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编制说明
墙体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墙体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2018年9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布了《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中建材联标发[2018]138号),下达了行业标准《墙体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编制计划,计划号2018-1508T-JC ,完成时限12个月。
标准编制工作由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国家绿色墙体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负责,由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1.2工作背景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已建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工业大国。
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制造业仍然大而不强,资源和环境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向工业强国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绿色发展的国际形势下,制造业要把握好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方向,推行绿色制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发展,促进工业平稳增长,打造制造业国际竞争新优势。
绿色工厂作为绿色制造工程的实施主体,是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关键一环,是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的重点任务,也是促进行业结构优化、脱困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
要成就绿色制造、规范绿色评价,法规标准制度建设是根本保障。
目前,支撑我国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关于绿色制造标准和工作机制主要分散在能耗限额、取水限额、碳排放、管理体系等多个领域,未能统筹规划。
因此,加快研究绿色工厂相关标准与工作机制,是当下亟须开展的工作。
日前,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的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由于各行业的生产流程和加工工艺等差别较大,建设绿色工厂的侧重点各有不同,评价标准差异也较大。
因此,制定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墙体材料行业作为绿色制造重点领域建材行业的重要分支,要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在行业内构建包括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企业、绿色产业链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是根本保障。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对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装备政策、清洁生产、节 能减排、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循环经济和安全健康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我国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异地建设的工厂或工业建筑群中的主要 生产厂房,其他辅助生产厂房、集中动力站房、仓储类建筑可参照使用。 1.0.3 评价绿色工业建筑应考虑工业行业的工艺、建筑功能、清洁生产、能耗水 耗指标、环境保护等的不同要求。 1.0.4 评价绿色工业建筑应考虑不同区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 等影响因素。 1.0.5 绿色工业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 准的规定(附录 D) 。附录 D 中未列出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文件同 样适用于本导则。 1.0.6 本导则不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办公建筑、生活服务建筑的评价。 2 术语 2.1 绿色工业建筑 Green industrial 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 减少污染,为生产、科研和人员提供适用、健康安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 和谐共生的工业建筑。 2.2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工业建筑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industrail building per unit production 统计期内综合工业建筑能耗与期内合格产品单位产量或单位建筑面积的比 值。综合工业建筑能耗是指为保证正常生产、科研、人员和室内外环境所需的各 种能源耗量的总和。 2.3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工业建筑耗水量 Comprehensive water consumption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吴元炜,刘筑雄,张家平,徐
绿色工厂评选评价指标实施细则
4
基本要求 预期性要求 基本要求
6 4 6 4 6 4
预期性要求 基本要求 预期性要求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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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要求
4 6 4
基本要求 预期性要求
绿色工厂评选评分认定说明
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 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 为满分 3 废物资源化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大于65%(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 在±20%之间选取)。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 ±20%之间选取),90%为满分。 废水处理回用率高于行业平均值。 废水处理回用率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4 能源低碳化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限额要求。 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 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 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 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 5%为满分。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 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 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 满分。 参与部门
预期性要求
5 5 5
基本要求 预期性要求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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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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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要求
15
基本要求 预期性要求
绿色工厂评定标准
绿色工厂评定标准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中,对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架、评价依据、评价方式、评价指标要求做了具体阐述。
GB/T 36132-2018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规定了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及通用要求,《通则》适用于具有加工、制造、组装等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可作为工业行业制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或具体要求的总体要求,是我国绿色工厂领域首项国家标准。
通过以上两个标准,我们可以看出,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
其中,基本要求是纳入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选评价要求,需满足指标体系中所有基本要求才可进行绿色工厂申报,即一票否决项,而预期性要求是绿色工厂创建的参考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地区发展水平、参照预期性指标提出更高的要求。
具体讲,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6大类,共细分为25项二级指标,总分共100分,其中,基础设施分值占比20%,管理体系和能源资源投入都为15%,产品和环境排放都为10%,绩效占比30%。
1、基础设施方面,主要包含通风采光良好;布局规划合理;满足生产需求,同时不浪费资源;厂区内能源计量设备要齐全等;2、要有相关的三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3、能源和资源的投入情况,主要包含可再生资源、清洁能源;采用新型能源,优化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设备的余热和余压;借助智能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提高能源的配置效率等;4、产品评价方面,主要包含材料的选用上、种类要集中,可回收程度高;采用标准化设计,提高产品的使用周期;在整个生产流程中对碳足迹进行跟踪等;5、环境排放方面,如容积率、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等相关指标要达到相关绩效标准等。
绿色工厂申报加分项(资质)。
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规范-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〇一九年六月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物料清单要求》国家标准制定任务由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列入2018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84331-T-469。
标准由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2、标准研制的目的和意义近几年我国发布的《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等文件,对绿色制造及绿色供应链提出了明确要求。
绿色供应链是绿色制造工程的重要内容,绿色供应链管理是解决制造企业及其供应商、相关组织资源、环境、健康安全问题的有效手段。
绿色供应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主体多,范围广,政策性强,目前我国绿色供应链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标准缺口非常大。
为了给制造企业、相关组织(如认证/评价机构、协会等)及管理部门提供统一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标准依据,绿色制造标委会在GB/T 33635-2017《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的框架下,针对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关键环节和管理需要,同时提出以下五项绿色供应链管理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物料清单要求(20184331-T-469)——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采购控制(20180846-T-469)——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回收利用要求——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规范(20180847-T-469)——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20184330-T-469)标准研究的目的,首先服务于制造企业,引导和规范制造企业系统地构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核心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及绿色采购的实施,带动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协同绿色发展;其次,通过标准的发布实施,可以规范企业绿色信息管理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组织和机构可以进行绿色认证/评价工作,为企业、社会团体或消费者提供可信的绿色采购或绿色消费产品(或企业)信息,有利于政府及相关机构进行有效的市场监督,建立公开、透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机制,推进中国制造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耐火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
耐火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组2019年11月1. 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耐火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计划号:2018-1507T-JC)作为行业标准立项,完成时限2020年。
标准编制工作由建材工业质量认证管理中心、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管理。
1.2 工作背景耐火材料行业的绿色发展长期也来未能有统一的标准加以规范,随着《中国制造2025》将“全面推动绿色制造”作为九大战略重点和任务之一,耐火材料行业也迎来了转型升级的契机。
从“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这几点要素出发,按照行业特性出台统一的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对绿色工厂进行评价,将有助于企业综合评价自身绿色发展水平,引导和规范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1.3 工作过程工信部于2016年9月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包括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以及绿色供应链的创建与评价工作。
为了统一绿色工厂的评价细则,文件附件给出了《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作为标准出台前各行业评价工作开展的相关依据。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已于2018年5月正式发布。
2017年3月-4月,工信部启动第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推荐工作,国建联信认证中心在建材行业启动第一批绿色工厂评价工作,并逐步形成建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实施规范,有一家耐火企业参与评价并顺利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示范单位;2018年9月,工信部正式立项《耐火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由建材工业质量认证管理中心牵头,联合行业骨干企业共同制定标准;2018年12月,标准形成草案框架,召开标准研究启动会;2019年3月,形成标准草案,随工信部第四批绿色制造示范工作同步开展标准的试点应用;2019年8月-10月,标准验证与绩效数据调研;2019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
推荐性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十二、 代替或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十三、 其他主要内容的解释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系列标准 或划分部分制定的标准的编号建议,参考文பைடு நூலகம்目录等。 无。
标准起草组 2016 年 12 月
国标准与被采用标准的主要差异及其原因;以及与国际、国外 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不适用。 六、 与我国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我国尚未有与绿色工厂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 准。 七、 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只适用于强制性标 准) 不适用。 八、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九、 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建议及 其理由;密级确定的建议及其理由。 本标准建议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发布。 十、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 办法等内容)。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是推荐性的。 建议本标准在发布后即开始实施。 十一、 设立标准实施过渡期的理由:根据国家经济、技术政策需 要和该强制性标准涉及的产品的技术改造难度等因素,提出标 准的实施日期的建议。(仅适用于强制性标准) 不适用。
(8) 产品 对产品的生态设计、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节能、碳足迹、可回 收利用率等内容做出要求。 (9) 环境排放 对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污染物、噪声、温室 气体等提出要求。 (10) 绩效 对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 低碳化等给出了具体内容。 (11) 评价方法 对评价要求和评价方式进行了规范。 三、 若标准的技术内容涉及专利,则应列出相关专利的目录及其使 用理由。 本标准技术内容不涉及专利。 四、 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 济效果。 本标准通过 LG Display、金发科技、晟碟等工厂的实际验证, 确定可用于绿色工厂的评价工作。由此进行的绿色工厂评价活动,可 以系统评价工业企业生产过程的能源、资源使用情况,进而有针对性 的进行节能、节水、节原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等工作,有利于推动 我国工业企业绿色发展。 五、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目的、意义和一致性程度;我
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计算、计分方法、指标表、数据采集表示例、部分量化指标计算说明
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工厂应依据本标准提供的以下方法计算或评估其绩效,并利用结果进行绩效改善。
各项绩效指标应至少满足行业准入要求或行业平均水平,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本标准各项指标的数据采集和监测方法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执行。
A.1 用地集约化应依据 GB/T 50353 计算总建筑物建筑面积和总构筑物面积。
厂房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单位用地面积产能计算方法如下: A.1.1 容积率容积率为工厂总建筑物(正负0标高以上的建筑面积)、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值,按公式(A.1)计算。
用地总构筑物总建筑物A A A R +=(A.1)式中:R —工厂容积率,无量纲;A 总建筑物—工厂总建筑物建筑面积,建筑物层高超过 8m 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单位为平方米(m 2);A 总构筑物—工厂总构筑物建筑面积,可计算面积的构筑物种类参照GB/T 50353,单位为平方米(m 2);A 用地—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2)。
A.1.2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为工厂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两积总和(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露天堆场及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按公式(A.2)计算。
%100⨯+=用地总构筑物总建筑物A a a r (A.2)式中:r —工厂建筑密度,无量纲;a 总建筑物—工厂总建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2); a 总构筑物—工厂总构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2); A 用地—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2)。
A.1.3 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单位用地面积产能为工厂产能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按公式(A.3)计算。
用地A N n =(A.3)式中:n —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单位为产品单位每平方米(m 2); N —工厂总产能,单位为产品单位,视产品种类而定; A 用地—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2)。
A.2原料无害化 A.2.1绿色物料使用率工厂的原料无害化绩效用绿色物料使用率指标评价。
行业标准 《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送审稿).doc
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审定稿《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组主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7月YS XXXX-201X目录一、工作简况 (2)1、任务来源 (2)2. 项目背景和立项意义 (2)3、标准起草单位 (3)4、主要工作过程 (4)5、标准主要编制人员及其所做的工作 (5)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5)1、编制原则 (5)2、评价方法 (6)3、评价流程 (6)4、标准主要内容 (6)4.1范围 (6)4.2规范性引用文件 (7)4.3术语和定义 (8)4.4总则 (8)4.5评价要求 (10)4.6评价程序 (24)4.7评价报告 (24)4.8规范性附录A (24)三、标准中如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24)四、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25)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目的、意义和一致性程度;我国标准与被采用标准的主要差异及其原因;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25)六、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情况 (25)七、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只适用于强制性标准) (29)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29)九、标准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议 (30)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30)十一、设立标准实施过渡期的理由:根据国家经济、技术政策需要和该强制性标准涉及的产YS XXXX-201X品的技术改造难度等因素,提出标准的实施日期的建议。
(仅适用于强制性标准) (30)十二、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31)十三、其他主要内容的解释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系列标准或划分部分制定的标准的编号建议,参考文献目录等。
(31)YS XXXX-201XYS XXXX-201X《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编制说明(审定稿)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8]73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17〕76 号)的计划安排以及《研究制定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委托合同》,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编、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共同组成《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组,进行标准编制工作。
绿色产品评价 绝热材料-最新国标
绿色产品评价绝热材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绝热材料绿色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检验方法、指标计算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用岩棉、玻璃棉、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柔性泡沫橡塑、泡沫玻璃、气凝胶、真空绝热板等绝热材料的绿色产品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49纤维玻璃化学分析方法GB/T4132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10801.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3350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GB/T17794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GB/T17795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GB/T19686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GB/T20247声学混响室吸声测量(ISO354)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14001)GB/T25975-2018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26125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IEC62321)GB/T26572电子电器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27632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OHSAS18001)GB/T29785电子电气产品中六溴环十二烷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T29899人造板及其制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试验方法小型释放舱法GB/T29906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30183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30807建筑用绝热制品浸泡法测定长期吸水性GB/T30808建筑用绝热制品湿热条件下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保留率的测定GB/T32379矿物棉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的测定GB/T32991矿物棉绝热材料密度均匀性试验方法GB/T33761绿色产品评价通则GB/T34336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GB/T37608真空绝热板GB/T39498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使用控制指南ISO18219皮革皮革中氯代烃的测定短链氯化石蜡(SCCP)用色谱法[Leather-Determination of chlorinated hydrocarbons in leather-Chromatographic method for short-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SCCP)]JB/T6857液相色谱仪试验方法JC/T647泡沫玻璃绝热制品QB/T4009-2010可发性聚苯乙烯(EPS)树脂3术语和定义GB/T4132和GB/T3376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根据工信部制定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价要求,用于指导我省绿色工厂创建和评价。
一、 总则(一)评价指标框架绿色工厂(以下简称“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 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 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 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二)评价依据1. 依据绿色工厂建设内容及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评价要求需满足本文件指标体系中架如图1所示图1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架环境 绩效所有基本要求。
参照预期性指标为更高的要求。
2. 工信部制定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以及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
3. 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评价工作按行业进行,工厂所属行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分类。
(三)评价方式1. 绿色工厂试点示范评价应由独立于工厂的第三方组织实施。
2. 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收集评价证据,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证据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
3. 实施评价的组织应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工厂是否满足评价要求提出的综合评价指标,并对预期性要求进行评分。
满足指标体系中的所有基本要求,并且预期性要求得分达30 分(分)以上的,可纳入省级绿色工厂名单。
二、评价指标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
基本要求是纳入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选评价要求,并需满足所有基本要求;预期性要求按总分50 分制评分。
具体指标要求见表1 。
表1: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评分表三、绿色工厂建设内容本部分给出了绿色工厂创建的一般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基础设施1. 建筑(1 )一般要求: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采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等措施,宜采用钢结构建筑和金属建材、生物质建材、节能门窗、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优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外窗气密性等参数,降低厂房内部能耗。
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一、总则(一)评价指标框架绿色工厂(以下简称“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架如图1所示。
图1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架(二)评价依据1.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需在本地区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细化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内容,并依据本文件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本地区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及评分标准,达到地方规定的分数要求的单位纳入绿色工厂名单。
评价要求需满足本文件指标体系中所有基本要求。
鼓励地方结合本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管理体系基础设施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生产过程地区行业特点细化各行业的评价要求,结合地区发展水平、参照预期性指标提出更高的要求。
2.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体系,制定《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以及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鼓励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开展地方绿色工厂试点示范评价工作。
3.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评价工作按行业进行,工厂所属行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分类。
(三)评价方式1.绿色工厂试点示范评价应由独立于工厂的第三方组织实施;2.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收集评价证据,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证据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3.实施评价的组织应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工厂是否满足评价要求提出的综合评价指标。
满足所有必选评价要求并达到地方规定分数要求的工厂,可纳入绿色工厂名单。
二、评价指标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
基本要求是纳入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选评价要求,预期性要求是绿色工厂创建的参考目标。
具体指标要求见表1。
表1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基本要求预期性要求一般要求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1.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成立以来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
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编制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是为了推动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向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和资源利用效率。
这份导则旨在帮助企业制定和实施绿色工厂的目标和行动计划,并为企业评估、监控和改进绿色工厂实践提供指导。
编制这份导则的过程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设定编制目标:确定编制这份导则的目的和目标,明确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使用范围和目标受众,例如对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内各类企业的规模、地理位置等进行分类,以便针对不同类型企业提供具体的评价指标和指导建议。
2.收集信息:收集并分析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绿色工厂实践的相关信息和经验,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案例分析、专家访谈等方式获取。
3.制定评价指标: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制定适用于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的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这些指标应涵盖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资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控制、废物管理、环保技术应用等方面,并具有可量化的特点,方便企业进行自评和监控。
4.完善评价指标:对制定的评价指标进行评审和修订,征求相关行业专家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保证评价指标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5.制定评价标准:根据评价指标,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即每个指标相应的合格和优秀等级,以便企业对绿色工厂实践进行评价和排名。
6.编写导则内容:根据制定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编写导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导言、绿色工厂评价指南、评价流程、评价标准解释等部分,确保内容逻辑清晰、易于理解和操作。
7.试行和修订:将编写的导则应用于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内的若干企业进行试行,并收集反馈意见。
根据试行结果修订导则,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指标和标准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编制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既需要专业的环保和工程技术知识,也需要与各相关方进行广泛的交流和合作。
在编制的过程中,应邀请铜及铜合金加工行业的专家学者、环境保护机构、工程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代表等参与论证和建议,以保证导则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绿色产品评价技术要求预拌砂浆标准编制说明
绿色产品评价技术要求预拌砂浆标准编制说明1. 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2017年5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布了《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中建材联标函[2017]40号),按计划《绿色产品评价技术要求预拌砂浆》(计划号:2017-16-xbjh)作为协会标准立项,完成时限12个月。
标准编制工作由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预拌砂浆分会等单位负责,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管理。
1.2 工作背景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化厂家生产的,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砂浆拌合物,是我国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建筑材料,可分为湿拌砂浆、干混砂浆等种类。
从20世纪五十年代起,欧洲国家开始大量生产、使用预拌砂浆,至今已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
在我国,预拌砂浆因具有健康环保、质量稳定、节能舒适等特点,正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据统计,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干混砂浆生产企业1086家,年设计产能3.86亿吨,全年共生产普通干混砂浆6425.76万吨,实现产值约237亿元。
全国共有23个省生产湿拌砂浆,全年产量1330.23万立方米,约2327.9吨,同比增长71.07%。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
建筑材料作为工程建设的基础和保证建筑物功能的重要物质支撑,在此过程中也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能耗水平高企,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绿色建材因其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等优势,这几年正被广泛的接受和得到大量的应用。
但因为没有相应的标准,造成了目前市场上绿色建材的概念混乱,产品良莠不齐,有的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严重的影响了绿色建材的发展,因此急需统一标准,规范市场。
因此,研究和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客观、准确地评价建材的绿色程度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尽快编制绿色建材评价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是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的需要,是实现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创造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引导建材工业深化节能降耗、消化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讲解
工厂宜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并利 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适用时,产品宜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
可回收利用率
工厂宜按照GB/T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并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 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环境排放
大气污染物
基础设施
设备设施
3、计量设备 计量设备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
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 4、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
必要时,工厂应投人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 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 面的要求。
管理体系(第6章)
能源与资源投入 (第7章)
生产过程
产品 (第8章)
环境排放 (第9章)
基础设施(第5章)
绩效 第10章
基本要求
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绿色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 (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 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评价指标表格式参见附录 B 。 依据本标准制定的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的技术架构参见附录 C 。
评价
评价方式
绿色工厂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 价方至少应包括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注:针对被评价组织,第一方为组织自身,第二方为组织的相关方,第三方为与组织没有 直接关系的其他组织。
能源与资源投入
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
附件2: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Assessment guidelines for green buildingmaterials(试行)第一版二零一五年十月目次1 总则 (3)2 定义 (4)3 术语 (5)4 基本规定 (6)5 砌体材料 (7)5.1 控制项 (7)5.2 评分项 (7)6 保温材料 (11)6.1 控制项 (11)6.2 评分项 (11)7 预拌混凝土 (15)7.1 控制项 (15)7.2 评分项 (15)8 建筑节能玻璃 (18)8.1 控制项 (18)8.2 评分项 (18)9 陶瓷砖 (21)9.1 控制项 (21)9.2 评分项 (21)10 卫生陶瓷 (24)10.1 控制项 (24)10.2 评分项 (24)11 预拌砂浆 (27)11.1 控制项 (27)11.2 评分项 (27)12 其他 (31)13 加分项 (32)1 总则1.0.1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我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第一版制定了砌体材料、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建筑节能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预拌砂浆等七类建材产品的评价技术要求,适用于上述七类产品的绿色建材评价。
今后将逐步扩展其他种类建材产品的评价技术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
1.0.3 绿色建材评价在符合本导则的要求和各地域特征的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定义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绿色建材green building material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2.0.3 保温材料heat insulating material用于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性能的建筑材料和产品,包括有机保温、无机保温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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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2018年-2019年全国绝热材料产品产量统计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计算单位
2018年
2019年
1
岩矿渣棉及制品
万吨
340
320
2
玻璃棉及制品(包括火焰棉)万吨Βιβλιοθήκη 80853
硅酸铝纤维及制品
万吨
50
52
4
硬质类绝热制品
万吨
40
45
5
有机类绝热制品
万吨
223
220
7
矿棉吸声板
万m2
12400
12300
8
铝箔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
2019 年 3 月,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牵头在北京召开标准首次工作会,并对标准草案进行研讨并组织编制。
2019 年6月-8月,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成立调研组,并开展首轮绝热节能材料企业标准调研工作。
2019 年10月,就调研结果修改标准草案,召开第二次工作会,确定以按产品化学属性分成有机/无机材料编制导则绩效部分并商讨其他事宜。
2019 年12月,召开第三次标准工作会,讨论按环境排放物种类区分绝热产品,并按照种类区分编辑导则绩效部分并商讨其他事宜。确定了《导则》的(征求意见稿)初稿的基本框架及内容。
2020年1月,开展第二轮绝热节能材料企业调研及验证工作。
2020年2月,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加入《导则》编制组。
2020年3月,开展第四次标准工作会,因疫情影响,调研工作以问卷形势并针对行业进行。
万m2
80
90
9
铝箔面硬质酚醛夹芯板
万m2
1700
1000
14
真空绝热板
万m2
1100
1300
15
外墙外保温用酚醛泡沫板
万m2
1500
1400
16
气凝胶
万m3
3.75
3.9
16
保温装饰一体板
万m2
5000
2020年5月,于北京召开标准定稿会,并大范围采集数据进行验证性实验工作。
2020年6月,形成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1.4
绝热材料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现代意义的绝热材料是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化革命,至今有150多年的历史。进入21世纪由于大规模应用绝热材料的节能工程和设施促进了绝热材料的迅速发展,助推了众多新型绝热材料的开发和工艺技术和设备水平的提升,涌现出诸多具有绝热、隔音、节能等多功能的绝热节能材料。绝热节能材料在满足了建筑或工业设施设备的保温、隔热的需求的同时节约了能源。为此,有些国家将绝热节能材料比作是继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之后的“第五大能源”。
1.2
《中国制造2025》将“全面推动绿色制造”作为九大战略重点和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绿色工厂作为绿色制造工程的实施主体,目前已有的相关评价要求大多重点关注绿色工厂的特定环节,评价结果较难做到面面俱到。按照行业特性出台统一的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对绿色工厂进行评价,将有助于企业综合评价自身绿色发展水平,引导和规范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特别是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和建设,助推了绝热节能材料产业规模体量的发展速度,中国已形成了全球最大的绝热节能产品生产能力,同时拉动了上下游相关配套产业。特别是进入新世纪的十几年来,产业规模、销售收入呈几何级增长。绝热节能材料行业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在节约能源、改善生态环境做出了重大贡献,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不可或缺的新材料产业。
2017年3 月4月,工信部启动第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推荐工作,在建材行业启动第一批绿色工厂评价工作,并逐步形成建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实施规范。
2018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立项行业标准《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南京玻璃纤维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成立标准编制组,并随即开展标准编制的研讨。
《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组
2020年6月
1
1.1
2018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 2018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计划号:2018-1955T-JC)作为行业标准立项,标准制订结题时间 2020年。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标准编制工作由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制订,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30余年来,我国绝热节能材料产量从32万吨增加到900多万吨,增长30倍,销售收入从5亿元增加到近1000余亿元,增长了200倍;产品门类从几个品种发展到十几个品种,中国也成为世界最大的绝热产品制造和加工能力的国家,在工艺装备制造、技术工程服务方面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因此,基于工信部制定的《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 2020年)》中提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鼓励绝热材料企业综合考虑资源能源利用与环境排放等因素,引导企业从设计、原料、生产、采购、物流、回收等全流程强化绝热制品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管理,将为行业调整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抓手。
1.3
工信部于2016年9月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包括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以及绿色供应链的创建与评价工作。为了统一绿色工厂的评价细则,文件附件给出了《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作为标准出台前各行业评价工作开展的相关依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已于2018年5 月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