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职工总量增长,切实做好减员增效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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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职工总量增长,切实做好减员增效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公布日期】1999.03.10
•【文号】[1999]中油人劳字第114号
•【施行日期】1999.03.10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严格
控制职工总量增长,切实做好减员增效工作的意见
([1999]中油人劳字第114号1999年3月10日)近年来,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原总公司以产定人、减员增效的工作方针,在发展生产、扩大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作,严格控制职工总量增长,使增长速度明显回落。
但是,职工总量大,劳动效率低,人工成本偏高,仍是目前制约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作会议部署,适应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特就进一步严格控制职工总量增长、切实做好减员增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严格控制职工总量增长作为集团公司一项战略措施切实抓好。
目前,集团公司人均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与国外大石油公司相比差距较大。
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用人过多。
用人过多不仅直接影响集团公司的效益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还关系到集团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严格控制职工总量增
长,通过减少职工数量、提高职工素质实现减员增效,是集团公司今后要长期坚持的基本发展战略。
各级领导、各所属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从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把减少用人、节约用人、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效率作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抓细抓实。
二、把职工总量控制目标纳入企业领导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
为有效控制职工总量,提高集团公司总体效益,今明两年集团公司职工总量要继续实现负增长或零增长,从2001年起,力争每年减少1%。
总体要求是:事业单位和亏损企业人员只减不增,盈利企业新补充人员不得超过当年减员的50%;有重大新增项目的企业,首先立足于企业内部挖潜,确需新增的专项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在系统内调剂补充。
为实现上述目标--从1999年起,将职工总量控制目标纳入企业局长、经理(厂长)任期经营指标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予以考核,完不成此项指标的要承担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
各企业也应把职工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对所属单位领导的考核指标体系予以落实。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职工下岗分流工作。
今明两年,集团公司每年要从主业再下岗分流职工5万人以上。
其中,销售企业每年下岗分流1万人以上,炼化企业每年下岗分流1.5万人以上,油田及其他企业每年要下岗分流2.5万人以上。
凡未按要求进行“五定”工作的单位,要切实抓好以产定人工作,根据工作量、成本和效益要求,重新核定定员。
人员编制确定以后,富余人员要坚决从岗位上撤离下来,做到先下岗后分流。
亏损企业要减人,盈利企业也要减人。
富余的职工要下岗,富余的干部也要下岗。
特别是亏损企业要加大下岗分流的工作力度,把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作为在现有条件下企业解困的一个重要途径。
为确保下岗分流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从今年起集团公司将根据下岗分流指标,相应核减一定比例的工资总额。
要进一步拓宽下岗职工的分流渠道,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要通过大力发展矿
区第三产业和社区、油区服务业,转产分流一批;通过油建、化建改民建,转业分流一批;通过产权调整、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分流一批;通过全面清退外雇工、清理家属工,顶岗分流一批;通过“四跨”经营,输出劳务分流一批。
四、改革石油中专技校办学体制,调整缩减办学和招生规模。
逐步改变目前企业分办中专、技校的办学体制,将中专、技校调整合并为企业职业技术学校。
其招生规模,1999年控制在7000人,从2000年起控制在6000人。
集团公司不再统一下达年度招生计划,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集团公司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自主确定。
学生缴费上学,毕业后通过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对于中专、技校富余的教学设施和教学力量,除用于职工培训及技能鉴定之外,也可以“公助民办”的方式,面向社会办学。
“公助”就是企业出租场地和教学设备,由教职工个人或集体以联合承包、租赁等形式有偿使用;“民办”就是承包人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独立办学,而不是以企业名义办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面向社会办学的宗旨是:面向社会招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价格收费,学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谋职业。
五、适当调减大专以上石油院校招生规模,严格控制接收系统外人员和院校毕业生。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走向市场的需要,从1999年起,石油院校的大专、本科、研究生的年招生规模控制在7000人以内。
其中油气主干专业招生规模控制在4000人,主要优先满足石油行业对石油主业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非油气的社会通用专业招生规模控制在3000人,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缴费,有偿培养,毕业后面向社会就业。
要严格控制接收系统外院校毕业生,确属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必须接收的,由企业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统一平衡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收。
总体上,集团公司接收的系统外毕业生数量,不得大于石油院校毕业生调剂到系统外的数量。
要下决心取消子女定向委培,确属特殊需要委培的,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要
严格控制系统外职工调入,确属特殊需要的,应由企业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确定。
六、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建立能进能出的运行机制。
具体要求是,从1999年起,企业新增人员,全部通过企业内外人才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实行资源配置社会化。
一经录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均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聘用操作、服务岗位以及一般性管理、技术岗位的人员,签订一至三年的劳动合同。
聘用中、高级管理、技术岗位的人员,签订三至五年的劳动合同。
特殊需要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其劳动合同期限由企业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自行确定。
合同到期后,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再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
要逐步实现劳动力配置市场化、管理合同化、收入工资化、保险社会化。
七、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事业单位和直属专业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力度。
鉴于事业单位和直属专业公司是由集团公司直接投资,为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效益,必须进一步加强其用工管理。
对事业单位,由过去只管编制、管总量,改为既管总量,又管用工渠道、来源和对象。
对直属专业公司,凡非盈利企业不得增人;效益好的企业需要增人的,要专项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从1999年起,加大对亏损企业劳动用工的管理力度,人员只减不增,确需增人的必须专项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八、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人员。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增设机构、增加人员。
当前重点是对现有机关后勤和企业办社会机构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工作,对于职能交叉、重复设置、工作量不饱满、布局不合理的机构,要下决心撤并,把非生产人员减下来,把管理费用降下来。
原则上各单位非生产人员要在1998年基础上压缩20%以上,以较大幅度降低管理成本。
今后要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明确权限和责任,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管理。
事
业单位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九、切实抓好外雇工的清退工作。
凡使用外雇工的单位,要采取坚决措施,下决心对在用外雇工限期全部清退。
对在用家属工,也要进行认真清理,限定用工岗位,规范用工年龄,做到只减不增。
原则上家属工满45岁的,应全部从岗位上撤离下来。
油气主业不得使用子女临时工,已经使用的要有计划地由下岗职工顶替下来。
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凡达到退休条件的职工,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的有毒有害岗位的职工,要按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对于已经退休的职工,除特殊需要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员外,原则上不予返聘。
控制职工总量、减员增效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面宽,政策性强,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和队伍稳定。
各级领导和人事劳资业务部门,要以对党和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工作。
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办事,切实把集团公司职工总量控制好,把职工队伍建设好,为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