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场作业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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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的通知

XX有限公司XX【2020】第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施工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出入安全管理。

1、外来施工人员入厂应出示《出入证》,经卫门检查、告知、登记后方可入厂。

2、新进厂外来施工人员由承包商提前1天通知安全环保部,进厂时经卫门检查、告知、登记,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安全员接领至安全环保部进行厂级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出入证》。

3、其它来厂办事人员由经卫门检查、告知、登记,接待部门负责接领和安全风险告知。

4、任何人员进入生产区严禁携带烟火;严禁穿涤纶、化纤衣服;进入生产区前佩戴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小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货运车辆经卫门检查、告知、登记后,佩戴防火罩且按照指定线路进入生产区域。

二、严格作业安全管理。

1、6月21日起,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空、受限空间、破土、断路、盲板抽堵、吊装、探伤等危险性作业,一律实行作业票审批,未取得作业票,严禁擅自作业。

作业票的办理程序及管控要求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施工区域保持整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理环境卫生,作业环境“脏、乱、差”,严禁施工作业。

3、施工单位负责封闭施工区域,并在施工场所周边设置“五牌一图”,施工作业过程中,严禁封闭、堵塞消防通道。

4、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施工单位应采用防爆配电箱,并设置接地保护、漏电保护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

在非防爆区域施工,使用的配电箱应符合临时用电管理要求。

5、6月17日,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清理完毕,生产区域严禁存有施工遗留的器材、机具等。

6、6月18日-20日,各施工单位严禁入厂施工作业。

三、严格监督管理。

安全环保部、人力行政事业部严格监督检查,逗硬执行。

关于明确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现场升级管理要求的通知

关于明确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现场升级管理要求的通知

关于明确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现场升级管理要求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经研究决定,特向全体员工发布如下关于明确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现场升级管理要求的通知。

一、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管理原则1.员工在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时,必须遵守作业安全规定和现场管理制度,处于高度警惕的状态,确保工作安全。

2.员工在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作业,严禁擅自延长工作时间。

3.对于需要连续作业的项目,要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员工的休息和工作质量。

4.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时,如果遇到突发事件、阻碍物或者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时,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及时予以处理并调整工作计划。

5.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现场必须加强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作业风险,掌握应急处理方法,避免产生安全事故。

二、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现场升级管理要求1.作业现场管理升级(1)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和协调作业流程以及应急处置工作。

(2)作业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区域,明确人员进出通道,确保作业期间员工的人身安全。

(3)作业现场要定期进行整理、清理,确保场地整洁、通风良好,并且要随时清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1)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现场应配备消防设施和防护设备,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根据实际情况,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3)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岗位,安排专人监控现场情况,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问题。

3.周末、节假日、夜间作业纪律要求(1)员工在作业现场应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穿着拖鞋、高跟鞋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鞋子。

(2)禁止员工饮酒、吸烟和吸毒等不良习惯,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作业质量。

(3)禁止员工在作业期间进行个人娱乐活动、交友和擅自离开作业现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关于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新能源建设项目:临近年末,部分项目进入了并网的关键阶段,工程送电前后安全隐患较多,因此请各项目高度重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制定措施,严禁流于形式。

各建设项目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监理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施工。

现将项目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提醒如下:一、强化安全领导责任,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各项目负责人是工作职权范围内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切实认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坚持不懈地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EHS专业经理是项目安全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应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深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向,及时向监理单位通报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要求监理单位督促其整改;每周至少组织或参加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或隐患排查。

各专业经理是项目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按照“管专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分管专业的EHS保障责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安全的问题,做到全过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持续改善现场劳动作业环境,提升设备本质安全,夯实安全基础,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推动EHS精益化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二、进一步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1、各项目要做好用电安全排查工作,主要排查工作有:查电器设施设备安装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标准,接地线、接零线是否有松脱;查电线路接头处导线是否外露破损,线路绝缘是否良好;查配电盘箱、刀闸、开关插座安装,是否有破损,是否有易发生火灾触电的安全隐患;2、各项目办公室、施工现场等,严禁乱拉乱扯电源、电线,取暖设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避免发生火灾;3、各项目及相关方员工宿舍内,禁止乱接、乱插自用电器,严禁使用电热毯、碘钨灯等取暖。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的通知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现就以下事项通知如下:1. 安全责任落实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

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培训和教育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危险源识别和应急处理等。

培训计划应定期更新,并记录培训情况。

3.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设置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网、安全通道等。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安全隐患。

4. 施工组织和管理施工单位应合理组织和安排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施工现场应划定工作区域,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督。

施工计划应提前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应急措施。

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报告流程、事故处理流程、伤员救治流程等。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

请各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以上通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欢迎各单位和工人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特此通知。

日期:[日期]签字:[签字]。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处属各单位:近期,我处各类施工作业明显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等十项HSE管理制度,特对我处各类施工作业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1)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管理规程未涵盖到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专门程序规定的高危作业),作业前均需办理作业许可证。

当作业涉及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时,作业前还应办理相关专项作业许可。

(2)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风险辨识、评估应由作业方和属地管理方共同完成,辨识、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程序存在的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3)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持续安全作业为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4)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作业许可证应由有权提供或调配风险控制资源的作业所在区域属地管理主管审批,也可由其授权人审批。

作业许可批准人通常是业务主管(含单位主管领导)、区域(站、大队)负责人等。

(6)作业许可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的相关方,集中对作业许可申请中提出的安全工作方案,特别是安全措施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果。

现场核查通过之后,作业许可批准人、申请人和相关各方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作业许可生效,现场可以开始作业。

(7)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

经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若作业各方一致同意增加作业时间,则共同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可申请延期。

作业许可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环境和条件未发生变化。

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厂属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强化直线责任,保证现场作业安全,特作出以下安全要求:
1.各单位在厂所属区域进行常规检修作业和危险作业时,需经属地单位同意,并由属地单位安排专人确认现场环境符合作业要求时方可作业。

2.电气、仪表、维达及其他外来施工单位在化肥厂区域内进行常规作业时,应联系属地单位,确认现场环境安全后方可作业。

进行动火、高处作业时,应经属地单位在作业票证上会签意见,并由属地单位安排专人确认现场环境安全后方可作业。

3.属地单位应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作业过程。

如遇现场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及时告知对方,快速撤离作业现场;如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作业过程有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应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4.本要求作为专业管理制度的补充,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发生作业纠纷时,由化肥厂安全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裁决。

化肥厂安全环保科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处属各单位:近期,我处各类施工作业明显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等十项HSE管理制度,特对我处各类施工作业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1)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管理规程未涵盖到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专门程序规定的高危作业),作业前均需办理作业许可证。

当作业涉及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时,作业前还应办理相关专项作业许可。

(2)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风险辨识、评估应由作业方和属地管理方共同完成,辨识、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程序存在的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3)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持续安全作业为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4)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作业许可证应由有权提供或调配风险控制资源的作业所在区域属地管理主管审批,也可由其授权人审批。

作业许可批准人通常是业务主管(含单位主管领导)、区域(站、大队)负责人等。

(6)作业许可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的相关方,集中对作业许可申请中提出的安全工作方案,特别是安全措施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果。

现场核查通过之后,作业许可批准人、申请人和相关各方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作业许可生效,现场可以开始作业。

(7)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

经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若作业各方一致同意增加作业时间,则共同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可申请延期。

作业许可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环境和条件未发生变化。

关于加强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现场质量抽检的通知各监理、施工单位:按照管理处“60大干”会议建议,各单位积极主动协调,鼓足干劲,快速刮起大干热潮。

目前施工作业面多,任务轻,各施工队难产生“轻进度,重质量”的思想。

为强化原材料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充分发挥监理筹办、中心试验室质量监督抽查监管效能,保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将近期有关质量抽查工作重点和工作建议通告如下:一、原材料抽检中心试验室和监理单位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进场的钢筋、水泥、外加剂、钢绞线、锚具、夹片、粗集料及细集料检测和环评,对原材料的进场相关手续展开审查,必须严苛按照监理筹办批准入选厂家展开备料。

同时对已进场原材搞以下有关建议:(一)钢筋1.监理单位必须强化对崭新进场钢筋的冷弯、抗拉及可焊性展开重点抽查。

同时,对进场钢筋的品牌、型号展开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抽查过程中辨认出存有问题的钢筋必须立即清扫出场,并对有关单位展开行政处罚。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必须严格核实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是否一致。

主要查看钢材表面标志(牌号、厂名、尺寸)和标牌(厂名、商标、炉批号、牌号、尺寸、重量)。

(二)水泥1.中心试验室要加强对新进场水泥碱含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比表面积)、胶砂强度等相关项目按照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对于抽检过程发现的不合格或非批复厂家的水泥要立即清理出场,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2.自噬体水泥进场时生产厂家应当提供更多《水泥出厂通知单》和《水泥质量检验报告》,提供更多精确可信的检验数据,确保必要的可追溯性。

(三)外加剂、锚具、夹片1.对步入施工现场的以上材料,必须严苛核实质量证明书与实物与否一致。

2.产品标志必须符合要求,包装或产品上必须印有商标。

3.出厂的袋装外加剂批号、日期必须打印清楚,发现不符合要求时,按退货处理。

4.每组锚具、每个支座、每道伸缩缝必须张贴存有生产厂家的标志,标志内容齐全准确。

(四)粗集料、细集料运输车辆到场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应付材料的外观质量展开检查,对于含泥量、粒径、风化石和针片状含量显著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当严禁进场DV8。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8〕62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8〕62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8〕62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治理年”实施意见和《关于精准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脚手架及起重机械专项治理的通知》(吉建安〔2018〕28号),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新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及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现对吉林省域内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一、强化责任落实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脚手架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作业;监理单位要履行好监理职责。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监督计划照单监管。

二、强化过程监管强化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的施工、使用的过程监管,重点把好以下七关。

(一)把好材料入场关。

监理单位应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工程材料和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合格的产品,监理单位应责令退场,并做好退场记录。

(二)把好编制论证关。

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严格执行《规定》和《通知》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审查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作业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作业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作业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各级主管机关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工作相关规定的精神,坚持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生产作业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管控,坚决防范人身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平稳,特下发此通知。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总结前阶段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的经验、全面执行生产现场作业风险管控标准化、强化落实人身风险管控措施和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扎实工作,立查立改,切实解放思想,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制度。

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高压态势狠抓生产现场作业。

四、大力推进生产现场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制度化、流程化,提高作业质量,防范作业风险。

五、严格执行公司防范人身伤害事故措施,重点加强高风险区域作业、高风险产品作业、分散作业等现场安全风险管控,不留死角。

六、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作用,强化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严肃考核问责,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七、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因岗施教,因人施教,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八、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
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认真履职、严肃纪律,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作业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作业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作业管理的通知杭建监总[2012]26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连续作业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夜间施工作业意见审核,最大程度的减少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现象。

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和市建委《关于明确建设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出具施工意见书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各建设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投入,积极应用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降低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要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措施,科学合理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活动,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凡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总站)监督的建设工程,因施工生产工艺确需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在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作业证明前,至市总站办理夜间施工连续作业确认,办理程序如下:(一)、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工艺连续作业申请表》至工程相应监督科室,经监督科室审核确认后,将《施工工艺连续作业申请表》、《杭州市建设工地夜间施工作业意见书》一并交综合科由综合科统一盖章。

《施工工艺连续作业申请表》、《杭州市建设工地夜间施工作业意见书》应按照市总站《关于明确<杭州市建设工地夜间施工作业意见书>填报事项的通知(杭建监总〔2010〕26号)》(文件可至 通知公告栏查询)要求填写。

(二)、当工程发生因夜间施工扰民等原因引起的有责投诉时,该工程下次申请夜间施工时,应一并提交工程所在地社区证明和夜间施工作业防范扰民专项措施。

(三)、根据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因下列工艺确需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可办理夜间施工作业确认:1、灌注桩施工;2、有地下水控制要求的建筑基坑围护结构(止水帷幕、地下连续墙、咬合桩)施工;3、地下室底板、顶板、墙柱混凝土施工4、地下防水混凝土施工;5、整体现浇的刚性防水屋面结构层施工;6、盾构施工;7、市政工程混凝土结构最小断面尺寸大于1米的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施工;8、其他设计要求连续施工的工艺内容。

关于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各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各企业:今年以来,集团公司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作会议和年度HSE工作会议精神,分解落实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

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呈现多发态势。

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先后发生4起安全事故,死亡7人,安全形势极为严峻。

为引起大家高度警觉,共同吸取事故教训,防患于未然,现将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并就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事故情况(一)广东石油东莞分公司“3.3”食堂闪爆事故,死亡4人,重伤3人。

3月3日中午12时10分左右,广东石油东莞分公司办公楼食堂液化气罐存放室发生闪爆,造成正在食堂就餐的多人伤亡。

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当日上午11时,液化气供应商——东莞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员工上门更换、安装气瓶,在安装气瓶阀门时未上紧造成气体泄漏,在密闭空间内扩散、遇火花发生闪爆。

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分析中。

(二)安庆石化“3.12”硫化氢中毒事故,死亡1人。

3月6日,安庆石化炼油二部蜡油加氢装置停工检修。

3月12日进行安全阀的拆卸定压工作。

下午15时40分左右,施工人员王玉林等3人在原料油反冲洗过滤器V6502(A/B/C)拆卸安全阀时闻到异味,立即撤离现场,并通知外操柯某等人到现场检查确认。

柯某等3人在检查确认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其中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一是作业现场交底不清,安全措施不落实。

作业前没有办理检修作业票,没有对作业条件进行确认。

在拆卸安全阀时,安全阀出口至低压瓦斯管线的阀门没有关闭,导致含硫化氢的低压瓦斯气体泄漏。

二是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

明知现场有异味,操作人员未佩戴任何防护器材冒然到现场检查,导致中毒事故。

(三)扬子石化承包商“3.13”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3月13日13时40分左右,扬子石化承包商——葛塘劳务公司员工许某在扬子热电厂输煤线14#转运亭清理积煤在机尾拐角处拿铁锹时,不慎从电缆穿线孔(孔洞尺寸800×1000mm,采用防火板封堵)坠落地面,坠落高度约20米,经抢救无效死亡。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掘施工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掘施工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掘施工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4.20•【字号】陕安监管发[2011]55号•【施行日期】201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掘施工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11〕55号)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为了认真贯彻国发[2010]23号文件和陕政发[2010]3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非煤矿山企业聘用采掘施工队伍的监督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行采掘施工单位备案管理制度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聘用采掘施工单位时,均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经核查同意备案后方可进行采掘施工工作。

经备案后的采掘施工队对承接项目负直接安全生产责任;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未提交采掘施工队备案申请并完成备案程序的,负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二、备案程序(一)备案材料由采掘施工单位提供,矿山企业审查提交。

(二)在中省属企业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采掘施工(包括采掘、爆破、运输)的单位须在省安监局备案。

在其他企业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采掘施工(包括采掘、爆破、运输)的单位备案由各设区市安监局确定。

(三)中央在陕矿山企业聘用采掘施工单位时,应向省安全监管局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予以备案。

并将备案登记抄送市、县安全监管局。

省属集团公司所属矿山企业聘用采掘施工单位时,由矿山企业报集团公司签署意见后向省安全监管局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备案。

并将备案登记表抄送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和集团公司。

(四)其他矿山所聘用的采掘施工单位备案办法由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参照此通知执行。

三、备案材料(一)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单位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采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采掘施工单位的爆破作业许可证复印件;(四)采掘施工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部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的任命文件;2、项目经理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特种作业证复印件;3、项目经理部使用危险性较大设施设备及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矿山企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

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

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通知。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需要进入或操作存在潜在危险的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储罐、沉井、空气管道、管道井等作业场所。

此类作业通常具有有限的进出口,空气循环不畅等特点。

二、安全管理措施
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以下措施应得到严格执行:
1. 作业前评估: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责任人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编制作业方案。

2. 作业人员培训:所有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都应接受充分的培训,包括作业环境的认识、安全操作的技能等方面。

3. 防护设施配备: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绳索、通风设备、氧气检测仪等。

同时,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也应得到妥善配备和使用。

4. 专人监护: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并立即响应紧急情况。

5.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三、责任与追究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由有关责任人和作业人员共同承担。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导致意外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违法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本通知,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特此通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8.23•【字号】鄂建办〔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21〕1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管控责任,强化薄弱环节管理,提升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效,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确保施工现场不同阶段疫情防控责任无缝衔接。

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地、企业、商场超市和道路客运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鄂防指发〔2021〕23号)要求,建设单位对项目全过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总牵头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阶段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各分包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项目各分包单位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共同管理下,负责各自施工、办公、生活区域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现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落地。

各单位在完成施工任务撤离施工现场前,应向建设或总承包单位报备,并按要求与后续接管单位交接。

施工总承包单位撤离施工现场,应由建设单位或其指定的有关单位负责统筹疫情防控各项具体工作,直至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

二、严格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管控。

房屋市政工程防疫工作应纳入属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管理,建立联动机制,社区(村)、街道(乡镇)严格落实施工人员在本区域内进出公共场所的管控。

工程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严格落实进出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人员管控。

施工现场发现涉疫人员立即转入现场临时隔离点,立即向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协调指挥应急处置,施工现场配合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健康筛查、现场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2.05•【字号】鄂建文[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3]1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障现场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现就抓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近几年来,因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违规搭建等造成亡人安全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施工现场非文明施工行为,破坏了市容环境整洁,损坏了建设行业形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机构要从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维护建设行业形象,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创新监管,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机构要强化对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强化对施工单位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的监管,督促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培育典型。

各市州要确定3至5个、县(市)确定1至2个有影响的工地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指导,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场地布置和施工,采取典型引路,带动本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二是组织观摩。

省厅将适时组织全省观摩和区域性观摩活动,各市州每年要至少组织2至3次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

优先推荐承担省级观摩活动的工地参加国家“AAA”文明诚信工地的评选,承担市州级观摩活动的工地,在评选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是加强检查和执法。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公布日期】2008.12.11
•【字号】成建安监发[2008]87号
•【施行日期】2008.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
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通知
(成建安监发〔2008〕87号)
各区(市)县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的监控,落实责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将《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监控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未把重大危险源施工纳入管理,未填写《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监控表》,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

附件:
1、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
2、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监控表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附件:1、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31•【字号】•【施行日期】2019.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安委办,钱塘新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近期,我市发生多起高处作业坠落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事故防范工作,防止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高处作业作为危险性较高工作,涉及建设施工、幕墙清洗、高处悬挂等领域,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类作业,并加强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作业审批、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现场监护等各个环节入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切实抓好源头管理,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切实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一是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分析高处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认真开展相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高处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二是督促相关企业要加强对高处作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作业前安全交底制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将高处作业的安全检查纳入日常检查中,对检查中发现高处作业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理。

三、明确各方职责,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部门、单位、企业要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特别要将作业前施工备案、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及安全技术交底、开展安全月检记录、购买或使用作业设备和防护用品是否合格与正确使用及安全可靠等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开展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积极应对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新问题和难题,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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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场作业监管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12.01”“12.31”“4.26”事故教训,加强对现场各类作业活动的监管,防范事故风险,切实做到“管住人、抓住事、真落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以安全管理网格化为抓手,强化安全综合管理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实现管理内容、管理责任全覆盖。

一是要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各专业制度体系,明确各级网格员、网格长的管理内容、职责和工作标的,形成清单。

二是业务部门全部管理人员都要纳入各层级管理网格,织密管理网格。

三是做好培训,让各级网格员、网格长清晰了解针对安全管理和生产、设备等专业管理究竟要管什么、怎么管。

四是发现制度体系不完善问题,由业务主管部门完善制度体系。

五是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问题,严肃考核问责网格员和网格长。

各单位要立即细化管理网格、结合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网格管理责任清单,做好宣传培训,并要同步完善管理者安全履职清单,量化网格管理内容、频次(5月15日前完成,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严肃开展制度体系效能监察
把制度体系效能监察作为强化综合安全管理的切入点,紧紧围绕完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综
合安全管理水平这一中心任务,聚焦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堵塞漏洞、强化管理。

一是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上追一级管理责任,对职工以批评教育为主,对管理人员从严考核问责。

二是通过对生产、设备、相关方、安全等各方面管理制度体系的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察评价,促进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实现“事事有人管、责任可追溯、有错必追责”的管理目标,有效根治各类问题“反复查、反复改、反复出”现象。

各单位要建立由党政督查室牵头、各专业部门参加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持续开展全方位的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持续推进)。

三、有针对性地强化风险管控
按照“系统风险、阶段风险、随机风险”三类风险模式,分类施治、系统谋划、统筹管控。

一是对系统风险,要落实区域责任,做好整治规范,明确节点,结合生产经营检修大平衡分步实施。

二是对阶段风险,要按“一件一案”模式,在风险高峰期有针对性防范整改。

三是对随机风险,要结合“日清日结”管控,重点从抓人员行为、抓现场违章方面入手,采取作业过程专人监管等方式,精准解决。

四、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作业过程管控
各单位要加强作业过程监控。

一是利用现场视频监控加强作业过程管控。

二是摄像头覆盖不到的区域要配备5G移动视频监控装置。

三是对危险作业及三人以上作业,作-2-
业监管人员要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监控作业过程。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立即组织采购,5月底前配备至U位。

五、对现场作业过程进行全覆盖检查
各单位要每天下午16点前,将下一天要实施的危险作业和三人及以上作业项目上传至安全管理平台“施工检修项目日报”,备注内要写明危险作业等级。

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相应层级管理人员要对作业过程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业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安全履职管理内体现。

安全管理部要组织鞍信公司项目组尽快增加安全管理APP 功能,实现每日向各单位各级区域负责人、业务负责人推送和提示危险作业信息。

六、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能力
一是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摸底统计及岗位设置规划。

要摸清特种作业人员(含相关方)底数,生产作业活动需要配备多少特种作业人员,目前实际具有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有多少,未来还需要多少,要按照不少于110%的比例配备特种作业人员(鼓励一人多证),严禁无证从事特种作业。

要重点做好持证人员的日常安全培训,保持、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安全能力。

二是要对负有作业监管职责的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确保其掌握所监管作业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要领。

三是继续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分专业建立考试题库,以考促培,利用安全管理APP常态化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升全员安全技术素养和安全能力。

各单位要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摸底统计(见附表)及岗位设置
规划,形成自查报告并于5月6日前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安全管理部。

安全管理部组织各单位迅速建立专业题库(5月末完成),以常规考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学习积分等形式持续推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作业现场监管工作,把强化监管、狠反违章做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各级管理者要深入现场,亲自带头进行各类作业监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心态,勇于斗争、从严管理,把“管住人、抓住事、真落实”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特种作业人员排查表
安全部
202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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