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帮困小额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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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森松林[2011]第号
关于印发《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请各单位将扶贫资金筹集到位。
附件:1、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基
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2、借款合同文本
3、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担保贷款审
批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扶贫救济基金管理办法通知报:省林业厅工会、白山市总工会、吉林森工集团工会
送:公司领导、机关各处室
发:公司各基层单位
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1年8月10 日印发
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
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和吉林森工集团“三帮扶”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集团“为国效力,为民造福“核心价值观,开展好真情帮扶、引领创业、改善民生行动,帮助困难员工尽快脱贫致富,使松林公司扶贫帮困工作向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松林公司特制定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松林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基金来源
第三条企业拨款。森工集团拨款100万元,松林公司拨款万元。
第四条员工捐款。公司领导正职每人捐款1500 元;公司领导副职捐款 1000 元;公司正处级领导每人捐款 500元;公司副处级领导每
人捐款 200 元;员工每人捐款 50 元。
第五条社会募捐。在维护扶贫帮困基金工作的正常运行中,公司所属各级工会要拓宽日常捐助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及本单位员工捐助扶贫款。
第三章基金使用的基本原则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统一收缴原则。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将扶贫基金按时足额缴纳到各级工会扶贫帮困专项基金账户。
第七条分级管理原则。公司工会及公司所属各级工会都要成立扶贫帮困办公室,设立扶贫帮困专项基金账户,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扶贫帮困基金由公司扶贫帮困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所属各级工会扶贫基金由本单位扶贫帮困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八条逐级核算原则。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将扶贫帮困基金统一纳入单位工会财务进行核算,每季度将基金使用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到公
司工会进行备案。
第九条建档备案原则。专项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使用手续要完整,报批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内容真实。有关资料档案要求妥善保管,把基金的使用情况按照年度、项目分类建档。
第四章基金的帮扶范围
第十条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全部用于小额贷款。主要用于本单位在册的、有自主创业、自主发展愿望而缺乏启动资金的困难员工。
第五章基金使用的报批程序
第十一条个人申报。由困难员工个人认真准确地填写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贷款申请表并上报所属工会审核。
第十二条组织审查。由工会牵头,办公室、计划处、财务处、审计处、企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查小组认真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论证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发展前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评估贷款的风险度和项目的可行
性,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各单位工会扶贫基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使用松林公司工会扶贫基金小额贷款。
第六章基金的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
第十四条由公司各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查小组,对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贷款审批建立登记簿,记录调查审批论证情况,所有小组成员都必须在贷款申请表上明确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签名。
第十五条基金的使用率、回收率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年终工作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对于在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组织及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基金贷款操作程序、挪用占用扶贫基金、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调查报告和资料,形成贷款风险的责任人,实施处罚,处罚的顺序为: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有公司工会根据风险性质、
责任大小及风险损失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党委,对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基金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2、借款合同文本
3、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担保贷款审
批表
2011年8月日
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
帮困基金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基金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松林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贷款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
借款人必须是本单位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具备还款能力的在册困难员工,此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记录。申请人的创业计划或项目具有可行性,申请贷款有明确合法的用途。
(二)贷款担保条件
借款人必须由一名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公
司正式在岗员工提供信用担保。
(三)贷款制度
根据借款人创业项目的规模确定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一般不超过5万元。
二、贷款流程
申请人向本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由本单位的联合审查小组认真审查,评估贷款的风险度和项目的可行性,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一)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吉林森工集团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原件:
1、《贷款项目计划书》;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场地租赁合同(协议)。申请人《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经营地必须一致;