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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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文件办湿字[2010]191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保障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6年。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四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验收,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一)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擅自调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边界、功能分区、公园名称的。

(二)尚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或者管理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与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重叠或者交叉的。

(四)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属争议,或与社区利益相关者存在其它严重利益冲突的。

(五)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土地被征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

(六)在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围)垦湿地、开矿、开发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或度假村、非法采石或挖沙等,以及其它造成生态系统严重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

第五条申请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的,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申请和自查评估报告;(二)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报告;(三)成立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四)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与当地社区利益相关者无严重利益冲突的证明文件;(五)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边界、分区、名称作过调整,或土地被征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还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

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

湿地公园有关标准目录1.《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林湿综字 [2010]7 号)2.《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方法(试行)》(2010 年 2 月 20 日印发)3.《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LYT1754-2008)4.《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LYT 1755-2008)《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林湿综字 [2010]7 号)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对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企业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编制内容和规划成就,科学推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我中心研究拟订了《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联合实质参照履行。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附件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1总则1.1 为促进我国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成就,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发展供应技术指导,拟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合用于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

地方湿地公园整体规划编制,可参照本导则。

1.3 国家湿地公园面积应在20 公顷以上,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30%。

1.4 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的任务是经过对湿地公园所在地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的综合研究,确立该湿地公园的范围、规模和性质,科学合理展开功能分区,明保证护与恢复举措,设置必备的科普宣教设备,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科学指导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可连续发展。

1.5 编制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应恪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连续发展” 的基根源则。

1.5.1 保护优先原则是指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构造和功能的完好性,防备湿地退化,保护湿地生态过程,实现湿地资源的可连续利用。

1.5.2 科学恢还原则是指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湿地修复理论和实践经验,联合湿地公园实质,引入先进的恢复技术和举措,使退化湿地得到科学修复。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文件办湿字[2010]191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保障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6年。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四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验收,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一)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擅自调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边界、功能分区、公园名称的。

(二)尚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或者管理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与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重叠或者交叉的。

(四)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属争议,或与社区利益相关者存在其它严重利益冲突的。

(五)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土地被征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

(六)在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围)垦湿地、开矿、开发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或度假村、非法采石或挖沙等,以及其它造成生态系统严重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

第五条申请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的,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申请和自查评估报告;(二)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报告;(三)成立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四)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与当地社区利益相关者无严重利益冲突的证明文件;(五)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边界、分区、名称作过调整,或土地被征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还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技术规程

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技术规程

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技术规程1.引言1.1 概述湿地是指在陆地表面或地下,由湿润土壤、植被和水体组成的生态系统,它们在全球范围内起着至关重要的生态作用。

湿地生态系统不仅是众多物种的家园,也是调节水文循环、净化水体、储存碳汇、保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的关键环境。

由于其独特的生境条件和综合的生态功能,湿地被广泛认为是地球上最富有生态价值的生态系统之一。

然而,随着人口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剧,湿地遭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和损失。

湿地的过度利用、破坏和污染不仅导致了生态系统服务的下降,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为了科学合理地保护和管理湿地资源,评估湿地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和重要性变得尤为关键。

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是一种系统性的方法,旨在量化和评估湿地提供的各种生态服务,以支持决策制定和可持续发展规划。

通过评估湿地生态系统服务,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湿地对于人类福祉和生态平衡的贡献,并为湿地保护和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旨在介绍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的技术规程,以帮助研究人员和决策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评估方法。

首先,我们将对湿地生态系统服务的定义和重要性进行阐述,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湿地的生态学意义和作用。

接着,我们将解释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的意义和目标,以及其在可持续发展规划和生态决策中的应用。

最后,我们将总结和回顾已有的研究成果,并展望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技术规程的未来发展方向。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能够增进人们对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的理解和认识,进而推动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介绍了本篇文章的组织结构和各部分的主要内容。

在这一部分中,读者可以了解到本文的主要章节和各章节的主题。

文章结构的目的是让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全文的内容和逻辑顺序。

在本文中,文章结构如下:2. 正文2.1 湿地生态系统服务的定义和重要性本章节将对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进行定义和阐述其重要性。

首先,将介绍湿地生态系统的概念和特点,然后阐述湿地生态系统服务的定义和范围。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国家湿地公园是国家重要的自然生态资源,对于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旅游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科学评估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制定了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以便对湿地公园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首先,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要求对湿地公园的地理位置、面积、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等进行全面的描述和评估。

对于湿地公园的地理位置,需要考虑其地理位置是否适宜,是否容易受到人为干扰等因素。

面积的评估则需要考虑湿地公园的面积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能够有效地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评估则需要考虑湿地公园内的生态环境是否良好,是否能够提供适宜的生存条件给各类生物。

其次,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要求对湿地公园的管理和保护情况进行评估。

管理和保护是湿地公园建设和运营的关键环节,评估标准要求对湿地公园的管理机构、管理措施、保护措施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管理机构的评估需要考虑其组织结构是否科学合理、管理能力是否强大、管理措施是否得力等因素。

保护措施的评估则需要考虑湿地公园内是否有完善的生态修复、保护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违规开发等情况。

最后,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要求对湿地公园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

湿地公园不仅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进行生态旅游、科学研究、教育宣传的重要场所。

评估标准要求对湿地公园的社会效益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旅游收入、科研价值、教育意义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为湿地公园的未来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总之,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科学评估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情况,促进湿地公园的健康发展。

只有通过科学的评估,才能更好地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双重目标。

希望相关部门和湿地公园管理者严格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和评估,不断提升湿地公园的管理水平和社会效益,为湿地生态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评价评分标准表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评价评分标准表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评估评分标准(试行)验收评验收评估时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名称:日间:年月估专家:评分等级与评分标准大验收指编专家评项优良(≥ 80 中(< 80 子项权重差(< 60 分)标权重号分60 分)分,≥分)湿地生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典态系统类型典型性、代表性、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型性、代表性、 0.08 独特典型性、代表性、性、独特性、多样独特性、多样性或生态功能性或生态系统多样性或生态系统功能湿地生表现一般表现非常突出功能比较突出湿地生湿地生态系统物物种多样性物物种多样性1丰富,或有珍相对丰富,或湿地生物物种多样 0.06 0.20基本状性较差,或不具有珍稀、有一定种群数稀、濒危或较量特有物种集濒危或特有湿地物种分大种群数量特况中分布布有物种分布保育区保育区基本保持自然保持自然状状态,湿地野态,湿地野生 0.06 保育区内湿地生态生动物栖息环动物栖息环境系统或野生动物栖息环基本不受人类境受人类活动境受人类活动干扰频繁干扰较少活动干扰保护措保护措施基本落实,施已很好落湿地保生态系统或野实,生态系统护生动植物栖息或动植物栖息保护措施落实不利,生 0.07 环境得到有效环境得到较好态 2系统或野生动植物栖息保护,或明显保护,或有改与0.20 改善;或野生环境未开展有效保护;或善;或野生动者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类、物种类或数量动物种类或数恢复数量减少有所增加量明显增加湿地用湿地用湿地用水保障不稳水能得到充分水基本保障;定;或主体水质低于国家0.07 IV 类标准,或有恶化趋保障;主体水主体水质基本-----质不低于国家符合国家Ⅲ势;水岸或景观受人为工1------IV 类标准,程干预痕迹过重并Ⅲ类标准,或能得到较好维能得到较大改护;水岸及景善;水岸及景观基本保持自观保持自然状然状态态湿地恢湿地恢复或人工湿地复或人工湿地工程科学合工程基本合理,生态系统理,生态系统 0.06湿地恢复或工程未开展得到较好恢得到有效恢或方案不合理,湿地生态复,重点区域复,无外来有系统未得到恢复、修复或无外来物种侵害物种进入或继续退化,或外来物种入入或已基本得已得到有效治侵严重理到治理公园范公园规划范围边界清围内无明显土地所有权、使晰,土地所有用权或管理权权、使用权及 0.05公园土地边界不属矛盾,土地管理权属关系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关系状况明确,并有利或管理权属关系未得到湿地公于湿地保护、不影响湿地保很好解决,影响湿地保管理工作的开护、管理工作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园管理展的开展已建专已建专基本条门管理机构,门管理机构,配备相对稳定人员稳定、专3 件及0.15 工作人员;工业较齐全,工 0.06未建专门管理机作经费有保作经费基本保构,或机构人员不稳定,能力建障;已制订完障;已制订部工作经费无保障;未分必要规章制善规章制度体制订设系并已得到很度并得到较好必要规章制度,或制执行好执行度执保护管行效果不佳理设施建设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符本符合总体规合总体规划,划,基本满足保护管理设施建设 0.04保护管理工作能够满足保护违背总体规划,设施建设要求管理工作要求不能满足保护管理工作已配备已设监4湿地要求科 0.15 缺少必要监测设较完善监测设测站点,配备0.05-----备,未建监测站点和基本2-----施,建立监技术档案;或尚未有效研监测必要监测设开测展调查监测工作,对湿站点,开展施,开展部分相地本底情况了解不清,湿应调查监测调查监测工地工及科普作,建立较作,建立主要保护管理工作缺少实时完备技术档宣教指标技术档监测数据支撑案,全面掌握湿地案,基本掌握本底情况,体系建湿地本底主要调查监测结果对情况,调查监设湿地保护有辅测对湿地保护有一定辅助作助作用用科普宣科普宣教设施设备基教设施设备完本完善,宣传善,宣传内容和宣传材料丰内容和宣传材未建科普宣教设施 0.05 或解说体系,或科普宣料比较丰富,形式多样,教富,设施、解说体系不符合要形式多样,展展示、解说体(同前求,或缺乏必须的宣传内示、解说体系系建设科学完容和宣传材料备基本符合要求页4)已开展部分科研项已开展目,但因项目针对性较强的针对性或项目未开展任何形式或湿地保护管理0.05内容的湿地保护管理科科研项目,对完成情况等原研项目,或对开展湿地保湿地保护管理因,对湿地保护管理科学研究无计划、工作的帮助已护管理工作的经显现帮助尚未显现无认识湿地合湿地利湿地利理利用用方式基本符用方式完全符合湿地保护及合湿地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原可持续利用原则,能综合及0.05湿地利用方式违背则,利用行为考 5 与 0.12虑湿地保护对湿地保护及湿地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及原则,对湿地生态功能湿地生态、生态、经济功及经社区关系协调-----济等多种功0.04湿地公园未能妥善社区未与社区能正常发挥无经济功能的正常发挥构能有效发挥负面影响成破坏或有潜在威胁3-----地特色人文景观较好协调处理社区利益关系,与参与湿地公园相利益相关者关建设,同时湿关利益群体存在一定利系协调;社区益冲突积极参与湿地地公园与社区相关利益群体保护,并从中也无利益冲突获得相应利益湿地利用方式考虑湿地美学价值和湿地利人文遗产价值用方式充分考的利用不够充虑或结合了湿湿地利用方式忽视地美学价值和分,但不违背人文遗产价值湿地景观或人湿地美学价值及人文遗产价值的保护,对湿地的保护、挖掘文遗产保护要景观或人文遗产造成破坏与利用求访客中访客中心、休闲、游心、休闲、游访客中心、休览、接待等设览、接待等设闲、服务设游览、接待等设施建设施建设能够满施建设基本满不足公园各项服足公园主要服施及能满足公园基本服务功0.08 6务功能要求能要求务功能要求给道路、道路、给基础设排水、环保、排水、环保、道路、给排水、供电、路标、供电、路标系施建设环保、供电、路标及消防消防等基础设统、消防等设等设施不符合管理、服务施符合管理、施配套建设有要求服务要求待完善整体建整体建设与规划无明设符合总体规划,服务设施、显冲突,服整体建设距规划务有较大差距,服务或基础基础设施符合和基础设施对设整体建湿地生态保护湿地生态保护施对湿地生态保护存在较大干扰基本要求设水平无明显干扰 0.10 7 建设风建设风与示范格具有一定个格具有较突出建设风格缺少个个性特征,与性特征,与湿性作用特征,或与湿地景观或湿地景观或当地景观或当地当-----0.04 0.030.030.040.044-----在湿地在湿地保护、合理保护、合理利利用、功能展示用、功能展示在湿地保护、合理0.03利用、功能展示或发挥或发挥及科及或发挥及科普普宣教方面有科普宣教方面无明显示宣教方面有一较范作用定示范作用好示范作用总 5-7 优良( 8-10 分)中( 1-4 分)差(分)分公园内公园内特色附公园内某项或某某项或某几项某项或某几项几湿地功能的项湿地功能虽未显现示湿地功能可表但加 10 分范意义或实已可见潜在示范意义际现出一定程度或效果表现得特的示范意义或实用效果别突出实际效果-----5专业资料可修改可编辑范文范例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范文---。

湿地生态质量评价规范

湿地生态质量评价规范

ICS 65.020.20B 62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湿地生态质量评估规范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wetland ecological quality(征求意见稿)-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估技术框架 (2)5 指标选取与赋值 (3)6 赋值标准 (3)7 附加分 (6)8 计算方法 (6)9 等级划分 (6)参考文献 (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湿地研究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丽娟、张曼胤、黄三祥、李伟、马牧源、魏圆云、赵欣胜、刘润泽、康晓明、郭子良、肖红叶、杨思、徐卫刚。

湿地生态质量评估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湿地生态质量评估的评估技术框架、指标选取与赋值、赋值标准、计算方法和等级划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的湿地生态质量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4708-2009 湿地分类GB/T 26535-2011 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GB/T 27647-2011 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GB/T 31759-2015 自然保护区名词术语LY/T 2090-2013 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3 术语和定义GB/T 24708-2009、GB/T 26535-2011、GB/T 27647-2011、GB/T 31759-2015、LY/T 2090-2013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主要是对湿地自然生态和人文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标准。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评估标准:
1. 湿地类型:评估湿地公园是否包含多样化的湿地类型,如沼泽湿地、河口湿地、湖泊湿地等。

2. 属性多样性:评估湿地公园内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包括不同物种的数量和种类、濒危物种的存在、湿地食物链的健康状况等。

3. 生态功能:评估湿地的生态功能,如水质净化、洪水调节、土壤保持和碳储存等。

4. 公众教育与参与:评估湿地公园是否具备展示湿地生态、开展公众教育和培训活动的能力,以及促进公众参与湿地保护的活动。

5. 文化遗产保护:评估湿地公园是否具有文化遗产价值,如传统的湿地利用方式、对当地社区的重要性等。

6. 管理计划:评估湿地公园是否有详细的管理计划,包括湿地保护和修复策略、游客管理、损害管控等。

7. 法律保护:评估湿地公园的法律保护措施和政策支持,包括是否受到国家和地方保护法律的保护,是否有相关政府机构的
支持等。

8. 可持续发展:评估湿地公园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包括经济收益、生态恢复、生态旅游等方面的潜力。

9. 社区参与:评估湿地公园是否与周边社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是否有社区参与湿地保护和管理的机制。

10. 监测和评估:评估湿地公园是否有完善的监测和评估机制,能够及时了解湿地的变化和保护效果。

以上是一些常用的评估标准,通过对湿地公园进行全面评估,可以确定其保护和管理的需要,并帮助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规划。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评分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评分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评分标准
人类对湿地的重要性已经认识到,并且为了保护这一珍贵资源,世界各地都采取了相关措施。

然而,湿地公园的评估标准通常因地区和国家之间的差异而不同。

通常情况下,评估湿地公园的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生态环境质量:包括湿地植被覆盖率、动植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等方面,对湿地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估。

2. 文化价值:评估湿地对当地文化的传承及其历史价值、文化景点或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3. 可持续发展:评估湿地管理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保障当地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湿地生态系统的长期健康。

4. 公众参与:评估湿地公园管理上是否有利于公众参与、教育和认识湿地。

这些标准和指标是评估湿地公园的一般性原则,具体的评估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你可能需要
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者通过相关法规和标准来获取更具体的信息。

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湿地公园评估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湿地生态保护:评估标准应包括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评估要考虑湿地内的水质、生物多样性、植被覆盖、水文循环等方面的指标。

评估标准还应关注湿地对于鸟类、鱼类和其他动物物种的重要性以及湿地对生态系统功能的贡献。

2. 生态服务功能:评估标准应考虑湿地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的生态服务功能,包括洪水调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等。

评估标准还应关注湿地对于旅游、养殖、农业、能源和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经济价值。

3. 管理和治理:评估标准应考虑湿地公园的管理和治理情况。

评估要关注湿地公园的规划与设计、保护区管理措施、监测与评估机制、参与利益相关方的合作等方面的标准。

评估标准还应考虑湿地公园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以及与当地社区的关系。

4. 可持续发展:评估标准应考虑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性。

评估要关注湿地公园在可持续旅游、教育与科研、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果。

评估标准还应考虑湿地公园的财务状况、人力资源能力和未来发展规划。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文件办湿字[2010]191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保障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6年。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四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验收,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一)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擅自调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边界、功能分区、公园名称的。

(二)尚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或者管理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与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重叠或者交叉的。

(四)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属争议,或与社区利益相关者存在其它严重利益冲突的。

(五)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土地被征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

(六)在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围)垦湿地、开矿、开发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或度假村、非法采石或挖沙等,以及其它造成生态系统严重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

第五条申请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的,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申请和自查评估报告;(二)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报告;(三)成立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四)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与当地社区利益相关者无严重利益冲突的证明文件;(五)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边界、分区、名称作过调整,或土地被征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还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ICS 65. 020B 65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 1754-2008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of national wetland park2008-09-03发布2008-12-01实施国家林业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湿地研究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湿地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丽娟、张曼胤、王义飞。

1 范围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湿地公园评估的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湿地公园的检查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 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湿地wetlands天然或人造、永久或暂时之死水或流水、淡水、微咸或咸水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水区。

3.2湿地公园wetland park拥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湿地景观为主体,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核心,兼顾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展示、科普宣教和湿地合理利用示范,蕴涵一定文化或美学价值,可供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湿地区域。

3.3国家湿地公园national wetland park经国家湿地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湿地公园。

4 评估原则科学性原则。

评估应能够科学准确地反映国家湿地公园的自然属性、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营等方面的状况。

定量化原则。

所有的评估指标都有确定的权重分值以及根据评估标准确定的分值。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Content-1496.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发布单位】国家林业局【发布文号】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发布日期】2013-03-28【生效日期】2013-05-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已经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1 3年3月28日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履行国际湿地公约,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滨海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原生地等人工湿地。

第三条国家对湿地实行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文章来源:/Content-1496.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应用推广研究成果,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

第七条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和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湿地生态状况评估技术规范 DB34_T 3420-2019

湿地生态状况评估技术规范 DB34_T 3420-2019

ICS65.020B 65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DB 34/T 3420—2019湿地生态状况评估技术规范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ecological condition of wetland文稿版次选择2019-11-04发布2019-12-04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4/T 3420—2019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湿地保护中心、安徽省林业局湿地管理处、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萍、周小春、邓勇、曹蕾、鹿伦跃、张颖、朱慧娟、柏晶晶、袁艺。

IDB34/T 3420—2019湿地生态状况评估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湿地生态状况的评估流程、评估指标及其权重、评估指标赋分、评估分值确定和评估等级划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的湿地斑块、特定区域或行政区域的湿地生态状况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4708 湿地分类HJ 623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安徽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实施细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湿地生态状况 wetland ecological condition湿地生态现状的优劣程度,包括水环境状况、生物状况、景观状况及干扰状况等。

3.2湿地生态需水 wetland ecological water demand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平衡所需的水量,或发挥期望的湿地生态功能所需要的水量。

3.3受保护物种 protected species国家和安徽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易危及以上物种。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评分标准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评分标准
公园内某项或某几项湿地功能虽未显现但已可见潜在示范意义或实用效果
保护措施落实不利,生态系统或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未开展有效保护;或者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减少
0.07
湿地用水能得到充分保障;主体水质不低于国家Ⅲ类标准,或能得到较大改善;水岸及景观保持自然状态
湿地用水基本保障;主体水质基本符合国家Ⅲ-IV类标准,并能得到较好维护;水岸及景观基本保持自然状态
湿地用水保障不稳定;或主体水质低于国家IV类标准,或有恶化趋势;水岸或景观受人为工程干预痕迹过重
已建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相对稳定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基本保障;已制订部分必要规章制度并得到较好执行
未建专门管理机构,或机构人员不稳定,工作经费无保障;未制订必要规章制度,或制度执行效果不佳
0.04
保护管理设施建设符合总体规划,能够满足保护管理工作要求
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基本符合总体规划,基本满足保护管理工作要求
保护管理设施建设违背总体规划,设施建设不能满足保护管理工作要求
0.05
4
湿地科研监测及科普宣教体系建设
0.15
已配备较完善监测设施,建立监测站点,开展相应调查监测工作,建立较完备技术档案,全面掌握湿地本底情况,调查监测结果对湿地保护有辅助作用
已设监测站点,配备必要监测设施,开展部分调查监测工作,建立主要指标技术档案,基本掌握湿地本底主要情况,调查监测对湿地保护有一定辅助作用
缺少必要监测设备,未建监测站点和基本技术档案;或尚未有效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对湿地本底情况了解不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缺少实时监测数据支撑
0.05
科普宣教设施设备完善,宣传内容和宣传材料丰富,形式多样,展示、解说体系建设科学完备
科普宣教设施设备基本完善,宣传内容和宣传材料比较丰富,形式多样,展示、解说体系基本符合要求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评估评分标准表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评估评分标准表
0.04
7
整体建设水平与示范作用
0.10
整体建设符合总体规划,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符合湿地生态保护基本要求
整体建设与规划无明显冲突,服务和基础设施对湿地生态保护无明显干扰
整体建设距规划有较大差距,服务或基础设施对湿地生态保护存在较大干扰
0.04
建设风格具有较突出个性特征,与湿地景观或当地特色人文景观较好协调
已设监测站点,配备必要监测设施,开展部分调查监测工作,建立主要指标技术档案,基本掌握湿地本底主要情况,调查监测对湿地保护有一定辅助作用
缺少必要监测设备,未建监测站点和基本技术档案;或尚未有效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对湿地本底情况了解不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缺少实时监测数据支撑
0.05
(同前页4)
科普宣教设施设备完善,宣传内容和宣传材料丰富,形式多样,展示、解说体系建设科学完备
未开展任何形式或内容的湿地保护管理科研项目,或对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科学研究无计划、无认识
0.05
5
湿地合理利用及与
社区关系协调
0.12
湿地利用方式完全符合湿地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原则,能综合考虑湿地保护及湿地生态、经济等多种功能有效发挥
湿地利用方式基本符合湿地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原则,利用行为对湿地保护及生态、经济功能正常发挥无负面影响
保护措施基本落实,生态系统或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得到较好保护,或有改善;或野生动物种类或数量有所增加
保护措施落实不利,生态系统或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未开展有效保护;或者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减少
0.07
湿地用水能得到充分保障;主体水质不低于国家Ⅲ类标准,或能得到较大改善;水岸及景观保持自然状态
湿地用水基本保障;主体水质基本符合国家Ⅲ-IV类标准,并能得到较好维护;水岸及景观基本保持自然状态

国家湿地公园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国家湿地公园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国家湿地公园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第一节估算依据该项目的投资估算是在进行广泛物价和费用调查的基础上,参照国内类似工程的费用水平,并考虑到湖南省、邵阳市及城步县现行的物价水平,以及建设条件对工程投资带来的影响因素等综合分析后进行估算的。

各类费用估算的具体依据如下:(一)建安工程费(1)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政策、法规;(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3)当地社会经济指标、现行市场价格;(4)国内外同类项目建设标准和经济指标;(5)原林业部颁布的《林业工程建设概算编制方法》(1999年);(6)《湿地恢复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7)湖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8年)。

(二)设备购置费按现行市场价格估算。

(三)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参照林产工业设计估算编制办法计算指标,其中:(1)可研咨询费;按工程费用的1.5%计算;(2)勘察设计费:按工程费用的2.0%估算;(3)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工程费用的2.0%估算;(4)工程监理费:按工程费用的1.5%估算;(5)招投标费:按工程费用的1.0%估算。

(四)预备费用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及工程其它费用之和的 5.0%进行估算。

第二节投资估算范围本次投资估算范围指项目建设近期、中远期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节投资估算经初步估算,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在近期、中远期建设期内共需投入资金9178.49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和进度安排详见表16-1。

表16-1 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近期、中远期建设投资汇总表单位:万元(一)建设投资按构成分工程建设费用:8093.90万元,占总投资88.18%;其它费用:647.52万元,占总投资7.06%。

基本预备费:437.07,占总投资4.76%(二)建设投资按投资期限分近期:建设资金6692.66万元,占建设投资的72.92%;中远期:建设资金2485。

83万元,占建设投资的27.08%。

第四节效益评价一、生态效益湖南城步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划主要为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其投资产生的效益主要为生态与社会效益,因此本规划着重分析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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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1754-2008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of national wetland park
2008-09-03发布2008-12-01实施
国家林业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湿地研究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湿地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丽娟、张曼胤、王义飞。

1 范围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湿地公园评估的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湿地公园的检查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18 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湿地 wetlands
天然或人造、永久或暂时之死水或流水、淡水、微咸或咸水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水区。

3.2
湿地公园 wetland park
拥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湿地景观为主体,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核心,兼顾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展示、科普宣教和湿地合理利用示范,蕴涵一定文化或美学价值,可供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湿地区域。

3.3
国家湿地公园 national wetland park
经国家湿地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湿地公园。

4 评估原则
科学性原则。

评估应能够科学准确地反映国家湿地公园的自然属性、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营等方面的状况。

定量化原则。

所有的评估指标都有确定的权重分值以及根据评估标准确定的分值。

可操作性原则。

评估方法简单易用,计算简便,可操作性强。

5 评估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分值
评估指标体系由湿地生态系统、湿地环境质量、湿地景观、基础设施、管理和附加分等6类项目23个因子组成,总分为100分,其权重分值见表1。

8 评估等级
——评估总得分大于等于80分,且单类评估项目得分均不小于该类评估项目满分的60%,评为“优秀”;
——评估总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且单类评估项目得分均不小于该类评估项目满分的60%,评为“良好”;
一一评估总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且单类评估项目得分均不小于该类评估项目满分的60%,评为”一般”;
——评估总得分小于60分,或单类评估项目得分为该类评估项目满分的60%以下,评为“较差”。

参考文献
[1]赵学敏.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家园.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
[2]崔丽娟,Stephane AsseIEn.湿地恢复手册——原则·技术与案例分析.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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