表示。

2.选择适当的Incoterms规则所选的Incoterms规则须与货物、其运输方式相称,最重要的是与合同双方是否有意添加额外义务相称,例如安排运输或保险的义务于买方或卖方。

每个对贸易术语的指导性解释中都包含对做出此项决定非常有帮助的信息。

不论是哪一项Incoterms规则被选用,适用双方应该意识到对合同的说明会颇受到所用港口或地方特有的惯例影响。

3.尽可能精准地说明你所在地方或港口名称仅当当事人双方选定特定的一个收货地或港口时,所选术语才能发挥作用。

且地点或港口名称尽可能精准,Incoterms规则效用就能发挥到极致。

以下精准详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Incoterms 2010,FCA规则,法国,巴黎,38 Cours Albert 1er在Incoterms规则下: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DAT 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地)DAP 地点交货(……指定目的地)DDP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此处所指地点为交货地点,同时风险也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Incoterms规则下CPT (运费付至),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CFR(成本加运费),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所指地点因交货地不同而不同。

在这些Incoterms规则下,所指地点为运费付至地。

为避免疑问和争议,对指定地点或目的地可通过作进一步有益阐述使之成为一个精确的地点。

4.谨记Incoterms规则并没有给当事人提供一份完整的销售合同Incoterm规则确有阐述销售合同中当事人的特定义务,当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时,办理运输和保险义务的承担。

然而,Incoterms并没有任何关于付款价格或付款方式的规定,或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违约的后果等。

这些问题通常是通过销售合同的明示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条文来解决。

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当地强制适用的法律有可能优先于销售合同的内容,包括所选择的Incoterms规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Incoterms2010)的主要特点1.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与DAP,取代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DAF、DES、DEQ和DDU规则。

国际贸易术语的数量从13个减至11个,这是因为DAT(运输终点交货)和DAP(目的地交货)这两个新规则取代了Incoterms2000中的DAF、DES、DEQ和DDU规则。

但这并不影响约定的运输方式的适用。

在这两个新规则下,交货在指定目的地进行:在DAT术语下,买方处置运达并卸载的货物所在地(这与以前的DEQ规定的相同);在DAP术语下,同样是指买方处置,但需做好卸货的准备(这与以前的DAF、DES和DDU规定的相同)。

新的规则使Incoterms2000中的DES和DEQ变得多余。

DAT术语下的指定目的地可以是指港口,并且DAT可完全适用于Incoterms2000中DEQ所适用的情形。

同样地,DAP术语下的到达的“运输工具”可以是指船舶,指定目的地可以是指港口,因此,DAP可完全适用于Incoterms2000中DES所适用的情形。

与其前任规则相同,新规则也是“到货交付式”的由买方承担所有费用,即买方承担全部费用(除了与进口清算有关的费用)以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前所包含的全部风险。

2.Incoterms2010的11个术语的分类Incoterms2010的11个术语分为显然不同的两类:适用于任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规则EWX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CIP运费及保险费付至DAT 目的地交货DAP 所在地交货DDP 完税后交货只适用与海运及内河运输的规则FAS 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第一类所包含的七个Incoterms2010术语——EWX、FCA、CPT、CIP、DAT、DAP和DDP,可以适用于特定的运输方式,亦可适用于一种或同时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甚至可适用于非海事运输的情形。

但是需要注意,以上这些规则仅适用于存在船舶作为运输工具之一的情形。

在第二类术语中,交货点和把货物送达买方的地点都是港口,所以只适用于“海上或内陆水上运输”。

FAS,FOB,CFR和CIF都属于这一类。

最后的三个术语,删除了以越过船舷为交货标准而代之以将货物装运上船。

这更贴切的反映了现代商业实际且避免了风险在臆想垂线上来回摇摆这一颇为陈旧的观念。

3. 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的规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传统意义被用于存在跨境运输的国际销售合同中,此种交易需要将货物进行跨越国境的运输。

然而,在世界许多地区,如欧盟这样的商贸集团已经使得不同国家间的过关手续变得不那么重要。

因此,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通过这一副标题正式认可该通则既可以适用于国内的也可以适用于国际的销售合同。

所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在一些地方明确规定,只有在适当的情形,才存在遵守进/出口手续义务。

两项发展使得国际商会相信在这个方向的改革是适时的。

首先,商人们普遍在纯国内销售合同中使用国际贸易术解释通则。

其次,比起之前的统一商法典中关于装运和交付的条款,美国人在国内贸易中使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意愿增强了。

4.引言在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每条规则前面,都有一条引言。

引言解释每条规前面,都有一条引言。

引言解释每条规则的基本内容,比如说该规则何时被用到,风险何时发生转移,还有费用如何在卖方和卖方之间分担等等。

引言并不是实际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规则的组成,但是它们能帮助使用者更准确、更有效地针对特定的贸易运用合适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则。

5.电子通信之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经说明了可以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的文件。

然而,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A1/B1条赋予电子方式的通信和纸质通信相同的效力,只要缔约双方同意或存在交易惯例。

这一规定使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使用期内新的电子程序的发展更顺畅。

6.保险范围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是协会货物条款修订以来的第一版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对那些条款的变更做了考虑。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把有关保险的信息义务规定在A3/B3条,这些条款涉及运输和保险合同。

这些条款已经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A10/B10条中的更一般的条款中被删除了。

为了明确缔约方在该事项上义务,关于保险的A3/B3条的行文也做了变化。

7. 安全清关和这些许可所需要的信息现如今,货物运送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了高度的重视,要求确认货物除了本身固有性质原因外对人身和财产不造成威胁。

因而,在买方和卖方间已经分配了相应的责任,以在取得安全清关中获得或者提供帮助,如在多样国际贸易术语2010中的A2/B2和A10/B10条款中连锁保管的信息。

8.终点站处理费用在CPT、CIP、CFR、CIF、DAT、DAP和DDP等国际贸易术语规则中,卖家必须为货物到商定好目的地的运输作出安排。

虽然运费是由卖家支付的,但因为运费一般被卖方纳入总体销售价格中,所以实际上运费是由买方支付的。

运费有时候会包含港口或集装箱终端设施内处理与移动货物的费用并且承运人和终点站运营方也可能向收到货物的买方收取这些费用。

在这些情况下,买家会希望避免为同一服务缴费两次,一次付给卖家作为销售价格中一部分与一次单独地付给承运人或者终点站运营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在文件A6/B6的相关规则中明确分配这类费用,以求避免类似情形的发生。

9.连环销售在农矿产品销售中,相对于工业品的销售,货物经常在链条运转中被频繁销售多次。

这种情况发生时,在链条中间环节的卖方并不“船运”这些货物,因为这些货物已经由最开始的卖方船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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