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湖南省公路改建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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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路改建项目前期工作

技术指导意见

湖南省交通厅

2005年5月

前言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社会进步,人们对公路交通的需求日益增高。到2004年底,我省公路通车里程为87875公里,二级以上公路里程为7091公里,仅占总里程的8.1%,与全国平均水平15%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内,除了加快新建高等级公路外,对既有公路进行改建,以提高这些公路的技术标准,从而全面提高公路网的运输能力,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在公路改建项目前期工作中贯彻交通部提出的“六个坚持,六个树立”新理念,发挥前期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灵活运用技术标准,提高既有公路利用率,以节约土地资源、降低项目投资、保护自然环境,湖南省交通厅规划办公室会同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编写了《湖南省公路改建项目前期工作技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意见》在编写过程中,多次邀请省内外具有丰富经验的胡名芳、周玉成、王安伟等专家进行研讨,专家们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省交通厅万正安、省公路局余进修、邹苏

华等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

本《意见》初稿形成后,邀请《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主要起草人陈永耀、葛起华,交通部公路司陈胜营、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关昌余、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叶慧海、李爱民以及省内专家冯桂炎、彭震寰、刘义虎等进行函审。专家们都认真地对文本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许多十分宝贵的意见。2005年3月,省交通厅组织专家对《意见》进行了评审。课题组根据专家函审意见和评审意见,对《意见》逐条进行了讨论、修改。

本《意见》虽经反复修改、完善,但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疏漏之处在所难免,对有些问题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请各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灵活应用,总结经验,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湖南省交通厅规划办公室,以便及时修订,不断完善。

主编单位:湖南省交通厅规划办公室

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

张亮、彭立、陈明、谢先康、黄仁基、罗

杰、钟新民、钟梦武、宁小春、温可、郑

立常、刘果三、张重禄、钟浩等。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湖南省境内的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改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1.1.2 公路改建工程,利用既有公路的路段应按本意见执行,改线路段可按本意见执行。

1.2基本原则

1.2.1为实现“安全、环保、节约、实用”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必须做到“六个坚持,六个树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

——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

——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的理念;

——坚持质量第一,树立让公众满意的理念;

——坚持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设计创作的理念;

——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

1.2.2应对既有公路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合理利用其路基、路面、桥涵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以及其它各种构筑物,使公路改建投资的效益最大化。同时应对既有公路的事故多发点进行调查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安全性能。

1.2.3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宜在做好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两阶段进行设计。当地形地质条件不复杂,或技术简单、方案明确时,

可按一阶段进行勘察设计。

1.2.4公路改建对道路交通影响大,为保证车辆通行,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必须同步做好保通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应包含交通安全和沿线设施设计。

1.2.5改建公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应包含对既有公路的详细评价和利用既有公路的情况说明。

1.3标准采用

1.3.1 公路改建工程的标准选用应根据路网规划、道路功能、预测交通量、既有公路状况、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情况及投资效益等,经论证后确定。

1.3.2 公路改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和既有公路条件,尽可能的利用既有公路,力求建设方案经济、实用,不追求高标准、高指标、高速度和宽路幅。

1.3.3 一条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采用不同的公路等级或同一公路等级不同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不同等级公路的最小设计长度原则上宜满足标准规定,若考虑交通运行实际,做到线形均衡、连续,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小。

1.3.4 改建公路设计速度规定如下:二级公路平原微丘区宜采用80km/h、60km/h,山岭重丘区可采用40km/h;三级公路平原微丘区宜采用40km/h、山岭重丘区可采用30km/h;四级公路宜采用20km/h。

1.3.5 不同公路等级、设计速度、路基宽度间的衔接应协调、过渡应顺适。衔接地点宜选在交通量明显变化处,或驾驶者能够明显判断前方需要改变行车速度处(如交叉路口、桥隧或村镇附近、地形明显变化处等)。衔接点前后一定范围,结合地形的变化,其路线、路基、路面的主要技术指标宜随之逐渐过渡,设计速度高的一侧宜采用较低指标,反之宜采用较高指标。过渡段的路基路面宽度变化率不宜

大于1/15,并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可靠的安全设施和良好的视觉诱导系统。

2 路线

2.1一般原则——“安全、环保、节约、实用”

2.1.1 安全第一的原则:应把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有效方法和措施,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安全保障和人性化的服务。

2.1.2 保护环境的原则:应避免大改大调、高填深挖,注意与沿线地形、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应树立“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理念,坚持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小程度地破坏、最强力度地恢复,以追求自然、朴实为导向,实现环境保护与公路建设并举、公路发展与自然环境相和谐。

2.1.3 节约资源的原则:应执行最严格地耕地保护政策,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充分利用既有公路的各种资源;应坚持灵活地运用技术指标,减少公路建设对社会资源的消耗、减少运营期间的管理、养护费用,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效益。

2.1.4 服务社会的原则:应充分考虑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考虑与农林、水利、城镇等规划建设相配合。对既有公路通过城镇的路段,宜对绕避方案进行论证,对街道化不明显、影响车辆通行不严重或经必要的治理、规范管理和改造后能够满足通行要求的,宜予以有效利用。

2.2指标采用

2.2.1应注意线形的均衡性和环境的协调性,但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或建设资金制约时,可不将直线的最大长度和最小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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