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会计法》重要加以规范的内容之一。为此,《会计法》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一举、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问题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第一、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这是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饿重要环节。会计作为一个分类系统,必须对日常核算的资料进行进一步的整理、分类、计算和汇总,编制成财务会计报告,总括地揭示、反映经营和财务活动总体情况,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它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魁岸及资料和信息,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国家和社会公众服务。
第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各单位必须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向本单位、本单位的有关财务关系人以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入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以便于有关财务关系人及政府部门及时了解经营和业务活动情况,据此做出了有关决策。
第三、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这是针对实际工作中为了达到非法目
的而编制多套财务会计报告而做出的强制性规定,以杜绝实际工作中为了各自目的向不同部门提供不同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以不同依据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实际上都是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以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偷逃税收、骗取资金和荣誉、欺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等做法,同样也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制止和惩治。
第四、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等具体要求,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这是由财务报告的重要性和编制技术性、政策性强所决定的。同时,由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及依据与要求、提供对象与期限等具体内容十分具体,内容很多,无法在《会计法》中一一体现,但为了加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管理和规范,《会计法》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予以具体规定,并明确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另有要求的应当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