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沿江路以东旧区改造项目居民安置房抽签选房细则
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扬州市区2018年度第二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构名录》的通知
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扬州市区2018年度第二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构名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4.13•【字号】扬住房发〔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扬州市区2018年度第二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构名录》的通知扬住房发〔2018〕30号各区房管局、江都区建设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扬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府74号令)和《扬州市区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扬住房发[2014]46号)的规定,对市区从事房屋征收(拆迁)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现将已在我局备案且具备房屋征收(拆迁)评估资格的市区2018年度第二批评估机构名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江苏金宏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2.江苏慧宇诚房地产土地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3.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4.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5.扬州一元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6.江苏世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扬州新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7.江苏首佳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8.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9.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8年4月13日。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011
佛山市高明区三洲旧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顺利实施高明三洲旧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通过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如下:一、征收范围征收范围包括:碧桂路以东、滨河路和三洲旧桥以南、三景路以北及沧江桥和高明河堤以西组成区域(含凤翼州),具体征收范围见附件一。
二、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1、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为本次三洲旧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部门,佛山市高明区荷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委托实施房屋征收,是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2、征收范围内土地房屋的权属人为被征收人。
三、征收补偿的依据及原则1、房屋补偿的面积及使用功能依据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记载的合法面积及使用功能;《房地产权证》登记的使用功能不清晰或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功能有冲突时,以土地使用证登记功能为准。
2、补偿标准的依据:一是依照本征收补偿方案标准(主要针对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二是依据单个项目征收补偿评估结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主要针对工业用房)。
3、征收原则:本次征收补偿主要实行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四、征收补偿方式及奖励办法1、住宅用房征收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及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一种方式进行补偿。
非住宅用房只采用货币补偿一种方式进行补偿。
2、选择货币补偿的,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扣除公共分摊面积后计算(套内建筑面积)。
3、为促进和谐社会及实践科学发展观,本方案特制定相应的征收补偿奖励条款,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本方案签订征收补偿合同且选择货币补偿者,可享受货币奖励,超过规定时限还未签订征收补偿合同者,一律不得享受相关奖励。
新闻稿:523户棚改安置居民完成抽签分房工作
棚改项目二期抽签分房523户
8月22日下午,X市X区在X体育馆举行X马坝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抽号分房大会,共抽签分房棚改安置房523户,标志着X马坝棚户区改造二期收官阶段。
据项目负责人介绍,X马坝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位于X市X 区松山街道办十六冶三村,项目用地总面积L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 35万平方米,共规划建设28层住宅楼3栋,住宅648 套,安置户型为55 rtf、65 Itf和75 Itf三种,安置对象主要为中色十六冶X片区和仁化片区等523户棚户区改造对象,预计年前可分配入住。
“很开心抽到的房屋光线好,小区有电梯,环境也不错,期待能早日搬入新家J“分房过程很顺利,工作人员很热情,为他们点赞。
”抽签分房现场,参与分房的安置户们纷纷点赞叫好。
据悉,为推进X区住房发展改革事业向纵深推进,该区结合前几期棚改安置抽号分房经验等,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督促广晟建设加快项目落地,确保如期交付使用。
同时,为保障抽签分房科学合理,该区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抽房现场选点、安保、维稳、消防、医疗等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并邀请X市公证处人员全场录像、全场监控,确保抽签选房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接下来,X区将继续抓好棚改安置房后续交付使用等工作, 并引入物业管理,让广大居民早日迁入新居。
拆迁选房方案
拆迁选房方案第1篇拆迁选房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推进,拆迁安置工作愈发显得重要。
为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拆迁选房流程,制定本拆迁选房方案。
二、目标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拆迁政策,确保拆迁选房过程的合法性。
2. 公平公正:确保拆迁选房过程公开透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3. 人性化: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实际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选房方案,让被拆迁人满意。
4. 高效有序:优化拆迁选房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选房过程有序进行。
三、拆迁范围及补偿标准1. 拆迁范围:本次拆迁项目涉及XX地区,具体范围以政府部门公告为准。
2. 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拆迁政策,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
四、选房流程1. 户籍审核:拆迁工作人员对被拆迁人的户籍情况进行审核,确认被拆迁人身份。
2. 资格认定:根据拆迁政策,对被拆迁人进行资格认定,确定选房顺序。
3. 选房通知:拆迁工作人员提前通知被拆迁人参加选房,并提供选房相关资料。
4. 选房规则:按照资格认定结果,被拆迁人按顺序选房。
每人仅能选择一套房源,选房后不得更换。
5. 签订协议: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 办理入住:被拆迁人按照协议约定,办理入住手续,领取钥匙。
五、房源及户型1. 房源:本次拆迁选房项目提供多种房源,包括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底层商业等。
2. 户型:根据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结构,提供多种户型供选择,包括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三室两厅等。
六、优惠政策1. 优先选房权:对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给予优先选房权。
2. 临时安置补助:拆迁期间,为减轻被拆迁人的生活压力,给予临时安置补助。
3. 奖励政策:对按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时搬迁的被拆迁人,给予一定奖励。
七、保障措施1. 宣传政策:加大拆迁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被拆迁人充分了解政策。
2. 培训工作人员: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为确保某区块综合改造项目中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合理,本实施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已与拆迁人签订《住宅用房拆迁调产安置补偿协议》或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并已生效的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的情况。
二、安置房源情况本次选房的安置房源位于古塘街道某某新村,共计54幢2207套,包括大、中、小三种套型,具体详见附件一。
三、安置房选房原则选房原则包括立足现状、套数就少、面积就近、主力套型优先等。
被拆迁人总可安置面积不足于安置实际最小套型房源面积的,以实际最小套型房源安置。
被拆迁人总可安置面积大于最小套型面积的,按照《安置房选择规定》确定安置房组合。
同时,每一份协议在第一、第二轮选房中至多选择一套,且被拆迁人按《规定》选择的安置房细分套型总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总可安置面积30平方米。
四、安置房选房配对方式本项目安置房选定通过被拆迁人直选房号、直抽房号、先配对后抽取房号等三轮选房的方式进行。
拆迁人应在选定前仔细阅读《细则》。
指挥部公布了拆迁安置房的情况,包括拟安置房源的幢数、幢号、套型、套数、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建筑面积、计入可安置面积和结算价格,以及主体房附属的车位、杂物间搭配情况和结算价格。
被拆迁人可以前往安置区查看安置房源情况。
第一轮直选房号:被拆迁人根据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自身意愿直接选择一套安置房(也可以选择两套高层可组合套型)。
第二轮直抽房号:完成第一轮直选房号后,仍有可安置面积的被拆迁人进入第二轮直抽房号。
根据细分套型设置抽签箱,被确认资格的被拆迁人(或被委托人)按照提前排定的顺序号依次在相应抽签箱中抽取一套或两套相应细分套型的“安置房房号”,每张“安置房房号”所对应的房子即为被拆迁人的直接抽中的安置房。
第三轮配对选房:完成前两轮选房后,仍有可安置面积的被拆迁人进入第三轮配对选房。
被拆迁人应根据规定,按细则完成剩余可安置面积所需安置房细分套型的配对,书面确定本户拟选择的安置房细分套型和套数。
回迁房选房流程及规则
回迁房选房流程及规则
回迁房是指政府为了城市建设或改造而拆迁居民后,为其提供的一种住房补偿方式。
回迁房的选房流程及规则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选房流程
1.申请登记:居民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摇号:在申请登记截止后,相关部门会进行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3.选房:按照摇号的顺序,居民可以到指定的选房现场进行选房。
4.签约:选房后,居民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
5.交房:房屋竣工后,相关部门会通知居民进行交房手续。
二、选房规则
1.选房顺序:按照摇号的顺序进行选房,先摇到号的先选房。
2.选房范围:居民只能在规定的选房范围内进行选房。
3.选房方式:居民可以自行前往选房现场进行选房,也可以委托他
人代为选房。
4.选房限制:每户家庭只能选一套房,不得重复选房。
5.选房标准:选房时,居民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不能超出规定的面积和价格范围。
6.签约规定:签约时,居民需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自己的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回迁房选房流程及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居民需要认真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回迁房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高明区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旧城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顺利实施高明区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旧城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经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布如下:一、拆迁范围拆迁范围为以下两片区:(一)沿江路以东区域:沿江路以东区域:高明自来水公司水厂以南至荷城公园以北;灵龟公园以南至高明大道以北。
(二)玫瑰路以东区域:东至沿江路,南至沧江路,西至玫瑰路。
具体拆迁范围见附图。
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拆迁项目的拆迁人;以上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人为被拆迁人。
三、拆迁补偿的依据及原则1、确定被拆迁房屋面积及使用功能的依据为:《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面积及使用功能。
《房地产权证》登记的使用功能不清晰或与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有冲突时,以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为准。
2、拆迁原则:本次拆迁补偿实行先迁后拆的原则。
四、奖励办法为促进和谐社会及实践科学发展观,本方案特制定相应的拆迁补偿奖励条款。
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本方案签定拆迁补偿合同者,可享受奖励。
超过规定时限者,一律不得享受相关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见下文拆迁补偿标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拆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及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六、拆迁补偿标准房屋建筑物根据拆迁房屋的功能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
其中住宅包括配套的车库或杂物房,非住宅包括商铺、办公用房及工业用房等。
土地使用权根据拆迁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分为出让和划拨两类。
(一)、住宅(1)货币补偿住宅货币补偿基本标准如下:3600元/平方米以上标准以套内面积计价,包括其占地使用权的补偿及其室内水电的补偿。
定向安置房项目“三定三限三结合”实施方案
“定向安置房项目‘三定三限三结合’实施方案”一、三定:定目标、定规模、定标准1.定目标(1)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安置房项目具备完善的配套设施。
(2)提高居住品质,打造宜居、环保、智能的安置社区。
(3)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
2.定规模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安置房项目的规模。
既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实际需求,又要确保项目规模与城市发展趋势相匹配。
具体措施如下:(1)开展项目前期调研,了解居民需求,确定安置房项目规模。
(2)充分考虑城市发展趋势,确保项目规模与城市空间布局相协调。
3.定标准(1)建筑质量标准:确保安置房项目的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配套设施标准:完善安置房项目的配套设施,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3)环保标准:注重环保,打造绿色、生态的安置社区。
二、三限:限价格、限面积、限销售对象1.限价格为了保障居民的利益,我们对安置房项目的价格进行限制。
具体措施如下:(1)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确保安置房价格低于市场价。
(2)建立价格监管机制,防止项目开发商恶意抬价。
2.限面积合理控制安置房项目的面积,避免资源浪费。
具体措施如下:(1)根据居民实际需求,确定安置房项目的户型面积。
(2)建立面积监管机制,确保项目面积符合规定。
3.限销售对象明确安置房项目的销售对象,保障符合条件的居民受益。
具体措施如下:(1)制定安置房项目销售政策,限定销售对象。
(2)建立销售监管机制,确保销售过程公平、公正。
三、三结合:结合城市规划、结合居民意愿、结合市场规律1.结合城市规划将安置房项目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具体措施如下:(1)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确保项目与城市布局相协调。
(2)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提升城市形象。
2.结合居民意愿充分考虑居民意愿,提高安置房项目的满意度。
具体措施如下:(1)开展居民意愿调查,了解居民需求。
(2)根据居民意愿,优化项目设计方案。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征地补偿标准七类区片区片: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2、八类区片区片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006161660)将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土地有七类、八类土地二种:七类区片区片范围:荷城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区片区片范围: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
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006161660)。
▲▲湖北省石首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松滋市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全市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的实施方案
全市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x〕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36号)、《住建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用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建保〔x〕15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x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x〕48号) 精神。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x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州建房通〔x〕18号)、《x市老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x府发〔x〕2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x市棚户区改造五年规划(x—x)》及x市实际,为加快推进x 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进程,健康平稳拉动x市存量商品房市场销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x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回购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改安置房总投资的比例可以达到40%;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利用棚户区改造资金购买存量商品房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明确各地通过货币补偿、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方式,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推动存量商品房转为棚改安置房。
x市政府搭建服务平台,通过减免收费、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等措施,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存量房源在平台登记,支持棚改居民通过自主选择商品住房实现安置。
据统计,x 市目前存量商品房13830套,未销售成套住房面积160万平方米,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将存量商品房作为重要的棚改安置房房源。
老城区棚改项目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人通过货币补偿、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安置,改造区域严格按照x市控规指标执行。
二、重大意义市人民政府组织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是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促进棚户区房屋征收进度,缩短安置周期,满足棚户区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加快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房”;有利于节省市人民政府对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户支付过渡安置费用,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市人民政府重复征收配套安置用地新建回迁房,节约用地资源;有利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现将《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5日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省有关要求,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力争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新生力量和特色名片的战略目标,以保障生态安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基本出发点,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着力点,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衔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与“一带一廊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好发展与保护、引导与约束、当前与长远三大关系,为建设更高水平美丽肇庆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商圈控制性详细规划
潘健超 (城市规划师) 孔凡娥 (助理规划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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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说明书 前 言..................................................................................................................................................v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2 1.1 高明区发展概述 ...........................................................................................................................2 1.2 荷城商圈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3 第二章 规划准则..............................................................................................................................7 2.1 规划依据 ....................................
佛山市高明区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佛山市高明区都市规划管理实行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制定都市规划,加强都市规划管理,保障都市规划旳顺利实行,增进经济、社会、环境旳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广东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措施》以及《佛山市都市规划管理暂行措施》(佛府[2023]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行都市规划,进行各项建设,合用本细则。
第三条都市规划是进行都市建设和管理旳根据,在本区范围内土地运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都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四条都市规划必须依法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或者废止。
第五条都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并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核发《规划验收合格证》。
第六条区政府根据佛山市都市规划旳规定,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都市规划旳制定和实行。
第七条佛山市规划局高明分局(如下简称规划分局)是我区都市规划旳行政主管部门,受佛山市规划局和区政府双重领导,负责本辖区内旳都市规划工作。
第八条规划分局下设三个规划管理所,从属规划分局直接管理。
各规划管理所旳详细设置和管辖范围如下:(一)规划分局荷城管理所,负责荷城街道、西安街道、三洲街道和富湾镇旳都市规划管理工作;(二)规划分局明城管理所,负责明城镇、人和镇、杨梅镇旳都市规划管理工作;(三)规划分局更合管理所,负责更楼镇、合水镇旳都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九条都市规划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和本区旳实际状况,科学预测都市发展,对旳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旳关系。
都市规划应当符合都市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观,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相结合,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都市规划应当增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高明中心城区(荷城旧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局部
《高明中心城区(荷城旧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公示文件)一、规划调整简介本次拟调整地块均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涉及一个已批控规,为《高明中心城区(荷城旧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次规划拟有6处需要调整,位置及规模分别为:目标地块1为兼容性调整,地块位于西江大道以南、荷富路以东、明国路以北、荷香路以西,地块规划面积为35701㎡。
目标地块2为道路线形调整,调整沿江路高明水厂—荷城公园段,位于原规划东侧,长度约1706m。
目标地块3为水厂扩建地块位置调整,地块位于沿江路以东,西江以西,扶丽村以北,地块规划面积35776㎡。
目标地块4为地块用地性质及强度调整,地块位于沿江路以东,荷城公园以北,地块规划面积47485㎡。
目标地块5为地块用地性质及强度调整,地块位于怡乐路以南,荷香路以西,涉及原规划荷城中学及其北侧居住地块,原规划用地面积分别为62765㎡及17528㎡。
目标地块6为地块用地性质及强度调整,地块位于西江大道以南,明国路以北,文昌路以东,原规划用地面积62606㎡。
根据调整内容,拟调整地块主要可分为4类,1处为用地兼容性调整,1处为道路线形调整,1处为市政设施用地位置调整,3处为用地性质及强度调整。
图1-1 目标地块在原控规的区位示意图二、规划调整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5)《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技术准则》;(6)《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规程》;(7)《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电子数据成果标准》;(8)《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佛规通【2008】81 号);(9)《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度改革和创新研究》及相关政策文件;(10)《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11)《高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2)《高明中心城区(荷城旧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3)国家、省、市其它相关规范、规定。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为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地做好某某区块综合改造项目被拆迁人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工作,根据《某某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关于某某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补充意见》、《某某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房选房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拆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某某区块综合改造项目已与拆迁人签订《住宅用房拆迁调产安置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以及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并已生效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
二、安置房源情况本次选房的安置房源位于古塘街道某某新村,具体为1#-54#共计54幢2207套。
套型包括:大套系1435套(细分为117平方米套型77套、133平方米套型1086套,148平方米套型272套),中套系662套(细分为83平方米套型499套、95平方米套型163套),小套系110套(细分为45平方米套型96套、65平方米套型14套),具体详见附件一。
三、安置房选房原则(一)安置房组合根据“立足现状、套数就少、面积就近、主力套型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被拆迁人总可安置面积不足于安置实际最小套型房源面积的,以实际最小套型房源安置。
(三)被拆迁人总可安置面积大于最小套型面积的,按照《安置房选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见附件二)确定安置房组合。
(四)安置房附属的车位、杂物间,由拆迁人搭配主体房确定,与主体房源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选择。
(五)原则上每一份协议在第一轮、第二轮选房中至多在14#-42#中选择一套,同时也至多选择一套中或小套系安置房,包括由特殊情况优先取得的底层安置房(无匹配房型的除外)。
具体按《安置房选房配对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详见附件三。
(六)被拆迁人按《规定》选择的安置房细分套型总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总可安置面积30平方米。
被拆迁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完成必选套系选择后,其剩余可安置面积不足实际剩余安置房源中最小套系面积的(小套系不作为实际剩余安置房源),可不再选房,实行货币结算。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1 / 22目录一、适用范围P3二、安置房源情况P3三、安置房选房原则P4四、安置房选房前资格选房人的登记确认工作P5五、安置房选房工作组织P7六、安置房选房办法时间表P9P9 七、安置房选房办法释疑P12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P13 声明九、P13 十、附件22/ 2为和谐顺利的组织、完成XXXX项目被拆迁人安置房选房工作,根据X政发〔XX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结合XXXX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仅限XXXX项目,适用于原XX路地面X栋的原职工住户,且必须已与XXXXXXXXXXXXXXXXX公司签订了《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房屋产权调换协议补充协议》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核定表》的原职工住户(以下称被拆迁人)的回迁安置选房使用。
被拆迁人是指拆迁房屋对应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产权人。
(持有《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但其房屋产权已交易或变更登记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被拆迁人)二、安置房源情况安置房源位于(安置房源共计XXXX套)。
户型包括: #楼二房二厅一卫XX套,建筑面积在XXX—XXX㎡之间;#楼二房二厅一卫XX套,建筑面积在XXX—XXX㎡之间,#楼三房二厅一卫XX套,建筑面积在XXX—XXX㎡之间(具体户型房号及面积详见附件一《XXXX楼房屋产权对照表》)。
房型概况表建筑面栋号户型建筑面积套数合计户型套数合计积二房二楼#3 / 22厅一卫合计面筑建合计栋号户型户型套数合计套数建筑面积积二三房厅一卫#楼合计三、安置房选房原则(一)被拆迁人安置房实行“拆一还一”政策进行安置,即一套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对应一套安置房。
如被拆迁人房屋对应的安置面积大于本次安置房源:能提供的最大房型面积,可以按以下方式选择安置房(任选其一)、被拆迁人本次不参与选房,待后续安置房源中有适当面积的安置房再参1 与选房;、被拆迁人参与本次选房,从现安置房源中选择一套安置房,应安置面积2)内的,按建筑面积5㎡超过部分在大于其选择的安置房面积部分,5㎡(含按职工内部认购价补偿。
坜明安置区选房流程
坜明安置区选房流程
1. 登记报名:居民需要到坜明安置区的登记点进行实名登记,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房屋购买意向,并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
2. 确认资格:申请人须要经过安置区的审核确认资格。
3. 查看房源:安置区会公示可供选择的房源信息,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房屋。
4. 抽签选房:在公示房源结束后,安置区会举行抽签选房活动,已注册的居民按照抽签结果从公示的房源中选择自己心仪的房屋。
5. 签订合同:选择好房屋的居民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安置区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缴纳首期购房款。
6. 交付房屋:居民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清购房款,由安置区完成房屋过户及交付工作。
7. 入住验房:居民可以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需要及时向安置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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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改造项目
居民安置房抽签选房方案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同意<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明府复[2010]8号),现就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改造项目居民安置房抽签选房问题,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安置房情况
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改造项目居民安置房,即景泰蓝湾花苑,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以北、荷富路以西,一期建设29962.82平方米建筑面积,可供居民置换房屋共201套。
沿江路以东改造区域要求产权置换的住户共138户。
安置房建筑设计采用高层方案,一期共建设1#、2#、3#楼各17层的住宅。
安置房住宅套内面积设有11个户型,具体如下:
注:以上户型面积以房产实际测量为准。
二、抽签选房的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根据文件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所签订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实施的原则。
按照《关于同意<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明府复[2010]8号)规定:“凡在拆迁期限内签定拆迁补偿合同的,以1个月为一个时间段,按每一个时间段的顺序由已经签定拆迁补偿合同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优先选择房屋,选择的顺序通过
抽签决定”,而且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也作了相应的约定。
三、抽签选房办法
(一)按照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的先后顺序,以1个月(日历月)为一个时间段,分成若干个时间段(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最早的月份为第一时间段、接下来是第二时间段、第三时间段…..)。
(二)第一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按照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的先后顺序(在同一天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按照7月2日确定被征收房屋权属人上台抽签的先后次序排列,具体详见“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抽签顺序汇总表”)抽签抽取选房顺序号,再按该顺序号(从小到大排列)由被征收房屋权属人直接选择某一楼层的房屋,选定的房号即为其置换房(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必须按照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确定的面积选房)。
(三)第一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全部选择房屋完毕后,选剩的安置房由第二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选择。
第二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按照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的先后顺序抽签抽取选房顺序号,再按该顺序号(从小到大排列)由被征收房屋权属人直接选择某一楼层的房屋,选定的房号即为其置换房(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必须按照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确定的面积选房)。
(四)第一、第二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全部选择房屋完毕后,选剩的安置房由第三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选择,抽签选房办法同上。
以此类推,直至所有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抽签选房完毕。
四、操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次抽签选房活动的组织单位为高明区三旧改造办,负责安置房抽签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证处进行公证,邀请区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板块、住建板块)监督。
(二)抽签选房时间安排
1、抽签选房时间:2012年8月4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2:00,其中签到时间为8:30至9:15分,9:30准时开始抽签。
2、抽签选房地点:高明区体育馆(室内篮球场馆)。
3、抽签选房对象: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改造项目已经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并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
(三)抽签会前的工作安排
1、信息公示
(1)抽签顺序公示
在抽签会举行前,区三旧改造办根据被征收房屋权属人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的时间顺序,确定被征收房屋权属人上台抽签的顺序并进行公示。
(如在同一天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由区三旧改造办组织在2012年7月2日(星期一)到沿江东动迁工作组先行抽签确定这些被征收房屋权属人上台抽签的先后次序)
公示时间:2012年7 月27 日至2012年8 月2 日。
公示地点:沿江东动迁办公室首层的宣传栏、被征收房屋
权属人楼梯口(每户派发一份资料)、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
(2)被征收房屋权属人信息公示
在抽签会举行前,区三旧改造办分别统计出每一日历月内需要各种不同户型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名称、数目、拟置换的房屋面积和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的时间等信息,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2年7 月27 日至2012年8 月2 日。
公示地点:沿江东动迁办公室首层的宣传栏、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楼梯口(每户派发一份资料)、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
(3)安置房信息公示
在抽签会举行前,区三旧改造办对所有安置房按面积户型进行分类及编写房号,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2年7 月27 日至2012年8 月2日。
公示地点:沿江东动迁办公室首层的宣传栏、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楼梯口(每户派发一份资料)、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
2、安置房抽签选房说明
在抽签会举行前,区三旧改造办组织被征收房屋权属人举行居民安置房抽签选房说明会,对安置房抽签选房方案、安置房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时间:2012年7月14日上午8:30至11:00
地点:高明区体育馆(室内篮球场馆)
3、现场布置工作
由区三旧改造办会同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做好居民安置房抽签选房现场会的信息公示、安置房户型图展示、场地布置、安全保卫和卫生医疗等工作。
(四)现场抽签选房
1、会议签到
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凭身份证到签到处签到,经工作人员查验身份签到后领取个人信息表(若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委托他人参加本次抽签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然后在轮候区有次序坐好等候。
2、被征收房屋权属人上台抽签
(1)先进行第一时间段的抽签
①按照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的先后顺序,以1个月(日历月)为一个时间段,分成若干个时间段(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最早的月份为第一时间段、接下来是第二时间段、第三时间段…..)。
②区三旧改造办先将第一时间段内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需要置换房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的数量进行统计,并展示第一时间段的顺序号(第一时间段的顺序号由1号开始编写,顺序号从小到大排列,该时间段有多少个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就编写多少个顺序号)。
③工作人员当众展示抽签箱,并将选房顺序号装进抽签箱中,并当众搅拌。
④由工作人员当众宣读第一时间段内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的具体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名单和合同确定的户型。
⑤由工作人员按照第一时间段内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的先后顺序点名,被点名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到抽签区,抽取选房顺序号。
工作人员连续用粤语、国语各点名三次后,被点名
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如不应到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选房。
⑥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抽取顺序号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抽取的选房顺序号并做好记录。
(2)第一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抽签完毕,进行第二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的抽签。
工作人员将抽签箱清空,将第二时间段的顺序号放进抽签箱中等待抽签(顺序号须接着上个月的顺序号编写,如:上个月编写到8号,则该月要从9号开始编写,顺序号按小到大排列)。
第二时间段的抽签程序与第一时间段相同。
(3)第一、第二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抽签完毕,进行第三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的抽签。
抽签箱也须清空,第三时间段的顺序号(从小到大排列)也须接着上个月的顺序号,具体抽签程序同上。
(4)以此类推,直至所有时间段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抽签完毕。
3、被征收房屋权属人的选房
(1)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抽取顺序号后由工作人员带到等候区,核实面积和选房次序,并按照顺序号坐好等候。
(2)按照顺序号(从小到大排列)的先后次序,由工作人员根据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确定的户型面积,带领该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到选房区中相应的户型区。
选房区工作人员核对被征收房屋权属人的个人信息表和顺序号码后,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开始选房。
(3)每个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有10分钟的时间进行选择房屋,被征收房屋权属人须事前做好准备,抓紧时间选择房屋。
4、选房结果确认
(1)选定房屋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须填写“选房结果确认书”,放弃选房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须填写“放弃选房确认书”。
如被征收房屋权属人经10分钟考虑仍不能选房且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放弃本次选房,确认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2)选房完毕后由工作人员登记存档并拍照留底。
5、实时更新选房结果。
工作人员按照选房情况,及时在选房结果信息栏中更新选房结果,以便等待选房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能及时了解情况。
(五)放弃抽签选房的处理办法
由区三旧改造办组织安排放弃本次抽签选房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择日再对剩余楼房(安置房一期范围内未确定房屋权属人的楼房)进行选定,选房方案根据《关于同意〈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批复》(明府办复[2010]8号)文件规定另行制订。
五、其他事项
以上方案未尽事宜,由区三旧改造办负责解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选房结果确认书和放弃选房确认书
3、抽签选房现场会流程图
4、抽签选房现场会平面布置图
5、被征收房屋权属人个人信息表
6、选房顺序号
佛山市高明区佛山市高明区
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